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22元是空运吗:《經傳釋詞》作者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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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傳釋詞》作者疑義

陳鴻森

[提 要]清代言音聲訓詁之學者,向以"戴,段,二王"並稱。今核《讀書雜誌》有關語詞虛字各條,與《釋詞》所引文證多合。 《釋詞》一書大體出王念孫所為,其 跡歷歷可辨。蓋《釋詞》之為書,其綜貫群籍,會通積累之功,固非嘉慶初年王引 之汲汲科舉之餘力所能任;抑其思理縝密,亦非王引之官事餘暇所能為功。故其書 雖嘉慶三年春已具稿,然必待王念孫嘉慶十五年罷官後,專意著述,迄二十三年始 告寫定成書。 

 [關鍵字] 《經傳釋詞》 ;王念孫;王引之

 

一,問題之提出

清代言音聲訓詁之學者,向以"戴,段,二王"並稱。王念孫《讀書雜誌》《廣雅疏證》,王引之《經義述聞》《經傳釋詞》四書,為王氏父子平生心力,學詣之所萃,其援據之博,考證之精,汲古功深,世罕其匹。故高郵王氏一家之學,兩百年來學者盛稱之,迄今未已。 二王考訂群經古義及歷來傳本沿訛之說,薈為《經義述聞》一書。其書不為墨守之言,辨疑解 紛,所到冰釋;旁推曲證,新義迭見。蓋清人經說之創獲,莫有逾乎此者,王紹蘭稱其書,"以眾 經詁一經,而經之本義以立;以一經貫眾經,而經之通義以明"。陳壽祺亦盛推其書:"奧眇之蘊, 深湛之思,紹許,鄭而正賈,孔。……近日通儒著述,惟讓堂老人(程瑤田)與閣下喬梓為無瑕可 指,由其審訂精確,佐證明通,先於本書前後洽熟,然後旁取它書,一文一字,靡不鉤稽詳核,合 於古而即於心,此諸家所莫及也" 。當時漢學名家於是書悉無間言;即如方東樹攻伐乾嘉漢學若寇 讎,獨稱"近人說經,無過高郵王氏 《經義述聞》 ,實足令鄭,朱俛首,自漢唐以來,未有其比也" , 誠以其書初不囿於漢學藩籬故也。 據王引之《經義述聞 自序》所言, 《述聞》一書乃王氏疏記平日接聞於其父諸勝義,並附以個 人肄經所得,條錄成書 。其書為王引之所著,向無疑辭。1930 年代,劉盼遂先生乃疑《述聞》一 書實其父王念孫所著,王引之但「略入己說」而名為己作。劉氏《高郵王氏父子年譜》附〈著述考〉 , 其《經義述聞》條下云:

④ ③ ② ①

① ② ③ ④

羅振玉輯: 《昭代經師手簡》二編,王紹蘭《與王引之書二》 ,上虞羅氏景印本 1918 年版,第 14 頁。 同上,陳壽祺《與王引之書一》 ,第 32 頁。 《漢學商兌》卷中之下, 《槐廬叢書》本,第 33 頁。 王引之《經義述聞 自序》言: "引之過庭之日,謹錄所聞於大人者,以為圭臬,日積月累,遂成卷帙。既又由大 人之說觸類推之,而見古人之詁訓,有後人所未能發明者,亦有必當補正者;其字之假借,有必當改讀者。不揆 愚陋,輒取一隅之見,附於卷中,命曰《經義述聞》 ,以志義方之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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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安師云: "在津沽曾見石渠先生手稿一篇,訂正《日知錄》之誤,原稿為'念孫案' , 塗改為'家大人曰' 。"盼遂案:據此事,知《經義述聞》中之凡有"家大人曰"者,皆石 渠劄記原稿,非經伯申融會疏記者也。石渠有《與宋小城書》云:"念孫於公餘之暇,惟耽 小學, 《經義述聞》而外,擬作《讀書雜記》一書。"此《經義述聞》為石渠所著,伯申則 略入己說而名為己作之切證也。文王愛子,有與鈴之夢,石渠或亦然矣①。 惟劉氏但據王念孫《與宋小城書》等二事,遽斷《述聞》為其父所著,理據不免過於薄弱,故其說 並未為學界所認同。張文彬曾撰《 〈經義述聞〉作者之商榷——兼駁劉盼遂"〈述聞〉系王引之竊名"

之說》一文 ,以辨其誣。

惟餘近考其事, 《述聞》中稱"引之謹案"各條,是否悉出王引之之手,誠不能無疑。按羅振玉 所輯《昭代經師手簡》二編,收有阮元《與王引之書》九通,其中第二,第七兩信,為王念孫道光 十二年卒後,翌年阮元與王引之討論刊刻王氏《古韻廿一部》之事。然阮,王二氏並不知王念孫

 

考論古韻,嘗纂有《毛詩群經楚辭古韻譜》等各種,晚年複纂《合韻譜》諸稿 ,故阮元輯刻是書, 但據《述聞》卷三十一載王氏所分古韻廿一部目,併合《廣韻》二百六韻為之。按王氏考論古韻諸 書,生前並未付梓,其《韻譜》諸稿主廿一部之說,於段玉裁所分十七部之外,另立至,祭,盍, 緝四部。同時江有誥亦有廿一部之論,惟二家所分略異。道光元年,王念孫與江氏討論古韻,江有 誥力主東,冬當從孔廣森之說析為二部。二人往復論辨,王氏潛思冥索,終而服義雅納,改廿一部 舊說為廿二部,更以垂暮餘年,偏枯之身,鉤稽群籍,排比四聲,依二十二部別纂《合韻譜》二十 五冊。乃王引之於其父道光元年以後改分廿二部,並纂有《合韻譜》諸稿等,竟一無所悉,殊可怪 異。蓋其時王氏歷任樞府要職,官務煩冗,父子研經論學之事,殆未易得,致於其父晚年著述,迄 莫之知,此顯示王引之於乃父晚年治學情況頗為隔閡 堂,凡有著作,互相考核」之印象 ,大相徑庭。 按《經義述聞》書凡三刻,卷帙各別。初刻本刊於嘉慶二年,不分卷,共四冊;二刻本嘉慶二 十二年刊於江西南昌,計十五卷;三刻三十二卷本,即今通行之本,其原刊本道光七年冬刊於京師,

① ② ③

。此與吾人過去所習聞:王氏父子「師友一

劉盼遂: 《高郵王氏父子年譜》 ,北平來薰閣書店 1936 年版,第 40 頁。 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報》1980 年第 9 期。 按阮元《與王引之書二》云:《古韻廿一部》刻字之事,若元在粵,十日即成,而至今杳然。"又第七書言:"頃 " 接粵中曾釗書,知《廿一部古韻》已上板"云云,二信所言刊刻《古韻廿一部》之事, 《雷塘庵主弟子記》未載。 二信撰寫年代及其事實始末,詳拙作《阮元與王引之書九通考釋》 ,北京大學《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2005 年第 8 輯。 按王念孫所纂《韻譜》之屬凡六種,為《周秦諸子韻譜》一冊, 《西漢楚辭中韻譜》二冊, 《西漢文選中韻譜》三 冊, 《淮南子韻譜》一冊, 《易林韻譜》九冊, 《史記漢書韻譜》二冊,都十八冊;另有《毛詩群經楚辭古韻譜》 , 羅振玉已刊入《高郵王氏遺書》 。又《合韻譜》之屬九種,凡《毛詩群經楚辭合韻譜》三冊, 《周秦諸子合韻譜》 三冊, 《周書穆傳國策合韻譜》一冊, 《西漢合韻譜》三冊, 《西漢楚辭中合韻譜》一冊, 《西漢文選中合韻譜》二 冊, 《素問新語易林合韻譜》四冊, 《易林合韻譜》五冊, 《史記漢書合韻譜》三冊,都二十五冊。其稿現藏北京大 學圖書館,詳陸宗達《王石臞先生韻譜合韻譜遺稿跋》《王石臞先生韻譜合韻譜遺稿後記》兩文,收入《陸宗達 , 語言學論文集》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44 頁。 以上所述,詳拙稿《阮元刊刻古韻廿一部相關故實辨正——兼論〈經義述聞〉作者疑案》一文, 《中研院歷史語言 研究所集刊》2005 年 76 本第 3 分。 見胡培翬: 《經傳釋詞書後》《研六室文鈔》卷七, , 《續修四庫全書》影印道光十七年涇川書院刻本,第 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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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全書告成。 《述聞》由二刻增訂三刻,正王念孫改分廿二部以後之事,如前所述,其時王引之 迭曆樞要,居官鮮暇, 《述聞》三刻本乃遽而增多十數卷,千一百餘條,且所增益之條大多標名"引 之謹案" 。今考王氏父子事曆,知其時王念孫休致在家,專意於學,日以著述為事, 《讀書雜誌》 各種方陸續寫定付梓;而王引之則適值宦途之顛,由禮部侍郎遷轉各部,官至禮部尚書,位極人臣, 自不遑更有餘暇長期從事文字校勘,經義辨正等煩瑣之考訂工作。今由王念孫與諸友往來書劄,可 知《述聞》三刻本較二刻所增諸條,雖標王引之之名,其實多出王念孫之手,特王氏託名歸美其子 耳 。1930 年代,傅斯年先生曾購得王念孫《呂氏春秋雜誌》稿本,以校《讀書雜誌》 ,今本《雜誌》 王引之案語十條,其中七條稿本則為王念孫所校。此實物證據顯示,王念孫頗以己說託名王引之。 今驗《述聞》初刻本,已可考見其跡 。 王念孫考訂群籍之說,託名王引之,不獨《述聞》為然。如王引之《字典考證》十二卷,王壽 同等《伯申府君行狀》云: 〔道光七年〕七月,充武英殿正總裁。……召對時奏曰:聖祖仁皇帝欽定《字典》一書,搜 羅繁富,為字學之淵藪。惟卷帙浩繁,當年成書較速,纂輯諸臣迫於期限,於援據間有未及 詳校者,應考據更正。上然之。府君遵旨,細檢原書,手自校訂,凡更正二千五百八十一條, 輯《考證》十二卷,分條注明,各附案語,恭繕進呈欽定。是時同事諸公皆推重府君學問, 謂有府君校訂,可以無俟他人,故更正之條,出自府君手者十居八九 ④。 《字典》校勘考訂工作,曆四年而蕆事

⑤ ③ ② ①

。按道光七年五月,王引之擢工部尚書,是王氏奉命校勘

《字典》 ,正渠官工部尚書之時。據《行狀》言: 任冬官數年,鉤稽必嚴,察核必至。素精算術,在署治事,嘗取奏銷冊親行覆核,所用帑無 慮數十百萬,府君執管以計。……時值淮,黃不治,航海轉漕,關,孟二灘方興挑浚,淮鹺 積累,常課不供。……府君博延眾議,考古籌今,夙夜拳拳,無時或釋 ⑥。 觀此,可以想見渠任工部尚書時冗碌之情狀;明年八月,兼署戶部尚書。然則王引之〈進呈重刊字 典摺〉所言:"細檢原書,凡字句訛誤之處,皆照原文逐一校訂"云云,其所更正二千五,六百條, 悉出王引之"手自校訂",其誰信之!考王引之《石臞府君行狀》云:

