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影神枪手剧情:刀尔登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7:41:10
                                             

刀尔登读史:中国好人

第1节:我为什么不喜欢狗
  

  有人把我派作鲁迅一党,我说非也,鲁迅是不喜欢猫的,而我不但喜欢猫,还因为狗与猫作对,把狗恨恨不已。我的不喜欢狗,很多朋友都知道,一同去乡下玩时,常有人叫道,那里有只狗呀!便是想挑拨我去和狗打架。城里的狗都不是好欺负的,因为每条狗都领着一个人,高低惹不起,只好偶尔去饭馆吃顿狗肉,聊抒快意。狗的样子我也不喜欢,小时候在山里见过一只狼,以为是狗,不知道害怕,现在想来,很是对不起,因为狼的脖子和尾巴分明是粗硬的,而进化为狗之后,都细软起来,以便摇头摆尾,哪里还有一点狼的样子。尤不喜的是乖而顺之的狗脾气。当然,这种脾气,也是人教给的,而且教学相长,人再重新从狗身上学过来,动不动就“上怀犬马恩”,眼眶也湿。不知道早先狗是怎么被改造过来的。现在店里卖的狗粮,至少是小康水平,但想当初,五十者才衣帛食肉,轮到狗头上,恐怕只剩下猪狗不食其余的东西,较之狼在山林里的伙食,远有不如。不过,毕竟是一份安稳饭,头顶上“嗟”的一声,面前就有吃的,在改造好的狗看来,已经是福气。明人陶宗仪的《辍耕录》里面讲,驿站里拉车的狗,口粮有“狗分例”,要是被人克减了,它们会反啮其主。这样的狗脾气倒讨人喜欢,不过日常里所听到见到的,全是克己奉主的故事,甚至有自愿饿死,以成狗节的。所以陶宗仪多半是在瞎编,别的不说,居然要“辍耕”,可见其不是什么良民。
  现代人满耳是汽车喇叭声,所以做起诗来,不再说什么“无使尨也吠”,而是慨叹听不到鸡犬之声了。但我对狗叫有两种意见,第一是一犬吠形,百犬吠声,自己明明长着一双狗眼,却不用,偏偏听别狗的。我有几次夜间进到乡村,一点坏事没来得及做,忽然之间,就有上百只狗在黑暗里大叫不已。其实它们也只是瞎叫叫,互为声援而已,并不知道在叫什么。蜀犬吠日,粤犬吠雪,总还有点由头,像这样不明不白地以天下为狗任,实在是只有“狗脚朕”们才喜欢的脾气。我并不是反对狗叫,狗不叫,性乃迁;但西谚云:“无论大狗小狗,都应该有自己的吠声。”
  第二种意见是狗只讲恩属,不论是非,所谓桀犬吠尧是也。最坏的人,也可以有最好的狗,因为这“最好”者,标准只在于“吠非其主”。人有人道,狗有狗德,人被别人的狗咬死了,人们并不觉得那狗有什么不是。这虽然是犬监主义,未始也不是更多的人的立场。据说最好的狗,对主人最柔媚,永远夹着尾巴做狗,对不是主子的人毫无情面,不管高矮胖瘦,黑白妍,一概作势欲啮。假如这世上只有一个人,那还好办,但并不是这样,而且养狗的人也很多,走在这些人之间,犬牙交错,我们实在不知道是该怕人,还是怕狗。
  喜欢狗的形貌,不妨算是人情之常,我不敢非议;喜欢狗德,在我看来,就有点不同寻常。在中国,“狗”是骂人的话,可见爱狗的人,对狗也是看不起的,至于赫胥黎声称愿意做达尔文的斗犬,齐白石有一方印上刻着“青藤门下走狗”,不过是比方而已。而我们爱猫的人就不是这样,以“猫”字加于人,并不觉得可恼,但也并不宣称要做猫。爱狗的人经常对我宣讲狗的种种用途,狗宝狗皮,引车救人之类,我同意,不过谁要是说这些事只有狗才能办,那我是说什么也不信。
  临难狗免的事是没有的,倒霉的总先是狗;犬吠云中我也没听到过,呜咽一声死掉,倒是见过几次。所以若说“恨”狗,是不确的,其实只是憎厌而已。至于吃狗肉,因为它们毕竟是狗,不是人,人肉我是不吃的。而狗咬人,早已不是新闻了。
                 
第2节:为什么不能拿农民开玩笑
  


  我不喜欢牡丹,看到它的胖样子,就觉得有股俗气扑面而来;我也不喜欢梅花,看到它的瘦样子,就觉得有股酸气冲鼻欲入。——为什么说这个,而且把话说得这么难听?因为以后可能说不成了。
  不出今年,或者牡丹,或者梅花,或者两个一起,就要被定为“国花”。我现在这般挖苦,至多是口齿轻薄;以后再这么说,没准儿罪在亵渎。现在胡说八道一番,拥戴牡丹或梅花的人听了,心里虽不高兴,也奈何我不得;以后呢,人家眼里寒光一现,我就要吓得闭嘴——国花呀!大概不会有相关法律禁止侮辱国花,不过就算如此,我也自会小心:瞧,世界上不能批评、不能拿来开玩笑、惹不起之物,又添两种了。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不喜欢牡丹和梅花。之所以要挖苦它们,主要是我实在不喜欢有些人的一种脾气,那就是,他喜欢的,不许别人冒犯;他敬重的,不许别人轻视。
  自结成社会以来,在意见纷殊的众人之间,只有一种真实的状态,那就是妥协。
  我种了一园芍药,邻人种了半亩牡丹,如果要相安无事,第一,彼此管管自己的嘴巴,不要把对方挖苦过甚;第二,对对方一般性质的异议,要能忍受,不要摆出惹不起的架势。两条缺一,都得打起来。
  所以,不要对一切异己都是一通批评,而要将这种批评的权利保留起来,以图和睦。
  说到这,我要再次恭维中国社会的世俗性质。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对释道二氏都没有毕恭毕敬,开玩笑的话很是说了几句,但没听说斯人斯书受过什么打击,这样一种宽容的姿态,使释道这两种信仰,同主流社会以及彼此之间,经历千年仍能和平共处。
  但我们的春节联欢晚会刚播完,却就有了一片批评之声,指责有节目“拿农民开玩笑”。这真是让人没办法。为什么就不能拿农民开玩笑呢?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呢?谁能讲明其中的道理吗?
  举而反之,推而广之,能拿工人开玩笑吗?能拿学生开玩笑吗?能拿……能拿任何群体开玩笑吗?能拿任何个人开玩笑吗?最后,还能开玩笑吗?
  我拿我的道理同一位前辈争论,他一时无话,半闭了一会儿眼睛,说:“那就不能什么玩笑也不开吗?”我说不能,否则便成严峻的社会,遍地禁忌,动辄得咎,我不知道有谁喜欢这样的日子。
  其实,“随便说说”的阀门一旦被关,真正的恶意反而要在心里酝酿。
  据我接触,农民在各阶层中是最豁达的,他们的玩笑,对什么都开,时常会让外人吓一跳。我也不曾发现,他们认为自己因其劳作而变得神圣不可冒犯,享有“不被开玩笑权”。
  “春晚”的一位批评者质问:“为什么农民会在城里人眼里显得可笑?”——有谁听得懂他在问什么吗?我是听不懂的,或者说,这么上纲上线地问问题,我宁可装听不懂。在重农的古代,或在“工农兵学商”的时代,农民的“精神地位”是非常高的,不妨问一问上了年纪的农民,他们因此而怀念彼时吗?
  通常,拿富人开玩笑都无妨,拿穷人开玩笑往往招非议,因为人的境遇好了,就不用再那么敏感了。我这么说,可能要被批评为贬低穷人,但是,哪里又有规定,说人穷了就批评不得呢?
  再回到“国花”上,“国花”有也罢没也罢,本来都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不要一日被选为国花,便俨然正房。少看一眼是不敬,多看一眼是亵渎,那样,大家只好去看芍药了。
                 
第3节:家有小学生(1)


  我家的三年级小学生下课回来,眉飞色舞地报告:“今天我们班选三好学生,有三个人选我哩。”
  我心里想这样的傻瓜全国也不过四五个,居然有三个和你同班,也是一奇。但嘴里还是说:“好小子!这儿是四块钱,一块钱是给你的,三块钱是给他们的。”
  恰好一个朋友在我家做客,看到这个情景,脸一下子就绿了。儿子又拿出一张考试卷,挣到两块钱。朋友的眼睛鼓了出来。然后儿子下楼去玩,走时带上垃圾袋,又赚了五角钱。这时,我的朋友已经快昏过去了。等小学生一离开,他喘出一口气,语无伦次地说:“你还不如把他送到孤儿院去。”
  我们就这个问题讨论了一会儿。我承认我的教育方针未必得当,不过,我也不能接受他的办法。他的女儿是严格按照各种规范、守则、礼仪培养出来的,是远近闻名的小君子。有一次我到他家,小姑娘送上一盘水果,说:“先生吃大的,园园吃小的。”我心里说:“哦,这个小伪君子。”
  我也研究过新版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那里面的内容真的很好,很全面。有些条目,如“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我本来就没想起来,幸亏阅读了《规范》,才加到对儿子的教育内容中去。
  有些条目我知道怎么实现,如“不逃学”,我可以用罚款的办法来促使他遵守;有些条目,会有别人用罚款的办法来促使他遵守,如“不在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经过朋友的劝说,现在我承认罚款不是好办法,应该讲道理,如有一条是“在公共场所不拥挤,礼让他人”,对此我应该告诉他:“你想被踩死吗?”这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但确实有些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里面的“关心父母身体健康”,合乎古训,我非常希望儿子能做到,可怎么实现呢?我给他看过《二十四孝图》,他对鲤鱼跃出的故事有些兴趣,却说别的人物“变态”,我该怎么讲解?我的妻子感冒了,吃早饭时连打了四个喷嚏,儿子顿时乐不可支,我该批评他吗?
  而父母最大的难处,任何《守则》或《规范》里面都没写。我们,与许多父母一样,既希望孩子能是个好人,又希望他有好的前程。也就是说,既希望他是个正直的人,又希望他在社会中成功。而以现在的情形,或可以预见的将来看,这多少有些矛盾。
  上个月,儿子要我们“买荔枝,多多的”。他一向不喜欢荔枝,我和妻子自然要问是怎么回事。原来,他的班主任要过生日,而几天前,她曾偶尔谈到最喜欢的水果是荔枝。我非常不喜欢让孩子做这种事,老师过生日而学生讨好,这种事让我厌恶。但我们应该怎么指导他?
  与此相类的事,以后还会有很多。成年人懂得分寸,懂得哪些事需要固守,哪些事可以通融,既可不失原则,也能保持人际关系的润滑,而孩子不可能理解这些。他一直不喜欢这位班主任,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要他什么也不送,那样直则直矣,危亦在其中也。我只好建议:“估计你的班主任会收到大量的荔枝,所以,你也许该送点别的,比如……一盒庆大霉素?”这个主意没被采纳,最后他按照母亲的建议,送了一张卡片。
                 
第4节:家有小学生(2)


  既不想让他长成个骗子,又不想让他成为与别人格格不入的“狷”者。《老子》里面讲的“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那是非常好的境界。不过但凡写进《老子》的,那肯定是做不到的事,何况对一个孩子!
  我觉得他学到了好多虚伪的东西,却不知如何纠正。纠正而不趋于另一端,是很难的事。我不反对儿子学一点虚伪之术,不过我想,对此他将来也许会有非常多的机会。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还是先学诚实比较好。
  前几天我看到他写的作文,叫《国庆游记》,里面有大量的溢美之词,无论是对路旁的风光,还是对他自己的幸福感。而他描写的那个地方,我简直就没去过。他洋洋洒洒地写:“拐过去我就看见了大瀑布,真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啊!”我也看见过那个所谓的“瀑布”,比我高一头,用来淋浴倒正好。而语文老师在这一行浓圈密点,批云:“贴切!”我还能说什么?随他“直下三千尺”去吧。
  我承认我的一些教育办法也不怎么样,但我有时“反着干”的理由只是想让孩子知道,除了正规的教育,世界上还有各种见解、各种行为。也许这给三年级小学生出了太多的难题,所以我已经着手纠正自己,比如我不再给他“工资”和“奖金”。而对他已经积攒起来的过多的资金,也开始陆续清理:我和他打扑克,把他的钱一点点赢回来。
                 
