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荟城地铁哪一站:史记翔释之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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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翔释之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2)

(2009-05-13 10:07:59) 转载标签:

括地志

集解

犬戎

骊戎

西伯

雍州

分类: 多情似故人..忧乐每相亲

前篇:史记翔释之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1)

 

8崇侯虎谮(zèn)西伯于殷纣曰:“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帝纣乃囚西伯于羑(y?u)里。闳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1[正义]《括地志》云:“古■国城在同州河西县南二十里。《世本》云莘国,姒姓,夏禹之后,即散宜生等求有莘氏美女献纣者。”骊戎之文马,2[正义]《括地志》云:“骊戎故城在雍州新丰县东南十六里,殷、周时骊戎国城也。”按:骏马赤鬣(liè)缟身,目如黄金,文王以献纣也。有熊九驷,3[正义]《括地志》云:“郑州新郑县,本有熊氏之墟也。”按:九驷,三十六匹马也。他奇怪物,因殷嬖(bì)臣费仲而献之纣。纣大悦,曰:“此一物足以释西伯,4[索隐]一物,谓■氏之美女也。以殷纣淫昏好色,故知然。其多乎!”乃赦西伯,赐之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曰:“谮西伯者,崇侯虎也。”西伯乃献洛西之地,以请纣去炮格之刑。纣许之。

[翔释]崇侯虎向殷纣诬陷西伯说:“西伯积累善行和仁德,诸侯都归向他,必定对帝王不利。”纣帝于是将西伯囚禁在羑里。闳夭等人担忧此事,于是寻求有莘氏的美女,骊戎国的毛色有文采的骏马,有熊氏的三十六匹马,其它珍奇宝物,依靠殷纣的宠臣费仲进献给纣。纣非常高兴,说:“这一种礼物(指美女)足够释放西伯了,何况有这么多!”于是赦免了西伯,赐给他弓箭和斧钺,让西伯获得征伐(诸侯)的权力。(纣)说:“诬陷西伯的人,是崇侯虎。”西伯于是进献洛西地区,用来请求纣废除炮格的刑罚。纣应允。

[翔思]崇侯虎,崇,封国名,侯,爵位,虎,名字;因为向殷纣报告西伯积善累德之事,有幸被认定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告密者”。原文中的“谮”字用得精。崇侯虎是殷纣的臣子,臣子尽忠,向帝王汇报事件(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委实不能算是“谮”;但崇侯虎的确也是在诬陷了,就因为他那句话中的最后一部分,“将不利于帝”。换言之,西伯此时尚未公开造反呢,积善累德而已,虽然可以进一步理解为收买人心,但确实没有真凭实据,难不成要求所有诸侯和方伯都向纣看齐,在自家封国内重刑罚宠妇人,才算是忠心不二?没道理。于是乎,崇侯虎的诬陷罪名成立。后续发展才更有戏剧性。盖纣帝一见到美女,把什么忠臣啊国家啊都忘得一干二净啦,为了报答西伯献上美女的大功兼彰显自个儿的英明神武,他不仅赐给西伯征讨诸侯的兵权,而且索性把崇侯虎也给出卖了个痛快。只是,崇侯虎大概痛快不起来了。其实,“功高盖主”自古以来都是良臣遭难的实质性原因之一,此时此刻纣竟而浑然不觉,真是昏聩到境界了。

 

9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1[集解]《地理志》虞在河东大阳县,芮在冯翊临晋县。[正义]《括地志》云:“故虞城在陕州河北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古虞国也。故芮城在芮城县西二十里,古芮国也。《晋太康地记》云虞西百四十里有芮城。”《括地志》又云:“间原在河北县西六十五里。《诗》云‘虞芮质厥成’。毛苌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邑,男女异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君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之地以为间原。’至今尚在。”注引《地理志》芮在临晋者,恐疏。然间原在河东,复与虞、芮相接,临晋在河西同州,非临晋芮乡明矣。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只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