② ③ ④

⑤ ⑥

按《述聞》二刻本較初刻僅增多二百餘條;三刻本較二刻則增多《周易》57 條, 《尚書》39 條, 《毛詩》49 條,周 《 官》58 條, 《儀禮》51 條, 《大戴記》185 條, 《禮記》115 條, 《左傳》117 條, 《國語》108 條, 《公羊傳》43 條, 《谷梁傳》49 條, 《爾雅》218 條, 《通說》43 條。今核所增各條,除《大戴記》一經外,稱王念孫之說者計 283 條,王引之之說則多達 652 條。而《大戴記》一經則大異乎是,王念孫之說多達 164 條,王引之則僅 18 條(另引 陳昌齊說 3 條) ,其所以然者,蓋王念孫所校《大戴記》 ,久已流播友朋間,為並世學者所推重,自不便更以其說 假名王引之撰也。 參拙稿《阮元刊刻古韻廿一部相關故實辨正》一文。 說詳下文第三節。 《高郵王氏六葉傳狀碑誌集》卷五, 《高郵王氏遺書》本,1925 年版,第 13 頁。按王引之《進呈重刊字典摺》云: "細檢原書,凡字句譌誤之處,皆照原文逐一校訂,共更正二千五百八十八條。"(羅振玉輯: 《王文簡公文集》 卷二, 《高郵王氏遺書》本,第 19 頁)與《行狀》所述條數略異。 見王引之《進呈重刊字典摺》《王文簡公文集》卷二,第 19 頁。 , 《王氏六葉傳狀碑誌集》卷五,第 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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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引之充武英殿總裁,奉旨重刊《康熙字典》 。……府君曰:欽定《字典》為信今傳後, 萬世不刊之書,亟宜詳校更正,以成善本。乃先校數冊,以為法式,命不孝引之仿而行之。① 餘意《字典考證》當亦出王念孫所為,度其時王引之所居官,彼固不暇"細檢原書,手自校訂"也。 此言乃父先校數冊者,蓋其事雖奉旨校訂,人子未敢悉沒其實耳。 另如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二卷,今列《述聞》卷廿二,廿三,其書原自單行,題《周秦名 字解故》 。考《昭代經師手簡》二編所收孫星衍《與王引之書》 ,有云:"尊甫《廣雅注》及《古姓 名考》均祈惠一冊,望之至切" 。所言《古姓名考》 ,應即《周秦名字解詁》稿本別稱。據孫氏此 劄,知其時友朋間固以此書為王念孫所著。 如上所述,王引之著作頗多出於王念孫所為,特王氏託名歸美其子耳。錢熙祚《經傳釋詞跋》 謂:"《釋詞》與《述聞》相輔而行" ,其說誠然。惟《述聞》既多出乎王念孫手筆,本文擬就《經 傳釋詞》一書是否果為王引之所撰,提出檢討,以就教於並世之治清代學術者。

③ ②

二,王引之著《經傳釋詞》說質疑

胡培翬《經傳釋詞書後》嘗論: 〔 《爾雅》 〕所釋,俱系字之實義,而如粵,於,爰,曰之釋語詞者,不多見焉。當時口語相 傳,詞氣之間,助語之字,同讀異用,異讀同用,人所共曉,無庸縷述。殆至後世,古音漸 失,則有蔽於習聞,拘於實義而不得其解者矣。吾師王伯申先生,恐人之昧於此,而經義動 多扞格也,於是撰《經傳釋詞》一書,專取語詞虛字釋之。……是書條分縷析,於虛字之一 字或數用,或十數用者,罔不備列,綜括靡遺。……辟前古未有之塗徑,薈萃眾解,津逮後 人,足補《爾雅》之闕。學者誠能即是書熟複而詳考之,則於經義必無扞格,而讀史,讀子, 讀古書,無不迎刃以解矣,其功不與《爾雅》並傳也哉 ④。 胡氏將《釋詞》與《爾雅》相提並論,推崇可謂至矣。誠以歷來說經之家,多就實義解之;而語助 之例,率略而不究,甚或誤為實義曲為之說,致文意枘鑿。此書專就虛詞解之,搜討周秦,西漢古 籍語助之詞,共一百六十字,按字而類聚其虛詞不同用例,區以別之。其考釋虛詞之法,據錢熙祚 分析,凡有六例,或舉同文以互證,或舉兩文以比例,或因互文而知其同訓,或即別本以見例,或 因古注以互推,或采後人所引以相證 人之稱頌不置也。 關於《釋詞》成書年代,按王引之《自序》云:

① ② ③ ④ ⑤

。王氏兼綜博采,類聚群分,發覆闡微,勝義紛呈,宜乎後

同上卷四,第 12 頁。 《昭代經師手簡》二編,孫星衍《與王引之書四》 ,第 7 頁。 《經傳釋詞》卷末,道光間錢熙祚《守山閣叢書》校刊本。 胡培翬: 《研六室文鈔》卷七,第 8-9 頁。 錢熙祚: 《經傳釋詞跋》 。按今人舒懷則歸納《釋詞》考釋虛詞之法凡三,一為即音求義(音同,音近,一聲之轉) ; 二則王氏所謂比例法,即根據互文,對文,複語,同文(異文)等推求之;三則依上下文(語境)作解。說見氏 著《高郵王氏父子學術初探》 ,武昌: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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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之自庚戌歲(乾隆五十五年)入都,侍大人質問經義,始取《尚書》廿八篇紬繹之,而見 其詞之發句,助句者,昔人以實義釋之,往往詰 為病;竊嘗私為之說,而未敢定也。及聞 大人論《毛詩》"終風且暴", 《禮記》"此若義也"諸條,發明意恉,渙若冰釋,益複得 所遵循,奉為稽式,乃遂引而伸之,以盡其義類。自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之書,凡助語 之文,徧為搜討,分字編次,以為《經傳釋詞》十卷,凡百六十字。前人所未及者補之,誤 解者正之,其易曉者則略而不論 ①。 此序末署"嘉慶三年二月一日" ,據是,則《釋詞》十卷嘉慶三年春已撰有成稿,王引之時年三十三 歲。考《昭代經師手簡》二編,收有嘉慶三年三月望日焦循《與王引之書》 ,云: 阮閣學嘗為循述石臞先生解"終風且暴"為"既風且暴" ,與"終窶且貧"之文法相為融貫。 說經若此,頓使數千年淤塞,一旦決為通渠。後又讀尊作《釋辭》 ,四通九達,迥非貌為古 學者可比 ②。 觀此,則嘉慶三年春王引之《釋詞》已撰有成稿,焦循既親見之,則其書撰於嘉慶三年二月以前, 宜無疑義矣。 惟考王氏行實,此書是否果為王引之所著,餘不能無疑。按王引之乾隆五十五年入都,從盧蔭 溥習科舉時文, 《伯申府君行狀》云: 府君沈潛古訓,而不廢舉業。自庚戌入都後,從德州相國盧南石先生游。時以文呈先大父(按

指王念孫) ;大父有所指示,則退而易之,至雞鳴不輟,促之歸寢,仍必續成之而後就枕 ③。

王引之乾隆六十年舉順天鄉試;五十七年壬子科秋闈,渠是否與試, 《行狀》雖無明文,意其當曾與 試被落。嘉慶元年會試,不第;四年,禮部中式,廷對,以一甲三名進士及第,授翰林院編修

然則嘉慶三年春《經傳釋詞》成書之時,王引之方孜孜從事舉業之不暇,豈複旁鶩,分力徧考周秦, 西漢群經子史語助之文,以著作為事 此其可疑者一也。 複據王念孫《廣雅疏證序》云: "最後一卷,子引之嘗習其義,亦即存其說。" 即《疏證》卷 十上釋草,釋木,卷十下釋蟲,釋魚,釋鳥,釋獸等六篇為王引之所撰,故《疏證》此二卷卷首並 署"引之述"。按王念孫《疏證序》撰於嘉慶元年正月,其書即於是年刻之。然則《疏證》卷十上, 下兩卷果出王引之所撰,其為此必在嘉慶元年正月以前。今將王引之此數年事曆排次如下: 乾隆六十年 30 歲

秋,應順天鄉試,中式。 是年,撰《廣雅疏證》卷十上,下兩卷稿成。 嘉慶元年 31 歲

① ② ③ ④ ⑤

王引之: 《經傳釋詞》卷首。 《昭代經師手簡》二編,第 18 頁。 王壽同等: 《伯申府君行狀》《高郵王氏六葉傳狀碑誌集》卷五,第 2 頁。 , 同上,卷五,第 2-3 頁。 《廣雅疏證》卷首,嘉慶元年原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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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會試,不售。 《廣雅疏證》付刻。 是年考訂群經疑義及歷來傳本沿譌,為《經義述聞》一書。 嘉慶二年 32 歲

三月, 《述聞》初刻本付梓,自為之序。 是年複就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群籍,凡語助之文,徧為搜討,分字類編,為《經傳釋 詞》一書。 嘉慶三年 33 歲

二月一日, 《經傳釋詞》十卷稿成,所論語詞虛字凡百六十字,自為之序。 嘉慶四年 34 歲

三月,會試,一甲三名及第。 按此,則王引之孜孜從事科舉之餘,三數年間先後撰成《廣雅疏證》釋草木蟲魚鳥獸六篇;複成《經 義述聞》初刻本四冊, 《經傳釋詞》十卷,其成書殊易易。姑不論《廣雅疏證》卷十上,下兩卷,專 釋動植名物,為專家絕詣,初非舉子所易明習通貫 ,即以《經傳釋詞》而論,以其從事舉業餘暇, 短暫年月,欲徧考周秦,西漢群經子史所見語助之詞,窮探前人未窺之秘,王氏即天賦異稟,恐亦 勢所難能。此其事可疑者二也。 另考阮元《經傳釋詞序》 ,有言: 高郵王氏喬梓,貫通經訓,兼及詞氣。昔聆其終風諸說,每為解頤,乃勸伯申勒成一書。今 二十年,伯申侍郎始刻成《釋詞》十卷,元讀之,恨不能起毛,孔,鄭諸儒而共證此快論也。 元昔教浙士解經,曾謂《爾雅》"坎,律,銓也"為"欥,聿,詮也"字之訛,辛楣先生韙 之。又謂《詩》鮮民之生, 《書》惠鮮鰥寡,鮮皆斯之假借字。

② ①

……

阮氏此序末署"嘉慶二十四年小寒日"《序》中所言"勸伯申勒成一書"云云,見《昭代經師手簡》 , 二編阮元《與王引之書四》 : 承示經訓數十條,皆細閱過,條條精確不磨,銳見卓識,不勝讚歎。必如此,乃真能讀經也。 所詮釋虛字十余條,尤為精美,得未曾有。元嘗謂今人實事求是固多,而于虛文等處,轉未 能細意體認。昔嘗有意作《詞氣釋例》一書,凡經典中用詞氣體例,逐一解釋本訓;又以經 典中向來注,疏之誤會者附於下,如之,乎,也,者一概全載,首以《說文》《爾雅》 , ,以 及子史中可證者亦旁通之(如焉字,即將焉始乘舟等注於下;而,如相通,亦將各處而,如 互誤者附於下) 。呂氏《東萊博議》卷末曾有解釋虛字文意一卷,惜乎太淺陋。今用此例為 之,以為讀經者之助,亦甚妙也。元此刻心亂如蓬,不能執筆,即為之,亦不及弟之精博。

按王引之乾隆六十年秋方鄉試中舉,此二卷實亦王念孫託名,拙作《阮元刊刻古韻廿一部相關故實辨正》一文, 嘗考其事原委。 阮元: 《經傳釋詞序》《經傳釋詞》卷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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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鄙意,何不將"逢,大也"諸條刪去,別入他稿,專將詞氣注成一帙乎 ① 此信未具年月,信中無實事可考。據阮序"今二十年"之語繹之,似此信撰於嘉慶四年前後。惟據 信中言:"據鄙意,何不將'逢,大也'諸條刪去,別入他稿,專將詞氣注成一帙乎 "所云"逢, 大也"之說,見《尚書述聞》"子孫其逢"條 。 《述聞》初刻本刊於嘉慶二年春,疑其書付梓前, 王引之曾以稿本數十條就正,阮元因勸之將釋詞氣各條抽出,別成一書,則此信似撰於嘉慶二年 《述 聞》付刻之前,其時王氏尚未有《釋詞》之書,灼然無疑 條云: 虞,夏,商古籍,詞氣簡少,至周始有也,矣等字。然也字始見於《毛詩》"其後也悔", 猶為轉聲;及中葉,始為句末收聲。故凡詞氣中有發聲,有轉聲,有收聲,經傳子史,體例 非一,且有誤讀實字為虛字,虛字為實字者。 《說文》中如粵,乎,爰,乃等為本字,也, 焉,雖,然等為借字,當博采經傳而疏證之。故元欲仿《東萊博議》卷末之例,作《釋詞》 一書,惜未暇成也 ④。 阮氏此言欲"作《釋詞》一書" ,即《與王引之書》所云"昔嘗有意作《詞氣釋例》一書" ,二者正 合。按阮元《定香亭筆談》撰於嘉慶三,四年間,嘉慶五年重訂付梓 。阮元與王氏父子交甚密 , 王引之複為阮氏嘉慶四年己未科會試主考所得士,嘉慶三年春《經傳釋詞》十卷既已成書,阮元不 應於此全無所知。然則《筆談》阮氏但言欲"作《釋詞》一書,惜未暇成也",不言王引之《釋詞》 已結撰成書;且繹上引阮元《經傳釋詞序》 ,似嘉慶末《釋詞》付刻,阮氏始見其書。然則焦循居揚 州,王氏既遠寄其稿相示;而阮元同居京師,二人論學甚相投契,王引之反深諱其書,何也 此其 可疑者三也。 如前引阮元《經傳釋詞序》《與王引之書》所言,阮氏曾勸王引之將釋詞氣者別成一書。然據 , 王氏《自序》云:"引之自庚戌歲入都,侍大人質問經義,始取《尚書》廿八篇紬繹之,而見其詞

