谍影重重2国语免费八哥:实名制你既当官,何怕人说[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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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你既当官,何怕人说[原创]文章提交者:岳伍 加帖在 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争议不断的网络实名制,看来还真有点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味道。或许,为了加强这种味道,生怕这种味道越散越淡,变成箭发不出去未免尴尬,又有官员放话了,官员曰:“既然不搞侵犯他人权利的言论,不做超过法律界定的事情,就更不怕实名了。不说假话,心里就不虚,没什么可怕的。”http://news.sina.com.cn/c/2006-10-25/072010318484s.shtml官员此论,有没有道理呢?道理当然还是有一些的,不过火药味也够浓的了。因为要是这么说的话,网民也早有话等着呢──你们当官的,若都是两袖清风、一尘不染,既不贪污钱财,也不霸占美色,真做到了亲近八荣远离八耻,又何必在意谁谁谁说你们啥啥啥了呢!你们不是惯常说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吗,你们管那指出者是张三还是李四还是王二麻子干什么?谁愿意说啥说啥,俺问心无愧,当俺自己的官,让人们去说吧!这才是官员应该抱持的态度。能够这样作为的,才是成熟的官员。官员应该有怎样的心胸和气度,不妨看这两句老话:将军额头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比比看,你那额头,若连网民的几个“蹄子印儿”都不能承受,谈何跑马,那你还当的什么官;你那肚里,若连网民的几句“风言风语”都不能装下,谈何撑船,那你还当的什么官。[有关宰相肚里能撑船,典故涉及王安石和小妾,小妾名句:大人莫见小人怪,宰相肚里能撑船。http://ks.cn.yahoo.com/question/1406112201454.html]当官就要受气,要把官当好,更要受气。这是古今中外一律难免的。唐太宗官大不大,但是他要受魏征等人的鸟气。他所谋划,常常遭到魏征等一班大臣“搅局”。那个魏征有次把他气得快要昏死过去,当时他咬牙切齿声称要杀了那个“乡巴佬”。但是唐太宗毕竟是个额头能跑马、肚里撑得船的男子汉大丈夫,毕竟听人劝说,毕竟认同有明君才有直臣的道理,毕竟没有杀害魏征。唐太宗把魏征比作是一面“人镜”,魏征死后,唐太宗亲自到灵堂放声大哭了很久,并亲笔撰写碑文,认为自己损失了一面镜子。他一再委屈自己的结果是,一不小心竟然委屈出来个空前绝后的大唐盛世!第一次世界大战前,那德国国王威廉一世和唐太宗一样,他也是一个大大的受气包。他经常要受首相俾斯麦的窝囊气,有时候气得没办法,就在宫里乱砸东西、摔茶杯,虽贵重物品亦不能幸免。皇后问他:“你为什么老是要受他的气呢?”威廉一世说:“你不懂。他是首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下面那许多人的气,他都要受。他受了气哪里出?只好往我身上出啊!” 人家一君一臣,皆以受气为能事,不因自己握有大权就迫使他人讨好自己、服从自己。他们一再委屈自己,一再委屈自己的结果也是,一不小心竟然委屈出来一个富强的国家,一个兴旺的民族![有关威廉一世和俾斯麦受气详见http://www.guoxue.com/wenxian/nowwen/lybc/lybc_06.htm]当官哪能不受气。但若说当今的当官的均受不了气,那也不是事实。事实是,他们往往能受、在受、甘受来自上面的气,只要上面的一个媚眼抛下来,他们就受宠若惊了;要是被上面横眉冷对了一下,他们会快速俯首为牛。能受上面的气,这当然也是好的,若连上面的气都不能受,那这年头恐怕没的官当了;不过,光能受上面的气,对上唯唯诺诺,却不能受下面的气,对下飞扬跋扈,不可一世,到底是件缺憾事。轻言之,这是个人修养有问题;重言之,这是奴性人格使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有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这个理论上讲,官员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赋权。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官员,更要加强自身修养,既能受得了来自上级官员的气,也能受得了来自人民的气。人民把那么重大的权力都赋予给你了,而看看你衣食住行的什么,再看看有的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什么,则你受点人民之气哪里就有什么亏损呢,你已经占了绝大便宜!近年报考公务员的,常常是挤破门抓破脸,大家都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相信自己能混个公务员当当。当官若是不好,若是没占便宜,公务员招考何能有如此壮观景象?当官哪能不受气。在这人民是国家主体的伟大时代,当官更难免要受一受人民的气的,人民就是老板嘛。你若不想受那人民的鸟气,那还当的哪门子官啊。八荣八耻说的好,其第二对荣耻就是,“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据此,各级官员应该做好网络服务工作,增强网络服务意识,要受得了网民的气。须知,网民不是别的,网民就是人民的网络存在。我们必须明了,受点网民的气,就是受人民的气;尊重网民,就是尊重人民。人民给你点鸟气受,那是看得起你,你要感到荣幸而非耻辱。你要做不到这点,那还谈何“以服务人民为荣”?再有,有网民强烈反对实名制,那是他们的权利。你反对他们,实际上已经涉嫌“背离人民”,那你应该引以为耻才对。