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吹茂之 漫画:蚌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21:07:54
蚌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办法、规定;组织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编办人事、财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宣传、干部培训、保卫、信访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

    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党政各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以及对确需设立的临时机构提出意见;负责全市公务员考试计划编制及市(区)机关编制使用前置审核工作;承办市级党政各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的具体工作,协调市直部门与各县(区)的事权划分;指导和协调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及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系驻蚌行政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审核县(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县(区)、乡镇行政编制;审核县(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设置;指导县(区)党政机构改革和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各类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和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和冠以蚌埠市名称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负责市(区)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前置审核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系驻蚌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

    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承担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协调和核查工作;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其他有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和信息平台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行政机构,副县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履行《行政许可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赋予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职责;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评估、年检和登记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汇总和网上登记工作;管理本级登记管辖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