⑤ ⑥ ③ ②

。複考阮元《定香亭筆談》卷四,其一

① ②

④ ⑤

《昭代經師手簡》二編,第 25 頁。 見《經義述聞》初刻本,冊一, 《尚書》第 26 條;今本《述聞》卷三文字同。按此條為王念孫引述李惇之說,見 李氏《群經識小》《經解》卷七二○,第 13 頁。 , 按《尚書 微子篇》"今爾無指告予顛隮若之何其。"《述聞》初刻本冊一"今爾無指告"條,王引之云:"案當 : 讀'今爾無指告'為一句,'予顛隮'為一句,無,語辭,猶無念爾祖之無。 (本注:毛傳曰:無念,念也。古多 以無為語辭,詳見《釋辭》 。)無指告者,指告也;指告者,致告也。"據此一條,似《述聞》初刻時,王氏已別 撰《釋辭》一書。果爾,則阮元"何不將逢,大也諸條刪去,別入他稿,專將詞氣注成一帙"之說為贅言矣。 《述 聞》初刻本不分卷,每條自為起訖,亦不標葉數,蓋隨就所得刻之增入也,故初刻各本條數,不必畫一。 《述聞》 初刻本互見《釋詞》之說,餘所見僅此一例,此條疑嘉慶二年春《述聞》付刻後,異日所增入也。 阮元: 《定香亭筆談》卷四, 《文選樓叢書》本,第 26 頁。 按嘉慶五年長至日,阮元《定香亭筆談敘》曰: "余督學浙江時,隨筆疏記近事,名曰《定香亭筆談》 ,殘篇破紙, 未經校定。戊午(嘉慶三年)冬日,任滿還京。錢唐陳生云伯偕余入都,手寫一帙,置行篋中。己未(四年)冬, 云伯從余撫浙旋南,孝豐施孝廉應心複轉寫去,付之梓人。其中漏略尚多,爰出舊稿,屬吳澹川,陳曼生,錢金 粟,陳云伯諸君,重訂正之"云云(本書卷首) ,則其書初刻於嘉慶四年冬;翌年冬,複重訂付梓。 阮元《經義述聞序》云: "昔余初入京師,嘗問字於懷祖先生,先生頗有所授。既而伯申及余門,餘平日說經之意, 與王氏喬梓投合無間。"按張鑒等《雷塘庵主弟子記》卷一,乾隆五十一年條云:"十一月十九日,抵京師。寓 前門內西城根,因得見余姚邵二云,高郵王懷祖,興化任子田三先生。"王引之是年旋裡,二人未必相見。王氏 複於乾隆五十五年入京,時阮元為翰林院庶起士;四月,散館,以一等第一名,授職編修。阮,王二人結識,疑 在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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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發句,助句者,昔人以實義釋之,往往詰

為病;竊嘗私為之說,而未敢定也。及聞大人論《毛

詩》 ,……益複得所遵循,奉為稽式,乃遂引而伸之,以盡其義類。"則渠立意創為此書乃自發之, 與阮元無涉。 今通檢嘉慶二年《述聞》初刻本,凡 365 條 ①,其涉及語詞虛字,稱王念孫說者,有《尚書 益 稷》 "萬邦作乂" , 《多士》 "予惟率 矜爾" , 《詩 邶風 "終風且暴" 雅 終風》 , 《小 旻 "匪直也人" 小 》 ,

《大雅 云漢》 "則不我聞"《禮記 , 曾子問》以此若義也"《左傳》襄公十四年"多遺秦禽"《 " , ,公 羊》昭公二十五年"君無多辱焉" ,卷末"為""無慮" , 」等 10 條。其稱王引之名者,有《易 詞 》 系 "噫亦", 《尚書 微子》"今爾無指告", 《召誥》"越若來三月", 《詩 鄘風 定之方中》"作于 楚宮", 《鄘風 載馳》 穉且狂", "眾 《衛風 芄蘭》 "能不我知", 《唐風 綢繆》 "子兮子兮", 《商 頌》"有秩斯祜"8 條。合計之,共 18 條,阮元《與王引之書》言"所詮釋虛字十余條,尤為精美, 得未曾有",二者正合。然由《述聞》簡末王念孫特拈出為,無慮 2 條,蓋嘉慶二年春《述聞》付 刻時,王氏父子尚未有專釋虛詞一書之念。乃翌年春王引之遽已成書十卷;而其書則遲至嘉慶末始 付刻。個中緣由,又當何說 綜前所論,王引之《經傳釋詞序》謂嘉慶三年春彼已撰成《釋詞》十卷,凡百六十字;然就事 理推之,其事虛實誠有可疑者。鄙意其書大體應出王念孫所為,王氏假託其子著耳,請進而論之。

三,論《釋詞》一書應多出王念孫所為

漢,晉學者解經,已有語詞虛字之概念,如《周南 芣苢》薄言采之, 《漢廣》不可休思,毛傳 並解薄,思為"辭也" ; 《禮記 檀弓》予疇昔之夜,鄭注"疇,發聲也" 。又《易》屯卦六三"君 子幾不如舍"王弼注: "幾,辭也。"《正義》 :"幾為語辭,不為義也" ,並其例也。顧歷代學者 罕有就語詞之性質,類型,用法等加以深究者。呂祖謙之後,其撰為專著行世者,有元人盧以緯《助 語辭》 ,清代袁仁林《虛字說》 ,劉淇《助字辨略》等

⑤ ④ ② ③

。劉書搜集宋元以前舊籍,俗語所見虛詞四

百餘字,類凡三十,尤為閎富。其書初刻於康熙五十年;乾隆四十四年長白國泰得其書於盛百二, 取而重刻之

。劉書在王氏之前雖先後兩刻,然流播未廣,世莫之重,故《四庫全書總目》未著於

錄,嘉,道以前學者亦罕有引及者,錢泰吉《曝書雜記》始稱述之,劉毓崧複為文表章於後,其書 乃漸為人所知 。 《辨略》視王氏《釋詞》固有遜色,然與王書暗合者往往有之,間亦有精審過於王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按余所見《述聞》初刻,二刻本,乃史語所同仁李宗焜先生所藏,向嘗惠假,書此致謝。此所記《述聞》初刻本 條數,悉據李君藏本。 《毛詩注疏》卷一之三,阮氏南昌府學刊本,第 3 頁,又第 5 頁。 《禮記注疏》卷七,同上,第 12-13 頁。 《周易注疏》卷一,同上,第 30 頁。 盧書原名《語助》 ,收入《奚囊廣要叢書》 ,胡文煥刊入《格致叢書》 ,易名《助語辭》 ;袁書康熙四十九年刊。複 旦大學中文系傅傑教授見告:盧氏之書,近王克仲氏著有《助語辭集注》 (中華書局 1988 年版) ,頗精核可觀。 楊樹達: 《劉武仲先生助字辨略跋》《積微居文錄》卷中,上海:商務印書館 1934 年版,第 1 頁。 , 錢泰吉: 《曝書雜記》卷一, 《別下齋叢書》本,道光十九年版,第 12-13 頁;劉毓崧: 《助字辨略跋》《通義堂 , 文集》卷四, 《求恕齋叢書》本,第 20-2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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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詞》之撰著,毋寧由顧炎武,戴震等導 氏,及可補《釋詞》之闕略者 。王氏父子應未見其書, 乎先路。 顧氏《左傳杜解補正》曾留意及若干虛詞用字通假現象,如《左傳》襄公八年,子駟引《詩》 : "如匪行邁謀,是用不得於道。"此《小雅 小旻》之詩,鄭箋云:"匪,非也。君臣之謀事如此, 與不行而坐圖遠近,是於道路無進於跬步,何以異乎 " 鄭玄訓匪字為非,增文解經,說頗迂曲。 杜預注則曰:"匪,彼也。行邁謀,謀於路人也。不得於道,眾無適從也。"顧氏《杜解補正》論 之曰: 按《詩》上文云: "謀夫孔多,是用不集。發言盈庭,誰敢執其咎。"則杜解為長。古人有 以匪字作彼字用者,二十七年引《詩》"彼交匪敖"作"匪交匪敖"③。 此由文意,異文較論鄭,杜二說短長,惠棟《九經古義》推闡其說: 案此必三家《詩》有作彼者,故杜據彼為說。 《雨無正》云"如彼行邁",其意略同。顧又 云:"古有以匪字作彼者,襄廿七年引《詩》云云。"案《漢書》引《桑扈》詩亦作匪;又 《荀子勸學》 :"《詩》云:匪交匪舒,天子所予。"今《采菽》詩上匪字作彼。或古匪, 彼通用,如顧說也 ④。 惠氏另舉《采菽》等詩異文,以證匪,彼二字古通用。然二家僅以個別異文資料為依據,而缺乏條 貫之對比,故於語詞虛字之探討,終鮮發明。戴震則對語詞互用有較深入之觀察,如《唐風 蟀 》 蟋 : "歲聿其莫",毛《傳》 :"聿,遂。"戴氏《毛鄭詩考正》卷一云: 震按: 《文選注》引《韓詩薛君章句》云"聿,辭也。"《春秋傳》引《詩》"聿懷多福。" 杜《注》云:"聿,惟也。"皆以為辭助。 《詩》中聿,曰,遹三字互用, 《爾雅》 :"遹, 自也,述也。"《禮記》引《詩》"聿追來孝",今《詩》作遹。 《七月》篇:"曰為改歲", 《釋文》云:"《漢書》作聿。"《角弓》篇:"見晛曰消", 《釋文》云:"《韓詩》作 聿;劉向同。"《傳》於"歲聿其莫"釋之為遂,於"聿修厥德"釋之為述。 《箋》於聿來 胥宇釋之為自,於我征聿至,聿懷多福,遹駿有聲,遹求厥寧,遹觀厥成,遹追來孝,並釋 之為述。今考之,皆承明上文之辭耳,非空為辭助,亦非發語辭,而為遂,為述,為自,緣 辭生訓,皆非也。 《說文》有欥字,注云: "詮詞也,從欠從曰,曰亦聲。"引《詩》"欥求 厥寧"。然則欥蓋本文,省作曰;同聲假借,用聿與遹。詮詞者,承上文所發端,詮而繹之 也 ⑤。 蓋虛詞既乏實義,故鮮有書面語專字,大多由同音假借或由實詞虛化。東原此說由異文而推知聿,

① ② ③ ④ ⑤

詳劉毓崧《助字辨略跋》及前引楊樹達先生跋文。 《毛詩注疏》卷一二之二,第 17 頁。 顧炎武: 《左傳杜解補正》卷二, 《經解》本,第 15 頁。 惠棟: 《九經古義》卷三六三, 《經解》本,第 15 頁。 戴震: 《毛鄭詩考正》卷一, 《安徽叢書》本,1936 年版,第 12-13 頁。按阮元《經傳釋詞序》云:"元昔教浙士 解經,曾謂《爾雅》坎,律,銓也為欥,聿,詮也字之訛,辛楣先生韙之。"今據戴氏此文,二說正同,特東原 未及訂正《爾雅》訛文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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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遹三者實同一字,並進而歸納,分析《詩》中聿,遹等字用例,得知其字"皆承明上文之辭耳, 非空為辭助,亦非發語辭"。其說由"比例"得之,可謂王氏《釋詞》 之先聲。 《廣雅 欥,惟,……詞也"條,王念孫《疏證》悉用戴氏此說

