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kol背打晃肩:夏宪民——关于矿业发展的宏观调控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6:13:08

夏宪民——关于矿业发展的宏观调控问题
http://www.crcmlr.org.cn/results_zw.asp?newsId=L709131510047646

夏宪民  我国长期以来对资源实行计划配置,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流向及其使用,主要由政府通过计划安排,在短缺经济年代,经常遇到要给上海电厂紧急调运煤炭、给某省紧急调运粮食等问题。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目标是,从1980年起用20年时间,力争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再用50年时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是五年计划,回顾从“六五”计划到“十五”计划,正好是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可以从中研究宏观调控的提出和演变情况。
    “六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解决过去遗留下来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六五”计划文本10余万字,五编36章,包罗万象,综合计划指标就有70多项,部门计划指标更多,还有地区经济发展、科学教育、社会发展的计划指标,国家计划几乎控制了一切。“六五”计划是1982年编的,当年五届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因此,“六五”计划必然是计划经济的思路。
    “六五”计划期间,已经开始研究国土规划,1985年国务院正式要求编制全国的和省级的国土规划。宋平同志1985年2月18日在国家计委党组会议上说:《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是国家发展的宏观规划,对国家的长远计划、行业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都有指导作用。同年4月3日他在布置《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工作会议上又说:过去我们的计划基础工作没有做好,既没有地区的规划作基础,也没有真正成文的行业规划作基础。在全国的国土开发治理蓝图没有规划出来的情况下,计划工作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盲目性。过去编的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条条块块结合得不好,缺乏协调。由于没有国土规划,对于如何发挥地区优势,如何加强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都研究得不够,对于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也没有完整的设想。有了较长期限的国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计划就有了指导和依据,经济建设就可以按照预定的目标连续进行,综合平衡中的问题也容易暴露出来,可以避免浪费和损失。宋平同志的这个思想在国家计委并未统一认识,后来拟订《计划法》时,在计划序列中国土规划没有列在长期计划之前,又不能与长期计划并列,实际上当作国土整治专项规划处理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1990年最后一稿中的表述是:国土规划是一种长期的、宏观的、战略性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源综合开发、建设总体布局、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性计划。国土规划虽然很重视资源和环境问题,但当时对国家决策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记得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征求意见,资源问题是不是国家计委管起来,当时常务副主任柳随年和主管国土工作的副主任吕克白商量,说太具体、太复杂,管不了!《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国务院也没有批,只是作为国家计委编制“八五”计划时参考。
    “七五”计划虽然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但计划内容基本上仍沿袭“六五”计划的模式,不同的是强调了调整产业结构的方向和原则,地区布局和地区经济发展政策,首次提出要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因为“六五”计划期间,沿海地区经济特区带动下发展很快,产业结构和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开始暴露,农业、能源和交通的“瓶颈”制约明显,地区发展差距迅速拉大,涉及国家稳定。“七五”计划开始转向政策性、间接性计划,指令性计划管理的产品由120多种减少到60多种。当时认为: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调控。对自然资源的控制仍然很严,1988年4月宪法修正案,把第十条加上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句话,但《矿产资源法》还是“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直到1996年才允许在规定情况下可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同时赋予探矿权人在作业区有权优先取得采矿权。
    “八五”计划提出积极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商品经济,把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列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原则之一。经济发展的方向、目标,总量平衡,重大比例关系和结构布局调整,产业政策和地区政策等主要由计划管理,但要联合财政、和银行,分工协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建立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中央与省区市两级经济调控体系,加强经济监督和司法工作。“八五”计划的框架仍然继承“七五”计划模式,但增加了十年规划总体蓝图,政策性内容也多了。“八五”计划期间,全国经济高速发展,物资紧缺,1993年起我国石油由净出口变为净进口,其他矿产品进口也较多,但资源和环境问题在计划中还是没有引起太大的重视。
    “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相结合,展望15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体例和内容有很大变化。首先取消了部门计划,力求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计划指标总体上是预测性、指导性的;突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经济总量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九五”计划期间,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国家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实现了经济的“软着陆”,结束了社会商品短缺的状况,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但石油、铁、锰、铬、铜、铝、钾肥等矿产品的大量进口,以及1998年的大洪水,认识到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性,资源和环境问题开始引起了高度重视。