第5节:童话皇帝:朱厚照


  旧史中有趣的事不多,一旦遇到,哪里舍得再板起脸来读?如明朝的正德皇帝朱厚照,若观其政,自然要皱眉头,若论其人,只好微笑。贪玩的年轻皇帝,代有其人,但花样百出如他这样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说前无古人,只成立一半。南朝刘宋的后废帝刘昱,在某些方面,可算明武宗的先鞭。单看这位小皇帝最后一天的日程,便知道他的作风:先是微行出北湖,匹马先走,羽仪不及;随从张五儿的马掉到湖里去了,刘昱大怒,自己动手把那匹马刺死,又屠割之来出气。接下来在一个叫蛮冈的地方比赛跳远,然后闯到一所尼寺去,详情不明。晚上,去新安寺偷狗,到昙度道人那里把狗煮来喝酒。夜里回宫,饮酒至大醉,遂在醉梦中被人杀死了。
  正德有刘昱的滑稽,但没有他的残暴。正德脾气是不错的,被人冒犯了,从不大生气。在明朝,这样好性子的皇帝可没几位。他的性格,只是童心太盛,做太子时,贪玩的名声已经远播,等十五岁上做了皇帝,更觉手脚伸展,于是今天到西海擎鹰搏兔,明天上南城攀险登高,还在宫中演武,火炮声响彻昼夜,士民听到,无不变色。
  正德的故事流传很多,只说他三件事。第一件是热爱旅游,起先是在京城微服出行,时常单骑远出,满山遍野地乱跑。把附近的景致玩遍之后,又要出远门。在近处逸游,臣下尚要唠叨不休,每一出格,谏疏雪片般飞来,哪里能够容他到远处乱跑?正德便琢磨偷偷溜掉。某年的八月初一,他起个大早,趁天未亮,带上亲信,徒步出宫,溜出德胜门,一路北行。走得累了,在路上雇了大车,奔向昌平。群臣上朝,等了小半日,知道皇帝失踪,飞马来追,在沙河将他赶上。正德不听劝阻,继续北上,在居庸关被巡关御史张钦执剑挡回。在宫中装了几天老实后,他又一次溜掉,这次计划周详,又赶上张钦出巡在外,正德顺利地闯出居庸关,玩到第二年才回来。
  从这次开始,他在外面的日子多,在京里的日子少。常年住在宣府,号称“家里”,臣子请旨,只好去宣化,什么事都要耽搁,那是不用说的了。便回京时,他也不回宫,住在豹房,那是他登基的第二年,在西华门内造的大宅子,留做逃避之用。
  第二件是爱打仗。有一次蒙古的小王子犯边,正巧他在山西阳和,不畏反喜,自将兵迎战。小王子之来,只是例行骚扰,没有发生什么激烈的战斗,双方伤亡,合在一起不足百人,但毕竟让正德过了回瘾。
  几年后宁王朱宸濠造反。这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正德的反应不是愤怒,而是欢喜不胜。理所当然,他要御驾亲征。这一次他师出有名,群臣自然是无话可劝。可惜刚走到涿州,消息传来,叛乱已被王阳明等平定。正德好不扫兴,便压下捷报,继续“南征”。他想让王阳明把捉到手的叛王朱宸濠释放回鄱阳湖,由他自己率兵,再战一场。
  我们时常听说什么人拿什么事为儿戏。像正德这样,能拿所有的事——包括造反这样的大事——为儿戏的,哪里还有第二人?
  王阳明好不容易捉到朱宸濠,放是不肯放的。后来君臣妥协,在南京把朱宸濠放到一个大广场中,正德以威武大将军的身份,全盔全甲,威风凛凛,动手把朱宸濠再捉了一遍,捆绑起来,自己向自己献俘。可怜朱宸濠,造了一回反,倒被捉了两次。
  第三件事也匪夷所思。他“南征”到扬州时,不知听了什么人的主意,下令禁止民间宰猪养猪——
  “照得养豕宰猪,固寻常通事,但当爵本命,又姓字异音同。况食之随生疮疾,深为未便。为此省谕地方,除牛羊等不禁外,既将豕牲不许喂养,及易卖宰杀。”
  正德属猪,又姓朱,所以要禁止养猪。此令一出,天下骚扰,百姓只好将猪杀掉,或贱价抛卖,或做成腌肉藏起来。大臣杨廷和后来上过一篇一本正经的《请免禁杀猪疏》。正德的禁令,与此疏对读,更显有趣。
  正德虽然怪,但一不疯,二不傻。所以怀疑他的胡闹,至少一部分是有意为之。禁猪的荒诞,如果说他不太可能意识不到,便可能是故意捣乱。他的一些极端举动,如放着皇帝不做而要做将军、公爵、法王,如他听到直谏,会假装要举刀自刎,以此撒赖,如他亲自做强盗去抢人。——一半出自童心,一半出自烦闷,一半出自性格,一半出自观念。
  他的臣下显然完全无法理解这位君主的心思。杨廷和只好叹气:“事之不经,名之不正,言之不顺,一至于此,自古及今,未之有也。”群臣只好继续拿大义来劝皇帝,而没有意识到皇帝恰恰是被大义和责任逼反。既然做不到尽去人欲,尽守祖训,尽合大义,索性破罐子破摔,还落得个响儿。
  常常疑惑的是,伴着这么一位君主,那时的臣子,难道除了发愁,就不大笑吗?依人之常情,笑是一定要笑的,只是不敢形诸笔墨,所以我们今天见到的史料,只是一位怪诞的皇帝,和一群愁眉苦脸的臣子。
                 
第6节:天下只有一个是:张巡


  什么事是以任何借口都不能做的?或者,有没有无论如何也不能做的事?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可惜不曾仔细讨论,而且行不义与杀不辜并举,降低了这个命题的意义。再说,孟子也讲权变,这一主张在他的道德体系中到底居何位置,不能确知。
  唐代张巡,是极有名的忠臣烈士。安史之乱,张巡固守睢阳,城破被执,骂贼而死。他的故事人人皆知,不用多说。这样一位大忠臣,乱后议封赠时,居然有争论。原来张巡守城,粮草断绝,连老鼠都吃光了,士气低落。这时张巡杀死自己的妾,把她的肉分给将士吃。以此为开端,先以城中妇女为食,食尽,则食老幼,共食三万人。城破时,百姓只剩下四百余人。许多名士纷纷请求表彰张巡,这种意见终于占了上风,张巡被追赠为大都督,立祠祭祀。至于食人一节,李翰在《张巡中丞传》中说,食人是不好的,但既非本意,且“仓黄之罪轻,复兴之功重”,——食人过小,守城功大,人无完人,不要求全责备。这便是历代的主流意见。至于杀妾及食人一节,毕竟是不太好的事,连舌长如韩愈者,在给《张中丞传》做的序文中也觉难以为言,干脆略过不提。《新唐书》的传文,也只提杀妾食妾,不提食尽城中妇孺,大概是作者觉得,妾是自家人,杀也罢吃也罢,近于以私奉公,无可厚非。
  中国式的道德观是一张价值表,排在高处的,可以压过低处的,如果最高的一条不是“不得以人为手段”,那么,有太多的名义,顺手拈来,便可用来杀人。古代杀妻、食子之类的事,代不绝书。杀妾饷军,在张巡之前,便有三国时的臧洪,之后又有金国的乌库哩海罕。汉末有一个叫管秋阳的人,和弟弟及一个同伴,三人出行,粮绝,与弟弟共杀同伴,食而得活。孔融议论说,管秋阳爱先人遗体(自己的身体,先人所遗,爱惜是谓孝),吃同伴不算错,反正这人又不是什么至交好友,那么,不过如“禽兽而能言耳”。——孔融好为偏激之论,但他的主张,用传统的语言,竟难以驳倒。俗谚说“两人不看井,三人不出门”,信矣。您想啊,只要两个人一商量,就拥有了多数的名义。鲁迅说翻开历史一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幸好我们还可以在历史中找到另一种议论,如金朝的王若虚,与人论张巡事,人问杀人“为己不可,为国何害”,王若虚说:“为己与为国等耳,天下只有一个是。”人又说“图大事者不顾其小”,王若虚说:“守城之事小,食人之事大。”其他如王通说的“不以天下易一夫之命”,王夫之所说的“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袁枚说的残忍的原因纵然不同,残忍总是残忍。正是这些议论,使人读史时仍存一些信心。
  清代王士禛,讲过一个鬼故事,说的是张巡妾的后身向张巡的后身索命。值得注意的,是她在故事里说出这样一句话:“君为忠臣,吾有何罪?”读此知人的同情心,虽经千年碾磨,终于不灭。不过纪晓岚又反驳说:“古来忠臣仗节,覆宗族,糜妻子者,不知凡几,使人人索命,天地间无纲常矣。”——一点错也没有,本来就是那样。
  明代有一部戏曲,叫《双忠记》,须读此剧,才知如何“仗义杀人”。剧中张巡要杀妾,心中不舍,可见是有情有义的汉子;然后,那位娘子不待张巡开口,自己先猜出来,又免去了张巡的启齿之难。下一步,张巡表示“心凄切,心哽咽,不因王事何忍别”,听着倒像是要自杀,他的妾则很知大义地说“臣死君,妾死夫,理所当,情何辜”,对这位吃人夫君,不但不埋怨,反而要“今生未了,又结来世缘”。——敢情被吃一回,还不过瘾。许多事情,都如《双忠记》之于张巡事,涂饰一番,便成高节,成大义,成美谈。新文化运动时,大家都骂礼教杀人。其实礼教自己是不杀人的,它只负责劝人甘愿被杀,以及将惨状叙述为妙事耳。顺便说一句,《双忠记》在京剧和粤剧里还在唱,尽管版本不同。
                 
第7节:勿语中尉正承恩:严延年


  假如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盗贼也没有,岂不是政治清明,社会完美,大同盛世、大大同盛世?假如这么想,你就错了。没有罪恶的社会一旦出现,只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作恶的能力被统治者独占了。幸运的是,人类的政治还从未曾达到过这种极致,尽管有许多次都相当地接近。
  严延年任河南太守,“野无行盗”,庶几太平。他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多杀人。他的朋友看他杀戮太重,写信劝他,他回信说:河南当天下咽喉之地,又承周代余弊,坏人多好人少,怎么不可以痛加铲除?为了树威,他把各县的死囚集中到郡府行刑,血流数里,河南人恐惧战栗,背地里叫他“屠伯”。
  西汉的酷吏,往往有立致太平的政声。郅都做济南太守,如狼牧羊,郡内道不拾遗;义纵治南阳,吏民重足一迹,其治定襄,以前的坏蛋都改行做了官府的帮手。王温舒做广平郡的都尉,外地的盗贼不敢过境,及做上河内太守,只用三个月的时间,夜里连狗叫声都听不到;尹赏任长安令,几个月后,本来嚣张的盗贼,死的死,逃的逃,长安顿时安定。其余诸人,大致如此。
  酷吏的另一个好名声是清廉。腹诽罪的发明人,酷吏之宗张汤,死后遗财不到五百金;王温舒死后,家产不值五十金。郅都最有廉名,从不收礼,在官不拆私信,常说:既然出来给皇帝做事,家里的事,只好不顾了。
  酷吏最大的特点——在我们平民看来,简直就是美德——是和豪强作对。酷吏之祖侯封,便是被吕后用来压制刘氏宗室。宁成也是如此,皇帝委任他做中尉,便是专门让他约束宗室。余如郅都的诛戮济南大姓,行法不避贵戚,权贵都不敢正眼看他;王温舒到广平,一下车便捉捕郡内豪强,连坐至千余家,往往族灭。张汤擅长整治诸侯王,排挫富商,锄灭豪强,也是他的拿手事。
  严延年更是如此。他的治术,务在摧折豪强,扶助贫弱。贫弱之人犯了法,他不惜舞文弄法,为他们脱罪;豪门若欺负小民,他同样舞文弄法,必致之于重罪。这一点有些像后代的海瑞,海瑞力不能多杀人,但手段一同汉代的酷吏,其清廉也很像其中的几位。
  可惜酷吏的功用,并不是解纾民困。西汉的酷吏,正史中有传的一共十八人,有十二人是汉武帝之臣,不是巧合。中国的帝制起于秦始皇,成于汉武帝,谓之秦三世,亦无不可。帝师李斯的理论之一,是把社会压扁。在他看来,对帝权的威胁,不来自易于胁制的小民,而来自有文才或武勇、有势或有钱的中间阶层,把“五蠹”去掉,天下就安定了。对李斯的五蠹之说,汉武帝去其二而用其三;酷吏或自以为得意,其实他到底在干什么,自己未必清楚,而是简在帝心。
  小民从酷吏那里得到的好处,纵有也是暂时的,酷吏能去恶人于一时,却助纵恶之制长命百岁。何况酷吏绝不是秉法之人,如杜周所说,哪里有什么法律,人主的意旨就是律令。酷吏往往善伺上意,便在于此。为酷吏鼓掌的人,需得有把握自己绝无可能犯法,或者犯忌,否则不要抱怨得不到公平的对待。
  严延年做官是在汉宣帝时。汉宣帝初政苛察,后来渐渐和缓。酷吏治郡有方,各地曾纷纷模仿,然而不数年间,老百姓更加铤而走险,盗贼蜂起,朝廷无可奈何,重视酷吏的风气,便渐渐止息。——并不是以后没有,只是少用酷吏之目了。
  为帝爪牙,换来的名声却不好,皇帝经常要把他们抛掉,来假装好人。西汉酷吏,能善终的没几个。严延年做官时,去汉武帝已有二三十年,前辈的命运,他便视而不见,也有人替他看到。他的母亲来河南探望,看见他杀人,大吃一惊。再三劝阻无效,便告辞说:我可不忍看见自己的儿子被刑戮,我还是赶紧离开,回老家替你预备后事吧。一年多后,严延年果然被朝廷处死。
  又严延年治河南时,邻郡的黄霸以宽恕为政,郡中也很太平,连凤凰都给面子,数次光降。不过,什么凤凰于降,以及道不拾遗,夜不闭户之类,都是汉代官场中的套话,当不得真的。
                 
