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九重口百度云:矿难频仍,根源不在矿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28:04
12月7日

矿难频仍,根源不在矿主

    当今中国矿难频频,李毅中们东奔西走、悲愤难抑,牵动得全国人民唏嘘长叹。不能说国家对矿难不重视,但为何就是制止不了矿难的发生?
  屡屡发生的矿难事件,让我们看到了三个问题。一是矿工们逆来顺受、忍气吞声,根本不去维护自身的权益。二是矿主们为了追逐私利敢于无视矿工们的生命。三是地方政府甘冒上级处分的风险也要袒护不法矿主。这三个问题使一切有良心的国人,倍感沉痛。
  矿主的失德,是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使然,并不奇怪。所有国家都会面对资本家的失德问题,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已经基本上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极具中国特色的是第一和第三个问题。产生第一和第三个问题的根源在哪里?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珍贵的。难道矿工们会不珍视自己的生命?非也!矿工们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几十年来国家为了积累发展资金,采取严格控制和盘剥农民的方式,造成了占全国总人口70%多的农民大军和落后衰败的农村经济。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的手脚得到了解放,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但是,农民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们依然没有得到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养老保险。面对着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和教育费用,面对着不断下降的农业效益,面对着不断增大的养老风险,面对着无力抗衡的歧农社会,相对较高的挖煤工资对于农民兄弟就具有了极大的诱惑力。在求告无门、走头无路的情况下,农民工根本就丧失了与矿主平起平坐的资格,又何能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权利?农民的无奈、无能,是他们自己造成的吗?是国家政策造成的。而一个国家居然可以对占人口大多数的群体采取压制和歧视的政策,只有集权体制下的臣民社会才能做得到。  民主体制下的公民社会,人人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政府之间都是平等的社会主体间的关系,机会和福利对于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可以凌驾于另一个人之上,从而剥夺这个人与别人平等享有机会和福利的权利。臣民社会则不然。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臣亡,臣不得不亡;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让你享有你就享有,让你丧失你就求告无门。农民是真正的‘草民’,草民在强大的官僚体制面前除了磕头、认命,还能搬石头砸天?什么时候农民以及所有人,都真正获得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缔结社会契约的股东)的地位,都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都能够同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平等的对话和博弈,才会没有人敢于漠视他们的生命。
  地方政府之所以宁肯被上级处分也要袒护矿主,除了臣民社会所造成的官员漠视草民生命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那就是这些年一直施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这一体制对于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分灶吃饭’与事权的分配是联系在一起的。事多且重与事少且轻,财政资金的分配当然就要与之相应。然而,事权、财权如何分?  在公民社会是要通过法定的程序,经过充分的公开的讨论甚至辨论,再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的。但在臣民社会,上下级之间根本没有这样一套法定的公开程序,一切都取决于上级的单方面决策。本来,各级都有各级的利益,是可以公开进行博弈,而后达到一个彼此满意的利益均衡点的。但在暗箱操作的情形下,上级必定会借助自己的权威,采取自利的做法,麻烦的事情尽量往下面推,财政资源却尽量往自己手上集中。下级最多只能提提意见,如果上级不采纳,也只有服从。事权和财权,由此失衡。特别要命的是,经过上级的操作,下级明明事多钱少,捉襟见肘,上级却还要以经济增长特别是财政收入的增长作为考核下级的硬指标。