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利 wooster:马鞍山党风廉政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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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发表日期:2008-6-6 11:36:1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140次   
马监〔2008〕4号
当涂县、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皖监〔2008〕1号)文件要求和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的部署,为确保中央、省和市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继续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今年是实施民生工程的第二年,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马鞍山的重要一年。各级监察机关和民生工程牵头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继续加强对四十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发放城乡居民低保资金、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五保户”供养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医疗保险费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费、困难学生资助费等;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落实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金家庄老工业区和市福利院搬迁以及饮用水安全工程、农村广播电视和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等任务。
        2、继续加强对县、区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区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并实行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3、继续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区政府和各部门按规定拨付、发放项目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克扣和降低标准发放项目资金,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和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
         4、继续加强对工程进展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
        二、注重实效,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1、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市监察局将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建委等部门对部分项目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并选取部分民生关联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派驻监察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健全监管机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开展。
        2、开展全面检查。由市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逐项开展检查,全面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3、完善社会监督。继续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市监察局举报电话:0555-2366201),认真受理群众对民生工程的举报和投诉,及时组织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纪案件。
        4、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县、区监察机关及市相关民生工程牵头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民生工程监督检查的情况,每月月底前报送至市监察局(径送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一室),内容主要有:民生工程开展情况和采取的工作措施;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实施民生工程遇到的突出问题、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
各民生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沟通和联系,完善相关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民生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级监察机关要严格把握相关政策,既要注意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又要支持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严明纪律,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各级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下列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擅自降低补助和发放标准,应公开未公开,暗箱操作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四十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搞变通、打折扣的;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严重影响四十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克扣、截留、挤占、挪用、拖欠、贪污项目资金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以权谋私的。在坚决纠正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还要注意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要责成其限期制定和完善;管理不到位、要求不落实的,要责成其立即改进,确保四十项民生工程中的每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