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论破的杀人动机:白宫不是宫,而是“白屋”(南方周末 20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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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不是宫,而是“白屋”

南方周末    2005-12-08 16:06:23
  富兰克林  □童元方
  
  “白屋”(White House)为什么译成“白宫”?我从小孩时代就有疑问。可是问谁,也不得要领。这样译又是从谁开始的呢?
  我们中国翻译的这个名词,如果再翻回去,应该是White Palace,倒成了一部西洋电影的名字,是片中女主角工作的饭馆了。今年美国独立日前后,我回到住了好多年的波士顿去,难免追究一下美国开国的历史,方知道些白宫的由来。因为白宫当初的房子并不白,而是让英军烧了一次,再由烧过的砖盖的,也许不大好看,再刷成白的,可见局面之小了,反而不如代表民意的国会山庄有气派。
  因为白宫不像个宫,民主国家的建国诸贤,也避免用这个不民主的词汇,所以“白屋”乃成美国总统府之名了。虽然“白屋”的字眼极谦逊,“白屋”的样子也够朴素,叫惯了也可以很顺口。但我们不译为白屋,而译为白宫,也许是大清时代的译者的心理,与美国这国家的性质及所住领袖的作风不同。
  在波士顿时,想起白宫以前的主人。前总统克林顿因在任上的白水案子与风流官司,欠了多少债,只有写自传来偿还。这已使人一惊,后来又听说有读者道:总统的自传未免写得太长了罢!克林顿答:“因为没有时间,只能写长的,写不了短的。”又使人一愕。
  这句看似矛盾的话,套的是另一位白宫主人杰佛逊总统的名著,乍听起来,不是也很具特色吗?但克林顿的自传真的太厚,我没有买,反倒拿起去年买的一本富兰克林传来。书名若译成中文,应是:《第一个美国人,富兰克林的一生及其时代》,畅销了数年的普利策入围名著。这本书一打开,可就放不下了。里面没有白宫的历史,而有当年制宪及产生白宫主人的经过。使我看到这一部宪法产生的无比艰难与美国开国诸贤的动人侧影。我才知道白宫之所以朴素,更重要的是才知道美国总统薪酬的微薄。
  看了这位并没有当过总统,而是以宾州首长身份在制宪会议中当主人为共和国接生的富兰克林的极端聪明与无私奉献,连买到、看到这本书,都觉得是自己的幸运了。
  富兰克林说:人类的两种激情,是对人世有强烈影响的:一是野心,一是贪欲,换句话说,即是对权力之爱与对金钱之爱。如将二者分而观之,是各具强大的力量,刺激人付诸行动。但如将二者合而观之,他们在许多人的心中引起最暴烈的效应。在这样的人眼前,摆上出于“荣誉”的职位,同时也赋以“利益”,这些人必移天动地而得之。
  富兰克林这一段话来自他对当时英国政治的观察。他认为权力与金钱的结合使英国政治陷入自毁,而英国的自毁才使美国有存在的可能。因此,总统开始时可以支付起码的薪酬,但以后就应该停止。“因为总有一帮人会多给统治者。”此处的议题不在乎支持行政长官金钱上的花费,而在以金钱直接介入政治时所付的自由的代价。
  参加费城会议的人中有些以为他的看法是乌托邦的理想,人有劳动即应得报酬。但富兰克林乞求与会各州代表对此新独立的土地能有所不同。他说:
  难道我们没有看到一位最伟大、最重要的人物吗?就是统率大军的将军,工作了八年连一份微薄的薪酬也没有。这一位爱国者我现在不可能再加一句赞美的话来赞美他,以免把他的功绩说小了。
  这一位将军是独立战争的总司令,自然是华盛顿了。
  富兰克林相信将来也会有足够的好人来治理这个新成立的国家,可是布兰兹认为富兰克林说这样的话是误把自己的过去当成了他人的未来。因为大部分参加会议的人都还年轻,既不能与富兰克林已经事业有成才进入政坛相比,也不似华盛顿家庭丰厚可以报效国家八年而不支薪饷。这些年轻的人不见得见了利益就忘了荣誉,可是很少有人可以完全把利益置于不顾。所以富氏这个提案也有人附议,也记录了下来,只能视为对长者尊敬的姿态而已。
  华盛顿于1789年4月发表了著名的总统就职演说。他提到自己在任殖民地总司令的八年中放弃了金钱的酬报,而在总统任内也必谢绝个人的薪给。
  不求酬报,其实是不合理的,也不合乎常情,华盛顿也不是矫情,因为他就职总统时,国家是债台高筑的,是一种非常情况,身为第一任总统,无论对金钱也好,对权力也好,既不耽溺,也不留恋。在百事艰难之际,却仍坚持以法律维持秩序,做到了富兰克林所要求的高标准,在开国的混乱当中,为美国的未来树立了千古不灭的楷模。
  自是形成了美国总统的薪酬与他的工作简直不成比例的传统,而这个传统却是来自富兰克林的主张。这个传统,是华盛顿开其端,而历届总统承其后,可以说精神上没有什么改变,也无以名之,只好称之为荣誉大于薪酬。
  影响所及,不只是总统的薪给与大公司的总裁不能相比,就是一个人想从政,也是经了商、发了财以后再说,至少不会以从政为发财的快捷方式。
  我在哈佛读博士学位时,曾经向美国政府借过一万美金交学费。利息很低且可于毕业后分十年摊还,我毕业时银行立刻送来十年每月还款的账单,厚厚的一大叠,提醒我何时分期还款。这时我忽然见到哈佛法学院校友会通告,法学院毕业生中有志于公职者不必自己还贷款,而由法学院校友会代还。我心想对法学院毕业生,为什么还有公私任职的区别?原来法学院的学生中对公职有抱负的,多半都从地方法院检察官开始,职很小而酬太低,不易还得起所欠的学费。而不任公职的同班同学,去当私人律师,偿还学费,根本不成问题。这个入司法界做公职人员与做私家律师的报酬相差得太远而不能相比的现象,恐怕就是华盛顿以来的传统的影响。这是我在哈佛毕业后一点偶得的见识。
  话说回来,白宫不像宫,而是白屋,简朴得到了家;而总统的可怜的薪酬,也不是薪酬,只可以说是给公仆的小费罢,连微薄也谈不上。
  (作者为香港中文大学翻译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