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娜综艺节目张根硕:一款两治为哪般(艺海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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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宏
《 人民日报 》( 2011年12月25日   08 版)

故宫藏有品质不同、但同为“大清顺治年制”官窑款的瓷器,这一情况令人发问。
既然官款瓷器有高水平的作品,为什么会有民窑风气很重、水平稍低的作品,并同样书写官窑年款,出现在宫廷中呢?它们的烧造时间是否可知?笔者以为,这两类作品的质量不同,可能是因为其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了不同的生产方式。前者是专为祭祀或重要礼仪场所使用,为奉谕特烧,所以采用了专烧专供,水平较高。后者则为满足宫廷日常需求,而采用了官搭民烧,即在民窑产品上使用官款而已。
《国朝御器厂恭记》记载:“国朝建厂造陶始于顺治十一年奉造龙缸,面径三尺五寸、墙厚三寸、底厚五寸、高二尺五寸,经饶守道董显忠、王天眷、王锳等督造未成。十六年,奉造栏板,阔二尺五寸、高三尺五寸、厚五寸,经守道张思明、工部理事官噶巴、工部郎中王日藻等督造亦未成。十七年巡抚张朝璘疏请停止。”此文献明确记录了景德镇御器厂的建造时间为顺治十一年,但是从目前的文献和现存器物看,御用瓷器的烧造并非始于此时,至少要早至顺治八年。
据《皇朝文献通考》记载:顺治八年“时江西进额造龙碗,奉旨:朕方思节用,与民休息。烧造龙碗,自江西解京,动用人夫,苦累驿递,造此何益,以后永行停止”。北京雍和宫收藏的1件青花云龙纹香炉器身上有“顺治八年江西监察奉敕敬造”的题记。这两条资料,都不约而同地提到顺治八年。前者说明,顺治八年江西已经有了额定为皇宫烧造龙碗的任务;后者说明,烧造的范围远不止龙碗,还包括宗教用器。可以想见,当时江西地方官额定或者奉敕烧造的器物也不会仅限于上述两类。由此可知,最晚至顺治八年,江西专供清宫的御用瓷器的烧造活动已经开始,且并非临时生产,而是有计划的生产活动。
清初御窑厂的管理制度是沿袭明朝晚期的“有命则供,无命则止”的官搭民烧的制瓷制度,烧造事宜均由江西地方官督理协办,即便烧造龙碗解京系地方官主动为之,也同样应当归入御窑厂的生产系统内。王光尧在《中国古代官窑制度》一书中指出,直至顺治六年(1649年)初,清兵才克复整个江西。值此多事之际,清廷应当不会恢复御窑厂的生产,推断清代御窑厂的始烧上限不早于顺治五年八月。笔者认为,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大致可以推断出清代御器厂开始烧造御用瓷器应临近顺治八年。顺治八年是清代初期政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多尔衮摄政7年后突然病逝,顺治帝福临亲政。但此时的国家财政因长期动乱受到严重影响,顺治帝下旨“以后永行停止”烧造龙碗就是针对当时国家财政举步维艰的现状而采取的举措。“以后永行停止”也正说明在此前有过烧造生产,其烧造行为实际上也并未“永行停止”。由此可见,清初景德镇瓷器御窑的生产在断断续续地进行着,但其技术能力和水平受到长期战乱的影响严重下降,以致不能满足宫廷御用的需要。明末清初,中国正处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瓷器作为景德镇主要商品,必然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民用和外销市场的需求,刺激和推动着民窑瓷器的生产和发展。官窑产品生产的断断续续,使得大批官窑的窑工转入民窑,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因此清初民窑器中的精细品与官窑产品无异;而民窑器中也出现有书写官窑款瓷器的现象,如故宫博物院收藏的青花三秋纹缸(见下图)和上海博物馆收藏的五彩鱼藻纹盘就是很好的例子。这也说明顺治时期对书写官款并未有严格的规定。
如果把顺治十一年视为御器厂从官搭民烧转变为独立建窑、为清宫专烧专供的起点则于理可通。但不可以机械地看问题,顺治朝至康熙二十年平定三藩之乱期间,江南战乱频仍,社会处于持续的动荡状况之下,御器厂的正常生产和资金供应都会出现暂时停顿的现象,官搭民烧不时成为满足宫廷需求的重要手段。此后,江南社会经济秩序恢复,御器厂独立生产、专供宫廷才成为稳定和正常的现象。
有关顺治朝御器厂的始烧时间,应在顺治八年甚至更早,绝没有晚至十一年。顺治十一年当为御器厂独立建立窑厂为清宫专烧专供瓷器的标志,但其发展有起伏,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