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书帖:5——媒介“公共性”的想象、建构及其理论逻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9:23:04
媒介“公共性”的想象、建构及其理论逻辑作者: 连水兴、余建清  单位: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来源:《中国传媒报告》

关键词: 媒介 公共性 公共领域 公共新闻┊阅读:771次┊

[摘要]:

当前,“公共性”一词在各种学科领域中频频出现,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学术术语。在传播学研究领域,媒介的“公共性”问题作为一个基础性的理论命题,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传播学理论研究和新闻业的实践标明,关于媒介“公共性”的想象和建构有着深刻的理论逻辑。

当前,“公共性”一词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学术术语,与此相关的带有“公共”字眼的词汇如“公共领域”、“公共空间”、“公共理性”、“公共权力”等,已经跨越了各种学科边界,在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领域中都频频出现。当然,这并不是一种偶然巧合或者对西方学术思潮的盲目跟随,而是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一种迫切的现实需求和文化诉求。正如有学者所说的,“公共性”问题的多维度呈现实际上意味着,“在我们这个时代公共性本身成了一个问题,一个值得我们认真对待的问题,公共性问题的触角几乎伸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袁祖社,2007a) 。

在传播学研究领域,媒介的公共性问题是一个基础性的理论命题,长期以来在学界一直争论不休。但是,种种学术观点和理论主张的交锋非但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反而使其变得更为复杂了。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探讨了媒介“公共性”的想象、建构及其理论逻辑等问题。

一、传播学研究的“公共性”问题

“公共性”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就字面意义而言,它是指“公共”的性质、属性、特质或特性等。根据辞海的解释,“公”的含义为“公共,共同”,而汉语大辞典中将“公共”解释为“公有的”、“公用的”、“公众的”、“共同的”。在英文中,“公共”一词是public,主要是指“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公用的”、“公开的”、“为公众的”等意思。可见,就字面意思而言,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公共”一词具有一致的语义,均意指多数人共享、共有、共用。但若从社会历史和学术史的层面对这一词汇进行更为深刻的理解,就可以发现,“公共性”一词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而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学术价值。有学者甚至把“公共性”问题上升到哲学层面上来理解这个问题,认为:现代公共哲学作为一种代表着未来哲学演进的可能方向,理性地表达人类生存智慧的新哲学形态,是立足于“全球公民社会”背景下的生存情境,以全球意识和“普遍性思维”为工具,批判性地反思以整体性的“共在”、“共生”、“共享”等为特征的经验事实,致力于对人类公共生活合理性和公共生活智慧的不懈追求(Horne,1986:106),力图揭示其深蕴着的价值内涵,实现新时代人类合理性生存意义的文化自觉(袁祖社,2007b)。我们认为,如果能从哲学层面入手开展媒介公共性问题的研究,无疑对现代传播学理论体系和理论深度的进展,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公共性”问题的研究很早就在传播学研究领域展开。美国学者李普曼被誉为“复兴公共哲学的旗手”,他在1956年发表的《公共哲学的复兴》一文中提出,文明社会的重大标志,是形成“公共生活世界”以及与之相应的“公共哲学”观念。然而在更早的1922年,他就出版了传播学研究领域的经典著作《公共领域》,较早涉及了媒介的“公共性”问题研究。传播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学者默多克、戈尔丁、莫斯可等则将公共领域概念理解为一整套原则或社会过程。莫斯可指出:“我们应该把公共的内涵界定为实行民主的一些系列社会过程,也就是促进整个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决策过程中的平等和最大可能的参与”(莫斯可,2000:165)。也就是说,公共领域对于民主、平等是必不可少的过程,是公众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体现。而在这个过程中,大众媒介,特别是公共媒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当然,在众多关注媒介“公共性”的学者中,哈贝马斯无疑是最值得关注的,因为他深入地考察了媒介的“公共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所谓的“公共领域”概念,对当代的传播学研究产生了难于估量的影响。哈贝马斯把“公共性”作为把握“公共领域”的复杂结构核心范畴。他认为,公共性本身就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即公共领域,它和私人领域相对立。有学者认为:“在公众舆论中,公共性通过公众舆论之中坚力量的公众在交往过程中表现出来,所发挥的主要是评判功能。到了大众传媒领域,公共性的意思又有所变化,它从公众舆论所发挥的一种功能变成了公众舆论自身的一种属性”(刘建成,2004)。可见,公共性、公共领域、以及公共舆论这几个术语,构成了哈贝马斯传播理论的核心内容。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撰写于1961年,据说这本论著是为了唤起人们、特别是青年人对当时德国政治生活中的不民主和不自由现象的关注。然而,不管哈贝马斯撰写这本书最初的目的是什么,在这本著作中,为了阐述和论证所谓的“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哈贝马斯详细分析了17、18世纪以来报刊业从私人的新闻写作演变为大众传媒的公共服务的过程。他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融合趋势”、“社会领域与内心领域的两极分化”、“从文化批判的公众到文化消费的公众”、“从私人的新闻写作到大众传媒的公共服务:作为公共性功能的宣传(广告)”等方面论证了社会结构和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转型(哈贝马斯,1999)。由于《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有很大的篇幅是用于分析近现代大众传媒的,因此,哈贝马斯的这本著作被视为传播学领域不可或缺的经典著作之一。