釋詁》 :"曰,

。此類歸納《詩》中語詞,比會異同,推

尋其意趣之舉,當予王念孫極大之影響。如《廣雅 釋言》 :"匪,彼也。"《疏證》引用前述《小 雅 小旻》詩句及鄭箋,杜注,與顧,惠二家之說,更推而廣之,全面檢討《詩》中"匪"字用例, 從而訂正舊說訓匪為非之誤: 案《小旻》三章云: "如匪行邁謀,是用不得於道。"四章云:"如彼築室於道謀,是用不 潰于成。"語意正相同,則匪即彼也。是以《廣雅》及杜注皆訓匪為彼。 《詩》中匪字多有 作彼字用者: 《鄘風 定之方中篇》 :"匪直也人,秉心塞淵。"猶言彼直也人,秉心塞淵也。 《檜風匪風篇》 :"匪風發兮,匪車偈兮。"猶言彼風發兮 ,彼車偈兮也。 《小雅 四月篇》 : "匪鶉匪鳶,翰飛戾天。匪鱣匪鮪,潛逃於淵。"言彼鶉彼鳶,則翰飛戾天;彼鱣彼鮪,則 潛逃於淵,而我獨無所逃於禍患之中也,猶上文云:"相彼泉水,載清載濁。我日構禍,曷 云能穀"也。 《何草不黃篇》 :"匪兕匪虎,率彼曠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言彼兕彼虎 則率彼曠野矣,哀我征夫,何亦朝夕於野而不暇乎!猶下文云:"有芃者狐,率彼幽草。有 棧之車,行彼周道"也。 《都人士篇》 :"匪伊垂之,帶則有餘。匪伊卷之,發則有旟。"言 彼帶之垂則有餘,彼發之卷則有旟也,猶上文言"彼都人士,垂帶而厲。彼君子女,卷髮如 蠆"也。說者皆訓匪為非,失之 ②。 王氏將《詩》中匪字加以集中整理,分析,以大量實例,具體論證" 《詩》中匪字多有作彼字用者" , 匪之訓彼,既有異文材料,複有《廣雅 釋言》 ,杜注等文獻依據,於《詩》意之詮解更無所滯礙, 則前舉諸詩匪字訓彼,當為定論;而毛傳,鄭箋以非字解之,其誤從可知矣。此較諸顧氏,惠棟但 以散見之異文為依據者,其疏密固不可同日語也。 張揖之著《廣雅》"蓋魏以前經傳謠俗之形,音,義匯綷於是。不孰於古形,古音,古義,則 , 其說之存者無由甄綜,其說之已亡者無由比例推測" 。其書舊僅有隋代曹憲《廣雅音》 ,王念孫精 研《蒼》《雅》故訓之學,博稽先秦,兩漢群籍,網羅放失,逐條詳加疏證;而尤善於就古音以求 , 古義,段玉裁許之為"天下一人而已矣" 。 《疏證》成而周秦,兩漢古義之存者,可據以證其得失, 其散逸不傳者,可藉之窺其端緒,誠訓詁之淵藪也。 《廣雅》間存漢魏學者詮解語助虛詞之義,如《釋詁》"作,始也","或,員,云,有也" : 各條,王氏莫不旁徵博引,詳為分疏。此諸條俱見《經傳釋詞》 ,餘嘗比而觀之, 《釋詞》稱引王念 孫說者,所引文例大抵皆同《疏證》 ;而未標明王念孫說者,論者率以為王引之自為說,實則此皆王

④ ③

① ② ③ ④

王念孫: 《廣雅疏證》卷四下,第 7-8 頁。 王念孫: 《廣雅疏證》卷五下,第 32-33 頁。按《經義述聞》初刻本《毛詩》"匪直也人"條,悉同此說。 段玉裁: 〈王懷祖廣雅注序〉《經韻樓集》卷八,道光元年原刊本,第 3 頁。 , 同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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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孫後來改作,其跡固尚有可辨者。 疑義。

要之,王氏疏證《廣雅》時,已頗留意群籍語詞虛字,應無

一般虛詞常語,人所易解。而王念孫所著意者,尤在於前人所未及知,或歷來相沿而誤者。其 銳見卓識,如解《詩》之「終」字, 《述聞》初刻本「終風且暴」條云: 家大人曰: 〈邶風 終風篇〉 「終風且暴」《毛詩》曰: , 「終日風為終風。」 《韓詩》曰: 「終風, 西風也。」此皆緣詞生訓,非經文本義。終,猶「既」也(本注: 〈王風 葛藟篇〉「終遠兄 :

弟」 ,言既遠兄弟也。 〈鄭風 揚之水篇〉「終鮮兄弟」 : ,言既鮮兄弟也。 〈鄘風 定之方中篇〉「終 :

然允臧」 ,言既而允臧也。……)言既風且暴也。 (原注略) 〈燕燕〉 「終溫且惠,淑慎其身。」 曰:

〈北門〉曰: 「終窶且貧,莫知我艱。」 〈小雅

伐木〉曰: 「神之聽之,終和且平。」 (本注:

「禾易長畝,終善且有。」 〈正月〉曰: 「終其永懷, 〈商頌 那〉曰「既和且平」〈甫田〉曰: ) 又窘陰雨。」 「終」字皆當訓為「既」 ,既,終語之轉, 「既已」之既轉為終,猶「既盡」之 既轉為終耳。解者皆失之。

王氏此解傳頌一時,聞者津津樂道。

蓋舊解並以「終風」為名詞,獨王氏善悟,渠推尋《詩》中

「終…且…」「終…又…」諸例,而知「終」為詞之「既」 , ,核之其他各詩,莫不怡然理順,此則漢 以來諸儒所未及知者,其說今已成為定論。他若《禮記 曾子問》「子遊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若義 : 也。」鄭玄《注》 「以此」二字屬上讀,云: 「以,用也,用此禮祭也。」 「若義也」三字為句,云: 「若,順也。」孔氏《正義》曰: 「謂順於古義,故云若義也。」

王念孫則謂:

「以此若義也」五字當作一句讀, 「以」 ,用也; 「此若義」 ,猶言「此義」 ,言子遊之徒有庶 子祭者,用此義也。……「此若」二字連讀, 「若」 ,亦「此」也。 (本注: 《論語 公冶長篇》

曰: 「君子哉若人。」 古人自有複語耳。 ) 《管子 山國軌篇》曰: 若言何謂也」〈地數篇〉 「此 ,

曰: 「此若言可得聞乎」〈輕重丁篇〉曰: , 「此若言曷謂也」《墨子 , 謂也」《史記 ,

尚賢篇》曰: 「此若言之

蘇秦傳》曰: 「王何不使辯士以此若言說秦」 (本注:今本「若」譌作「苦」〈燕 ,

策〉作「若此言」,皆並用「此若」二字。 )

……

此曆舉《管子》《墨子》《史記》諸書「此若」二字連文之例,以詮《禮記》 , , 「以此若義也」之文, 可謂發千載未發之覆,其說鑿然不可移,誠足令鄭玄俛首。另如《述聞》初刻本冊四之末「為」字 條,據趙岐《孟子章句》 「釋『為』為『有』 ,足補經訓之闕,而字書,韻書皆不載其義」 ,因徧引《左

① ② ③

④ ⑤

別詳拙稿〈 《經傳釋詞》跋〉 ,近刊,此不具論。 《述聞》初刻本冊 2 第 10 條;又見今本《述聞》卷 5,文字微異。 阮元〈經傳釋詞序〉云: 「昔聆其『終風』諸說,每為解頤。」又前引焦循〈與王引之書〉「阮閣學嘗為循述石臞 : 先生解『終風且暴』為『既風且暴』 ,與『終窶且貧』之文法相為融貫。說經若此,頓使數千年淤塞,一旦決為通 渠。」並其例也。 《禮記注疏》 ,卷 19,第 13-14 頁。 《述聞》初刻本冊 3, 《禮記》第 16 條。按此亦見今本《述聞》卷 15,今本「此若」二字連讀之例,增《荀子 儒 效篇》「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不為也,此若義信乎人矣。」及《墨子 : 節葬篇》「以此若三聖王者觀 : 之」「以此若三國者觀之」等三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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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國語》《孟子》《說苑》諸書用例,以證明其說。 , , ,

凡此,皆可證嘉慶二年《述聞》付刻前,

王念孫於經傳子史語助虛詞之尋討,固久在心目矣。然則《經傳釋詞》之作,焉必待乎王引之始及 為之 楊樹達先生嘗論: 凡讀書者有二事焉,一曰明訓詁,二曰通文法,訓詁治其實,文法求其虛。清儒善說經者首 推高郵王氏,其所著書,如《廣雅疏證》 ,徵實之事也; 《經傳釋詞》 ,搗虛之事也。其《讀 書雜誌》《經義述聞》 , ,則交會虛實而成者也。嗚呼!虛實交會,此王氏之所以卓絕一時, 而獨開百年來治學之風氣者也。

然「搗虛」其難尤愈於「徵實」 ,今繹王引之《釋詞 自序》言: 「引之自庚戌歲入都,侍大人質問經 義,始取《尚書》廿八篇紬繹之,而見其詞之發句,助句者,昔人以實義釋之,往往詰 為病;竊

嘗私為之說,而未敢定也。及聞大人論《毛詩》云云,發明意恉,渙若冰釋,益複得所遵循,奉為 稽式,乃遂引而伸之,以盡其義類。自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之書,凡助語之文,徧為搜討。」 此言之匪艱,而為之寔難,蓋虛詞研究其精詣豈父所得傳諸子 而尤非初學之所能。信如其言,其 撰《釋詞》一書既由紬繹《尚書》語助虛詞啟發之,且「嘗私為之說」矣,則《述聞》初刻本中撣 撏《尚書》語詞者宜多有之,乃今通檢其書,則僅〈微子〉 「今爾無指告」〈召誥〉 , 「越若來三月」 二條, ③ 豈不可怪 意者王念孫疏證《廣雅》時,固已徧檢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諸書,其考訂諸子, 《史記》《漢 , 書》條錄之劄記,即為《讀書雜誌》之濫觴;而考訂群經傳注之屬,則條錄為《述聞》一書。其有 關乎語助虛詞者,殆亦嘗條錄類聚之,此阮元〈釋詞序〉言「乃勸伯申勒成一書」 ,而王氏〈自序〉 終不肯以《釋詞》之作為阮元始發之也。楊樹達先生稱《雜誌》《述聞》二書,乃「虛實交會而成」 , , 其說良然。惟王念孫《雜誌》之作,實積數十年之功,時複增益補綴,至晚年始克寫定成書。王引 之孜孜從事舉業之不暇,既乏覃研積累之功,乃忽而先後撰成《述聞》《釋詞》二書,寧不可疑 , 今統計 《述聞》 初刻本全書凡三百六十五條,稱王念孫說者: 《易》 十五條, 《尚書》 二十條, 《詩》 三十四條, 《周禮》五條, 《儀禮》四條, 《禮記》二十七條, 《大戴記》十一條, 《左傳》三十一條, 《國語》二十二條, 《公羊傳》四條, 《谷梁傳》六條,卷末通說五條。署王引之說者,凡《易》二 十四條, 《尚書》三十四條, 《詩》三十五條, 《周禮》十二條, 《儀禮》四條, 《禮記》二十六條, 《大 戴記》五條, 《左傳》二十三條, 《國語》十六條, 《公羊傳》二條。合計之,王念孫之說共百八十四 條,王引之之說為百八十一條,二者數量約略相當。時王念孫年五十四,王引之年三十二,且方從 事科舉之際,將謂其時王引之研綜經訓,學詣與乃父相侔,其誰信之 劉盼遂《高郵王氏父子年譜》簡末附〈著述考〉 ,其《經義述聞》條下有言: 「去歲傅氏斯年收

① ② ③

《述聞》初刻本冊 4,卷末「為」字條。 楊樹達: 〈詞詮自序〉《積微居文錄》 , ,卷中,第 40 頁。 按「今爾無指告」一條,當是後來所增入者,說已詳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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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王懷祖《呂氏春秋雜誌》稿本,以較《讀書雜誌》 ,則凡引之說者,皆為『念孫案』也。」 本今莫知所歸,許維遹先生嘗見其書,

此稿

彼纂〈郝蘭皋夫婦年譜〉 ,嘉慶九年條下嘗附言其事:

二月初,安人作〈列仙傳校正敘〉 。 維遹案:……《列仙傳》凡引「藏本」云云,皆出先生(森按:指郝懿行)手。蓋當時藏經 之閣,安人不得登焉,故先生助之。與王石渠校《呂氏春秋》 ,託名其子伯申,迥乎不同。 (原

注: 《呂氏春秋雜誌》計引伯申十條,今覆按底本,有七條為石渠所校。又〈十二紀〉 「雷始收聲」 條,陳觀樓引作「石渠云」 ,與底本合;而《經義述聞》校〈月令〉為「引之案」 ,其痕跡不可掩 矣。)

