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p格式:土改琐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0:17:20
张哲清
解放初期,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拥有土地总数的70~80%,剩余90%的农村人口,只占有土地总数的20~30%,且多是贫瘠的土地。广大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以高额地租租进土地耕种,遭受残酷的剥削,经常处在饥饿半饥饿状态,难以为生。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把土改的完成作为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前提。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总结了多年来土改的经验,制定了土改总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年底,中南局和孝感专署土改工作会议相继召开。1950年12月12日,在解放街原蒋老七寓所召开了应城县土改会议,县委书记左铭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安排土改第一阶段的任务,我县土改正式开始。会后,培训了土改工作队伍,组建了有600多人的土改工作队,分成30个小组,分东西两个工作团,在30个乡有重点地开展土改。东工作团由县长赵光远任团长,团部设在郎君区公所;西工作团由县委组织部长平洲任团长,团部设在杨河区公所。超过23万群众参加了这场运动。

第一阶段为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发动群众,开展斗争。
为了摸到真实情况,土改工作小组被分成若干工作队,每队1~2人,每个队驻一个村,驻面上的干部,同时又带一个点的工作。队员下到村以后,分层次做宣传工作。对干部,主要宣传土改政策;对贫雇农,重点讲解土改的目的在于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让土地回老家”,土地是人民的土地,不是地主的土地,分田发家,勤劳致富;对中农,强调照顾原耕地基础,进行“分了田,人工省一半,收入多一倍”,“租田变自田,一亩抵两亩”的算帐教育;对地主,着重指出其改恶从善的途径,要他们看清形势,老实守法。工作队员在全村最穷最苦,受压迫最深的农民家里住下来,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沟通感情,用“以苦引苦”的方式,让他们说出心里话。一段时间以后,受苦的群众纷纷串联起来,控诉深仇大恨。工作队员适时召开贫雇农代表会,集中诉苦,20天内各村普遍成立了贫雇农小组,各乡成立了贫雇农主席团。1951年1月初,召开了诉苦大会,斗争地主。斗争会以诉苦为主。由于干部对政策掌握得准,群众宣传发动好,群众的觉悟得到了提高,热情很高,有的乡开了5次斗争会,对地主形成了强大的攻势,地主被斗得垂头丧气,有的地主在会上就主动拿出自己的剥削所得。以乡为单位开展的斗争会,参加的群众达2000多人,共斗争地主99个。

第二阶段为划分成分,阶级站队。
1950年8月4日,政务院第4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为正确划分阶级成分提供了依据,并于8月20日颁布实施。根据“决定”,土改工作队联系本地实际,把各种成分的标准具体化为:
地主成分:有很大的房屋,有大量的土地,五大农具齐全,全家不参加主要劳动,靠请长工、散工、月活工、放牛娃和管家耕田种地,或将土地出租给群众、放高利贷,完全靠剥削过着富裕的生活。地主成分分为恶霸地主、破产地主、工商业地主、土地主(只依靠土地出租剥削别人)、洋地主(除剥削别人外,还从事政治活动)等。
富农成分:有房屋,有土地,有五大农具。有的出租土地,有的请长、短工,也有的放高利贷,但富农的剥削收入不超过全家一年总收入的25%。富农与地主不同的是,富农本身参加主要劳动。富农成分分为富农、半地主式富农、高利贷者、反动富农(在解放前,尤其是解放以后,有重大反革命行为的)。
中农成分:有房屋、土地、耕牛、农具,但不请长工、短工、放牛娃,无剥削行为,主要靠自己劳动,生活可以自给。中农分为上中农(生活状况在普通中农之上,对别人有轻微的剥削,其剥削收入不超过全家一年总收入的15%;有的剥削收入虽超过全家一年总收入的15%,但群众不反对的也可以划为上中农)、中中农、下中农、小土地出租(家庭没有主要劳动力,但有少量土地出租,生活来源主要靠地租)、小土地经营(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其土地以出租为主)。
