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间道1剧情分析:执政党和革命党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2:15:47
执政党和革命党的区别2011-6-24 0:20:53     编辑:梁恒     来源:半月谈网 

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它将深刻地影响21世纪中国的现实与未来。近期理论界和学界对此问题意见纷呈,现撷取部分主要观点,供研究者参考。

一、关于从“革命党”到“执政党”

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这一说法,到底只是学界的一种表述,还是已经成为中央领导的权威论断?据专家指出: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只是一种概括性的说法。我们以前不太敢使用“革命党”这个词,开始的时候都用“领导革命斗争的党,领导武装暴动的党”等等提法。如果说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很容易被人反问:难道我们现在不革命了?小平同志曾经讲,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你说已经不再是革命党,容易在概念上纠缠不清。

只是后来,中央领导也使用了革命党的概念。“我们现在要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这样说很简洁,如果不钻牛角尖,也很明了。”在大家都认可的前提下,可以用来表明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现实状况。那么,执政党和革命党的主要区别在哪里?主要观点是:

1.执政党与革命党相比,其存在的价值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专家认为,革命是用最激进的手段推翻旧的政治结构,它存在的价值在于推翻另一个阶级的统治;而执政党存在的价值是保持住已有的政权,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繁荣,保障国家安全。

2.执政党与革命党相比,其任务和目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对于革命党而言,任务目标就是夺权,运用的是暴力手段。、一旦执政,手里掌握了政权,它的任务就是怎么用好这个权。如果说革命党的基本任务是社会动员,那么执政党的目的就是维护已有的体制,让社会在体制下正常运作。

3.执政党与革命党相比,它与政权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革命党意味着没有取得国家政权,他们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是对立的;而执政党意味着我们掌握着国家政权,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

4.执政党与革命党相比,所代表的阶级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革命的前提就是认为现存这个社会不合理,要推翻它。执政以后,如果仍然只代表个别阶级,将别的阶级统统排斥在一边,甚至采取消灭的办法,就会出大问题,整个社会会因此发展不起来。因此,执政党较之革命党在意识形态里更强调阶级调和、阶级合作、民主协商、通过社会合作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合作基础。

二、关于执政党的法理基础

有人提出,共产党是否也要和其它政党一样,正视合法性问题?共产党究竟合不合法?它的法理基础是什么?对此问题的主要观点是:

1.共产党也要重视合法性问题。有政治学家认为,合法性是政治学的一个概念,不是法律概念。合法性和政治体系紧密相关,一个企业存在法律概念上的合法不合法问题,但不存在政治学概念上的合法性问题。合法性只针对政治体系而言,不管是政权还是政党,都有合法性问题。

具体说,合法性是指民众对于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信任、支持和认同。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人民支持不支持”、“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这就是合法性。合法性丧失就意味着人民对政治秩序和政权的不再信任、支持和认同,得不到人民的信任、支持和认同的政治秩序和政权很容易崩溃。

2.建国以后,共产党的合法性主要是通过经济建设,通过经济绩效来体现的。有专家分析认为,共产党最初的政策就是打土豪分田地,动员农民参加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推翻国民党统治,改变原来不合理的制度,满足农民最基本的土地要求,以换取最大多数农民对共产党的支持。那时,代表大多数人的愿望,就是事实上的合法性。

建国后,经济建设也“抓革命,促生产”,但实践证明,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这样的做法产生的弊端是非常明显的,政治上不断动荡,经济上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到了“文革”后期,合法性开始出现问题。邓小平复出后,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靠经济发展换取老百姓的支持,这就是用经济手段解决政治问题。很长一段时间,这个手段是很奏效的,全社会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普遍得到极大改善,改革使绝大部分人获益,自然得到人民群众极大的拥护。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主要是通过经济建设、通过经济绩效来体现的。

3.仅仅把合法性建立在经济绩效上是危险的。有专家提出,仅仅依靠经济发展并不能解决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因为一方面,经济发展是有自身规律的,经济不可能总是高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政府控制国民经济的能力越来越弱,一旦经济稍微出一点问题,政权就面临危机甚至倒台。

那时,我们将靠什么来维系合法性呢?而更多的专家则认为,党执政的合法性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当执政党给人民带来正面的利益的时候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而在于当其不能给人民带来积极利益的时候人民能够与之达成谅解。不要以为只要蛋糕做大就能化解一切矛盾或危机。

如果把执政的合法性完全建立在经济绩效上是危险的。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当经济迅速发展时,由于每个人的生活都在提高,社会不公平的矛盾被掩盖,而一旦经济停滞下来,社会矛盾很快就会爆发,就会产生更大的问题,甚至是暴动和政治动乱,我们必须未雨绸缪。

4.执政党的合法性应该靠体制和制度来维系。那么,执政党的合法性究竟要靠什么来维系呢?多数人主张要靠体制和制度。制度安排能够把统治秩序跟它的绩效脱钩,即使统治绩效不好,人们也不会觉得统治秩序有问题,它只是具体掌权人的问题。美国学者伊斯顿认为合法性包括三层意思:政治共同体 (国家、集团)、体制、统治者,他认为这三个层面是分不开的。

