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源负载牵引:文人还是做真实的自己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9:42:29
文人还是做真实的自己好  
   
                        许锡良
 
 
 
   自古以来,中国的文人似乎就是没有自己骨气的人,以至于很长时间里,“文人”一词,在中国都是贬义词,常常是用“无耻的文人”来修饰“文人”这个词。
 
   为什么会得这样的历史评价?因为,中国古代的文人不同于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学者,现代学者以研究为职责,以追求真理为己任。但是,中国古代的文人主要是通过舞文弄墨,毫无节操,靠写诗填词作赋,极尽歌功颂德之能事,来换取自己的功名利禄,这当然是令人恶心的,却也是无可奈何的,因为他们实在没有别的生存本领。
 
   自古以来,中国对三类人都是有定见的,即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文人无行。言下之意,就是这三种人都是不可信的。至于中国自古文人为什么会与婊子、戏子并列,那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在中国文人无格,墙头一棵草,风吹两边倒。这就是无人格,无良知,无信念,无定见,无底线的中国文人品性。这当然不会指全部,但是,符合这种特性的中国文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以至于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
 
   在一个缺乏宗教信仰,缺乏逻辑,也没有真理概念的国度,特别是在圣人的榜样效应下: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中国文人,自小读这样的圣贤书,当然也没有什么需要坚守的东西了。他们只有靠皓首穷经,科举及第,学得文武艺,货于帝王家,靠攀龙附凤来谋生求富贵。
 
   如果一个文人不幸像孔乙己那样,无缘科举,既入不了仕途,又没有别的生存本领,那么还有一种活法就是充当绍兴师爷那样的角色,自古有“无绍不成衙”之说,因为绍兴师爷擅长舞文弄墨,城府极深,能翻云覆雨,几个字可扭转乾坤,故有“刀笔吏”之称。没有什么良知,没有什么道德底线,只要有人出钱,就替谁说话,替谁办事,中国古代许多冤假错案就是这样来的。但是,这一角色又不同于现代意义的律师。因为律师是要以法律为依据,同时控辩双方是完全平等的。有人曾戏说“绍”字本身就是形象地蕴藏了师爷的角色:一支刀笔,一张巧嘴,还有那千丝万缕的关系,就构成了师爷的一副嘴脸。“绍”字本身就是刀笔吏,恶讼棍的形象。这当然是偶合的。中国文人自古少有操守这是可以肯定的。
 
   最近韩寒在其文《说民主》中在回答一个关于文人应该在社会变革中扮演什么角色的时候这样说:
   “如果革命到来,有影响力的文人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回答:文人到时候就应该扮演一颗墙头草,但必须是一颗反向墙头草。文人需有自己的正义,但不能有自己的站位。越有影响力就越不能有立场,眼看一派强大了,就必须马上转向另一派,绝对不能相信任何的主张,不能跟随任何的信仰,要把所有的革命者全都假想成骗子,不听任何承诺,想尽办法确保不能让一方消灭其他方而独大。所以未来的中国如果有革命,谁弱小,我就在那里,它若强大了,我就去它对手那里。我愿牺牲自己的观点而争取各派的同存。只有这样,才有你追求的一切。”
 
   这一种担心也不是完全多余的。韩寒对中国传统文人的秉性实在是太了解了。也许是基于矫枉过正的需要吧。他说,中国社会在变革的时候,中国的文人“应该扮演一棵墙上草,但必须是一颗反向墙头草。文人需有自己的正义,但不能有自己的站位。”这样说也未必恰当。
 
   我以为即使是有影响力的文人,也不应该做墙头草,即使是反向的墙头草也不应该。一个文人,即使是非常有影响力,也不应该哪方弱小,我就站在哪方。甚至牺牲自己的思想观点,以求得各方的同存。如果这样定位,似乎就有点救世主的味道了。其实,作为一个文人,最好的定位就是坚守自己的思想立场。就像当年林语堂先生所说的那样,革命者就当如陈独秀,保守派就该如辜鸿铭,各自保持自己的独立性,革命的尽量革命,反革命的尽量反革命,大家都不要投机,中国才会有希望。即使是反向的墙头草也是做不得的。
 
