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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冲刺七天精品阅读(第三辑)(6)

2010-05-04 14:01:23 来源:智康教育 文章作者:匿名 进入论坛   


  林语堂的生活艺术


  竺 晓


  我们这一代的人知道林语堂,大多还是从鲁迅先生的著作里知道他的大名的,那时林语堂似乎还是个反面人物,在《鲁迅全集》中关于“打落水狗”或者是批判“幽默”的注释里,往往才露出他的名字。又因为那个时候我们一致认定:凡是被鲁迅先生骂过的人必定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林语堂就成了许多人心目中的“反动文人”,早期的印象是难以很快磨灭的,只有等待时间长河的冲洗。


  后来,开始陆陆续续地读到林语堂的幽默散文,才知道他也是一位文章大家。譬如在林语堂的《有不为斋文集》一书中,其散淡幽默的文字就很令人喜欢,他是这样写读书的情形的:“或在暮春之夕,与你们的爱人,携手同行,共到野外读离骚经;或在风雪之夜,靠炉围坐,佳茗一壶,淡巴菰一盒,哲学经济诗文,史籍十数本狼籍横陈于沙发之上,然后随意所之,取而读之,这才得了读书的兴味。”


  《生活的艺术》是林语堂旅美专事创作后的第一部书,也是继《吾国与吾民》之后再获成功的又一英文作品。该书于1937年在美国出版,次年便居美国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达52周,且接连再版四十余次,并为十余种文字所翻译。近几年也有不少版本和读者见面。


  林语堂在书中谈了庄子的淡泊,赞了陶渊明的闲适,诵了《归去来辞》,讲了《圣经》的故事,以及中国人如何品茗,如何行酒令,如何观山,如何玩水,如何看云,如何鉴石,如何养花、蓄鸟、赏雪、听雨,吟风、弄月……林语堂将中国人旷怀达观,陶情遣兴的生活方式,和浪漫高雅的东方情调皆诉诸笔下,向西方人娓娓道出了一个可供仿效的“生活最高典型”的模式。


  林语堂的文章很有自己的风格,其散文、随笔半雅半俗,亦庄亦谐,深入浅出,入情入理,可谓是独具一格。林语堂的这种风格同他对文字的见解有关。他认为:“世上有两个文字矿:一个是老矿,一个是新矿。老矿在书中,新矿在普通人的语言中。次等的艺术家都从老矿中去攫取材料,惟有高等的艺术家则会从新矿中攫取材料。”此话说得确实精辟,道出了文字的活力之源泉。


  手捧他的散文,读到得意处不由会心一笑,幽默处会忍俊不禁,深远处则回味无穷。林语堂的散文没有绚词丽语,也没有丝毫的说教成分,仿佛是知心好友间的娓娓闲谈,谈生活谈思想谈艺术谈情趣,在不知不觉中犹如一汪清泉沁入人的心脾,让人心旷神怡。


  有人说林语堂是斗士,有人说林语堂是隐者,有人说林语堂深刻博大,有人说林语堂浅薄平庸。学者王兆胜认为,林语堂的“快乐哲学”紧紧贴近人生本相,爱常识,喜务实,尊个人,重自由,从而给十分重视人的阶级性与时代性的20世纪中国文学注入了更多的灵气与情趣。


  觅渡,觅渡,渡何处?


  梁 衡


  常州城里那座不大的瞿秋白纪念馆我已经去过三次。从第一次看到那个黑旧的房舍,我就想写篇文章。但是六个年头过去了,还是没有写出。瞿秋白实在是一个谜,他太博大深邃,让你看不清摸不透,无从写起但又放不下笔。去年我第三次访秋白故居时正值他牺牲60周年,地方上和北京都在筹备关于他的讨论会。他就义时才36岁,可人们已经纪念了他60年,而且还会永远纪念下去。是因为他当过党的领袖?是因为他的文学成就?是因为他的才气?是,又不全是。他短短的一生就像一幅永远读不完的名画。