二、哈贝马斯关于媒介“公共性”的想象

中国学者汪晖指出:“哈贝马斯设想的公共领域的自由主义模式产生于长期的历史分化过程,最后呈现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汪晖、陈燕谷,2005:40)。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汪晖看来,哈贝马斯关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描述,仅仅是一种“设想”。也就是说,尽管哈贝马斯试图用种种史料和论据证明所谓“公共领域”的存在及其影响,但归根到底,这还仅仅是一种学理层面的“想象”。

哈贝马斯关于媒介“公共性”的想象由于带有很大的理想色彩,所以遭到了许多学者的批评。比如,德里达就认为,公共领域简直成了“虚拟幻影”,简直令人失望 (Keenan,Thomas,1993) 。罗宾斯也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公共领域是一个“幻影”,或者说是“幻影汇集”——就像神话中的希腊辩论场 (Robbins, 1993) 。这些批评表明,哈贝马斯在学理层面上所建构的“公共领域”具有很大的想象性和虚幻性。因此,许多学者试图从理论层面上进一步完善和改造所谓的“公共领域”,他们认为应该加入女性的公共领域和无产阶级的公共领域;还有一些人试图批判地改善这一概念,强调公共领域是一整套原则,包括民主、平等、参与和公民身份,它引导我们走向不同于商品化实践的道路。加拿大学者文森特•莫斯可认为,这些关于公共领域建构的努力在传播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类著作研究了如何利用报业、电信和电子媒介以及规范和政策体系来创造对立的空间,发展公共领域。”(2000:163)但是,莫斯可同时又提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即“公共领域到底是什么?或者,既然流行的说法是把它当成领域,那么,它在哪里?”他认为,如果把它当成一个实体,占据一块能具体指明的空间,这有利于我们理解公共领域的形成,但它也有不利的一面,即我们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指出这样的实体在哪里。“由于这个困难,仅仅关于公共领域之内有什么、之外又有什么就造成了立场的千变万化。”“尽管我们用尽各种方法来确定领域的特定含义,其中仍然存在严重问题。”(莫斯可,2000:164-165)在传播学研究中,我们也面临着类似的理论难题,媒介所建构的“公共领域”到底在哪里呢?如果我们无法寻找到这个媒介“公共领域”,那么,如何证明媒介“公共性”的存在呢?