第8节:菹醢尽处鸾皇飞:李斯


  李斯临刑前,对儿子发出著名的感叹:“现在,就是想再与你牵大黄狗,出上蔡东门捉兔子,又哪里还能做得到呢?”李斯本是上蔡小吏,某日见到溷厕和米仓中的老鼠生活不大相同,便有所触,发愿不为厕鼠,力争上游,前往荀子那里学“帝王术”。
  顾炎武曾说,性、命、天道这些玄远的事情,孔子很少说,今天的君子则挂在嘴边;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孔子言兹在兹,今天的君子却不大提。春秋时,新士人与政治的结合,尚无常式,进退时时失据,所以孔子要再三申论。后人讨论李斯相秦,一方(如李白)说他得到如此功名,远胜于糟糠不饱的拘儒,另一方(如柳宗元)说他贪利杀身,还不如曳尾于泥中。——出处去就,在今天早已不是问题了,至少不该是问题,但在过去,可是件大事,如何能够出而不至于背义害身,入而不至于辗转沟壑,一直令古人头疼。
  且说李斯跟着荀子和春申君,在楚国不得为用,掉头向西,投向六国的对头,新起的强秦。秦国虽强大,尚无文化的自信,也不知如何运用自己的武力。李斯的第一课辅导,便是为秦王立下平诸侯、成帝业的大志。当时关东之士,往投秦国的本来就少,李斯所言又恰中秦王的心事,所以一拍即合,秦王便让李斯主持大计,派辩士与剑客来招募六国名士,能利诱的利诱之,不能的刺杀之。
  二十年后秦一统天下,李斯又做了两件大事,第一是力主郡县制,第二是禁止学术,行焚书坑儒之政。——李斯本是中原儒士,荀子的门生,乃禁百家,焚图书,视师道如寇仇,岂不自断后路?说起这一点,宋人通常归罪于荀子主张人性恶,学说本身便不醇。如苏轼说,荀子性格激烈,平时高谈异论,一时口舌之快,足为李斯之激。
  其实,荀子的事业本在于将儒学改造为治术,其学说本身便包含权变的后门。且他及春申君的门下来路很杂,李斯所学,未必尽出于荀子,如他的中央集权思想,可能就有一大部分是来自同学韩非。韩非被李斯设法害死,可惜后来焚书不彻底,使我们尚能知道先秦思想的脉络。
  李斯是个杰出的人。有点让后人难办的,是如何处理他的双重身份。一面是政治家,一面是士人。他的文才的确非常好,足以配得上他的头脑。鲁迅说“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不过鲁迅又加上一句“由现存者而言”,——是啊,别的士人死的死,亡的亡,只剩下他自己了。李斯对同侪的态度,既与他的治国主张相副,又未尝没有固宠之意。在权力盛时,他已生惧意。那时他儿子娶的是公主,女儿嫁的是王子,整日拜谒填室,车骑塞门,李斯叹道:荀老师曾说事不可太盛,物极则衰,不知以后我会怎么收场。
  当年李斯西投,除干求功名外,还有一番意思便是实践自己的政治理论。如今志得意满,又不免难继之忧。秦二世时,李斯为了保命,甚至对皇帝说:明主就是要灭仁义,绝辩争,大大方方,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这种议论空前绝后,便是黄皓魏忠贤辈,也从没敢公开这么说。他还运用自己的学识,给这种奇特的主张以详细的论证。但如此阿上,也不能取容于赵高,后来李斯自知难保,索性与赵高反目,硬着头皮说些忠言,自然是想成则全身,不成也博得个身后之名。
  后人感叹李斯之死,或说他不懂得功成身退。其实这个道理,李斯何尝不知,只是他一手奠定的格局,已没有那种水滨林下,可为他的退步了。当年商鞅出亡,想找个旅店,店主说:“商君的法令,如果收容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坐以同罪。”商鞅只好长叹自己的“为法之弊”。在这一点上,两人的境况真是相似。
  另外,不能说是李斯一手将关东卖给秦国。举天下以奉一人,李斯没这么大的本事。六国自己先失了方寸,当年的樽俎之容,会盟之礼,扫地无余,大家尽情攘夺,不知黄雀在后。至于士人阶层,分崩离析,疾走先得,与李斯只有五十步与百步之别。秦政的集体惩罚,实在是这些人有以自召。
                 
第9节:山厌高而水厌深:曹操(1)


  谈曾静案时,我曾提到曾静有种迂阔的见识,以为皇帝该文人来做,而不该让“世路上的英雄”来做。其实,“我学中人”是出过一位“皇帝”的。那便是曹操。——或说,曹操并没有做过皇帝啊。是的。不过他无其号而有其实,算得上是无冕皇帝。不管他冤不冤,且按住他来说话。
  曹操年轻时喜欢的三件事,是冒险、游戏和狎侮同侪。曹操一家都是老实人,对这么个孩子,想管也管束不住。史称曹操好游侠,那时世家子弟的游侠,不过是些半大孩子胡乱闯祸,惹出事来由家里承当,而对方看在家长的面子上,尽量不和他们计较,往往而成其名。
  难怪那时的名士,多不说他好。在他们眼里,曹操既轻躁,还眼尖嘴利。也有说他好的,如桥玄。后来曹操对桥玄感念无已,称“士死知己,怀此无忘”。——曹操大张旗鼓地纪念桥玄,不无对别的品评者含讥带讽之意。
  年少时曹操不是好学生。从顿丘令任上罢归后,他老老实实地在家读了几年书。再出来时,已经通经书,明古学,成为“知识分子”了。文士而称孤道寡的,此前有一位隗嚣。只是隗嚣不唯场面小,便是文才,也没有办法和曹操相较。
  通常,政治领袖不需要特别优异的才能,不仅不需要,还最好没有。魏晋以下的皇帝都爱摆弄诗文,除了李后主和宋徽宗这两个背运皇帝,也都谈不上高明。后人每以后主和徽宗为玩物丧志之戒,但问题不只在玩物丧志。文才是文士的身基,武略是武士的食源,做皇帝的,如果对这些事太内行,臣下难免要不自安,即所谓“月明星稀”。至于乾隆与臣子争才,那是他没有自知之明,真以为自己的诗写得好,字也写得好。他的臣下,口中唯唯,心里从没觉得皇帝的天才对自己有什么威胁。
  曹操的诗才,比著名的“建安七子”还要高。这就有点咄咄逼人了。文人对君主的期待,是以爱好者的身份来做文学的保护者,像曹丕那样。而如曹操,许多事情都哄不住他,实在是有些为难。倒是曹操,可以在那里傲慢地感叹“天下人相知者少”。
                 
第10节:山厌高而水厌深:曹操(2)


  不仅如此,曹操还可以利用他的特殊地位,做一些别的皇帝做不好的事情。比如他敢诛孔融,是因为他能估计出如此做的后果,在当时以及在身后。他知道士人的弱点,他知道舆论的构成;他可以借仗他和读书人的关系,他也知道孔融和别的文士集团的关系。他处死杨修后,可以以“圈内人”的身份给杨修的父亲杨彪写信,直言“同此悼楚,亦未必非幸也”。孔杨之死,不会影响帝权与士人的合作,因为曹操自己有一半的身份就是“士”,这一身份,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保留着。再看别人。嵇康之诛,便导致一大批士人与司马氏不合作。至今,嵇康之死仍然是著名的悲剧,至于孔融,人们多只记得他的“让梨”。
  曹操之不称帝,和他的角色有关。“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皇帝果然是该“世路上的英雄”来做,诸葛亮再高明,做梦怕也不曾梦到自己当皇帝。后人每称道诸葛亮的“忠”,其实那是——用今天的话说——“敬业”,或守本分。曹操自明本志,声称“欲望封侯作征西将军,然后题墓道言‘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此其志也”,其实是真话。
  曹操的名声差,一大半是因为他不是皇帝。如果他做了皇帝,李世民就不好说他“有无君之迹”,许多人也只好闭嘴了。另一小半原因,则是他以士人的身份掌天下之柄,两边的好处都占到,而才能又高,用朱熹满怀嫉恨的话说,叫“连圣人之法都窃了”。
  顺便说一句,《三国演义》是小说,而且是一本极其缺少历史感的历史小说。《三国演义》看得入迷,会染上“纵横家气”。——实际上,这是一种风俗,从铁匠铺的学徒到大学里的教授,往往沾染。他们讲究的是运筹帷幄,撒豆成兵;把天下事运于指掌间来谈,仿佛面前是摆着万国图或地球仪的,所以能视五千年如盘水,二万里如掌泥,捭阖之方圆之,无不顺手。如此论史,“戏剧性”是有了,但也只有“戏剧性”而已,说来说去,还是说书的。——曹操年轻时也是有些纵横家气的,后来日渐其少,建安十年以后,就不大见得着了。

