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so网罗马名字:银行业协会发展问题和对策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5:48:28

银行业协会发展问题和对策思考

 

湖南省银行业协会

 

我国行业协会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逐渐发展和壮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温家宝总理也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这些重要论述,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可是银行业协会发挥作用的过程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充分认识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认真分析银行业协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是新形势下银行业协会发展壮大和促进银行业科学健康和谐发展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是研究银行业协会发展的基础

行业协会是同一行业的自律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他们基于共同利益,通过制定公约规则、共同遵守,实行行业内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保护行业共同利益并促进行业共同发展。行业协会作为特定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作用:

1、协调作用。通过协调妥善处理各会员单位的利益冲突,加强会员单位之间联系,增进彼此间友谊,避免恶性竞争,维护和增进行业共同利益;通过协调增强行业凝聚力,行成行业合力,促使会员单位在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权限内开展业务,促进行业目标整体实现。

2、服务作用。包括建立会员间的服务网络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了解国内外行业的发展态势,对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在同行间传递经验和避免教训,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服务作用还包括为会员单位培训员工,加强行业对外交流的职责。具体体现在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三个方面。

3、沟通作用。主要表现为在会员单位和监管当局之间、会员单位与会员单位之间、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会员单位与消费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以达到相互理解、信任和支持的目的。一方面,行业协会作为会员单位的代言人,向监管当局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和建议,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受监管当局的委托,执行某些监管机构不宜执行或执行效果欠佳的职能。

4、监督作用。主要是通过建立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引导行业走规范诚信发展道路;通过建立举报监督系统,强化会员单位和行业的自律和互律,并对违规会员单位做出自律性处罚,维护和提高行业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形象。

、银行业协会发展问题和原因分析

银行业协会牢固树立为会员单位服务的理念,在完善协会工作机制、健全行业制度、推动诚实守信、维护金融债权、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深化调研成果、借鉴先进经验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

(一)认识支持不到位,发展明显滞后。目前,受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行业协会在政府、行业和社会民众中的认知度、认同感不是很高。认识不到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发展和社会分工细化的必然产物,是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协会完善与否是市场体系成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健全的市场体系及市场运行机制,离不开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业协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会员单位虽然知道银行业协会,但是对协会的性质、职能、内涵和运作特点不太了解,对协会缺乏足够的热情,理解支持不够,参与意识较弱;一些人认为政府行政部门解决不了的事,作为民间组织的协会更难解决。因此,对协会的工作水平和办事能力信心不足,甚至表示怀疑。但是,要确保银行业稳健发展,对银行业实施有效监管,就必须充分发挥对银行业监管有重要辅助力量和补充作用的银行业协会的作用。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不到位等原因,当前还没有把银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摆上应有的位置,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做,致使银行业协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法律地位不明确,监督协调管理乏力。行业协会法制建设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仅是一个程序性的行政法规,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等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作依据。银行协会工作缺乏法律法规支持,工作无法可依。中国银监会虽然制定了《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但仅仅是针对银行业协会的一个内部规范性文件,存在严重局限性,只在行业内部具有约束力,不具有社会强制力。按有关规定,银行业协会受地方民间组织管理局和当地银监局的双重管理和监督,但实际情况是民间组织管理局只负责登记审批和发证年检,其它方面由于没有赋予职责而难以为之。《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虽然规定:“行业协会应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并明确有监督和指导职责,实际工作中,要么把银行业协会作为内设部门对待,要么监督指导乏力,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职责履行不充分,行业作用发挥有限。《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给银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是“一个宗旨、四项职能”。即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等四项职能作用。其中自律、维权是内容,协调是方法,服务是手段。由于诸多因素影响,银行协会履职时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就象“老牛拉破车——有劲使不上”。如在银行胜诉未执结案件、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方面,银行业协会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效果甚微,或雷声大雨点小,只有望事兴叹。又如银行协会为了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共同抵制恶性竞争行为,需要制定相关行业公约、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时,往往是即得利益会员单位不愿放弃短期利益,怀疑长远利益的获取,造成相关公约、标准、规范不能表决通过,或通过了执行起来也是流于形式。这种现象极易造成“自律失效、维权不成、服务不佳”的局面。这些,不仅使协会的形象和威望受到损害,也使会员对协会丧失信心,导致会员对协会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领导体制不顺,人员结构不合理。一是领导管理体制不适应工作的需要。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由省级分行行长兼任,工作过问不多。目前银行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银行行长处理自身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不可能拿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协会工作。在常务理事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协会领导力量显得脆弱,不能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二是协会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人员较少,年龄偏大、素质偏低,且绝大多数是有这样或那样特殊原因才被派到协会工作,加之工资福利均由原单位供给,行政关隶属原单位,凝聚力和向心力不够,临时观念和应付思想严重,协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知识化和年轻化无从谈起。即使协会聘请了少量大学毕业生,但人员编制、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住房基金等相关方面没有政策配套,给协会工作管理和激发员工工作活力带来了很大难度。

