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阳漫画头像:需要认识民主制度的缺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3:33:40

需要认识民主制度的缺陷

(2008-09-18 00:27:36) 转载标签:

普世价值

民主

制度拜物教

民意

文化

分类: 政治

    有一个问题我一直不太明白,在中国成天把“普世价值”当作圣旨供奉的人们,在他们的嘴里,民主到底是什么?民主到底是一种社会意识,还是一种政治制度?因为我发现,这一观念的混淆,导致所有批评“普世价值”的人,都毫无例外地处于一个千夫所指的被动地位:似乎批评西方的“普世价值”,就等于反民主,就等于独裁专制,因而就是反人类,甚至因而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这种被垄断的民主内涵的解释权,其暴力色彩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一切他们不认可、不喜欢的,都简单化地成为“不民主”。而所谓“真正的民主”,也只有他们的首肯,才能获得一份“普世价值”的路条。虽然在中国,这种情况还算不上是“民主的暴政”,但至少已经是“民主内涵解释权的暴政”,其暴力程度与打击异教徒的历史陈迹如出一辙。在我看来,那些膜拜“普世价值”的痴迷者,在这个问题上未必有共同的意见,因此,我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对这个问题表述以下观点。
    一、中国从来都不缺乏民主。
    在我看来,民主首先是一种社会意识,这种意识在中国,乃至在世界很多地方的今天和历史上,都从来不是稀缺之物,更不是绝迹的事物。从小的方面来说,民主意识就是听取不同的意见,然后对事物做出判断和决策。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样的民主意识,在中国从来都是存在的,而且一直都是被认可的。从大的方面说,民主意识就是遵从民意,以普遍民意作为决策的基础。我们同样可以底气十足地说,这样的民主意识,在中国历史上不光是从来不缺的,而且从来就是大力提倡的,这一传统,完全可以追溯到几千年以前。“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为水,“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等等。尊重民意、顺从民心是中国几千年延绵不断的传统,历史上的王朝更迭,大都是因为有人违背民意,其他人再重新获得民心的交替过程。因此,如果我们把民主首先看成是一种社会意识,那么,我们中国人在民主面前,丝毫不用觉得理亏,反而,我们可以骄傲地说,历史上的中国具有明确的民主意识,这也是中国的传统能够延续几千年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民主制度不是真理。
    那些教条地推销“普世价值”的人,他们所称的“民主”,主要是指一种特定的政治制度。这种被称为民主制度的政治设计大致包括如下内容:多党制、代议制、分权制、普选制。因此,民主意识与民主制度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这样的民主制度,西方从历史到今天,有大量的思想家都指出它的缺陷。而且,随着西方民主制度的实行,越来越多的思想家开始认识到,这一民主制度的局限或者缺陷,是天生的、难以避免的,并且,它只是特定的人们选择的一套社会管理手段而已。因此,这种民主制度与真理无关,只与社会现实有关。由此我们就能看到,每一个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其具体的制度设计都不尽相同。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就不能因为中国的制度与别人的不同,而将中国说成是没有民主制度。可笑的是,那些“民主制度拜物教”的崇拜者、痴迷者,偏偏要把某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设计,当成古往今来乃至人类未来唯一正确的样板模式,顶礼膜拜,并冠之以“普世价值”的霸道头衔,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将所有与他们膜拜的样板模式不同的制度设计,都指斥为“不民主”、“反民主”,或“独裁”、“专制”。
    三、民主制度的缺陷。
    那些以“普世价值”的名义、以宗教徒一般的狂热强行推销民主制度样板模式的痴迷者,往往对民主制度的缺陷视而不见。我相信,很多像我一样批评这一“普世价值”的人,是因为比较冷静地看到民主制度的天生缺陷,并且从中国的现实出发,主张中国的民主制度应该根据本国的具体实践,而不能照搬某一个国家的现行民主制度。于是,反对他们借“普世价值”旗号的高压、霸道行为,便在他们话语霸权的歪曲丑化下,成为“反民主”、“反人类”的靶子。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在维护民主,还是在维护某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样板。因此,我们有必要简单认识一下民主制度的缺陷。
