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阴人是怎么一回事:达信指出,中国企业面临严峻的反贿赂风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5:26:54

达信指出,中国企业面临严峻的反贿赂风险

来源:搜狐财经 2010年11月01日17:53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

  单笔赔款高达8亿美元!保险经纪和风险管理专家达信(Marsh)近日指出,大型跨国企业以及中国在美上市公司面临美国监管机构针对《反海外贿赂法(FCPA)》的审查压力不断增大,需要谨慎应对FCPA的相关风险。

  FCPA审查和处罚力度加大

  10月29日由达信主办的美国《反海外贿赂法》研讨会上,来自达信及富尔德律所的专家针对近期FCPA的发展动向和相关案例展开了讨论。达信中国区高级副总裁、财务与专业责任保险服务专家魏钢透露:“由于商业活动的全球化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为保证公平竞争开始实施类似FCPA的反贿赂政策,并进行协同监管审查。随着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力度加大,跨国公司将会遭遇各国反腐败机构更为严格的监管与审查。此外,各国采用国际通用会计准则的趋势日渐明显,财务资料获得渠道增多,审查力度加大,索赔范围甚至扩大至在IPO之前出售其股份的股东,因此企业正面临更大的FCPA相关风险。”

  有趋势表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司法部(DOJ)正在加大对FCPA的执行力度。根据达信的姐妹公司诺恒经济咨询公司(NERA Economic Consulting)在2009年发布的报告,2002年至2008年, FCPA委员会判处的赔款与罚款共计超过12亿美元,涉及30多个国家,最大一笔罚款合并追缴非法所得数额高达8亿美元。到了2006 年至2008年,FCPA委员会提起的FCPA诉讼共计30多起,比之前28年里提起的案件总和都多。截止2010年罚款数额最大的6起FCPA案件中,有四起发生在今年。

  中国在美上市企业亟待提升风险意识

  此外,根据FCPA规定,中国在美上市的公司、美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代表处及其雇员,以及在美国境内从事腐败行为的中国企业或者个人,甚至通过美国银行转账的腐败行为,都可能受到该法的域外管辖。

  2010年7月15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影响广泛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明确了对协助美国证监会揭发公司贿赂行为的个人予以巨额奖赏。随后,英国制定出更为严格的《反腐败法案》,而在多伦多参加G20峰会的各国元首也表示将全面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国际合作力度的空前加大以及全球范围的反腐败风暴使得FCPA在海外的管辖效力更加强大。

  “目前,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有170多家中国上市公司,此外还有六十多家中国企业通过美国存托凭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虽然尚没有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被美国司法机构以违反FCPA为由予以制裁,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公司就可以高枕无忧。”魏钢表示,“一旦被卷入FCPA调查,对企业而言,不仅意味着各类罚款、高昂的法律诉讼抗辩费用等带来的财务损失、还面临着市值下滑、业务和市场份额损失、并购机遇丧失、评级机构下调评级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达信亚洲商业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黄家胜指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培养根除商业贿赂的组织文化能够为企业规避和防范FCPA相关风险打造良好的基础。一方面,企业通过规范的制度以及严格的公司管控程序,识别主要的风险领域,确保实施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从而可以尽可能的规避或降低FCPA相关诉讼和潜在的巨额赔偿风险,维护公司的声誉、股价及股东信心。另一方面,万一遭遇FCPA相关调查或起诉,拥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通常可以赢得更多的时间和机遇,向监管机构有效展示企业反贿赂的决心和努力,为企业赢得主动,甚至有可能降低最终的罚金金额。”

  “过去一年里在美国和国际范围内发生的反贿赂和反腐败调查案件的数量之多令人震惊,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对于试图进行全球化运营的中国公司来说,准确评估和管理与FCPA相关的风险,评估公司治理体系针对腐败行为的防控效能,并及时采用高管责任险等保险手段对风险予以转移,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刻不容缓。”魏刚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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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