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海盗排行:[忏悔录]李建成:收入的差距让我为犯罪开绿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23:51:08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后勤处原处长李建成在狱中反省说——
“经不起推敲的理由促成了我的犯罪”
忏悔人:李建成
原任职务: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后勤处处长兼武汉华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0年4月,法院终审判处李建成有期徒刑八年。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07年,李建成收受贿赂共计12.4万元。另外,2007年9月,李建成与他人共同私分“小金库”资金60万元,其中他分得30万元。
新闻背景:本文系李建成在监狱服刑期间写的悔过书。
“随着管理职权范围的扩大,找我办事的人也多了”
1992年,我受单位委派,“下海”创办经济实体,先后创办两家公司。也就是在“下海”的10年中,我结识了许多企业的经理、老板。
2002年,我回单位任总务后勤处处长之职,并继续兼任武汉华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除打理公司业务外,我还负责全省各市县疾控中心疫苗和卫生防疫物资设备的分发供应、二类疫苗的营销,以及省疾控中心的基建维修、物资采购供应和后勤服务等工作。随着管理职权范围的扩大,找我办事的人也多了,特别是那些我在“下海”期间结识的朋友、熟人,更是经常找我帮忙。
2005年,我遭遇车祸受伤住院,一位在我“下海”时结交的私企老板以慰问为名,送给我10万元现金,我稍作推辞后就收下了。2007年,在单位因多种原因连续5年未按有关规定给我负责的部门兑现创收超额奖金时,我擅自指使下属截留经营利润,并予以私分,我得到30万元。
“收入上的差距,使我产生了为自己谋点实利的想法”
在参加工作的37年里,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我都是兢兢业业,认认真真。为什么在最后的几年中迷失方向,滑进犯罪的泥潭呢?究其原因,就是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上的某些现象,错误地使用了手中的权力,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之上,以至于私欲膨胀,最终成为一名罪犯。
在“下海”期间,我很少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和学习,整天忙碌于商海之中,忽视了学习和提高思想认识的重要性。赚钱就是硬道理,是我当时的主导思想。这也是我放松对自己政治要求和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
2002年,我回单位任处长后,由于仍然主管创收工作,与企业的经理与老板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这些人中,有很多人曾经也是国家公职人员,但他们后来选择脱离单位自行创业,经过多年的打拼,成为了“千万富翁”。看着他们开着名车,穿着名牌服装,住着豪宅,我心中总有一种愤愤不平的感觉。同他们相比,我的能力、经验并不逊色,我所负责的部门通过经营的方式每年都为单位创造了巨额收入,而我个人的年收入却无法与他们相比。经济收入上的巨大差距,用钱上相形见绌,使我渐渐产生了为自己谋点实利的想法。就这样,我在思想上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开了绿灯。
“我在受贿和私分国家资产时,都为自己找到了理由”
从一个国家干部沦落为一个罪犯,这巨大的变化,常常使我陷入沉思,从而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认真反省。
我认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应牢记以下几点——
思想改造和自我约束,应贯穿工作期间始终。一个公职人员,特别是国家干部,在岗一天,就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一天,就应该遵守职业操守一天。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旦放松思想警惕,放纵自己的私欲任其发展,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我在30多年的工作生涯中,曾经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在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十多年中,我也曾拒绝过许多次的贿赂,在用钱上也一直遵守财务制度,不乱花公家的钱。但是,在最后的几年中,我在关键时刻没有把握住自己,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原则,违背了一个国家公职人员应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
不能为自己犯罪找借口,不能心存侥幸。在许多的职务犯罪中,常常存在着某些外在因素促成犯罪的发生。对于这些外在因素,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而将其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理由或借口,吃亏的只能是犯罪者自己。我在收受贿赂和截留私分国家资产时,并不是没有顾虑,但我都为自己找到了所谓的理由。
一名私企老板送给我钱时,我也曾拒绝过,但他声称这只是朋友交情,是对于我过去对他帮助的感谢。在他创业发展阶段,我的确给予过他很多帮助,听他这么一说,我心里就释然了,收下了他送来的礼金。而我对于当时自己身份已经发生改变(已回单位担任处长职务),而且自己主管的部门与他的公司有着业务往来视而不见。
在贪污时,我为自己找的理由是,单位未按规定兑现创收超额奖金,我只不过是采取了不恰当的方式获取了部分应得的利益。而对违反财务制度、擅自私分国有资产的违法事实避而不谈。就是这些经不住推敲的理由,最终促成了我的犯罪。
在许多职务犯罪中,一些人并非是一贯如此,很多是偶尔为之。没有被发现,就心存侥幸,会慢慢发展成一而再再而三。一旦事发,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正是因为这种偶尔为之,我为自己的犯罪打开了一道门。
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应按照入党誓言树立人生目标,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不能用片面的观点去看待和理解当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非正常现象,否则将会偏离正确的方向,走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我就是典型的例子。
我有一个温馨祥和的家庭,年已九十的双亲、妻子、女儿和我。我被捕前,一家人常聚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而今,高墙阻隔了我与亲人的团聚。年迈的老人双双卧病在床,而作为晚辈的我,却不能端茶递水,以尽孝道。妻女为我之事,也寝卧难安。每思及此,我不禁愧悔交加。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将永远牢记这沉痛的教训,深刻悔悟自己的罪行。通过服刑改造,重塑一个崭新的自我。
忏悔人:曾宪明
原任职务:湖南省郴州市煤炭局局长、党组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判决结果:2010年9月6日,郴州市中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曾宪明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财产20万元。
犯罪事实:曾宪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物百余次共计290万元。同时,曾宪明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
新闻背景:这是日前曾宪明在湖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作的现身说法。
第一次就收下了6000元的大红包
2000年春节,某煤矿的黄老板为感谢我对其煤矿事故的较轻处罚,以拜年的名义送给我6000元现金。这是我第一次收这么大的红包,事后我也曾感到不安,过了几个月发现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心里平静了许多。我寻思这收钱是“一对一”的背后交易,自己确实关照了他,他也是“真心实意”送的,而自己又确实“贫寒”需要钱。这样一想,我的心里就坦然了。
看到帮别人办事有回报,权力也是一种资源,我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凡是给煤矿老板办事,我都希望得到他们的“感谢”。
因此,在我先后任郴州市煤炭局副局长、安监局副局长、煤炭局局长期间,在煤矿安全生产审批、行政执法、煤矿资源整合等事项中,肆无忌惮地收受煤矿老板送来的“好处费”,一次少则几千元,多则数十万元。先后共有47个煤矿老板送过钱给我,其中一个老板先后7次共送给我106万元,我全都收下了。
为了捞取钱财,将非法煤矿整合成风井和副井
任煤炭局长后,我为了捞取政绩和钱财,以发展地方经济、减轻维稳压力和减少煤矿矿主损失为幌子,以所谓“技改”的名义,将大量非法煤矿整合成为风井和副井。而这些风井和副井实际上都有一套单独的生产系统,违法进行开采。
2006年7月,煤炭局执法大队两次对全市的“技改矿”进行检查,发现很多技改矿存在不按设计施工、不按规定期限完成施工、技改施工没有进行验收、非法组织生产等问题。执法大队负责人将这些情况向我作了汇报,我却没有按相关规定指示关闭矿井、撤销设计批复,使这些“技改矿”非法开采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2006年以来,郴州的煤矿年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特别是2009年4月17日,永兴县某煤矿青山背风井由于非法施工、非法生产、违规存放炸药,致使炸药库发生爆炸,造成死亡20人、重伤5人、轻伤1人的重大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85万元。带血的煤炭使多少家庭失去亲人,毁掉了多少幸福的家庭!对这些煤矿事故的发生,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印证了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重大事故背后必有腐败”的断言。
收了好处费就办事,不管是否有悖于法律法规
我1984年从湘潭矿业学院毕业后,来到郴州市煤炭局工作。我从一个农家子弟走上处级领导岗位,是党多年培养和教育的结果,而我却没有好好地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切。深刻反思自己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放松了学习,导致思想防线全面崩溃。我到党校学习,仅仅只是为了休息休息,除此之外,就是和朋友加强联系,和他们在一起吃吃饭,加深感情,课也没听几次,即使去的有数几次也是应付了事。我的法纪观念淡薄,法规考试叫人代替,上级纪委发给我的廉政短信,我看都不看,甚至一笑置之。41岁担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后,我更是基本上不读书、不看报,组织集体理论学习,对我来说也只是走走过场。2005年郴州系列腐败案暴露后,活生生、血淋淋的惨痛教训并没有触及我的灵魂,我照样心存侥幸大搞权钱交易。
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导致贪欲膨胀。对于收受贿赂,我经过了这样一个过程———从开始的拒收到后来的来者不拒,从接受煤矿老板的吃请到收受巨额红包礼金。思想上也由最初的警觉、担心发展到后来的麻木、心安理得,最终导致自己对经济利益的积极主动追逐,还认为别人送给我钱是自己人生价值的体现。收了好处费,我就替人办事,也不管请托人请我帮忙办的事是否有悖于法律法规。
交友不慎,导致形成纯经济利益的人际关系。近10年来,我的社交圈里是清一色的煤矿老板,我经常与他们在一起吃吃喝喝,打牌赌博,放纵私欲。那时的我就像“温水里的青蛙”,不知危险反而悠哉乐哉。这样畸形的人际关系是我滋生腐败的温床,是我走上歧路的可怕陷阱。
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贤良且事业心强的妻子,有聪明好学的儿子,父母健在,家庭和睦。可是我的锒铛入狱,身败名裂,不仅给家庭和亲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把他们拖进了痛苦的深渊。因我的事情,年过七旬的父母气得病倒在床,家人直到今年春节才抱病来省城探监。望着父母病弱无力、老泪纵横的面容,妻子那哀怨悲伤、憔悴无奈的目光和写在脸上的精神创伤、心酸苦辣,我心如刀割!
古人说,知耻而后勇。在这里,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不仅是促使自己不断反省和改造,也是警示他人。领导干部要吸取我的教训,千万要谨慎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千万要牢记党和人民的培养和教育,千万要时刻想着亲人的期盼和嘱托,好好珍惜和守护住今天的成功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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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人:张昆桐
原任职务:河南省交通厅厅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判决结果:2001年3月27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判处张昆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罪事实:张昆桐在担任河南省建设厅副厅长、交通厅厅长期间,先后受贿21次,共计100余万元,另外还挪用公款10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张昆桐在郑州监狱服刑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一步步从基层工作人员走上领导岗位
我是党培养出来的一名大学生,上世纪60年代末到河南工作。回顾自己在河南走过的这么多年的路程,可以说,我的每一个微小的进步,无不渗透着党和人民的心血。
是党组织的培养,我才一步步从基层普通工作人员逐步走上领导岗位。我曾在科长、经理、局长、副厅长、厅长等多种岗位上任职,40岁就被提拔到厅级领导岗位上。
在踏入领导岗位时,我曾将“为事以忠,为人以诚”作为自己的人生格言,曾告诫自己要奉公守法,也曾恪尽职守地勤奋工作过。在省委领导和全省人民的支持下,河南省高速公路从无到有,并跃居全国前列,二级公路建设也在全国排名第二。正是有了党的培养、人民的哺育,才有了我的成长,才有了我发挥才智的黄金时代,才有了我敬业守职的奋斗和努力。
在贪欲中渐渐迷失了方向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在这种环境中沉醉了,金钱和私欲的诱惑使我陷入泥潭。我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视为主流,认为大都如此,我又何必独善其身?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我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当我在职的时候,党组织为我提供了优越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汽车、电视、电脑应有尽有;我还有一个幸福的小家,上有慈祥的老母亲,下有贤惠的妻子和一双上进的儿女。而我却在即将安度晚年的时候,由于自己的咎由自取而锒铛入狱,铸成了人生的悲剧。
往事不堪回首,失足而铸成千古之恨,我悔恨、自责。在接受审讯的日子里,平时不会吸烟的我,终日以烟相伴。我亲手毁掉了自己辉煌的一切,毁掉了幸福的生活。
以庸俗的哥们儿义气代替党性原则
在领导和警官的启发帮助下,我反思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剖析了犯罪的根源。
由于较长时间在领导岗位上工作,我总觉得自己有苦劳也有功劳,辛辛苦苦奋斗几十年,也创造了不错的工作业绩,权力是自己用勤奋工作换来的。因此,沉浸在自己设置的功劳簿上,开始居功自傲,飘飘然了,想私利多了,想事业少了,想小家多了,想大家少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化了。
我总在想,自己也一把年纪了,即将退岗,也该为自己和孩子们想想了。所以,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再加上金钱至上的腐朽思想又长期由浅入深、潜移默化地腐蚀着自己,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始扭曲。在金钱面前,我的贪欲由少到多、由浅入深,结果由量变到质变,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我把党的教育和党纪国法抛在了脑后,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行为准则。
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虽然自己身边的法律书籍应有尽有,也曾多次参加省委组织的法律知识教育,却根本没有把法律条文和自己的行为、工作进行过联系,总以为像我这样的人不会犯罪,也不可能违法。
在接受审查期间,检察机关认定我有挪用公款罪时,我还振振有词地为自己申辩:“我是替朋友借的钱,有借贷双方,我连钱都没见,一分不图,何罪之有?而且,满打满算只借了两个多月,这点人情世故,也算罪?”当办案检察官拿出刑法条文时,我才恍然大悟,也才知道由于账号弄错延误了借期,钱是五个多月后才归还的,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现在回想起来,这个教训是多么惨痛和深刻!
