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男朋友买卫生巾:周口警察杀人,几年后还在领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0:39:01
    今年12月1日,河南扶沟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周口警察杀人案”中最后一名归案的警察王海宇提起诉讼。昨晚被害者家属获知,原定今日开庭的王海宇案因故推迟一天,将于明天上午在扶沟县法院开庭。

  而日前王海宇所在单位财务科一工作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名册上确有叫王海宇的人,而且还在发工资”。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公安部统一部署的清网行动中被捕后,其又因怀孕获得保释机会,而有知情人称,此次怀孕存有疑点。

  妨害作证罪?

  王海宇是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的一名民警,三级警司警衔。扶沟县检察院对王海宇的扶检刑诉起诉(2011)209号起诉书中显示了她的犯罪情节:2004年9月20日上午9时许,冷飞受李立田之托带领孟军伟、张伞、许磊出警,将李胜利带到七一路派出所,留置在二楼值班室。中午,与李胜利家有纠纷的吕秋玲之弟吕留生宴请冷飞,席间八人,其中就有王海宇。吕留生向副所长冷飞等提出得收拾一下李胜利,冷飞说“回去再说”。

  记者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立田等三名主犯的刑事判决书等有关此案的法律文书中看到,酒足饭饱后,喝了3瓶白酒、一箱啤酒的一群警察和法院书记员、社会人员一起回到派出所。14点,王海宇和冷飞到三楼的一个房间中等民警孟军伟等人把李胜利带到这里。李胜利进门后,李立田先上去问他还找不找事了?带的有刀没有?李胜利说自己没带刀。这时吕留生上去就打李胜利两耳光,并将李胜利拽到套间内询问。冤屈的李胜利呼喊求救,李立田、吕留生、张伞三人先是脱下李胜利的袜子堵住他的嘴,随后吕留生又用衣服蒙住他的头,从后面抱住李胜利不让其反抗,这时在场的八人均上去殴打李胜利,王海宇也在其中。直到把李胜利打倒在地,王海宇、李立田、冷飞还用腿踢脚踏他。吕留生掐掐李胜利的人中发现李胜利没有反应,只有一点气了。冷、李、吕三人就到外间商量把李胜利扔到楼下的方案。此时,生命垂危的李胜利躺在地上。孟军伟和张伞还被冷飞派去出警。两人从周口四中带回两个男学生后,冷飞开始安排手下人制造李胜利的跳楼假象。正当李立田、冷飞、张伞、许磊四人抬着李胜利往外走时,突然闯进来一个男学生。李立田让王海宇跟着男学生。这名男学生后来证实,称当时是有个女警察把他带到三楼旁边的一个房间中,并威胁他不许将事情说出去,这名女警就是王海宇。

  但在扶沟县检察院对王海宇的起诉书中,王海宇威胁该男生的行为变成,是李立田(已被枪决)让王海宇去进行威胁。而王海宇对该男生威胁时所说的话只字未提。恰恰是这次的威胁让检察官费尽周折,最终在部队找到了这名男生。开始这名男生怕被报复,还不愿意讲出实情,最后在部队领导的教导下才站出来勇于作证,李胜利案随之真相大白。

  按长病假领工资?

  在李胜利案的7年多时间里,王海宇曾两次被捕入狱,但又都很快被放了出来。记者在22日下午5时左右,曾询问七一路派出所所长孟庆岭,王海宇的人事关系是否还在该所?孟所长告诉记者,河南省正搞警务改革取消了分局,因此对具体民警的情况还不了解,随后孟所长给了记者办公室王主任的电话,让记者问她。当听到记者是问有关王海宇的情况时,王主任立马说自己不知道,“我们是局直单位,人事关系都归市局管。派出所人员刚调整,现在还没交接清楚,以前管人事关系的人已经分到基层所队去了,目前还没有移交过来。”最后王主任答应去询问专门负责警务综合室的领导然后给记者答复,但当天王主任并未与记者联系。昨天,记者再次询问这位王主任情况。她却告诉记者:“没有王海宇这个人,工资早停发了。”