尽管哈贝马斯试图从学理层面来论证媒介“公共领域”的存在,但他仍然清醒地意识到,在现实世界中,建构媒介“公共领域”最大的挑战来自于经济层面。当《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在1990年再版时,哈贝马斯在长篇序言里写了这样一段话:

随着商业化和交往网络的密集,随着资本的不断投入和宣传机构组织程度的提高,交往渠道增强了,进入公共交往的机会则面临着日趋加强的选择压力。这样,一种新的影响范畴就产生了,即传媒力量。具有操纵力量的传媒褫夺了公众性原则的中立特征。大众传媒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又统领了公共领域。于是,公共领域发展成为一个失去了权力的竞技场,其意旨在于通过各种讨论主题和文集既赢得影响,也以尽可能隐秘的策略性意图控制各种交往渠道(1999:15)。

在这里,哈贝马斯特别强调了“商业化”和“资本”对大众传媒公共领域的影响。如果说哈贝马斯所描述的自由主义模式的公共领域是一种理想类型的话,它的确是公共性的载体、公共理性精神的摇篮;但是,在现实的运作中,随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从结构到功能的转型,公共领域本身已经被各种利益团体所侵占,尤其是受到市场力量的严重宰制。正如美国学者托马斯•雅诺斯基所说的:“媒体作为私营公司或公有机构,从本性上及绝大部分活动上来看,是在公众领域内,尽管它们可能与市场领域或国家领域有重叠。很大部分的公众对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媒体解释、操纵,甚至由媒体来构成的。……当媒体组织是私营机构时,它们和别的公司一样,是立足于市场领域。”(2000:21)可以说,在市场经济的压力下,媒介的“经济人”属性对其的“公共性”产生了严重的考验乃至于冲击。新古典经济学家把“经济人”视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及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以“经济人”行为模式,说明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领域人们的经济行为。托马斯•雅诺斯基认为,如果媒体组织是私营机构时,“它们和别的公司一样,是立足于市场领域。”那么,“经济人”假说理论也同样适合于媒体机构的所有者,这就出现了我们所说的媒介“经济人”。

当然,媒介自古有之,但真正意义上的大众传播媒介,则是在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逐渐兴盛起来的。不管是报刊、杂志,还是广播、电视,乃至于今天的互联网,任何一种现代传媒的产生和发展都必须依托于特定的机构和组织,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还需要有广阔的市场需求。这就注定了绝大部分的媒介组织具有“经济人”的属性。有学者认为:“在当今西方社会,随着媒介私有化、市场化浪潮的推进,公共领域已日益受到威胁或遭受侵害。”(刘晓红,2005)事实上,这已经成为当前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由此可见,只要媒介“经济人”的属性存在,媒介“公共性”的建构就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但幸运的是,人们从未放弃过这种理想,自从20世纪初以来,人们就试图超越媒介的“经济人”属性,建构起一种真正具备“公共性”的媒体。这种努力不仅为后来者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样也提供了丰富的传播理论资源。

三、媒介“公共性”的形态建构及其危机

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媒介组织若想超越“经济人”属性的限制,首先必须解决两个难题:一是媒介经营和管理的成本问题;二是媒介机构的组织和体制问题。为此,人们进行了种种尝试,于是就有了欧美国家所谓的广播电视的公共模式:即“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以公共视听费,或以社会资助为主,国家财政补贴为辅,以此消除商业营利的驱动力,在非商业主义、民主政治和中立自主的基础上,建立服务于公共利益和对社会负责的广播电视体制,从而促进言论的自由传播、文化的多元发展、信息的可选择性、教育的繁荣和高质量节目的制作”(金冠军、郑涵,2002)。

