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小麦 番外:孙中山对中国法治文明的历史贡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4:39:04

孙中山对中国法治文明的历史贡献

作者:刘春民

  “半壁东南三楚雄,刘郎死去霸图空。尚余遗业艰难甚,谁与斯人慷慨同。塞上秋风悲战马,神州落日泣哀鸿。几时痛饮黄龙酒,横揽江流一奠公。”我喜欢在夜深人静时,独自吟唱先生的诗词。今年的八月,我又想起先生的这首诗,想起孙中山先生伟大的一生,想起孙中山的法治思想,结合当今社会,给我无限感慨。

  想当年----孙中山坐镇南方,虎虎生威。袁世凯宫廷利诱,大清帝国的母子便在这南来北往的合作中缴械投降了。孙中山与袁世凯共同导演了这场不流血的“宫廷政变”。创下了千年帝制史上的奇迹。可天不假当年,1925312,一生奋斗的孙中山,病逝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59岁。弥留之际,仍在喃喃“和平…奋斗…救中国”孙中山先生虽然离我们而去,可他的革命精神永远激励着中国千千万万的革命志士,他的法治思想和热情征服了当代中国人的心,结合今天,仍有研究价值。我谈以下几点,以示对先生的怀念。

  一、“人民主权”先生提倡政府要听人民的话,我觉得先生这话很有道理,可在先生当年,正处在帝制时代,中国十分混乱,军阀当道,要想政府听人民的话,这一法治思想是不现实的,只因先生这一法治思想之花生在了不能结这种理想之果的历史土壤上。在帝制时代,孙中山先生大声呐喊,喊出了“人民主权”这句话,这在当年,是任何人都不敢喊的话,是要杀头的,可先生喊了,而且大声呐喊,可先生做了,而且勇敢地去实践,虽然没有成功,可给新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演示,提供经验,准备了条件,新中国成立后,依然提倡人民主权,人民当家作主,在当今改革开放的年代,中国依然要提倡人民主权,如我国的《选举法》、《行政诉讼法》,都充分体现了人民主权,可见先生有先见之明。在广东,这些沿海城市,这必须提倡人民主权,因为这些城市的繁华离不开打工人员的拼搏,如深圳是一座移民城市,如不尊重人民主权,何来深圳这一城市。我建议深圳在法治建设方面,要把本地人与外地人同等看待,无论经济,无论地位。因为人民主权中的“人民”而不应有本地人与外地人之分,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之分。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政府要听人民的话”在当今的广东,仍有必要。

  二、“法律至上”孙中山先生在当年提到“法律至上,要以人就法,不可以法就人”。先生在法治方面,极力宣扬“法律至上”可在帝制时代,却是一纸空文。可先生依然坚持呐喊,先生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让位于袁世凯,依然强调“总统不过国民公仆,当守宪法,从舆论”从这一点上,先生对袁世凯强调法律至上的法治思想,可袁世凯没有听先生的话,最后只做了83天皇帝,并在悲哀中走完了人生最后的里程。在当今中国,“法律至上”这种思想依然体现,每年都有一些党的高级干部走进监狱。不过也漏掉了一些“大鱼”。我觉得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它的历史条件的局限性,一部好的法律应体现:1、人性化。2、时效性。3、权威性。我所讲的人性化是指法律是广大人民制定的应为广大人民服务,应以人为本,为地方经济服务。深圳这个特殊的城市,所依据的法律必须合理保护投资商的利益。合理保护打工人员的利益。法律也有时效性。从古到今,每个朝代,他的法律都体现了两点:1、维护了统治。2、繁荣了地方经济。如不体现这两点,这个朝代也就快完了,他将被新的朝代所替代。法律也有它的权威性,如没有权威,谁怕法律,谁遵守法律。当代中国的法律也应具有权威性。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的“法律至上”法律所面对的人应不分地位高低,官职大小,一律平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权力制约,孙中山说“权力制约”自古以来,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孙中山十分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具体体现在孙中山在立法时赋予人民:(1)、选举。(2)、罢免。(3)、创制。(4)、复决。孙中山在制定法律时特别注意法治的操作性与实现性。孙中山在那个帝制年代,他所倡导的权力制约并没有实现,当时的中国,权力掌握在袁世凯的手中,孙中山根本无法去制约他,于是出现了让位于袁世凯,从表面上看,这次让位导致袁世凯窃国,革命政权旁落,辛辛苦苦创下的共和制度倒退,这让许许多多后来人不甚理解。认为这是孙中山的一大错误。可我不这样认为,我们评论一个人,必须要看这个人当时所处的历史背景,从客观现实来看,孙中山让位于袁世凯是促成清帝退位和推翻封建专制,促进民主共和旗帜飘扬,孙中山不费一刀一枪,就能完成此等壮举,自古以来,实属罕见,应功不可没。孙中山在当时,虽然赋予人民的权力成了一纸空文,但对新中国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条件。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干部从选举中产生,所选举的干部在执政时接受人民监督。如出现违纪,人民有权罢免。今天的中国,特别是广东,经济特别发达,这一温床上,人民选出来的干部也许经不起个别“有心人”糖衣炮弹的攻击。所以人民应有权罢免,重新选举干部。

