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米汗都有什么电影:历史百家争鸣 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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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百家争鸣 2011-11-23 历史百家争鸣

历史真相:谁最后杀死了荆轲?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妇孺皆知,但是人们对此事前因后果的理解,与历史事实出入很大,并且跟历史真相正好相反。例如,荆轲刺秦王未果的原因,普遍认为是因为荆轲的剑术不精。那么事实到底如何?荆轲PK秦王,谁的剑术更高呢? 影视演绎“秦王刺荆轲”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秦王剑术高,该观点来自于文学家的解读和影视导演的演绎。 诗人陶渊明在《咏荆轲》中写到:“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在陶渊明看来,荆轲剑术不精,所以大功没有告成。 对此,当今大导演陈凯歌也有一个非常具有创意的演绎。在其导演的《荆轲刺秦王》一片中,陈凯歌让秦始皇破例允许荆轲带长剑入殿,为这位刺客设下... 全文↓

历史真相:谁最后杀死了荆轲?

来自:三品小衲  2011-11-23 09:42:38  |readOriginalLink( 'http://www.hxory.net/1341.html' ); 阅读原文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妇孺皆知,但是人们对此事前因后果的理解,与历史事实出入很大,并且跟历史真相正好相反。例如,荆轲刺秦王未果的原因,普遍认为是因为荆轲的剑术不精。那么事实到底如何?荆轲PK秦王,谁的剑术更高呢?

影视演绎“秦王刺荆轲”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秦王剑术高,该观点来自于文学家的解读和影视导演的演绎。

诗人陶渊明在《咏荆轲》中写到:“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在陶渊明看来,荆轲剑术不精,所以大功没有告成。

对此,当今大导演陈凯歌也有一个非常具有创意的演绎。在其导演的《荆轲刺秦王》一片中,陈凯歌让秦始皇破例允许荆轲带长剑入殿,为这位刺客设下一个暗杀的陷阱。当图穷匕首现之时,荆轲刚把自己腰间的长剑拔出,早已做好准备的秦王抢先出剑,削铁如泥,把荆轲的剑削断了。荆轲还没反应过来时,秦王已经把剑深深刺入了荆轲的胸膛。人们看了这部片子后,觉得该片名应该改一下,准确的说是《秦王刺荆轲》。陈导的演绎,充分说明了荆轲剑术之糟糕——拔剑速度慢,剑的质量也不好。

而片中的秦王害怕别人抢去了功劳,还呵退了大殿里所有的文臣武将,自己跟荆轲单挑独斗。陈导可能是秦始皇的粉丝,所以就把这位“千古一帝”,演绎成了美国西部牛仔式的大英雄。

历史真相:谁最后杀死了荆轲

我们必须撇开文学家的解读与影视导演的演绎,才能还原“荆轲刺秦王”的历史真相。有幸的是,我们能在《史记》上看到此事的“实况转播”——当时在场的夏无且(音“狙”),就是用药囊击打荆轲而救了秦王一命的那位御医,将此事告诉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迁的《史记》的有关部分正是此事的第一手的材料。

根据司马迁的记载,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荆轲送地图和樊於期的头给秦王,图穷匕现。荆轲右手抓住匕首,左手抓住秦王的袖子,要刺杀秦王,但是意外发生了——拉扯中,秦王的衣袖破了,他摆脱荆轲转头就跑,但是因慌张也拔不出身上的剑。而由于秦王当时规定大臣不能携带兵器上咸阳宫,卫兵必须站在大殿之外,所以整个咸阳宫形成这么一个局面:荆轲单挑秦王,秦王绕着柱子跑。

这时站在旁边的太医夏无且把随身的药囊砸向荆轲,正是这一举动救了秦王。缓过神来的大臣大喊秦王如何拔剑,秦王这才拔出了长长的宝剑。相对于荆轲手中的匕首,秦王的武器优势很明显,他先把荆轲的左腿砍断了,然后连砍了8剑,荆轲还是没有死,靠在咸阳宫的柱子上,把秦始皇骂了一顿。随后,大殿外的卫兵听到里面乱做一团,赶进来杀死了荆轲。

先有夏无且砸药囊,又有大臣场外指导“拔剑”,还有卫兵帮忙,如此看来,杀死荆轲的并不是秦王。而从事后秦王的论功行赏的角度看,即使秦王他自己也不认为杀死荆轲是自己的功劳,而主要是夏无且的功劳。他赐夏无且“黄金二百溢”,还说:“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荆轲也。”

此外,武器上的不对称,也是导致荆轲刺秦未果的因素之一。当秦王拔出自己的长剑时,仅手持匕首的荆轲已无法接近秦王了。

竞争上岗,剑术是标准之一

显然,现场发生的一切仍不足以证明荆轲的剑术。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当时秦国已经拿下了赵国,燕国成了其下一个目标,岌岌可危。因为与秦国实力悬殊,不能硬拼,燕国这时就出现一个工作岗位,该岗位的职责是刺杀秦王,这个职责决定了该工作岗位一定是竞争上岗,能者上!

看看招聘委员会的几个成员,第一个是燕太子丹的师父鞠武,老谋深算;第二个是燕国的节侠田光,智深而勇沉;第三个是秦国叛将樊於期,秦王的大仇人;第四个是太子丹,秦王儿时的玩伴,后不堪秦王凌辱而逃回燕国。

最早提出刺秦计划的是鞠武,在他看来,田光是刺客的最佳人选,而田光以自己年事已高、精力不够为由,又举荐了荆轲。因此,从逻辑上推理,荆轲不仅具有田光智深勇沉的特征,也年轻力壮。

听说刺秦计划后,荆轲考虑了很长时间,回绝了太子丹,认为自己不能胜任,后经太子丹反复恳求才同意。由此可见,荆轲遇事深思熟虑,绝非后世想象的一个狂徒。我们由此可以逻辑地推出荆轲的素质:“智深而勇沉”的田光所推荐的荆轲,一定是在精神素质和剑术水准上能胜此大任的。既熟知秦王而又了解荆轲的樊将军,毫不犹豫地将报家仇的生命赌注押在荆轲身上:为了让荆轲能够接近秦王,毫不犹豫把自己的人头献了出来,这说明在这位秦王叛将看来,荆轲的武功远在秦王之上。而且与秦王是儿时好友的太子丹,也把复仇希望寄托在荆轲身上,说明在太子丹眼里,荆轲确实是天下武功最好的人。

