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没有排水系统:谈银行风险管理模式的演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3:27:31
谈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的演进(一)广东省农信联社理事长罗继东稿件来源:待续  银行业机构作为以经营货币资金为主的商业机构,在其经营活动中就是要以经营资金在运转活动中的各种方式为手段,达到盈利的目的。而在这种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银行业机构存在蒙受损失的可能。这种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发生一定差异的情况就是银行要事先加以防范的风险。从总体来说,银行业机构风险管理的重点就是通过风险的识别、衡量、监督、控制和风险调整收益等手段来达到防范风险及减少损失的目的,并通过提高资本准备等手段来弥补损失,这也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主要精神。而为了有效地管理风险,银行业机构要有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将风险管理的权利、义务和流程等加以明确划分,使风险管理工作在正常轨道上稳健运行。
  如同其他经济管理工作,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及其运行机制也是在不断演进,不断趋于成熟,并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出现了群体性和行业性的明显进步。在1979年以前,我国银行体系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一统”格局,中国人民银行是唯一一家银行类金融机构 (当时办理海外业务的中国银行以及被撤销的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在内部组织体系上变成人民银行的一个部门),经办国内所有的银行业务,其在性质上属于国家财政的出纳部门,并不是真正的商业银行,从而也就不存在风险管理问题。从1979年开始,国家陆续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责,分设中国工商银行。随后陆续设立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1985年,为了促使企业在投资和资金使用上形成硬约束,对国有企业实行“拨改贷”,将企业投资由国家财政内无偿拨款改为企业向银行贷款,银企之间的资金关系由此从供给制转向借贷制;同年,国务院颁布了 《借款合同条例》,从法律上承认并规范了社会主义经济主体之间存在“借贷”的关系,打破了旧的意识形态的束缚,承认了收取利息的合法性。由于企业使用贷款要归还,监控资金使用和督促企业还款的工作首次全部落到了银行身上。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银行业才真正关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管理问题。
(一)风险管理的摸索阶段
  从1980-1985年,随着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设立,在这些银行内部建立起了基本的规章,其中就包括了属于风险管理范畴的内容。如中国工商银行在1984年制订了 《关于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城镇个体经济贷款办法》等,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也制定了类似的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尽管简单,但体现了银行与借款者之间的信贷关系,强调了当时还不为社会所广泛接受的“资金有偿使用,贷款还本付息”等基本的信用原则。1985年到1990年间,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品种不断丰富,逐渐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城乡的商业银行网络。在银行内部,从操作规范到控制信用风险,开始涌现出大量的规章制度。在这一期间,国际业务逐渐增多,各行针对国际业务等新业务的风险防范规定也开始出现。如1989年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针对国际业务制订了较多的规范,建设银行还针对土地贷款和外汇固定资产贷款等新业务制订了规章。这些规章制度除了内容更加充实外,也展现了各行经营管理特点和风险价值取向。
  从1986年开始,各商业银行明确地提出要提高贷款的选择性和效益性,对贷款对象不再有求必应。1987年开始尝试“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有步骤地实行按经济效益评估分类管理的贷款制度,拉开贷款档次,扶优限劣。对那些属于国民经济发展壮大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在信贷资金供应上仍然给予重点扶植,体现了政策性信贷业务;但对其他企业,尽管大部分仍是国有企业,但必须分类排队,在确保资金收回的情况下发放贷款,强调了信贷资金运用的良性循环。1987年围绕通货膨胀的讨论,使商业银行开始关注宏观经济风险,开始关注行业性的贷款与投资风险。
  1988年,巴塞尔协议颁布实施,尽管当时我国没有完全实施巴塞尔协议,但它除了促使金融界对银行风险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外,也推动了我国银行业强化风险管理的实践。在巴塞尔协议影响下,我国商业银行一方面开始对信贷资产进行量化的风险评估管理,另一方面开始尝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以此为基础,积极探索新的风险管理方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发放过量、资金超负荷运行、信贷借差增加过大、拆入资金过多、支付能力脆弱等问题。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在今天看来虽然简单而粗略,但在当时却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大突破。1990年,在风险管理经验积累的基础上,为实现贷款决策科学化,提高贷款使用效益,并从制度上保证金融系统廉政建设,防止由于信贷人员个人素质缺陷造成贷款决策的失误,建设银行全系统率先实施 “审贷分离、分级分段重审”的贷款审批制度,即项目评估审查职能从贷款业务部门中分离;项目审贷由分、支行两级共同负责,实行项目双重审查,集体审批;项目管理分为项目评估、贷款承诺、实施管理三个阶段,按照阶段性质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分管。工商银行在全国20个省(区)、293个地县行(处)制订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为内容的“三查分离”制度,有的按行(处)、部门分离,有的按岗位分离。此外,还有一些银行实行全员风险抵押制度,以减少风险贷款的发生,这些尝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二)风险管理的提高阶段
  1993年国务院下发 《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我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为“保持货币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同时,明确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由控制信贷规模转为控制货币供应量和社会信用总量。1995年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用法律形式确定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是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中央银行贷款、公开市场业务5种。1997年成立证监会、保监会,负责对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1998年人民银行取消信贷规模控制,并开始按经济区域在全国设置9大跨省市的分行,改变了我国几十年来按行政区设置分支机构的框架。这一时期,也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走向规范化的时期。国家先后制订并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暂行办法》、《贷款分类指导原则》等一系列与风险控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伴随着一系列的改革,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模式也发生了质的转变。