  我第一次到纪念馆是1990年。纪念馆本是一间瞿家的旧祠堂,祠堂前原有一条河,河上有一座桥,叫觅渡桥。一听这名字我就心中一惊,觅渡,觅渡,渡在何处?瞿秋白是以职业革命家自诩的,但从这个渡口出发并没有让他走出一条路。“八七会议”他受命于白色恐怖之中,以一副柔弱的书生之肩,挑起了统帅全党的重担,发出武装斗争的吼声。但是他随即被王明,被自己的人一巴掌打倒,永不重用。后来在长征时又借口他有病,不带他北上。而比他年纪大身体弱的徐特立、谢觉哉等都安然到达陕北,活到了建国。他其实不是被国民党杀的,是为“左”倾路线所杀。是自己的人按住了他的脖子,好让敌人的屠刀来砍。而他先是仔细地独白,然后就去从容就义。


  如果秋白是一个如李逵式的人物,大喊一声:“你朝爷爷砍吧,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也许人们早已把他忘掉。他是一个书生啊,一个典型的中国知识分子,你看他的照片,一副多么秀气但又有几分苍白的面容。他一开始就不是舞枪弄刀的人。他在黄埔军校讲课,在上海大学讲课,他的才华熠熠闪光,听课的人挤满礼堂,爬上窗台,甚至连学校的老师也挤进来听。后来成为大作家的丁玲,这时也在台下瞪着一双稚气的大眼睛。瞿秋白的文才曾是怎样折服了一代人。后来成为文化史专家、新中国文化部副部长的郑振铎,当时准备结婚,想求秋白刻一对印,秋白开的润格是50元。郑付不起转而求茅盾。婚礼那天,秋白手提一手绢小包,说来送金50,郑不胜惶恐,打开一看却是两方石印。可想他当时的治印水平。秋白被排挤离开党的领导岗位之后,转而为文,短短几年他的著译竟有500万字。鲁迅与他之间的敬重和友谊,就像马克思与恩格斯一样的完美。秋白夫妇到上海住鲁迅家中,鲁迅和许广平睡地板,而将床铺让给他们。秋白被捕后鲁迅立即组织营救,他就义后鲁迅又亲自为他编文集,装帧和用料在当时都是第一流的。秋白与鲁迅、茅盾、郑振铎这些现代文化史上的高峰,也是齐肩至顶的啊,他应该知道自己身躯内所含的文化价值,应该到书斋里去实现这个价值。但是他没有,他目睹人民沉浮于水火,目睹党濒于灭顶,他振臂一呼,跃向黑暗。只要能为社会的前进照亮一步之路,他就毅然举全身而自燃。他的俄文水平在当时的中国是数一数二了,他曾发宏愿,要将俄国文学名著介绍到中国来,他牺牲后鲁迅感叹说,本来《死魂灵》由秋白来译是最合适的。这使我想起另一件事。和秋白同时代的有一个人叫梁实秋,在抗日高潮中仍大写悠闲文字,被左翼作家批评为“抗战无关论”。他自我辩解说,人在情急时固然可以操起菜刀杀人,但杀人毕竟不是菜刀的使命。他还是一直弄他的“纯文学”,后来确实也成就很高,一人独立译完了《莎士比亚全集》。现在,当我们很大度地承认梁实秋的贡献时,更不该忘记秋白这样的,情急用菜刀去救国救民,甚至连自己的珠玉之身也搭上去的人。如果他不这样做,留把菜刀作后用,留得青山来养柴,在文坛上他也会成为一个、甚至十个梁实秋。但是他没有。