               第11节:兔角弓射无明鬼:司马相如
 

  汉代“纯文人”中,我最喜欢与最不喜欢的,都是司马相如。他的文才,自不用说;他的性格,大有可爱之处。最有意思的是“当垆卖酒”这一出,迹近无赖,然而无赖得有风度。顺便说一句,当初他勾引卓文君,是看上了卓老太爷的家产,不过结尾圆满,历代不以为乱。
  司马相如是成都人,卓家在临邛。他把卓文君拐到成都,等了些日子,不见被迫做了老丈人的卓王孙送来一个大子儿。京剧里有几句词,“老爹爹百般施辣手,他那里皱双眉借酒浇愁。不如回转临邛走,开设酒店在街头”,说的就是这一段。他们回到临邛,在卓王孙鼻子前面开了家小酒馆,两人自操贱役,一个卖酒,一个跑堂。卓王孙斗不过他们,只好送上钱财,于是,像童话里说的,王子与公主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司马相如本来也出身富家,花钱谋为郎官,家产荡尽,才出此下策。他是喜好事功的人,看名字便可知道。此番有了经费,不数年,又去做官,因为《子虚》、《游猎》二赋,得到武帝欢心。以后的年头,或宦或否,逍遥自在。若到此也就好了,但他终于肠热难耐,做了那篇《封禅文》。
  封禅之说,起于齐国,但当年齐桓公想封禅,管仲谏而止之,不愿意让齐国成为大家伙的眼中钉。按早期的理论,改朝换代后才好封禅,相当于取得天的授权,合法地君临大地。第一位封禅的皇帝是秦始皇,第二位就是汉武帝了。汉武帝很想成为接天贯地的名君,喜事功,好祥瑞,花样百出,心犹未足。司马相如的《封禅文》,可以说马屁拍在了前面。
  此前,封禅的事也有儒生提过,但没人能够像司马相如这样,详细而雄辩,力证汉武帝是如此伟大的君主,可以封禅,应该封禅,必须封禅,如不封禅,老天爷一千个不答应,老百姓一万个不答应。有意思的是,司马相如殚思极虑写了这篇雄文,一直藏在家里,待机而售;然而很快生了重病,便在临终前嘱托卓文君,皇帝若派使者来求书,把这一篇送上去吧。
  我不喜欢的不是《封禅文》的谄谀,而是谄的方式,——先意承志。帝制下讨生活,不说些奉承话,是不可能的。但把事情想到前面,先主上之忧而忧,后主上之乐而乐,如非心性熟透,何能及此?
  日前一个朋友购入一批书,我帮他搬上楼。他养的一条狗,看到我们往家里搬东西,非常兴奋,打滚撒欢,伴以高唱,我想那唱词不过是“我家好兴旺”之类。我觉得奇怪,如果主人搬来牛肉,也或许有它的份,它的高兴,大有道理;但我们搬的是书,它又不识中国字,跟着瞎高兴什么?说不定里边还有本《怎样烧狗肉》呢。
  这个就是境界了。当年梁启超骂奴性,云“依赖之外无思想,谄媚之外无笑语,奔走之外无事业,伺候之外无精神”,以及“言主人之言,事主人之事”。其实还有更高一层的,为言主人之所难言,事主人之所未事,奴才做到这个份上,才算有成。奴才和奴隶不同,奴隶是不得已而为,想不做而不可得,奴才则其乐陶陶,一日无主,反倒浑身不舒服。——当然,他们并不是没脑子,自甘下贱,而是自有其理由,那便是沈约说的“鼠凭社贵,狐借虎威”。所以古人早有预报,不可以因其柔媚而轻侮之,因为他们一旦遇到批评,立刻就会招来主子,指示对手所在,以及种种可恶当诛之处。
  话说回来,司马相如并不是这种人。他是豪迈的人,虽然有些不谨慎,而他的才学,足以掩羞。汉朝人就是不好,也坏不到哪儿去,所以当时的酷吏,在后代便是清官,史、汉《佞幸传》中的人物,如活在千载之外,大可为名臣。至于学不及相如之万一,谄谀则倍之千万的人,更是后世才有的了。韩非子《说难》,讲到若干条揣摩功夫,相如只会一条,叫做“主有私急而强之以公义”;他不会的,还多着呢。又总则云“饰其所矜而灭其所耻”,司马相如只懂得一点儿“饰之所矜”,至于“灭其所耻”的功夫,现在随便找个文化人,都可以做他的老师了。
                 
第12节:凡忠必愚:冯道
  


  亡国降臣固位难,痴顽老子几朝官;
  朝梁暮晋浑闲事,更舍残骸与契丹。
  这是一首骂冯道的诗。作者是元朝的“思想家”刘因。
  冯道的挨骂,在于他历仕四朝十一主,拿丧君亡国不当一回事儿。但说起来,“梁唐晋汉周,播乱五十秋”,一转瞬之五十几年,中原五次易主,如走马灯;便是同一朝里,亦君臣互噬,父子相残,一镇之内,杀帅夺旄,习为常事;各路兵将尽是虎狼之性,称孤道寡者不过沐猴而冠,借《沙家浜》里一句词,叫做“忠在哪里,义在何方”。此时能知些廉耻的,便自谓胜人一筹,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主辱臣死?从后梁的张文蔚、杜晓,到入宋的范质、吕端,一批名声尚好的大臣,都是前朝旧人,岂独冯道为然?
  冯道另一挨骂处,是奉使契丹,有汉奸之嫌。不过唐代的华夷之防不像后世那么严,安史乱后,更是严也无从严起。陈寅恪曾论河朔藩镇为“胡化集团”;中原五代,更有三代是沙陀人建起来的。石敬瑭父事契丹,固然无耻,但心甘情愿给他人做奴才的,从古代到今天,难道又少了?石敬瑭不过是“皇帝”,当天下之重,格外地没面子而已。将燕云十六州割给契丹,遗患二百年,罪过不小,但他自己就是沙陀人,“汉奸”两字,用在他身上,原本不伦不类。冯道虽是汉人,立身沙陀人之朝,又当极废州裂之季,责他以“民族大义”,是以后世人之所见,责前人之所不见。他在契丹的言语,“哄洋鬼子”而已,“弱国无外交”而已;脸皮厚是真的,但脸皮不能如此之厚,他也不用去了。
  冯道不以谄媚事人,而能取容于四朝,可见这个人是很滑头的。逢大事则依违两可,不得罪武人,不预废立,这大概就是他的自全之道。冯道善持大体,若说有什么特殊的才能,倒也看不出来。有个人嘲笑他,如果走得快了,怀里一定会掉出兔园策来,他也不以为愧。他的好处是心胸开阔能容人,得罪他的人,他并不报复。诗人杜荀鹤的才能倒高,但刚在朱温那里得宠,便在家中气冲冲地掰着手指头,算计都有谁得罪过自己,准备尽杀之。这等倾险之徒,不如冯道这样的庸人远甚。
  五代兵连祸结,黎民深被荼毒,当此之时,忠为下,仁为上。冯道慈悲为怀,活人无数,然而他的口碑居然还不如史弘肇之流的“好汉”,这只能说是老百姓做刍狗做惯了。史弘肇这种人,不逢其会,杀猪屠狗而已。但人如草芥之时,必有视人如草芥者出,选对主子,多杀人,便可为英雄。史上名气最大的,不是大凶大恶之人,就是大仁大善之人,说明社会出了毛病,不是纵人为恶,就是逼人去做常人所难之事。如冯道者,一平常人耳,以其平常混世界,也以其平常挨人骂。
  《宋史》批评五代臣子视事君犹如拿钱干活儿,改朝易姓,就像换个东家,一拍两散,——便该如此!司马光骂冯道为奸臣之尤,理由是冯道“求生害仁”。——在司马光的头脑中,“忠”与“仁”已经分不清了。汉代起,忠的地位上升,成为伦常之首。以忠君为大节,把它像草标一样插在头顶上,倒忘了孔子的仁,孟子的义。只知吠非其主,不问善恶是非。这倒省心,最不堪时,至多落顶“愚忠”的帽子——愚忠愚忠,好像还有什么不愚的忠。其实哪里有呢?凡忠必愚。
  评说人物,古人也说“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问题是,什么是大,什么是小?以忠为大,则义为小;以节为上,则仁为下。在司马光、欧阳修看来,冯道所做的善事,只是“小善”——如他的廉俭,如他念诵聂夷中的《伤田家诗》来感悟李嗣源,如他劝耶律德光不事杀掠,如他救下违反买卖牛皮禁令的二十人;如武将把抢来的妇女送给他,他置之别室,访得其家送回去;及随辽北上到恒山,见到被辽兵俘掠的士女,掏钱赎出,设法送归乡里。——在忠字当头的史学家眼里,大节既亏,这些小善也就无足道了。
  五代的惨剧,本可换回些出息的。但宋儒纷纷而出,把观念的旧山河收拾起来,重入轮回。此后纷纷攘攘,不出矩。至明亡,才有人认真地琢磨些事情。但——仍以冯道为例——无论是王夫之,还是顾炎武、黄宗羲,都以冯道为小人,批评誉冯道为“吏隐”的李贽为邪妄。在三人者,身为胜国遗老,自然要痛骂不忠之人,好像大家都来做忠臣节士,便有万年不倒的王朝了。见王朝而不见国,见国而不见民,见民而不见人,此其所以翻遍坟典,拍破脑袋,也想不出出路者也。
                 
第13节:鸟畏霜威不敢栖:包拯
  


  读包拯事,总有几个疑惑。一是他为什么鲜有朋友;二是他弹劾张方平的上疏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三是他为什么不笑。
  宋仁宗时,海内无大事,士大夫乐享太平,诗酒往来十分稠密,我们看当时的名臣,无不留下这方面的丰富记录,唯独包公,其个人生活,几乎没有指爪可寻。史书里记他平生不写私人信件,没什么朋友,与亲戚也不往来(如果鞭打有违法行为的表舅不算“往来”的话)。他流传下的文字,有早年的一首短诗,晚年一篇家训,其余全是奏议。
  包公的人格很了不起,是刚严峭直的典范。他从头到脚找不出一丝毛病;政治上所有言行,皆出公心;私德也修饬得一无破绽,似乎就从没有处过暗室,不曾道过中冓之言。里里外外立于不败之地。
  但从常识可知,人是不可能这样完美的。道德的意义,不在于“灭人欲”,而在于克制一部分欲望,使个人行为与社会相平衡。有德者是道德冲突的胜利者,而如包公,竟似毫无道德冲突。《铡包勉》里的包公,有一番公私交战,但只是戏文,史上并没有这种可欢欣的记载。北宋时唐风未灭,人们还算开朗,不大遮头护尾,所以那些文人兼官员,虽栖宿不同,心事大略可知。包公是个大大的例外。欧阳修疏论包拯之接受三司使的任命,说道:“心中藏于中,而人所不见;迹者示于外,而天下共瞻。”他是说人心隔肚皮,评价一个人,可信赖的还是他的作为。不过,如果得不到情感的线索,一个人的作为,或为迷雾所隐,或为光芒所掩,也会含糊起来呢。
  欧阳修的批评,源于包拯连劾张方平与宋祁。宋祁即有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人称“红杏尚书”者。包拯抨击宋祁的理由,是他知成都时多游宴,蜀人不满他的奢侈。比起哥哥宋庠(此前包拯曾弹劾过宋庠)来,宋祁确实生活铺张。但当时文官游宴成风,若以此为罪,朝廷要空去一大半了。何况宋祁在蜀每晚宴罢,还燃烛展纸,干起正事,远近的人看见灯光,都知道这是宋先生在修唐书。他死后,成都数千人哭于祠,似乎名声也不很坏。
  另一位被包拯攻去的是张方平。此人天性豪迈,颇有才干,见识在当时别具一格,只是一生未得伸展。当时京城某人拍卖家产,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购得一处房屋。包拯立加弹劾,说他“无廉耻,不可居大位”。张方平确实不谨慎,但只凭这一点,似乎不足以立“无耻”之论,据司马光后来说,包疏检举张方平的不端事迹,还有不少条状。但这么一篇重要的上疏,在世传的包公奏议中,竟不见踪影。清朝有人猜测是包公子孙不愿意以示后人因而削去,毫无根据。但不得见此奏原文,总有些遗憾。
  碰巧的是,张方平和宋家兄弟那时都与吕夷简不和,而包拯受过吕夷简的提拔。要是能从中寻出一丝足迹,我不觉得包公形象会受多大损害,相反,倒还觉得亲切些——人都有个三亲六故。但没有,无论前后,包拯的议论没有半分私情的把柄,无不堂堂正正。
  包公的心事不为人知,是否应归罪文献失传呢?宋人话痨最多,记述成风,可惜在如海的文集中,对包拯的记录,少之又少。如王安石,和包拯一同受过欧阳修的荐举,还曾是上下级,多少总有过从,但整部临川集,竟无一字提及包拯。别人那里也大抵如此。幸好有位吴奎,和包拯亲密,给他撰过墓志铭;另一位张田,自称门下,给奏议结集。若无这两人,包公的形象,便只剩元杂剧中的了。我猜测当时多数人的心理或许是这样:对包拯,说他不好,实在说不出,说他好,又不情愿。人至清则无徒,此之谓也。
  最奇异的,是包拯不笑。当时流传的一句话:“包公笑,黄河清。”——包公一笑,比黄河变清还难得。史籍未曾记载包拯有过类似面部神经麻痹之类的疾病,我们也无由推断他是个内心麻痹的人。但不管为什么,一个不会笑的人,无论多么多么值得敬佩,也很少有人会喜欢有这样的一位同僚,这样一位邻居,或这样一位表外甥。
  元代名臣王恽夜宿开封府署,曾撰一绝云:
  拂拭残碑览德辉,千年包范见留题;
  惊鸟绕匝中庭柏,犹畏霜威不敢栖。
                 