許君所言《述聞》校〈月令〉一事,見初刻本冊三「雷始收聲」條: 〈月令〉「仲秋之月,雷始收聲。」引之謹案: : 「雷始收聲」 ,本作「雷乃始收」 ,古人多以

《莊子 馬蹄篇》曰: 「民乃始踶跂好知,爭歸於利。」 〈在宥篇〉曰: 「乃始」二字連文(本注: 「之八者,乃始臠卷傖囊而亂天下也,而天下乃始尊之惜之。」 《荀子 儒效篇》曰: 「狂惑戇陋 之人,乃始率其群徒,辯其談說,明其辟稱。」 《呂氏春秋 禁塞篇》曰: 「雖欲幸而勝,禍乃始 長。」 〈韓策〉 「韓之美人,與金其疏秦,乃始於此益明。」 曰: 《淮南 , 俶真篇》 「乃始眛眛 曰:

皆欲離其童蒙之心而覺視於天地之閑。」《初學記》及《周官 ) 韗人 疏》引〈月令〉 ,皆作「雷

乃始收」《淮南 ,

④ 時則篇》同。是經文「始」上有「乃」字,而「收」下無「聲」字。……

據許維遹之說,此條《呂氏春秋雜誌》稿本乃王念孫所校,陳昌齊《呂氏春秋正誤》引此,正作王 念孫說, 《述聞》乃託名王引之所校,此王念孫以己說假託其子之確證也。 「眾穉且狂」《述聞》云: , 引之謹案:……「眾」 ,當讀為「終」「終」猶既也。 , (詳見前「終風且暴」條下)……古字 多借「眾」為「終」《史記 , 五帝紀》「怙終賊刑」 : ,徐廣曰: 「終,一作眾。」 《周頌 振鷺 篇》「以永終譽」《後漢書 : , 崔駰傳》 「終」作眾; 〈韓策〉「臣使人刺之,終莫能就。」 : 《史

⑦ ⑤ ⑥

另考《鄘風 》: 載馳

記 刺客傳》 「終」作眾。 (本注:今本「眾」下有「終」字,後人據〈韓策〉加之也。)

此條雖稱王引之之說,然王念孫既尋繹〈終風〉諸詩, 「終」當訓「既」「終」「眾」二字通用,彼 , , 所易知,詎不知〈載馳〉 「眾穉且狂」亦其例,而必待王引之為之發明 此條當為王念孫假託無疑。 考《史記 刺客列傳》「臣欲使人刺之,眾終莫能就。」 : 《讀史記雜誌》卷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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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④ ⑤ ⑥

劉盼遂: 《高郵王氏父子年譜》 ,第 40 頁。 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嘗據王氏《呂氏春秋雜誌》稿本載入,今本《讀書雜誌》《呂氏春秋》僅 38 條, , 《集釋》 所引王氏之說凡 306 條。 許維遹: 〈郝蘭皋夫婦年譜〉《清華學報》 , ,1935 年,10 卷 1 期,第 201-202 頁。 《經義述聞》初刻本冊 3, 《禮記》第 13 條,亦見今本《述聞》卷 14。 陳昌齊: 《呂氏春秋正誤》 ,卷 1, 《嶺南遺書》本,第 8 頁。 按《讀淮南雜誌》 13〈精神篇〉 卷 : 「撞巨鐘,乃性仍仍然知其盆瓴之足羞也。」 王念孫云:『性』 「 字義不可通, 『性』 當為『始』 ,古人多以『乃始』二字連文。」其下所引群籍「乃始」連文之例,與《述聞》所引多同,此亦可為許 君之說一旁證也。 《述聞》初刻本冊 2 第 15 條,又見今本《述聞》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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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孫案: 「眾」與「終」一字也。 《鄘風 溫且惠」「終窶且貧」也。 , 《史記 振鷺篇》「以永終譽」《後漢書 : ,

載馳篇》「眾 :穉且狂」「眾」即「終」字,猶言「終 ,

五帝紀》「怙終賊刑」 : ,徐廣曰: 「終,一作眾。」 《周頌 崔駰傳》 終」作眾,是古字多借「眾」為「終」也。今本 「

作「眾終莫能就」者,一本作「眾」 ,一本作「終」 ,而後人誤合之耳。 〈韓策〉作「臣使人 刺之,終莫能就」 ,是其明證矣。

二說悉同,則《述聞》 「眾穉且狂」為王念孫之說明矣,否則王氏豈剿襲其子之說掩為己有 蓋其時 王引之汲汲於舉子業,詎能兼治及《戰國策》《後漢書》諸書異文!此王念孫以其說託名其子,前 , 後失於檢照耳。另如〈陳風 墓門〉「歌以訊止」 : ,戴震《毛鄭詩考正》云: 訊,乃「誶」字轉寫之譌, 《毛詩》云「告也」《韓詩》云「諫也」 , ,皆當為「誶」「誶」音 , 碎,故與「萃」韻。 「訊」音信,問也,於詩義及音韻鹹扞格矣。 《屈原賦 離騷篇》「謇朝 : 誶而夕替。」王逸注引《詩》「誶予不顧」 : ;又《爾雅》「誶,告也。」 : 《釋文》云: 「沈音 〈張衡傳 思玄賦〉注引《爾雅》 粹,郭音碎。」則郭本「誶」不作「訊」明矣,今轉寫亦譌。 仍作「誶」《釋文》於此詩云: 。 「本又作『誶』 ,音信,徐息悴反。」蓋於「誶」「訊」二字 , 未能決定也。

《述聞》初刻本「歌以訊止」條,王引之駁之曰: 引之謹案: 「訊」非譌字也, 「訊」古亦讀若「誶」《小雅 , 雨無正篇》「莫肯用訊」 : ,與退,

遂,瘁為韻。 《荀子 賦篇》「行遠疾速而不 : 可托訊」 ,與逼,塞,忌,置為韻(本注:古音脂,

之二部相出入, 「訊」讀「誶」 ,在脂部,故與之部逼,塞,忌,置為韻。 《邶風 二子乘舟》傳:

「泛泛然迅疾而不礙」《釋文》 , 「迅」作駛,音所吏反, 《說文》 「駛」從鬯,吏聲,讀若「迅」 ,

: 皆其例也。)張衡〈思玄賦〉「慎灶顯於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訊。」與內,對為韻。左思〈魏 都賦〉「翩翩黃鳥,銜書來訊。」與匱,粹,溢,出,秩,器,室,蒞,日,位為韻,則「訊」 : 字古讀若「誶」 ,故〈墓門〉之詩亦以萃,訊為韻,於古音未嘗不協也。……「訊」「誶」 , 同聲,故二字互通,凡此者,或義為誶告而通用「訊」 ,或義為訊問而通用「誶」 。惟其同聲, 是以假借,又可盡謂之譌字乎 《考正》之說殆疏矣。

此雖標名王引之之說,然此條當為王念孫假託耳。蓋王氏長於古音聲之學, 《述聞》中屢有根據用韻 以正歷來經本傳譌者。 此條曆引 《荀子 賦篇》 及張衡,左思兩家之賦用韻, 以及群籍 「誶」 , 「訊」 互用之例一,二十事,以論「歌以訊止」訊字不誤,此當非王念孫莫辦。 《廣雅 釋詁》「誶,諫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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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雜誌》 ,冊 3,上海:商務印書館《國學基本叢書》本,1930 年版,第 6 頁。 《毛鄭詩考正》 ,卷 1,第 15-16 頁。 《經義述聞》初刻本冊 2「歌以訊止」條,亦見今本《述聞》卷 5。 如《尚書 洪范》「於其無好德,女雖錫之福,其作女用咎。」王念孫謂此文「好」下本無「德」字,且「好」字 : 讀上聲,『好』與『咎』古音正協。皇極一篇皆用韻之文,不應此三句獨無韻。」《述聞》初刻本冊 1「於其無好 「 ( 德」條)即其例也。 按王念孫著有《西漢( 《文選》中)韻譜》三冊,已見前注;又《讀書雜誌》卷末有校正《文選》百十四事,其中 標為王引之說者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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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證》卷四上云: 誶者, 《陳風 墓門篇》「歌以訊止」《釋文》「訊,本又作誶,徐息悴反。 : , : 《韓詩》云: 『訊, 諫也。』《楚辭 」 : 騷》「謇朝誶而夕替」 離 ,王逸注與《韓詩》同。 《小雅 雨無正篇》「莫肯 :

用訊」「訊」亦與「誶」同, , 「訊」字古讀若「誶」 ,故經傳多以二字通用。或以「訊」為「誶」 之訛,失之。

觀此,則「訊」字非譌,王念孫固有明文,其言「或以『訊』為『誶』之訛」 ,即指東原《毛鄭詩考 正》 ,戴氏為王念孫本師,未便直斥其名耳。

然則「歌以訊止」條為王念孫之說假名其子,當無疑

義。據上所考,是《述聞》初刻本稱「引之案」各條,頗出王念孫假託,其跡固尚有可辨者。 複據陳昌齊(觀樓)未刊稿《淮南子正誤》 ,王欣夫先生嘗記之: 觀樓為王石臞所推服,……所校《淮南子》 ,石臞采其精者入《讀書雜誌》 。……其引石臞校 數十條,如〈覽冥訓〉「攻城濫殺,覆高為安。」石臞曰: : 「為,讀當如『譌』〈俶真訓〉 。 云: 『休於天鈞而不譌。』注: 『敗也。』 《列子 黃帝篇》云: 『肌骨無 」 譌。』〈精神訓〉「且 :

惟無我而物無不備者乎。」石臞曰: 「惟,疑作『雖』 〈本經訓〉「兵革羽旄金鼓斧鉞, 。」 : 所以飾怒也。」石臞曰:『羽旄』二字蓋因上文而誤。」 「 〈齊俗訓〉「有虞氏之祀,其社用 : 土。」石臞曰: 「土,讀當為『杜』 。」又「殷人之禮,其社用石。」石臞曰: 「石,讀當為 『柘』 〈道應訓〉 。」 : 「詹子曰:不能自勝則從之,從之神無怨乎。」 石臞曰: 「怨,讀為『苑』 , 病也。」 〈氾論訓〉「訾行者不容於眾。」石臞曰: : 「訾行,小行也。 《管子 形勢篇》『訾讆 :

之人勿與任大。』〈要略訓〉〈俶真訓〉「窮逐終始之化,嬴垀有無之精。」石臞曰: 」 , : 「垀, 當作『埒』 ,埒與捋通, 《爾雅》『強醜捋。』郭注云: : 『以腳自摩捋。』蓋訓『捋』為摩, 與此注同。」各條皆為《讀書雜誌》所不載。其已載者,往往易為伯申名,可證實皆石臞所 作也。

此言陳昌齊《淮南子正誤》所引王念孫舊校,頗有今本《雜誌》不載者; 「其已載者,往往易為伯申 名 」。合諸前述《呂氏春秋雜誌》事,知今本《讀書雜誌》標名王引之說者,其實亦多出王念孫假託 也。 餘嘗論: 《經義述聞》《讀書雜誌》二書研治之對象,雖有群經與子,史之異,然其性質實同, , 蓋二者皆就先秦,西漢載籍有關乎訓詁字義及文本傳譌者,發疑正讀,而其旨要尤在通其假借。然 周秦,西漢古訓之考訂,固當博采群籍以相證釋,絕無經部,子史之疆界。考王念孫〈致宋小城書〉 有云: 「念孫於公餘之暇,惟耽小學, 《經義述聞》而外,擬作《讀書雜記》一書,或作或輟,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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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雅疏證》 ,卷 4 上,第 18 頁。 按今本《述聞》凡駁戴氏之說,俱標「引之謹案」 ,如卷 3「光被四表」 ,卷 5「維鳩方之」「深則厲」 , ,卷 6「率西 水滸」 ,卷 10「三耦拾取矢」「賓為苟敬」 , ,卷 11「鞠則見」 ,卷 27「遹述也」諸條。 王欣夫: 《蛾術軒篋存善本書錄》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版,第 1296-1297 頁。森按:此條承滬上友人黃曙輝 先生檢示,書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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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成,尚未及三分之二,剞劂正未有期也。」