贫农成分:有少量的土地,耕牛、农具不全。自己的土地收入不够维持全家人的生活,还要靠租佃地、富的土地,给地、富做长工、短工、零工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
雇农成分:无房屋、无土地、无耕牛农具,完全靠自己的劳力帮工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
全县首先以合阜乡为重点试划阶级成分,总结经验,接着在各区重点、乡重点试划,再全面铺开。在做法上,有的先在农会上试划,再集中划一个村,然后在全乡铺开;有的直接试划一个村,再在全乡铺开。在步骤上,先由农会对各户进行一一摸底对照,提出划分意见,再在群众大会上作说明,开村民大会划分阶级。在农会上划,出第一榜,进行酝酿,开村民大会后出第二榜,经乡代表会议或干部会议复议后,出第三榜。操作时,坚持先划地富,再划中贫,对地富严,对中贫宽的原则。先确定那些成分明朗,容易划分,没有多大争议的人的阶级成分;对少数阶级成分不明朗、难以划分、有争议的就摆在后面,反复研究,力争不错划一户,不漏划一户。
在划分阶级时,大部分地方都能严格按要求操作,只有少数地方干部图快,代包代办农会的工作。杨岭区某乡把划分阶级的标准讲完,群众既不懂,又记不住,土改工作队员就说,你们报农户,我们来划;杨河某乡要每个人自报成分,然后由农会的人喊一二三,有意见的就提出来,没人作声就算通过了。有些地方对群众的思想发动不够,不结合实际算剥削帐,挖穷根;有的地方不允许地、富申辩;有的地方虽然算了剥削帐,群众也诉了苦,但没有很好地分析、引导群众,导致在划分阶级时大多数农会代表认为,只有把那些浮财多的人划为地主,可分的果实才多,农民富得才快,才有清算的价值;那些只有土地的人,划为地主也没太大的“实惠”。这种观念导致了“有油水就干”的心理。郎君王桥村有一做锅生意的王姓人家,家境殷实,虽然有地也有长工,对别人有剥削,但他亲自参加主要农业劳动。农会代表众口一词说这个人家里的食油用水缸装,假如划为地主,有大量财产可清算,应该划为地主。工作组的同志指出,此人虽然富有,但主要是自己劳动所得,按政策不能划地主成分,并引导他们评估本村另一位显然应该划为地主,但现已衰败了的人家。农会代表全都摇头说,他家没什么,划个地主也没什么可分,划个中农算了,只有锅老板的油水大些。为了尊重事实,但又不伤害农会代表的土改热情,土改工作组只好把锅老板划成半地主式富农,没收了他的部分财产。
在划分阶级成分时,偶尔也发生农会代表包庇现象。黄滩喻家村一方姓人家有大量的土地,自己不劳动,靠出租土地过着富裕的生活,应该划为地主成分。但农会代表中有人与其是自家,坚持要给他定中农成分,说,我给他干活,他付工钱我,并没有剥削我,逢年过节,他还请我喝点酒;他不要我干活,我就会饿死!土改工作队员耐心给这位代表算细账,向他宣传土改的目的是要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而不是刻意针对某一个人,因此,办事决不能夹杂私人感情,在思想上要和地主分家,并找来这户人家的另一个长工诉苦。在无可争辩的事实面前,这位代表终于明白了是长工养活了东家,自家人照样剥削自家人。
有些人为了不被划为地主,绞尽脑汁地分散和隐藏土地、财产以及其它生产、生活资料,企图蒙混过关。有的声称自己的财产是祖宗所传,并宣扬“人生贵践,受命于天”,“贫穷是因为祖坟没有选好风水!”“人的贫富是八字安排的,应该等待时来运转”;有的将土地以每亩三、四斤米的贱价出售;有的把大部分土地“分赠”给佃邻;有的用美人计来要挟农会会员,让农会会员为他们通风报信;有的把多余的衣物粮食送给穷人,以此笼络人心。南垸一吴姓地主,土改开始后常请一同姓农会会员吃饭,利用宗族关系与他套近乎,时而送给他一点衣服、谷物,请他“眼光放长远一点,到时候为自己说说话,今天你照顾我,明天国民党回来了,我照顾你。”当农会认定此人应划为地主成分时,那个农会会员连夜给地主报了信,地主当晚就收拾家中值钱的东西逃走了;有的干脆用宰杀或毒死耕牛、毁坏家具、拆毁房屋等方法来减少自己的财产。自宣布土改后,全县发生多起纵火事件,搞死耕牛6头,自毁农具、家具百余件。
通过认真细致的摸底评估,每家该划什么成分已十分清楚,各地先后转入自报成分阶段。这几乎成了一个过场,只要自报的成分与土改工作组掌握的成分相符,就算定了。也偶尔发生低报成分的事。杨河街上一聂姓人家,在农村有几十亩地,全部租给别人种,靠收租过着富裕的生活。他给自己报了一个中农成分。群众中的积级分子立即说,你怎么能算中农,你有那么多土地,自己不种租给别人种,一年的租子就有好几十担,不是地主是什么?在场的农民齐声附和说应划地主,此人立即象泄了气的皮球,瘫倒在地上。只有极个别人报高了自家成分。杨岭龙集村一位王姓老者,是土改积极分子,家里有田,偶尔请个短工,划个中农不错,划个富农有点勉强。自报成分时,他说,我就报个富农吧!别人提醒他说,自报成分是要算数的,你仔细算一算,想一想,该划什么成分。但他坚持报富农,并说,毛主席都报富农,我报富农怕什么?
