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舟by刺红百度云:楊寬興:審慎和有限度地為陳良宇倒臺叫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03:59:33

楊寬興:審慎和有限度地為陳良宇倒臺叫好

(首發稿)

文章摘要: 相較於喝彩,我們更應該說出我們的疑問:陳良宇既然涉嫌捲入社保基金案,既然他侵犯的是公眾利益,而不只是中國共產黨的利益,那就應該由司法部門直接介入,為什麼只能動用中國共產黨的家法處置呢?既然要確立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即使對待這樣的大案要案,也不應例外,而党權隨意越線進入本屬司法管轄的領域,在本質上與陳良宇以一個地方黨委書記的身份隨意插手地方政府財政和經濟事務又有什麼區別,這種黨政不分,黨法國法不分的狀況,是否正是腐敗愈演愈烈而得不到有效遏止的根本原因之一呢?

作者 : 楊寬興,


發表時間:10/4/2006

 

據說,陳良宇倒臺後,上海市有人興奮地燃放起鞭炮,而在“中國特色”控制之下的各大網站上,更是一片叫好聲,新聞一出,便引來跟帖如潮,其中多數是感激涕零的喝彩和掌聲,到處可以看到這樣的跟帖:

 

“反腐敗力度真夠大的,政治局委員腐敗了也要拿下,相信中國的前途會更加光明”。

“中國人民將度過一個愉快的中秋!!”

“一頂再頂,實在是太激動了,看到了中央反腐的決心和行動!”

“胡哥溫哥齊反腐,全國人民受鼓舞。齊心協力奔小康,溫馨和諧有希望!”

“胡主席萬歲!”

 

一時間,陳良宇從凜然不可侵犯的高官,淪為萬民唾棄的丑類,而胡溫則被一廂情願地“投射”為包青天式的人物。

如果最終的調查證明陳良宇確實捲入了上海巨額社保基金案,那麼,我們的確有理由為他的倒臺感到高興,任由貪官污吏繼續挪用侵佔和揮霍千家萬戶的養命錢,這個社會將沒有未來可言。但在一片叫好聲中,我們是否更應該多一些冷靜的思考呢?

至今為止,我們對陳良宇的涉案情況並無瞭解,官方也只是給了我們一個含混的說法“陳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使用社保資金、為一些不法企業主謀取利益、袒護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嚴重違紀問題”,除此之外,再無其他資訊,而眾多媒體也只是採用新華社的通稿,似乎喪失了對重大題材的採訪能力和欲望。

這是我們都很熟悉的狀況,即使在“反腐敗”的大快人心事面前,全中國的媒體也必須遵從輿論一律的規則。在這種規則之下,只有叫好的聲音和“堅決擁護中央決定”的表態響在我們耳邊,與此對應的,則是一系列沒有答案、也不允許討論的問題:陳良宇作為一個政黨派駐上海的領導人,如何能夠把手伸向關涉公眾利益的社保基金?是誰,是哪一種制度給他了這樣的權力?既然上海的陳良宇能夠把手伸向社會保障基金,那麼,其他省市的張良宇、李良宇是否也已經伸出了他們的貪婪之手?

這些問題,顯然是不允許公開討論的,而令人感到不公的是,每當發生網吧失火、煤礦爆炸等惡性事故,當局總是採取一刀切的手段,先是雷厲風行地停止同類企業的經營,繼而開展大規模清查,現在上海發生了如此嚴重的腐敗案件,按照如上邏輯,是否應該對擁有與陳良宇相同權力的官員也展開一次全面清查呢,現在看來,全無此種跡象。

陳良宇不是第一個因為“腐敗”問題下臺的政治局委員,而單單一個陳良宇的下臺也不可能根治中國官場普遍蔓延的腐敗之風,但是,在目前的國內輿論環境下,除了把屎盆子一股腦地澆在陳良宇這些官員頭上,除了把腐敗行為歸咎於他們人性中的貪欲,我們究竟有多大的言論自由來探討政治制度與腐敗的因果關係呢?