可見王氏《述聞》《雜誌》二書同時進行。夫惟王 ,

念孫以群經和周秦,西漢子史諸書相推證,回翔反覆,久而神與古會,如對坐晤語,故創發獨多。 乃今通檢二書, 《讀書雜誌》十之八九皆屬王念孫之說,王引之說僅十之一二,其中尚多王念孫假名 者。而今本《述聞》則反是,其標「家大人曰」者,總條數凡六百八十條,較之王引之一千二百七 十餘條,僅過其半耳。豈王念孫考訂子史文本,字義之敏銳度,用以治經,則悉鈍化 王念孫長於 《蒼》《雅》之學,段玉裁稱其治《廣雅》 , ,因聲求義, 「天下一人而已」 ;乃今本《爾雅述聞》三卷, 共二百十八條,其標王念孫說者僅八十二事,王引之之說則百三十事(另六條則父子二人各有說) , 將謂王引之《爾雅》故訓之學,所造遠過其父,寧可憑信 而尤可玩味者,王念孫所校《大戴記》 , 當時頗流傳儕輩間,王氏不便更以其說假名王引之,故此經《述聞》王念孫之說獨多,共百六十有 四條,而王引之之說止十八條(另三條引陳昌齊之說) ,僅居全書十之一二,與《讀書雜誌》比例近 同。

據此,則《述聞》中標名王引之說者,蓋多出王念孫假託,略可比例推知矣。誠以考訂周秦,

西漢經傳子史古義,非可兩之也。 《經義述聞》《讀書雜誌》之作既不得兩之,豈《釋詞》搗虛之事,王引之獨能任之 上文嘗 , 論嘉慶二,三年間,王引之正專事舉業,不得更分心旁騖,徧考「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之書」 , 搜討群籍語助之文,勒為專書。使《釋詞》誠王引之所著,嘉慶三年既撰有成稿,何以王氏不敢出 其書以示阮元 豈非二人同處京師,時相交接,虛實易辨故爾。如前所述,乾隆末年,王念孫疏證 《廣雅》 ,彼已留心先秦,西漢語詞虛字;另如前引《述聞》初刻本「終風且暴」「匪直也人」「以 , , 此若義也」 ,及「雷始收聲」「為」字訓「有」等條,則嘉慶初王念孫已搜集不少虛詞語料。然則嘉 , 慶三年春焦循所見《釋詞》稿本當出王念孫所為,殆無疑義。 據《釋詞 自序》所言,似嘉慶三年二月王引之《釋詞》已成書十卷,凡百六十字,即今本《釋 詞》大抵已告成書。果爾,不當其書遲至嘉慶末始付刻。此序及其年月,當是王引之嘉慶末付刻時 偽為之。知者,此序與今本《述聞》嘉慶二年三月二日〈自序〉文筆近同,實則嘉慶二年《述聞》 原刊本自序僅寥寥數語: 引之學識黭淺,無能研綜,旦夕趨庭,聞大人講授經義,退則錄之,終然成帙,命曰《經義 述聞》「述聞」者,述所聞於父也。其或往復緒言,觸類而長,檮昧之見,聞疑載疑,輒附 。 篇中,以俟明哲。比物丑類,胥出義方之教,故不復自為書云。嘉慶二年三月望日,高郵王 引之敘。

今本《述聞 序》則累累五,六百言,且言: 「凡所說《易》《書》《詩》《周官》《儀禮》 , , , , ,大小《戴 記》《春秋內,外傳》《公羊》《谷梁傳》《爾雅》 , , , , ,皆依類編次,附以〈通說〉 。」序末署「嘉慶 二年三月二日」 ,一似嘉慶二年初刻本《述聞》已依經分卷,略具今本規模。實則初刻本全不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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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振玉輯: 《王石臞先生遺文》 ,卷 4, 《高郵王氏遺書》本,第 11 頁。按此信之末言: 「數年之後,如荷乞歸田裡, 與足下論學講書,還我青氈故志」云云,知必撰於嘉慶十五年七月王念孫休致以前,與「公餘」之說正合。 以上所述,詳見拙稿〈阮元刊刻《古韻廿一部》相關故實辨正――兼論《經義述聞》作者疑案〉第五節。 《經義述聞》初刻本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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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 ,更無〈通說〉之名目,此序當是嘉慶末《述聞》二刻時所作,惟王氏不署當時年月而詭言嘉慶 二年撰,不知其何用心。然未詳審其實者,竟為此後〈序〉所欺矣。

《釋詞 自序》 當亦嘉慶末其書付刻時所撰,然彼亦詭言嘉慶三年二月作,何也 蓋時近則情偽 易辨,果此書為嘉慶末王引之親著,則其時往來諸友當深悉其事。據王壽同等〈伯申府君行狀〉 ,王 引之嘉慶十九年出任山東學政,二十一年冬,秩滿還京,遷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福建查鞫李賡芸被誣雉經案。

③ ②

明年春,奉命至

事竣,複奉旨交辦賴乃鵠及鄒讓觀控案;其秋,擢禮部右侍郎。廿

三年,轉左侍郎;其秋,充浙江鄉試正考官。廿四年春,充會試總裁;試竣,兼署兵部左侍郎,教 習庶起士;秋,左遷通政使;十一月,複授吏部右侍郎。 渠未必能悉心於學。 反觀王念孫事曆,王氏官永定河道,嘉慶十五年因河水暴漲,南北岸同時漫溢,因具奏自請治 罪,即以六品休致。 〈石臞府君行狀〉記王氏罷職後: 自顧生平讀書最樂,乃以著述自娛。亟取所校《淮南子內篇》重加校正,博考諸書,以訂譌 誤。由是校《戰國策》《史記》《管子》《晏子春秋》《荀子》《逸周書》 , , , , , ,及舊所校《漢 書》《墨子》 , ,附以《漢隸拾遺》 ,凡十種,八十二卷,名曰《讀書雜誌》 ,陸續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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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嘉慶末年,王引之官務煩冗,度其時

按前引嘉慶中王念孫〈致宋小城書〉言: 「念孫於公餘之暇,惟耽小學, 《經義述聞》而外,擬作《讀 書雜記》一書,或作或輟,統計所成,尚未及三分之二。」是王氏在官時, 《讀書雜誌》已成書逾半。 王氏罷職後,就養京師,日以著述為事,乃重理舊業,嘉慶二十年冬, 《讀淮南內篇雜誌》十二卷告 成。其後, 《讀書雜誌》各種漸次寫定成書,而《述聞》《釋詞》亦同時修訂增補。 , 《述聞》二刻本 於嘉慶二十二年付刻,為書十五卷,由初刻三百六十五條,凡增益二百五十條許;同年冬, 《讀史記 雜誌》六卷付刻。二十四年春, 《讀管子雜誌》十二卷告成。據此,知《釋詞》與《述聞》《雜誌》 , 二書之增訂同時進行,蓋就嘉慶初舊稿重加增訂補綴。 《釋詞》刊刻年月,無明文可據。考陳奐《師友淵源記》王引之條云: 戊寅(嘉慶廿三年)獲交於文簡,相與往復辨論,喋喋忘倦。四方學者至,必走相見文簡, 文簡必道之使相見,故在都門,頗有朋自遠來之樂。其時奐治《毛詩》語助,發聲之例(本

注:餘作《詩虛字義》三十卷。……)文簡授以《釋詞》二卷,乃得擴吾知識。

據此, 《釋詞》之刻應在廿三年前後。阮〈序〉末署「嘉慶二十四年小寒日,阮元書於贛州舟次」 , 蓋是年阮氏在兩廣總督任,其秋由粵入京祝嘏,始見其書,歸途為補序之。阮〈序〉稱「伯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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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劉盼遂《高郵王氏父子年譜》嘉慶二年條載:《經義述聞》付梓,凡所說《易》《書》《詩》《周官》 「 , , , ,……《爾 雅》諸書,附以〈通說〉 ,共十五卷。」 (第 17 頁)實則嘉慶二年初刻本凡四冊,不分卷,其《儀禮》僅八條, 《公 羊》《谷梁》二傳皆止六條,劉氏顯為今本王引之序所誤導耳。 , 王壽同等〈伯申府君行狀〉云: 「府君遇外省京控案,詳酌輕重以定奏諮。每遇奏案,反復推求,必將情事切要處 指明陳奏。京畿道所擬不當者,恒手改之。……仁宗以是深許府君明敏有為焉。」《高郵王氏六葉傳狀碑誌集》 ( , 卷 5,第 9 頁)觀此,可見其時王氏勤於治事,公務之冗碌也。 按李賡芸被誣自經事,詳阮元: 〈福建布政使良吏李君傳〉《揅經室二集》 , ,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簡 編》本,第 430-431 頁。 王壽同等: 〈伯申府君行狀〉《高郵王氏六葉傳狀碑誌集》 , ,卷 5,第 5-10 頁。 王引之: 〈石臞府君行狀〉《高郵王氏六葉傳狀碑誌集》 , ,卷 4,第 11 頁。 陳奐: 《師友淵源記》《邃雅堂叢書》本,第 11-12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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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刻成《釋詞》十卷」 ,陳奐《記》作二卷者,疑晚年追述誤憶耳。

今檢《釋詞》 ,其說涉及文本,文義考訂者,多互見《述聞》《雜誌》兩書。另引「家大人」說 , 七十三事,其見於詞條之首,或詞條中引述者共五十六條;另見於夾註者十七條。 事及所引《讀書雜誌》十七事, 《廣雅疏證》一事外, 未然。如卷五「詎」字條: 《廣韻》曰: 「詎,豈也。」字或作「距」 ,或作「钜」 ,或作「巨」 ,或作「渠」 ,或作「遽」 。 《漢書 高祖紀》曰: 「沛公不先破關中,公巨能入乎 」 《史記 項羽紀》作「公豈敢入乎」 ; 〈孫寶傳〉曰: 「掾部渠有其人乎 」 (顏注: 「渠,讀曰詎。詎,豈也。」「詎」與「豈」同 ) 義,故或以「豈詎」連文, 〈吳語〉曰: 「此志也,豈遽忘於諸侯之耳乎 」 《呂氏春秋 具備 篇》曰: 「豈遽必哉」《荀子 , 侮之為不辱哉」 , 《墨子 王制篇》曰: 「豈渠得免夫累乎」〈正論篇〉曰: , 「是豈钜知見

③ ②

一若此七十三

其餘皆王引之自為說也。惟今夷考之,殊有

公孟篇》 「雖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善 而鬼神何遽不明 」 曰: 《淮

南 人間篇》曰: 「此何遽不能為福乎」《史記 , 鄭世家》曰: 「往何遽必辱」〈陸賈傳〉曰: , 「使我居中國,何渠不若漢 」《漢書》作「何遽」 ( ,家大人曰: 「遽,亦『何』也;連言『何

遽』者,古人自有複語耳。顏師古以『遽』為『迫促』 ,失之。」《莊子 ) 齊物論篇》曰: 「庸詎

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邪 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邪 」 (徐邈本「詎」作「巨」 ,家大人曰:

「庸,詎,皆『何』也。李頤曰: 『庸,用也;詎,何也。庸詎,猶言何用。』失之。」〈大宗 )

師篇〉云云, 《楚辭 哀時命》云云, 《淮南 齊俗篇》曰: 「庸遽知世之所自窺我者乎」《韓 , 子 難四》 「衛奚距然哉」〈秦策〉 「君其試焉,奚遽叱也 」 曰: , 曰: 《史記 張儀傳》曰: 「且 蘇君在,儀甯渠能乎 」或言「豈遽」 ,或言「何遽」 ,或言「奚遽」或言「庸詎」 ,或言「甯 渠」 ,其義一而已矣。

此條兩處夾註稱引「家大人」說,似此二處之外,其餘皆王引之自為說矣。惟檢《讀漢書雜誌》卷 九〈酈陸朱婁叔孫傳〉 「何遽不若漢」條,云: 「使我居中國,何遽不若漢 」師古曰: 「言有何迫促而不如漢也。」念孫案:師古以「遽」 為「迫促」 ,非也。 「遽」 ,亦「何」也,連言「何遽」者,古人自有複語耳。 「遽」字或作「詎,

