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ison stokke 里约:再婚注意事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20:23:30

 再婚注意事项

        首先,对于重新组织家庭要实际一些,不要太理想化。再婚以后,无非是希望从家庭中得到爱和关怀以及更多资源。但是,相爱和相处是两码事。婚前别带着一种神话心态,对婚姻有不切实际的期望。要明白,适应婚姻生活已经不容易,若是再婚,挑战就更大。

  第二,要沉淀婚前经历,重建自尊。离婚后若人到中年,不免希望尽快找个伴侣。数字显示,男士的动作较女士来得快。但专家指出,离婚后别以再婚来填补空虚。有些人分居期间已拍拖,未办好手续已跟新伴侣同居。其实离婚后需用一段时间重建自尊、价值观,若未有充分总结前婚失败的原因,难免再次出现同样问题。

  第三,别让不快经历影响夫妻相处。很多伴侣婚后“枪头互对”,皆因夫妇俩未能在生活习惯上取得合作共识。再婚时,以为可增加资源,分担经济压力,后来才发现“成家”后,双方资源反会分薄,遂起争执。婚姻关系建立于彼此的信任和欣赏,但前婚的不愉快经历容易令人对婚姻抱悲观态度,又或者将现任伴侣与前妻或前夫作比较。吴先生的遭遇便是典型的例子。这也是前婚创伤未处理好的后遗症。

  第四,对于孩子的教养必须达成共识。新婚后继父、后母若急于取代子女亲生父母的角色,亲生父母若急着令孩子接受其新伴侣,都会导致问题重重。父母需体谅子女的矛盾心情——既担心继父母夺去父母的爱(不少孩子便与后母争宠);又怕与继父母关系好,仿佛对离开的生父母不忠。再者,父母再婚,孩子要搬家、转校,都会令他们的情绪起波动,甚至引发像张家女儿的行为问题。要子女视继父母为亲生是不可能的。再婚初期,子女管教宜由生父母施行,继父母则以朋友、导师的角色介入,建立互信关系、行为准则及赏罚标准后,方可实行共同管教。而对事不对人是相处的重要原则。

  第五,与对方亲人要和睦相处。双方家人亲友的有色眼镜,绝对是再婚家庭建立和谐关系的绊脚石。“家人要明白,他们组织这个家庭,已经面对很大压力。旁观者别带着歧视眼光,少些负面批评,少作新旧比较,已是最大的支持。”而夫妇俩亦要学会看开一点,既然别人的看法难以改变,夫妇更要同心协力,互相鼓励、扶持,不要因为别人的三言两语动摇彼此的感情。只要是真心相待,能够在婚姻路上相知相惜,再婚,应该得到全世界的祝福。

  第六,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父母的离异或丧父、丧母已经使这些孩子经历了一次磨难,父母的再婚又使他们面临更为复杂的生活环境。长此以往,儿童的身心很难得到正常的发展。所以,再婚家庭应加强与儿童的沟通,创造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尽可能在精神上满足他们,引导孩子减轻心理上的负担,既给这些儿童一个完整的家庭,又给他们完整的父爱和母爱。另外,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和一贯性在再婚家庭中格外重要,补偿式的爱或放任自流亦容易造成儿童的情绪异常。

  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再婚夫妻相处得很好。离异再婚的人,他们多是经历过爱情和婚姻上的挫折,又多能从往昔痛苦的经验中取得教训,因而倍加珍惜再婚的幸福,这个珍惜的过程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从这些再婚家庭来看,有的是夫妻双方都是婚姻破裂者,有的是某一方为婚姻破裂者。前一种情况的夫妻都能认识到第二次爱情的可贵;后一种情况的初恋者,选择了一个离过婚的人,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所以,这些夫妻能为新家庭的幸福倾注自己全部的心血。特别是再婚者的年龄比初婚者大,他们举止更加稳重,感情更为深沉,能够冷静、妥当地处理好各方关系,彼此感情深厚,也会有幸福的。

  虽然,有些夫妻的某些特殊经历及复杂的关系,使他们重建的家庭与初婚家庭在某些方面有些不同,但也有一定凝聚力,因为他们毕竟也是以爱情为纽带而建立的婚姻关系。只要夫妻双方切实按照“长相知,不相疑”的原则来协调彼此的关系,那么,不论是初婚,还是再婚,都能融洽感情,使再婚的酒也是甜的。

  再婚是婚姻形式中的一种,它不会让人感到事事顺心、处处如意的,它也要经受考验。但当你认为值得为此付出时,就应与新的配偶同甘共苦,共同迎接新生活的挑战,并从中品尝爱的真谛。所以,再婚生活,也是一个再学习的的过程。
 在生活中,丧偶或离异后的男女重新组合的家庭,是极平常的事。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家庭和睦,利己利家,有益社会。再婚夫妇要使新的家庭美满幸福,彼此之间做到精神和谐,思想一致,感情共鸣,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忘记过去,不藕断丝连 对离异后再婚者来说,应该严格做到这一点。有些人在法律上已离婚,而在感情上依依不舍,在组成新家庭以后,对原先的配偶仍然\"此情绵绵不终了\",这种情况一旦被新的配偶发现,往往会大伤感情,反目不和,使第二次婚姻重蹈覆辙。

  胸襟开阔,不乱加猜疑 再婚后不要因为爱人一时照顾不周,就顿生颖心,夫妻双方要彼此信任,相互尊重,做妻子的不要因为丈夫回家晚一点就追问去向和\"同路人\",当丈夫的也不要因为妻子参加社会活动而感到不悦,甚至听到一些捕风捉影的话,也要查问一番,这样最容易损伤对方自尊心。婚后在对待配偶和异性的交往,要分清工作中的正常联系、一般同志式的友情,不能以为男女一有接触就是行为不端。

  求同存异、不我尊你卑 婚后生活,往往会发现对方的某些不足,应该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互相帮助,取得谅解。再婚夫妻在一起生活,遇事要共同商量,不能搞\"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有些女性性情泼辣,对丈夫经济上的控制很严,迫使丈夫俯首贴耳,言听计从;有些男的大显夫权主义,把妻子看作是自己的附属品,这都是不健康的夫妻关系。

  双方子女、不亲此疏彼 组成新家庭以后,双方带来的孩子教育问题应该正确对待,做继父继母的要加倍关心和爱护对方的孩子,使他(她)感到温暖,象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不能偏袒自己的孩子,责难对方的孩子,造成彼此感情疏远和对立。孩子之间也要培养感情,团结友爱,象亲兄弟姐妹一样。

  金钱财物,不斤斤计较 再婚的双方都有自己的金钱财物,各自有存款或债务,一方常对另一方经济上负担原有的子女或父母而感到不自在,有时还会为此争执不休。这方面应有正确的认识,蟾养老人,培养子女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双方必须承担。由于再婚夫妻各自有过失败的婚姻,彼此在金钱方面比其它方面更不愿意向对方公开,这方面也不必过分追查。对于大家都清楚的正常工资和奖金收入,做到民主花钱,合理使用。

  永葆爱的活力,不消沉淡漠 再婚夫妻应多寻求一些情趣相同,爱好相近的事去干,对自己爱好的,不强人所难,对自己不爱好的,要尊重对方的兴趣,应积极争取单独相处的时间,以尽恩爱之情,年长的子女应分房间。有计划地安排一些单独的旅游,多争取机会对你的配偶表示亲热,有些再婚夫妻年纪可能大些,但只要彼此情投意合,便可成为生活中的伴侣、理想追求中的知音,永葆爱的活力,维持美好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