再看看荆轲在西去刺杀秦王之前做了什么准备。

《史记》记载,荆轲是一个“好读书击剑之人”。卫元君不听荆轲计策,卫国被秦所灭。公元前241至227年,身为卫国人的荆轲家破人亡,流落韩、赵、燕等国。这14年的生活,司马迁记载了两件事,可以看荆轲生活的缩影:其一,是在榆次与盖聂论剑,也就是切磋剑术;其二,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也就是下棋,结果“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

剑术是武功,下棋是锻炼智慧,荆轲一直在为实现他的大志作准备。

刺秦未果的必然和偶然

既然荆轲这么牛,他为什么还刺秦未果?我的答案是,出现这个结果,有一个必然因素和两个偶然因素。失败的必然因素是荆轲所带的副手——行刺当天,秦舞阳被吓破了胆,瘫倒在秦庭上。

荆轲对劫持秦王的难度是作了充分估计的,万一秦王第一次逃脱,最大的可能是绕着秦庭的柱子跑,那么一个镇静的副手就可围追堵截,确保万无一失。不幸的是,后来荆轲被太子丹的不信任所激怒,更怕秦舞阳单独行刺坏事,没有等到自己选定的副手到来,就带着这位太子丹从民间选来的杀人犯,仓促上路了。这么看的话,太子丹不仅对这次刺秦未果犯了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断送了“天下第一勇士”的性命。

古人周昙有《秦舞阳》一诗,就是对此有感而发的:“丱岁徒闻有壮名,及令为副误荆卿。是时环柱能相副,谁谓燕囚事不成。”讲秦舞阳十几岁杀人,却徒有虚名,让他当副手误了荆轲,如果秦王绕着柱子逃跑时,他能帮一把,那么谁说刺秦之事会不成呢?

另外两个导致刺秦失败的偶然因素,其一就是秦王穿的那件皇袍。谁也没料到,荆轲一抓秦王的袖子,秦王大惊之下往后面一蹭,袖子就断了。要是秦王穿了件结实的皇袍,他就跑不掉了。这个细节,后人不太注意,可《东周列国志》里对此特地做了一番演绎:出了这件事后,秦王很郁闷,便让胡姬弹琴唱歌用以排遣,胡姬唱道:“罗縠单衣兮可裂而绝,八尺屏风兮可超而越,鹿卢之剑兮可负而拔,嗤彼凶狡兮身亡国灭!”歌词第一句就提到那件衣服“可裂而绝”,救了秦王的命。

第二个重要的偶然因素荆轲没有考虑到,那就是救秦王命的关键——夏无且的药囊。

这个药囊到底打在了荆轲什么地方?有四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打在了荆轲头上,荆轲失去了知觉,摔倒在地。不过这种可能比较小,因为难度比较高,而且药囊要有足够的重量,夏医生投掷的力气还要很大。

第二种可能性是打在了荆轲的身上,不过荆轲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这点撞击恐怕也不会影响他的行动。

第三种可能性,夏无且的药囊直接扔向荆轲的脸,恰好里面装了很多辛辣的粉末,迷住了荆轲的眼睛,趁其不辨东西时,秦王在大臣的指导下拔出剑来,砍断荆轲左腿,这种可能性有,但缺乏证据,只是一种逻辑的推测。

第四种可能是夏无且的药囊什么也没有打着,他一看当时的情况,荆轲拿匕首刺杀秦王,自己也惊慌,把手里面本来捧着的药囊胡乱往地上一扔。

正是这个胡乱扔在地上的药囊,给荆轲带来灾难性后果。那里面装的珍珠、草药撒了一地,荆轲的注意力一直都在秦王的身上,没有注意到药囊,一脚踩在珍珠上摔倒了,这种可能性很大,而且有证据:秦王拔出剑后砍向了荆轲的左腿,我们知道荆轲右手有一把匕首,宝剑当时有一米之长,能砍断荆轲的左腿,肯定离荆轲很近,荆轲却无还手之力,这个说明他很可能倒在地上,甚至失去知觉。

假如刺秦成功

在我的心目中,荆轲是古今第一纯爷们。他的志向远远不限于报答太子丹,他的志向是恢复自己的家园,让黎民百姓免受秦帝国的蹂躏。

秦王虽然没有被刺死,但是倘若荆轲真的杀了秦王,中国的统一会推迟吗?统一中国的还会是秦国吗?中国走向统一是必然的,但是谁去统一是偶然的,有各种历史的原因。

当时局势,在战国七雄中,最有实力统一中国的是三个国家,齐国、赵国和秦国。在司马迁看来,秦帝国统一中国并不是中国最好的选择,齐国统一中国的话,可能会走向更加文明,更加尊重知识分子的国家。但当时秦国的武力远在其他六国之上,即使秦王被刺死,统一中国的也很可能是下一位继任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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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中国:为何先进反而挨打? 落后就要挨打”是近现代中国人用无数鲜血与苦难换来的教训,如今已成为国人的一个共识。然而,历史常常表现其悖论。中国古代史的常态却是先进反而挨打。中国古代王朝大都是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中心,有过非常灿烂的... 全文↓

    古代中国:为何先进反而挨打?

    来自:三品小衲  2011-11-23 09:41:20  |readOriginalLink( 'http://www.hxory.net/1339.html' ); 阅读原文

    落后就要挨打”是近现代中国人用无数鲜血与苦难换来的教训,如今已成为国人的一个共识。然而,历史常常表现其悖论。中国古代史的常态却是先进反而挨打。中国古代王朝大都是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中心,有过非常灿烂的文明,其经济文化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然而却一再遭遇落后的北方少数民族部落的入侵。虽然历代王朝不乏卫青、李靖、岳飞这样的北伐英雄,永乐皇帝更是6次御驾亲征并最终死在北征的路上,但依然不能改变对北方少数民族采取总体防守的态势。万里长城就是先进反而挨打的历史见证。

    战国时期的齐国是儒家思想的发源地,楚国孕育了楚辞和编钟,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远胜于地处西北蛮荒之地的秦国。可是,先进的齐国和楚国却长期面临秦国的威胁,并最终被秦国所灭。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成为当时最先进的国家。为了抵御北方落后的游牧民族的进攻,秦始皇派公子扶苏与大将蒙恬修建长城、守卫北疆。