   一个人,如果真有信念,真有操守,怎么能够轻易说服自己去相信昨天被自己坚决反对过的人与思想?做传统的墙头草固然容易造成人格分裂,而做反向的墙头草可能分裂得更为厉害。因为,前者多少还有利害关系在维系着,后者连利害关系都没有,怎么可能说服得了自己?人在暂时间里确实可以欺骗自己,暂时分裂一下,似乎也没有关系,但是,人是不可能长期分裂下去的。你自欺欺人欺得了一时,但是欺不了一世。你骗得了你的感官,却骗不了你的理智。人的生命最深层的东西是无法欺骗,无法隐藏的。
 
   如果社会变革时,弱势者是少数的人,而且这些少数的人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处于濒临被消灭的边缘,那是要服从“保护少数”原则的;如果民意所在,还是要遵守“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则,这个社会的民主就是空谈。至于思想价值观之类,我以为不存在弱势还是强势的问题,更不存在作为文人是站在鸡蛋一边还是站在石头一边的问题。思想只要在自由状态下,平等地自由博弈,自由竞争,即使胜出者,也不存在什么鸡蛋还是石头的问题。作为文人站在弱者一边,应该是指人本身,而不是所持的思想观点。有一些不合逻辑,也不合事实,更不符合人性的思想观点,在自由开放的竞争环境中败退出了社会的核心观念,难道你也在站在他那边吗?希特勒的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二战之后其实也是弱势了,但是,那是应该的,法西斯、纳粹就不能够作为多元中的一元而并存。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禁止再将希特勒作为正面形象搬出来,也不允许他的纳粹思想公开复活,照说已经是十分弱势了。但是,这种弱势不值得同情,是完全应该的。因为,这个世界上就是这样的。多元共存的前提就是每一元必须尊重另一元的存在。如果有一元,他的存在的目的就是要消灭其他所有的各家各派,达到一统天下之目的,就像人的癌细胞那样,他的存在与发展,就是其他细胞的死亡,那么,这样的癌细胞,你还要与他共存吗?共存的结果就是自己牺牲了。所以,对于癌细胞,目前最常见的措施就是化疗或者药物抑制,丝毫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一些民主自由派的思想者、学者,最喜欢说的话就是那句:“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保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要知道这句话也并不是普遍适用的。有些意见一发出来,不需要你去誓死捍卫它,而是你自己就再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甚至机会了。因为,那种意见一发表出来,并且得到坚决捍卫的结果可能就是你已经蹲在监狱或者脑袋已经搬家了。当年希特勒的激情演说,让多少人的人头落地,那已经是历史了。当汉武帝、董仲舒说:“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候,你也要坚决捍卫他吗?捍卫的结果就是你自己不要再说了。因为人家要独尊儒术,你那些非儒术,还会有言说的机会吗?
   逻辑学上有一种现象叫“悖论”,指可以同时推导或证明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的命题或理论体系。悖论是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就是一个悖论。当然非B也是一个悖论。我们可以按照某些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某一命题的真假,但是我们按照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有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却出现发生了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我们在动辄誓死捍卫的时候,也一不小心就要犯这种悖论错误的。
 
   我以为,作为现代文人学者,在社会变革时最好还是做真实的自己。墙头草与反向墙头草都不要去做,这样既避免了让自己人格分裂,又避免了社会的混乱,还避免了救世主情结。要知道,无论一个人影响力有多大,只要他不垄断话语权,那么,自由博弈的结果,一个社会还是会趋向于走向较为理性、较为客观、较为公正、较为良性的。至于竞争博弈的结果,即使有一方胜出也无妨,只要胜出的一方无权消灭异己,做到穷寇莫追,我以为就可以了。自由主义的本义就是要大家各安其份,基于这种观念,即使你的影响再大,也不会垄断话语权,更不需要你去做反向的墙头草,每个人只需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就可以了。因为,自由主义就是要让大家说话,各家各派的思想观点都可以充分地、毫无顾忌地表达出来。否则,那就不是自由主义,而是独尊的什么什么了。
 
   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