第14节:有女莫嫁海主事:海瑞
  


  古代名气最大的三个直臣中,汉代的汲黯可爱,宋代的包拯可畏,明代的海瑞可叹。
  上回曾说到包公廉隅,令人凛凛,尚在人情之常;海瑞的性格,每有常情不能度者。当初海主事骂皇帝获罪,逮下锦衣卫狱,第一个上疏论救的,是户部司务何以尚。为这件事,何以尚挨了一百廷杖,也入诏狱,日夜拷问。若干年后,海瑞出任南京吏部右侍郎,何以尚是郎中,正是属下。二人相会,海瑞待以长官接见下属之礼。何以尚说,若论官位,是该如此,但你我当年一场交情,就不能以客礼相待吗?海瑞坚持不肯。何以尚大怒,拂袖而去,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这辈子是不要见你了。
  我少时也喜慕非常之举,直到长大,读过些历史和大人物的传记,才踌躇起来,——人可以将最美好的东西献于社会,却将黑暗的一面留给自己的家人和密友。有的人留给我们的文明史伟大的财产,却让他身边的人万分痛苦。如何评价这样一些人?也许只好让土归于土,水归于水,该感激的感激,该斥责的斥责。说到这一点,保罗·约翰森的《知识分子》,虽嫌未掩悻悻之色,还是值得推荐的。
  海瑞极端厌恶乡愿。乡愿知善而不能尽从,知恶而不能尽去,与俗浮沉。说起来,普通人都有这个弱点,只是程度不同。所以海瑞满眼都是缺少道德勇气的乡愿,“举朝之士皆妇人”。在他自己这一方面,交战于胸中的不是善恶——善恶对他已不是问题——而是“正道与乡愿”。克制自己心中任何妥协的想法,对人对己不留情面,我们不知道海瑞是怎么做到的,但他确实做到了。
  他曾有个五岁的女儿。有一天,海瑞见她拿块饼子在吃,问起来,是家中的仆人给她的。海瑞十分愤怒,说,你是女子,怎么可以从男仆手中拿东西吃?简直不像我的女儿。你要是能知耻而饿死,才是我的女儿。这个五岁的小女孩,哭啼起来,再不肯吃饭,七天后真的饿死了。
  海瑞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刚直激烈,终始一致。但每次有人对我说起他的好,我一边同意,一边难免要想:去对他的女儿说吧。
  与海瑞同时的文人王世贞曾诗论海瑞“胸中无黑白,止有径寸丹”。他是在批评海瑞执法,不论事之是非曲直,只凭胸中一团正气。原来正气不能取代一切,若不格以事理,便成蹈空。海瑞巡抚应天时的事迹流传最广,不多述,只说他事事偏袒弱小,不但未奏颠覆之功,反倒弄出些奇奇怪怪的效果。在海瑞这边,只要紧握高尚的动机,便问心无愧,在受治者那里,又难免有别的感受。
  在汉代,清官每入酷吏传。海瑞在任上没做过什么残酷的事,虽衙门前总有枷号的人,但并不算出格,虽建议恢复朱元璋的严刑酷法,也只是说说,未得施行。他的意志可尽行的地方,是他的家庭,如果不算他母亲对他的控制。这位母亲也是非常之人,青年守寡,便把“全部心血倾注在儿子身上”,同处一室,日夜督问。
  按我们的常识,被人倾注以全部心血,是很不舒服的事。不过海瑞是孝子。头两位妻子,与婆婆不和,都被休掉,其中的潘氏,过门不到一个月,便被逐出。第三位夫人在家最久,最后与一妾先后自杀。时人非议海瑞的,一是矫激,二是迂阔,第三便是“薄于闺阁”。家事不好妄说,但无论如何,这不像一个幸福家庭。
  海瑞胸中的径寸丹心是什么?对弱者的同情心?从他的政令来看,似乎是的,因为他断起案来,总是站在弱者的立场上,但联系到其他方面,又未必然,因为很难想像一种广泛的感情会丰于彼而吝于此。看来那是一种抽象的正义,圣化的政治理想,强烈到可以克制正常的情感,而不是养成与丰富之。其实圣人哪里又是这样的呢?还记得孔子不与暴虎冯河,并厌恶果敢而窒者吗?
  我本来相当厌恶《大学》里修齐治平这一套,近年渐渐觉得它不是毫无道理。修身齐家为先,治国平天下为后。没有一种借口可以使人问心无愧地抛亲弃友,尽管曾有许多强人取得过相反的成功,对他们来说,亲密的人,不过是些可以在必要时牺牲而又不引起非议的人——不但不引起非议,还经常为人啧啧赞叹呢。
                 
第15节:谁令忠孝两难全:赵苞(1)
  


  赵苞是东汉末年的辽西太守。就职的第二年,派人把母亲和妻儿接到任上来。路过柳城(在今天的朝阳县),遇上鲜卑人入塞钞掠,赵苞的母亲和妻儿被劫。鲜卑人便把她们当作人质,来进攻郡城。赵苞率兵接战,鲜卑人把他的母亲推到阵前。——这时,赵苞该怎么办?
  在汉代,这个问题的意义与在今天很不同。今天的读者或许会要联想到“恐怖主义”或“民族大义”之类,但这两样,在那时都不存在。而重要的,是母亲被劫一事。古代,“孝”在价值观中的地位数一数二,陷父母于危境,甚至死亡,是不能考虑的事情。
  类似的难题经常发生,尽管不都如赵苞的处境那样极端。君权与父权,忠与孝,家与国,难道是天生的冤家?楚国直躬的父亲偷别人的羊,直躬去告发。孔子认为这样不是正直,而“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才算正直。强调君权的韩非子不同意孔子,他还看到了孝与忠的不可调和,说“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而“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后世则有人说,在家为慈父孝子,在国必为贪官污吏,——你把公家的东西都搬到家里来,算不算一种孝顺呢?该怎样协调这些关系?
  在春秋时代,家是高于国的。著名的管仲,一打仗就当逃兵,这样的行为也能得到原谅,因为,按鲍叔的解释,管仲不是胆怯,而是家有老母。伍子胥过昭关,借吴兵以伐父母之邦,来报私仇,当时的人觉得他是正当的,司马迁还赞扬他“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
  秦汉以后,天平越来越往君权的方向倾斜。“忠”的概念发生了变化。以前,“忠”的意义广泛,后来只指对皇帝及其家族的忠诚;以前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包含双方的义务关系,后来变成单向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孝呢?汉人编了一本《孝经》,在里面,什么都成了孝,“孝者所以事君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这本书应该叫《忠经》才对。同样是汉人编的《礼记》,讲打仗不勇敢就是不孝。打仗勇敢固然很好,但这和孝有什么关系?——这是汉人在设法模糊忠与孝的冲突。
                 
第16节:谁令忠孝两难全:赵苞(2)


  但这种冲突毕竟没办法给全抹掉。一方面,君主的统治是仿照父权建立起来的,把父权否认光了,君权何所依傍?另一方面,个人生活,家庭关系,都是如此强大的事实,怎能视而不见?所以赵苞的处境,依然没有一种两全的出路。刘邦说“幸分我一杯羹”,在汉代给吹捧为“不以父命废王命”。但刘邦是皇帝,赵苞不是,怎么敢那么说?
  宋代的哲学家程颐,给赵苞出了个主意,说他可以先辞掉辽西太守,再以私人身份去鲜卑人那里赎回母亲。这个主意在实际中全不可行,而且也没有触到问题的实质。——不妨看另一个更鲜明的命题:假设君王与父亲都得了一种重病,而只有一丸药,只能救一人,那么,该救谁呢?
  这个问题是曹丕提出来的。程颐肯定知道这个命题,但没有回答过。
  忠孝冲突,揪扯了好几千年。孝,以及与之对应的宗法结构,是古代唯一能平衡中央集权的东西,但当君权越来越强大,“忠”越来越被强调时,与之颉颃的“孝”,也越来越添进些可怕的内容,——割大腿肉来给父母治病,这样的人,到唐代已至少有三十多位,到后世则更有刺心截肠、剔肝抠眼等等,十分恐怖。为什么会走到这样的极端?
  也许问题不在于“忠”“孝”这些范畴本身,而在于缺少一种普遍的正义观,高于具体人际关系的价值。前面我只说“家国”、“忠孝”、“君父”,一直不曾说“公私”,就是因为古代几乎没有我们今天愿意称之为“公”的结构,家也是私,国也是私,——是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统治者的私有之物(在这个意义上,古代的皇帝都是僭主)。我们可以说“古代社会”,但得意识到那种“社会”并无清楚的边际,也无自己的价值体系。那种社会没有管理,像个战场,任由强者逐鹿,也任由“忠”“孝”之类的狭念像野兽一样不受羁束地驰骋冲突。
  最后,赵苞选择了忠。他的母亲被杀。下葬后,赵苞也呕血而死。他实在是没有别的出路。
                 

第17节:得天下者得民心:朱元璋
  


  古代,帝王得天下,总要说上膺天命,下餍民心,而非智竞力争而来。天命如何,人不知鬼不觉,你说什么便是什么好了;至于民心,似乎是有些准儿的事,所以不但帝王借此来合成王朝的合法性,老百姓也跟腔学调,拿它来增加自己的幸福感:瞧啊,我就是天视天听的民!我就是载舟覆舟的水!还有格言:“得民心者得天下”——很动听,然而可惜,是句谎言。
  一天,朱元璋微服出行,走到三山街,在一个老太太门口歇脚。听说老太太是苏州人,便问张士诚在苏州如何。老太太说,张士诚不战而降,苏州人不受兵戈之苦,很感念他的恩德。第二天朱元璋在朝中发牢骚:京师十万人,怎么没有一个人能像这个老太太,背地里说我的好?
  张士诚为人宽厚,比朱元璋更得人心,但得天下的不是他。朱元璋起兵后行“寨粮”、“检括”,与剽掠无异,却能得天下。他高兴地说:“大明日出照天下,五湖四海暖融融。”这位弥赛亚,对民心很可能别有自己的见解。比如,他或许已觉察到民心和民意是两回事。曾有十三人因为说“朝廷法度厉害”,全家成年男子都被处死,妇女流放;他的一条有名的榜令,是禁止人“不思朝廷凡事自有公论,但不满所欲,便生议论,捏写匿名文书,贴在街巷墙壁”,违者全家处死。——管不了你的心,还管不了你的嘴呀?未得表露的民心,总没什么大用。
  史书里总有许多材料,证明开国皇帝得民心以得天下,亡国皇帝反之。那些都是剪裁涂饰过的。朱元璋自己认为元朝之亡,在于纲纪废弛。“胡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他治道的中心是使民战栗,而对民心,则是半信半疑。明确提出“得民心者得天下”命题的是孟子。朱元璋下令把《孟子》中不顺耳的话都删掉,其中便包括所有对“民心”的讨论。若全信民心论,他不敢删《孟子》;若全不信,他不必删《孟子》。
  流传有许多朱元璋治吏的故事,身受吏治之苦的平民听着很满足。不妨再看看他的治民——
  朱元璋畏惧无业游民。《大诰》里明明白白地写着“逸夫处死”。榜文则说,百姓都要就业,外出要知道本人下落,到哪里去,去做什么;人们互相监督,若有人远行不知下落,或日久不回,里甲邻居不告发的,一律充军。另一条是规定看病的、算卦的,都只能在本地行业,不许远游。
  按他的榜令,对说谎的人、通奸者和骗子小偷的处罚都是死刑(曾有人偷卖草束,被凌迟处死)。自以为道德无瑕的人,说不定会为此欢呼呢。但你一旦认可了这种任意处置的权力,就不要再抱怨这种权力干涉到你的生活。
  比如,同姓结婚的,处死;私改名姓的,处死。违反官定的服式,穿“半截靴”的,处死;违反官定的发型,孩子剃“一搭头”的,阉割。你要喝酒吗?有“乡饮酒礼”,犯者打五十,甚至充军。你要听戏吗?只许演“义夫节妇,孝子贤孙,劝人为善,及欢乐太平者”,别的不但不能演,连戏本子也不能看,“敢有收藏者,全家杀了”。
  还有呢。民间的医生,只能称医士、医者,不能称大夫、郎中。梳头人只许称“梳篦人”,或称“整容”,不许称待诏。万一叫错了呢?“治以重罪”。又军人子弟只许演习弓马,否则便是不务正业,学唱的,割舌;下棋的,断手;踢球的,卸脚;做买卖的,充军。要是吹箫呢?“连上唇连鼻尖割了”,看你拿什么吹。
  除非明朝人是很特别的一种人民,否则无法想像,这样一位皇帝,这样一种统治,会得什么“民心”。
  但在民间,朱皇帝的口碑竟还不错,尤其是与他的为人相比。这已不是“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所能解释的了。王朝自马背上得来,得民心不如得士心,得士心不如得军心。“都很狡猾”的士人,一开始或要闹点别扭,迟早要加入新朝以自保。士是民的精神领袖,还是其传记作者。士心一旦收揽,民心也就粗定了。
  在底层,个体的人心与整体的民心已有很大的区别,而且,提出民心论的先贤,假设的是处于理想状态中的民人。这种状态,自秦汉以后,怎么可能接近呢?百姓在精神上早被征服,这时再谈什么民心向背,不过是拿幻象来自我娱悦罢了。
  朱元璋得到了民心。明朝也得到了,而且靠着士人的越俎代庖,享祚近三百年。看来,“得民心者得天下”虽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但有比它更有道理,也更合实情的一句话,便是“得天下者得民心”。
                 