我平时总相信一句话——出门靠朋友,要讲哥们儿义气。结果,我在朋友面前,没有了原则,没有了法治;在一些事情面前,总以人之常情、礼尚往来替自己找借口,为自己找托词,以庸俗的哥们儿义气替代了党性原则,而它又经不起法律无情的剖析,终究落个可悲的下场。
愿以自己犯罪经历作为反面教材警醒后人
我的犯罪给党和政府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和影响,我唯有以真诚的悔罪改过,才能使自己有一些向组织谢罪的安慰。
我在接受审查之初,就将这些不义之财如数上交,庆幸自己没有一分的挥霍,也才使自己的心灵有了一丝的慰藉。我在法庭陈述中曾讲到,我愿以我为例,以正国风,以警后人。这是我发自内心的忏悔。
我的犯罪也给我的亲人带来了痛苦和伤害。我对不起对我有养育之恩的母亲,对不起和我风雨相伴30年的妻子,对不起正处在成长过程中还需要父爱的一对儿女。一个温暖幸福的小家被我亲手拆散了,我想尽一个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职责,但被自己筑起的高墙所阻隔。
按说,到我这个年龄,应该是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感情的,但一想到这些,我的内心还总是止不住地颤抖。人常说,“百善孝为先”,可连这一点我都做不到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痛心和心痛这两个词深切的感受。
在我接受审查期间,省委领导和我谈话时,曾将我的人生概括为六个字:有功、有罪、有路——即过去有功、现在有罪、将来有路,告诫我要能够正视自己。这些话,使我在茫然中清醒起来,在迷途上看到了前程。
我深知,这是党对我的挽救。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我的面前是一个新的人生的十字路口。我相信,我会在跌倒的路上重新站起来,用自己的双手去洗刷身上的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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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人:韦迪雄
原任职务:海南省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6年9月25日,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判处韦迪雄有期徒刑八年。
犯罪事实:2005年上半年至2006年初,韦迪雄利用职务之便,在三亚市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药品过程中受贿8万元,在医院医技楼和外科住院大楼工程建设中两次受贿共计50万元。
新闻背景:最近,海口市检察院组织青年干警到海口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韦迪雄在这次活动中作了现身说法。
曾是同学朋友中的佼佼者
回顾我的人生奋斗史,自感耐人寻味。
我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当时,我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海南医学院医疗本科专业。1982年毕业后,被分配到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医院工作。
两年后,我调到三亚市人民医院,凭着我的医疗专业知识,很快赢得了医院领导的器重。我先后担任过医院的科室主任、副院长,三亚市卫生局副局长兼三亚市人民医院代院长。1995年12月,组织上正式任命我为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长。我的技术职称也从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一直到主任医师、海南医学院教授。当时,我成了同学朋友中的佼佼者。
我在20多年的临床医疗生涯中,养成了爱学习善钻研的良好习惯,撰写并在国家、省级医学刊物上发表医学论文30余篇,还多次参加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由此,我曾被三亚市委、市政府授予“三亚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称号,一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05年底,我被授予“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优秀管理者”称号。
然而,我由于没有认真地改造世界观,在前进的征途上没能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忘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滋生了拜金的思想,无视党纪国法,自私自利,收受了不义之财,使自己奋斗得来的一切,顿时化为乌有。
在“行规”的掩护下收受回扣
我担任三亚市人民医院代院长期间,在医院购买医疗设备、药品时,客户提出给回扣,我都婉言谢绝了。
1995年,我被任命为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长。不久,海南某药业有限公司经理陈某找到我,请求我们医院采购他们公司的药品,并示意我不会白关照。
当陈某公司的药品售往三亚市人民医院后,为表达谢意,他请我到市里一家颇有名气的酒店吃饭,席间塞给我一个红包。当时我想接却没敢伸出手,陈某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狡黠一笑,说:“你看,这包间里就我们俩,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再说,医院购进了我们的药品,给您一些辛苦费也是当今的行规。”陈某的一席话,打消了我的顾虑,我接过红包,把它塞进了公文包里。
自从收了这1万元,我一连两宿难以入睡。过了几天,看到没什么事,我才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
几天后,海南某医药有限公司经理王某来到我办公室,寒暄几句后,便将一个信封放到我办公桌上,说:“感谢韦院长购进我们公司的药品,药品款还望韦院长关照。”“不必客气,都是正常业务往来。”我客套了两句就把钱收下了。王某走后,我打开信封一看,是2万元。
正是这3万元贿赂款,成了我落入法网的导火索。案发后,办案人员找我谈话,开始时我还避重就轻,试图蒙混过关。但在证据面前,我不得不交代了收受6家药业公司8万元好处费,以及在医院医技楼和外科住院大楼建设工程中受贿的犯罪事实。
大概在2006年1月的一天晚上,工程中标单位的郑某来到我家,将一张银行卡交给我,说卡内有10万元,密码是我家电话的后六位数字。后来,郑某又分两次向已送给我的那张银行卡中存入40万元。我将这张卡一直放在家中,分文未动,直到案发。
失去了主动自救的机会
在2006年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行动中,卫生部作出规定,凡在当年9月30之前交代了问题并积极退赃,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也没有损害单位的利益,没有拿了好处乱办事的,可酌情处理。对于这样的规定,身为医院院长的我,已是烂熟于心。
可侥幸心理驱使我念念不忘自己的教授身份及为社会作过的贡献。当时我认为自己有功于社会,有功于人民,即使犯案也可将功抵过,从宽处理。抱着这样的想法,我一直在观望,直到从媒体上看到医疗系统商业贿赂案频频曝光的报道后,我才下决心,准备向组织上讲清自己的问题。
记得2006年9月9日,我接到准备在10月10日召开三亚市医疗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大会的通知。我本想在大会结束后向三亚市卫生局领导讲清自己的受贿问题,然而,令我终生遗憾的是,就在开会的前一天,我被检察院带走了。侥幸心理,使我失去了主动自救的机会。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了院长后,在抓医院基础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等方面,的确下了一番工夫。但在制定诸多规章制度时,我只知道管理约束他人,没能管束自己,结果自愿不自愿地伸出了捞钱的手,在本来光彩照人的人生画卷上涂抹了污黑的一笔!就这样,20多年的仕途、辉煌的事业、众多的荣誉,在短短的两年间丧失殆尽。
应该说,我没什么不良嗜好,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钱,可最终为何又马失前蹄呢?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关键在于,我是医院院长,是“一把手”,没有人能管得了我。加之自我约束心理渐渐消失,最终在红包面前败下阵来。
当时真不该收这些钱,我从来没有主动开口向任何人要钱,都是被动收取。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我面对现实深刻反省,愧对党和人民的培养。作为医疗专家,我可能是优秀的。作为院长,我可能是称职的。但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我却收受了贿赂,成了人民的罪人,我悔恨万分。
悔人:王开健
原任职务:重庆市忠县副县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1年6月初,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王开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犯罪事实:王开健在担任忠县建委主任、武隆县副县长、忠县副县长等职务期间,利用主管或分管城建、国土、环保、旅游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工程承包人及其企业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工程承包人给予的人民币92万元、价值13万余元的住房两套和价值2.9万余元的摊位一个,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9.9万余元购买门面房一间。
新闻背景:2011年5月4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开健受贿案。在法庭上,王开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后悔,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悔过书》,声泪俱下进行了忏悔。
担任领导干部前20年还是能够严格自律
我于1983年任忠县自来水公司经理,从此走上领导岗位。近30年来,我曾先后担任过忠县移民局、建委等单位的领导职务,也担任过武隆县政府和忠县政府等单位的领导职务。
担任领导干部近30年,扪心自问,在前20年,我还是能够严格自律,正确对待权力,基本上能坚持廉洁从政、清廉做人。
记得大约在1998年,一名建筑包工头在我办公室放了一个红包,事后我发现里面装有2000元钱,就约上单位的一位副主任找到他,把钱当面退还了。在城市市政设施采购方面,为了避嫌,我从不过问、不经办。在城建系统的人事安排上,我坚持只有考核通过才能进入,根本不凭关系,为此我当时也得罪不少人。在那个年代尚未实行“凡进必考”的大背景下,我率先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目的就是为了做到进人用人的廉洁。我在2002年主持武隆县污水处理厂职工招收工作,同样坚持了公开考核制度,坚持廉洁避嫌,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
回顾过去,我并不是为自己评功摆好,更无资格向组织上讨价还价,如今身为犯罪之人,只有深刻反省的义务。我主要是想说明,我在组织的培养下,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没有虚度年华,在党和人民给我提供的干事平台上,为群众也做过一些好事实事。
随着家庭对钱的需求的增长逐渐丧失了自我
但惭愧的是,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在荣誉簿上丧失了自我,逐渐偏离了正确方向。
我与妻子是同班同学,结婚6年之时,她在1987年突患类风湿关节炎,行走很困难,生活不能自理。20多年来,我背着她到成都、武汉、上海、北京等10多个城市30多家医院求医。
由于妻子长期患病,治疗花了不少钱。在重庆市内医治,虽能报销一点治疗费,但也是杯水车薪;在重庆市外的专业医院看病,治疗费不能报销,全为自费。
在此情况下,随着我年龄的增大,随着家庭对钱的需求的增长,也随着我社会交往的扩大,我碍于情面收下了一些“朋友”送来的钱。我认为收红包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拒绝是对朋友的不信任。于是,从拒收到接收,从收礼品到收现金,从收小额的到收大额的,不管是朋友送来的还是外人送来的,我都一一笑纳。我当时认为,只要不是自己索要或暗示,不是事前讲条件请托,而是别人事后真诚的感谢,就不是权钱交易,作为朋友间的交往,收下不是问题。
由于这些错误的认识,我的思想防线也就逐渐被打开了。我没有再坚持严格自律,开始放纵自己,收取贿赂,逐步走上了犯罪之路。
身陷囹圄才体会到人生最宝贵的莫过于人身自由
我出身于一个军人家庭,从小受到爱国、吃苦、清廉的家庭教育。我当过7年下乡知青,经历过清贫生活的磨炼。通过刻苦努力,自己从一个技术员到高级工程师,从一个副科级干部一步一个脚印当上正处级领导干部。是党培养了我,给我提供了平台,我本应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但由于没有注重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没有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使自己的人格发生了质变,是贪欲害了自己。
我认为朋友的给予只是个人感情问题,没有想到是违法,更没有想到是犯罪。由于交友不慎,我将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结果给自己埋下了祸根。
在平时的学习中,我只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一般专业性法规知识的学习,忽视了法律的学习,由于没有注重领会法律知识,以至于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才彻底醒悟过来,然而悔之晚矣。
我深知世上没有后悔药,如今深陷囹圄失去自由,才深切地感受到人生最宝贵的莫过于人身的自由,以及家庭的平安、人格的尊严。天堂与地狱其实并不遥远,只是一墙之隔。亲人近在咫尺,却远似海角天涯。
我在年近花甲即将退休享受天伦之乐前夕,却有牢狱之灾,使三十年功名化尘埃,真是痛心疾首。我的犯罪既毁了自己几十年保持的声誉名节,也毁了家庭的幸福与平安。
每天天不亮,我就早早起了床,犹如笼中困兽一样来回踱步,反省自己,40年的工作经历就像电影一样在脑海中回放。
我经常梦到家中80多岁的岳父母,梦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妻子痛苦不堪地对我声声呼唤,惊出我一身冷汗。我深知自己的犯罪是对亲人的伤害,我无颜面对老人,愧对病妻。在岳父母和病妻更需要我照顾之时,我却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使他们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惭愧、内疚、悔恨、绝望交织在一起,犹如万箭穿心、羞愧难言。曾经让他们引以为荣的我,却成为他们心灵最大的伤害者,使他们从此生活在无以名状的阴影中。负罪感促使我万分悔恨,百般自责,良心永远不得安宁。
我现已年近花甲,也体弱多病,但触犯国法是罪有应得。自己唯有在今后的服刑中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弥补对家中三位老弱病残亲人的歉疚之情。我特别想以年过花甲之躯,尽我最后的责任,陪伴我的妻子走完人生。
忏悔人:陈家荣
原任职务:四川省彭州市委书记、成都市司法局局长(副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7年1月11日,陈家荣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犯罪事实: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陈家荣在担任彭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公路绿化、办公楼修建等工程和土地审批等事项中,多次接受请托人送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81万元、美金2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陈家荣在狱中写下的悔过书。
唯我独尊的感觉就像鸦片一样让我满足
我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日子过得很辛苦。但生活的艰辛塑造了我顽强实干的性格,我把所受的苦当做一种奋斗的动力,希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将来有一份好的工作,每个月有稳定的收入,让父母过上好日子。我的付出换来了我想要的回报,我如愿以偿地成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
参加工作后,我踏实勤勉,吃苦耐劳。我觉得人生就应该先苦后甜,要为自己的追求而不懈努力,要体现人生价值,有所作为。
成功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我的工作得到了组织的充分认可,我的仕途也是一帆风顺。1996年2月,我被任命为四川省都江堰市委副书记,1998年兼任副市长;2000年11月调任彭州市委书记;2005年3月又任成都市司法局局长。
刚到彭州时,我还能克制自己,在普通招待所一住就是一年多。春节时,别人给我拜年送礼,我一个都没收下。后来,我思想上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得意、自满开始慢慢渗透到我的行动中。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围在我身边的都是些怀着不同目的对我阿谀奉承的人,对我的所作所为,他们自然不会提醒我,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人敢提醒我。
监督,在我这个市委书记面前只是一句空话,我开始无原则地变通,为人办事,为己捞钱。久而久之,那种唯我独尊、自以为是的美好感觉就像鸦片一样,让我上瘾,让我满足。渐渐地,自己那点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被得意忘形淹没了。一步走错,步步错,从此,我在犯罪的道路上一发不可收拾,最终钻进了自己为自己布下的陷阱。
在忐忑不安中收下第一笔钱
组织上给我的待遇其实很丰厚,“行有车、食有肉,丰衣足食不用愁”。可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尤其是我的思想防线崩溃之后,我开始追求那些超出我承受能力的所谓“有品质”的高消费生活,“办实事、图实惠”的思想也开始在我的头脑中生根发芽。于是,我一边为彭州的经济发展尽力,树政绩,博口碑,一边为满足自己的私心贪欲而忙碌着。其实,在这个位置上,只要我愿意,不用我张口,钱就会像长了眼睛一样往我的口袋里飞。
就说当时彭州市交通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刘某等人吧,每次我就是给他们打个电话,其他的什么也不做。而他们为了巴结我,赚取一个好前程,对我的话言听计从,对我交代的事,想方设法不折不扣地完成。他们深知,我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他们的前途。我给他们打电话,那是看得起他们,他们逢迎巴结还唯恐不及,哪里还会说个“不”字?
