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教学视频:狱警拉客 犯人嫖娼(中国青年报 20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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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3月19日 星期一
狱警拉客 犯人嫖娼
邵东监狱“特殊接见室”被一锅端
本报记者 吴湘韩 通讯员 刘永华 叶铁桥
 
“干部嫖娼提心吊胆,犯人嫖娼放心大胆,上有武警站岗放哨,下有警察守门把关”。这是一首在湖南省邵东监狱二监区犯人中悄悄流传的顺口溜。
邵东监狱位于湖南省邵东县砂石镇,离邵东县城有30多公里,直属于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和许多监狱一样,邵东监狱二监区为方便犯人夫妻团圆,利用一间与监舍连为一体的房子,开设了收费的“特殊接见室”。1998年5月,“特殊接见室”由监区管教股承包。
按有关规定,进入“特殊接见室”的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接受检验,并办理登记手续。但据邵东监狱二监区的部分监管人员反映,凡进入该监区“特殊接见室”的妇女与犯人共宿,不需要任何证明,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只需按白天同宿一次交费50元,同宿一晚交费100元的收费标准付款,即可随便与罪犯在“特殊接见室”同宿。某些人见利忘义,管理严重失控。
一些罪犯见有机可乘,便与情妇在“特殊接见室”同宿。一些罪犯或刑满释放人员还充当“皮条客”,介绍卖淫女到“特殊接见室”卖淫,一些有钱的罪犯公然在这里“嫖娼”。更令人震惊的是,一些监狱管理人员也充当了“皮条客”。“特殊接见室”一时被戏称为监狱内的“红灯区”。
据一举报人亲眼所见,1999年11月18日,在“特殊接见室”服务的犯人石某,利用监内电话一次就联系了两名卖淫女到“特殊接见室”供犯人嫖宿;仅1999年6月16日白天,就发现有3个犯人在“特殊接见室”嫖娼。
1999年6月16日上午,罪犯胡某在“特殊接见室”嫖娼,被监狱防暴队当场查获。同日中午11时,原在这里服过刑的两名刑满释放人员带一名卖淫女来到二监区,与罪犯尹某一起在一酒家就餐后,留下卖淫女与尹在“特殊接见室”鬼混两个多小时后才离开。同日下午16时,一卖淫女拿着一张写有一在押罪犯姓名的纸条,经监管干部同意,这名卖淫女与该罪犯两人在“特殊接见室”同宿。
据举报人反映,监区的有关领导和管教股的有关人员竟不允许监狱防暴队和驻监狱检察官进入“特殊接见室”检查。1999年8月的一天,监狱防暴队得到举报后要进入“特殊接见室”检查时,遭到监区某领导的阻拦。
经举报人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2000年2月,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对“特殊接见室”的非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效果不明显。去年10月,一篇反映这一问题的内参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3次批示,要求严肃查处。
近5个月过去了,此案进展如何?记者从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该市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了解到,该案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现已严肃查处。该监区监管人员杨益寿等7人因介绍卖淫充当“皮条客”,分别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3年。其中一名监管人员在一酒店与一卖淫女相识,遂带她到“特殊接见室”卖淫,这名监管人员被一审法院判处10年徒刑。
据悉,上述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
3月17日,记者来到邵东监狱采访,一下车就向小镇上的人打听,他们大都知道邵东监狱出事了,但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有的说是贩毒,有的说是集体嫖娼。看来事实的真相连当地人也不知情。因有关部门对此案实行新闻封锁,采访极其艰难。从路边一名监狱警察的口中得知,邵东监狱的监狱长陈秋红等3名责任人已被撤职,二监区两名领导和管教股的两名干部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正在接受查处。这一消息从另一监狱警察口中得到证实。
另据了解,邵东监狱正以此案为教训,进行整顿。“特殊接见室”已被封闭。
二监区附近的一家酒店老板告诉记者,自从监狱出了事后,酒店的生意清淡多了。以前犯人的家属经常到这里请监狱管理人员带犯人出来吃饭,现在没人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