  而在记者在22日下午采访时,七一路派出所财务科王科长告诉记者,名册上确有叫王海宇的人,而且还在发工资,“她属于未分配人员,比如长期请病假不来上班的都是这种。”昨天,记者再次拨王科长电话,他的电话已经停机了。

  2008年,《公安部关于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七一路派出所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情况通报》下发全国公安机关。通报称,此案是一起罕见的重特大涉警案件,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为深刻。涉案民警特权思想极其严重,法纪观念淡薄。河南省有关公安机关严肃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李立田、冷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七一路派出所指导员李大兰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凌洋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局长赵建设、政委李凤丽、副局长潘子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周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祥东、治安支队支队长郭冰诫勉谈话。河南省公安厅责成周口市公安局党委作出了深刻检讨。记者注意到,该通报中,河南省公安机关对王海宇等其他涉案民警没有任何处分决定。

  又怀孕了?

  今年11月15日,本报发表《周口警察杀人案最后两名嫌犯王海宇、张伞在逃七年后最终落网》一文。当时记者曾采访扶沟县公安局一位姓孙的主任,他对抓捕王海宇的过程不太愿意讲,只说不算投案自首,并说“抓捕行动与他的家人有关”。扶沟县公安局翟副局长介绍,王海宇是在这次公安部统一部署的清网行动中落网。

  扶沟县检察院起诉书显示,王海宇曾两次被批准逮捕。第一次是2006年9月15日,当年的10月13日,王海宇就因哺乳婴儿被监视居住。在被害人亲属的一再要求下,2007年11月17日,扶沟县检察院决定由扶沟县公安局逮捕王海宇。但两年来抓捕工作无一点进展,王海宇仍逍遥法外,不时还有人能在周口繁华的大街上看到她。2009年河南省公检法联合督察组来到周口,李胜利家人找到他们,要求抓捕王海宇、许磊、张伞三人。这年11月26日,这三人成为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直到今年的11月4日,王海宇才在清网行动中被扶沟县公安局逮捕。王海宇这次被抓后不到一个月,又因怀孕被取保候审。

  记者在一份《许昌市中心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中看到,要求鉴定方是扶沟县人民检察院,鉴定要求和目的为被鉴定人王海宇是否怀孕?鉴定场所在许昌市中心医院医教科。被鉴定人的一般情况一栏中,王海宇的涉嫌罪名是刑讯逼供。依据材料及分析说明为:根据2011-11-17B超提示:早孕,宫内妊娠(相当于42天),胚胎存活。

  23日记者从周口市交通局了解到,王海宇的丈夫赵某是借调来给一位副局长开车的司机。对于自己司机的老婆怀孕的事,这位副局长说自己并不知道,并让记者去找负责计生工作的领导问问。在交通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记者从一位领导那里获悉,就在半个月前,当地计生委的一位官员来到交通局了解赵某妻子生二胎的事。第二天,交通局领导找到赵某进行谈话。谈话中,赵某向领导哭诉,承认自己妻子因不想进监狱判刑才做了假怀孕证明以获得保释。这位领导说,赵某向领导保证,王海宇根本没怀孕。

  据悉,王海宇的父亲名叫王培林。今年6月28日,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上正式免去王培林的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此前他曾担任周口市反贪局局长、检察院法纪处处长等职。昨天傍晚,扶沟县法院刑一庭阙法官紧急通知被害者家属,王海宇案因故推迟到28日上午开庭。此前的几天,记者一直与这名法官联系,希望知道具体开庭时间,他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说自己有事。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晨

  ■本报12月24日A9版和26日B2版相继报道了周口警察杀人案的来龙去脉

  ■2007年4月11日,法庭外死者李胜利的亲友举着死者遗像和横幅,希望法庭公正判决。

  ■供图/东方IC

                                   ----原载2011年12月27日《北京青年报》A16版  原标题《周口警察杀人案 涉案女警戴罪领薪?》  现标题是转发者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