    汉武帝对匈奴采取以攻为守的策略,以举国之力与匈奴进行长期鏖战,涌现了以卫青、李广为代表的名将。这虽然取得了暂时的安宁,却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匈奴的威胁。直到汉元帝派王昭君出塞后,汉匈两族才出现团结和睦,国泰民安的景象。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势力大举入侵中原,以至形成了“五胡乱华”的局面。

    隋唐时期,北方突厥势力强盛,李渊建立唐朝后,甚至不得不向突厥称臣。唐太宗即位后,突厥二十万大军兵临长安,随后唐朝又面临新兴的吐蕃王国的威胁。唐太宗深知难以与其对抗,设法与突厥签定盟约,并于公元641年正月,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王松赞干布,以此换来了边境的暂时安宁。即使在盛唐时期,王朝也经常面临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威胁,盛唐后来就断送在胡人安禄山手里。为了平息安史之乱,唐肃宗“借回纥兵,平安史乱”,并许愿平乱以后“江山社稷归大唐,子女玉帛属回纥”。

    先进反而挨打,这种看似不可理喻的历史现象在宋朝表现得最为典型。从公元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到1279年陆秀夫背着小皇帝赵昺跳海,宋朝历经300多年,给后人留下的印象是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饱受辽、西夏、金的打击,最后被蒙古人所灭。无论儒家的“仁者无敌”、还是道家的“无为而治”,都未能挽救宋朝灭亡的命运。

    其实,宋朝是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文明国家,其繁荣程度胜过唐朝著名的开元盛世。宋朝拥有历史上最著名的改革家王安石,以及赵普、寇准、吕端、范仲淹、司马光等一批著名政治家。北宋画家张择端后来在《清明上河图》中形象地描绘了首都汴京的繁盛景象:这座拥有百万人口的世界大都会水陆交通发达、客商云集,比唐朝首都长安更加繁华,更加开放,被称之为 “天下之枢,万国咸通”。 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也大多是宋朝人。宋朝还涌现了以岳飞、文天祥为代表的一批爱国英雄,并一直激励着后人的爱国热情,“杨家将”舍家抗敌的故事则以多种文艺形式深入民间、家喻户晓。宋朝的文明还深深地影响了世界。法国著名汉学家谢和耐曾说:“在社会生活、艺术、娱乐、制度、工艺技术诸领域,中国(宋朝)无疑是当时最先进的国家,它具有一切理由把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仅仅看作蛮夷之邦。” 日本宋史学家宫崎市定认为:“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具魅力的时代。”宋朝被周边小国视为天国,宋人被其视为高贵的人,他们以把女儿嫁给宋朝男人为荣。这一切都缘自宋朝当时的国际地位和文明程度。

    然而,由于宋太祖赵匡胤当年是被武将“龙袍加身”的,他因而对武将都很不信任,并深刻地影响其后代。从“杯酒释兵权”到岳飞等名将遭迫害,重文轻武成为贯穿宋朝始终的治国方略。 1004年,辽国大军南下攻宋。真宗在宰相寇准的坚持下,勉强御驾亲征。正当宋军士气方振、战局对辽不利之际,宋朝却在次年与辽国订下了屈辱的“澶渊之盟”,每年向辽提供银10万两、绢20万匹,开创了以财物换苟安的先例。此间宋朝为了安抚西夏,应允每年给西夏银万两、绢万匹、钱2万贯。当时一些有识之士就反对这种屈辱的政策,苏洵在《六国论》中提出六国灭亡“弊在赂秦”的观点,希望当政者吸取历史教训,以免重蹈覆辙。宋朝统治者为了苟安,对此根本听不进去。北宋为了求和将大量财物献给敌国,势必加倍搜刮盘剥百姓,致使民不聊生,终于引发宋江大起义。北宋在内忧外患的共同作用下,于1125年遭遇靖康之耻,宋徽宗、宋钦宗连同成千上万皇亲国戚和宫女一起成了俘虏,受尽了凌辱。

    先进反而挨打,看上去不合逻辑、不近情理,其实自有其深刻的内在根据,正如黑格尔所说:“存在就是合理的”。笔者以为,导致中国封建王朝先进反而挨打的主要原因是政治腐败导致的人心涣散。

    公元前4世纪,中国正在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楚国原本先于秦国实行了变法。楚悼王任用吴起主持变法,改革世袭制、分封制,打击旧贵族,提出“明法审令”,以确立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公元前381年,因楚悼王病逝,吴起变法夭折,他自己也惨遭杀害。20多年后,秦孝公重用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商鞅虽然与吴起一样因变法惨遭杀害,但秦国的变法没有随之夭折。一百多年后,秦国终于战胜了六国,其获胜的根本原因不是军队有多么强大,而是它拥有一个顺应时代、得人心的政治制度。六国的奴隶们渴望实行秦国的土地制度,立功分得土地,于是他们积极加入秦军,转而与本国军队作战。秦国的后来居上告诉我们,得人心者得天下,拒绝变革的结果只能是灭亡。

    再看看北宋,最糟糕的是,宋真宗在政治上陷入了迷茫,找不到收揽天下人心的办法,竟然受小人指使,于1008年玩起了伪造“天书”的把戏。所谓“天书”的内容无外乎对真宗的歌功颂德。真宗一直到死,都把这类自欺欺人的把戏作为维系其统治的法宝,对后世也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北宋后期,统治者骄奢淫逸、民不聊生,以至当金兵大举入侵时,朝廷竟无法组织有效的抵抗。守卫黄河的宋军无论数量还是地形都占有很大优势,可是尚未见到金兵,就一哄而散,终于遭受靖康之耻。

    明末的情况也极为相似。面对李自成起义大军的进攻,守卫北京的将士一哄而散,最后,崇祯皇帝发现大臣也都跑光了,自己成了地地道道的孤家寡人。追随崇祯皇帝自杀的只剩身边的一个太监。汉人的最后一个王朝大明王朝很快被后金即满族所灭,活生生地演绎了一段关于蛇吞象的故事。