媒介“公共性”的形态建构有很长的历史。郭镇之认为,美国“公共”广播的历史早于商业广播事业的历史。美国最早的无线电发送实验可以追溯到1890年。1909年,美国发明家赫罗德开始从圣何塞市的一家银行播出节目,并在旅馆的大厅中安置了公共收音机,其后很快进入每周一次的定期广播,而当时的商业无线电播出还停留在“点对点”通讯的阶段。在这一媒介的商业潜力尚未被认识、广播尚未成为产业之前,业余爱好者、教育者就在开发新的通讯技术方面起到了先锋作用。(郭镇之,1997)随后的几十年里,在联邦政府、福特基金会和卡内基基金会等的推动下,美国的公共广播电视在商业广播电视占主导的环境中顽强成长起来。到了20世纪60、70年代,美国实现了由教育电视台向公共广播电视体制的转型,公共广播电视公司(CPB)、公共电视网(PBS)和公共广播网(NPR)先后成立。CPB负责联邦政府拨款的分配和使用,其主要功能是为了防止政府因拨款而控制公共广播电视,但本身不能制作和发行节目。NPR和PBS则是各公共广播电视台的会员组织,其会员广播电视台由州政府、地方教育部门、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创办,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以服务公众为宗旨,经费主要来自经办部门的筹集、企业和个人捐款,辅之以国会拨款等。(金冠军、郑涵,2002)应该说,这些政策和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保证了媒介“公共性”的实现。

在欧洲,人们也以同样的热情进行媒介“公共性”的形态建构。除卢森堡以外,欧洲大多数国家都选择将广播电视置于政府或公共组织的管理之下,在法律上(有些国家甚至在宪法中)详细规定了广播电视的职能和资金来源。一些国家的公共电视从不播放商业广告(如BBC),有一些允许少量的商业广告或是赞助商的企业形象,但明确规定赞助不得影响节目内容如(ARD等)。(陆地、方芳,2005)

在英国,英国广播公司(BBC)被誉为国有社会公营型广播电视的典范。早在1926年,BBC就成为共有化的公司。为了避免政府直接控制大众广播,BBC设立了由政府任命的社会贤达组成委员会管理,并通过邮局代收执照税作为资金来源的基本制度。BBC的节目一向以其质量、人文关怀和对公共议题的关注被世人称赞。可以说,对于关注广播电视“公共性”的政府或社会组织来说,BBC或者是一个备受推崇的制度选择,或者代表了“公共利益至上”的节目制作理念,影响了整个世界关于公共电视的制度安排。(吴靖、云国强,2004)在德国,公共广播电视是地方联合型的典型代表。各州所办公共广播电视台是地区公有,并不隶属于州政府,而是各自由一个依照联邦宪法院条例组成的、体现社会各界利益的理事会统领。有学者认为:“德国公共广播电视独立性比英国BBC获得更加强有力的体制保障”(金冠军、郑涵,2002)。除了英国和德国,欧洲其他的一些国家,比如法国、荷兰、丹麦等国家都有类似的公共广播电视组织和制度。甚至在欧盟成立之后,他们仍然对广播电视的“公共性”保持着一如既往的重视。J.哈里森和L.M.伍兹在《定义欧洲公共广播》一文中指出:“欧盟把公共广播视为公共领域存在和运作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就说他们认为公共广播在教育大众、提高大众智识、提供全面详尽的信息,也许最终形成整个欧洲的公共领域方面占据着特殊的地位。欧洲议会认为公共广播有助于形成明智和博学的公民性格,不但具有社会凝聚力,还可以通过向大众提供信息来激起普遍的讨论对话,从而形成社会舆论。欧洲的公共广播超出了纯政治的范围,包括了教育、社会和文化功能。”(哈里森、伍兹,2003)