據《師友淵源記》卷首識語,是書撰於咸豐五年,時陳奐年七十。渠追述疇昔交遊事實,時有誤記者,如段玉裁 條云: 「丙子(嘉慶廿一年)秋,從海門歸謁,師喟然曰: 『吾似春蠶一般,繭既成,唯待斃焉已。』八月,金陵 試畢,視師疾。……九月八日終於枝園,壽八十有一。」 (第 5-6 頁)實則段氏卒於嘉慶二十年九月八日(劉盼 遂《段玉裁年譜》 ,第 49 頁) ,此其追憶失實之例也。陳《記》作二卷者,或「二冊」之誤與。 按《釋詞》引家大人說,其見於詞條之首,或詞條中引述者:一卷 4 條,二卷 10 條,三卷 8 條,四卷 3 條,五卷 4 條,六卷 2 條,七卷 9 條,十卷 4 條。其引見於夾註者,一卷 4 條,二卷 5 條,四卷 1 條,五卷 5 條,七卷 1 條,十卷 1 條。此必標示其為王念孫之說者,蓋其說已明見於《廣雅疏證》《述聞》《讀書雜誌》諸書,未便更 , , 以之冒為王引之之說也。 按《釋詞》引《讀書雜誌》凡 17 事,見卷 1「與,猶『為』也」「與,猶『謂』也」「與,如也」 , , ;卷 2「安,猶 『於是』也」「焉,猶『於是』也」「為,猶『如』也」「為,猶『於』也」 , , , ;卷 3「惟,獨也」 ;卷 5「苟,猶『尚』 也」 ;卷 6「能,猶『乃』也」「獨,猶『孰』也」「儻,或然之詞也」 , , ;卷 7「而,猶『以』也」「如,猶『與』 , 也 」;卷 8「雖,字或作『唯』;卷 9「孰,猶『何』也」 」 ;卷 10「無,發聲詞」等各條。其引《廣雅疏證》一事, 見卷 8「斯,語助也」條。 《經傳釋詞》 ,卷 5,第 13-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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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钜,巨」 ,又作「渠」《墨子 。

公孟篇》曰: 「雖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善 而鬼神何遽

不明 」 《淮南 人間篇》曰: 「此何遽不能為福乎」《韓子 , 難篇》曰: 「衛奚距然哉」〈秦 , 策〉曰: 「君其試焉,奚遽叱也 」 《荀子 「是豈钜知見侮之為不辱哉」 , 《呂氏春秋 王制篇》曰: 「豈渠得免夫累乎」〈正論篇〉曰: , 篇 曰: 具備》 「豈遽必哉」 , 《莊子 齊物論篇》曰:

「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耶 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耶 」 《淮南 齊俗篇》曰: 「庸遽 知世之所自窺我者乎」《史記 , 張儀傳》曰: 「且蘇君在,儀甯渠能乎 」或言「何遽」 ,或 言「奚遽」 ,或言「豈遽」 ,或言「庸遽」 ,或言「甯渠」 ,其義一也。 「何遽不若漢」《史記》 , 作「何渠不若漢」 ,則「遽」為語詞,而非「急遽」之「遽」明矣。

比觀二文,兩者所引文例雖前後次第不一,大較則同, 《雜誌》舉例差少者,蓋各取一二例以明其義 輒止,原不以求備為務也。然則上引《釋詞》 「詎」字條,非惟兩處夾註稱「家大人曰」者為王念孫 之說,此條悉出王念孫所為應無疑義。蓋王氏校理《讀書雜誌》時,徧考群籍,其有關乎語助虛詞 者,則審度詞氣,甄別異同,分字歸類,積漸以成,故「詎」字條所引《荀子 正論》一例,又見《讀

荀子雜誌》卷六「豈钜知」條; 《墨子 公孟》之例,亦見《讀墨子雜誌》卷四「何遽」條。 以此 明乎《釋詞》之為書,蓋其摩編既久,心知其意,故於虛詞之一字數用,或同音假借,雖分作數字 而其義實同者,莫不紬繹端緒,分別部居,務使秩如不紊也。 另如《釋詞》卷二「焉」字條: 「焉,猶『於是』也, 『乃』也, 『則』也。」其下曆引〈聘禮記〉 , 《禮記 月令》 等四十餘例,其中夾註四引 「家大人曰」 ,似此四處之外,其餘皆為王引之自為說。 惟 考《讀書雜誌》卷末〈餘編上〉《老子》「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條,王念孫論下「焉」字衍文,『信 , : 「 不足』為句, 『焉有不信』為句, 『焉』 ,於是也,言信不足,於是有不信也。」下引〈聘禮記〉〈月 , 令〉〈晉語〉〈三年問〉等二十例,悉同《釋詞》 , , 。

④ ③

另《讀墨子雜誌》卷四「焉始」條,王念孫論

〈魯問篇〉「公輸子自魯南游楚焉始為舟戰之器」 : ,當讀「 『焉』字下屬為句, 『焉』猶『於是』也, 言於是始為舟戰之器也」 ,下引〈月令〉〈晉語〉〈大荒西經〉三例,亦俱見《釋詞》此條。 , ,

又《墨

子 親士》 : 「分議者延延,而支苟者咯咯,焉可以長生保國。」 《讀墨子雜誌》 卷一王念孫謂此文 『焉』 「 字下屬為句, 『焉』猶『乃』也。」

其例亦見《釋詞》此條。又《讀淮南內篇雜誌》卷十四「焉可 道應》《荀子 , 禮論》《史 ,

以托天下」條,王念孫云:『焉』猶『則』也。」下引《老子》《淮南 「 , 記 禮書》四例,

同見《釋詞》此條。然則《釋詞》 「焉,猶『於是』也, 『乃』也, 『則』也」條,

雖作王引之之說,然其必出王念孫所為,斷無疑義。 複考《釋詞》卷十「無」字條: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讀書雜誌》 ,冊 5,第 56 頁。 《讀書雜誌》 ,冊 11,第 72 頁;又冊 9,第 118 頁。 《經傳釋詞》 ,卷 2,第 9-12 頁。 《讀書雜誌》 ,冊 16,第 11-12 頁。 《讀書雜誌》 ,冊 9,第 121 頁。 《讀書雜誌》 ,冊 9,第 29 頁。 《讀書雜誌》 ,冊 14,第 5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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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轉語詞也;字或作「亡」 ,或作「忘」 ,或作「妄」 ,或言「亡其」 ,或言「意亡」 ,或 言「亡意」 ,亦或言「將妄」 ,其義一也。

……

此條亦不稱「家大人曰」 ,則似王引之自為說矣。然檢《讀史記雜誌》卷四〈范雎蔡澤列傳〉 「亡其 ∕亡意亦」 條王念孫說,二者意同,彼引 《莊子 外物篇》 , 《呂氏春秋 審為篇》 , 〈愛類篇〉 , 〈韓策〉 , 〈越語〉〈趙策〉《史記 , , 魯仲連傳》七例, 並與《釋詞》同,文繁,不具引。今聊舉若干詞條短

者為例,以見《釋詞》之書當為王念孫所撰,其跡非盡如羚羊掛角,無可尋者。如卷二「為」字條: 「為」 ,猶「將」也。 《孟子 梁惠王篇》曰: 「克告於君,君為來見也。」趙注曰: 「君將欲 來。」是也。 《史記 盧綰傳》曰: 「盧綰妻子亡降漢,會高後病,不能見,舍燕邸,為欲置 酒見之,高後竟崩,不得見。」言高後將欲置酒見之,會高後崩,不得見也。 〈衛將軍驃騎 傳〉曰: 「驃騎始為出定襄,當單于。捕虜言單于東,乃更令驃騎出代郡。」言始將出定襄, 後更出代郡也。

此條亦不稱父說,則是王引之自為說矣。今考《漢書 匈奴傳》「單于陽許曰:吾為道其大子入質於 : 漢,以求和親。」 《讀漢書雜誌》卷十四「為」字條云: 念孫案: 「為」 ,猶「將」也,言吾將遣大子入質也。……古者「為」與「將」同義。 〈盧綰 傳〉曰: 「綰妻與其子亡降,會高後病,不能見,舍燕邸,為欲置酒見之。」言高後將欲置 酒見之也。 〈霍去病傳〉曰: 「去病始為出定襄,當單于捕虜,虜言單于東,迺更令去病出代 郡。」言始將出定襄,後更出代郡也。 (本注: 《史記》並同) 《孟子 梁惠王篇》「克告於君, : 君為來見也。」趙注曰: 「君將欲來。」然則「吾為遣大子」 ,即「吾將遣大子」也。師古不 曉「為」字之義,乃云「言為王烏故,遣大子入質。」失之矣。

二書所舉「為」字訓「將」三例悉同,則《釋詞》應出王念孫所為,其證一。 另考《釋詞》卷三「台」字條: 「台」 ,猶「何」也; 「如台」 ,猶「奈何」也。 《書 湯誓》「夏罪其如台」《史記 : , 殷本紀》

作「有罪其奈何」〈高宗肜日〉「乃曰其如台」〈殷本紀〉作「乃曰其奈何」〈西伯戡黎〉 ; : , ; : 「今王其如台」〈殷本紀〉作「今王其奈何」 , ,是古謂「奈何」為「如台」也。 〈盤庚〉「蔔 : 稽曰其如台」 ,亦謂蔔問曰其奈何也。 《法言 問道篇》「莊周,申,韓,不乖寡聖人而漸諸 : 篇,則顏氏之子,閔氏之孫其如台!」言三子若不詆訾聖人,則顏,閔之徒其奈之何也。 《漢 書 敘傳》「矧乃齊民,作威作惠,如台不匡,禮法是謂。」言遊俠之徒,以齊民而作威作 : 惠如此,奈何不匡之以禮法也。 《文選 典引》 : 「伊考自遂古,乃降戾爰茲,作者七十有四人,

今其如台而獨闕也。」言今其奈何而獨闕也。蓋漢時說《尚書》者,皆以「如台」為「奈何」 , 故馬,班,子云並師其訓,自某氏傳訓「台」為「我」,而其義遂不可通,段氏若膺《尚書撰

① ② ③ ④

《經傳釋詞》 ,卷 10,第 12-13 頁。 《讀書雜誌》 ,冊 2,第 104 頁。 《經傳釋詞》 ,卷 2,第 13 頁。 《讀書雜誌》 ,冊 6,第 10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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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辨之詳矣。

此不稱「家大人曰」 ,則亦王引之之說矣。按《漢書 敘傳》「矧乃齊民,作威作惠,如台不匡,禮 : 法是謂。」如淳注: 「台,我也,我國家也。」 《讀漢書雜誌》卷十五「如台不匡」條云: 念孫案: 「台」字若訓為「我」 ,則「如我不匡,禮法是謂」二句,文意上下不相聯屬矣。今 案「如台」猶「奈何」也,言遊俠之徒,以齊民而作威作惠如此,奈何不匡之以禮法也。 〈湯 誓〉「夏罪其如台」《史記 : , 殷本紀》作「有罪其奈何」〈高宗肜日〉「乃曰其如台」《史 ; : ,

記》作「乃曰其奈何」〈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史記》作「今王其奈何」 ; : , ,是古謂「奈 何」為「如台」也。 〈盤庚〉「蔔稽曰其如台」 : ,亦謂蔔問曰其奈何也。 《法言 問道篇》「莊 :

周,申,韓,不乖寡聖人而漸諸篇,則顏氏之子,閔氏之孫其如台!」言莊周,申,韓,若 不詆訾聖人,則顏,閔之徒其奈之何也。班固〈典引〉「伊考自遂古,乃降戾爰茲,作者七 : 十有四人,今其如台而獨闕也。」言今其奈何而獨闕也。說者皆訓「台」為「我」 ,而其義 遂不可通,段氏若膺《古文尚書撰異》辨之詳矣。 按此雖本段玉裁《撰異》之說,

③ ②

然其文字不同,且段書不引《漢書 敘傳》之例。今比觀《釋詞》 ,

《雜誌》二書引例,文字並同,則《釋詞》此條其必出王念孫之手無疑,其證二也。 又《釋詞》卷四「況,兄,皇」字條云: 「況」「滋」也, , 「益」也。 《詩 常棣》曰: 「每有良朋,況也永歎。」 〈出車〉曰: 「僕夫況

瘁」 ,傳,箋並曰: 「況,茲也。」 (本注: 「茲」與「滋」同) 《晉語》曰: 「眾況厚之。」又 曰: 「今子曰中立,況固其謀也。」韋注並曰: 「況,益也。」益,亦「滋」也,古通作「兄」 , 又作「皇」〈桑柔〉曰: 。 「倉兄填兮」〈召閔〉曰: , 「職兄斯引」 ,傳並曰: 「兄,茲也。」 《書 無逸》曰: 「厥或告之曰:小人怨女詈女,則皇自敬德。」 《漢石經》 「皇」作「兄」 ,王肅本 作「況」 ,注曰: 「況,滋,益用敬德也。」

此亦不稱「家大人曰」 ,是即王引之之說矣。然考《墨子 非攻下》「王兄自縱也。」 : 《讀墨子雜誌》 卷二云: 念孫案: 「兄」與「況」同,況,益也,言紂益自放縱也。 《小雅 篇》「況也永歎」 常棣 : ,毛