    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固然值得追求和称道,但这又如同一个陷阱,常常将人诱入其中而不能自拔。巨大的危机与灾难往往在歌舞升平的气氛中突然降临,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届时,无论是“春花秋月”还是“雕栏玉砌”,都已“不堪回首”,只能“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了。

    extendActions("1","20111","390000000213220372621173597400","",{title : "古代中国:为何先进反而挨打?", summary : " 落后就要挨打”是近现代中国人用无数鲜血与苦难换来的教训,如今已成为国人的一个共识。然而,历史常常表现其悖论。中国古代史的常态却是先进反而挨打。中国古代王朝大都是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中心,有过非常灿烂的...",orgUrl : "http://www.hxory.net/1339.html"}); 分享到微博评论 (5) 收藏 (52) 取消收藏 (52) 您已收藏成功! 现在去看看? 笔记:    修改 添加笔记  确 定  取消 您还可以输入 70 字 收起笔记 添加评论  发 表  取消 您还可以输入 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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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持圆明园原貌,就是今人最大作为 近日,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九大建议,其中有关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颇为引人注目。圆明园官方称可有选择恢复部分建筑,但西洋楼等建筑不重建。 对于圆明园的复建,“修... 全文↓

      维持圆明园原貌,就是今人最大作为

      来自:三品小衲  2011-11-23 09:37:29  |readOriginalLink( 'http://www.hxory.net/1337.html' ); 阅读原文

      近日,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九大建议,其中有关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颇为引人注目。圆明园官方称可有选择恢复部分建筑,但西洋楼等建筑不重建。

      对于圆明园的复建,“修”“存”之争持续多年,“废墟派”称重建劳民伤财,“重建派”则称重建可恢复民族荣光。按照圆明园管理处的意思,“复建”这个概念,是指在原建筑荡然无存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原貌,重新建构一个形神兼备的“赝品”,而且也要作为文物来保护。我不知,花巨资“复建”“赝品”,究竟是为了重现昨日辉煌,还是展现今日繁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没有今日之繁荣,是难以重现昨日之辉煌的。因此,我总是“居心不良”地觉得,对于某些人来说,展现今日要比重现昨日更为主要,更为心切。如果可以这样理解,那么,货真价实的圆明园是封建帝王的“享乐工程”,而形神兼备的“赝品”则有可能成为某些人的“形象工程”。

      一个断壁残垣的圆明园“立”在那里,将永远是国人心中的痛;一个金碧辉煌的“赝品”“呈现”在眼前,我们更多会感慨古人与今人巧夺天工的本事,并以国运昌盛为自豪———那么,是要用繁荣抹去我们心中永远的耻辱和疼痛,还是要用那一片残破与悲凉来警示现在的繁荣,永远保持一种“盛时要做衰时想,上场要想下半场”的危机意识?笔者以为,没有一点居安思危的意识,无论个人还是国家,难免“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

      当年,清朝皇帝在修建圆明园时,心里定然有着一种大清帝国繁荣昌盛、穷用不尽的骄负,何曾会有方盛虑衰之意?修建圆明园那150年,恰恰是西方工业发展、帝国主义大步前进的时期。横向比较,大清帝王沉浸陶醉在“盛世”之中时,中国正一步步落后于世界。透视历史深处,纵观中西发展,圆明园在修建之初,似乎已经注定了最终会沦为一片废墟。

      历史的狼烟已经远去,伤口一天天愈合,疼痛被逐步淡忘,圆明园以史为鉴的政治意义正越来越多地被艺术成就所替代,被恢复民族荣光所替代。不可否认,圆明园是举世无双的皇家御苑和当之无愧的“世界园林之王”,是难得的“艺术瑰宝”,其艺术成就足以让国人扬眉吐气。但圆明园在政治上是无数人民血汗的累积,是国人耻辱的象征,绝对谈不上民族的荣光,而是一块历史的伤疤。依我之见,保持圆明园一片废墟的历史风貌之历史意义,就在于真实地展示骄奢淫逸的可悲下场,断壁残垣的圆明园才可以担当历史的见证人。所以,复建圆明园还不如“无为”,维持原貌,多做一些保护、考古、文物收集的工作,这样既尊重了历史,又是对后人负责,也才是最大的作为。

      extendActions("2","20111","390000000213220372621173597400","",{title : "维持圆明园原貌,就是今人最大作为", summary : "近日,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九大建议,其中有关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颇为引人注目。圆明园官方称可有选择恢复部分建筑,但西洋楼等建筑不重建。\x0a 对于圆明园的复建,“修...",orgUrl : "http://www.hxory.net/1337.html"}); 分享到微博评论 (6) 收藏 (27) 取消收藏 (27) 您已收藏成功! 现在去看看? 笔记:    修改 添加笔记  确 定  取消 您还可以输入 70 字 收起笔记 添加评论  发 表  取消 您还可以输入 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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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哪位“皇帝”盗墓比曹操还厉害? 文章摘自《中国人盗墓史》 作者:倪方六 出版: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 从秦始皇到末代皇帝溥仪,中国古代曾出现了大大小小68个王朝,384个帝王,其中正式称“皇帝”的334个。但有一个皇帝是绝无仅有——甘... 全文↓

        中国古代哪位“皇帝”盗墓比曹操还厉害?

        来自:三品小衲  2011-11-23 09:33:09  |readOriginalLink( 'http://www.hxory.net/1335.html' ); 阅读原文

        文章摘自《中国人盗墓史》 作者:倪方六 出版: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

        从秦始皇到末代皇帝溥仪,中国古代曾出现了大大小小68个王朝,384个帝王,其中正式称“皇帝”的334个。但有一个皇帝是绝无仅有——甘愿给人家当儿子的皇帝刘豫。“儿皇帝”创了中国皇帝版吉尼斯纪录,在盗墓史上也留下了绝笔。曹操设了临时性的“发丘中郎将”,刘豫专置挖坟掘墓的“淘沙官”,掘遍大齐国内的荒坟古冢。刘豫最可恨的是盗挖北宋皇陵,宋陵中随葬的三大类宝物全被“淘光”了。而刘豫盗陵竟是一个皇家玉椀引发的祸事,这是怎么回事?宋朝皇家喜欢“晒”随葬品,又是怎么一回事?民间“朱漆脸”盗赵匡胤陵的故事,更为传奇……