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在陳良宇倒臺後,我們仍然只能聽到千篇一律的掌聲,這樣的言論環境其實比陳良宇的腐敗更為可怕。如果讓我做一種二者必居其一的選擇,我寧願要一個存在言論自由同時也存在著陳良宇的社會,而不願接受打掉幾個陳良宇卻保存了言論控制的政治環境。一個陳良宇並不難對付,最難對付的是那種重要掌握了權力就可以壓制言論自由最終導致社會鴉雀無聲的現狀。

我們不該忘記:對陳良宇的問題,上海的鄭恩寵律師早有揭露,經濟學家郎咸平的電視評論節目“經濟郎閑評”也對上海社保基金的問題早有察覺,可是,陳良宇卻可以輕易地借助手中的權力,將鄭恩寵送進監獄,將郎咸平的電視節目取締,在這樣的權力現狀下,陳良宇腐敗行為的成本和風險之低,是可以想見的,既然壓制鄭恩寵與郎咸平的聲音如此輕而易舉,又怎麼不讓陳良宇產生強烈的腐敗衝動呢?

而在鄭恩寵和郎咸平闖入陳良宇腐敗問題禁區的時候,今天這些為陳良宇倒臺叫好的線民(也包括筆者本人),我們在哪里?我們是否以自己明哲保身的沉默,降低了權力壓制言論自由的成本與代價?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今天的叫好就與我們當初的沉默一樣,是腐敗得以產生和蔓延的一種最好的土壤。

事實上,我們完全可以宣稱自己擁有一種無限的言論自由,那就是為掌握權力者叫好的自由,那就是高喊“聖上英明”的自由。這種沒有風險的“言論自由”,與我們在政治壓力下的沉默一樣,都只是一種膽怯的表現。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從來沒有置身於腐敗之外,我們與陳良宇一樣,共同參與了這個社會的腐敗過程。

上海的鄭恩寵被判刑,河北的郭光允被勞教,在他們的判決書上,蓋著的並不是陳良宇和程維高的私印,一旦掌握了權力,這些違法亂紀乃至瘋狂犯罪的傢伙,當然會借助於公共權力來達到個人的卑劣目的,他們完全有能力把清白無辜的揭發者污蔑為罪犯,在這種黑白顛倒的狀況下,如果沒有正常的輿論監督,正義的到來,在最好的情況下,也只能是姍姍來遲。

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就在於,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地說出他的意見,使罪惡不能夠借助於權力的保護而得以掩飾。從這個意義上說,在陳良宇倒臺之後,與其山呼萬歲地叫好鼓掌,倒不如公開為陳良宇辯護的聲音更有利於言論自由的形成和腐敗問題的消除。

我們知道,法律應該保護每一個人的權利,當然也包括涉嫌捲入腐敗案的陳良宇,到今天為止,陳良宇只是“涉嫌違紀”,司法部門並未宣稱對他採取限制自由的法律措施,但是,很顯然,他已經失去了人身自由,失去了替自己辯護的能力,而保障包括腐敗分子在內的全體社會成員的言論自由權利,是言論自由的題中應有之義,如同當初的鄭恩寵被剝奪了發言權利一樣,只是“涉嫌違紀”的陳良宇也喪失了他的言論空間,在這兩種情況下,公眾的知情權都無從得以保障,也就是說,從根本上來說,腐敗與反腐敗都與民眾無關,因此,我們的高聲喝彩實在顯得有點無趣。

相較於喝彩,我們更應該說出我們的疑問:陳良宇既然涉嫌捲入社保基金案,既然他侵犯的是公眾利益,而不只是中國共產黨的利益,那就應該由司法部門直接介入,為什麼只能動用中國共產黨的家法處置呢?既然要確立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即使對待這樣的大案要案,也不應例外,而党權隨意越線進入本屬司法管轄的領域,在本質上與陳良宇以一個地方黨委書記的身份隨意插手地方政府財政和經濟事務又有什麼區別,這種黨政不分,黨法國法不分的狀況,是否正是腐敗愈演愈烈而得不到有效遏止的根本原因之一呢?

所以,即使不考慮此案中的權爭因素,而將陳良宇下臺視為單純的腐敗與反腐敗間的鬥爭,在這種一如既往的言論控制、党權僭越和民眾感恩戴德的山呼萬歲中,我們也無法望見腐敗得以根除的前景。有限度的喝彩和深入發問,以及對於任何掌權者的基本不信任態度,才是民間社會推動反腐和社會進步的可取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