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少儿频道节目回看:江西万安提升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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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安提升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 2011年6月17日 13:51        【字体】 大 中 小        【来源】 监察部网站

    江西省万安县立足本县实际,创新运行机制,采取“一二三四”模式,即“建立一套机制,沟通二种关系,加强三项培训,严把四个环节”,提升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一套机制强管理。为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有序开展查办案件工作,该县注重加强配套运行机制的建立:一是建立了查办案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办案具体任务,落实办案责任,增强查办案件的主动性;二是建立了查办案件联动机制,将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若干个纪委机关科室捆绑重组,合理整合成几个查办案件的大组,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查办案件力量;三是建立了查办案件激励机制,采取“一案一奖励”的方式,对成功查办重要案件的办案组及办案人员给予嘉奖,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了案件查处流程,促使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沟通二种关系助协调。一是沟通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室的关系。在具体查办案件中,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接受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科室的指导,双方要相强业务交流,密切协作关系;对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机关科室整合成的查办案件的大组,都明确了县纪委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及时协调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努力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合理划分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委局机关科室在查办案件中的职责关系,明确相互的任务分工,最大限度消除职能重叠、交叉、脱节的问题。二是沟通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挂点联系单位的关系。要求各挂点联系单位明确1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科室,保持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工作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也主动加强与所挂点单位的工作联系,建立完善双方信息交流、相互协作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和增强案件查办的工作力量。  
    加强三项培训提素质。一是加强跟班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安排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室跟班学习业务,掌握案件办理流程,熟悉从案件线索收集到案件审理、处理及处分执行的各个程序,增强规范办案的意识;二是加强“传、帮、带”实践培训,在查办案件时,采取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骨干与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成立联合办案组的方式,发挥办案骨干“传、帮、带”作用,实现办案“一线”实践培训;三是加强专门的办案业务培训,编制专业培训教材,聘请专门老师讲授办案实践经验;组织开展现实案例讨论,交流办案方法、办案技巧,办案心得,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严把四个环节促规范。从规范办案着手,严把四个重点环节:一是严把案件线索处理环节,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案件线索收集范围和处理程序;二是严把初步核实环节,规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初步核实工作步骤;三是严把立案调查环节,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立案调查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和调查权限;四是严把移送审理环节,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程序和案卷装卷规范,加强对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的管理。(江西省万安县纪委 张经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