到彭州上任之初,我只说了一句话,就将成青线彭州绕城段公路两侧原定5米的绿化带扩至20米,将原定40多万元的工程造价提高到千万元以上。
当时,我向刘某打招呼,让他将工程交给一个包工头做。刘某为了讨我欢心,就弄虚作假,将既无资质和资金又无能力、仅名义上挂靠在一家园林公司的包工头,包装成一个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并使其顺利中标。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为自己汗颜。记得这个包工头第一次将装有几十万元现金的提包送到我办公室时,我既兴奋又害怕,竟然有点不知所措。后来,我打电话给包工头想把钱退掉,当听到对方说“只有我们俩知道”的时候,我才把钱收下了,可心里仍然忐忑不安。其实,我当时也不是真心想退,或许是害怕,或许就是想听到一个保证。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第三次……到后来,我不再等着别人给我送钱来,而是事成后,及时召集当事人,干脆利落地替他们把钱分了,而我理所当然地得到利润的大部分。因为知道这些钱来路不正,我心里还是十分害怕,经常会在梦中被吓出一身冷汗。
对收受的钱财一分也不敢动
2006年4月,我害怕的一天终于来了。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上山捡柴、下河采沙石的日子,想起了为了有一份好工作而拼命读书的日子,想起了年轻时心无杂念、一心奋斗的日子……想到这些,我泪流满面!
没钱的日子,虽然艰辛,但很坦荡、快乐。有了工作,有了收入,虽然并不富有,但我很骄傲,很受人尊敬。可是现在,我成为人民的罪人,自己以前的努力、奋斗和骄傲都化为乌有。
我曾经以为有了钱,有了高质量、高品质的生活,就有了幸福。可是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我就像一个戴着面具的人,白天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的欲望,一面冠冕堂皇地工作,一面道貌岸然地捞钱。晚上,面对轻而易举到手的金钱,我既欣喜若狂又胆战心惊。对收受的钱财,我一分也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惹祸上身。
古人说:“吾日三省吾身”。而我之所以有今天,正是因为我没有做到经常反省自己。仕途顺畅,我觉得是自己能干,很了不起。监督机制对我而言形同虚设,制度、法律被我无原则变通,家人经商我熟视无睹。面对金钱诱惑时,我忘记了小富即安的快乐。在下属阿谀奉承、唯命是从时,我忘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忘记了法律那不可触碰的底线。
如今,幸福离我而去,我多么希望时光能够倒流,哪怕回到小时候那种艰苦的日子,虽然粗茶淡饭,但自由自在。而现在我才明白:钱财乃身外之物,欲壑难填只会让人跌入犯罪的深渊。我必须深刻反省,积极改造,以求得党和人民的原谅,重获新生。
忏悔人:陈建设
原任职务:吉林省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松原项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曾任松原市城管办主任、松原市政府副秘书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判决结果:2011年3月22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陈建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罪事实: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陈建设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在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安排工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05.08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陈建设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担任国土局长一年半,就跌进了腐败的泥潭
我在担任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松原项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收受多人钱物千万元,犯下了严重的罪行。
通过检察机关的教育、挽救,我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特别是检察官在审讯期间对我的关怀和帮助,更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罪行的危害性。我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我辜负了党和政府对我多年的培养和教育。
我于1962年1月出生,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可以说,我为党和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步一步从一个农村孩子成长为身居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
然而,我没能经受住金钱和利益的诱惑,到松原市国土局任局长一年半就跌进腐败的泥潭。教训惨痛,刻骨铭心。
错误地认为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企业给好处是应当的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呢?
第一是法制观念淡薄。国土管理部门是一个众人瞩目的权力很大的部门,也是一个原则性极强的行政执法机关。我到国土局后,没有正确认识到国土管理部门面临的新形势,特别是松原市近几年城市建设速度快,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使用成了热点,很多人都想在土地上做文章,使土地利益最大化,从而获得丰厚的利润。由于我长时间不学习,导致法制观念淡薄,在这种形势下很快就迷失了自己。
我对违法犯罪认识模糊不清,觉得对企业的事情热情帮助,对企业送来的“好处费”也就可以照收不误。我在刚开始受贿的时候,根本没有认识到这是严重的犯罪,而是错误地认为这是人情往来,我是在帮助企业办好事,企业送给我的“好处费”是他们对我应该的答谢。甚至认为,我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企业给我好处是理所应当的。
国土管理部门涉及的经济利益太大了,行贿者出手也非常惊人。一年下来,我算算存在手里的巨额贿赂,自己都觉得害怕,曾一度想离开这个岗位,但由于存在侥幸心理,总想蒙混过关,最终还是伸手被捉,犯下了大错。
第二是攀比思想严重。我常想,虽然一些暴发户文化低、底子薄,可人家几年就发达了,有的家里的实力逐年翻番,人前人后都显得那么光彩和成功。自己不比他们条件差,也不比他们能力低,可怎么生活得就这么拮据呢?
我又联想到现在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而且自己身边有的人也在想方设法捞钱。于是,我就想,自己手中的权力这么大,稍微一利用,就能富起来,等钱够花了就收手。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我终于把手伸向了社会。
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一旦思想上开了口子,打开了防线,贪欲就像决堤的洪水,收不住脚步。随着收钱次数的增多,我手里的钱越积越多。拿着这些钱,我感觉就像抱了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而一旦这颗定时炸弹爆炸,我也就粉身碎骨了。
第三是交友不慎。在社会交往中,我的原则性不强,对身边的人良莠不分,对心怀各种目的之人不加防范,来者不拒,这给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
冯某、张某等人本来就是投机商人,受利益驱使与我交往,而我不分青红皂白,与他们交往,和他们讲交情、讲诚信。在交往过程中,我收下了他们主动送来的大量现金,并帮他们沟通、协调各方关系。到头来,我为他们铤而走险,最终害了自己,毁掉了自己奋斗30年的事业,毁掉了自己前30年塑造的清廉形象,也毁掉了自己后30年的美好生活。
深切地感受到,人的一生自由和健康最重要
通过检察机关这段时间对我的帮助和教育,我深切地感受到,人的一生,自由和健康最重要!
现在我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自由,不仅不能留在党的队伍里继续工作,而且不能陪伴在自己年事已高的父母身边。
我痛骂自己的不忠、不孝!痛骂自己对国家、对事业、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只可惜,自己认识到这一切已经太晚了。
假如一切能够从头开始,我将认真遵守国家各项规定和法律,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反哺社会,为国家多作贡献,做一个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人。
对话人:李敦书
原任职务: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交通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6月4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判处李敦书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04年6月至2009年1月,李敦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单位与个人的贿赂25.28万元,以及价值1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新闻背景:2011年4月21日,记者在湖北省洪山监狱采访了正在这里服刑的李敦书。
希望能早点出去与岳母见上一面
得知记者要采访,李敦书很爽快地答应了。在与记者的交谈中,他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并说出了让家人向岳母隐瞒其因受贿入狱真相的原因。
记者:有的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不太愿意接受采访,你这么痛快地答应采访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李敦书:我接受采访就是为了减刑。如果能减刑,我就可以早点出去,说不定还能与今年已经85岁的岳母大人见上一面。
记者:看得出来,你和岳母的感情很好。
李敦书:她把我看得比亲儿子还要亲。在我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我让家里人瞒着她老人家,说我援藏去了。但是,援藏不可能一个电话也没有吧?老人家时常念叨这个问题。去年6月我被投监后,监狱里开通了亲情电话,我赶紧给老人家打过去,跟她说“这里条件不好,信息不通”。
记者:你让家人帮你隐瞒真相,是不是担心她老人家知道后一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李敦书:对。我岳母是老党员,一直对我很信任,并以我为自豪。她要是知道我出了事,并且还要蹲十年的大牢,非得气死不可。
曾认为收受红包只是人情往来不算受贿
李敦书受贿案发,源自一桩血案。1998年2月23日凌晨,武汉市武昌区发生一起枪击杀人案。案发多年后,涉案的东西湖区某路桥工程公司老总万天林(化名)被抓获归案。万天林为了获得重大立功、减轻处罚的机会,主动交代了他曾经向东西湖区多名领导干部行贿的犯罪事实,李敦书就是他的行贿对象之一。
记者:你是怎么被万天林拉下水的?
李敦书:他就是每年春节请我们班子成员吃顿饭,然后发给每人一个红包,总共就三次,加起来有1.8万元。
记者:当时你是出于什么考虑收下了这些钱?
李敦书:案发前,我一直认为这只是人情往来。而且现在社会风气就这样,再说,又不是我一个人收,大家都有份,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记者旁白】检察机关在李敦书不以为然的“红包门”事件中,顺藤摸瓜,查出从2004年到2008年5月,李敦书在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在春节,多次收受业务往来单位送的红包,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上万元,总共加起来有8万元之多。
记者:听说你侄子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在你的帮助下,他介绍了一个工程队参与一座高架桥的建设,得了8万元中介费。事后,你收下了他送来的8万元。
李敦书:是有这么一回事。他是在我生病和买房付首付款的时候,分别送给我3万元和5万元,我心安理得地接受了。
记者:你想没想过在这种情况下,收下侄子送来的钱也会构成犯罪?
李敦书:没想过,当时我认为,侄子从小是跟着我长大的,他给钱那是孝敬我,这会有什么问题呢?