当然,尽管欧美国家在媒介的“公共性”建构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这并不能掩盖其所面临的困境和危机。加拿大学者马克•莱伯伊(1997)尖锐地指出,目前公共服务广播正经历三重危机:特征、财政和功能的危机。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电视市场趋于饱和,取自电视执照费的资金来源也几乎不再增长甚至停滞了,而频道和节目时间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机构膨胀,这使公共广播电视机构便陷入了一个长期资金短缺的困境中。因此,欧洲大部分公共广播机构都出现了商业化倾向。法国和意大利等国纷纷采取措施,允许公共电台、电视台播商业广告作为补充收入。到90年代初期,比利时、法国、意大利等许多国家的公共广播事业都受到商业广播电视业的巨大挑战和冲击,被迫改变节目政策以同商业电视竞争观众。但是,随着商业电视向观众提供越来越多的“免费”服务,并利用不断增加的广告收入加强节目力量,公共广播维持收视费变得更加困难,也难于改进产品质量与商业台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广播电视存在的合法性都由于资金、政治、技术和社会等诸方面的因素遭遇挑战。”(姜红,1998)在美国,公共电视也陷入了“内忧外困”的困境中。1995年,以众议院议长金里奇为代表的反对派向联邦政府的财政预算计划发起“围攻”,其中就涉及到公共电视的问题。而在其他场合,要求联邦政府取消公共电视制度的主张更是此起彼伏,这些都“使公共电视网濒临绝境,摇摇欲坠。”

可见,人们试图超越媒介的“经济人”属性,建构一种纯粹的“公共性”媒介,并不想象中的那样容易。重重危机和挑战,迫使人们不得不进行其他的尝试,寻找新的途径。

四、“公共新闻”:媒介“公共性”的另一种形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共新闻”理论的提出和实践,使我们意识到,一种新的媒介“公共性”形态出现了。“公共新闻”最早出现在美国,自从1990年前后提出以来,在学界和业界都引发了一系列争论。随后,“公共新闻”逐渐成为一种运动,并扩散到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影响。

据中国学者蔡雯(2004)介绍,最早提出“公共新闻”理论的学者是纽约大学新闻学系的Jay Rosen教授。Jay Rosen认为,“新闻记者不应该仅仅是报道新闻,新闻记者的工作还应该包含这样的一些内容:致力于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人们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去阅读或观看这些问题。”他还进一步提出,新闻业是健康的公共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被公共生活包围着的人——记者,学者,政治家,市民,左派,右派,中立者……,都应该认识到,如果市场取代了公众而成为现代社会中唯一的舞台,我们将全部沉沦。”(1995:42-43)值得注意的是,Jay Rosen教授在这里特别提到了“公共新闻”对“市场”的抵制作用和对“公共生活”的积极意义,这与我们前面所说的公共广播电视对媒介“公共性”的建构尽管在形式上不同,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事实上,斯坦福大学新闻传播系教授Theodore L.Glasser关于“公共新闻”的行动及目标的总结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公共新闻”对媒介“公共性”的建构意义。Glasser教授指出:“公共新闻是一种每天都在运行的新闻传播活动,它号召记者(1)将受众作为公民,作为公共事件的潜在的参与者,而不仅仅是(公共事件的)牺牲者或旁观者;(2)帮助解决社会问题;(3)改善公众讨论的舆论环境,而不是冷眼旁观这种环境越变越坏;以及(4)帮助公共生活走向更加和谐美好。”(Glasser & Ettema, 1999)另一位美国学者Arthur Charity则更明确地将“公共新闻”运动与民主社会的“公共领域”建构联系起来。他指出:“‘公共新闻’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特征是它对‘人’——报纸的读者或电子媒介的受众——的关注,将他们作为报道什么、如何报道的一种决定性的资源。在民主社会中,公共领域应该是在由公民自己达成协议的基础上建立的,所以公共的新闻记者探索出一种方法来让美国人自己形成‘人民论坛’。”(Lichtenberg,1999)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公共新闻”的终极指向在于改变原本的单向度的新闻传播形态,转而更加注重传播主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受众不再被动地处于消极等待告知的状态,而是融入到新闻本身的发生和传播过程中。因此可以说,“公共新闻”的产生和传播过程本身就类似于一个公共事件。如果说我们前面所研究的公共广播电视,其“公共性”是体现在媒介的硬件方面——媒介组织和结构层面的话,那么,“公共新闻”的出现则意味着媒介的“公共性”建构从“硬件”层面走向了“软件”层面——即从媒介的文本内容层面建构媒介的“公共性”。