[翔释]西伯暗中施行仁善,诸侯都来(找西伯)公平断案。于是虞国、芮国的人有讼案无法判决,就到周国去。进入周的国界,耕地的人都互相谦让田界,百姓的风俗都礼让长者。虞国、芮国的人尚未见到西伯,就都惭愧不已,互相告语说:“我们所争抢的,是周国人所认为羞愧的,还去(找西伯)做什么呢,只不过自取其辱罢了。”于是返回各自的封国,都谦让着离开。诸侯听说此事,说:“西伯大概就是承受天命的君主。”

[翔思]崇侯虎的错误,一则选错边站错队,一则性子急沉不住气。他举报西伯之时,大约尚未有如此明显的“风声”,只他一人清醒,难免要遭人非议。他若稍有城府,待到各方诸侯都忙不迭地认为西伯是受命之君时,再去向纣进言,也就不必青史留“谮”名了。

 

10明年,伐犬戎。1[集解]《山海经》曰:“有人,人面兽身,名曰犬戎。”[正义]又云:“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并明,并明生白犬。白犬有二,是为犬戎。”《说文》云“赤狄本犬类”,故字从犬。又《后汉书》云“犬戎,盘瓠(hù)之后也”,今长沙武林之郡太半是也。又《毛诗疏》云“犬戎昆夷”是也。明年,伐密须。2[集解]应劭曰:“密须氏,姞姓之国。”瓒曰:“安定阴密县是。”[正义]《括地志》云:“阴密故城在泾州鹑觚县西,其东接县城,即古密国。”杜预云姞姓国,在安定阴密县也。明年,败耆(qí)国。3[集解]徐广曰:“一作‘■’。”[正义]即黎国也。邹诞生云本或作“黎”。孔安国云黎在上党东北。《括地志》云:“故黎城,黎侯国也,在潞州黎城县东北十八里。《尚书》云‘西伯既戡黎’是也。”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明年,伐邘(yú)。4[集解]徐广曰:“邘城在野王县西北,音于。”[正义]《括地志》云:“故邘城在怀州河内县西北二十七里,古邘国城也。《左传》云‘邘、晋、应、韩,武王之穆也’。”明年,伐崇侯虎。5[正义]皇甫谥云夏鲧封。虞、夏、商、周皆有崇国,崇国盖在丰镐之间。《诗》云“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是国之地也。而作丰邑,6[集解]徐广曰:“丰在京兆鄠县东,有灵台。镐在上林昆明北,有镐池,去丰二十五里。皆在长安南数十里。”[正义]《括地志》云:“周丰宫,周文王宫也,在雍州鄠县东三十五里。镐在雍州西南三十二里。”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7[集解]徐广曰:“文王九十七乃崩。”[正义]《括地志》云:“周文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原上也。”太子发立,是为武王。

[翔释]第二年,(西伯)讨伐犬戎。下一年,讨伐密须。下一年,打败耆国。殷商的祖伊听说了,很害怕,将此事报告纣帝。纣说:“(我)不是有上天的旨意(做君主)吗?(西伯)能有什么作为!”第二年,(西伯)讨伐邘国。下一年,讨伐崇侯虎。然后在丰地建立都邑,从岐山脚下迁徙到丰地的都城。第二年,西伯去世,嫡长子发继位,他就是武王。

[翔思]本段所讲的祖伊谏纣,与《殷本纪第三》第32段中所说为同一件事,祖伊的谏词和纣自命不凡的反应前文已经详述过,所以这里只是简单一提。关于西伯五年伐五国的战事,原文并未多着笔墨,尤其是讨伐崇侯虎,盖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之故,只此草草一句总令人意犹未尽似的。钱穆先生的《黄帝》、沈长云先生的《中国历史·先秦史》以及《诗经·大雅·皇矣》,对周伐崇这一战都有描写。据沈长云先生,崇被周称为“仇方”,而伐崇则是文王实施的最大规模的征伐;钱穆先生对这次战役描写得更为详细,有兴趣的TX可找来看看,此不转述。至于耆国、邘国,已经十分靠近殷商的都城了,其性质无异于试探性的进攻,奈何纣在祖伊的直谏之下仍不自知,殷商颓势尽显。