记者:你为什么以堂妹买车跑运输缺资金为由,向下属的运管所“借”2万元钱?
李敦书:因为我知道,运管所在为区里购买60辆出租车的过程中,收受了销售代理商6万元的回扣。
记者:这笔钱你事后还了吗?李敦书:没还。
【记者旁白】这件事之后,李敦书又以外甥开公司缺乏启动资金为由,找一位老同事借了4万元。这位老同事的儿子在一家市政公司工作,李敦书曾经以业主单位的名义向委托招标单位打招呼,使这家市政公司承揽到了180万元的工程。
告诫在位的领导干部切莫因贪小而为之
李敦书出生在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1974年作为回乡知青参加工作。他从一个小队的团支书干起,经过自己的努力,1995年当上了农场场长。2003年他调任区交通局局长。2009年3月10日,李敦书主持召开了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大会。在会议上,他还大谈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突出在工程建设、防治商业贿赂、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监督四个方面。没料到没过多长时间,李敦书就因受贿被查处。
记者: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自己滑入了犯罪的深渊?
李敦书:关键是放松了学习,在大环境的影响下,我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没有把握好人生的航程。
记者:据介绍,在案发前,你已经是区级领导干部的候选人了,结果你却出了事,遗憾吗?
李敦书:我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和重用。我对不起妻子,她30年如一日关心、支持我的工作,而我的回报却是在她退休本该安享晚年的时候,给她精神上的刺激、经济上的压力。我也对不起子女,没有给他们树立一个优秀的父亲形象,对他们今后的学习、工作都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我非常想但又无颜去看一眼我那即将出世的小外孙。
记者:对现在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你有什么要对他们说的?
李敦书:比起那些受贿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是几千万元的贪官,我只能算是小贪。但切莫因贪小而为之,否则,到我这样,那就悔之晚矣。
【记者旁白】临别的时候,李敦书告诉记者,除了求得减刑外,他还是愿意媒体把采访他的内容刊登出来,把他作为反面教材,以警示世人。
对话人:邵建伟
原任职务: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5年11月,邵建伟被阳泉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犯罪事实:1992年12月至2004年3月,邵建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6万余元、美金1万元和价值29万元港币的高档手表5块。
新闻背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法治中国》传媒记者采访了正在监狱服刑的邵建伟。
现实与期望值的差距,让他有了别样的想法
邵建伟从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派出所担任户籍民警。经过努力,他历任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副局长、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临汾市公安局局长。随着职务的提升、交际圈的扩大,邵建伟的心态发生了转变。
记者:初入警界的时候,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邵建伟:因为当时我是从农村出来的,能到城里,而且找到了理想的工作,这对我来说就已经很满足了,还顾不上考虑其他的,总是想着埋下头扑下身子把工作干好。
记者:1983年的一天,媒体报道了你拒收100元感谢费的先进事迹。当时你一个月的收入有多少?
邵建伟:40多元吧。
记者:那个时候的100元钱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为什么拒绝了?
邵建伟:差不多是我两个多月的工资。我当时就觉得给老百姓办些事情是应该的,收受东西是不应该的。
记者:后来是什么原因使你的思想产生了变化?
邵建伟:那几年刚改革开放,国家政策好,私营企业的一些老板先富了起来,收入各方面都比较高。在与他们相比较的过程中,我的心理开始变得不平衡。
记者:就是说现实跟你的期望值其实还是有一点差距的?
邵建伟:有差距。当然,也可能是我的想法太多了。
记者:你的期望是什么?
邵建伟:像那一年,我希望在太原市公安局担任局长,后来没有在太原市留任,去了临汾。
记者:想获得更大的权力?邵建伟:对,这个很明确。
记者:更大的权力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邵建伟:拥有更大的权力,我觉得一方面意味着你自己有能力,如果你做了20年还是个科员,那就没法说出口了。另一方面,这是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一个渠道吧。
认为有了权力,获取金钱的机会就会更大
邵建伟在任职期间,收受犯罪嫌疑人亲属、公安干警、私营企业主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万余元、美金1万元和价值29万元港币的高档手表5块。
记者:权和钱对你来说,哪个更重要?
邵建伟:在我的心目中,应该说是权力吧。有了权力,获取金钱的机会可能就更多了吧。
记者:对给你好处的那些人来说,他们能从你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呢?
邵建伟:有些肯定是在调整提拔干部上,因为我在这方面有建议权;或者是案件方面的,因为我对案件有审批权。
记者:听说在受贿的过程中你有一个“一对一”的理论?
邵建伟:我想所有的职务犯罪人员都是这样做的。肯定是在当事人和我在场的时候我才接受,而且这些送钱送物的人也都知道这个。
记者: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认为这样就万无一失了吗?
邵建伟:当时好像感觉到这个安全性比较高吧,但现在看来不可能。因为有些时候你面对的是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一群人,而不是某个人。面对这一群人,有些时候影响就形成了,形成影响之后就不可能是一对一了,大家就都知道了嘛。
看反腐报道的目的是如何避免自己被查处
监狱根据服刑人员不同的文化程度和性格特点,将他们安排在不同的岗位改造,邵建伟被安排在监狱的教研室工作,负责图书的管理和借阅。
记者: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
邵建伟:我喜欢看历史、哲学之类的书籍。
记者:原来作为公安局局长,你是负责抓犯罪分子的,可如今你却和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在一起,也成了被管教的对象。面对这巨大的身份落差,你在刚进监狱时是不是心里很难受?
邵建伟:唉,太难受了。我刚进来的时候心里就有一种幻觉,不相信这是真的。我曾一遍一遍地问自己,这就是监狱?这就是自己今后要呆的地方?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必须得承认是自己没有做好嘛。
看到管教干警,想起以前自己也跟他们穿着一样的衣服,心里就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感受。我老盯着那些衣服看,百感交集啊。
记者:听说在你任职期间也经常看一些反腐败案例报道?
邵建伟:看那些报纸杂志的时候,我当时想的就是看看这些人是怎么被查出来的,意思就是怎么能避免自己被查处吧。
记者:并不是想从那些落马的贪官身上吸取教训?
邵建伟:对。如果学习的动机和目的正确,那么学习的效果就是有益的。如果学习的目的和动机不正确,那么学习对他来讲就是无益的,只能是越走越远。我就属于后者。
记者:作为一名执法者,你清楚自己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吗?
邵建伟:知道,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记者:但是又心存侥幸。
邵建伟:对,心存侥幸,在利益的诱惑和金钱的诱惑下,我利令智昏了。
能和家人、朋友在一起生活就是最大的幸福
自从邵建伟入监后,他的家人每个月都会坐上三个小时的汽车来到地处偏远的监狱探望他。来探望的人中,除了妻子、孩子,还有邵建伟年近八旬的老母亲。
记者:听说你的老母亲最近刚来探望过你?
邵建伟:拿个纸巾吧。谢谢。(擦泪)
记者:是不是一提到她,你就会特别有感触?
邵建伟:唉,太伤感了,太愧疚了!她老人家78岁了,已是风烛残年,我最担心的就是她能不能等到我出狱的那一天。每一次会见她都来,我在监狱里面服刑,她老人家的心也跟着我服刑。唉,所以说违法犯罪就是最大的不孝!
以前我以为名利能给人带来幸福,现在感觉到,名利不可能给人带来幸福。我想不止我一个人,恐怕在监狱里面的人,都会对幸福的理解有一个质的变化。
记者:那现在你理解的幸福是什么?
邵建伟:撇开自由不讲,如果要在外头,那肯定就是尽自己最大所能去做好每一件事情,然后就是和家人、朋友在一起生活吧。其实,幸福是很简单、很普通的。现在想来,以前对名利、金钱的追求,其实是很肤浅的。
记者:就像你自己说的,一直在追求幸福,但是道路却南辕北辙。
邵建伟:对。如果思想上、认识上发生了偏差,有些事情看起来你是向那个地方靠近了,其实是越走越远了。
记者:我知道你每接受一次这样的采访,可能对你来说就像是又揭了一次伤疤,但勇于面对自己过去曾经犯下的错误,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面对将来。
邵建伟:是这个道理。如果说我的事情对其他人能有帮助有教育,我还是愿意做这个事情的。
忏悔人:梅庆贵
原任职务:重庆市云阳县移民局副局长
触犯罪名:贪污罪
判决结果:2008年6月,梅庆贵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梅庆贵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4万元
新闻背景:前不久,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组织该县水务局干部、移动公司员工到三合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梅庆贵在这次活动中作了现身说法。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主要靠国家助学金完成了学业,后来我取得了注册会计师和注册审计师资格。我从事过财务工作,担任过中小学教师、团委青年干部、县委组织部干事、县政府秘书科科长,在县审计局、移民局任副局长20年,曾先后被审计署、四川省、重庆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我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长为政府部门的一个领导干部,是党在政治上培养了我,是组织信任我,我才有了曾经的辉煌。
我任云阳县移民局副局长时主要负责计划、资金、财务、办公室和接待工作。在这期间,我因贪污14万元而受到查处,由此带来了漫长的10年铁窗生涯。
犯罪恶果:家人因我受苦受难
我在云阳县的部门领导干部中,年龄最大、资历最老、党龄最长、技术职称最高,群众反映较好。现在,我因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而犯罪入狱,给党组织抹了黑,辜负了党组织多年对我的教育培养,辜负了领导和同事们多年对我的关心、支持、帮助和厚爱。
犯罪的是我,真正受苦受难的却是我的家人。
我本有一个幸福安定的家庭,可是当我被抓后,多病的妻子在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几次晕死过去,一个月内体重减轻近30斤。现在的她独自一人在家中与寂寞、炎凉为伴,守候着3000多天漫长而又艰难的时光。
有着60多年党龄的岳父,在得知我犯罪入狱后不久就离开了人世。岳父去世时,亲友们怕影响我的改造情绪没让我知道。95岁的岳母得知我被判刑后离开县城,独自一人搬到乡下居住,因无人照顾,最近已由当地政府收进了养老院。
在我接受审查期间,儿子被抽调到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第一线,他白天拼命救人以忘却心中的痛苦,夜半三更独自躲在没人的地方伤心哭泣,很不理解这是为什么。
最令我刻骨铭心的是我那正牙牙学语的孙女,看到我穿着囚服在法庭上受审时,她虽不晓事理说不出来话,却第一次用那稚嫩的小手指着我哇哇大哭,久久不肯离开。现在我每次获准打亲情电话回家时,她在电话里只要喊一声“爷爷”便大哭不止。去年,儿子带着她两次来监狱看我,临走时她总是拉着我的手,扯住我的衣角把我往铁门外拉,不停地喊着“我要爷爷回家”!这一切让我心如刀绞。
入狱之初:一度感到彷徨绝望
因自己的一念之差,几十年的辛劳瞬间化为乌有,腐败分子、服刑人员的帽子压在我的头上、心里,而且还要面对几年失去自由的牢狱生涯,名声丧尽。不仅如此,公职的开除,让我失去了晚年生活的经济来源。
从普通公民、领导干部沦为罪犯,身份的改变,导致我的心态发生了重大变化。深陷牢狱之初,面对严酷的现实,我心如死水,万念俱灰,已对生存不抱什么希望了。在我感到彷徨绝望的时候,监狱警官给我以真诚的关怀,和我面对面谈话,教育我要认罪服法,面对现实,调整心态,积极改造,重塑人生。
我的牙不好,有时疼得吃不下饭,警官们就主动联系医生,带我到监狱外的医院治疗,亲自为我付款拿药,并为我安上了假牙,解除了我钻心的疼痛。
两年多的服刑生活,使我深深感到高墙铁窗之内仍然处处充满了人文关怀。在监狱这个与世隔绝的特殊环境里,警官的一次笑脸、一句安慰话、一支香烟,可以使一个有良知的人兴奋得彻夜难眠。只有他们才是最尊敬的人、最知心的人、最信赖的人。正因为有了监狱这些特殊园丁的关怀,我才在茫茫黑夜中感受到了阳光般的温暖。
深刻反思:在成绩和权力面前丧失理智
通过警官们的教育和自己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我对自己的人生和犯罪经历进行了深刻反思。我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地步,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不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观念占据了上风,忘记了共产党员艰苦奋斗这一根本理念,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始以权谋私,贪图享乐,党员意志品质衰退。
二是在成绩和权力面前忘乎所以。在10年的移民工作中,我分管的财务资金、移民档案、接待工作曾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连续6年被国家三建委、重庆市评为一等奖。为圆满完成移民工作任务,我和其他领导一道在规划外为县里争取了近10亿元的资金投入。在资金的安排使用上,我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授权,共审批了50多亿元的资金拨付。
由于在成绩和权力面前丧失了理智和原则,我开始忘乎所以起来,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以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放下包袱:对改造前途充满信心
现在我才真正认识到,成绩只能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谋取私利的资本。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绝不能以权谋私。贪污犯罪,服刑受惩罚,是我罪有应得。
自从有了这样的认识,我才放下了心中沉重的包袱,解除了心灵的负担,明确了自己服刑改造的方向。经历惨痛的人生磨难之后,我才懂得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要好好地珍惜和善待自己,把握好自己的人生,一定要耐得住寂寞,管得住自己。只有这样才能脚踏实地走好自己的路,才能使自己的人生无怨无悔。
现在,我虽然身处逆境,刑期还很漫长,但我对自己的改造前途充满信心。我一定会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忏悔人:谭灯耀
