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里番介绍:欢迎光临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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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在2009年厅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撰写时间: 2009-04-21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SRC-1016 .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DIV.union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DIV.union T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广东省民政厅厅长 刘洪(2009年4月10日)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直纪工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厅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报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研究部署今年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2008年工作情况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厅直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去年,我厅在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座谈会和省纪委召开的省直机关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代表好评及民政部、省纪委的肯定;中纪委、民政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直纪工委对我厅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进电子监察、参加民声热线等多项工作予以肯定,并编发工作简报予以推广。(一)惩防体系建设有新成效。主要抓好了三项基础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厅直机关围绕“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主题,制定了教育学习计划,下发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召开动员大会,组织专题辅导报告,观看了警示教育电教片,开展了惩防体系知识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厅直机关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效率、廉洁”的工作准则。二是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保障体系。厅党组把2008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修订完善2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运作;围绕制约民政工作八大难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研究制定民政行业标准,做到一项服务一个标准;同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三是抓责任分工,进一步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落实“三项职责”:第一是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我与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细化并落实到岗到人,形成了有形的责任网络;第二是落实主管业务处政风行风责任主体职责。理顺了厅对直属单位管理体制,明确了主管业务处责任主体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形成了整体合力;第三是落实三项牵头职责。我厅较好地完成了省委交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促进了社会组织公信力和行业自律建设,保障了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对个别地方违规使用救灾资金实行督促整改。(二)行风建设有新面貌。积极开展三项活动:一是认真开展民声热线上线直播活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我厅连续四次参加了《民声热线》节目,共接到群众投诉、咨询164件,现场解决答复10件,事后处理154件,总回复率100 %。此外,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17个,已解决182个,一时无法解决已做解释工作的35个,真正做到了听民声、体民情、解民困,社会反响良好。二是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为民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了殡仪服务优质年及社会福利设施安全建设年活动,在全省救助安置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回头查”工作。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和广东江南医院坚持“一手抓行评,一手抓发展”,顺利通过了省行评办“回头查”及复评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全省行业系统窗口之星评选活动,行业文明新风得到发扬。在全省民政系统广泛开展“窗口之星”评比活动,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两个单位被评为2007年度全省行业系统“窗口之星”单位。在全省行业系统“窗口之星”闪亮故事演讲比赛中,我厅选派的两名选手荣获了二等奖和优秀奖,宣传了民政良好形象。(三)监督防范有新进展。重点加强了三项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监察,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安全使用。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救灾款、低保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配合民政部对2007年度全省民政系统救灾款物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纠正和督办各地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绩效监察制度,不断提高执法监察的效果。二是加强内部审计,促进了厅直机关健康有序发展。对5个厅直属单位及厅管社团进行离任审计,认真研究分析厅直属单位内部管理特别是财务支出、基建工程、重大物品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加强监管。三是加强电子监察,提高了厅机关办事效率。抓好民政业务统一软件的应用,进一步做好我厅行政和非行政审批业务的入网监察。去年我厅在网上办理业务74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完成,没有发现违规现象。(四)源头治腐有新举措。切实推进三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厅直机关救灾物资、医疗设备、软件开发等政府采购及基建工程招投标项目的监管,配合省直纪工委查处广东江南医院三名原院领导违纪违法行为,并纠正部分医护人员收受“红包”现象,探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大力推进事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和谐单位建设。研究制定《广东省民政厅直属机关事务公开实施意见》,设立事务公开工作试点,规范事务公开内容与形式,建立统一公开栏,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监督作用。三是积极探索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努力提高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建立民政业务效能监察投诉网站、电话、信箱,加强民政重大工作的督办,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加强信访办理效能监察,进一步提高民政行政效能。