        发冢“淘沙”一小儿——伪齐皇帝刘豫

        上面说了大皇帝、小皇帝盗墓的故事,这里再来说一位“儿皇帝”——刘豫。

        从中国盗墓史上看,盗墓都是一阵风,现象比较集中。这并不是偶然的,除了因前期厚葬勾引起的强烈的盗墓欲望外,最主要还是因为政局动荡不安,与盛世之年因收藏升温引发的盗墓不同。如汉末魏晋时期、唐末五代时期,都是中国古代社会比较黑暗的时期,民间盗墓四起,曹操、董卓、朱泚、温韬式的盗墓狂人四起,盗墓贼比一般年份要多出许多。北宋出现的盗墓风,也是这样,位于巩义的皇陵几乎全给盗掘了。

        宋徽宗:刘豫是“河北种田老叟”

        从《金史·刘豫传》(卷七十七)来看,刘豫这个人很没有骨气,而且是一个很坏的“皇帝”。

        刘豫字彦游,是当时的景州(今河北景县)阜城人。生于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卒于金熙宗皇统三年(1046年),活了65岁。刘豫小时候品行就有问题,曾偷过同一宿舍人的白金盂(金杯子)和紫纱衣(值钱的衣物),这在《宋史》《大金国志》里均有记载。

        刘豫祖上是世代农民,到了刘豫这一代,才出了刘豫这么一个进士。到了赵佶当皇帝(宋徽宗)的宣和年间,刘豫出任河北西路提刑,“提刑”这一位置有实权,有点像现在的政法委书记,主管所属各州司法、刑狱、监察地方官吏,并兼管农桑。刘豫为什么能得到朝廷的青睐?因为他之前还任过殿中侍御使,在皇帝的身边混过,虽然其中被谏官严厉地抨击过。

        有一回他上奏议论礼制,赵佶说,你刘豫就是一个河北种地的老头子,懂什么礼制?原话是这样的,“刘豫河北种田叟,安识礼制?”可见刘豫不是什么好鸟,连皇帝都看透了。

        刘豫后被贬逐为两浙察访。刘豫祸不单行,在赴任途中,先是丧妻,接着丧父。后来,枢密使张悫(què)推荐他到济南任知府。但刘豫不想去,因为济南一带很穷,而且到处是盗贼,他想到江南富裕的地方当官,也好弄点钱财。但当朝宰相没有答应。刘豫愤愤不平,只好忍气吞声,前往济南任职,这为他以后叛宋降金埋下了根源。

        刘豫主政济南期间,金太祖完颜旻的侄子完颜挞懒率兵打到济南,完颜挞懒利诱刘豫。刘豫看到了升官发财的机会,竟然杀害了英勇抗金的宋将关胜,交出了济南,归降金国。果然,经完颜挞懒推荐,刘豫父子皆升了官。刘豫当上了淮南安扶使、东平府知府兼各路马步军都总管,儿子刘麟接任老子原来的济南知府一职。

        刘豫作为北宋的臣子,至此已完全变节。中国“儿皇帝”的诞生

        1127年4月,金军攻陷北宋都城东京(今河南洛阳)后,俘虏了宋徽宗、宋钦宗二帝,北宋灭亡。当年5月,时为康王的赵构在南京(今河南商丘)即帝位,称为宋高宗,他也是南宋的第一位皇帝,这是后话。

        金人先扶植了北宋宰相张邦昌做了“楚国”皇帝。张邦昌被赵构处死后,金人如法炮制,重新物色人选,希望再扶植傀儡政权作为金的藩国,镇服南方汉族人民。当时物色的人选有两人,一是折(zhé)可求,再一是刘豫,都是宋的降臣。一心想做皇帝的刘豫,靠着完颜挞懒的支持获选,当上了“齐国”皇帝,定都大名(今河北大名县)。

        《金史·刘豫传》记载,金太宗当时下诏:“今立豫为子皇帝,既为邻国之君,又为大朝之子,其见大朝使介,惟使者始见躬问起居与面辞有奏则立,其余并行皇帝礼。”意思是,现在让刘豫当皇帝,他既是邻国的国君,又是大金朝的儿子。只有初见使者亲自问候大金皇帝是否平安和当面向皇帝辞别上奏时站起来,其余情况下都行使皇帝的礼仪。

        中国历史上正式定了名分的“儿皇帝”,就此诞生了!

        从秦始皇到末代皇帝溥仪,中国古代曾出现了大大小小68个王朝,384个帝王,其中正式称“皇帝”的334个。但甘愿给人家当儿子皇帝的,有两人,一是五代时后晋的建立者石敬瑭,石敬瑭能当上皇帝要感谢契丹国主耶律德光,可能是出于感激,石敬瑭竟然向契丹上奏章,把契丹国主称做“父皇帝”,自己称“儿皇帝”。再就是刘豫,这两人共同创下了中国“儿皇帝”的吉尼斯纪录。

        刘豫当了皇帝后,将自己的母亲称为“皇太后”,立自己的宠妾、曾是宋徽宗宫女的钱氏为皇后,让自己的儿子刘麟当了“军委主席”——尚书左丞相、各路兵马大总管。

        这本是一场闹剧,搞笑的是,当时的宋人竟然害怕大齐,还以国家间的对等礼节对待,连在宋辖境内的大齐伪官员的家属都要安抚,唯恐得罪,难怪刘豫敢盗掘大宋的皇陵,赵姓皇帝软弱可欺啊。

        但刘豫这个“儿皇帝”对金朝来讲,作用并没有预期的大,刘豫只想着为刘家捞好处,弄得民怨沸腾。金天会十五年(1137年)金太宗下诏废掉了“齐国”,降刘豫为“蜀王”。

        大齐总共存在8年,但这8年里,刘豫干的坏事能盛一箩筐,其中就有盗墓。

        宋陵中一般有三大类陪葬品

        刘豫盗墓与金国将领、也是盗墓大贼的粘罕分不开的,也可以这么认为,刘豫对大宋皇陵下铲,是受到了金人盗墓的刺激。但与金人不同,金人发掘宋陵的动机是多样的,不只为财宝,还有政治报复和威慑的原因。而刘豫,只是贪财,是典型的盗墓贼。

        比起秦汉帝王陵寝,宋陵中随葬品有什么不同,都是些什么宝贝?