 

11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yǒu)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1[正义]《乾凿度》云:“垂黄策者羲,益卦演德者文,成命者孔也。”《易·正义》云伏羲制卦,文王《卦辞》,周公《爻(yáo)辞》,孔《十翼》也。按:太史公言“盖”者,乃疑辞也。文王著演《易》之功,作《周纪》方赞其美,不敢专定,重《易》故称“盖”也。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2[正义]二国相让后,诸侯归西伯者四十余国,咸尊西伯为王。盖此年受命之年称王也。《帝王世纪》云:“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文王更为受命之元年,始称王矣。”又《毛诗[]云》:“文王九十七而终,终时受命九年,则受命之元年年八十九也。”后十年而崩,3[正义]十当为“九”,其说在后。谥为文王。4[正义]《谥法》:“经纬天地曰文。”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为太王,公季为王季:5[正义]《易纬》云:“文王受命,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郑玄信而用之,言文王称王,已改正朔布王号矣。按: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岂殷纣尚存而周称王哉?若文王自称王改正朔,则是功业成矣,武王何复得云大动未集,欲卒父业也?《礼记大传》云“牧之野武王成大事而退,追王太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据此文乃是追王为王,何得文王自称王改正朔也?盖王瑞自太王兴。6[正义]古公在邠,被戎狄攻占夺民。太王曰“民之在我,与彼何异,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遂远去邠,止于岐下。邠人举国尽归古公。他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乃贬戎狄之俗,为室屋邑落,而分别居之。季历又生昌,有圣瑞。盖是王瑞自太王时而兴起也。然自“西伯盖即位五十年”以下至“太王兴”,在西伯崩后重述其事,为经传不同,不可全弃,乃略而书之,引次其下,事必可疑,故数言“盖”也。

[翔释]西伯大约在位五十年。他被囚禁在羑里的时候,可能将《易》的八卦推演成为六十四卦。《诗经》作者说西伯大概是在承受天命那年称王,然后评断了虞国和芮国的争讼。又过了七年去世,谥号是文王。(文王)更改了法令制度,重新制定了历法。追谥尊奉古公为太王,公季为王季:或许帝王的征兆是从太王时兴起的。

[翔思]关于文王称王至去世之间的年限,参考《尚书大传》,“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讼,二年伐于,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畎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故应是称王后七年就去世了,不是十年,也不是九年。正义5中对原文提出的疑问,据《史记探源》,原文所说文王该法度、制正朔、追尊王都均无误,盖文王称王既是事实,则依照古制,这些事情也都是称王之后应该立即着手完成的;郑玄认为“若文王自称王改正朔,则是功业成矣”,这种推论明显有漏洞。据《诗经·大雅·皇矣》,其时周国已经是“万邦之方”,“三分天下有其二”,文王实质上也已经是“下民之王”,但这并不等同于周灭商并取而代之的任务已然完成,两者也不冲突,故而文王在灭商之前称王,有何不可?至于本条争议中所引《礼记大传》和《古文尚书》,《探源》则认为是东晋时出的伪书,不足采信。

 

12武王即位,1[正义]《谥法》:“克定祸乱曰武。”《春秋元命包》云:“武王骈齿,是为刚强也。”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

[翔释]武王即位,太公望作王师,周公旦作王辅,召公、毕公等人辅佐武王,学习修行文王的遗业。

[翔思]太公望,姓吕名尚,字子牙,号飞熊。“太公望”这称谓得自周文王的一句话,大意是“我的先君太公盼望你很久啦”,于是便叫他作太公望。在《史记》的《世家第二·齐太公》篇中,有太公望的详述,所以这里不细说了。周公旦,武王的弟弟,被尊为儒学奠基人的,后文也有关于他的详述。召公和毕公分别是召公奭和毕公高,都是武王的弟弟。顺便一说,先秦时代对人的称呼,有“男子不称姓,女子不称氏”的原则,也就是说,虽然武王他们家姓姬,但是并不会像《封神榜》里演的那样称他作“姬发”。对男子的称呼一般遵循“封国+爵位+名”的方式,比如前文所说的崇侯虎(崇国+侯+虎)、此处的周公旦(周原+公+旦),等等。

