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坐唱歌词:[转载]今天开庭的情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4:50:22
原文地址:今天开庭的情况作者:朱国瑜

     昨天,我向茂南区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原告起诉我一案,待侦查结束后再重启,理由是原告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案件优先民事案件。但不被采纳。

    今天下午3点,案子如期开庭。旁听者刚开始时有几个人,开庭不久仅剩一个人。我不要律师,自己一人出庭。神情已经萎然的原告请来两个律师(就是说“征得原告同意下,高州市公安局请来中山医鉴定死因”的律师)。

    我提供的证据有:我母子和苏秀莲母子受伤的报警回执和照片、法医鉴定、两家被淋红油漆和我父母家玻璃窗被砸碎的照片、原告与黑恶势力分子在一起和该团伙的照片、高州市纪委对原告的处分决定。

    原告提供的证据有:公证书、打印出来的我11篇博文、新快报和羊城晚报的报道、1月15日高州市政府协调处理工作组的报告、我父母家平房的侧面照片、中山医的鉴定意见书和高州市北关派出所关于办理我母亲案事件主要经过的说明。

    2个多小时的庭审时间,原告及其律师讲话不多,基本上是我一个人在滔滔不绝地反驳原告根本站不住脚的证据和无情地揭露原告等人违法犯罪的恶行。

    最后,审判长问双方是否同意庭内调解。原告首先说:同意调解,但要被告先赔礼道歉和赔偿。

    我坚决不同意调解。理由是我根本没有侵害原告的名誉权,我实名所发的东西都是根据事实的,相反原告等人严重损害我母子的名誉权,甚至非法剥夺我母亲的生命权,原告反而恶人先告状;原告等人违法违纪,必罪有应得;茂名市委书记都肯定了我写博文和发贴根本没有违反党纪国法。

    我希望法院能够把守住社会公正与正义的最后一道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驳回原告横蛮无理的诉讼请求。我一年来已经受到了太多太多极为不公正的对待。

    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原告及其律师对庭审记录看也不看就签名了。我发现记录有不少错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