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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6:15:51

    论意境

     

    意境是我国古典文论的一个范畴。唐朝的王昌龄最先提出了意境的概念。他把诗分为三种境界:一曰物境,欲为山水诗,则张泉石云峰之境,极丽绝秀者,神之于心,处身于境,积境于心,莹然掌中,然后用思,了然境界,故得形似;二曰情境,娱乐愁怨,皆张于意而处于身,然后驰思,深得其情;三曰意境,亦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这是依照诗歌表现的对象的不同而划分的,即物、情、意三种不同的对象。这里初步提出了意境概念,自然是一个创举。但对于物境来说,对泉石云峰之境的表达并不仅是单纯的“形”的描述,状泉石云峰之美时,并不但是对物境的再现,往往在其中融入某种内在的东西,要么是某种情感,要么是某种哲理等等。实质上,在物境之中包涵的是情与意的成分。对于情境来说,抒发的情感必然要寓存于某种景物之中,而不是直接去表述哪一种情感,说个人的哀呀喜呀等,他还是要人去意会,从而感受到某种情感的。不论物境和情境,都需要用心灵去感受其中内在的意蕴,亦即“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二者都应归属于意境之下。而物境和情境又是互相交织的,物境中寄予了情的成分,情感又需要通过对物境的展现来表达。这种基于诗歌表现对象的对境界的划分,在现在看来,其界限却显得模糊。

     清代的刘熙载又把意境分为“花鸟缠绵、云雷奋发、弦泉幽咽、雪月空明”四个类型。这是从个人的主观感受上来划分的,但却没有关注诗歌内在的东西,如有的诗歌中内涵的道德因素和哲理因素。而雪月空明之境与前三种境界有有着很明显的不同,前三种是基于情感类型的划分,但雪月空明却很类似于“无我之境”,又很难看出情感的指向。

     王国维则把意境定义为:“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出其口也。古诗之佳者,无不如是。”(元剧之文章)这里已经注意到了意境中“事”的因素。而且从从情、景、事的角度提出了对意境创造的要求。并把意境分为“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两种。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它是从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上来划分的。有我之境是人站在客观景物之外,去观察客观景物,并赋予客观景物以情感色彩,这里人与客观景物之间,是双重关系。如李商隐的《忆梅》:“定定住天涯,依依向物华。寒梅最堪恨,长作去年花。”梅花零落是自然规律,作者从自身去观照梅花,好象梅花的零落是在与自己作对,从对梅花的憎恨之情中,可以很分明的体验到个人的情感。在这里,个人站在局外而观察梅花“长作去年花”这种自然景物,并没有置身其中。无我之境是单纯对客观景物的再现,并将个人融入其中,如王维的《鸟鸣涧》:“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这里对客观景物的描摹,很难看出作者的情感指向,人成了自然的一分子,物我之间的界限消失了。也就是说,有我之境可以使人很分明地体验到情感的存在,而且情感的指向是很明确的;无我之境却很难使人体验到情感的存在与指向,对物我的区分又带有哲思的成分。这种着眼于物我之间关系的对境界的划分是很抽象的,很显然是一种基于哲学上的划分,代表了一种心灵上的追求和人生境界,但这两种境界却难以使人对之加以区分,也未深入诗歌中的本质部分。

     诗歌创作大体涉及到三个部分:情感的抒发、史实的描述和哲理的揭示。三种类型的诗歌中,情感是普遍存在于每一首诗歌当中的。在有的抒情诗中,却不仅仅限于单纯的情感抒发,还融入了伦理关系的因素,如《关雎》,是对美好的婚姻关系的理性追求;还有的诗中,融入了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和忧虑,是个人道德品质的映射,如《秋兴八首》,那种忧国忧民的情感抒发很显然是作者个人道德情操的反映。而对史实的描述并不单是对历史的再现,其中还融注了个人的人文关怀和和道德意识,有的诗歌中,体现了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思和认识因素,蕴涵了某种哲思的成分,如李白的《日出入行》。经过这样的分析,诗的意境中蕴涵了三个不同的本质的因素:情感、伦理道德和哲理。而诗的意境又是建立在心灵对客观世界的感触的基础上的。客观世界包含了自然景观和社会生活两大部分,这样,意境的涵义就是:在对客观世界感触的基础上,通过对自然景物和社会生活的艺术再现,使人们意会到情感、伦理道德、哲理存在于其中的不同的审美空间和境界。在不同的意境中,情感是内在于每一种意境之中的,那种单纯抒发个人情感而达到的境界称为情感境界,或情境;那种在情感因素之外,因蕴涵了伦理道德因素而达到的境界称为道德境界;那种在情感因素之外蕴涵了哲理因素而达到的境界称为哲理境界。

