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苏6笔记: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7:33:59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评选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全市信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根本任务,开拓进取,奋发努力,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信访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县区党委、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市、县直属部门。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部门从事信访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重点是基层信访工作一线的同志。
(二)表彰名额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38个,先进个人48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各项信访工作制度,信访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充实,在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成绩突出。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指导和推动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信访工作发展,在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在研究社情民意、探索信访工作规律、破解信访难题、化解信访积案、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成绩显著。
4.以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重心下移,基层基础工作扎实,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化解年”、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活动,妥善解决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问题,没有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5.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勤政廉政,能够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文明和谐,干部职工精神状态良好,各项工作得到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的肯定。近3年来本单位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政策水平高,处理信访问题能力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
3.宗旨意识强,对人民群众感情深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热爱信访事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群众认可。
4.谦虚谨慎,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勇于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识大体、顾大局,善于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6.从事信访工作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年。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基层民主推荐,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逐级上报。各县区综合审查后,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本县区本部门公示5天,确无异议后,报市信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由市信访局组织评选。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市范围公示。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对推荐的信访工作先进单位,须征求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对推荐的信访工作先进个人,须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2.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重点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4.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要分别填写《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见附件2)、《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审批表(一式5份)、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一式5份用16k纸打印)及电子版、被推荐个人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请于2011年1月18日前报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晓,电话:8331085 ,电子信箱:dyxfj1085@163.com。
四、奖励办法
市委、市政府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分别对48名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分别给予记二等功、记三等功。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比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3.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东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月5日
附件1: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名额分配表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先进单位
二等功
三等功
东营区
5
1
4
河口区
3
1
4
广饶县
6
1
4
垦利县
4
1
4
利津县
5
1
4
市直
15
5
18
附件2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单位名称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主管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核机关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批机关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拟受何仲奖励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核
机关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批
机关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关于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审批表的填写说明
一、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签署意见
1、主管部门意见。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2、审核机关意见。县委、县政府签署意见,盖章。
3、审批机关意见。市委、市政府盖章。
二、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签署意见
1.所在单位意见。
2.主管部门意见。记二、三等功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签署意见,县区委、政府盖章。
3.审核机关意见,记二、三等功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签署意见,盖章。
4.审批机关意见。记一等功的,由省委、省政府盖章;记二、三等功的,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盖章。
三、拟受予何种奖励。要写明记一,二、三等功。
四、先进单位及记一等功的审批表中的“审核机关意见”、
“审批机关意见”,各市一律不签署意见、不盖章,由省里签
署意见、盖章。
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打印在审批表上,
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