如果我们试图从更为深层的社会语境和理论源头上寻找美国“公共新闻”产生的背景,那就不得不注意到这样一个学术事件: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的英译本于1989年出版。徐贲(2006)认为:1989年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英译本出版,是启蒙主义传统和西方公民民主思想的延续,而不是一个突发的孤立现象。罗森指出,“通过有新闻出版所协助的理性讨论和公开交换意见,公民们决定与自己有关的事务的发展方向,这就是‘公共舆论’所包含的政治观,这也是自十八世纪中叶以来就被(启蒙主义传统)所接受的政治观。”(Rosen, 1999)哈贝马斯源自启蒙传统的“公众领域”思想在美国社会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也引发了美国新闻界对新闻“公共性”问题的反思,从而为“公共新闻”理论的提出奠定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哈贝马斯(1999:252)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指出,公共领域是公共性本身表现出来的一个独立的领域,是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其主体是作为公众舆论中坚力量的公众,“只有当个人意见通过公众批判而变成公众舆论时,公共性才能实现。”到了大众传媒领域,它又“从公众舆论所发挥的一种功能变成了公众舆论自身的一种属性。”可见,哈贝马斯十分重视大众传媒对公共领域的决定性作用,他认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形成、演化及其转型,都与大众传媒的兴起和发展密切相关,“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有些情况下,人们把国家机构或用来沟通公众的传媒,如报刊也算作‘公共机构’”(哈贝马斯,1999:2)。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思想使美国新闻界意识到:新闻事业种种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新闻忽视了它的公共性传统,忽视了它在公共领域中的作用。因此,正如公共新闻的重要理论家詹姆士•凯里所说的,“新闻的真正问题在于这个建立在公众基础上的术语已经溶解,部分是被新闻业自己溶解。新闻事业只有与公众和公众生活关联才有意义。因此,新闻业根本的问题是重建公共领域。”(Carey, 1987)由此可见,公共新闻的出现,成为人们建构媒介“公共性”的另一种途径。

五、结语

近百年来,人们建构媒介“公共性”的实践活动一直都没有停止过,这为传播学的理论研究奠定了经验层面的现实基础;同时,源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理论资源,又为媒介“公共性”的形态建构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当然,媒介“公共性”的现实建构和理论研究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是随着全球化和网络时代的到来,这个问题必然将变得更为复杂,也更有挑战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对媒介“公共性”矢志不移的追求与建构,是“公共哲学”观念在当代的某种表现形式,这不独是理论逻辑自身演进的必然,同时也是人类当下所面临的生存境况与社会格局使然:全球化、市场经济、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矛盾和价值的冲突。(袁祖社,2007a)用阿兰•图雷纳的话说,这就是我们所面对的问题:体制、社会和文化纽带纷纷断裂;个人主义被释放出来,享受、寻欢逐乐、个体化被释放了出来。“于是我们目睹愈来愈多的冲突发生,在全球、国家、地区和个人的层次上,在对个体化的不同理解之间。”(阿兰•图雷纳,1999)网络技术带来的媒介全球化趋势,意味着一个新的时代到来,不同文化和价值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理解与沟通,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也是学术研究的热点所在,对传播学研究而言也不例外。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人们致力于媒介“公共性”的建构,正是应对全球化时代文化危机的一种表现。这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On the Imagin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Media’ publicity and Its Theoretical Logic

LIAN Shui-xing YU Jian-qing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Abstract: Currently, the word “publicity” has occurred frequently in various disciplines, and become a hot academic term. In the field of communication research, as a basic theoretical proposition, the ‘publicity’ of media had been debated for a long time. This paper makes a comprehensive and in-depth study about the imagin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publicity and its theoretical logic from theory and practice.

Keywords: media, publicity, public sphere, public journalism

——发表于《中国传媒报告》(China Media Reports) 2007年第4期

[注释]

作者连水兴(1980-),男,福建漳州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候选人,主要从事传播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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