        笔者归纳了一下,主要是三大类,一是皇帝生前使用过的生活物品,二是皇帝生前喜爱的收藏品,三是根据帝王葬礼必须要使用的金、银、玉质地的明器。宋陵一般都是皇帝驾崩后才开始营造的,随葬品往往也是临时置备的。

        据《宋史·凶礼志·山陵》(卷一百二十二)记载,赵匡胤改葬其父亲于永安时,便使用了帝王等级的随葬品。棺材(梓宫)用铁帐覆盖,棺下垫有棕榈褥(在当时很高级),还有铁盆、铁山用燃漆灯。

        地宫配置有十二生肖俑(十二神),此俑12件为一组。还有名为“当圹”“当野”“祖明”“祖思”等墓仪俑、地轴及留陵刻漏等。这个随葬品配置是标准配置,宋陵都少不了这些。标准配置相对来说就简单了,因为永安陵的主人赵弘毅生前没有当过皇帝,这些随葬器是儿子当了皇帝后孝敬他的。

        真正皇帝死后,随葬的东西就丰富多了,比如永熙陵的主人、宋太宗赵光义。赵光义本名赵匡义,因避其兄宋太祖讳而改名。赵光义在“斧声烛影”和“金匮之盟”的疑云中当了皇帝后,处处做得比哥哥好,但事实上很难超过赵匡胤的影响。不过,在自己的葬事安排上,葬礼之隆重、随葬之丰厚,不在话下。

        至道三年(997年)三月,当了22年皇帝的赵光义病死于汴京万寿殿,葬于永熙陵。太子赵桓(宋真宗)捶胸顿足,痛哭流涕,当时是披头散发,悲伤至极。实际这是假样,赵桓恨不得他老子早死他好做皇帝呢。

        赵桓为表孝道,给老子的陵墓造得高大宏伟。地宫向下挖了一百尺,宋四尺约合现代的一米,就是深40米,远远超过了一般的20~30米深。而永安陵深五十七尺,仅有永熙陵的一半深。

        赵光义生前爱好古玩,这些收藏,包括弓剑、笔砚、琴棋之类全都随葬。当年十月初三下葬那天,送葬、抬棺、抬法物(随葬品)的士兵力士,这些“役夫”共有11193人。这么大规模送葬队伍,可以想见随葬品会有多少了,所以盗墓者会紧紧地盯着皇陵。

        赵光义袝葬后陵有三座,其中一座是元德皇后李氏陵,此陵在历史上多次被盗,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这样。1981年秋,当地连降暴雨,导致陵台塌陷,墓室暴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1984年秋天,河南省考古研究所与巩县文物保管所对其进行了联合考古发掘。

        李氏陵虽然近千年来多次被盗墓贼光顾过,但仍出土了大量的已残缺随葬品,相当有价值。其中,仅玉谥册、哀册、瓷器就有82件。由此可见未被盗前的随葬品之丰厚了。宋真宗随葬品“晒”了两次

        值得注意的是,宋陵的随葬品,似乎不像以往朝代那般神秘,在《宋史》《宋朝事实》这些史料中,均有披露。

        原来,宋朝皇家丧礼中有一种礼俗——“葬前展览”。就是把将要随死者下葬的物品,在下葬前进行展示,召集辅臣前来观看。这与过去北方民间喜礼中“晒嫁”,即将嫁品摆在院子里请外人观看的风俗是相对应的。现在流行的“晒工资单”、“晒藏品”之类的所谓“晒文化”,可能就是由此而来。

        宋真宗永定陵中的随葬品就“晒”过两次。《宋史·凶礼志·山陵》(卷一百二十二)记载,第一次是收殓时。宋真宗是乾兴元年(1022年)二月十九日去世的,三天后的二月二十三日,“陈先帝服玩及珠襦(玉衣)、玉匣、含、襚(殓服)应入梓宫之物于延庆殿,召辅臣通观”。“晒”后次日,即将尸体收殓入棺。

        顺便说一下,随葬在棺内的物品,一般都是最值钱的好东西。棺内放置这些宝物有人说一般置于头部,实际不是这样,通常情况下是“左肩右足”,即在左侧肩旁上方和右脚边。所以,有经验的盗墓者在打开棺椁后首先会搜索翻动这两个地方。当然,身体下面也会有好东西。

        第二次“晒”是在当年的九月十一日,即陵墓已造好,梓宫要下葬前。皇家“召辅臣赴会庆殿,观入皇堂物,皆生平服御玩好之具”。这些物品是要进入地宫的随葬品,即棺外之物。“晒”过之后,分类集装到不同的箱子里,置于地宫内放置棺椁的宝床上(一般在棺椁两侧)和相应的厢房中。

        宋真宗生前收集了不少“天书”(珍本秘笈),在展示随葬时,继位的宋仁宗似乎舍不得让这些“天书”随葬,便召集辅臣商议天书处理。辅臣告诉仁宗,这是真宗尊奉天道秘获天赐之物,这份吉祥是属于他的,不能留在人间,而应该随葬放在陵内。

        宋仁宗只得采纳了大臣的意见,将这些“天书”送到长春殿,在梓宫向陵区启运前,这些“天书”就先送走了。后来因为陵墓被盗,这些书全部失落了。是毁坏了,还是被盗出了,民间还有留存吗?这些问题都成了谜。

        “淘沙官”——史上专职盗墓官员

        刘豫在“儿皇帝”的任上,敛财有道,除了上税,盗墓也是他主要的生财手段。

        刘豫可能很知晓古代盗墓史,学起了三国时的盗墓狂人曹操,设置了专门的盗墓机构和官职——“淘沙官”,这也是中国盗墓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官方盗墓机构”。曹操的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算是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军方盗墓机构”。

        “淘沙官”与曹操所置的“摸金校尉”,是一个意思。金在自然界中是以游离态存在的单质金,一般混杂在沙粒中。只要将其从沙子中分离出来即可。古人常采用“沉淀法”进行生产,最常见的是将金沙放在专用筛子里过滤出金粒,即所谓“淘金”,或“淘沙”。专门从事金子生产的人,便叫“淘金者”,或“淘沙者”。