      境界对于一首诗来说,是它为人们所带来的审美体验的深刻程度。一首诗意境之高下,就在于它能从多大程度上震撼和冲击人的心灵以及是否能在更深的层次上来净化和感染人的心灵,从而使人们体现到美的层次和高度,使人的品格和心灵得到提升。下面结合不同的境界加以讨论。(在这里,限于篇幅,我只对于三种不同的境界简要加以阐释。

     一、情感境界

     情感的抒发一般都是建立在自然景观的基础上的。在对自然景观作诗化描述的同时,个人的情感也就融入其中了。情境体现的是情感与自然景观的有机结合,是单纯抒发个人感情的一种境界。如《黄鹤楼》:“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很显然,这是对自然景物的诗性再现,在前面六句的景物描述之后,归结个人思乡之情上,使个人情感弥漫于一个辽阔的时空之中,给人的印象非常之深。这是一种寥廓苍茫的情感境界。

     情感境界的构成,一为自然景物要素,一为情感要素。在这里,自然景物成了情感的依托,情感也成为自然景物的对象。自然中的山川风物,各种景物为心灵观照时,都成了人的情感的寄托的物象。而个人的情感抒发在寄托于外物之时,要比直接的倾诉更易激发人们的心灵产生同感。当把某种情感通过自然景物的诗性描述并从中流露出来时,便可使人在留意于自然景物之时,很轻易地感受到情感的存在。在感觉到情感存在之时,心灵就会被这种情感感染。而在诗中,无论一个人如何直接诉说哪一种情感,都不会强于把情感寄托外物之时给人的心灵所带来的感染和震撼的力量。

     在诗中,既然情感是自然景物的对象,那么只有当诗人在自然景物有了深切的体验之时,才能将要抒发的情感有机地融于自然景物之中。因而对自然景物的提炼就是成了情感抒发的关键了,即一种特殊的情感的抒发必须要有与之对应的自然景物。这就需要了解情感起源的规律。

     情感的生发,都是心灵对客观世界有所感知的基础上的。当人们置身于客观世界中时,必然会使心灵受到不同的感受,它们表象于心中时,就转化为不同的情感了。当不同的情感外化为艺术时,就会给人们带来不同的审美体验。或愉悦,或凄凉,奔放,或忧伤等等。假如要将各种不同的情感以诗的语言表现出来,就需要借助于客观的真实的景物。因为既然情感是在客观的基础上产生的,当人们要抒发这种情感时,只要把客观景物描绘出来,就已经把情感融于其中了。心灵感知客观景物是真实的,所产生的情感也是真实,所以当人们借助于客观景物去抒发情感时,也应当真实再现客观的景物。这也就是艺术中“真”的基础。(至于表现方式,那是另一回事)通过真实情感的再现,心灵就得以沉浸于情感境界中,并从中感受到真情的存在。在美的情感境界中,个人的心灵自然就受到了真情的美的抚慰。这也是情感境界的迷人之处。但是它仅仅限于情感的抒发上,借助于客观的物象,使人们感受到一种纯真的情感,在这种境界中,所蕴涵的就只有情感,还不是“大美”。

     二、道德境界

     在有的古诗中,并不仅仅局限于情感的抒发,而且还融入了诗人的道德品格于其中。在将个人的道德品格融入诗中之时,无疑,这首诗歌就具有了道德上的意义。如杜甫的《又呈吴郎》:“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盈巾。”由对妇人困苦生活的同情而念及国家的忧患,是诗人热爱祖国和人民的道德情操的自然流露。这首诗的感人之处,正是由于融入其间的忧国忧民的道德因素。

     道德境界的开拓,主要在于将伦理道德因素有机融入其中。伦理道德因素的融入却正是对个人道德品格的映射。只有在诗人的道德品质有了较高的水平之时,才能将道德因素有机融入诗中,从而使一首诗具有较高的道德境界。

