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肛手术算大手术吗:中国中小企业开封县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2:58:36

中共开封县委 开封县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干部职工带头创业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要求,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引领作用,激发社会创造力,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对推动干部职工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鼓励干部职工带头创业的重要意义

全民创业是发展之基、富民之举、强县之路。鼓励发动干部职工创业并带领广大群众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充分激活民间资本,加快我县发展的有效途径。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在基层,与群众贴得最近,党员干部的思想、言行对群众有直接影响。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带头创业,对挖掘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创业潜能,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强县主战略,以推进科学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改善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潜能为抓手,通过放宽政策,改善环境,强化服务,鼓励干部职工带头创业,进而最大限度激活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和谐。

(二)基本原则

1、提倡干部职工脱岗创业,经商办企业。

2、要正确处理好干部创业与廉政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带头创业与严禁以权谋私的关系。严禁干部职工从事与自己工作有直接联系的经营活动,或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创业。

3、特殊岗位,如公、检、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干部职工,不脱岗不能经商办企业;未经组织批准不能脱岗经商办企业。

4、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在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和畜产品加工等方面成为创业带头人。

5、财政全供人员脱岗创业,本人须写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并签定创业合同。否则按自行脱岗处理。

6、教育系统的教师不能脱岗经商办企业。

三、干部职工带头创业的领域和项目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均属创业范围。为确保创业成果,规避投资风险,结合我县实际,倡导干部职工着重对以下项目进行投资。

1、农副产品保鲜、储存、营销;

2、大宗粮食、棉花的购销;

3、特色种植和绿色养殖项目;

4、放心食品连锁经营项目; 

5、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6、各类市场的建设和经营;

7、窑业发展项目;

8、服装加工项目;

9、餐饮、宾馆等服务业;

10、休闲、旅游观光项目;

四、带头创业优惠政策

(一)切实解决创业干部职工后顾之忧。

财政全供的干部职工脱岗创业期间,保留职务、职级,不承担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前2年工资待遇不变,2年后发放基本工资, 2年内可随时返岗。非财政供给的干部职工脱岗创业期间,保留职务、职级,由单位按政策负责缴纳“双金”,工资待遇由各单位本着鼓励脱岗创业的原则视情况自行决定。

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在本地领办创办企业。

(二)干部职工脱岗创业享受以下奖励政策。

正科级领导干部新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向市委推荐享受副县级领导干部待遇;副科级领导干部新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享受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一般干部职工新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享受副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对新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奖励3万元人民币。

对新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奖励5万元人民币或者一名财政全供指标。以2000万元为基数,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000万元,再奖励2万元人民币,上不封顶。

(三)降低创业门槛。

对投资数额在50万元以下的初创小企业,按照企业类型、行业特点,实行快捷、便利的企业登记。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在2年内分期到位,首次出资额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20%,但不低于最低限额3万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申请企业登记时,涉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对法律、法规不禁止、政府不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政许可权限内的创业企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项目等,均实行项目备案或核准管理,在办理备案和核准事项时一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实行劳动用工优惠政策。

创业者开办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及加工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与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企业实招人数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之和计算,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4050”人员的用人单位,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3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按实招人数给予每人每月50至80元岗位补贴。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脱岗创办服务业的干部职工,3年内各类应缴税收地方所得及留成部分先征后返。对脱岗创办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自建成投产之日起,按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连续10年予以奖励。

(六)优先提供企业生产用地。

凡具备条件的创业企业优先安排进驻黄龙工业园区,并享受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凡允许协议出让的建设用地,出让金可按照协议出让最低标准执行。凡获得创业土地使用权的,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折价入股等。

(七)提供优先的金融支持。

劳动部门优先为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干部职工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实物、房产等抵押手续时,免予评估,农村信用联社凭政府出具的创业证件,对创业干部职工贷款利率实行优惠。

五、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创业环境

(一)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劳动、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分阶段、分行业、分层次对各类创业主体开展定向培训,在岗培训,努力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二)努力做好信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设立服务窗口,开设创业政策和信息专栏,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资讯服务。

(三)优化政务环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除法律法规、国家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向创业企业强制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赞助或接受有偿服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各类涉企“四乱”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坚决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干部职工带头创业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县委、县政府成立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经济发展局,具体负责全县创业的指导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创业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促进开封县经济发展的大事,切实提上议事日程,健全组织,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考核机制。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制订详细的考核方案,把干部职工创业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督察事项,对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等工作,定期督察,及时通报,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