原任职务:海南省东方市市长(被捕前任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涉嫌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案件进展:2010年12月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案情简介: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谭灯耀在担任东方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500多万元。此外,其家庭财产明显超出其合理收入,差额达780多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我愧为一名共产党员,愧为一名国家干部。是贪婪和胆大妄为让我触犯了刑法,我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
认为下属们送钱是理所当然的事
【忏悔】2004年,40岁的我担任了东方市市长,在当时像我这么年轻就当上市长的并不多。我知道那是组织和东方市人民对我的信任,也曾下决心,要在市长的任期内发挥聪明才智,为东方市的发展建设作出贡献。然而,我没有掌好权、用好权,没有为东方市人民谋利益,而是陷入了受贿犯罪的泥沼,触犯了刑法。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深感悔恨。
刚当上市长时,对于工作,我还是尽心尽力的。对于外面的人及下属送来的钱,我也是有自制力的,基本做到了泰然自若,气定神闲。可时间一长,就出问题了,因为市长位高权重,面对诱惑,我难以自控。
在我的潜意识里,产生了在任期内“有权不用,过期后悔”的想法。思想的变化导致自己的自制力慢慢减弱,到后来,面对金钱的诱惑,我阵脚大乱,很快沦为贪欲的俘虏,任由其驱使,导致自己丧失理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由开始的被动收钱,发展到主动要钱,我自认为自己是市长,下属们送给我钱是理所当然的事。
2009年6月的一天,时任东方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罗少华为了在东方市干部交流时能到较为理想的岗位,请人约我在海口见面。见面时,中间人向我介绍了罗少华,并希望能够为罗少华换个好的工作岗位,我表示同意。在我准备离开时,罗少华送给我5万元。事后,经我推荐,罗少华顺利当上了东方市海洋局局长。
记得在2008年春节前,我叫东方市交通局原局长吴毓锋准备15万元,告诉他去拜年要用钱。几天后,他联系我,将15万元送给了我。2009年初的一个周末,吴毓锋想调整工作岗位,送给我10万元。
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我说要去给相关人员拜年,让东方市某局局长高某准备10万元。高某准备好10万元后,赶到海口将钱送给我。
在市长任上,我收受下属的钱有12笔,当时给我钱的有东方市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以及交通、财政、环卫等部门负责人。
【记者旁白】谭灯耀的“变坏”是在权力达到一定程度,地位达到一定高度之后。他自认为下级向他送钱,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得意忘形,利令智昏。正是有了足够的空间和条件去滥用权力,而且有足够的能力和可能去掩盖其对职权的滥用,他才于昏昏然中误入自我颠覆的歧途。
掩耳盗铃的心理是想淡化内心深处的罪恶感
【忏悔】我的犯罪是从世界观蜕变、权力观错位开始的。我第一次收受别人的贿赂时,也有过“收”还是“不收”的思想斗争。也曾扪心自问,这是犯罪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可我偏要自欺欺人去否定。认为我帮你忙,你领我情,人与人之间往来谁人能免?掩耳盗铃的心理无非是想淡化内心深处的罪恶感,为自己的犯罪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其结果便是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发展到肆无忌惮的地步。
记得是在2007年上半年,海南省水电工程建设总公司东方工程公司负责人陈某得知东方市准备建设墩头至港门的海防堤工程,就找到我,表示希望能承揽到该工程。陈某顺利承揽到该工程后,分两次共送给我30万元。
第一次尝到甜头,接下来便一发不可收拾。后来,在工程建设方面,我收受贿赂多笔。2006年,荷兰籍华人郑某以728万元的竞拍价取得东方市二环路东侧120亩土地的使用权,因该地存在纠纷,致使郑某无法开发使用。郑某便委托浙江温州的陈某处理该宗土地问题。之后,陈某与我商谈,要求东方市政府解决该地的遗留问题。2007年下半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年12月签订协议书,商定由东方市政府以1200万元将该地回购。2008年初,东方市政府将1200万元转到陈某的账上。陈某为了表示感谢,送给我5万元。
2008年下半年,我的妹夫吴某得知东方市正准备招标建设二环路一期园林景观工程,遂报名投标。在顺利承揽到这项工程后,吴某送给我30万元。
【记者旁白】翻开厚厚的卷宗,不难发现,谭灯耀的思想蜕变有一个过程。随着收钱次数的增多,他就无所顾忌了,明知钱不能收,但又觉得是“朋友”、下属相送,也就收下了,不觉烫手了。拿了人家的钱,人家请他办个事说句话,也就成自然的了。案发后,谭灯耀才明白,收了人家的钱,就必然会被人家牵着鼻子走,陷入犯罪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失去自由后才真切体会到什么是痛苦和煎熬
【忏悔】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自从被捕进了看守所后,我这个春风得意之人,名利场中摸爬滚打之人,才真真切切体会到了什么叫身陷囹圄,什么叫身败名裂,也才懂得了什么是痛苦和煎熬。那种心灵的折磨之所以苦,之所以难以忍受,因为那是一种憋闷之苦。在办案人员的耐心开导和教育下,我终于找到了解除这种憋闷之苦的有效办法。那就是交代问题,既然犯了罪,无论谁都难逃此劫。
在法庭上,我多少次看着家人,想和他们说说话,可对失去了人身自由的我来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顿时,一种苦不堪言的心绪刺痛了我的心。我反复地问自己,早知今日,当初又何必去受贿呢?然而,已经晚了,因为时光是不可能倒流的。
最终我交代了,全部退赃了,求得法律对自己从轻惩罚,卸下思想包袱,一身轻松。眼下,只有面对现实,等待接受法院的判决。
深刻反省,用我的犯罪教训来警示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千万要珍惜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也要珍惜自己。
【记者旁白】庭审过程中,谭灯耀的家人始终安静地坐在旁听席上,谭灯耀不时回过头十分伤感地看着家人,似乎有话要说而又不能说。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和法官的讯问,脸色惨白的谭灯耀始终低着头,甚至连回答问题的声音也很微弱。
悔人:陈洪刚
原任职务: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副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判决结果:2月2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判处陈洪刚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追缴赃款326万余元及来源不明财产584万余元。
犯罪事实: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陈洪刚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车牌、职务晋升、承接工程等方面,多次收受贿赂326万余元,并有584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同时,陈洪刚还包庇、纵容岳村等人涉黑团伙,伪造居民身份证。
2009年9月30日,我被刑事拘留。面对高墙铁窗和冰凉的手铐,我茫然不知所措。这是在做噩梦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自己,用力捏自己。不,这不是在做梦,这是现实。
连日来,办案干警对我进行了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政策、法制教育,我也慢慢平静下来。面对现实,我思考自己的成长、堕落轨迹,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会由一名高级警官变成阶下囚?原因、教训在哪里?
职位升高却染上不良习气
我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曾下过乡、当过兵,由一名普通民警逐步成长为副厅级领导干部。应该说,我也曾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积极作为,对自己要求也很严格,为社会、为人民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组织也给了我很多荣誉,并不断把我从一个岗位调整到另一个更重要的岗位上工作。
1998年2月,我任重庆市南岸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后,职位升高了,围着我转的人也多了,各种应酬也随之多了起来,用于学习的时间却越来越少,这时的我慢慢变得有些昏昏然。看到身边的一些人,特别是企业老板们的高档消费、灯红酒绿,而自己却成天忙于没完没了的工作,付出和收入又不成正比,心理有些失衡,逐渐开始和他们接触,常同他们一起吃喝玩乐,收受他们的钱物。平时,有30个至40个老板和我保持着联系,我也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办些事,搞权钱交易。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时间久了,我就见惯不惊,染上了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也随之发生扭曲,把名利看得很重。
在工作上,我一方面勤奋努力,想做出些成绩,让社会、领导认可,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巴结领导,讨好上级,有时甚至有点不择手段,希望得到重用提拔。
在利益面前,我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长期经商办企业,与民争利。同时,我还大肆收受别人逢年过节送给我的“红包”,并认为单笔数额不大,应属礼金性质,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可时间一长,见累积的钱多了,我心里开始有些发慌。为了不被发现,我把受贿来的钱东藏西藏,甚至做假身份证到银行开户。
在干部任用上,我搞“潜规则”,严重败坏了队伍风气。只要有人推荐或托请,对于具备基本条件的,我就尽可能满足。对于完全不具备基本条件的,我也想方设法满足他们的要求。
对不起家人对我的希望
我走到今天,不怨天、不怨地、不怨人,只怨自己。是自己没有遵守党纪国法,没有听从上级领导的谆谆教诲,忘记了入党誓词,忘记了从警誓言,忘记了父母的嘱托。我的罪行是严重的,造成的影响是无法挽回的。
党组织培养教育我多年,把我安排在副厅级领导岗位上,我本应好好工作,回报社会,服务群众,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钱物、贪图享受;本应利用好手中的权力去惩恶扬善,却渎职、失职,包庇纵容犯罪;本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却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其危害、影响之大,短时间难以消除。
我对不起党组织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对不起上级领导对我的信任,对不起同志们对我的支持,更对不起家人对我的希望。
我的父亲去世多年,母亲已70多岁,身体非常不好。过去她以我为荣,而现在她整天为我担忧,以泪洗面。特别是中秋节那天,如果我不出事,我一定会像往年那样,即使工作再忙,也会挤时间回到母亲身边,陪她老人家吃月饼、聊天,让她开心。可是现在,我深陷牢狱,她老人家还能像往年我在她身边那样高兴吗?此时她在做什么?我不敢再往下想。
我是52岁的人了,工作了35年,本来还有几年就可以退休了,但现在……
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在颤抖,在滴血。怎奈时间不会倒流,历史不会重来。如果可以,我一定要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一名优秀的公安指挥员。我知道不能,我必须面对现实,深刻反省。
愿用血的教训警示他人
组织培养一名干部很不容易,而领导干部一旦出事,级别越高,给党组织造成的负面影响就越大,社会危害也越大。我愿以我犯罪根源的剖析及血的教训来警示他人,让我曾经的战友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对领导干部来说,工作再忙,也不要忘记学习,强化人生观、价值观的良好养成。多和群众接触,与他们相比,我们还有什么不平衡的?还有什么牢骚可言?有的只是感谢组织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从而倍加珍惜。
领导干部交友要慎重,尽可能不要和社会闲杂人员接触,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否则和他们接触的次数多了,时间久了,就会染上一些不良习气。如果那样的话,离我的今天就不远了。
当前,逢年过节请客送礼成风,单位的领导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拒收,并予以严厉的纪律要求。千万不要像我这样,认为“红包”属礼金性质,过节送礼是人之常情。防止量的积累产生质的变化,防止败坏一个单位的风气。
各级领导干部要吸取我的教训,定期反省自己一段时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以及时发现、修正错误,防止坠入犯罪深渊。
忏悔人:李祖伦
原任职务:四川省达州市中心医院院长兼党委书记(正处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6年3月15日,李祖伦被达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全部受贿赃款。李祖伦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同年6月27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犯罪事实:1997年至2005年,李祖伦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医疗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中为供货商和包工头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122万元。
新闻背景:李祖伦受贿案是2006年反商业贿赂风暴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之一,这篇悔过书是李祖伦在监狱服刑期间写下的。
蹲进牢房才知悔恨已晚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从小耳濡目染父母的言传身教,我顺利地走过了童年、少年,大学毕业后怀着无限期待的憧憬跨入了医生行列。
父母的含辛茹苦,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令我倍感责任重大。自上班第一天起,我就立志要做一个医术高明、奉公守法、清正廉洁的人,做一个对党、对人民、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32年飞逝如电,我将毕生的激情与热血毫无保留地倾注在了自己所挚爱的医疗卫生事业。我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很快在人才济济的达州市中心医院崭露头角。不知道有多少身患疑难杂症的病人,有多少濒临死亡的生命,因我的妙手回春而消除病痛,重获新生。那种无法言传的快乐和备受尊敬的成就感,曾经久久地令我心醉。我为自己感到骄傲!