  如果秋白的骨头像他的身体一样的柔弱,他一被捕就招供认罪,那么历史也早就忘了他。革命史上有多少英雄就有多少叛徒。曾是共产党总书记的向忠发、政治局委员的顾顺章,都有一个工人阶级的好出身,但是一被逮捕,就立即招供。此外像陈公博、周佛海、张国焘等高干,还可以举出不少。而秋白偏偏以柔弱之躯演出了一场泰山崩于前而不惊的英雄戏。他刚被捕时敌人并不明他的身份,他自称是一名医生,在狱中读书写字,连监狱长也求他开方看病。其实,他实实在在是一个书生、画家、医生,除了名字是假的,这些身份对他来说一个都不假。这时上海的鲁迅等正在设法营救他。但是一个听过他讲课的叛徒终于认出了他。特务乘其不备突然大喊一声:“瞿秋白!”他却木然无应。敌人无法只好把叛徒拉出当面对质。这时他却淡淡一笑说:“既然你们已认出了我,我就是瞿秋白。过去我写的那份供词就权当小说去读吧。”蒋介石听说抓到了瞿秋白,急电宋希濂去处理此事。宋在黄埔时听过他的课,执学生礼,想以师生之情劝其降,并派军医为之治病。他死意已决,说:“减轻一点痛苦是可以的,要治好病就大可不必了。”当一个人从道理上明白了生死大义之后,他就获得了最大的坚强和最大的从容。这是靠肉体的耐力和感情的倾注所无法达到的,理性的力量就像轨道的延伸一样坚定。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向来是以理行事,所谓士可杀而不可辱。文天祥被捕,跳水、撞墙,惟求一死。鲁迅受到恐吓,出门都不带钥匙,以示不归之志。毛泽东赞扬朱自清宁饿死也不吃美国的救济粉。秋白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已达到自由阶段的知识分子。蒋介石威胁利诱实在不能使之屈服,遂下令枪决。刑前,秋白唱《国际歌》,唱红军歌曲,泰然自行至刑场,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盘腿席地而坐,令敌开枪。从被捕到就义,这里没有一点死的畏惧。


  如果秋白就这样高呼口号为革命献身,人们也许还不会这样长久地怀念他研究他。他偏偏在临死前又抢着写了一篇《多余的话》,这在一般人看来真是多余。我们看他短短的一生斗争何等坚决,他在国共合作中对国民党右派的批驳、在党内对陈独秀右倾路线的批判何等犀利,他主持“八七会议”,决定武装斗争,永远功彪史册,他在监狱中从容斗敌,最后英勇就义,泣天地动鬼神。这是一个多么完整的句号。但是他不肯,他觉得自己实在渺小,实在愧对党的领袖这个称号,于是用解剖刀,将自己的灵魂仔仔细细地剖析了一遍。别人看到的他是一个光明的结论,他在这里却非要说一说这光明之前的暗淡,或者光明后面的阴影。这又是一种惊人的平静。就像敌人要给他治病时,他说:不必了。他将生命看得很淡。现在,为了做人,他又将虚名看得很淡。他认为自己是从绅士家庭,从旧文人走向革命的,他在新与旧的斗争中受着煎熬,在文学爱好与政治责任的抉择中受着煎熬。他说以后旧文人将再不会有了,他要将这个典型,这个痛苦的改造过程如实地录下,献给后人。他说过:“光明和火焰从地心里钻出来的时候,难免要经过好几次的尝试,试探自己的道路,锻炼自己的力量。”他不但解剖了自己的灵魂,在这《多余的话》里还嘱咐死后请解剖他的尸体,因为他是一个得了多年肺病的人。这又是他的伟大,他的无私。我们可以对比一下,世上有多少人都在涂脂抹粉,挖空心思地打扮自己的历史,极力隐恶扬善。特别是一些地位越高的人越爱这样做,别人也帮他这样做,所谓为尊者讳。而他却不肯。作为领袖,人们希望他内外都是彻底的鲜红,而他却固执地说:不,我是一个多重色彩的人。在一般人是把人生投入革命,在他是把革命投入人生,革命是他人生实验的一部分。当我们只看他的事业,看他从容赴死时,他是一座平原上的高山,令人崇敬;当我们再看他对自己的解剖时,他更是一座下临深谷的高峰,风鸣林吼,奇绝险峻,给人更多的思考。他是一个内心既纵横交错,又坦荡如一张白纸的人。