     具有道德境界的诗歌,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个人行为的认识

     道德作为知道人们行为的准则,要求人们在行动之时,依照一定的规范来进行。而个人在有所觉悟之后,就会从主观上形成对行为的认识,并要求自己如何去行动,这种主观的要求就形成了个人内心的信念,即:我应当如何行动,才是最有价值的。作为诗人,当他把这种信念化为诗句的时候,就使一首诗具有了道德价值。而对个人行为的认识具有一定的高度之时,就使一首诗具有了道德境界。如《诗经·相鼠》:“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这是对那种不知礼节,缺乏文明的当政者的一种讽刺。在讽刺之时,从而也对个人的行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作者对个人行为的认识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所以就很容易为大众认可,因而也使这首诗具有了道德境界。

     2、 对人际关系的诉求

     道德是建立在人际关系的基础上的。从人的心灵中,常会产生对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向往与追求。而且,这种诉求可以以诗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诗的形式,可以对良好的和谐的道德关系加以赞美,从而引起人们对它的渴望,并有意识地要求自己去做到。并且也能使人认识到,什么样的人际关系是和谐的,是大众所需要的。如《诗经·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蔽芾甘棠,勿剪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剪勿拜,召伯所憩。”众所周知,历史上的召伯是一个体恤百姓、为民排忧解难的人。从道德的角度而言,体恤百姓疾苦正是一个为官者要做到的。从对召伯的怀念中,体现了人们对良好的官民关系的要求。

     3、 对民生和国家状况的关注

     一位真正的诗人绝不仅仅局限于自身,他的眼光一定会关注大众的,如果他有胸襟的话。而对民生的关注实质上也是基于个人的道德品质的基础上的。人民的疾苦与哀乐应当在诗人的笔下流露出来。化为诗句之时,就可以使人感受到诗人自身的人文情怀了。对民生状况的关注,就是对人民生存状况的真切再现。如王安石的《河北民》:“河北民,生近二边长苦辛。家家养子学耕织,输与官家事夷狄。今年大旱千里赤,州县仍催给河役。老小相携来就南,南人丰年自无食。悲愁白日天地昏,路旁过者无颜色。汝生不及贞观中,斗粟数钱无兵戎。”从对人们苦难生活的描绘中,诗人内心的忧虑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忧虑正是基于作者自身的道德品格的基础上的。同时,这也是对社会现实的道德评判,因为,一个好的社会是不应当如此的。

     基于道德基础上的对民生状况的诗意评判,不仅可以使人看清一时期的人民生活状况,更可以使人思索这种状况产生的深层次的原因,从而引发人们对百姓苦难的关注。当一位诗人实现有小我到大我的转变,能够心系民生之时,不仅从道德上提升了自己的心灵,也提高了诗的道德境界。

     爱国是一个人应有道德品质。出于对国家的爱,一位诗人对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常常充满了关心。这种关心体现在对现实的评判和对国家前景的憧憬之上。因为国家的兴衰也关乎诗人自身的命运。国家兴旺之时,诗人可以通过歌颂与赞美,来表达对山河的热爱;国家有违背道德原则之处时,诗人可以揭露与鞭挞。“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这是对国家前途的信心与希望;“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是对不合理的社会现实的道德评判。而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对国家现实的关注之时,正体现了诗人高尚的道德情操。

     

    道德境界的开拓,基于诗人的道德品质。一位诗人,他不仅关心自己,还应当关心他人和社会,不仅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还应当意识到这个社会和社会中他人的存在。当以道德情怀去关注个人和社会之时,就可以对人与社会作出道德上的要求,作出道德评判,在此基础上,诉之以诗的形式,从而铸就道德境界的诗篇。那些具有道德境界的诗篇,同时也成为人们辩明是非的艺术性的价值尺度。

     人作为一个能思的存在,与宇宙中的他物之不同之处,就是具有意识。除了世俗的生活之外,还有超越世俗的精神生活。有时候,人们又不满足世俗的生活,而去追求一种超越世俗的生活。生活在世俗生活中的人们,必须遵循道德法则的约束,究竟人生能否摆脱世俗的拘束而达到终极意义上的自由呢?这种思索就是对人生的认识了。而人生是有比遵循道德法则更有意义的生活的。这种人生境界往往很难达到,那是一种哲思的超道德的人生境界。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那是对超越世俗的人生境界的浪漫的描绘,是对人生有所彻悟之后的追求,是对人生的认识和反思。是理想化的人生观。当个人把自己对人生的认识和追求以艺术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时候,就成为具有哲理内涵的作品了。