 

13九年,武王上祭于毕。1[集解]马融曰:“毕,文王墓地名也。”[索隐]按:文云“上祭于毕”,则毕,天星之名。毕星主兵,故师出而祭毕星也。[正义]上音时掌反。《尚书·武成篇》云:“我文考文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惟九年,大统未集。”《太誓篇序》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太誓篇》云:“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大戴礼》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则武王少文王十四岁矣。《礼记·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按:文王崩时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即位,至九十三崩,武王即位适满十年。言十三年伐纣者,续文王受命年,欲明其卒父业故也。《金縢篇》云:“惟克商二年,王有疾,不豫。”按: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十一年武王服阕,观兵孟津,十三年克纣,十五年有疾,周公请命,王有瘳,后四年而崩,则武王年九十三矣。而太史公云九年王观兵,十一年伐纣,则以为武王即位年数,与《尚书》违,甚疏矣。东观兵,至于盟津。2[集解]徐广曰:“谯周云史记武王十一年东观兵,十三年克纣。”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乃告司马、司徒、司空、诸节:3[集解]马融曰:“诸受符节有司也。” “齐栗,信哉!予无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4[集解]徐广曰:“一云‘予小子受先公功’。”毕立赏罚,以定其功。”遂兴师。师尚父号曰:5[集解]郑玄曰:“号令之军法重者。” “总尔众庶,与尔舟楫,后至者斩。”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6[集解]马融曰:“鱼者,介鳞之物,兵象也。白者,殷家之正色,言殷之兵众与周之象也。”[索隐]此已下至火复王屋为鸟,皆见《周书》及《今文泰誓》。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鸟,其色赤,其声魄云。7[集解]马融曰:“王屋,王所居屋。流,行也。魄然,安定意也。”郑玄曰:“《书说》云鸟有孝名。武王卒父大业,故鸟瑞臻。赤者,周之正色也。”[索隐]按:《今文泰誓》“流为雕”。雕,鸷鸟也。马融云“明武王能伐纣”,郑玄云“鸟是孝鸟,言武王能终父业”,亦各随文而解也。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

[翔释]第九年,武王到毕地祭奠。向东方显示兵力,到达盟津。做文王的木制神位,放置于战车内,作为主将。武王称自己为“太子发”,意思是奉文王的命令去攻伐,不敢自作主张。于是向司马、司徒、司空及各位领受符节的有司宣告:“(你们要)庄敬严肃,诚实守信啊!我年幼无知,因为祖先的贤德之臣(作为辅助),晚辈承受祖先的功业,将竭力订立赏罚制度,来巩固先人的功绩。”于是举兵。师尚父发令说:“你们所有人,划动你们的船桨,落后的人斩杀。”武王横渡黄河,(船至)河中央时,有一条白色的鱼跳入武王船中,武王俯身捉住,用它祭天。渡过黄河之后,有一道火光从天上笼罩而下,到达武王的军帐时,变化为鸟,羽毛颜色赤红,叫声响彻云霄。这时候,诸侯没有约定就来到盟津会师的有八百余人。诸侯都说:“纣可以讨伐了。”武王说:“你们不知晓上天的旨意,还不可以(伐纣)。”于是班师返回周国。