  我在这间旧祠堂里,一年年地来去,一次次地徘徊,我想象着当年门前的小河,河上来往觅渡的小舟。秋白就是从这里出发,到上海办学,去会鲁迅;到广州参与国共合作,去会孙中山;到苏俄去当记者,去参加共产国际会议;到汉口去主持“八七会议”,发起武装斗争;到江西苏区去,主持教育工作。他生命短促,行色匆匆。他出门登舟之时一定想到“野渡无人舟自横”,想到“轻解罗裳,独上兰舟”。那是一种多么悠闲的生活,多么美的诗句,是一个多么宁静的港湾。他在《多余的话》里一再表达他对文学的热爱。他多么想靠上那个码头。但他没有,直到临死的前一刻他还在探究生命的归宿。他一生都在觅渡,可是到最后也没有傍到一个好的码头,这实在是一个悲剧。但正是这悲剧的遗憾,人们才这样以其生命的一倍、两倍、十倍的岁月去纪念他。如果他一开始就不闹什么革命,只要随便拔下身上的一根汗毛,悉心培植,他也会成为著名的作家、翻译家、金石家、书法家或者名医。梁实秋、徐志摩现在不是尚享后人之飨吗?如果他革命之后,又拨转船头,退而治学呢,仍然可以成为一个文坛泰斗。与他同时代的陈望道,本来是和陈独秀一起筹建共产党的,后来退而研究修辞,著《修辞学发凡》,成了中国修辞第一人,人们也记住了他。可是秋白没有这样做。就像一个美女偏不肯去演戏,像一个高个儿男子偏不肯去打篮球。他另有所求,但又求而无获,甚至被人误会。一个人无才也就罢了,或者有一分才干成了一件事也罢了。最可惜的是他有十分才只干成了一件事,甚而一件也没有干成,这才叫后人惋惜。你看岳飞的诗词写得多好,他是有文才的,但世人只记住了他的武功。辛弃疾是有武才的,他年轻时率一万义军反金投宋,但南宋政府不用他,他只能“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后人也只知他的词才。瞿秋白以文人为政,又因政事之败而返观人生。如果他只是慷慨就义再不说什么,也许他早已没入历史的年轮。但是他又说了一些看似多余的话,他觉得探索比到达更可贵。当年项羽兵败,虽前有渡船,却拒不渡河。项羽如果为刘邦所杀,或者他失败后再渡乌江,都不如临江自刎这样留给历史永远的回味。项羽面对生的希望却举起了一把自刎的剑,秋白在将要英名流芳时却举起了一把解剖刀,他们都把行将定格的生命的价值又推上了一层。哲人者,宁肯舍其事而成其心。


  秋白不朽。


  天才徐志摩


  余 杰


  扔了这沉重的皮囊吧,是人没有不想飞的。


  是人没有不想飞的。这皮囊若是太重挪不动,就掷了它。可能的话,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徐志摩


  1933年11月19日午后2时,一架司汀逊式小型运输机展翅北飞,把它的身影投射在深秋斑斓的大地上。忽然,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雾铺天盖地,飞机顿时迷失了航向。经过几分钟艰难的飞行,飞机撞到了泰山北麓的白马山上,“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一团冲天大火,挟裹着浓烟坠落山下……这架飞机上有一位特别的乘客——现代诗坛的夜莺徐志摩。在烈焰中,这位年轻的诗人结束了他35岁的生命,而他的灵魂已飞向天外,逍遥地“云游”去了。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徐志摩是一位从头到脚都充满了浪漫气息的天才诗人。他的一生,如同他热烈崇拜的拜伦、雪莱、济慈一样,彻底地奉献给了远在云端的理想。我感到惊奇的是,在那被鲁迅形容为“处处是非人间的黑暗”的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单纯”信仰的诗人?我始终觉得他不像一个纯粹的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很少像他那样快快乐乐、认认真真地做梦。中国人都是世故的,乡愿的,滑头的。而在徐志摩的眼里,生命如同一注清泉,处处有飞沫,处处有闪光;生命也像一段山路,处处有鲜花,处处有芳草。不幸的是,错乱的时代与困苦的现实一天天浸蚀着他明朗的心房,他渴望像孩子那样哭,像孩子那样笑,但生活却强迫他长大。他的歌声越来越低沉,他的目光越来越黯淡,他的笑容越来越稀疏,他的诗作越来越晦涩。一只秃笔去,一只秃笔回,再无当年剑桥的神采飞扬。生活的牵制、政治的压迫、舆论的指责、友人的背离……团团地包围住了这位坚持浪漫理想的诗人。“你们不能更多地责备我,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好的。”是的,一辈子徐志摩没有绝望过,也没有怨恨过谁。在最悲壮的那一幕到来之前,尽管现实的黑暗一点点地吞噬着他那理想的新月所放射的清辉,他还是在痛苦中竭尽全力挣扎着,写诗作文、教书、办刊物、开书店,甚至实验农村乌托邦计划……作为一个诗人,他注定像蚕一样用生命结成雪白的茧,在茧成的那天羽化飞升而去;作为一个诗人,他也注定像荆棘鸟一样,衔着锐利的荆棘,在只有一弯新月的夜晚,不断为理想而鸣唱,直到满嘴鲜血淋漓,直到生命的终了。


