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搞笑短片有哪些:中國刑法朝法治方向嬗變 取消13個死刑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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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刑法朝法治方向嬗變 取消13個死刑罪名
法治周末    2011-12-28 00:16:04
 
  刑法修正案(八)的通過,意味著刑法的修訂開始從分則罪名調整進入制度調整階段,從前七次側重“罪與非罪”進入到量刑與定罪並重階段,正在朝著法治方向嬗變。
  2011年11月8日凌晨,中國知名音樂人高曉松從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走出來,隨即鑽進他妻子的白色轎車離開。

  今年5月8日,同樣是凌晨,高曉松駕車與前車追尾,造成4車連撞的後果,導致4人輕傷。9天後,高曉松被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這只不過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醉駕”入刑條款所引起的“刑法之變”的冰山一角。今年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八),共計修改了50個條款,取消了13個死刑罪

名。

  取消13個死刑罪名
  刑法修正案(八)開啟了“醉駕”入刑的大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5月9日,北京市房山區法院對郭術東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成為“醉駕”入刑後北京市判決的首例危險駕駛罪案件。
  5月18日,成都“醉駕”第一案開庭審理。

  5月27日,天津“醉駕”第一案當庭宣判。
  公安部“‘醉駕’案件一律按刑事立案”的表態以及在全國重點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動,讓大家感受到了刑法修正案(八)的力量。

  據官方統計數據,5月1日至11月30日,全國共查處酒後駕駛機動車201153起,較去年同期下降44。5%。其中,醉酒駕駛機動車33183起,下降43。7%。全國因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

數,較去年同期下降23。2%。

  2011年2月25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39票贊成、7票反對、11票棄權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此前一年即開始吸引全社會注意力的刑法大修,至此定局。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人士介紹說,此次刑法修改主要涉及兩方面的內容,貫徹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加強了對民生的保護。

  基于加強對民生的保護,刑法修改加重了對侵害群眾生命安全的犯罪行為的處罰。
  基于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刑法修改取消了13個死刑罪名。

  它們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

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盜竊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盜竊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這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退出死刑罪名的範圍後,死刑罪名由68個減至55個。************************
  這是新中國1979年刑法頒布以來第一次削減死刑罪名。

  體現“寬”的一面的,還有“矜老恤幼”的回歸。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不滿18周歲的人符合緩刑條件的,從原本規定的“可以”改成了“應當”宣告緩刑;不滿18周歲的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五年內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後再犯

罪的,不再構成“累犯”。

  刑法修正案(八)還增加了應當宣告緩刑的人群範圍,包括懷孕的婦女、未滿18歲的人和已滿75周歲的人。
  除了“寬”,還有“嚴”,刑法修正案(八)將死緩減為有期徒刑的上限提高到25年,數罪並罰的刑期總和上限也隨之提高到25年。

  為了確保刑罰的梯度在司法中被恪守,修正案還對從死緩到管制的一系列刑罰附加了減刑的限制條件。
  這使國家刑罰的結構更趨合理。

  首次修改刑法基本問題
  刑法修正案(八)此次修改的規模堪稱“空前”,修改範圍相當于前七次修改的總和,共計修改了50個條款,涉及49個問題,距離上一次刑法修正案的公布歷時兩年有余。

  據《法制日報》報道,2010年7月20日,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有關部門已經啟動了刑法修正案(八)的研究起草工作。
  比較之下,前七次刑法修正案體現入罪及提高刑罰的單一方向,刑法修正案(八)則采納了“入罪、提高刑罰”加“出罪、減輕刑罰”的雙重方向;其所體現的刑法機能也由前七部刑法修正

案的社會保護轉向了人權保障。

  更引人注目的是,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對刑法的總則部分進行了修改,而過去的七次修改都只是對分則具體罪名的修改,從未涉及刑法總則。
  刑法總則涉及的都是刑法的基本問題,因此自從起草工作開始,就一直與爭議相伴而行。

  有關“醉駕”的情節,是否要加“情節嚴重”就在審議中引發了社會公眾和參加審議的常委會委員的爭議。
  據《南方周末》報道,2010年12月下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時,“75周歲以上的老人不適用死刑”條款也引起激烈爭議。

  該修正案起草之初,最高法院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數據表明,70周歲以上犯重罪被判死刑的,每年不超過10起。
  在草案征求意見之際,門戶網站上的網友卻幾乎對此表達了一邊倒的反對聲音。甚至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堅持認為應該將這條規定完全刪除。

  立法機關充分考慮了各方面的意見之後,將該內容修改為︰“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這一表述被保留至最終通過的表決稿中。
  在社會各方激烈的爭論中,今年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八)。

  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開始實施。
  “理念的升華、制度的再塑。”這或許可以概括刑法修正案(八)在2011年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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