[翔思]集解8中,马融认为流是行意,魄即魄然,安定意,若这样解释,则原文应译为“(火)流动着变为鸟,羽毛颜色赤红,叫声安详”,鸟的表现与“火”的本质不符,似乎不太合理。查相关字典知,“流”有“变化”的意思,而“魄然”,一般用于形容声音响,如王充的《论衡·雷虚》:“其意以为雷声隆隆者,连鼓相扣击之意也;其魄然若敝裂者,椎所击之声也”,故此我认为这句话应该译为火光变为鸟,而鸟叫声响彻云霄,“云”此处并非句末语气词,而应是一个实意词。另外参考了钱穆先生《黄帝》一书中的相关解释,先生将此句话理解为“……(火光)形状像乌鸦,发出‘魄’的声音”,私以为不甚妥当,因我在“魄”字的所有解释中,并未找到可作为拟声词的用法。

 

14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cī)、少师强抱其乐器而奔周。于是武王遍告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毕伐。”1[集解]徐广曰:“一作‘灭’。”乃遵文王,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2[集解]孔安国曰:“虎贲,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3[正义]毕,尽也。尽从河南渡河北。诸侯咸会。曰:“孳孳无怠!”武王乃作太誓,告于众庶:“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自绝于天,毁坏其三正,4[集解]马融曰:“动逆天地人也。”[正义]按:三正,三统也。周以建子为天统,殷以建丑为地统,夏以建寅为人统也。离逖(tì)其王父母弟,5[集解]郑玄曰:“王父母弟,祖父母之族。必言‘母弟’,举亲者言之也。”乃断弃其先祖之乐,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悦妇人。6[集解]徐广曰:“怡,一作‘辞’。”故今予发维共行天罚。勉哉夫子,7[集解]郑玄曰:“夫子,丈夫之称。”不可再,不可三!”

[翔释]过了两年,听说纣昏庸无道,凶暴残虐愈加严重,杀死先王之子比干,囚禁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着他们的乐器逃跑到周国。于是武王全面向诸侯宣告说:“殷商有重大罪行,不可以不彻底讨伐。”于是遵循文王(的事业),便率领兵车三百乘,勇士三千人,士兵四万五千人,向东讨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日,军队全部渡过盟津,诸侯都来会合。(武王)说:“勤勉不懈,不要怠惰!”武王于是写了《太誓》,向众人宣告:“当今殷商帝王纣竟然听用妇人的谤言,自己断绝天命,破坏天、地人的正道,疏远亲族,以至弃绝他祖先的五声八音,竟编制淫邪的乐声,以此变更扰乱纯正的乐声,取悦妇人。所以现在我恭敬地行使上天的责罚。众男儿要自勉努力啊,不可(让我)再三重申!”

[翔思]乘(shèng),量词,用于计算车子的数量。据《史记探源》,自“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以下,大多都出自《太誓》,但却到本段才说作《太誓》,故此判定为后人窜入。前段武王与各诸侯完成“盟津之会”后,因探知殷商国内尚有比干、箕子等贤臣在,护国力量仍未完全消失,也就是俗话所云“气数未尽”,于是班师回周。至此时,比干死,箕子囚,乐师奔,纣已经众叛亲离,灭纣时机成熟。本段中有一点疑惑在太师、少师抱各自乐器奔周,也被列为灭纣时机成熟的原因之一,不太明白:太师、少师的地位居然如此重要?没有找到关于殷商乐师地位的资料,但找到了一些关于周朝用礼乐区分等级制度的介绍,如《礼记·曲礼下》:“士无故不彻琴瑟”,以及《左传·昭公元年》:“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韬心也”。在周朝,精通音乐且司掌乐器的是乐工及乐师,他们主要的任务是在各种典礼仪式中演奏,此外也弹琴奏乐供贵族享乐,因此地位十分低下,经常被主人当作礼物送来送去。商周前后相接,若殷商时期乐师的地位并不比周朝更高,为何此处要特别说明乐师奔周呢?是否因为乐师主要是在祭祀典仪中演奏,音乐也就自然而然地与祖先、礼仪联系密切,正如本段后半部分武王认为纣“为淫声”也是罪名之一?但乐师又并不是秩宗之类……疑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