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盘7小时韩国剪辑种子:史炜:民间资本有可能进入电信领域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8:46:52

◎ 国家发改委体改所 研究员 史炜

编者按:前不久,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为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本报今日特邀国家发改委体改所专家史炜撰文,探讨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路径、方式、渠道和对策。

我国民间资本想进入电信业吗?

(一)现阶段我国民间资本的主要行为特质

在民间资本相对活跃的地区,比如温州,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虽然较多、集资数量也能够达到千亿元以上的规模,但由于民间资本在融资中普遍采取的是法律不允许的地下钱庄、行会的方式,运作不规范,风险很大。

在浙江、福建和陕西,资本的渠道也较为混杂,其中以洗钱、圈钱目的融资与再融资活动,屡禁不止。同时,民间资本的融资、集资协议也严重缺乏法律依据。

近几年的现实情况表明,我国的民间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特别是在投资收益高的行业均被国有垄断性企业把持后,民间资本只能选择投机性行业作为主要投资渠道,对中长线、生产性投资关注少。拥有 6000亿元民间资金的温州市,据当地人民银行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6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自己10%~30%的资金用于购买非厂房的不动产,原因是现在“实业不太好做”。

电信行业内的民间资本,近几年的大规模投资也转向石油、铁路、桥梁、煤炭、房地产领域。我国著名的电信软件企业亿阳信通,在网络安全领域曾拥有中国移动90%的市场份额,分别拥有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各30%~60%的市场份额,但由于进一步发展电信基础服务和增值业务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公司只得将巨额资本投入到吉林省的石油开采和南京长江三桥的建设中。此外,华为也将数十亿元资产变相投入到房产项目上,联想在房地产的投入更是力压中关村群雄。

2009年5月,国务院公布《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后,钢铁、水泥、铁路、房地产等多个行业投资“最低资本金比例”均有所下调,客观上降低了民间资本的投资门槛和投资成本,使相当数量的民间资本进入上述行业。在我们的调研中,不论是大型民营公司,还是中小民营企业,以及部分国内外投行,均对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持观望态度。

(二)民间资本对进入基础电信业的态度

从我们对多家民间资本机构和公司的调查结果看,民间资本对进入基础电信的态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民间超大资本财团不想进入

通过对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民间资本财团的调查,我们发现具有较大资本规模的民间资本,普遍认为传统电信业已无太高投资价值,电信新业务技术门槛高、风险大,所以,宁愿选择煤炭、石油、运输、金融等领域作为投资目标,也不愿在电信业中做传统业务的接盘者,更不愿意给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当“打工者”。

2.无实力的想进却进不来

在北京、上海和珠江三角洲,有相当一批从事IT、ISP和网络内容提供的企业积极要求进入基础电信业领域,但由于目前的开放政策仅限于基础建设投资与出租,以及一般性参股,导致这些中小型技术类公司基本失去了进入条件和能力。

3.有新技术无资本的进来也无影响力

目前有一批技术条件好,拥有多项通信业务专利技术的高科技公司希望进入电信增值服务领域,并组建相对独立的运营公司。但是,这类创业型公司因绝大部分资本都投入到研发领域,即便以技术参股的形式进入电信业,也会因缺少话语权和相对独立的技术使用权而陷入被动,所以,对新政策仍持观望的态度。

4.有一定资本但无技术的担心进入后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浙江、陕西的民间资本和行会均考虑过进入电信业的可能,一些从事服装、五金工业的企业家在公司转型中也已尝试进入电信业的方式。我们在调查中与几家正在筹备云计算应用和物联网开发的私企老板座谈后发现,他们在经过几轮尝试后,普遍把进入电信业作为资本运作的一种手段,并非真的想从事电信服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联合港台资本,做概念、炒内容,进入的目的就是为了退出。详细追问原因,他们一致的答案是:“进入后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反不如打个漂亮的包,卖出去,挣钱更容易。”

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基本前提是什么?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的竞争体制对民间资本进入竞争性行业的约束