一年来,厅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没按计划完成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任务,一些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俯不下身、静不下心”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缺乏钻研精神;有的机关公务员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办事拖拉、办文超时、办会马虎,工作得过且过,个别同志因组织没提拔就闹情绪,工作没干劲;个别处室工作部署多,深入基层具体指导、检查督促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少;一些地方对民政专项资金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还没到位,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一些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突出的乱收费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媒体不断曝光的毁林占田建豪华墓地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有的厅直属单位成本意识、绩效意识、节约意识不强,投入高绩效低、业务活动开支大、接待费用偏高、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广东江南医院三位原院领导,收回扣、收“红包”,发生了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等等。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二、2009年工作任务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转变作风抓落实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具有广东民政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民政行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争当民政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保证。(一)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具有广东民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今年厅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觉纳入本单位的改革发展规划,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是突出学习教育重点,切实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剖析任何一件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从忽视党风廉政学习开始的。要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就要切实改进学风,特别是要加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就必须牢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作为一名党员,就必须学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名机关公务员,就必须清楚《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必须熟悉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这是学习的基本要求,不要做“法盲”、制度的“门外汉”。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厅党组已将《民政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细化成58项具体工作,确定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并明确了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进一步充实完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真抓实干。今年,省委分工我厅负责4项牵头任务和15项协办工作,这是我厅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惩防体系任务中的作用。履行责任分工职责的处室局特别是承担牵头任务的民间局、优抚处、政权处、福利处、救济处、低保处、人教处,要明确职责任务,研究落实措施,总结经验做法,当好厅党组的参谋助手。三是突出治本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惩治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今年,中纪委和省纪委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惩治腐败。民政部也提出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案件。“干净干事”、“廉洁从政”,这是新一届党组对机关公务员和厅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提出的一项最基本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公务员,必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厅党组提出的“八不”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这里,我再强调五条禁令(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严禁各单位挪用、挤占民政对象人头经费搞建设、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或给干部职工发工资奖金;(3)严禁各单位不请示、不立项,擅自搞建设工程和采购大宗物资,以及采取化整为零、超预算等办法躲(回)避招投标;(4)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账;(5)严禁利用审批、审核、经办等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这些是禁区,不得踏足,违者必受严处。最近,厅将印发《关于厅直机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若干规定》,建立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机制、信访举报督办机制、案件查办机制,结合省直纪工委查处江南医院原领导班子违法违纪窝案,厅党组决定近期在厅直机关开展四查四纠活动,即:查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纠正不民主、不公正、不公开的行为;查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查公用经费执行数和6各经济科目支出数压缩减少情况,纠正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行为;查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纠正违规操作、超预算、收红包拿回扣行为。今后,厅将结合形势要求和上级部署,每年有针对性地在厅直机关开展一些专项反腐倡廉活动。反腐倡廉要形成高压态势,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要形成一种氛围,一种习惯,保证厅直机关风清气正、和谐发展。(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我们党历来重视作风建设,从延安整风运动到十一届五中全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二届二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生动地见证了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上强调“全省科学发展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只有一个字,干!”提出了今年工作的主线和重点就是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民政厅是省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是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机关,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不仅是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厅直机关自身建设的客观和迫切需要,而且对于整个民政系统的作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厅党组确定今年为机关作风建设年,在年初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全面部署了开展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厅已印发了《广东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最近又下发了《厅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责任分工》,我在厅直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也进行了动员,又在最近召开的厅直属单位工作会议上作了进一步部署。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厅直机关干部群众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确保“四落实四见效”:1.