  徐志摩是为了艺术,为了自由,为了美而生活的。“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奋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痛苦,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惟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在答复梁任公的责难时,徐志摩说出了肺腑之言。但是,世间有没有真正的“灵魂之伴侣”呢?张幼仪、林徽音、陆小曼……有不爱而勉强爱的,有爱而不能爱的,有且爱且不爱的。总之,无论怎样求索,他的“爱”一次次被现实碰得粉碎。这是必然的结果。浪漫的爱,有一显著的特点,就是这爱永远处于可望不可及的地步,永远存在于追求的状态中,永远被视为一种圣洁高贵虚无漂渺的东西,一旦接触实际,真个的与这样一个心爱的美貌女子自由结合,幻想立刻破灭。原来的爱变成了恨,原来的自由变成了束缚,于是从头再开始心目中的爱。这样周而复始、两次三番地演下去,以至于死。


  这是一个无法摆脱的悲剧模式,徐志摩深深地陷到了漩涡之中,每一次的挣扎反而加速漩涡的运转。徐志摩本不该来到这么一个世界的,就好像一粒沙落进眼睛里肯定会被流出的眼泪冲走一样,他只能被当作异端。不设防的城市往往招致最猛烈的攻击,这是一种他怎么也参不透的逻辑。进入30年代以后,徐志摩开始感到,尽管诗歌弱小的翅膀在那里扑腾,还是没有力量带整份的累赘往天外飞。“太丑恶了,我们火热的胸膛里有爱不能爱;太下流了,我们有敬仰之心不能敬仰;太黑暗了,我们要希望也无从希望。太阳给天狗吃去,我们只能在天边的黑暗中沉默着,永远的沉默着!这仿佛是经过一次强烈的地震的悲惨,思想、感情、人格,全结震成了无可收拾的碎片,再也不成系统,再也不得连贯,再也没有发现。”当每个聪明的成年人都对皇帝的新衣赞不绝口的时候,那个喊出“什么也没有看见”的孩子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在这一点上,徐志摩很像安徒生——既深味人世的苦楚,又保持不老的童心。然而,长不大的彼得·潘毕竟只是一个遥远的神话,徐志摩则是一棵无法与土地告别的树。追求了一辈子的美,突然发现面前傲然开放的是一朵恶之花。我们无法揣度他当年的心态,而好友梁遇春的回忆录中,印象最深的一幕是徐志摩拿着一枝纸烟向一位朋友借火时说一名话:“Kissing the hire”。人世间的经验好比是一团火,许多人都敬鬼神而远之,隔江观火,拿出冷酷的心境去估量一切,不敢投身到轰轰烈烈的火焰里去,因此这个暗淡的生活,简直没有一点光辉。“只有徐志摩肯亲自吻这团生龙活虎的烈火,火光一照。化腐朽为神奇,遍地开满了春花,难怪他天天惊异着,难怪他的眼睛跟希腊雕像的眼睛相似,希腊人的生活就像他这样吻着人生的火,歌唱人生的传奇。”还是梁遇春看得真切透彻,徐志摩的血液里,真有希腊人天真好奇的因子呢。


  “飞”是徐志摩理想的象征。在诗歌《云游》中,他写道:“脱离了这世界,飘渺的/不知到了哪儿,仿佛有/一朵莲花似的云拥着我/拥着我到极远的地方去/唉,我真不希望再回来/人说解脱,或许那就是罢!”