自报成分后,由土改工作组汇总,召开全乡群众大会,张榜公布每户的成分,进行阶级站队。每一种成分一个榜,贫雇农、中农的榜是红色的,富农的榜是绿色的,地主的榜是白色的。庄严的主席台正中挂着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像,悬有“划分阶级成分大会”的横幅,两边贴着“打倒地主恶霸,消灭封建势力”的标语,会场上的口号声震耳欲聋,鞭炮声此起彼伏。随着洪亮的唱榜声,各种成分的人走到指定的地方,贫雇农站在一起,人数最多,个个精神抖擞;地主人数最少,人人没精打采;贫雇农兴高采烈地看自编自演的节目,地主们缩成一团,连头都不敢抬,一副世界末日来临的样子。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各地划分阶级成分相继完成。全县共划出贫雇农41421户,中农24236户,小土地出租者3224户,自由职业、小土地经营等2380户,富农3163户,地主3352户。

第三阶段为没收征收、分配土地和斗争果实。
对地主财产的没收征收,在第一、二阶段斗争地主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各地干部群众也基本把土改的每个阶段与清算追财有机地结合起来,较开明、态度较好的地主能够主动交出自己的部分非劳动所得。第三阶段的征收没收工作则是硬碰硬,真刀真枪地清算,斗争地主的声势也很大。有些地主不经过斗争,根本不愿意交出果实,个别地主还是在群众的体罚之下才不情不愿、有所保留地交出财产。
地主为了保护既得利益,采取多种办法拉拢腐蚀干部群众,转移、分散、隐瞒、毁坏财产,在土改刚开始时就已经不断发生,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对抗。陈河区古楼乡就发生过地主与恶势力勾结大砸团部殴打干部的事情。对待这些情况,绝大多数干部都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六亲不认”,甚至“大义灭亲”,作风之正令人钦佩。除开展凌厉政治攻势外,司法机关、武装力量及时介入,捕、关、杀了一批恶霸地主。
1951年春节前,县委连发了两个情况通报,总结了前两阶段的工作,通报了基本情况,重点通报了没收工作。经过春节干部扩大会议的教育后,干部群众对为什么要进行土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群众觉悟有了提高,吊打的现象杜绝了,更擅长通过算帐摸底追隐瞒财产了。地主许一安拿出一些粮食就说拿完了,群众就根据他的田亩、产量和家庭支出算帐,使他不能抵赖,拿出了多余的粮食。另一大地主王大祥小惠收买了一个中农后在他家藏了8包谷,另一中农谢作良对王说:“你藏了8包谷在某某家,还不交给工作组。”逼得王拿了出来。分田分果实依据填坑补缺,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分田,首先将全乡没收征收的田及应分田户合计出每人能分多少亩,再将田评出产量和等级,以产量为标准,以村为单位按人分配,以乡为单位调整,适当照顾单身汉。这样,虽然每户分配的土地数量不等,但实产量是大体相同的。分配果实,也是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自报公议。如:杨河盛滩乡首先将应分果实户所缺的农具登记下来,再按已没收的农具对照研究分配。由于农具少,不够分配,就将多的农具每户一件,少的农具几户共用,还有的把一套农具分给一个湾3~7户共用。粮、钱、房屋等其它财产也是按等级进行自报公议分配。
各地在分配土地和财产后举行庆功大会,集中烧毁旧地契、颁发由县人民政府印制的新土地证。一时间,蒲阳大地锣鼓喧天,到处搭台唱戏,庆贺分田分地。许多贫雇农在自己从未有过的土地上翻身打滚,抚摸着分界的楔子失声痛哭。摆脱了人身依附的沉重桎梏,人们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随之而来的土改复查,是土改的完善和结束,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土改成果,查漏补缺。到1953年春,全县土改结束。
注:张哲清,市农行离休干部,早年参加土改。组稿人,王智勇,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