落实中央和省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在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上见成效。要按照今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抓住当前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契机,围绕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和双拥优抚安置三大体系建设,着力抓好三大项工作。一是抓2009年省民政厅重点工作。每位党组成员和每个处室局都确定了一项重点工作,每个季度要汇报进展情况。这些工作涉及民政业务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有许多还是亮点,因此要强调抓落实、抓进度、促成效,希望在年底都各自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二是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所涉及的民政工作任务,特别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任务。该项工作由李容根副省长挂帅,我厅和省公安厅牵头办理。前段时间,厅领导已带队到珠三角有关市作调研,但仅是初步工作,下来还要下大力推进;三是抓当前一些紧迫工作落实。其一,殡葬改革工作。4月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我省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东浮山村占地毁林修建豪华墓地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李容根副省长作出了“此风不可长”的重要批示,厅已前后派出四个工作组开展全省督查整改,汕头市委市政府也部署了整改工作。近几年毁林占地建豪华坟墓的事件不断,一方面说明移风易俗教育要长抓不懈,另一方面也说明各地殡改工作抓落实仍存在一些问题。今年要召开全省殡改工作会议,重点抓殡改整治工作。其二,化解复退军人特别是伤残和越战复退军人上访问题,进一步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其三,开展好我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的部署,用三年时间全面治理“难点村”。今年是第一年,要开好头、起好步。2.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的规定,在勤俭办事业上见成效。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党政机关出国(境)、办公等五项费用“零增长”和由财政出资或国家机关主办的晚会、展览、庆典、论坛等四项活动“减半”的任务指标,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这是我们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落实应对金融危机的具体措施。按照省财政厅、监察厅印发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要求,今年公用经费执行数不超过年度预算数;办公费、交通费、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招待费等6个经济科目支出数不得超过2008年决算数。这是底线,也是硬任务,必须坚决落实。今年厅机关及各直属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要达到良好等次。计财处及各直属单位要制订、细化落实方案和指标考核办法,严格控制实际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相关业务处要加强对厅直属单位财务支出的定期检查;计财处要加强监管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监察室要加强监督审计,确保年度行政经费节约取得实际成效。3.落实省委省政府精简文件会议审批事项的规定,在提升机关效能上见成效。主要是落实“三精简”:一是切实精简文件。要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篇幅,严格文件审核、报批手续,提高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信息化水平。能以厅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厅的名义印发;能以明传电报、会议纪要、批复、便函、信息等形式印发,以及已开会作出部署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凡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凡能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发文;报送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报告不超过3000字,督查专报不超过2000字,信息不超过1000字。非涉密事项,凡能通过当面协商、电话、传真等便捷方式处理的,一般不印发纸质文件。二是切实精简会议。今年,省委省政府已下发文件,对会议报批手续、会议数量、会议规格、会议规模和会期、会议地点、会议开支、会议报道等作了严格规范,厅也按要求实行年度会议计划,对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进行压缩,对有关的业务会议进行统筹和精简,做到四控制四提倡:第一,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提倡开“小型”会议。以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民政会议,与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人;能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不为代管社团、协会代发会议通知,尽量以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第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会期,提倡开“合并”会议。能以发文形式代替会议部署的,不召开会议;能召开视频会议的,不集中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以套会方式召开。力争在2008年基础上精简四分之一会议。以厅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业务培训应当尽量缩短时间。第三,严格控制会议程序和发言时间,提倡开“简短”会议。要尽量简化会议程序,全省性会议一般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讲话时间控制在1小时,不要超过1个半小时。每次会议发言人数不超过4人,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四,严格控制会议地点和成本,提倡开“节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全省性会议,一般安排在广州市召开,确需在广州以外召开的,一律不准在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召开。除会议统一发的文件、材料外,一律不再发笔、笔记本和各种参考材料、宣传资料、画册、邮册及其他纪念品。会场安排要简洁大方、节约开支。从今天起,开会要严格会议报到制度和会场纪律。以主办会议的处室局负责人为会风监督员,负责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及会场情况通报会议主持人。办公室、党委办要及时通报会议监督情况,人教处、监察室要把会风监督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切实精简办事手续。要结合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省政府“大厅局”机构改革,进一步清理厅现有的行政和非行政审批项目,可以取消的取消,能够下放的下放,确需保留的加强监管,努力做到精简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手续。要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大力推广“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办公,降低行政成本。要实行行政问责制,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及时办结制、专家咨询和社会听证制、作风评议制、明查暗访制、责任追究制等,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4.落实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观察点工作,在先行先试上见成效。最近,民政部在全国10个省、市、区设立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观察点”,我们省也名列其中,说明民政部领导对我们的信任,也是全国同行们的期待。“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是“广东人精神”的精髓,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提出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创造新做法、新经验、新模式,就要下决心真抓实干:一是要明确目标,打造亮点。