  商业化改革。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从1993年开始,国有银行开始了商业化改革,改革的核心是“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1998年取消信贷规模,国有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使国有银行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求资金平衡的商业银行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
  实施市场退出机制。遵循市场化的思路,国家不再对银行毫无区别地实行“包”和“保”,尝试着对部分高风险商业银行实行了市场退出。最典型的例子是在1998年6月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在2000年前后,国家还关闭了大量资不抵债、求助无望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这些金融机构的关闭教育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者,让他们意识到,金融风险不再是徘徊在纸面上或单笔业务上的纸老虎,它完全可以吞噬一家银行,同时也让他们意识到,今后出现金融风险,银行必须自食苦果!加强风险管理开始成为各家商业银行自觉的行为。痛定思痛,良性的风险管理文化开始在商业银行扎根。
  强化风险管理意识。1993年上半年,我国曾出现非法集资和违章拆借为主要特征的金融秩序混乱问题,同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中央银行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各级人民银行开展了金融宏观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稽核,对全国范围内的2000余个金融机构进行了常规稽核,还开展了风险监督稽核,纠正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大量漏洞,并参照“巴塞尔协议”的一些基本原则,对175个金融企业(主要是大大小小的银行)实施了以资本充足性为主要内容的风险监督试点,逐步发现并纠正这些机构中的资本不足、资本金来源不实、贷款质量差、大额贷款比重大等风险隐患。
  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1981年,我国引进的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开业,随后,外资或中外合资(合作)银行不断出现。在1992年到2002年的十年间,不但外资银行从十余家发展到上百家,而且规模日渐扩大,广泛参与了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在2001年,汇丰银行实现了参股上海银行,开国内银行引进外资的先河。外资银行的进入和参与竞争,在风险管理理念上对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及方式方法造成极大的冲击。当我们处在主要依靠个人经验进行风险控制的时候,外资银行所使用的内部评级、打分卡、EVA评价、经济资本管理、电脑审贷等现代化的方法曾使我们眼花缭乱。知耻而后勇,中资银行正是在这样的挑战面前,正视自己的不足,加大科技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投入,有效地缩小了与外资银行的差距。部分商业银行还依靠外资股东直接提供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支持,建立起较为现代化的风险管理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外资银行的进入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催化剂。理事长谈合规
  (三)风险管理整合与创新阶段
  2002年银监会成立后,针对“监管工作抓什么”的问题,提出了新的监管理念,即强调“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在管风险方面,银监会认为,2002年以来,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主要是不良贷款)仍是银行业机构的主要表现形式,市场风险是银行业机构新的风险点,操作风险是银行业机构风险产生的主要根源,为防范信用风险,商业银行要全面降低不良的信贷资产,降低不良的非信贷资产、表外资产;为防范市场风险,要求银行做到将防范风险的范围扩大到衍生业务、境外业务和表外业务,在各类业务及前、中、后台之间实施严密的风险隔离措施;为降低操作风险,重点要解决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顽疾。在管法人方面,银监会强调商业银行是一个统一的法人,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风险指标都是通过法人实现的,所以要加强对银行机构法人的监管。在管内控方面,银监会期望通过完善银行内部组织管理体系和调动银行业机构防范风险的内在积极着手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水平。与此同时,银监会还期望依靠加强银行信息披露的利用度,增强市场约束和公众监督。在这种监管理念指导下,中国银行业风险管理能力、水平等呈现出整体性的明显进步和不断创新的良好态势,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纷纷以实施新资本协议为目标,参照COSO《全面风险管理统一框架》,结合国内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梳理、整合、优化或再造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风险管理文化,积极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这过程中,一些好的实践经验,经过制度性的提炼,已经逐渐固化下来,构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宝贵财富,值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借鉴。
  强调风险管理的战略性。即从战略层面入手,将全面风险管理战略与银行的各项政策、制度进行有效互动,并落实到整个机构的决策、管理、执行等方方面面,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过程,用于指导和监督各个层面对风险的识别、计量、控制、监测、处置和补偿,保证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长效性。在实际工作中,以内控为中心,强调通过制度、流程和财务等手段,在业务层面上管控运营、操作过程中的风险,同时在银行整体层面制定风险战略,构建内控体系,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优化流程和组织职能,构建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升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最终实现风险管理的各项目标。同时利用系统的、科学的方法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将风险应对措施落实到制度、组织、流程和职能当中,形成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战略,支持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使内部所有相关人员了解风险,满足股东及外部监管部门的要求。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思想是 “风险管理战略必须与银行的业务战略相适应”,并在上市之前对其整个机构的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组织体系和业务运营等层面进行了全方位的优化或再造。在风险流程方面,工商银行从风险管理政策标准和工具的制订和批准流程、政策执行和监督流程、例外计划的处理流程、风险状况变动的连续跟踪流程、向高级管理层和相应管理委员会的报告流程等五方面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风险管理流程框架,使其风险管理架构更加简单、清晰、有效,风险管理更趋向于独立性、全面性及战略性。