        可见,刘豫将自己负责盗墓的官员命名为“淘沙官”,是相当形象和准确的。

        《宋史·刘豫传》(卷四百七十五)记载,绍兴二年(1132年)四月,河、淮、陕西、山东都驻满了北方的军队,刘豫的儿子刘麟征召登记乡兵十多万,组成“皇子府十三军”。在军队,他分别设置河南淘沙官、汴京淘沙官,将开封、洛阳这些当年北宋东西两京的荒坟古冢,盗掘得一干二净。

        原话是这样的,“(绍兴二年)四月时河、淮、陕西、山东皆驻北军,麟籍乡兵十余万为皇子府十三军。分置河南、汴京淘沙官,两京冢墓发掘殆尽。”

        对于淘沙官设置,从上面来看,是刘豫的儿子刘麟设置的,但实际不是这样,是他老子指使的。

        两路“淘沙官”的盗墓业务分工

        说到这对父子也真有意思。据清人丁傅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二十)中转引元王恽《秋涧集》一书中的说法,当年刘豫未发迹的时候,有一天看到一只白龙出现在其妻子家的大镜里,但这条龙没有鳞和角。刘豫老丈人也看到了这异象,于是把女儿许给了他。

        不久,刘豫妻子生了两个儿子,于是一个起名刘麟,一个起名刘角。算命先生说,等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刘豫就会大富大贵。当然这是刘豫当了“大齐皇帝”后的附会之言,但儿子刘麟长大后,确实成了刘豫的得力助手,没有刘麟,他可能也做不了“皇帝”。

        宋人宇文懋昭所撰《大金国志》中,对刘豫设置专业盗墓机构也作了说明——

        “以刘从善为河南淘金官,发山陵及金人发不尽棺中水银等物。以谷俊为汴京淘沙官,发民间埋窖及无主坟墓中物。”

        《大金国志》的记载虽然也较简单,但相当到位。河南淘金官刘从善,与刘豫一样,也是北宋降金的叛臣,他负责的盗墓机构主要负责盗掘皇陵,对金人盗陵时没有取走的财宝进行二次盗掘,民间盗墓贼的术语叫“滤坑”。刘从善还收集用于尸体防腐的水银。当时是把尸体倒挂起来,让体内的水银倒流而出,下面放置碗盆什么的接着。

        汴京淘沙官名叫谷俊,史上对这个人介绍不多,刘豫安排给他的任务,主要是盗掘民间无主坟,还有民间窖藏的财宝。当时,一些有钱人家看到当时兵荒马乱的世道,都把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金银元宝、金条、玉器等贵重细软,埋到地下藏着。刘豫看准了这事,于是专门吩咐手下,让知情人报告线索撬地窖。

        由于刘豫父子的所作所为太过分了,社会影响恶劣,民怨沸腾。以至于有人骂起了金人竟给他们立了这么一个尽干恶事的“皇帝”。金太宗听到了下面的反映后,觉得这个傀儡大齐政权也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金太宗当机立断,下诏废了他。当然,还是很给他面子的,还封他为“蜀王”,刘豫的“盗墓业务”也就此收摊了!

        extendActions("3","20111","390000000213220372621173597400","",{title : "中国古代哪位“皇帝”盗墓比曹操还厉害?", summary : "文章摘自《中国人盗墓史》 作者:倪方六 出版: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x0a 从秦始皇到末代皇帝溥仪,中国古代曾出现了大大小小68个王朝,384个帝王,其中正式称“皇帝”的334个。但有一个皇帝是绝无仅有——甘...",orgUrl : "http://www.hxory.net/1335.html"}); 分享到微博评论 (3) 收藏 (26) 取消收藏 (26) 您已收藏成功! 现在去看看? 笔记:    修改 添加笔记  确 定  取消 您还可以输入 70 字 收起笔记 添加评论  发 表  取消 您还可以输入 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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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诗文看宋史:宋高宗哪方面才气超过乾隆一万倍 本文摘自:《学习时报》2011年11月21日,作者:邱京平,原题:《盛世悲歌繁华梦断》 这是一个流淌着金和银的朝代,这是一个流淌着血和泪的朝代;这是一个醉生梦死的朝代,这是一个丧魂落魄的朝代;这是一... 全文↓

          从诗文看宋史:宋高宗哪方面才气超过乾隆一万倍

          来自:三品小衲  2011-11-23 09:32:23  |readOriginalLink( 'http://www.hxory.net/1333.html' ); 阅读原文

          本文摘自:《学习时报》2011年11月21日,作者:邱京平,原题:《盛世悲歌繁华梦断》

          这是一个流淌着金和银的朝代,这是一个流淌着血和泪的朝代;这是一个醉生梦死的朝代,这是一个丧魂落魄的朝代;这是一个星光灿烂的朝代,这是一个黯然神伤的朝代。

          这就是大宋南北朝,北宋兴于汴而败于金,南宋盛于杭而亡于元。大宋王朝320年的兴衰荣辱,正可用王安石的一首《桂枝香》来咏叹:“登临送目,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归帆去棹残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六朝旧事随流水,但寒烟、芳草凝绿。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这阕咏六朝故都的长调,恰似为大宋王朝度身定制提前拟就的一曲挽歌。

          沉醉了320年的大宋王朝,繁华梦断,应该醒一醒。盛极一时的天国,何以演绎成一出历史悲剧?其中缘由,发人深思。

          国无雄图,偏安媾和。宋太祖从后周龙廷窃取河北偏安政权,从李后主手中夺下江南半壁河山,可能植下那种文弱基因,一开始就没有一统大江山的雄图。将首都置于偏东南的开封,与后来明代的永乐皇帝朱棣从南京迁都北京相比,逊色远矣!中国几千年,大凡建都东(洛阳、开封)南(南京、杭州)者,不是偏安,就是短命,几无例外。宋朝还算不错,只偏安,不短命。大宋打不赢人家,就千方百计媾和,幻想花钱消灾。当时的苏洵就看出这一政策的弊端,以战国故事写了一篇策论《六国论》。他深刻而尖锐地指出:“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弃如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其实,苏洵的话就是说给当朝君主听的。可惜,他们没能听进去!南北两宋一代一代掌权者秉承媾和一策,前赴后继地“抱薪救火”,直到薪尽国亡。