一个人可能不支持统治者,但是他可能会拥护这个体制;一个人可能会不喜欢这个体制,但他可能会拥护这个共同体。在西方社会,政党轮流更替,但基本的政治秩序合法性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领导人犯错误,跟统治秩序没有关系。克林顿有了性丑闻,老百姓骂克林顿,但不会有人说总统制、三权分立的体制有问题。

我们的问题在于:把这三个问题过于紧密地捆绑在一起。这种认识集中体现在“文革”期间,反对党的某个领导人就是反对这个党,反对党就是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公敌。从合法性的角度来讲,这种推论其实是很不利的。我们应该很好地借鉴西方的这一点,这三个东西应是分得开的,而不是捆绑在一起的。民主制度是使这三者加以区别的最有效机制。通过民主制度获得的合法性,才是最稳固的合法性。三、关于党内民主和民主政治我们已经提出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转变这一命题,那么如何实现这一转变呢?一些专家提出的看法是:1.党的现代化很重要。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一个重点就是实现党的现代化。有专家认为,我们党从总体上来说是一个现代政党,但应该说现代程度还很不够。邓小平讲的我们党有五个弊端,包括“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邓小平说这些弊端都带有封建主义的色彩。这些东西不符合政治文明的要求,不符合现代政党的要求,必须革除。因此,在实行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发扬和发展党内民主,要进一步实现党的现代化。2.党要想方设法增强凝聚力。有专家提出,从革命党变为执政党后,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把社会上的各种力量捏在一起,想方设法地增强凝聚力。没有凝聚力大家就没法跟你干。因为你是执政党,你是掌握着公共权力的党。公共权力是为全社会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要对全社会负责,要把社会上各种有用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当年有人在延安问过毛泽东:“你认为什么是政治?”这么大个题目几句话谁也不好答,但毛泽东看问题确实厉害,他说:“政治嘛,就是把你自己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自己的人搞得少少的。”这个思维是很好的。而且在这里面,执政党的一套执政理念就体现出来了。在搞革命的时候我们是有敌人的,我们要尽量减少敌人的数目。主要方法,就是武力消灭。在建设的时候,该武力消灭的已经消灭了,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也逐渐被淘汰了。剩下的都是社会发展所需的,不可缺少的。这时候执政党就要努力去凝聚他们,想方设法把大家捏到一块儿干。3.重要的不是让什么人入党,而是党内的运作模式要改。有专家提出,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通过把工人阶级放大,使更多的社会阶层进入共产党内,成为党的群众基础或者阶级基础。但是这样做仍然有局限性,因为工人阶级的范围不可能无限放大,这个思路肯定是不行的。最重要的不是让什么人入党,而是党内的运作模式要改一改,即通过什么机制,使新的成员能够既受到约束又能够进行适当的政治参与。所以运作模式要变,这种模式不是动员模式,而是常态的管理模式,要从非常化的东西转到经常化的机制。最主要最核心的是要建立一种民主的模式、民主的体制。4.对基层民主寄予过高希望是不现实的。中国目前推行民主政治的重要步骤是实行基层民主自治,关于村民自治等基层民主应该得到支持和研究,但从整个国家发展民主的角度来看,对之寄予过高的期望是不现实的。其原因在于,基层民主运作起来非常艰难,在整个从中央到地方纵横交错的权力体系的大环境下,它的生长空间非常有限,而且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或者市县领导的支持力度,如果遇到不开明的上级领导就会夭折。尽管村民自治有法律依据,但在目前中国的法治环境中,一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作用是有限的。要靠它推动党内民主,根本推不动。因此,发展民主政治问题,必须从党内民主突破,从高层开始,基层民主继续完善继续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有实质性的推进,不能在外围打转,这个任务已经很紧迫了。5.更为重要的是法治和制度。许多专家认为,目前关键的问题是要确立起法治的权威性。就其有效性来说,任何政党以及任何领袖的权威,都不及宪法法律的权威。具体来说,光要求执政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还不够,更需要的是利用其执政地位,维护并确保宪法法律的绝对权威。他们认为,进入21世纪,现代国家制度的建设应该成为党的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开创制度建设时代。作为基本国家制度至少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二是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制度。过去 10年,中国在经济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在需要在政治制度方面确定明确的目标,强化其建设力度与强度。他们提出,中国目前存在的重大问题是法治的欠缺。所以执政党的改革应该以法治为导向、以吏治改革为核心任务、以咨询体系为主的民主作为辅佐。用大约20年时间,中国可以完成政体改革的任务,法律在我国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我国人民将生活在稳定和公平的社会环境中。本篇文章来源于http://www.banyuetan.org/ 原文链接:http://www.banyuetan.org/gcdsdwt/110624/45475_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