  强调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各家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依据,强调在整个机构上下树立起全面风险管理理念,逐步建立和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公司治理,改进风险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完整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建立和完善相关战略、组织结构、工作程序、资源配置、信息沟通机制以及相关的技术手段等基础设施,以便将各项风险管理活动落实到各项业务、各个岗位;对银行内部的信息系统、财务安排、网点布局、金融工具使用等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各种资源进行系统性的整合;对风险管理技术、手段、方法、策略进行了全盘考虑;对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梳理、分析、衡量、评估,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和应对策略,将风险管理渗透于各分支机构、各项业务和各种产品,贯穿于事前监测、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置的整个过程,包括从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计量、风险控制、风险处置到风险补偿的各个环节;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普遍启动了内部评级工程建设,研究开发易于量化、操作性强的风险控制与管理方法,建立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发挥风险监测的预警功能,提高风险决策效率和准确度,增强风险控制和化解能力。例如,中国银行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目标为“六个全”,即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以及全额的风险计量。招商银行从2008年开始在全面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面流程管理、全面服务管理、全面战略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变革,其中在全面风险管理上,招商银行主要以实施新资本协议为目标,按照全面性、独立性、专业性和制衡性原则,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调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即从规范公司治理入手,建立和不断完善风险治理机制,确立风险管理主要参与者(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各项风险管理的专业分工,落实风险责任;明确各项风险控制技术、模型和工具的专业开发或引进及其推广运用等方面的职责,以此推进风险管理技术的运用等。在实际工作中,各家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实际,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专业性委员会、专业的职能部门和相应的岗位、人员等,并通过各种有效的专业培训和专业指导保证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条线和个人拥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和专业技能,保证整个机构能够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风险测量、评估并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所有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例如,中国建设银行近年来加快以信用风险为主的风险管理模式向涵盖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转换,形成覆盖全行机构、全部业务和贯穿业务全过程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建立起专业独立的风险控制体系,实现了从经验主导向信息化、计量化科学管理模式的跨越,风险管理已从被动的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主动出击转变,风险管理职能分工从风险管理部门的“独角戏”变成全行员工的“大合唱”。目前,中国建设银行38家一级分行均设置了风险总监和相应的风险管理、信贷审批部门,各二级分支行风险主管、县级支行风险经理派驻全部到位,全行13299个基层营业网点中,已配备风险经理的11261个,占比85%。此外,中国建设银行还运用六西格码方法对几年来的案件进行量化分析,得出案件风险在地域、层级、渠道、涉案人岗位、业务环节和监督环节等7个方面的分布状况,梳理出案件风险的集中区域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了案件防控的有效性,实现了案件的持续下降,总行还自主研发了风险评级预警系统,从行业、区域、产品、客户等多个角度对整个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进行动态、标准化的评级和预警,定期向全行发布,指导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 强调风险管理的可持续性。经过各商业银行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逐渐掌握了风险管理的真谛,不但在风险管理方法、制度、手段等方面更加注重其可持续性,在风险管理模式和风险管理理念上也打破了原有的惯性思维,更加强调风险管理的因地制宜和长期有效,主要的商业银行也都舍得在风险管理方面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来培育风险管理人才,以保证风险管理行为的可持续性和先进性。此外,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普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业务增长方式,不再只追求资产或存款规模的盲目扩张,而是更加注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引入新的分支机构业绩考核办法,运用经济资本的使用效率来衡量分支机构的绩效,迫使分支机构在发展业务的同时,更加关注风险,逐步形成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规模扩张自我约束机制。例如,在信用风险管理上,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市场营销、风险管理、资产保全和放款操作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信贷组织体系和审贷分离、风险集中控制的内控机制;坚持“审贷分离、集体审议、弹性授权、风险量化”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审贷委员会制度,逐步实施了信贷弹性授权、贷款管理责任制;建立了分行业专业审贷体制,规范信贷操作流程;建立了风险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加强和严格贷后管理等。在市场风险管理上,逐步完善了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定量授权;建立和完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完善市场风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市场风险的内部控制;逐步变比例管理为资本管理、变定性分析为定量监测、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行政调控为利益引导,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操作风险管理上,各商业银行更加注重自身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建立和完善,坚持积极预防的风险管理策略,普遍实施了流程银行建设,通过流程的规范严控操作风险,同时以软件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为基础、以系统运行的风险管理为核心,强化内控管理,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