  于是,他真的不回来了,真的解脱了。这是一个他早已洞悉的宿命。我不得不相信宿命的存在。否则,这个沼泽地一样的世界上,怎么会有徐志摩这样一个不湿鞋袜的人来走一遭呢?


  老舍之舍


  刘美芹


  岚儿在信里说:“去书店找那本《老舍幽默小品集》,人家说书没卖完,都退回出版社了。倒是找到老舍别的散文集,但跟手上那本文字又相差太远。而且,大概看了看,里面有错字,纸张也不好,你如果想要,我就买来寄给你。手上那本想来想去都觉得舍不得送给你,看来我对朋友还不是一点私心也没有啊,呵呵。”


  我知道岚儿是真热心,也知道岚儿是真小气,我当然心有微酸却故作姿态地说:“不用,我会留心,不定哪个出版社睡醒了或实在没有剩饭可炒,就会做功做德地想起老舍来了。”市面上老舍的书确实很难见。浙江文艺出版社曾出版过成套成套的散文集、选集、全编、精编,封面朴素大方几乎不加修饰,买几本放在书架上也很漂亮。他们把二十世纪的重要作家包括台湾香港的都快打捞完了,可就是不见老舍上岸,不知什么缘故。


  其实我看过的老舍的书不多,一本《四世同堂》而已,还是相当年轻的时候看的。手头倒有一本他的小说集,封面是不知从哪个电影里偷来的剧照,不负责任得很,里面尽是错字。再看封底有出版社却没有出版社地址,一下子意识到遇上了盗版,气得把书扔出好远。


  但,昨天一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大智若愚》,封面是简笔国画没叶树,枝枝桠桠直愣愣的,透出一股子清静幽远。不用说,当然是先买为快,再睹更快。


  忽然琢磨出来,一直觉得老舍亲切,原来跟他的名字很有关联。笔名里不喜欢“冰心”,太正气;不喜欢“茅盾”,太冷气。老舍就不同。“舍”是最早的象形字,意思是屋,“人”是斜溜下来的屋顶、屋檐,“干”是窗,“口”是门,整个的“舍”是很温暖的家,舍里再有一盏燃着的灯,一盆正旺的炭,纳鞋底儿的妻,绕床的儿,不信你不醉不痴。


  “舍”字已是迷人,何况前面又加一个“老”字:老舍,舍而老,宅而古。凡“老”总是让我尊敬,让我迷恋:老照片,老电影,老歌曲,老人家,老家,老乡,老友……从前我们老家盖房子都是一溜三间红砖红瓦房,侧过来看,不是个“舍”字又是什么?老舍啊,红彤彤、暖洋洋的老家。


  老舍不只是名字让人觉得近乎。我们赞一个人,往往喜欢说“他是个性情中人”。这么说的时候通常是心里愿意和他做朋友的。会哭,会笑,会恼,会好,有嗜好,有脾气,不完美,才会觉得原来他跟我这么相像,不知不觉,戒备心一点也没了。“他是个性情中人。”这么说话的时候心里都在想疼他了。


  读老舍实在读得很愉快,恐怕就在于他的性情中人的做派,那么亲切,那么温暖。《大智若愚》中还有几幅老舍的黑白照,从青年到老年,完全是我心目中的样子。特别是第一张,看来看去,那眼神干净明亮得很眼熟,思忖来思忖去,对,像黎明,或者说黎明眼神像老舍,不止眼睛漂亮,那相貌也是很清俊周正的,呵,老舍原来也帅哥过。


  扯了这么多,忽然想起中学时背过的: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也许他叫老舍完全是根据“舍予”而起,就像我们管张三叫老张李四叫老李王五叫老王赵六叫老赵,舍予就叫老舍了,也许他原来的意思是“舍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这样倒也与他“人民艺术家”的光荣称号相符。


  但我不管,我就当他是一座可爱温暖的老房子,可以烤火,可以安眠,一时兴起,四处寻寻,他老人家还有宝物留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