这样一来,就苦了县乡两级。因为县乡两级在整个国家管理体系中处于由宏观到微观的链条末端,俗话说‘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很多事情在上面是原则,到了县乡却要变成可操作的具体事务,直接面对着基层干部和群众了。在县乡操作层面,有那么多人要吃要喝要干事,财政增支的压力是刚性的;又有上级那么强硬的考核指标,财政增收的压力也是刚性的。两者合而为一,县乡政府一变而为唯钱是图的‘经济人’,具有了强烈的经济扩张冲动。  我本人在市辖区担任过负责人,对此我有切身的体会。我所在的这个区是新成立的,本来百废待举,缺人缺钱。可上级一开始却规定新区必须是‘小政府大社会’,因而区级干部编制总共只有一百多人,整个财政收支盘子也就按‘小政府’的模式确定。但在宏观体制都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我们又不是特区,小小一个县级政府又如何独自‘小’得起来?所以,每逢布置实际工作的时候,省市两级无不强调必须与上面的条条对口,否则,在年终考核时将判定为区里不重视该项工作,轻则挨批评,重则扣资金。没办法只好在严格控制下,适当突破编制增加人手。但增加人员的工资支出,上面是不认账的,也就是说,是不能在上缴的财政收入中扣减的,只能由本级财政自行承担。全区吃财政饭的人有一千多,其中70%是教师,但能够进入财政上缴基数扣减的只有几百人。这已经是一个连吃饭都无法保证的摊子。在这种状况下,市政府为了缓解自身的困难,又要上收本区部分效益较好的企业。头一年,市里确定上收企业的全年税收中,40%划归区里,可第二年,市里又规定把30%划归区里,区里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力,只能屈从。那几年,每到发工资的时候,我们心里就发愁;每逢工资上调的时候,我们心里就发毛。我们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更无法足额发放工资。省里决定增资的时候,我们只是账面上给大家调高,许诺以后兑现。所以一个同样的正县级干部,月薪比省直的要少上千元,比市直的要少几百元。这期间,我们也仿照外地的做法,曾经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限下放到乡,让乡里负责他们的工资,把困难转嫁下去。那些年,我们这些县级干部日子很不好过,下面,干部群众对我们是怨声载道;上面,各级领导对我们是大会点名批评,小会耳提面命(就是不肯面对现实,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象我们区的境况,实际上是全国多数地方普遍存在过,有的现在可能继续存在着。  从全国宏观上看,采取‘分灶吃饭’之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是不断减少的,而其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不断加大。到2004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45.1%,但财政支出却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72.3%,这大大削弱了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普通民众生计问题的能力。基层各项社会事业处于发展停滞甚至破产的困境之中。但是尽管这样,中央还不断有具体的事业规划和指标下达(如教育达标等),到省一级再层层向下分解,而且通常越是下级的政府掌握的财源就越少,负担也就越重,形成各级地方政府间事权层层下放,而财权却层层上收的局面。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中央只负担2%,省、地两级负担11%,县级负担9%,78%的经费要由乡镇这一级来负担( 最后实际上就是由农民来负担)。这就是所谓“财权上移、事权下移”和“中央‘请客’、地方‘埋单’”之说的由来。在县乡领导层中,还普遍流行着一段顺口溜:“中央财政风风光光,省级财政喜气洋洋,地级财政摇摇晃晃,县级财政哭爹喊娘,乡级财政‘吊蛋净光’”,这是真实情况的生动写照。当然,近两年由于中央采取了一些修补政策,县乡特别是乡级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但也只是有所好转而已。
  这种极不合理、极为蛮横的财权、事权分配办法,迫使县乡两级走上了一条非理性的道路,一方面是不择手段的跑省跑部,争取各种财政专项资金,以扩大自身的周旋余地和调控能力;另一方面是不择手段的招商引资、上房地产项目,以增大与上级共享税分成的总量和本级独享税的总量,壮大本级财政实力。各级领导干部人人心里都非常清楚,所谓硬道理其实千硬万硬只有财政最硬,财大才能气粗,而且能够一俊遮百羞,在群众特别在上级面前风光无限。但其结果可以说是遗害无穷,官商合流,环境污染,乱占耕地,野蛮拆迁,制假售假,事故连连,虚报瞒报、谎话成篇。县乡领导为了保住自己的财政,不搞保护主义又能如何?因此,矿难频频,实属必然。
  一言以蔽之,矿难频频罪在矿主,而根源却在臣民社会的集权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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