第18节:此一时彼一时:袁崇焕、李陵
  


  近日脑子乱。眼睛读袁崇焕事,心里总想起李陵。
  汉朝人毕竟是汉朝人。李陵投北,明里暗里,仍有替他辩护的人。汉武杀了李陵全家,他不肯回来。但我有时想,如果他回来,且不免于弃市,那么,长安的市民,会有什么反应?
  帝制下人民的生活,常受到君主个人事务的影响。鲁酒薄而邯郸围;先是因为武帝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或者说怀念,大宛国就倒了霉。仗打完了,李广利得到海西侯的爵位,而没得到名誉;在朝中没人敢批评皇帝的行为,私下里则物议沸然。同李广利带回来的战利品相比,中国付出的代价太高了。但武帝是这样一种人,批评恰使其更加刚愎,李广利回来两年后,武帝又给他指挥战争的机会,以为他在同大宛国的战事中攒够了军事经验,总不会再出丑。
  因为没有显而易见的作战对象,汉人的宿敌匈奴便被挑中了。公元前九十九年开始的一连串对匈奴的用兵,至少在军事上是意义不明的。在这次战争中,李陵像个牺牲品。除战争性质有些特别,李陵获得广泛同情的另个原因,是汉朝人的气质,与后代人不同。汉人也常“替天行怒”。王莽悬首宛市,百姓在下面用石头掷,甚至把他的舌头切开分吃。董卓之诛,长安人欢忭之余,给他肚子插上灯芯。不过这些事发生在乱世。平时,汉朝人不很容易群而暴起。
  “明奸”的待遇显然不如“汉奸”。袁崇焕的凌迟,在京师大快人心。去西市的路上,观者如堵,无不咬牙切齿,或者说磨牙磋齿。刽子手从袁身上割下肉来,百姓涌上去抢。刽子手赶之不退,且看出是笔生意,便拿来卖钱。老话虽常说“千刀万剐”,真执行起来,刽子手何尝有那些耐心?但这一回有好生意,事情就不同了。袁崇焕的肉据说卖至一两银子一块;当年刘瑾之诛,仇家买他的肉,也不过一文钱一块。
  我忘了提什么事情?北京受过两次大的威胁,一次是土木之变,一次是直接导致袁崇焕被处死的己巳之变。前后差一百八十年,明人的信心消磨光了。建州兵的声势尚不如瓦剌,给京师人的惊吓则远超前者;这便是壮夫和病人的不同,青年和老年的不同。带着不祥的预感,京师人扑向袁崇焕,名曰纾愤,何尝不是在祓除心里的恐惧。
  如果这些人活得久,能赶上知道袁崇焕是冤枉的,也不会有什么内疚。他们会认为受骗或骗人的是皇帝,而不是他们,他们是在做一件正义的事。道德下降的第一个迹象,就是不关心事实,毕竟,特别在帝制时代,小小百姓,有多少信息来源呢?便在今天,辨别真相,也是累人的事。容易的办法,还是把自己从这一负担解脱,让别人来告诉我谁是“坏人”,我只负责吃掉他。
  说回到李陵。那年汉历九月,李陵带领他的五千步兵,从居延出发向北,穿过寒冷的戈壁和干枯的草原,取道阿尔泰山和戈壁之间的平川,一个月后来到杭爱山脉南面的浚稽山。在等待指令的日子里,周围的危险日渐浓重。浚稽山接近匈奴人的腹地,汉军的出现不可能被忽视。终于有一天,对面山梁上闪耀起兵器的光芒,且鞮侯单于亲率的三万骑兵出现在五千汉军面前。
  幸运的李陵。有此一战,负亦可以免于人言了。到了袁崇焕时代,中原人和北方民族间的关系,早不像健壮的汉朝人和匈奴人之间那样;人们的性情变了,战争的攻守也不一样。李陵和袁崇焕几乎没什么可比较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会让我由此而联想及彼。
  还要说的是,当年武帝发兵,找的理由是开国皇帝刘邦曾被匈奴人围困于平城这件陈年旧事,并引《春秋》复九世之仇的今文经义为支持,看起来是再无其他道理好讲——除了他对武功无休止的爱好,以及对李广利的眷顾,这两点他虽不必隐瞒,却也不便形诸正式的文告。
  汉地的农民并不想迁移到草原上,朝野对匈奴人的土地都没有兴趣。一劳永逸地消灭匈奴人是不可能的;把他们从汉国的北方彻底驱逐,同样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明智的,因为这片草原又将被别的部落所填充,而那完全可能是一个即使不更强大,也至少是一个没有像匈奴人那样领教过汉国的军事能力的部落,然后一切又得从头开始。
                 
第19节:人心惟危(1)
  


  地域的话题,有时是危险的,有时是有趣的,尽管任何时候都是无聊的。肆口批评其他地方的人,既排遣心中多余的恶意,又可取悦自己的族群,自古是人们喜欢的娱乐。在普通的时代,在普通的性格中间,它多半无伤大雅,只要机智的成分,远超愤怒或仇恨。
  但对有些人来说,什么事情都会演成让人诧异的形态。明代中叶的大臣焦芳,对江西人的愤怒,几至常情难以测度。焦芳因为党附太监刘瑾,在明代的名声很不好。其实,他的劣迹并不丰富,只是性格褊急狭隘,每生一点恨意,便存在心里任其酝酿。他日常专以说江西人的坏话为乐,曾裁减江西的乡试名额,主修孝宗实录,则对江西籍的大臣任意丑诋,还举前朝名臣如王安石、吴澄的例子,说他们败乱国政,结论是不能“滥用江西人”。
  通常以为,焦芳受过江西籍阁臣的气,故移怒于全省。但官场中的摩擦,本是顶普通的事情,何至如此?此人大概与人交往有一点障碍,积累下许多怨恨,江西云云,不过适得其会,易于发泄耳。明代人原本喜欢说江西人的坏话,《金瓶梅》中有段对话,一位说,那人这么蹊跷,肯定是江西人;另一位说,他虽然确是江西人,但并不蹊跷,——可见江西人常给戴上“蹊跷”的帽子。
  那时江西人善做生意,在农业社会,这已足够成为嫉恨的理由了。远在更古的时候,齐地的人因为长于经商,屡被各地的人攻击。楚王曾当着晏子的面讽刺齐人善盗,悻悻之意,溢于言外;直到南北朝的时候,仍有人詈骂齐地风俗浅薄,专慕荣利,给齐地士子起外号叫“慕势诸郎”,甚至流传一个“怀砖”的故事,说太守初上任,齐地的百姓怀里揣着一块砖来磕头奉承(砖触地会很响),等到太守卸任,又怀砖而来,这次是来砸他。这种故事,一听就是编排的。
  明代一位首辅李贤,说江西人把河南人的钱都弄光了。另一个叫王士性的人,说江西商人善做无本生意,“张空拳以笼百物,虚往实归”,意思相当于今天人们说的“空手套白狼”。农业社会对商人的最初反应,便是如此。焦芳敢和江西全省的人作对,因时乘便罢了。只是他的心理实在问题不小,余怒未了,又把整体的南方人骂在一起。在朝中每次罢退一位南方人,就欣欣自喜,高兴上老半天。
  南北之争是老话头。元明之后,这一争论本来已近平复。热闹的时候是在北宋,太祖赵匡胤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明令不得用南人为宰相。这一离奇的政策施行了两朝,直到宋真宗时王钦若入相,才告终结。但那时分歧仍然存在,有名的寇准,便一直排挤南人。他试图压抑晏殊,理由只是晏殊是江西人;又曾在真宗面前敲边鼓,挤掉了一位南方人当状元的机会,下朝后洋洋得意地说:“又为北方人争得一状元。”北宋前期,北方状元二十四人,南方状元七人,便有地域歧视的成分在,而不能据此认为那时北方人的书念得更好。
                 
第20节:人心惟危(2)


  寇准的洋洋得意,与焦芳的欣欣自喜,是很不一样的笑容。宋人平和,南北之纷纭从未构成祸端,或引出激烈可骇的言论。后来,大家一古脑儿跑到江南避难,更是不要提了。真正的南北之争,出在东晋至隋这么一个长长的时代里,因其牵扯了政权、文化、士族、民族诸多方面,利益相涉,表现得格外激烈。
  一次著名的辩论,发生在公元五二九年。主辩的双方,一是南梁的使臣陈庆之,一是北魏的大夫杨元慎。陈庆之在酒席间说到北方是蛮夷猾夏,正统还是在南方政权,引出杨元慎一大篇演说。杨元慎第一攻击南方的风土,说那里气候潮湿,多生虫蚊,人皆断发文身,舟行水息;第二攻击南方的口音;第三攻击南方的政治,举刘劭、山阴公主等为例,以证其荒暴。
  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些主张都很可笑,不能服人,反自见其狭隘。清儒顾炎武论南北学术弱点,说北方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南方是群居终日,言不及义。杨元慎的说辞,字字句句倒是言不及义。话说得越铿铿锵锵,越显得有所不能自喻,不然为什么这么愤怒?后来陈庆之病了,杨元慎还跑到人家家里,说了些更难听的话,号称咒鬼,实则骂人。人常以攻击性的行为掩饰不安,此即一例。
  争斗总是为利益所驱动的。但人们争来争去,往往忘了当初的目的,或那目的早已不复存在,则只剩下无聊了。杨元慎的论辩术,至今仍在流行,一是人们历两千年也学不会个逻辑,二是人总是无聊的时候居多,一无聊便会纵容自己的不良情绪,而不管其高下了。
  “南方之强与?北方之强与?”连孔圣人也对这类话题有兴趣,何况庸常。偶尔读点历史的一种用处,就是认识自己心中各路角色的面目。谁心里没有个焦芳,谁心里没有个杨元慎呢?只是有时我们不能自见,有时见而不知其名罢了 