傳曰: 「況,茲也。」 (本注: 「茲」與「滋」同, 「滋」 ,益也。) 〈晉語〉「眾況厚之」 : ,韋注 曰: 「況,益也。」 〈無逸〉「則皇自敬德」《漢石經》 : , 「皇」作「兄」 ,王肅本作「況」 ,云: 「況,滋,益用敬德。」 《大雅 茲也。」

桑柔篇》 : 「倉兄填兮」 , 〈召閔篇〉 : 「職兄斯引」 ,傳並曰: 「兄,

① ② ③ ④ ⑤

《經傳釋詞》 ,卷 3,第 16-17 頁。 《讀書雜誌》 ,冊 7,第 30 頁。 段玉裁: 《古文尚書撰異》 ,卷 5, 《經韻樓叢書》本,第 2 頁。 《經傳釋詞》 ,卷 4,第 4 頁。 《讀書雜誌》 ,冊 9,第 61-62 頁。按《廣雅 釋言》「況 : ,茲也」條, 《疏證》卷 5 上引〈常棣〉〈桑柔〉〈晉語〉 , , 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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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觀二者之說悉同,則《釋詞》此條出王念孫之手,較然甚明,其證三。 複考《釋詞》卷八「即」字條: 「即」 ,猶「或」也, 「或」與「若」義相近。 〈越語〉曰: 「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將焚 宗廟,系妻孥,沈金玉於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 」言或傷 君王之所愛也。 《史記 呂後紀》曰: 「劉澤為大將軍,太后王諸呂恐即崩後,劉將軍為害。」 言或崩後為害也; 〈張丞相傳〉 「戚姬子如意為趙王,年十歲,高祖憂即萬歲之後不全也。」 曰: 言或萬歲之後不全也。

此不稱「家大人曰」 ,則亦王引之自為說矣。惟按《讀史記雜誌》卷五「即」字條云: 「是後戚姬子如意為趙王,年十歲,高祖憂即萬歲之後不全也。」念孫案: 「即」 ,猶「或」 也,言高祖憂萬歲之後,趙王或不全也。 「即」與「或」古同義, 〈越語〉「大夫種曰:有帶 : 甲五千人,將以致死,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 」 言或傷君王之所愛也。…… 「即」 「或」 訓為 , 又訓為「若」 ,互見〈匈奴〉〈酷吏〉二傳。 ,

又《漢書 揚雄傳》「大氐詆訾聖人,即為怪迂析辯詭辭,以撓世事。」 : 《讀漢書雜誌》卷十三「即」 字條,王念孫亦云: 「即,猶『或』也,或為怪迂析辯詭辭也。師古注不誤,但未釋『即』字耳, 『即』 與『或』古同義,說見《釋詞》 。」

按《雜誌》兩處論「即」「或」同義,雖不引《史記 ,

呂後紀》

之例,然《釋詞》此條出王念孫之手,應無疑義。其證四。 此類例證尚多有之,如《釋詞》卷五「羌」字條,論「羌」「慶」為楚人語詞,其說悉同《讀 , 漢書雜誌》卷十三〈揚雄傳〉 「俟慶云而將舉」條。

凡此皆證據灼灼,可以考見者。其他詞條中部

分文例,與《讀書雜誌》同者,尤數見不鮮,即如《釋詞》卷一首條「與,猶『以』也。」此條之 末引《史記 袁盎傳》〈貨殖傳〉二例。檢《讀史記雜誌》卷五「與」字條云: , 〈袁盎傳〉「妾主豈可與同坐哉。」念孫案: : 「與」 ,猶「以」也,故《漢書》作「以」〈貨 。 殖傳〉曰: 「智不足與權變,勇不足以決斷,仁不能以取予。」 「與」亦「以」也,互文耳。 「以」「與」一聲之轉,故古或謂「以」為「與」 , ,說見《釋詞》 。

此類互見《釋詞》之例, 《雜誌》中屢屢見之,不下數十事,此自非王引之《釋詞》有以啟發之,引 為據證也。然則上文嘗論《釋詞》之增訂,當與《讀書雜誌》同時進行,其同出一手,說當不誣。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經傳釋詞》 ,卷 8,第 17 頁。 《讀書雜誌》 ,冊 3,第 17-18 頁。 《讀書雜誌》 ,冊 6,第 84 頁。 《經傳釋詞》 ,卷 5,第 2 頁;又《讀書雜誌》 ,冊 6,第 70-71 頁。按《讀書雜誌》卷末〈餘編上〉 「嗟內顧之所 觀」條,王氏嘗論《文選》內「羌」字今本率訛作「嗟」 ,可補《釋詞》之闕。 《讀書雜誌》 ,冊 3,第 21 頁。 按《釋詞》刻之在前,不及追改,故其說間有與《雜誌》歧互者。如《釋詞》卷 9「適」字條云: 「適,猶『是』 也。 《荀子 王霸篇》 : 『孔子曰:審吾所以適人,適人之所以來我也。』『適』字訓為『往』 上 ,下『適』字訓為『是』 , 言我之所以往,即是人之所以來,不可不審也。」 《讀荀子雜誌》卷 4「適」字條論此文,則云: 「念孫案:下『適』 字涉上『適』字而衍,據楊注云: 『審慎其與人之道,為其複來報我也。』則無下『適』字明矣。 《群書治要》無 下『適』字。」《讀書雜誌》 ( ,冊 11,頁 30)此當以後說為是,蓋如《釋詞》之說以上「適」字訓「往」 ,義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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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釋詞》所釋語詞頗有不經見者,如卷九「咫」字條: 咫,詞之「則」也。 《賈子 淮難篇》曰: 「陛下於淮南王,不可謂薄矣。然而淮南王,天子 之法,咫蹂促而弗用也。皇帝之令,咫批傾而不行也。」又曰: 「陛下無負也如是,咫淮南 罪人之身也。淮南王子,罪人之子也。」又曰: 「是立咫泣沾衿,臥咫泣交項。」以上諸「咫」 字,並與「則」同義。故〈連語篇〉「牆薄咫亟壞,繒薄咫亟 裂,器薄咫亟毀,酒薄咫亟 酸。」 : 《新序 雜事篇》 「咫」並作「則」 。

此所引「咫」字虛詞文例,群籍罕見,倘非王氏援引《新序》異文以為參證,其義固未易推尋。王 念孫於西漢群籍研思殫精,積功郅深,其讀《史記》《漢書》《淮南》三書《雜誌》凡四十四卷, , , 考訂邃密,疏抉疑滯,世鮮其匹。此「咫」字訓「則」一條,雖不著「家大人曰」,然必出王念孫 之手,殆無疑義。

抑其尤可注意者,龔自珍撰王引之〈墓表〉 ,云: 「自珍爰述平日所聞於公者,曰:吾之學,於 百家未暇治,獨治經;吾治經,於大道不敢承,獨好小學。夫三代之語言,與今之語言,如燕,越 之相語也。吾治小學,吾為之舌人焉。其大歸曰:用小學說經,用小學校經而已矣。」

此語當非

龔君虛構。味前述《呂氏春秋雜誌》《淮南雜誌》所稱王引之說,多出王念孫假託;而龔君為撰〈墓 , 表〉 ,首即稱述此言,蓋平居交接議論,誠知王引之於先秦,西漢百家之書,殆非所長故爾。乃今《釋 詞》引用周秦,西漢子史文例,幾及其半,則《釋詞》其書多出王念孫所為,可思過半矣。龔君〈墓 表〉 ,於王引之著作但言: 「公所著書三十二卷,謂之《經義述聞》『述聞』者,乃述所聞於兵備公 。 (按指王念孫)也。」於《釋詞》之作,更無一語齒及,豈龔君偶遺之

綜前所考,則知《釋詞》之為書,其綜貫群籍,會通積累之功,固非嘉慶初年王引之汲汲科舉 之餘,力所能任;抑其思理縝密,於「虛字之一字數用,或十數用者」 ,辨析精微,區以別之,亦非 王引之官事之暇所易為功,故其書雖嘉慶三年春已具稿,然必待王念孫嘉慶十五年罷官後,專意著 述,迄二十三年始告寫定成書。然則餘謂此書多出王念孫之手,殆非過言。

結論

① ②

我之所以往」 ,則上句「適」字下不當更有「人」字矣, 《雜誌》從《治要》刪下「適」字,是也。 《經傳釋詞》 ,卷 9,第 10 頁。 按《釋詞》中若干特殊語詞用例,多見於周秦,西漢子史諸書,如卷 1「於,猶『如』也」 (第 15-16 頁) ,卷 2 「安,猶『於是』也」 (第 5-7 頁) ,卷 4「惡,不然之詞也」 (第 1 頁)「侯,何也」 , (第 2 頁)「號, , 『何』也」 (第 2 頁)「許,猶『所』也」 , (第 3 頁 ),卷 5「今,訓為『即』(第 1 頁)「故,猶『則』也」 」 , (第 15-16 頁) , 「顧,反也」 (第 16 頁 ),卷 6「能,猶『而』也」 (第 5-6 頁)「徒,猶『乃』也」 , (第 7 頁)「當,猶『將』也」 , (第 8-9 頁) ,卷 7「如,猶『將』也」 (第 8 頁)「如,猶『於』也」 , (第 9 頁) ,卷 8「斯,猶『然』也」 (第 4 -5 頁)「且,猶『夫』也」 , (第 9 頁)「則,猶『而』也」 , (第 13-14 頁)「何則, , 『何也』也」 (第 15 頁) ,卷 9「是,猶『夫』也」 (第 8 頁)「適,猶『若』也」 , (第 12 頁) 。此諸條雖不標示為王念孫之說,然此固非長期研 綜子史者莫辦。 龔自珍: 〈工部尚書高郵王文簡公墓表銘〉《高郵王氏六葉傳狀碑誌集》 , ,卷 1,第 2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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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文所考,其結論可得而言者凡數事: 一,嘉慶三年春, 《釋詞》已具初稿,惟其時王引之方孜孜從事舉業之不暇,豈複旁騖,專以著 述為事 此稿當是王念孫所為。蓋王氏疏證《廣雅》時,徧檢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子史群籍, 其考訂諸子, 《史記》《漢書》條錄之劄記,即《讀書雜誌》之濫觴;而考訂群經古義,傳注疑誤之 , 屬,則條錄為《述聞》一書;其有關乎語詞虛字者,所錄之稿,即今本《釋詞》之原型。 二,近賢許維遹,王欣夫兩先生嘗據所見王念孫《呂氏春秋》《淮南子》校本,考知《讀書雜 , 志》所稱王引之之說,其實多出王念孫所校,王氏假名其子耳。以餘所考, 《述聞》稱王引之說者, 亦頗出乃父假託。今以《讀書雜誌》證之, 《釋詞》多出王念孫所為,其跡尚歷歷可辨。龔自珍撰王 引之〈墓表〉 ,首即引述王氏之言: 「吾之學,於百家未暇治,獨治經;吾治經,於大道不敢承,獨 好小學。」蓋龔君平居交接議論,誠知王引之於先秦,西漢百家之書固非所長。今《釋詞》引用周 秦,西漢子史文例,幾近其半,然則《釋詞》十卷大體出諸王念孫之手,殆無疑義。 三, 《經義述聞》《讀書雜誌》二書研治之對象,雖有群經,子史之異,然其性質實同,蓋二者 , 皆就周秦,西漢群經子史有關乎訓詁字義及文本傳譌者,訂疑辨誤,而其旨要尤在通其假借。然周 秦,西漢古訓之考訂,固當博采群籍以相證釋,絕無經部,子史之疆界。 《釋詞》雖專治語助虛詞, 然其研究物件,與二書實同。夫惟王念孫以群經,子史相證發,回翔反覆;久而神與古會,故創獲 獨多。 《釋詞》雖嘉慶三年春已具稿,然必待嘉慶二十三年始付刻者,蓋嘉慶十五年七月王念孫罷官 後,就養京師,壹以著述為事, 《讀書雜誌》各種先後寫定成書,而《述聞》《釋詞》亦得同時修訂 , 增補。正由乎三書同時進行,故得徧引群經,子史之文互證之。反觀其時王引之迭任要職,官務冗 碌,固不遑為此煩瑣之考訂工作,斤斤細審詞氣,辨析字義也。餘故疑《釋詞》一書其實多出王念 孫之手,王氏假託其子著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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