    1、民主制度放纵个人主义。
    民主制度在理论上把权力合法性诉诸每一个个人,尤其是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度,因此,容易导致个人主义无限膨胀,在普遍民意和个人主义之间,造成巨大的冲突。以至于有人为了显示理论上的个人价值,而不顾价值内容的丑陋,故意挑战普遍民意,例如前不久广为人知的范跑跑。民主制度本来是要实现一种能够被社会广泛接受的规范,但是,它所催生的个人主义,却使得这种社会规范遭到嘲弄。一些理论家早就指出,没有一个人是孤立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处于家庭、朋友、同事、邻居等社会关系之中。某些国家的民主制度在政治设计上,几乎不考虑人的社会性,只考虑人的自我,因此,这种民主制度的结果必然导致个人地位的绝对化。
    2、民主制度伤害个人利益。
    几乎没有一个民主制度是个人的直接民主,而都是借由组织、党派的代议制民主。所谓组织和党派在民主制度中代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但是,没有一个利益集团是代表大众利益的,而仅仅只是代表本集团的利益。当人们幻想不同利益集团的较量,最终有可能达到一个折中平衡的时候,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社会现实:利益集团在民主制度下的较量,经常还会撕裂社会,将利益集团的分歧,虚拟成整个社会的分歧,把社会大众卷入不必要的纷争,刺激和加剧社会的动荡和不安定。最近在泰国发生的街头民主,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并且,由于个人被迫加入到不同利益集团的较量中,一张选票所决定的民主制度的成果,往往并不是他个人最需要的,从而使得民主制度不能实现保护个人的初衷。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为何号称世界上最完美的美国民主制度会不断加大贫富差距。
    3、民主制度违背民意。
    民主制度形成一个选举的关键点。在这个关键点上,选民与选举对象在一个选战宣传的口头交易中实现了多数民意的契合,但是,当这个关键点过去之后,民主制度本身又给予选举获胜者巨大的权力,可以不用兑现口头交易的内容,甚至做出违背民意的事情。造成的结果是,选民选出的是一个违背民意的人。举例来说,当前美国总统小布什,被评为美国历史上最差的总统之一,他在选举关键点上,获得多数口头民意的支持。但是,在他的执政过程中,实际民意支持率很低。将小布什总统8年执政周期内实际民意支持率平均一下,就会发现,总体上他是违背大多数实际民意的。再者,就伊拉克战争而言,小布什领导的政府以一个谎言骗取了民意,获得了开战、推广民主制度的授权,却在开战后,遭遇大多数民意的反对。那么,小布什总统的政府,遵从了哪个民意呢?至今为止,依然坚持着一个被假民意授权的政策,而拒不接受真民意的要求。这就是民主制度造成的结果,而他推行的也正是这种民主制度。
    四、民主制度必须结合社会现实。
    上面所列举的民主制度的缺陷并不完全,也不一定会同时发生。但是,这些缺陷都是实实在在,有目共睹的。哪一种缺陷会在什么状态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危机,也不是民主制度本身能够决定的,而是采取民主制度的不同社会现实决定的。因此,一个社会采取怎样的民主制度,必须结合自身的现实条件,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主意识的好处,同时,最大限度地避免民主制度的缺陷。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反对不顾中国现实,以“普世价值”的霸道姿态,强行推销某一种特殊民主制度的做法。我也同样反对,把凡是与他们意见不符的,都打上“反民主”标签的做法。相反,我认为,批评“普世价值”霸道作风的人,比维护“普世价值”的痴迷者,更具有民主意识。
    五、民主制度与国家利益
    没有现代国家主权概念,就没有民主制度。换句话说,民主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因此,如果一种民主制度会对国家主权、国家利益造成伤害,它就是违背民意的。不管这种民主制度多么符合教科书上的理论,不管这种民主制度怎样克隆“最完美”的民主制度,都是必须被质疑的。民主制度本身不是目的,民主制度所要达到的效果才是唯一的目的。把民主制度当成目的,那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制度拜物教”。我并不否认中国的现行制度的确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的确需要改革,但是,中国的现行制度并非不民主,同时,民主制度也没有固定的模式,中国的制度改革只能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而不能教条化地照搬他人。如此简单的道理,不知道那些“民主制度拜物教”的痴迷者们能否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