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赢家网站:最让人无法容忍的语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8:24:26

最让人无法容忍的语病

盛大林




      前几天,我在“新闻联播”中看到国家统计局办公大楼的门口挂的牌子上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时感到别扭。
      别扭在什么地方呢?因为中间多了“国家”二字。规范的名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可以简称为“国家统计局”,但不应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并列在一起,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包含了“国家”的意思——把二者并列在一起,犯了“语义重复”的错误。
      犯这种错误的仅仅是国家统计局吗?我百度发现:在国务院所属部门中,凡是叫“局”和“委”的,都在名称的中间加了“国家”二字,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而凡是叫“部”和“署”的,则都没有加“国家”二字,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为什么有这种区别呢?原因很明显:叫“局”和“委”的部门,都是从上到下都叫“局”和“委”,比如国家级的邮政主管部门叫“邮政局”,省市县级的邮政主管部门也叫“邮政局”;而叫“部”和“署”的,则只有国务院的职能部门这么叫,比如中央级教育主管部门叫“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主管部门叫“教育厅”或“教育局”——国务院直属的“局”和“委”在名称中间加上“国家”二字,无非是想区别于下级部门——我是“国家局”,你们只是“省局”、“市局”、“县局”,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加“国家”这二字,难道就没区别了吗?前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已经区别于下级部门了吗?
      上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就告诉我们:一句话或一个词中,如果哪个字去掉了丝毫不影响语句的意思,那么这个字就是多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的“国家”二字就是“多余”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的内涵完全一样。
      在搜索的结果中,我欣慰地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中间并没有加“国家”二字”。要么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要么简称为“国家主席”——尽管地方上还有很多“主席”,比如各级政协主席、妇联主席等,但也不应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的说法!
      国务院所属的职能部门,都是非常庄严神圣的,而这么权威的部门竟然连名称都不符合国家的语言文字规范,这是让人无法容忍的。
      近年来,上海的《咬文嚼字》杂志每年都要公布十个最常见的语法错误,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发现“国家”这两个字。前不久,教育部所属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就44个汉字的整形征求意见,虽然被大多数网友讽为“无事生非”,但至少说明他们还是关心语言文字的规范的,那么国家语委的专家们为什么都对随处可见的多余的“国家”二字熟视无睹呢?难道他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等名称都很规范吗?
      正当我大惑不解的时候,搜索结果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映入了我的眼帘。可以断定,这部法律是由国家语委起草的。但我吃惊地发现,这部专门规范语言文字的法律的名称中间竟然也有“国家”二字!
      我真不知说什么才好了。呜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