    “十五”计划是进入21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把发展作为主题,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计划内容进一步减少实物指标,增加结构变化的预期指标,围绕主要问题和重点发展领域,用政策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以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主要职责转向基础设施、科教、环境、社保和公共服务领域。“十五”计划专门有一篇讲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强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贯彻中共16大要求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宏观调控要结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发挥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杠杆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为目标,以扩大内需为长期战略方针,近期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鼓励消费,引导投资,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保持总量平衡,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回顾这一段五年计划编制历史,可以发现以下几点;第一,宏观调控提出的时间,是在“七五”计划文本中,是在中央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开始对地方和企业放权之后;第二,宏观调控的目标前后是有变化的,由国家计划逐步转变为通货膨胀和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第三,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和手段,由直接的、单项行政和财政手段,转变为间接的、综合运用的计划、财政、金融、政策、法律和行政手段;第四,宏观调控的内容,也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转变为比较规范的行政行为;第五,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已经引起重视,列为国策,但五年计划上写了不一定认识一致了,认识一致了不等于都能去做了,做了也不一定做好了,政策措施不到位还是不行。总体上看,人口问题认识一致,措施得力,控制得比较好;环境问题认识上提高得快,措施也比较有力度,前景看好;矿产资源问题认识上就不那么一致,措施自然也上不去了,但对能源问题,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问题的认识,又比其他矿产深刻一些。
    如何认识矿产资源问题,对地质工作的发展影响很大。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在国际上处于被封锁和包围状态,只能提倡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发展经济需要矿产资源,必然首先要在国内开发矿业,客观上当时全国地质矿产情况几乎一片空白,地质工作历史性地成了工业建设的“尖兵”,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发展起来了,地质工作经历了一段令人难忘的最好时期。相应,矿业同样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因此,国际形势、计划经济体制、“以钢为钢”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工作方针和我国地质研究程度和矿业开发程度低,是矿产资源、矿业开发和地质工作受到重视的主要缘由。
    进入21世纪的今天,国际形势变了,国家经济体制变了,国内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提高了,矿产资源全球配置在国际上又早已成熟,获取矿产资源的渠道和方式方法有多种选择,我国经历了2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人们的开放意识加强,外向型经济发育的沿海地区,从国外进口资源再加工出口,是十分普遍的做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矿山企业已经社会化,独立经营。矿产资源一般通过国内外市场解决,价格随行就市,只有国有企业内部也许还存在定向计划调拨的情况。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宏观调控,今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总量控制。根据国内外需求情况,对国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进行调控。如限制钨、锑、稀土等我国优势矿产的开发和出口控制;第二,环境控制。对严重破坏环境的矿产开发行为,进行行政干预,强制关闭;第三,规划控制。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资源形势,提出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方针、政策。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国务院已经颁布,各省区市的矿产资源规划也已基本完成,但不完善,如相应的全国矿产勘查工作规划还没有编制出台;第四,法规控制。对缺乏安全生产条件或采富弃贫等破坏资源等行为,进行执行监督;第五,政策控制。如对西部地区矿业开发给予优惠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给予优惠政策等等;第六,战略储备。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特别是国内紧缺的资源,需要采取各种方式储备。这些工作已经做了或正在做,从实际效果看还不理想,需要进一步强化和科学管理。
    为了完善矿产资源的宏观调控,建议恢复和加强地质矿产情报工作,经常性地进行国内外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国家编制五年计划前,要作矿产资源保证程度的分析论证,提供合理利用国内外矿产资源的宏观决策意见。国土资源部把工作做在前面,不能等到资源出了问题才说话;也不要只提出警告,不拿出具体解决意见;方法上要联合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以期取得实际效果。
    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属于企业行为,但对矿产勘查和开发的管理,是国土资源部的重要职责之一。管理不仅仅是发证、执法,还要从宏观管理上回答,国家发展需要的矿产资源、特别是大宗战略性矿产资源如何保证。如果国内矿产资源还有潜力,就要提出加强地质勘查的规划方案和支持矿产勘查开发的对策措施,包括培育矿业市场,改善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市场环境,特别是矿业投资主体由国家逐步向企业和投资者过渡的办法,以及支持矿业发展的政策;如果国内资源条件不好,就要提出去国外勘查开发的规划方案,要求国家通过资源外交和相关的金融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有些我国优势战略性矿产,要有严密监控开发和出口的具体措施。我国的钨、锑、锡、稀土等金属矿产,国家已经注意控制了,但石墨、重晶石、膨润土等非金属矿产,尚未认识到它们重要的战略意义,大量出口而不加任何控制。对此,非金属矿产地质专家很忧虑,值得研究。
  2003-11-25
 相关文章
董道华——建立和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规范矿业权交易的建议..董道华——科学规范的矿业权管理是建设绿色矿业的保证..文正益——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是不能混淆的两码事..张 涛——物权理论下的矿业权制度..张涛——行政处罚代替民事赔偿是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侵犯..胡 魁——矿业城市界定与分类分级管理..曹树培——矿业权的用益物权属性与行政许可的关系..王希凯——矿业权价款不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张彦英——关于推进矿业市场主体建设的建议..董道华--试谈矿业权二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洲其——关于西藏矿业开发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张涛——建议尽快调整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收入分配办法..曹树培——政府在矿业权管理和市场运行中的定位..陈洲其--妥善解决煤炭资源和煤层气矿业权交叉的建议..胡 魁--对矿业权评估制度改革的建议..陈洲其--关于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的几点建议..余养力 等--关于矿业税费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几点认识..余养力 等--关于政府“掌控”矿业权的几点认识..钱玉好——关于矿业权设置的若干问题(提要)..薛平——建立矿产资源共享机制是矿业秩序整顿的重要举措..侯海生——矿业秩序之乱的根本缘由..陈洲其 王希凯——对政府收取的矿业权价款加强管理的建议..王希凯——莫把矿业权有偿当成矿产资源有偿..张涛 田占鳌——对西部地区矿业开发中兼顾国家和地方利益的几点..朱耀琪——一位民营矿业家的资源发展观..钟自然——中国矿业税费制度及其国际比较分析..傅鸣珂——建立矿业权管理制度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曹树培 等——俄罗斯的矿业投资环境..矿业权市场配置的体制、政策、法规调研报告..王希凯——对政府拍卖矿业权的三点建议..胡魁等——矿业城市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形势对策论..严铁雄——加快矿业市场的建设培育完善中介行为..胡魁等——山西省、河南省、宁夏自治区民营矿业调研报告..夏宪民——关于矿业发展的宏观调控问题..继续推进中俄合作在俄罗斯东部地区的矿业开发..严铁雄 等--广西、西藏民营矿业状况的调查..余养力 等--关于解决民营矿业后备资源不足问题的几点意见..王希凯--矿业权拍卖的理论思考魏铁军--韩国矿业开发经验的几点启示..王希凯——从平果铝业的社会效益看矿业开发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冯剑萍--关于改善我国西部矿业投资环境的一个首要问题..钱玉好等--应当倡导矿业生物工程技术..版权所有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