      第21节:放纵的权利:夏姬
  

  历史爱好者喜欢的一个题目,是“你最愿意生活在哪个时代”。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自己在想像中的身份。要是想当皇帝,清朝最适合你;要是做农民,哪个朝代都差不多。文人喜欢宋朝,士兵怀念晚唐或五代。如果想当宦官呢?这不太像个好志愿,不过,万一真有人心怀这样的抱负,我建议他回到明朝。
  对女性来说呢?不知道。
  也许春秋时代是个选择。我喜欢春秋,那时天下未定,不仅是在政治上,是在一切方面,包括种种观念和风俗,所以机会显得很多,像只又圆又光滑的蛋,包孕得如此之好,你不会想到以后会孵化出什么。春秋的另一个好处,是那时的人讲究体面。哪怕是在最残酷的事务——战争中,都客客气气的。很少有偷袭的事,宣战一方总会辞令优美地说,对不起,我要打您了;另一方也同样优美地说,我不得不还手,实在是没办法,抱歉得很。
  对一些出格的事情,也不如后来那样暴跳如雷般地过敏。
  夏姬的事是很好的例子。这位中国的海伦出身郑国的公室,她的第一个丈夫,年轻时就死了,第二任丈夫,陈国的御叔,在生下一个儿子后也去世了。若干年后,放肆的夏姬和陈灵公私通,大臣孔宁和仪行父也是她公开的情夫。这三个人四处宣扬,欣欣得意。有一次在夏家饮酒,陈灵公对仪行父说,你看徵舒,长得多么像你呀。仪行父说,也像您呀。这个下流的玩笑使夏姬的儿子徵舒再也不堪其辱。徵舒埋伏下箭士,在陈灵公离开时把他射死了。
  这只是故事的开头。徵舒自立为陈侯。一直想扩张的楚国借机主持正义,攻破陈国,杀死徵舒,顺便把夏姬掳到楚国。楚庄王想自己娶夏姬为妻,屈巫进谏说:您不能这么做。您召集诸侯伐陈,名义是声讨罪恶。如果娶了夏姬,人们就会以为您发动战争的真实目的是想得到夏姬……
  后面还有一篇大道理。楚庄王只好做罢。楚国的上卿子反也想娶夏姬,屈巫又劝阻说:
  “这是个不祥的女人。她先克死了两任丈夫,后又害死了陈灵公和她自己的儿子。人活一辈子不容易,何苦要自陷于那样的危险?天下美妇人多得多,为什么非得娶她呢?”
  子反也被吓退了。最后,不怕死的襄老娶到了夏姬。第二年,晋楚间发生了著名的邲之战,襄老战死。
  屈巫一直是正言正行的人。没有证据能说明他此前的议论,是竞争的策略,好让自己能娶到夏姬。肯定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多半是他见到了夏姬,便被征服,大大地改变了心意。襄老死后,襄老的儿子居然还想把夏姬娶过来,屈巫坐不住了,把自己那一番大道理抛诸脑后,派人给夏姬送信说:你先返回郑国,我一定会娶你为妻。屈巫使了种种巧妙手段,哄过了楚王,终于娶到了夏姬。
  这位从前的“祸水论”者,从前的直臣拂士,便这样向爱情投降。屈巫在楚国心不自安,索性携夏姬逃到晋国,在那里给楚国捣了许多乱。夏姬的故事到此总算结束,她和屈巫留下一个女儿,后来嫁给了晋国的名臣叔向。
  史籍不曾描述夏姬颠倒众生的容色,人们只好去想像。后世的正人君子,想像之后吁一口气,着手攻击夏姬。刘向《列女传》说她“殆误楚庄,败乱巫臣”,不过是祸水论的老调。而在春秋时期,夏姬的名声虽然不好,也绝不曾坏到人人攻之,要她替世道人心负责的地步。在春秋人眼里,她是一个多情而放纵的美丽女人,如此而已。
  春秋人对许多后世视为比天还大的事情,都持松弛的态度。战国时还有这样的遗风。楚攻韩,韩求救于秦。秦宣太后向韩国的使者解释秦国无力救援,是这样说的:“妾事先王也,先王以髀加妾之身,妾困不支也;尽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夫救韩之危,日费千金,独不可使妾少有利焉?”
  脸皮薄的也有。孔子见南子便是有名的故事。其实,逾礼的事孔子是不会做的,南子虽然名声不好,但求见孔子,也只是致敬之意,当时,君夫人会见外臣,是常见的事。但子路竟然生疑,而孔子也指天划日地发誓。——所以说春秋时代包含着各种观念的苗头。到了后儒那里,对此事看得比孔子还重,腾口辩说不甘人后,本来挺干净的一件事,让他们越描越黑。
  私通不是好事情。但它确实也标志着女性的社会处境。《诗经》中的下层妇女可以自由恋爱,《左传》中公卿大夫相当多地私通,说明那时的女性,尚有社交的机会。到了后世,私通几乎只发生于社会的两端,平民与皇族,前者迫于生计,没办法把女人关在屋子里,后者拥有特别的权势,可越轨而不受追究。在地主和士大夫阶层,私通的事情极为罕见,因为这些家庭的女性,与外界隔离。女性的放纵终于被镇压下去了,男性的放纵则越发地没有检束,当然,他们的放纵,不外乎通过买卖与抢夺这两种形式来实现。
                 
第22节:古来哪有望妻石:荀粲
  


  荀粲字奉倩,魏晋时的名士。他的父亲是荀彧,岳父是曹洪,都是《三国演义》的读者所熟悉的人物。荀粲以玄学名家,但最出风头的,是他对女性的议论。他说,妇人的才、德都不重要,要紧的只是容貌。如此想和做的人当有许多(不然孔子就不会抱怨“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了),如此说的,他可是头一个。后来他践行自己的主张,听说曹洪的女儿生得好看,设法娶了过来。
  在今天,对这样的见解,不要说女性主义者和道学先生,便是普通人,也要反对,至少在口头上。在荀奉倩的时代,那也是离经叛道。妇女四行,德言容工,德行居首。至于容貌,按班昭《女诫》的规定,不必颜色美丽,讲卫生,常沐浴,便是容了。在正统的见解中,女性的美丽是危险之物。甚至,美人本身便是祸乱之萌,万一遇到姜太公,是要被“掩面而斩”的;除非她另有某种奇特的性格,善于制止男性的亲近之心。
  按教科书,荀奉倩重色轻德的结合,一定不会牢靠,总要弄出些乱子,不是亡国,就是破家。令人失望的是,荀奉倩婚后,夫妻情好至笃。好到什么程度呢?曹夫人生了重病,虽在冬天,身体燥热。荀奉倩便到院子里,以身取冷,再回来用身子为太太降温。
  曹夫人最终还是不起。荀奉倩痛悼神伤,不能自已。朋友傅嘏劝慰说:才色并茂固然难遇,至于你,只讲容貌,得人并不为难,又何必如此伤心?荀奉倩说:佳人难再得,逝者虽然算不上倾城之貌,毕竟是难得的颜色啊。他天天伤心,天天伤心,过了一年,自己也死了,死时不到三十岁。
  可怜荀奉倩,死得不明白。在《诗经》之后,唐宋之前,中国士大夫的心中没有“爱情”这一范畴。这不是说他们不会恋爱,是说他们不知道自己感情的性质。司马迁曾很正确地说:“妃匹之爱”,连威君严父也没办法制止。但对这种情感,诸子百家都无所议论。上古到中古前期,“情”、“爱”这些词都意义宽泛,我们现在所说的“爱情”,那时并没有一种词语来专门形容之。比较相近的,是“宠”、“嬖”、“惑”之类,又都不是什么好话,不知其名而强字之。虞姬的故事流传广,在《史记》中,对她和项羽的关系,用三个字来概括:“常幸从。”汉武帝爱李夫人,叫做“有宠”;韩寿偷香,出于“心动”。
  如果抛开民间文学,在主流的诗文或史乘中,男性的爱情,找不到描述(如前所说,这里讲的仍然是唐宋以前的情况)。能称得上是描述的,或出自女性笔下,或以女性为主角。难道如《女诫》所说:三代昏主,乃有嬖妾,而达人正士压根儿就不会发生那种软弱的感情?——不会的。爱情每天都在发生,只是不得其人以载记之。甄皇后《塘上行》中有这么几句:“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而对男性一方的类似描述,在士大夫笔下,一行也没有。
  再看另一件事。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与姑母家的一个使女偷情。阮咸服母丧期间,这位姑母到别处去,带走使女。阮咸正会客,听到消息,跳上客人的驴子,飞奔赶上,和这个使女共驴而归。这时他还穿着丧服呢。人们自然有许多议论。阮咸的解释是:“人种不可失!”——瞧,阮咸也不谈感情。他的以嗣继为词,正如荀奉倩的以容色为词。
  当代人与荀奉倩在天堂相见,彼此说起往事,当代人告诉他:“您老兄这是恋上爱了。”荀奉倩问:“什么叫恋爱?”当代人便解释给他,或者拿本正版的爱情指南给他看。大概要到这时,荀奉倩才知道自己的死因。
  用汉人的话说:“既见嬖近,惑心乃生。”爱情是人之常情,故号称永恒的文学主题。但在唐宋之前,这至多算个潜伏的主题(连《关雎》都给说成是后妃之德呢),与之相干的,倒有妹喜、妲己、褒姒等一连串罪人的名字。对女性一方的相思病,歌咏很多,而在男性一方,不可说,无以说,不知其怎么来无法光明正大地享受爱情。从南到北,有成百上千的望夫石,可曾见过一块望妻石?
                 
第23节:果然名教罪人:钱名世
  


  钱名世是康熙四十二年的探花,他的诗文,在“出事”之前,很有声名。他和年羹尧是同年,但并无特别的私交。年大将军凯旋,朝臣能攀得上交情的,都有颂诗,这是官场风俗,人都如此的。后来年羹尧奉旨自杀,雍正担心落下兔死狗烹之讥,乃大兴株连。雍正的脾气,是如果一件事自觉心虚,反要大叫大嚷,大操大办,以示理直气壮。钱名世倒霉,也给扯了进去。
  倒霉的原因,今天已不可尽知。通常,是以为他的某几句颂诗,不小心犯了雍正的忌。但在群臣和年羹尧的唱酬中,比那不小心的还有的是;况且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再谨慎的诗作,也禁不起鸡蛋里挑骨头。还有一种说法,以为是钱名世的人缘不好,所以成了软柿子;但他的名声大坏,是在诗案之后,而非以前。
  不管怎么说,雍正选中了钱名世,来做反面榜样。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雍正把钱名世骂得龙血喷头,还别出新裁,御笔题写了一块大匾,曰“名教罪人”,挂在钱名世自家屋门。为了防止钱家遮蔽,命令常州知府、武进知县,隔三岔五去钱家检视。
  雍正有些政治手段的发明,颇为后人继承。如清廷摧残士气,一开始只会用暴力,以后渐渐深入灵魂。雍、乾两位皇帝,自己就是半个文人,知道何者为耻,何者为士人所不能忍。皇帝不杀钱名世,显得仁心宽大,而对对方的挫辱,用雍正自己的话说,为“虽腆颜而生,更甚于正法而死”。试想钱家老少,出入于这样一块匾额之下,几辈子都抬不起头来。这就叫心刑。
  雍正很会用裹胁之术。钱名世革职出京前,雍正命在京的文官,各为诗文,“记其劣迹,以警顽邪”。既然小说可以谋反,诗歌当然也可批判。奉诏作诗的,一共三百八十五人,“廉耻俱沦丧,甘心媚贼臣”、“怪尔颜何厚,偏偏谄媚词”等等,痛骂钱名世无耻,颂扬皇帝宽大。雍正把这些诗,让钱名世自己掏钱刻印成集,发给各省学校,让天下人都知道有一个无耻的钱名世。
  这三百八十五人,各依才学,奉上官样文章。据说最工的两句为陈万策写的,“名世竟同名世罪,亮工不减亮工奸”,但今传本《名教罪人》诗,陈万策的诗中并没有这两句,可知只是传言。——碰到这种事,谁也不想一不小心作出首名篇。没见到有哪人格外地雕词炼句,也没见哪人把这次写的声讨诗收到自己的诗集中,因为这些人还知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照人之事。
  在这三百八十五人之外,也有作诗不用心,或不忍心的,各被惩处。有一家姓陈的,父子三人在京为官;两个儿子作诗不称旨,被撤了职,父亲的诗有句云“负涂一豕玷儒绅”,骂钱名世是猪,便合了格,进入《名教罪人》合集。原来此事是一次政治考试,要人人过关。
  只要一写,就如同交了一次投名状。无耻之事,无论多小,尽管是被迫,一旦做下,便将自己的名誉,与强迫自己的人,绑在一起,渐渐荣辱与共。单单是为了减轻罪恶感,这样一个最小的动机,就足够让大家纷而诋毁钱名世,说他种种不好,好像如果钱名世本非端士,奉旨声讨便有了某种正当。
  万斯同编明史,曾以钱名世为助手。万斯同死去,在京中的遗书流散,多为轻薄所窃。忽然之间,人都说是钱名世拿了去。并无证据的事,传来传去成了铁案。又剽窃一事,在有清一代,如戴震之窃赵一清,毕沅之窃邵晋涵,人多缄口不提,或者曲为之辩,而万斯同的《明史稿》本为王鸿绪攘去,世人却相信无端的传说,把钱名世也编派在里面,指为剽窃了万斯同的“三王纪”。这就叫人居下流,众恶归焉。
  人落到钱名世这种地步,所有的恶行都会被揭发,所有的嫌疑都会被当成事实,换上等闲的人,早已是体无完肤。钱名世被传说的恶行,翻来覆去,不过二三件,可知此人,多半竟是格外端谨之士。
  有些事,早晚是要轮到自己的。大诗人方苞,因《南山集》案下过狱的,这次在骂钱名世“名教贻羞世共嗤,此生空负圣明时”。查嗣庭,五个月后就将被拿问,第二年就死于狱中的,此刻还在讽刺钱名世“从今负罪归乡里,掩口人惭道姓名”。翰林院检讨谢济世,此次诗称“自古奸谀纵败露”,几年后因为注《大学》得罪,在刑场被赦,吓得半死。
  《名教罪人》这部奇特的诗集,没过多少年就很难得见了。按作者及其后人的心意,原是恨不得它早早失传的,但毕竟还是存下来一种本子,让我们今天能够见到某种文体的祖宗。如不知后来事,会觉得那时的人很无耻;但从后来看,一部《名教罪人》,也没什么出奇之处。
  至于钱名世,诗集已经不传。如今能见到他的诗不多,大半存于《江左十五才子诗》中。有一首《题〈放鹇图〉》,里边有两句云“予食呼名就掌驯,此生长傍谪仙人”,好像那被驯的鸟还挺高兴。
                 
第24节:卿本贼人:宋江(1)
  