前不久我在厅直属单位工作会议上提出厅直属单位要确立“建好做强不出事,当全省民政系统标杆,争当全国同行排头兵”的目标,厅机关各处室局也要确定各自工作争当全国排头兵的目标,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态势和氛围。“观察点”要在创新模式、规范管理、提升服务、促进发展上出经验,做示范;二是要选好试点,分类指导。要结合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各有关业务处室局要选好 “观察点”,建立省、市、县三级观察点联动网络,按民政办事服务大厅、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民政直属单位、社会福利机构、从事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政直属单位四大类进行分类指导;三是要先行先试,分步实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观察点工作的时间、步骤,明确各处室局和观察点责任,明确工作内容和探索方向,加强对观察点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经验总结,确保观察点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抓住关键,确保权力运行监管到位。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是摆在纪检监察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近几年在民政系统发生的问题看,特别是广东江南医院案件说明,目前不是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是我们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监督不够到位,执行力不强。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不掩饰、不回避,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指出的指出、该通报的通报、该限令整改的限令整改,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厅直属单位,各业务处室局,厅办公室、法规处、计财处、人教处、党委办、监察室等综合处室要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要结合厅直机关开展的“四查四纠”活动,重点抓好三项监督检查:一是抓三项资金执法监察。根据民政部和省纪委的部署,在全省民政系统部署开展以救灾资金、优抚安置资金和慈善捐款的执法监察,严格资金核准、审批、划拨、发放程序。厅监察室、计财处和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突击性检查与经常性监督、监督检查与自查自纠结合起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坚决整改,确保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二是抓厅直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厅党组提出的“八不”规定、“三条铁纪律”和“五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监督;加强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监督;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的监督检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三是抓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对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的电子监察;强化对民政资金特别是救灾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慈善捐款运行的全过程监管;加强殡葬事业单位、婚姻登记机关专项治理监察;要把重要岗位负责人、经办人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和教育重点,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定期岗位交流,将反腐败工作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检查,严禁“吃、拿、卡、要”不正之风,防止以权、以项目、以采购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三、今年工作几点要求今年是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年,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厅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契机,转变作风抓落实,发挥“一岗双责”作用,“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业务,一手抓行风”,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打造民政科学事业发展与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机统一。(一)要细化分解责任。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民政部、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实施意见》,按照省委的部署以及厅党组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将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做好省委交办的牵头任务,全力推进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年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二)要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加强协调配合。因此,要加强与上级机关的紧密联系,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争取支持;要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横向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省委交办的牵头和协助分工任务;要加强与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之间的上下联动,多深入基层调研,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保证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年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机关处室之间、厅机关与直属单位之间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厅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上水平。要通过强有力的协调,形成厅直机关上下联动、左右互补、各方参与的工作新格局。(三)要严格评议考核要研究制定全省民政系统及厅直属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观察点评估方案,把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评议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岗位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评议评估范围,细化评议评估内容,明确评议评估标准,规范评议评估办法,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对作风建设年规定不落实没成效及触犯“五条禁令”的领导干部,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大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力度,决不姑息。(四)要善于总结提高要及时总结惩防体系建设,特别是省委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两项活动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善于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宣传与沟通交流,努力打造具有广东民政特色惩防体系新亮点、新品牌。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人心所向,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为民、务实、效率、廉洁”工作准则,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孺子牛精神,推进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廉洁清正的党风政风行风和辉煌的业绩迎接建国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