形成以上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原始推动力不足是影响协会作用发挥的根基。从银行业协会成立的历史背景看,是人民银行完善监管体系、控制案件高发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要求,银行监管机关接管银行协会后,虽然赋予协会的职能作用有所增强,但基本维持人民银行的初始思维。银行协会的产生和运行不是商业银行的主观意愿,不是水到渠成的产物,而是掘渠引水的结果,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的因素,以致商业银行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没有会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当然就没有协会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是商业银行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是协会作用发挥的重大阻碍。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商业银行,名称上是“银行”,实质上是政府的“出纳”,行政色彩非常浓厚。他们有问题就去找人民银行、找监管部门、找政府机关,下级行就去找上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银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仍很大程度上仍沿计划经济思维惯性滑行。下级行遇到问题习惯找上级行、找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商业银行总行习惯找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国务院,不知道或不习惯去找同业、找市场,不会或不善于利用同业或市场的力量去解决问题。

三是银行业协会自身存在问题是影响协会作用发挥的直接原因。主要表现是(1)产生发展先天不足。银行协会的活动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外开展工作时人们不知道银行业协会是何组织,对内履行职能、运用自律等手段时缺乏依据、权威性差。(2)缺乏工作经验。不少银行业协会工作方法自觉不自觉地打上了行政的思维、监管的印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自律的、非盈利性的社团法人组织究竟如何发挥作用,对于许多协会工作人员来讲是一个新课题,只能在探索中前进和发展。(3)协会组织建设发育不良。有的主管部门把协会看作自己安排干部的一个出口,将不适合在一线工作的干部安排到协会任职;一些会员单位因对协会认识不到位,不愿将年富力强的业务干部派驻协会工作;多数协会由于管理制度和费用等问题,难以从社会公开聘用合适人员到秘书处工作;协会工作部门只有秘书处,专业工作委员会或未组织,或虽已组织但不知如何发挥作用。这些都是银行业协会公信力不足、动员能力有限的重要原因。

三、解决银行业协会发展问题的主要途径

(一)尽快制定法律法规,努力培育协会发展壮大。银行业协会的行为特征应该充分体现公正性、科学性和合法性,其中合法性至关重要。解决当前银行业协会在维护会员利益,履行职能时无法可依的现状,必须要加快行业协会立法步伐,尽快制定出台行业协会法律或修订《社团组织条例》,以法律法规形式确定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确定行业协会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权利义务、内部管理、活动规则和财务管理等。真正使行业协会工作做到有法律支撑、政策支持、会员支助,得到社会公众和监督管理机关的认可和帮助。

(二)加强协会自身自建设,夯实履职服务基础。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协会工作人员队伍,是做好银行业协会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首先,要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加快协会秘书处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部门分工负责制和全员岗位责任制,全面提高秘书处的工作水平。规范内部工作程序,促使内部管理规范化、高效化。其次,要加强协会制度建设。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协会活动程序规范。一是要建立健全整个银行业的各种行规行约,争取做到会员有什么业务,协会就有相应的行规行约,做到以规章制度管人、管事、管行业,切实加强行业的协调管理。二是要加强协会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严格按照《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和协会章程办事,建立健全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协会工作行之有据、动之有规,处理工作有章可循。再次,要加强协会人才建设。针对协会工作人员现状,协会要会同会员单位共同协商,进行用人机制改革,对不适宜协会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换。不仅要有少量的德高望众、经验丰富、能驾驭全局的老同志,更要向社会招聘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学历、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进入协会秘书处工作,以改变协会现有人员年龄、知识等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三)完善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协会工作要在会员单位心目中有一定的位置,必须要有作为。这就要求银行业协会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手段,找准服务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当前,应将《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为协会定位的“自律、维权、协调和服务”职能具体化,为会员单位做好下列服务工作:(1)开展行业和地区经济金融、银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反映行业诉求,提出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2)开展宏观、微观行业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办好刊物、网站,开展咨询服务,组织行业新产品展示推介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引导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管理。(3)做好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行业争议,维护行业公平。(4)做好行业维权,开展行业联合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活动,做好银行业内部通报不良中介损害银行利益和大额欠贷欠息客户信息工作,收集反映银行业依法维权的情况和问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共同利益的实现。(5)加强行业人才培养,组织行业人才技术培训和规范交流,限制严重违法违观人员的业内流动;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和吸纳境内外银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配合做好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培训教育和考试工作,引导银行从业人员积极向上和勤奋好学。

四)正确处理三个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正确处理与主管机关的关系。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专业工作委员会的设立和撤并,要向社团组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变更和年检手续。重大问题、重要工作要及时向业务主管机关——银监机关请示汇报,做到“监督管理、行业管理、内部控制、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符合协会宗旨和职责范围的事,要想方设法地做好。这样既能处理好协会与政府及主管机关的关系,又会很好地发挥协会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正确处理与会员单位的关系。协会是会员单位的代言人、服务员以及行业关系的协调者、行业自律的推动者和行业利益维护者。协会要有生命力,就必须面向会员单位,立足会员单位,做好行业服务,赢得会员单位的信赖和支持。要围绕行业共同利益宗旨开拓性的、自主的工作,只要有利于行业共同利益、只要会员单位有诉求,协会就要尽心尽力地去做,并举全力做好。这样银行协会与会员单位的关系才会越来越融洽,职能作用才会得到有效发挥。三是正确处理好与其他行业协会的关系。银行协会会员单位是一个广泛联系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民众的行业,因此,银行协会要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和协作,要加强与中国银行业协会、市州银行业协会和外省市银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通过参加会议、走访交流、考察学习,了解其他行业协会、兄弟银行协会的活动情况及工作经验,取长补短,改进工作,以促进银行业和银行协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