1.竞争性市场建立的基础不仅仅是政府政策导向,更需要法律体系的率先建立

近十年,政府讲公平竞争和有效监管,争论、设计、试点,几经起伏,但成效一直不大,总是在涉及国有公司利益和部门利益问题时止步不前,并屡屡对攻坚性的矛盾采取妥协方式。这一局面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决策层设计竞争体制时没有基本的法律依据和言之必行的法律监管措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所面对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在电信业市场竞争体制建设中,集中表现在垄断利益集团对既得利益的保护与非垄断部门寻求市场公平的矛盾上。当前,涉及民间资本进入电信市场,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公平与效率问题的挑战,回避这个问题而单纯谈鼓励、扶持政策,根本触及不到垄断集团的核心利益,而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关系网的固守不变,必然导致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只能是形式化的摆设。

2.电信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与制造业等一般性产业的最大不同在于,垄断企业内部竞争体系建立的紧迫性明显大于与外部企业竞争的紧迫性,这已被所有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所证实

欧美发达国家电信业真正开放市场大部分启动于上世纪80~90年代,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前提在于传统电信业主要基于语音业务。在基础电信服务普遍化的背景下,传统业务盈利能力的下降必然决定要依靠开放市场来刺激新业务的形成和发展。欧美发达国家开放电信市场正是基于这一点而实施的,只有开放传统业务,才有可能推动新业务的形成。直至1990年美国提出“信息高速公路”战略时,电信业市场的开放才不再是传统的竞争问题和基础电信问题,而是技术、市场、跨行业的融合问题。

我国的情况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异。首先,中国传统电信业务虽然已进入发展的成熟阶段,单位用户的语音类话费收益额已出现下降趋势,但由于存在严重的客户集中,比如80%以上的移动客户被中国移动所垄断,90%以上的固话客户和95%以上的固网宽带客户被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所控制,这就在市场规模上基本抵消了新进入者从事传统业务的发展机会,并且要面对高昂的进入成本。对此,民间资本和民间投资机构所作出的投资与财务分析已表明,“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市场”等于是用大量充满活力的资本去任由国有电信运营商宰割并最终被套牢,是在让民间资本担当电信传统业务的接盘手,为垄断性国有电信运营商将大资本转向发展电信新业务做垫脚石。其次,中国虽然近几年先后提出“ICT”战略、“通信大产业战略”、“两化融合”战略和“三网融合”等战略,但“融合”问题一直难以获得实质上的突破,特别是“两化融合”、“跨行业融合”步履维艰,这就导致基础电信业向新业务、新服务、新市场模式、新竞争手段拓展的空间长期处在狭小不畅的状态,由此,民间资本即便有能力进入,也很难明确地选择自身的市场位置。

从另一个层面看,在市场经济建立的初期阶段,垄断性的国企和非垄断性的民间资本,在战略性产业的进入中很难获得平等的机会。这一点,在中国尤其显著。因此,我国在开放市场的进程中,法律体系的建设难度要大于欧美发达国家上世纪80~90年代的情况,但优先建立法律体系也远比欧美发达国家更为重要。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对电信业向民间资本开放提出了战略性的挑战

由于欧美发达国家已经跨越了传统电信时代,通信技术、IT技术、传感技术及其他各类信息技术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使新电信产业进入前所未有的一次跨越式发展时代。这种以“融合加竞争”的新型产业模式使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发达国家“融合加竞争”的产业模式主要来自于两大体系,第一是最大可能地调动社会最具优势的资本,特别是庞大的民间资本;第二是对重大的技术领域及全球化战略采取的是“集中国家资源和财力的强势突破战略”。比如在信息战争、航天航空、信息控制与渗透技术等领域,发达国家的资本与技术集中度远强于我国,美国的“阿波罗计划”、“星球大战计划”,欧洲的“空客计划”均是最典型的例子。而我国这些年关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正在被一些所谓的市场派专家和官员所批判。

发达国家“融合加竞争”的通信信息体系显示了其市场经济的成熟度和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在这方面我们的缺陷更是显而易见的。

由此,对民间资本开放基础电信业不仅仅是一个竞争市场建立的问题,更是中国市场化建设和完善市场法制不可回避的一个战略性问题,是中国如何缩小与发达国家技术及产业差距的一个极为迫切性的问题。实现中国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不仅要设计政策机制和竞争机制,还需要系统地研究判断下一步电信业发展和演进的整体趋势,充分考虑产业形态变化过程中的国家战略、国际竞争和技术博弈等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