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斯 电影:父亲见死不救溺水者竟是儿子 冷漠对待社会有苦自己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9:27:58


父亲见死不救溺水者竟是儿子 冷漠对待社会有苦自己尝

  近日,在无锡市出现了一起特殊的官司,原来是一位父亲见死不救导致溺水者身亡,事后发现竟然是自己的儿子,随后将社区居委会告上法庭。父亲见死不救用冷漠对待社会,结果有苦自己尝,让自己切身体会到类似小悦悦事件的苦果。父亲见死不救的事件经报道后,在社会再次引发了对社会道德的空前热议。



  本着少管闲事的态度,父亲见死不救导致溺水者死亡,最后得知溺水者是自己儿子后悔恨万分。但父亲见死不救尝到苦果后,并没有反思自己的过错,而是将错误转嫁到社区居委会身上。法院在经过责任认定后,驳回了父亲的无理起诉。相信这样一个判决,对父亲见死不救的冷漠行为,也是一次巨大的谴责。面对父亲见死不救终尝苦果的结局,也让社会各界对冷漠再次做出反思。
  儿子溺水命悬一线,他以为那是别人家的孩子,选择了冷漠离开,结果得知溺水的居然是自己儿子时,悔恨已晚。事后,这位父亲竟然将儿子的死怪罪到社区居委会身上,并且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最终被法院驳回。昨天,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1年无锡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这起“姚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不但入选“十大”,而且因社会影响大、百姓关注度高而位居“榜首”。
  2010年6月27日晚上6点左右,姚某某、邢某某之子姚某(6岁)独自在其一家租住地社区的河道小码头玩耍时落水。姚某某得知有小孩落水,没有立即下水救援,当他回家没有找到儿子后,方才返回出事河道,发现溺水的正是自己儿子,将儿子从水中救起,但为时已晚,小孩已经溺水身亡。
  事后,姚某某、邢某某以社区居委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起诉讼,并索赔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合计47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姚某某儿子出事的河道,当地村委并不是法定管理人,对孩子的溺水死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河道管理人对河道周围的设施设置、管理没有欠缺,已经尽到一般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责任。上诉人姚某某及其妻子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依法驳回姚某某夫妻的诉讼请求。

【评论】
(腾讯微博)李新月:儿子溺水命悬一线,他以为那是别人家的孩子,选择了冷漠离开,结果得知溺水的是自己儿子时,悔恨已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的处世观念将国人的冷漠心态表现到了极点,于是便有了司机雨中拒载昏倒老人,认出系岳父后自扇耳光,冷漠父亲见死不救,事后方知溺亡者系其子的新闻。这个社会真的病了?

(腾讯微博)万年网:这不仅是对这父亲的讽刺,更是对这社会的讽刺!人心冷漠,再不改善社会道德观和人的价值观,这个社会还会受到更多更糟糕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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