顺理成章,我的事业也如一棵开枝散叶的大树,焕发出令人炫目的光芒。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充分的肯定和荣誉,我由一名普通的儿科医生逐渐成长为达州市中心医院院长兼党委书记、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四川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但是,我却因贪欲膨胀,东窗事发而身陷囹圄,几十年呕心沥血筑建的事业之塔顷刻间坍塌。我悔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痛心疾首,顿足捶胸。可是,一切都晚了……
再多的“对不起”也于事无补
在任职的前几年,我也是心无杂念,对金钱清心寡欲,一心扑在医院的长远发展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权力与金钱的不断交锋,自己内心深处对金钱的占有欲开始悄悄地滋生蔓延,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我最终没能抵挡住糖衣炮弹的袭击,做了不该做的事,收了不该收的钱,落得如今身败名裂的下场。
1997年到2005年,我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医疗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中为供货商和包工头谋取利益,受贿达122万元,仅在采购药品和医疗设备过程中就受贿110.5万元。
供销商为了推销他们的产品,自然会想方设法地打通关节。而身为达州市中心医院院长的我,自然成为他们眼中的“猎物”。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来接近我,通过各种方式来拉拢我,在一次次的阿谀奉承和金钱诱惑面前,我坚守原则的信念一点点地土崩瓦解。最终我遂了他们的心愿,沦为了金钱的奴隶,心甘情愿地与他们狼狈为奸。
春节时,他们给我“拜年”;获利丰厚时,他们送来“感谢费”。对这些,我都坦然笑纳,扭曲的虚荣心竟然让我对此暗生得意。我知道,从那个时候起,我已经陷入犯罪的深渊无法自拔了。
老实说,老百姓“看病贵”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与我如出一辙的龌龊勾当将医药成本一而再,再而三地抬高。贪婪使我忘记了自己也来自于老百姓,而我也终将回归到普通老百姓当中。
面对铁窗电网,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是人民的罪人。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父老乡亲,对不起父母妻儿!但再多的“对不起”也无济于事……
铤而走险捞的金钱最终一分也没有得到
我受贿得来的钱,一部分由朋友代为保管,一部分交给妻子,一部分自己花销。案发后,我的122万元赃款全部被没收。也就是说,我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捞取的金钱,最终一分钱也没有得到。但是,我却因此失去了钟爱的事业,失去了荣誉,失去了地位,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和尊敬,失去了人生存在的价值。不仅为党抹了黑,也为自己和亲人带来无限的屈辱和痛苦,实在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啊!
面对办案人员真诚的教育感化和不怕苦、不怕累的敬业精神,我无地自容。曾经我也是这样一群人中的一员,忘我的工作令我快乐,给我骄傲,赋予我美好的梦想。而所有的一切,都因我的贪婪堕落而毁于一旦。
在此,我以己为鉴,告诫那些有机会贪污受贿的人们:钱乃身外之物,为之付出一生的代价真的是极其不划算。遏制住自己的贪婪之心,管住自己的手和嘴,才能始终走在幸福的阳光大道上。
彻彻底底接受改造,以实际行动争取重新做人
当初,我当选为省人大代表时,曾心潮澎湃,彻夜难眠。我的人生犹如当空的太阳,光芒万丈。省人大代表的身份给我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平台,可以用更高、更远的眼光来考虑达州医疗卫生事业与地方经济的发展。
有一年,一批外国商人到达州进行投资考察,他们除考虑交通和通讯因素外,最看重的就是达州的卫生保健水平。在考察完达州市中心医院后,他们毅然决定将投资落户在达州。此事对我启发很大,我认为医疗卫生行业不仅仅是治病救人,也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形象。我们应该解放思想,改变对医疗卫生行业的传统定位,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尤其是要特别关注边远贫困山区农民缺医少药的问题。
在达州市中心医院被评定为三级甲等医院之时,我信心百倍,踌躇满志地打算带着自己事业的梦想展翅高飞,却不曾想到我因受贿犯罪来到了这个没有任何人向往的地方。
蹲在监狱里,走过的人生一点一滴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所有的奋斗、荣誉、骄傲都无法逆转地灰飞烟灭,所有的梦想都不再有实现的机会。我的心犹如刀割一般,痛得撕心裂肺。我恨啊,恨自己财迷心窍,没有站稳立场,经受不住考验,亲手毁掉了自己奋斗一生的成果。
此刻,纵有千言万语也难表达我悔恨之极的心情。但如今,我唯有老老实实、彻彻底底地接受改造,以实际行动争取重新做人。
忏悔人:雷渊利
原任职务: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兼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
判决结果:2008年2月22日,湖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雷渊利有期徒刑二十年
犯罪事实:雷渊利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671万余元;指使他人挪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款2650万元;指使他人虚开发票侵吞公款共计18.74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前不久雷渊利在监狱组织的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所作的现身说法
万恶之源皆为“贪”。我的犯罪也是从“贪”开始的。在仕途顺利,事业有成时,没有把握好自己,忘乎所以,利令智昏,贪欲恶性膨胀,在罪恶的深渊里不能自拔,最终让贪欲送进了牢房。
只要别人有“表示”一概笑纳
我的犯罪始于1996年。这年冬天,一个朋友找我帮忙调动他亲戚的工作。当时我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这点小事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事后,这个朋友送给我一个1万元的红包。接过钱后,我曾有短暂的犹豫,也想过是不是该把钱退回去或者上交纪委,但很快我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认为自己帮了他大忙,这点礼收之无愧,于是心安理得地把钱存入了银行。
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了。我以前就喜欢帮别人办事,因此社会上有人叫我“雷大使”、“雷大胆”。自从收受了这个红包后,我帮别人办事就开始慢慢变味了,觉得自己掌握的权力是一种资源,而资源应该是有价值的、有回报的。
后来,我在工作安排、承揽工程、减免费用等方面给别人帮忙办成了事,总企望别人会有所表示,有时甚至还会暗示。只要别人有“表示”,我不再拒绝,少则千元,多则几万元,一概笑纳,最后发展到一次收受几十万、上百万元也心安理得。
我担任副市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实权部门,找我办事的人很多,有时在办公室等我批条的人都排队,我每天究竟作了多少批示自己也搞不清,批条多得满天飞,客观上为自己受贿创造了条件。就这样,多年来,我收受30多人的钱物折合人民币达670多万元。
明知违规的事也敢铤而走险
为了捞钱,有时明知违规的事,我也敢铤而走险。广东一个姓周的老板到郴州搞房地产,找到我说,如果能帮他筹到资金,开发项目利润平分。我明知住房公积金不得挪作他用,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利令智昏,违规批示动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银行存款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1650万元给了他,后来分得商铺500多平方米,价值230多万元。我还违规批示1000万元住房公积金给广东珠海在郴州搞房地产的一个姓许的老板,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随着自己地位的升迁和事业的顺利,加之耳濡目染一些所谓的朋友吃喝玩乐的生活方式,我内心深处在逐渐变质,开始追求糜烂的生活方式。
由于色迷心窍,这些年来我先后有过好几个情人,被她们搞得头昏脑涨,影响了工作,破坏了家庭,败坏了自身形象。为了满足她们的金钱欲望,我大肆受贿,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像我这样一把年纪的人,有什么值得年轻漂亮女人以身相许?只因为有权力、有金钱。我出事以后,社会上有人送给我一顶帽子,叫我“三玩市长”,即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话虽有些夸张,但确实也还相符。
把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
2008年5月,我被押送到监狱服刑。反思自己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放弃了学习。自担任县区主要领导职务以后,我成天忙于事务,忙于应酬,忙于玩乐,看文件、报纸只看标题,批文件基本上是秘书代劳,有时连看也不看就签字了。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反腐倡廉方面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国家的有关法律,我基本上没有认真学习过,普法知识考试也是抄答案、走过场。我也参加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看过腐败分子的典型案例,但我没有把它当做受教育的机会,而是把它当做故事和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与自己的作为相联系。
二是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自从滋生贪欲的念头后,我从没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检查自己的言行,更没有“一日三省吾身”,头脑完全被贪婪所占领。认为自己年过半百,在位日子屈指可数,如果不抓紧捞一把金钱,抓紧享受一番“快乐”,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三是逃避了监督。为了使自己的犯罪不被发现,我千方百计逃避监督。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过。为了掩盖自己的受贿,每年过节我都会向纪委交一些小的红包礼金,以误导媒体,欺骗组织,蒙蔽群众。为了方便自己违法犯罪,我学会了开车,这样有许多事就避开了司机,其实这也是逃避监督的一种手段。
四是心存侥幸。我认为,现在社会上这样做的不只我一个人,别人没有事,未必我就倒霉。为了安慰自己,凡是游览寺庙,我都会捐点香火钱,祈求菩萨保佑我平安无事。
五是择友不慎。在我交往的朋友中,有人对吃喝玩乐很在行,对我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我犯罪的胆子越来越大,贪恋金钱女色,贪图玩乐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故交朋友时,不可不审慎“择交”,要交益友,不交损友。
毁掉了原本幸福的家庭
一人坐牢,全家痛苦。我犯罪坐牢,给家庭带来毁灭性打击,给亲人带来巨大耻辱。含辛茹苦把我培养成人的母亲,今年已85岁高龄。自从我被“双规”后,她每天以泪洗面,痛不欲生,三年多来哭瞎了一只眼睛。
结发妻子与我离了婚,儿子因我的事影响到学习,推迟一年才拿到学位。我的两个正在读中学的侄子,因忍受不了同学们的议论,一个高考失误,一个连高中也没有考上,只好南下打工。
我的犯罪,毁掉了原本幸福的家庭,害了亲友。我真是抱恨终生,高墙内的我今生今世已无法弥补,只有永远的愧疚和无尽的自责。
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领导干部要想做到让自己永远不后悔,就要时时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人一旦坐牢,失去自由,其精神痛苦用语言是无法形容的。
我想了几句顺口溜,算是对沉痛教训的总结:
人生在世难百年,谨慎把握每一天,遵纪守法第一位,钱财女色切莫贪;一旦失足千古恨,身败名裂悔也晚,平淡自由过日子,胜于地位与金钱。
忏悔人:王廷军
原任职务:河南省西平县委书记(副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1月,河南省信阳市中级法院判处王廷军有期徒刑十四年
犯罪事实:2001年至2008年,王廷军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他人违规办理土地证、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52万元、美金5.8万元。
新闻背景:日前,在信阳市检察院与该市纪委、市直工委共同组织的警示教育大会上,正在信阳监狱服刑的王廷军作了现身说法。
“双规”后茶饭不进夜不能眠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父母都是文盲。我三岁那年父亲就患肝癌去世了,我是靠母亲含辛茹苦、靠亲戚资助、靠党和政府的救济长大成人并完成学业的。我是我们家族中走出来的第一个当官的人,第一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族人、亲戚、同学、朋友都以我为荣。
近30年,我像一头牛一样没日没夜、兢兢业业地工作,没有节假日,很少有星期天,连每年的大年初一都是和困难群众、五保户、军烈属一起度过的。工作中,我不怕困难、开拓创新,是驻马店市干部圈里公认的工作狂人和拼命三郎,曾获得多项荣誉。
当我事业正酣,准备向人生的更高目标迈进时,2008年6月4日,我被河南省纪委“双规”了。刚被“双规”的那段时间,我茶饭不进,夜不能眠,实在难以接受从“座上宾”到“阶下囚”这一巨大的现实和心理反差。
“啥时候也不会说出去”是靠不住的
作为县里的“一把手”,起初,我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还是能自觉抵制的,但时间一长,就挡不住一波又一波糖衣炮弹的攻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慢慢发生了蜕变。
逢年过节,或在干部提拔任用之际,我面对别人送来的金钱,由拒收变缓收,由缓收变顺收,由恐惧变担心,由担心变心安理得。
开始别人给我送钱时,我都是严词拒绝。行贿者碰了钉子后就改变了策略,托我的亲戚、同学、朋友来说情,这样我就不便当面拒绝,先让人家把钱放着,说等有时间再退给他,但时间一长感觉没啥问题,就再没退给别人,这就叫缓收。到后来,别人知道我平时不收礼,于是就利用春节给我拜年的机会送礼。为了达到送礼的目的,这些人把钱放在茶叶盒里、衣服袋里、水果箱里。我最终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攫取私利的工具。
2008年10月24日,当一副冰冷的手铐铐住我双手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认识到给我送钱的人所谓的“啥时候也不会说出去”的承诺是靠不住的。假如我不是县委书记,我手中没有他们所期待的“生杀予夺”的权力,他们还会与我“礼尚往来”吗?他们为什么不把钱送给那些急需用钱的贫困农民、下岗工人呢?