在这种语境下,你怎么能对网民说什么你们要是遵守法律怕什么实名制这样的话呢,你那样说,不是将网民从服务对象那里给“降级”到打击、教育对象了吗,而人民根本就不是你的打击教育对象!人民是你的服务对象,你要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何况,人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得侵犯(从法律上说,事实上“强制实名”已经违背了《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规定。具体地说,也即是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中的“署名权”和“隐私权”。http://news.sina.com.cn/c/pl/2006-11-13/165011501943.shtml)!啥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总不能怎么烦琐怎么来,总不能越是反对越是要蛮干,总要努力减轻人民的负担吧?实名上网,烦琐不烦琐?网民反不反对?增不增加人民的负担?一些官员之所以热衷于要搞网络实名,表面上说的冠冕堂皇,但说穿了,是不是担心网民对世事“说三道四”,上面知情,造成压力,影响他们头上的乌纱帽乃至仕途升迁?可是,网民既是人民的网络存在,则网民有权对世事“说三道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第四十条),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第三十五条),公民有权批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第四十一条)。[宪法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3/15/content_1367387.htm]我们是文明古国、礼义之邦,早在尧的时代,就尊重人民的言论自由。“尧设诽谤之木于四达之衢”,百姓万民无论有什么意见都可以畅所欲言,即使说错也赦免无罪,做到下情上达,政通人和。现今诽谤木已演变为华表,屹立于天安门前。[http://www.shanxiwindow.net/culture/other/a/004.htm]后来的子产,面对有人要毁掉乡校的建议,更是积极应对,他说,“人们早晚到乡校中交游,这是用空闲为国家作贡献。我愿听取民间言论。人们称赞的,我就实行; 人们厌恶的,我就改正。这些发表议论的人都是我的老师。毁了乡校等于赶走了老师,我不会这么干的。”有网友戏称,诽谤木就是最早的互联网,乡校就是聊天室的老祖宗,自由表达可谓古已有之。我们有这么美好的传统为什么不继承,不发扬?难道非要继承和发扬那些糟糕透顶的另外一些传统,例如秦始皇视言论自由为洪水猛兽,焚书坑儒;大清朝视自由表达为洪水猛兽,大兴文字狱不成?在这文明昭彰、依法治国时代,人人享有言论自由不应该是件奢侈事。言论自由乃是一种公民权利。众所周知,现在就是犯有杀人重罪、犯下弥天大罪的人,法庭也还是允许其聘请律师或者指派律师为其辩护,或者允许其自己给自己辩护的。连犯有重罪的人,都不再封口不再割喉,则让人们畅所欲言,不是件非常自然而然的事情吗?那太自然了。关于实名制,各种议论很多了,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我赞同这样的真知灼见,搞不搞实名制,在操作界面上讲,要看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法律有规定,网民必须实名上网,那么,大家不要吵了,就搞实名制;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网民必须实名上网,那么,大家也不要争了,不要搞实名制。对握有公权力的人而言,法无明文规定不可行;对一般公民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这是常识。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网民必须实名上网,而某些公权力在握的人士却一再要搞实名制,那这不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吗?你按照现行法律执好你的法就行了,却搞什么有条件要搞实名制,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搞实名制,这哪里还有一点对法律的忠诚吗?奇怪的是,明明没有法律规定网民必须实名上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5-07/26/content_3268271.htm ; http://net.chinabyte.com/26/2634026.shtml),有官员却对网民说,要是你遵守法律,怕什么网络实名!这真是世界颠倒,难道你暗示别人不遵守法律就等于别人不遵守法律,就等于你的主张有法律支持吗?按照现行法律衡量,提出网络实名这没有法律根据违法乱纪主张的,不是网民,正是一些官员!而反对网络实名制的网民,却能拿出众多的法律支持!至此,网络实名制应不应该搞,不是非常清楚吗?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们一直在说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什么意思呢,我理解每个人都值得尊重,每个人的权益都值得保护,每个人都是国家的根本,人人都有尊严,凡事依法而为,这差不多就是以人为本了。我们说以人为本,未说以官为本,则以官为本的思维要不得,长官意志要不得。你既当官,就得任由人说,何怕人说?难道你不相信是非自有公论,公道自在人心么?为官者何妨拥有这样的气度:谁愿意说啥说啥,俺问心无愧,当俺自己的官,让人们去说吧!2006年12月08日 星期五 18时58分3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