  四、客观分析孙中山先生的“革命尚未成功”1、个人局限。(1)、孙中山不重视掌握领袖权力,为自己理想的制度建设之需要而放弃政治资源。(2)、孙中山在用武力推翻君主专制,使用之手段较为温和。自古以来,慈不掌兵,义不掌财。要想推翻君主专制,必须创建自己的军队,健全自己的法治。这样双管齐下,才能推翻君主专制。而孙中山依靠袁世凯的军队推翻了君主专制,又用自己的法治思想去约束袁世凯,这是不现实的。(3)、善后措施较宽容,他没有用自己的法治思想去约束自己的组织与毛泽东强调组织纪律而严惩反对者所持态度不同。孙中山多次起义不成功,有的是时机不成熟。有的是纪律不严,提前泄密。2、时代局限。孙中山所处的时代是帝制时代,人们的思想跟不上,虽然孙中山先生的法治思想比较完美,但操作起来十分困难,当时中国的权力掌握在袁世凯手里,而袁世凯是一个军阀,梦想当皇帝的人,他不可能接受孙中山的法治理念。因此孙中山的法治理念到了袁世凯手里就成了一纸空文。3、孙中山英年早逝。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孙中山在多次失败中总结出经验。要想彻底推翻帝制,必须有自己的军队,才能保证实施自己所制定的法律,所以他创办军校,培育军事干部,照此下去,他只要有自己的军队,自己的法治思想在国民中才得以生根,发芽,开出灿烂的花,结出丰硕的法治果实。可是正当事业刚刚起步时,他却英年早逝。由此可见,当今中国,第一要有强大的军队。第二要有较好的法律。这样才能实施法律。较好的法律会使地方经济繁荣,国力增强。只有国力增强了,才能施实理想的法律,

  五、孙中山的法治价值。孙中山的法治思想虽然在他有生之年未能实现,可他对中国人的影响深远。孙中山为中国政治经济现代化之重要阶段性人物。他无愧于中华民国的国父,无愧于革命的先行者称号。他较全面地整合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重要成分,包括他的宪政民主、人民主权、权力分立制衡。他对西方的重要思想在中国的普及具有推动作用,促成西化民主派,对中国未来法治建设提供了经验,准备了条件。孙中山的法治思想永远活在中国人的心里,并结合国情发展下去,继续为中国法治提供依据。

  孙中山的一生,是伟大的一生,是法治的一生。

2011-8-26

 

作者简介:刘春民,男,196824日出生,四川南充人,小学教师,现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博明学校任教。电:13410811351   E-mail:12088254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