算算五笔账感觉得不偿失
一算事业账。2008年我被捕时才51岁,如果按照正常的轨迹发展下去,到退休前,我有可能干到正厅级。贪欲,不但断送了我的大好前程,也毁了我的一生。本应是轻松自由、儿孙绕膝的年龄,我却在垂暮之年与高墙电网相伴,与泪水和愧疚相陪。
二算经济账。我每月各种收入加起来近5000元,爱人在银行上班,月收入也在5000元上下。我们两口年收入超过10万元,看病能报销,退休后也有保障。而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手握珍珠而不知珍惜。我入狱以后,生活费、医药费都是侄儿、侄女们按约定每人每月100元给的,我现在真是一无所有,只剩下一颗破碎的心。
三算亲情账。那些为了一时之利在我面前极尽奉承谄媚的人,在我出事后没有几个能来看我。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可见一斑。唯有亲情,不论你是富裕还是贫穷,是得意还是落魄,他们都会不弃不离,始终相随。我的舅舅,这个在我失去父亲后对我恩重如山的人,在听到我被“双规”的消息后,误喝农药撒手而去。我那86岁的岳母,整日以泪洗面,哭瞎了双眼。我女儿也因我是贪官而失去了一份好的工作。我的小儿子,在我被捕时才6岁,家里把我出了事的消息瞒着他。长时间见不到父亲的他,见到一个认识我的人就问:“你见到我爸爸了吗?”有一次我爱人和我女儿要来探监,他正在屋里做作业,听到消息后哭喊着从四楼追到大门口,谁不让他去他就咬谁,弄得他们娘仨抱头痛哭一场。现在想来,我欠账最多、最对不起的就是亲人,最牵肠挂肚的是两个孩子,可是我又能为他们做点什么呢?
四算名誉账。我因为贪婪,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料。这也罢了,谁让我是罪犯呢!可是,我留给亲人的却是无尽的痛苦和灾难。从此,我的后辈晚生在选择职业时将受到限制,已从政的人前途将受到很大影响;我的儿女们将背负着沉重的思想包袱,饱受失去父爱和因父亲的事遭受的种种磨难。
五算健康账。如果说人生最大的痛苦是失去自由,最难克制的是思念亲人,那么最难以承受的就是疾病的折磨。在位时,我到医院看病找最好的医生,用最先进的仪器,得到的是最好的服务,可是现在呢?监狱再怎么照顾我,能和外面相比吗?
没有自由一切无从谈起
古人曾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大家都是聪明人、明白人、有思想的人,谁人不知饱览山河壮丽是人生之快事?谁人不知事业兴旺是人生之目标?谁人不知家庭和美、过平淡日子是人生之至宝?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要用“自由”来保证,如果没有了自由,一切都将无从谈起。
请大家以我为鉴,珍惜现在拥有的自由。如果你正在冒犯自由,那么请你悬崖勒马;如果你已经侵犯了自由,那么请你拿出勇气,立即纠正;如果你……因为自由之门向来是为那些清清白白做官、坦坦荡荡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的人而敞开的。
忏悔人:于兴昌
原任职务:吉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正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2010年7月9日,于兴昌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简介:2001年至2006年,于兴昌利用担任吉林省高校党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剂专业及就业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请托人财物共计953万元,其中于兴昌分得802.8万元。另外,于兴昌对1000余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这是于兴昌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给家人的信,读后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亲爱的家人: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已是铁窗重重,内外两隔了。大致的情况,你们应该也有所了解了。我由于犯了严重的罪行,现已被检察机关拘留审查。这几年,我屡屡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办升学、办转系,收取了大量贿款。这些钱,我有些藏在了家里,有些以你们的名字存在了银行,存折也藏在了家里。这些事我原来一直没有告诉你们,瞒着你们,就是怕你们会阻止我,跟着我一起担惊受怕。
现在,面对组织的调查,我没有任何隐瞒,主动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希望你们也要积极配合组织,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把我的受贿所得如数交公,争取组织对我的从宽处理。听办案人员讲,我的犯罪也牵连到了北军(即王北军,于兴昌的妻弟)和兴军(即于兴军,于兴昌的弟弟)。我听说以后非常内疚,也非常痛苦。曾经,有我这样的兄长是他们的骄傲,而现在我却成了社会和家庭的罪人。我只恨自己没有做好这个当家人,没有带好头、引好路。因为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几位亲人同时因犯罪被查,这给我们这个家庭带来了多大的痛苦啊!我真是无颜面对你们,千言万语化作一个“悔”字啊!
回忆当年,当我还是一名普通干部的时候,对党的事业是多么的热诚,为人是多么的正直,内心是多么的安宁,为什么手中权力越来越大,路却越走越歪呢?
我记得,第一次收钱是在2002年,兴军介绍来一个朋友,说孩子上大学想调个专业,送给我1万元。我犹豫了一下就收下了,打个招呼帮他把事情办了。现在想想,自己的清廉,亲人的清白,良心、道德竟然就这样以区区1万元出卖了。如果当时我能够哪怕是想到拒绝,我们就都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境遇了。
但当时的我没有这样想,因为1万元来得太容易了,一个电话就办妥了。由于我在这个位置,每到高考录取的时候,来找我的人就特别多,塞给我的信封随之也越来越厚,后来干脆就直接送存折、银行卡了。这些钱我基本上没有动。我脑海里就像有一个计算器,不断累积着每一笔“收入”,看着数字不断增长,心里感到非常满足。现在想,那就是上瘾了。
2006年,北军给了我一张名单,对我说这些考生有的想调换专业,有的想入学,让我找人帮忙给办了,还说不会让我白忙活。我粗略看了一下,上面涉及到的学校应该都会给我“面子”,就同意了。我是高校党工委管干部的副书记,省里这些大学的领导一般都买我的账。这几年,光北军就给我拿来了100多万元。这些年,我都记不清有多少人送过多少钱了,大概能有个几百万元吧。现在我才意识到,这对那些没钱没门路的学生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我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从开始小心翼翼地收(钱),到后来大张旗鼓地贪(钱)。学生的钱太零散,总感觉不“解渴”。2006年,有房地产商托我帮忙拿到延边大学的一块土地,许诺事成后出资100万元为我在长春市购买一套住房,我同意了。为此我三次飞赴延边,向校方施压,最后该开发商果然未经招拍挂程序就拿到了那块地。这是多么严重的犯罪啊!
回首这几年,作为一名人民培养的国家干部,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我自身修养不好、自我约束不严、警惕性不高、贪图钱财、滥用职权的结果,如今追悔莫及。面对权力的腐蚀和私欲的膨胀,我在贪婪面前打了败仗,开始利用自己的职权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教育的公平。
想当年,我也曾经怀着满腔热血,梦想着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终身。党和国家曾经给了我很多的荣誉和光环,但我却在鲜花和掌声中迷失了自我。
曾经,你们因为我而骄傲和自豪,把我看做楷模和榜样,但如今我带给你们的只有鄙夷和耻辱。我的罪过永远无法弥补。现在真是悔泪长流,悔不当初呀!
此时此刻,我是多么羡慕在蓝天下、公园里、广场上散步和下棋的那些老人,他们的生活是那么的平实、悠闲和惬意,而这一切都注定与我无缘了。有钱买不到幸福,贪腐来的钱最终只会带来灾难。
这几年,我也深知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见不得光的,时常感到战战兢兢,但又心存侥幸,内心总在惶恐之中。现在,组织上发现了我的罪行,对我进行调查,我心里反而安稳了。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认罪。我会如实交代问题,接受法律的审判。你们也一定要协助组织,积极坦白,实事求是地交代自身的问题,既是给自己机会,也是帮助我悔罪。我会认罪服法,悔过自新,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这是我唯一的出路。过去,我走错了;这次,不会再错了。
目前我的精神、身体状况都还可以,办案人员对我的生活、身体都很关照,无须挂念。你们也要注意身体。
兴昌
2009年9月27日
忏悔人:林啸
原任职务:浙江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路桥规划管理处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9年11月4日林啸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犯罪事实:林啸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3万余元。
在接受审查期间,林啸仔细回想了自己从一个莘莘学子到一个腐败分子的堕落历程,心中生出无限感慨——
收礼从两条香烟开始
1992年大学毕业,我被分配到椒江市(现台州市椒江区)规划办公室(椒江规划设计所),从事规划设计工作。1995年我调入台州市规划办公室,一直从事台州市中心区(后称为台州经济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虽然一开始我只是经办人,但手中也有一定的权力,掌握着项目快办、慢办的自由裁量权。有一次为了赶一张定位图,一家企业负责人请我吃饭,我第一次对“权力”和“特殊”有了深刻的感受。
1998年底我任台州市规划办副主任后,具体负责台州经济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随着职务的提升,我手中的权力也大起来,一开始我还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贪不拿,最多吃顿饭而已,对于送来的礼一概拒收。但有些人就是执着,在我家门口等到晚上十一二点,我心里一感动,就收下了礼物——两条中华烟。当时我对自己说:“就两条烟,别人也是诚心诚意的,不会在外面乱说的,收下也是给人一个面子。”
第一次收受重礼和贵重物品时,我也找借口安慰自己:“这些东西都是我用智慧帮他们出谋划策,实现他们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得来的,与权力无关。”我虽然收礼后有不安之感,但实际上心里还是一阵狂喜,感受到了权力带来的面子和实惠。渐渐地,我的贪欲迅速膨胀,从一开始吃顿饭还犹犹豫豫有过思想斗争,到后来八条十条地收受香烟,再到最后几千、几万元地收取现金。
喜欢手机时尚衣服是自己的“软肋”
我知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虽然多年教育所形成的心理防线像一把枷锁,但锁不往怦怦乱跳的贪婪之心。在贪婪面前,道德的约束力是很弱的,人总是很容易给自己找借口。比如我第一次接受别人吃请时对自己说:“工作晚了,吃个工作餐而已。”而实际上心里为有人请客而感到高兴,觉得是身份、面子的体现。
我喜欢玩手机,也比较讲究穿着,这些都成为被行贿人攻击的弱点。几年来我先后收受老板们送的价值10万多元的手机和价值七八万元的服饰。可以说,我收受的金钱并不多,但对于这些奢侈品,我丧失了警惕性。
2004年,我出任市建设规划局路桥规划管理处主任,部分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需要我签字。对于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业来说,审批项目的进度快慢,带给企业的效益相差甚远。于是,房地产业的老总们千方百计地同我搞好关系,以得到我的关照。
2007年底的一天,路桥区一房地产公司的黄经理来到我办公室,说自己刚从香港回来,带了一部手机,希望我能收下。我打开袋子一看,是诺基亚V““ι“08款手机。我虽然嘴上推辞说手机太贵了、不实用,但最后还是收下了。后来听黄经理讲,这款手机在内地要卖5万多元,从香港买4.9万元左右。作为回报,我在该公司开发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规划上给予了关照。
2008年3月,路桥区某金属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了在建造该公司办公楼、厂房时能获得我的关照,送给我一部诺基亚手机,价值9100元。2001年至2006年,一房地产集团的周经理多次代为支付我在椒江一手机专卖店购买手机的费用,一共买了八九次,共计5万余元。
我在穿着方面比较讲究,于是一些老板就代为买单消费。2006年中秋节前夕,路桥区一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带我到某品牌服装专卖店里挑了几件衣服,大概有3万多元。而号称是我“好朋友”的周经理,更是多次为我支付在一家服饰店购买衣服的钱,共计3.8万余元。
“朋友”面纱下的经济人本色
随着与企业交往的增多,我收受的礼品也越来越多,开始时总觉得心里不踏实。老板们便对我说:“其实我们送给你的东西不是感谢你的权力,而是感谢你的智慧,是你的智慧帮我们实现了更多的利润,所以你可以安心地收下。”听了这些话,我心里宽慰了很多。我当时想,这些礼品是我凭本事赢来的,而不是靠权力去卡来的。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如果没有权力,那些企业家还会来找我吗?
