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工程师:老子道德观 ——不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3:29:29
                        老子道德观 ——不争

 “不争”是老子从“无为”的道德原则中引申出来的一项重要道德规范。所谓“不争”,是指不与他人为名利、地位争斗,甚至不与自己的敌人争战。他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尤。”就是说,善良的品德如流水,有利万物而不争地位,不求功名。

  老子提倡“不争”的目的是“自保”,避免与人竞争而伤害自己。他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意思是说,一个人不坚持己见,才是明达;不自以为是,才得到显扬;不自我夸耀,才是真有功德,不自高自大,才是胜人一筹。所以,只有真正不与他人争夺功名利益的人,天下的人才无法与他争夺。老子甚至认为,即使对待敌人,也要以“不争之德”对待。所谓“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力图“不争而善胜”。

  对老子提出的“不争”,应当作具体分析。如,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不争个人的名利地位,不失为一种谦虚的美德。但是,如果否认人的正当利益,甚至连集体、国家的利益、名誉也一概“不争”,则必然扼煞人的积极性、上进性,阻碍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在对待敌我关系上,在敌强我弱时,以“不争”为策略的手段,力求付出小的牺牲代价换取斗争的胜利,是可取的。但是,面对敌人的非正义战争,一味奉守“不争”准则,退让逃避,不敢在起斗争,无疑是恶德。老子提出的“不争”,其实质是甘居落后,放弃任何进取或斗争,保存个人的既得利益,是一种消极。落后的处世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