    2、 对宇宙的认识

     宇宙作为一个永恒的存在体,其间包含的万物,永远是人类思索的对象。万物之消长,日月之更替,天体之流转,都在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而进行,于无形之中存在的规律,就是天地间无处不在的“大道”。人们可以用诗的方式求索,或将自己对宇宙的理性认识以诗表达出来。万物所遵循的大道是什么,诗人可凭一己之慧心,去洞见这些恒常的东西。诗人如能领悟到宇宙间的至理并将其融入到诗中之时,所达到的哲理境界就难以企及了。如《日出入行》:“草不荣于春风,木不怨落于秋天。谁挥鞭策四运,万物兴歇皆自然。”既有诗人的宇宙观,又有对自然规律的理性认识。这里面也包含了诗人对终极存在的形而上的思索。

    3、 对人与宇宙关系的认识

     人是处于宇宙中的人,当一个人对世俗的生活有了彻悟之后,就会有超越世俗的出世之想。所谓的放浪形骸,寄身于天地之间,乃是一种人与天地合参的至境。诗人往往能以有限之人生,面对无限之宇宙,寻找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既然万物是遵循着永恒的规律而运行的,作为宇宙中一分子的人,也应顺应自然之理,心怀宇宙,明白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从而达到物我两忘之境。体现于诗中,便是与自然的交融了。如陶渊明的《饮酒》:“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在这里,诗人自身与自然以及自然中的物象是融为一体的,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理想化了。它绝不仅仅是个人情感的抒发,更重要的是对个人同自然关系以及个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的认识。因为有哲理融入其中,才使人们觉得耐人寻味。在对人与宇宙的关系中,有时又蕴涵了对生命本源的思索的。这里面反映了生命回归自然的和追求终极自由的向往,是至高的艺术境界。

    一首诗的境界之高下,是和人自身对社会、人生和宇宙的认识水平相关联的,当个人的认识水平有素提高的时候,才有可能使自己作品的境界获得提升。而三种不同的境界也分别以不同的方式感染着人的心灵。情境通过真情的抒发激动人的心灵,道德境界通过道德因素的融入左右人的心灵,哲理境界通过对人生和宇宙的认识升华人的心灵。三种境界是层层递进的,它们分别以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层次上改善和提升人们的心灵,因而,人们在体验不同境界的诗歌时,也同时使自己更加完美起来。

      在当前关于诗歌创作的争论中,分别体现为创新和复古两种不同的看法上。主张创新的人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诗词创作的,这种看法要诗词创作与时代结合起来,要求诗词大众化,这是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待诗词的;主张复古的人是以传统的眼光看待诗词,他们固守着传统诗词的审美风味,追求雅致的韵味,这种观点偏重的是主观方面。两种观点都具有各自的理论基础和拥护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大家都忽视了对诗歌境界的理论的探讨(这不是件容易的事)。人们在从事这种争论的时候,却很少进行对诗歌本质的研究,这也是当前文学创作的同样的弊端。我要说的是,无论如何去看待当前的诗歌创作,它终归是要发展的。无论是创新还是复古,都必然要从境界上有所开拓,都不可避免地要朝着人类发展终极目的。万物源于自然,它们永远指向共同的方向。当人们固执于自己的观点时,却恰恰忽视了诗歌创作目的因素。人们应当站在高的境界上来审视自己的作品。并且应当追问:我的作品是处于何种境界呢?我的作品付出多少对人类和宇宙的终极关怀呢?当人们从艺术境界的至高点审视诗歌创作时,也许会发现:不管你以什么样的观点去对待诗歌的发展,在境界中的所达到的位置都是一样的。艺术的基础和共通性是不容改变和违背的。只有在真正明白诗歌创作本质和境界的分属时,才可能正确对待诗歌本身以及自己的作品所达到的境界。当个人认识到自己的作品所达到的高度时,就会觉得,所谓的争论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从境界上来说,人们在艺术上追求的境界和方向是一致的,谁也不能违背,因为人类以及作为从事艺术创作的人自身,都是属于自然的。当主张复古者果真在境界有所开拓时,难道不是在创新吗?而真正的高境界的作品必然体现为大众共同的审美要求,从这一点说,艺术是归属于大众的。所谓的古雅只不过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的一种对美的感受而已,而不关乎诗歌创作的本质因素。苏格拉底有一句著名的箴言:认识你自己。而是诗人也应当做到:认识你自己的诗歌。虽然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