自从走上领导岗位后,我在别人的眼里可能有点不一样,在自我感觉上更是高人一等,慢慢地养成了一种特权意识。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的特权都是权力的产物,没有了权力,也就不会有特权。那些企业老板是因为我手中有权力,才会“敬重”我。
老板们吃的是鲍鱼、鱼翅、燕窝,住的是别墅洋房、空中花园,跟他们在一起我享受到了很多以前享受不到的东西。泡温泉、喝路易十三等洋酒、用高档手机等奢侈品……这些全由老板们提供。就这样,我与老板们走得越来越近,成了他们手中的工具和小丑。抽烟从硬“中华”到“黄鹤楼”,手机旧了就去换个新的,衣服也是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直至上万元一件,出去旅游借的是宝马,住的是国宾馆。我花老板的钱大手大脚,而老板们为了我手中的权力也乐于奉献。
我这个人讲义气、重情义,却忘了在社会上交来的这些朋友中能有几个是真正的朋友?朋友是能为别人牺牲自己利益的人,而我交往的不少人都是社会上的经济人,是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而努力的,他们在行贿的同时无不在进行着精细的成本计算,付出成本之后,无疑是要获得相比其贿赂支出成倍的回报。我没有看清在“朋友”面纱下的经济人本色,以为自己所交的那些所谓的朋友都是真正的朋友,结果被“朋友”捧得越高,摔得越惨。
●贪婪者说
“没有管好妻子是我人生一大败笔。教育和管理妻子方面的问题,总结起来有三个:一是出于对妻子的感激和高度信任,家中的大事小情特别是钱的问题都由妻子统筹安排;二是片面迁就妻子,是非不分;三是管住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特别是在2003年,我生了一场大病后,认为自己升迁无望,仕途上已封顶。病好后,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觉得要给妻儿老小一个稳妥的交代,对于送上门来的钱来者不拒。”
——王文利
“贪欲是魔鬼。作为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家属,我理应严格要求自己,当好廉内助,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我没有把握好自己,迷失了方向,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老王。”
——张淑云
俗话说,清官有个贤内助,赃官有个贪媳妇。官太太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虽然没有直接的权力,但是因为在家庭中的地位,往往对当官的丈夫有着特殊影响。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某县,就有这么一个官太太,她凭着丈夫的权势无本开店,赚了个盆满钵满,最后和丈夫一起领刑。
服刑已经半年了,连云港市某县原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文利和妻子张淑云回首往事,懊悔不已。
判决书显示,张淑云名下不仅拥有超市、酒店、洗浴中心、制衣厂、足疗中心等诸多实体,还有一帮特殊的“合伙人”。这些林林总总的“合伙人”,却从未在她手中领过一分钱的分红。
从一名仅有高中文化的农村妇女,一步步成为声名显赫的女强人,最后沦落为阶下囚,张淑云体验了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
官太太悟到致富新路
张淑云出生在苏北一个农村,父亲是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党员,母亲是地道的农村妇女。识字不多的父亲深知读书的重要性,省吃俭用供张淑云姊妹6人上学。张淑云自小就很懂事,在校读书期间成绩优秀。1976年,高中毕业的张淑云进入镇供销社当了一名营业员,成为众多乡邻羡慕的“工作人”。就在她憧憬着美好未来时,有一个人让她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改变。
这个人就是王文利。张淑云和王文利通过“相亲”认识。阳光帅气、谈吐风趣的王文利很快就捕获了她的芳心。同年二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王文利祖上世代贫农,根正苗红,这样的背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相当宝贵。翻开他的个人履历表,每一页都是一段辉煌的经历:1977年,成绩优异的他被乡里推荐到徐州师范学院学习;1980年学业有成的他被分配到人民解放军某基建工程技术学校任教员、训练部参谋,受过奖立过功;1982年,转业回乡,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官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副主任等职。“一帆风顺,步步升迁”成了王文利的个人标签。
2001年,王文利担任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建、土地、交通等炙手可热的重要部门,许多开发商都期望利用王文利手中的权力“分一杯羹”。一些熟谙关系学的人便打起了张淑云的主意。
这时候的张淑云早已不在供销社当营业员了。通过王文利的关系,她调到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工作。丈夫的官帽越戴越大,自己也成了国家公职人员,张淑云渐渐飘飘然起来。她还结识了一群官太太,开始变得爱慕虚荣。听着官太太们谈论房子、车子、票子,张淑云觉得丈夫和自己简直像生活在上个世纪。张淑云渴望自己的一双儿女也能像其他当官子女一样到国外闯一闯,为她脸上增光。可是,这需要一大笔钱,从哪里能弄到更多的钱呢?
苦思冥想后,张淑云悟到一条致富“新路”:何不趁着丈夫在位之时,狠狠“捞”上一把!
无本开店全凭他人资助
有本钱赚钱,不稀奇;无本钱偏能发大财,这好比没有学问而能教书,那就是“艺术”了。“艺术”的魅力通常会让人如痴如醉。
县广电局楼下有一家饭店生意很红火。每当张淑云从那儿经过时,总是艳羡不已。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得知饭店是一名叫张鹏的开发商投资的,而张鹏平日里也有求于王文利。张淑云果断来到张鹏的办公室,主动介绍自己的身份并表明希望承租该饭店。张鹏虽然万分舍不得,但是担心得罪了副县长夫人,还是答应了。
张淑云承租该饭店后,饭店生意延续了以往的红火。王文利一开始很注意自身形象,从不过问该饭店的生意,也不去消费,就连本单位的招待也放在其他地方。但是当他看到自家账上日进斗金时,便开始积极为饭店拉拢客源。一些本单位的招待和他人的宴请都一律带到饭店消费。一批开发商、建筑商纷至沓来,成为张淑云饭店的座上宾。
有一次,王文利安排所分管的各部门负责人到该饭店就餐,其中一名部门负责人要了一包香烟,打开后发现烟已经变质发霉,便发火要喊老板理论,同桌的人暗暗扯他衣服让他别吱声,并悄声告诉他该店背景,该负责人一听,不由出了身冷汗。
从商过程中,一名叫刘聪展的开发商进入了张淑云的视野。刘聪展与张淑云原是同事,关系不错。深谙世道的他早就打起了张淑云的主意。2001年,刘聪展成立了一家规模不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频繁与张淑云接触,在张淑云经营的场所一掷千金,由此博得了张淑云的好感。
时机成熟后,经张淑云介绍,刘聪展和王文利结识并成为朋友。在随后的多宗土地征购中,通过王文利出面协调,刘聪展得以顺利购置地块。
结识王文利后,刘聪展真可谓是抱到了一条“大腿”,很快便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老板成为一名房产大亨。张淑云见状,觉得自己是刘聪展的“福星”,刘聪展在需要帮忙或逢年过节对其“孝敬”是理所应当的。但她并不仅仅满足于此,而是开始主动向刘聪展要钱。刘聪展成了张淑云的个人银行,随要随取。
2003年,刘聪展得到王文利的帮忙更改一个建筑规划后,提出送两间门面房和一块别墅空地作为回报。张淑云欣然和刘聪展签订了合同。事也凑巧,当时该县县委书记正被司法机关查办,社会上有对张不利的传闻。慑于法威,张淑云撕毁了合同。到嘴的肥肉岂能这么丢了?2005年,张淑云告诉王文利,他们住的老县委常委宿舍楼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刘聪展,刘聪展已支付了房款。但事隔不久,张淑云又告诉王文利,房子不打算过户给刘聪展了,并说:“刘绝对不会向我们要的。”她还找到刘聪展,让他支付了饭店的10万元租金。就这样,2001年以来,张淑云先后以各种手段从刘聪展处拿了100余万元,一部分直接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一部分投在经营实体中,算是两人合伙。
与此同时,张淑云的生意也越做越大,陆续开办了超市、万盛园饭店、洗浴中心、洁心制衣厂、水云天大酒店、足疗中心等经营实体。随着受贿次数的增多,张淑云的胆量也逐渐豪壮了起来,开始明目张胆地要求开发商给予一些好处:如超市货架款是张淑云要求开发商刘某支付的;洗浴中心租金10万元和购置制衣厂设备20万元是开发商朱某垫付的;足疗店开张,张淑云要求刘某投资3万元,卢某投资3万元,吕某投资2万元……所有的资金,张淑云既无分红,也无退还打算。
2001年,张淑云的超市因经营不善关门,她强行将滞销货物分摊给几家开发商,并如数收回了货款。洗浴中心开张后,她以入股为名,邀请几名开发商投资入股,并印制了一批洗浴卡,兜售给众开发商,浴场开了半年,又因经营不善关门,开发商的钱自然打了水漂。
以出国为名免费兑美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不无道理。王文利耳濡目染张淑云的种种敛财手段,也逐渐变得贪婪起来。
2002年初,江苏省人事厅、外经贸厅组织各市相关人员参加美国的人才招聘洽谈会,县委决定让时任常务副县长的王文利参加。得知这一消息后,王文利夫妇又打起了“小九九”。
张淑云对刘聪展说:“你在外面认识的人多,你大哥要出国了,能不能帮忙兑点美元?”刘聪展二话没说,拿出2.5万元人民币,请银行的朋友兑换了3000元美金,并亲手交给了张淑云。张淑云欣然笑纳,对支付兑换金一事绝口不提。
在妻子的影响下,王文利也喜欢拿“出国”说事。开发商卢孔林,曾在俄罗斯经商数年,积攒了一些资金到该县投资。一天,他意外接到了王文利的电话:“县里安排我去美国考察,你有没有美元可以兑换一些?”想到项目开发正处于关键时期,卢孔林受宠若惊连忙答应。当晚,卢孔林来到王文利家,临走时,拿出装有1万元美金的信封交给了王文利。王文利客套一番后收下,没有提及兑换一事。卢孔林当然心知肚明:这钱出去了,咋能要回来?之后,卢孔林开发项目得到了王文利的“垂青”。
2005年5月,张淑云买了开发商黄骏四间临街门面准备开酒店。付完10万元定金后,张淑云被黄骏催着支付首付。张淑云破例让从不掌经济大权的王文利“给个主意”。在张淑云多次催促下,王文利再一次想到了卢孔林,又以借钱为名从卢孔林处拿了10万元人民币。当办案人员问及此事时,王文利还佯装羞愧地说:“唉,这笔钱我忘了还,怪不得卢孔林现在对我没有以前热情了。”
亲戚求办事也要拔毛
张淑云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只要她参与的,都要狠赚上一笔。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对张淑云的贪得无厌印象深刻。
张淑云曾经抱养了一个女孩,一直由姐姐张淑琴代为抚养。张淑琴抚养孩子一直到成年,付出了许多辛劳。后来,张淑云的儿子婚后生了一个女孩,重男轻女的她让姐姐张淑琴将孙女带到南京代为抚养。对这样的姐姐,张淑云还要从其身上“赚一笔”。
张淑琴儿子和张淑云儿子同在南京买房,两家一同装修,装修由张淑云找人负责。竣工后,包工头向张淑云汇报两家装修一共花了10余万元。张淑云听后,故意加重语气追问了一句:“怎么这么少?”精明的包工头马上改口又多说了1.5万元。对亲姐妹尚且如此,张淑云之贪可见一斑。
张淑云的娘家侄儿方体忠在某乡镇工作,媳妇带着女儿在县城生活,女儿身体也一直不好,方体忠想调回县城工作,但愿望一直没有实现。由此,方体忠想到了姑奶张淑云,多次请其跟王文利“说说”。一次张淑云告诉方体忠:“你姑爹已跟局领导打过招呼了,领导对你印象不错,有机会一定会考虑你的。”为了尽快进城,方体忠塞给了张淑云一张5万元的存单。张淑云回家后将此事告诉王文利,王文利只淡淡地回了一句:“那收着呗。”
王文利的妹妹幼年体质不佳,王家父母便和邻居高家商量,按照当地“冲喜”的习俗,将身体健康的高家女儿过继给王家图个吉利。因王文利排行老二,高某便称王文利为“二哥”。2007年,高某儿子即将大学毕业,她央求“二哥”帮忙找工作。张淑云知道王文利答应后很是不满,令其先将其侄女张某安排后再帮高某。多日听不到回音的高某带着私下积攒的5万元钱找到王文利,想“请二哥帮忙活动活动”。
收下5万元之后,王文利了解到某单位需要高某儿子所学专业的人员,便请人事局将高某儿子所学专业纳入当年申报计划。此后的工作自然不需王文利操心,高某儿子被该单位录用。为答谢王文利,高某又奉上5万元。而高某儿子的月薪仅千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文利于1996年至2009年2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其妻张淑云,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利,共同受贿人民币44.7万余元,美金1万元,单独受贿人民币72.3万元,美金0.3万元。
2010年8月20日,王文利被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张淑云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