          文恬武嬉,军备废弛。宋太祖赵匡胤得江山不光彩,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心里面总有一团挥之不去的阴霾,杯弓蛇影,刀光斧烛,常常觉得龙榻之上睡不安稳。他为防止兵变故事重演,上来就搞了个“杯酒释兵权”,之后就一直实行重文轻武、扬文抑武的政策,整个王朝、整个社会都崇尚和弥漫着一种风雅气息。连军队的将领们也多书卷气而少霸悍气。就像范仲淹、岳飞、辛弃疾这样的名将也浸淫文事日久。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光照万代,岳飞的草书《出师表》走笔龙蛇,辛弃疾的豪放辞章雄震词坛。当然,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名将,但以他们的军事才干和军事建树,跻身于军事家的行列则恐勉强。宋朝对军事将领授权有限,实行宦官监军和将从中驭的统御机制,多方掣肘,遥控指挥。将军带兵在前线与敌搏杀,朝廷在千里之外干预,战场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前面是飘忽若疾风的游牧骑兵,后面是一道又一道的催命金牌,焉有不败之理?有宋两朝对辽、金、西夏、蒙古作战数百次,几乎每战必败,偶获胜利也是有限的。长天短径周旋久,困得铁驹消瘦。英雄老去,美人迟暮,悲怆,壮士之心灰寒透!陆游在弥留之际老泪纵横,他对子孙遗言:“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大宋有数不清、花不完的银子,三百多年,教训无数,但始终也没有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军队。大宋真是一位泥足巨人!

          世风奢靡,精神颓废。宋朝的奢侈浮华,前无古人,后来者也难望其项背。《东京梦华录》写尽了汴梁的奢华,而南宋高宗留下的一张菜单则令后世只有咂舌的份。这张1151年10月某晚的家宴菜单,是罢官已久的佞臣张俊接待高宗皇帝的食谱。宴会分“初坐”、“歇坐”、“再坐”、“正坐”四个阶段。“初坐”上小吃七轮;“歇坐”上果点伺候;“再坐”上六轮大盘子;之后才是“正坐”,正式的宴会才开席。这次家宴总计196套菜。请注意,这只是一位贬臣的私人家宴。难怪有人说,真正的美食家只能产生于宋朝,要是论吃,宋高宗的才气超过乾隆爷一万倍!吃好了、喝美了的皇帝、大臣、名流、巨贾们当然不会就此去睡大觉。他们就是睡觉也要睡风流觉。北宋徽宗时期有个大臣叫王黼,他的卧室超豪华,中间放一张超豪华的大床,以金玉为屏,翠绮为帐,大床周围放十数张小床,称之为“拥帐”。宋朝的娱乐业十分发达,“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富足而又缺乏安全感的生活,让人们觉得人生苦短、浮生若梦,“春宵一刻值千金”,直须“诗酒趁年华”。于是就朝朝美酒,夜夜笙歌,“舞低杨柳楼中月,歌尽桃花扇底风”。那时的杭州被称作“销金锅儿”,意思是纸醉金迷、挥金如土的“花柳繁华地”,是销魂蚀骨、消磨意志的“温柔富贵乡”。诗人赋诗讽刺说:“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最后,北宋败于金,南宋亡于元。繁盛的宋代与其说是亡于女真、蒙古的铁骑之下,不如说是亡于自己的温柔乡中。

          这个一千多年前的王朝渐渐走远,走进了历史的烟雨深处。蓦然回首,她曾经的明眸,曾经的倩影,曾经的万种风情,让人多可爱又多可恨,让人多可怜又多可哀。

          杜牧在《阿房宫赋》终篇时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tendActions("4","20111","390000000213220372621173597400","",{title : "从诗文看宋史:宋高宗哪方面才气超过乾隆一万倍", summary : "本文摘自:《学习时报》2011年11月21日,作者:邱京平,原题:《盛世悲歌繁华梦断》\x0a 这是一个流淌着金和银的朝代,这是一个流淌着血和泪的朝代;这是一个醉生梦死的朝代,这是一个丧魂落魄的朝代;这是一...",orgUrl : "http://www.hxory.net/1333.html"}); 分享到微博评论 (2) 收藏 (43) 取消收藏 (43) 您已收藏成功! 现在去看看? 笔记:    修改 添加笔记  确 定  取消 您还可以输入 70 字 收起笔记 添加评论  发 表  取消 您还可以输入 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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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重视食品安全 唐朝最高处罚为绞刑 文章摘自《辽沈晚报》2011年2月27日 作者:蒋林 原题为《古人很重视食品安全》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严查这种问题火锅底料等食品添加剂,严打食品调... 全文↓

            中国古代重视食品安全 唐朝最高处罚为绞刑

            来自:三品小衲  2011-11-23 09:31:57  |readOriginalLink( 'http://www.hxory.net/1331.html' ); 阅读原文

            文章摘自《辽沈晚报》2011年2月27日 作者:蒋林 原题为《古人很重视食品安全》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严查这种问题火锅底料等食品添加剂,严打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和虚假宣传等。

            几天之后,另一则新闻同样吸引了我。2月17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来农业部开展了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物质的例行监测,没有检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添加物质,三聚氰胺全部符合临时管理限量规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紧急通知、例行监测,这样的字眼我们没有谁会认为是陌生的。但是,无论多么紧急,无论如何检测,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其实,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难。监管部门不能让法律与通知流于口号,不能让例行监测流于形式。只有严格的执行,才能换来健康的保证。这个健康,既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也是指社会的健康。

            有人说这个真不容易,其实,这个真的容易。老祖宗不是早就给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方法吗?

            《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为了杜绝为牟利而滥杀禽兽鱼鳖,国家还规定,不在狩猎季节和狩猎范围的禽兽鱼鳖也不得在市场上出售。

            唐朝时,严格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通。根据《唐律疏议》记载,如果食品变了质,食品的所有者必须立刻销毁食品,否则要被杖打90下;不销毁有害食品,送人或继续出售,致人生病,食品所有者要被判处徒刑一年;如果这种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则要被判处绞刑。别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本应被销毁但未被销毁的有害食品而造成死亡,食品所有者也要按过失杀人来处罚。

            南宋的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者给予严惩。

            老祖宗已经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了,有严厉的法律,并将之严格实施。

            法与执法,原本是共生同存的,但是,在我们这里却成了一对矛盾。我们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是法律存在的真正价值。

            当然,还有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就是我们的食品生产者以人为本,以生命为重,从良心与道德上给我们奉献一碗健康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