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托鲁奇手表:評析兩黨稅制改革主張-新台灣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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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兩黨稅制改革主張2011-10-31 23:00:56

一、前言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近日來呼籲稅改,並批評我國稅賦過低、稅制不公,不斷調降富人稅,使經濟成長果實皆為富人享有,財政支出卻大部分由受薪階級負擔,財政部至今仍以減稅為榮,並批評「國內最爛的政府部門是財政部」。楊並批判「不論是民主進步黨主席蔡英文提出的十年政綱, 或總統馬英九提出的黃金十年,都沒有討論財稅問題, 另一個參選人更是什麼都沒提」,以此呼籲我國需著手改革稅制。本文分析兩黨稅改主張,並提出現行稅制幾項迫切問題。

二、兩黨稅改主張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在「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二:公義社會」中提到「持續推動租稅改革,擴大稅基、提升租稅效率,減輕中低所得者及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並提升高所得者租稅負擔,以強化租稅移轉效果。」及「配合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之建置 ,逐步落實不動產交易實價課稅。」

與馬英九相較,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的稅改主張較為完整且具體,其「十年政綱財稅篇」之「賦稅制度合理化」中提到:

六、 善待薪資所得納稅人:

  1. 中央政府應以強化所得稅與營業稅收入為核心,檢討現行稅制,使其合理化,並符合公平正義。促使租稅制度發揮所得重分配功能,對薪資所得者更加友善。 
  2. 在「簡化稅制、擴大稅基」原則下,進行稅制改革,建立一個有利於吸引人才、並改善薪資所得者納稅地位的投資環境。

七、 不動產稅制合理化: 

  1. 推動不動產交易價格登記制度,逐步建立可靠透明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料庫,做為不動產稅制合理化的基礎。 
  2. 分階段建立趨向實際交易價格課稅的制度。在自用住宅換屋不增加負擔下,以漸進的方式調整公告現值並檢討稅率,以避免一般民眾承受偏高稅負,並針對短期和鉅額交易,建立參考實際交易價格合理課稅及防止避稅的制度,以促進租稅公平。 
  3. 推動土地及房屋交易所得合一的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在實際交易價格資料庫逐漸完備後,研議將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與現行稅制進行整合。

八、 以參與投資或補助取代租稅獎勵:

為提高租稅公平,並避免稅式支出過度浮濫,對於鼓勵民間發展之產業,應逐步取消租稅獎勵,改以參與投資或預算補助方式,協助提升產業創新與競爭力。

九、 發展綠色稅制:

應發展「綠色稅制」,配合資源保育、污染防治與節約能源政策,逐步建立以綠色稅制為特色的間接稅制度。

三、稅制的幾項迫切問題

蔡英文的稅改主張較馬英九的主張完整且具體,而其稅改重點不外呼所得稅,特別是薪資所得稅之合理化,及不動產稅制改得等兩個面向。而現行稅制下,所得稅及不動產稅制之問題如下:

(一)、租稅公平正義:綜合所得稅負集中於個人薪資所得,而財產交易所得卻未能有效課稅。

  1. 薪資所得占各項所得達七成以上。
  2. 資本利得未能列入課稅所得。
  3. 綜合所得稅半數來自薪資所得,每人薪資所得稅負逐年增加。
  4. 受僱者薪資水準成長有限,無法分享經濟成長果實。

(二)、不動產稅制之缺漏:

  1. 土地所得免徵營所稅:土地交易所得課徵土地增值稅,且為避免重複課稅,所得稅法規定出售土地之所得免徵所得稅。而房屋交易所得雖納入為課稅所得中,以課徵所得稅,但一般買賣實務上,房地係一併買賣,且房屋與土地兩者之價格如何劃分並無一定標準可言。建商在房地合併出售過程中,往往將興建之房屋銷售壓低,而提高土地價格,造成房與地售價不成比例,造成出售房屋虧損或所得偏低,享有出售土地免徵稅所得之優惠,以規避稅負。
  2. 公告現值與市價脫節,土地交易價格超過公告現值之增值部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亦免納所得稅。
  3. 公告地價偏離市價,持有土地之成本過低。公告地價為地價稅課徵基礎,但卻因公告地價偏離市價,且地價稅稅率低,使土地持有成本低,有利於持有土地之地主或財團圈地、養地。
  4. 房屋評定現值遠低於市價,稅捐稽徵機關設算之房屋銷售額亦偏低。不論是持有房屋每年課徵之房屋稅,或是個人銷售房屋所課徵之財產交易所得,皆以房屋評定現值為課稅基礎。而房屋評定現值為稽徵機關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根據單價、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與街路等級調整率等所評定而得,但地方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多年未曾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導致評定過程中之單價與實際工程造價差距甚大,無法真實反映房屋價值,導致房屋稅收,及財產交易所得稅、印花稅及契稅等各項稅收損失。其中,土地之交易所得為土地增值稅,而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稅部分,實務上如民眾無法提供或未提供房屋價值之證明文件時,國稅局將以房屋評定現值之一定比例為課徵房屋交易所得之依據。
  5. 不動產實價課稅尚待解決問題:前次移轉現值認定、實際交易價格不易掌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