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变青蛙吉吉影音:破除“二线干部制”公开潜规则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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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12月24日 10时26分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张亚平  原文网址:http://www.qstheory.cn/lg/zl/201012/t20101224_60389.htm  不知从何时开始,在党政干部队伍管理上出现了所谓的“二线干部制”。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的加快和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有些地方误读了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方针政策,在换届或日常的干部任免工作中,在年龄上采取 “一刀切”或“切一刀”的办法,使一批批未到退休年龄能够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被人为安排担任非领导职务,逐渐演变成所谓的到龄即退的 “二线干部制”。这种所谓的“二线干部制”,虽然中央没有文件规定,但在全国各地、各层各级都是普遍存在着,成为司空见惯的公开“潜规则”。笔者认为,这种“二线干部制”公开潜规则负面影响很大,应该尽快破除。  一是缺乏政策法规依据。党的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历来是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6条原则、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应具备的7个方面的资格都没有具体的年龄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只明确提出“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而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都可以退休。近些年来,党中央提出的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是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总体性、原则性要求,并没有规定领导干部到哪个年龄段“下”,让年轻干部“上”。因此,在所有的干部工作文件中,从没有提出在现任领导职务和退休年龄之间有一个过渡性的年龄和过渡性的职务,也就是不存在所谓的“二线干部制”。  二是造成干部资源浪费。党政领导干部从当初踏上为党和人民工作之路,到走上一定层次的领导岗位,都是在党和国家的精心培养、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以及个人自己的辛勤努力下成长起来的,可想而知,一名干部从入门到成长到成熟,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付出的培养成本是巨大的。而对于50岁左右这样成熟年龄段的干部来说,他们称得上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工作经验丰富,大多数都具有20-30年甚至更长的工作经历,经历多个领导岗位、多个工作领域的磨炼,工作阅历、经验十分丰富;他们身心状况能够胜任工作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营养保健水平的提高,大多数精神充沛,加上几十年人生风雨的洗礼,心智更加成熟;他们工作精力集中和投入,50岁左右的干部,大部分子女都走上工作岗位或成家立业,家庭负担轻、干扰少,他们更加珍惜为党工作时间,集中精力投入工作,实现人生价值;他们人脉关系广泛,办事效率高,多年的工作积淀使得他们人缘广、关系多、情况熟,在中国现有的体制下,工作开展容易得心应手,事半功倍。  三是扰乱干部工作秩序。根据能级原理,担任某个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是当地组织部门经过认真推荐、严格测评、考察、规范票决、公示等程序选拔上来的,严格讲都具备担任某一层级领导职务所必须具备的领导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可是,不少地方为了给年轻干部“腾”位子,采取硬划年龄线的办法,导致任职年龄层层递减,致使不少未到退休年龄(有的只有四十多岁)但能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被迫退居“二线”。为了解决所谓的“二线干部”的出路问题,各地、各层各级党组织挖空心思,组织“二线干部”担任下一层次的实职,即所谓降职使用。有的县里把成批的“二线干部”组织起来,把退二线的局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通过所谓的“创造性”办法让他们到低一层次担任实职(如到村任村官),看起来好象是人尽其才,并美其名曰“发挥余热”,实质上是对干部个人的人格歧视,也是对相应层级的组织干部制度设置的一种嘲讽,严重扰乱党的干部工作的正常秩序。试问,如果按照这些实行“二线干部制”地方的做法,干部任职年龄应该按照层级高低层层递减,下一层级的领导干部年龄应该比上一层级的领导干部年龄要小,可是现在把年龄较大的上一层次的领导干部安排到下一层次任职,倒不谈年龄嫌大,实在是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四是导致班子结构失调。优势互补是领导班子配备的基本要求,年龄优势互补是保持领导班子“青春常驻”所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过去毛泽东主席曾经讲过一句话:“老中青三结合好!”现在看来,这句话作为领导班子的组建原则仍然是科学合理的。一个年龄结构比较合理的领导班子,既要有阅历深厚、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有精力充沛、承前启后的中年干部,还要有奋发有为、朝气蓬勃的青年干部。这样的老中青三结合年龄结构,既有利于不同年龄段的干部相互促进提高,又有利于彼此监督制衡;既有利于保持领导班子的合谐稳定和生机活力,又有利于保证领导班子的顺利交替和长远发展。如果片面强调某一年龄段的干部占主体包括所谓的干部队伍的低龄化,势必造成班子年龄结构失衡,班子内在稳定机制失调,整体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不同层次的领导班子配备应有不同的年龄比例,如县处级及其以下的基层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宜以50岁左右为“老”、40岁左右为“中”、30岁左右为“青”,即基层领导班子老中青三结合的年龄结构可表述为“5、4、3”结合或“50、40、30”结合,厅局级、省部级及其以上的班子年龄组合可作相应的提高。  五是形成领导工作阻力。阻力之一:来自临近“二线年龄” 的现职领导干部,因提前罩上“天花板”阴影而形成的工作阻力。由于到龄即退的“二线干部制”公开潜规则,一些即将“到龄”干部,不管能力再强、素质再高、身体再好、工作再努力,结果都一样:提拔无望,等待退二线,这对他们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都是沉重的打击,这样的制度设置就人为形成工作阻力。阻力之二:来自其他干部的心理不平衡所形成的工作阻力。到年龄即退的二线干部,大部分赋闲在家不用到单位上班,悠哉乐哉,工资、奖金等待遇一分不少,编制、职数一个不减,有的还到其他单位就职,又拿到一份额外的工资。而作为其他的在职干部,特别是一些中层及以下干部,由于没有退二线的“待遇”,50多岁哪怕接近60岁但未办理退休手续都要在单位照常忙里忙外,工资待遇一分不加,遇到病假事假还要受限制、扣工资,严重挫伤了单位中层及以下普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成为工作中的另一种隐性阻力。阻力之三:来自“二线干部”自身因管理失控带来的阻力。由于“二线干部制”是各级组织误读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方针政策与局部地区、一些单位狭隘利益结合所产生的“怪胎”,本身就名不正言不顺,上级特别是中央更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更谈不上有具体的“二线干部”的标准、工作职责、政治生活待遇及监督管理措施等制度设置,直接造成“二线干部”管理处于真空和失控状态。“二线干部”中不少人本来就有思想情绪,加之缺乏教育引导,一些人极有可能成为影响一个单位或地区发展和稳定的隐形阻力和幕后操手。  综上所述,“二线干部制”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时宜,是干部工作中一种自欺欺人的错误做法,实践证明这种对国家、对组织、对个人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公开潜规则,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警醒,勇于面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明令禁止。  (作者系江苏省姜堰市委农工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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