  水浒故事的流传,有两个系统。咱们熟悉的《水浒传》,属于文人改造过的、适合出版、于世道人心暂无大碍的那个系统。不过,便是这本《水浒传》的读者,对那批好汉或逃犯,有自己心目中的座次,而和书中的座次大不一样。鲁智深名列中品,读者倒喜欢。卢俊义是坐主席台的人,而读者不买账。
  自古已如此。明代有一种马吊牌(麻将的前身),大牌上印着二十名水浒好汉的像,头牌自然是宋江,值万万贯;其次武松,千万贯;其下又有三阮、鲁智深等,各值百万至数十万贯;而大刀关胜,靠关公的老面子,忝居其列,只标三万贯。——卢俊义贼气不足,图像上不得马吊。那么宋江呢?在流行的《水浒传》版本中,宋江并无什么英雄之举,难得出手,只杀了个女人。他为什么仍值万万贯?一个原因是,在民间的系统里,宋江也是个狠角色,不像在书中那样首施两端。
  鲁迅曾说中国社会有“水浒”气。这种气可做两种理解。第一是爱幻想,受累或受气之余,花几文钱,听说书先生口若悬河,什么武松打虎,李逵杀人,神飞意驰半个时辰,施施然而归,晚饭也合口些。需要说明的是,对多数人而言,并不是幻想有什么好汉来解救自己,而是幻想自己做好汉,如阿Q的自己革命,先杀小Q,后杀王胡,抢元宝和宁式床,和吴妈困觉,“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小人物的最高幻想,大致如此。至于“解民倒悬”云,是历代逐鹿者编造出来的,而农民从自己的经验中知道,便是宋三郎来,恐怕作风更像李逵,排头价砍将过来,你还来不及叫一声“我是阶级兄弟”,头已落地。在历史上,宋江便是这么个强梁,他若是真的心怀仁义,早已下场如王伦,而来不及做故事的主角,呼保义而天罡星了。
                 
第25节:卿本贼人:宋江(2)


  “水浒气”的第二种,是随时可以为贼,在道德观上,并无障碍。匪首上法场,万人同观,快意之余,兼复嫉妒,哪怕自己也遭过他抢。远的事情,细节不能尽知,民国间有几年,豫皖数省,宋江多如牛毛。有的农民,农忙时下田,农闲时上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算不能发大利市,至少给家里省些花用,而其所抢劫的物色,从脚下布鞋到头上毡帽,不走空就行,有失贼体,实介于山大王与破烂王之间。
  这种价值观,与官方的自然冲突,所以历代禁刊《水浒传》,禁演水浒戏。晚明左懋第上书请禁水浒,说《水浒传》“以破城劫狱为能事,以杀人放火为豪举”。他说的并没错,《水浒传》就是这么一本书,去掉忠义的表面,不过是杀人放火,自己痛快。左懋第又指《水浒传》为“贼书”,“此书盛行,遂为世害……始为游手之人,终为穿窬劫掠之盗,世之多盗,弊全坐此,皆水浒一书为之祟也。”
  这就夸大了。先有梁山泊,后有《水浒传》。书中阮小五说“如今那官司,一处处动掸便害百姓”,金圣叹评论道:“千古同悼之言,水浒之所以作也。”金圣叹之意,便是人们常说的“官逼民反”。但事有未尽于此。中国的罗宾汉如此之多,罗宾汉的叫好者如此之多,简单一句“官逼民反”,已不能解释。
  老话叫“少不读水浒”,意思是少年血气方刚,戒之在斗。所斗为何?真宋江的事迹流传不多,大致和别的盗匪无异,剽掠而已。小的盗匪,攻村掠寨,大的盗匪,冲州撞府,都是在打粮草,最大的要夺天下,化为官府。这种以暴力为优先手段的“水浒气”,为官民所共享,所以禁水浒也罢,禁《打渔杀家》也罢,实在是抽丝之举。论其高明,还不如文人之改造水浒故事,使宋江心向朝阙,最后大家欢喜,共做同志。文人以天下为狗任,往往多事;历代改写或续写的《水浒传》,不下数十种,都是应时之作。比如民国时的几种续作,多写宋江抗金,官匪同赴国难的故事。公法退而私刑进,礼失而求诸野;但国难当头,诉于盗匪,也是够有想像力的。
  宋江再怎么说,也是个贼。只是贼与英雄,在老价值观里,不过是一线之别。在官方而言,只差着合法性,在民间,只需要有一点点理由。有了这点理由,便可大大方方地杀人放火,而以“凶猛为好汉,悖逆为奇能”了。至于以为这种力量,对官府有什么牵制,令其有所忌惮,实在只是帝制下的幻想。
  写剧盗或妙贼的好莱坞电影,一向好看,可见人往往而有贼心。女性找丈夫,不妨先问问是否爱看《水浒传》,若是酷爱,婚后一定要严加看管。顺便说一句,宋江杀惜的情节,不是没来由的。《水浒传》里类似的故事最多,除阎婆惜,还有潘金莲、王婆、潘巧云、李瑞兰,以及别的好几个,最后都被好汉“嗝嚓”一声杀掉。《水浒传》的价值观大抵如是,而这并不是文人加工后的结果,在民间一系,有凶狠过于此者。所以《水浒传》鲜有女性读者,一来没资本做英雄,二来兔死狐悲。
                 
第26节:畸人丰坊
  


  丰坊字存礼,是浙江鄞县人,后来改名道生,字人翁,一字人叔,别号是南禺外史。他是嘉靖二年的进士,做过几种不大的官儿。关于他的事情,最为人道的有三种。第一,是他以书画名世,特别是书名,生前身后都很大;第二件是他在嘉靖十七年上疏“请加尊皇考献皇帝庙号,称宗,以配上帝”,为世所讥;第三件是他伪造多种古书。
  这第三件上,我以前讲过他伪造石经本《大学》的事。除此以外,世传的《子贡诗传》,一般认为,也是他伪造的;还有几种经书,他也分别撰造“古本”。有趣的是,他把自己改编的“古书”称为“世学”,如《古书世学》、《鲁诗世学》之类,或者说是传自远祖丰稷,或者说是他曾祖丰庆从朝鲜、日本使臣那里见来的(黄宗羲《丰南禺别传》说丰庆是丰坊爷爷,错了一辈儿)。这有一点贻先人羞,不过我们知道他的为人后,便会觉得这对他实在算不得什么。
  第一件不必多说,他的字今天还可以见到,写的一本《书诀》也传了下来,在里面可以看到他对书法的见解。需要解释的是第二件。说来话长,正德皇帝没有子嗣,杨廷和主持立储,选的是兴献王(宪宗次子)的世子朱厚,便是嘉靖帝了。嘉靖登基不久,便为了皇统和家系继承问题,在朝中发生了“大议礼”之争,简单说来,就是群臣要依古礼行事,要嘉靖以孝宗为皇考,把自己的爸爸兴献王作“皇叔”。嘉靖不肯,君臣吵得不可开交,后来暂听了群臣的意见,只是把兴献王改称为本生父母,没有叫“叔叔”。但此事不过搁了起来,并未解决,更总有人顺着皇帝的意思,重提此事,以为进身之阶。嘉靖得了支持,便改了前议,遂至大起风波,二百多大臣跪在左顺门前呼天抢地,大哭孝宗皇帝,算是一种示威行动。最后的解决,一百三十四名五品以下的官员被廷杖,十六人被打死。在被廷杖的名单里,头一位便是翰林学士丰熙,他幸免于死,给谪到福建镇海卫,死在那里(漳州云洞岩有他当时写的《鹤峰云洞记》石刻,很有名)。丰坊是丰熙的儿子,自己也因为议礼被贬,却又违背父志,上这样的疏,所以人们要看不起他。他大概是揣附帝意以干进的意思,嘉靖看了他的上疏,确实也很高兴,由严嵩主持讨论,采纳了他的一些建议,却没有让他做官,估计丰坊一定很失望。
  丰坊是个怪人。有许多故事,听来像是笑话,却可能是真的。有一个叫方仕的人,从他学过写字,后来常冒他的名,丰坊气得不得了,恨恨地说要挖出他的眼睛来。便有人拿了一对什么动物的眼睛来骗丰坊,说是方仕的,丰坊居然信之不疑,大大地报酬了一番。第二天便见到双睛完好的方仕,丰坊吓了一跳,方仕说被抉去眼睛,有鬼可怜他,取死人眼放在他眼眶里。丰坊也信了,置酒为他庆贺。
  丰坊曾设醮三坛,祈请一灭倭寇,二灭伪禅伪学,三灭跳蚤虱子。他把蚤虱恨得无以复加,尤在倭寇之上,每年都要请道士来驱虱,他们便串通仆人来骗他钱。又一事,丰坊要下乡收账,仆人和债户串通,拿来农人簸谷用的大扇子,说乡下各家造了这东西,要等他下乡时来偷偷扇他,要他中寒。丰坊说,这些乡下人真鬼,那我就六月间再下乡,他们就拿我没办法了。仆人又骗他梅雨期应该把钱拿出来晒晒,他便晒,仆人趁机偷去一件,丰坊一数不对,仆人便再偷一件,要他重数,这回却对了,因为他只会数单双。——这样的人,果然败了家,没有保住先人留下的万卷楼。他是个信口开河的人。曾和别人闲聊,说起几十年前曾在正阳门上见着凤凰,别人不信,他就指着十三四岁的书童说:“他也见着了。”小书童说:“是。”又对一个和尚说他曾在通州见到屋子那么大的西瓜,钻到里面去喝浆,也请那书童来作证。所以他其实是个滑稽玩世的人,对世俗的一套很烦。有人要他留宿,他先是说非自己的床睡不着,那人居然把床从他家里搬了来,他见计不成,又说肚子疼,还是溜走了。——因为他讨厌那人求他写字。
  他这类的故事还很多,不一一讲了。明代理学很盛,丰坊的性格,便是压抑下的怪胎。他的先人以理学名家,他自幼也浸在里面,后来造作伪经也罢,写注疏论文也罢,都摆不脱那些道道。但他心里可能是厌恶的,我们看他骂朱熹的话,十分难听,又骂杨荣只因为老婆姓朱,便采用朱子的学说等等,虽然都是信口开河,也可见出他的性情。
                 
第27节:避地何心遇晋人:张缙彦
  

  清初流放罪人到荒徼之地,最有名一处是黑龙江的宁古塔。传说中舜流共工于幽州,不过是如今的河北辽宁一带;须到得宁古塔,才知祖国之地大物博。从北京出发,要走上几个月,沿途人烟绝灭,白骨暴野。活着走完这长路的人,见到目的地,本该油然而生幸存之感,但面前的景色又会让他心中一凉:几个零落的村屯散布在海浪河边的平野,而那个被一种像是栅栏的东西围着的大村子,就是声名响亮的宁古塔城,黑松流域第一要镇,满洲发祥地,宁古塔昂邦章京和两位副都统的驻所,流放者中的大多数从此将要度过余生的地方。
  清政残暴,流人极多。曾有那么两句诗,“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说的是塞外流人之众,成千累万。另一种说法是“居民共道天气暖,迁客来多天意转”——流人一多,气候也跟着转暖了。在宁古塔,十三省无省无人,倒像个代表会议;名卿硕彦至者接踵,相嘘相濡,翻将边外绝域,化成避世桃源。
  宁古塔的第一位士人领袖,便是今天要说的张缙彦。
  此人颇有些不倒翁的气味,走到哪里,也是兴致勃勃。——其实,他一生中,在宁古塔这最后几年,或是最兴致勃勃的一段时光。当初来宁古塔时,便浩浩荡荡地带着大批图书,十来名歌姬,一副要扎根边疆,从此乐不思蜀的架势。到了宁古塔,便呼朋引类,送往迎来,主持起事务来。
  谪戍到宁古塔的诗人很多。这些人大抵敏感而脆弱,从妩媚的江南,落到这举目无非荒山古碛、白草黄云的地方,心情可想而知。这时张缙彦便要出场,请他们聚会,帮他们安排生活,或许还将随遇而安的享乐哲学传输给他们。比如有一位祁班孙,初到时极其苦闷,慢慢就高兴起来,学着张缙彦的样,置办女乐,还娶了一妾,给自己煮蘑菇吃。不过此人最终未能安心于边疆建设,日夜谋归,后来以贿得脱,逃回浙江,做了和尚,不到四十岁就死了。
  名诗人吴兆骞说张缙彦虽是“河朔英灵(张是河南新乡人),而有江左风味”。张缙彦在宁古塔发起七子之社,约了一班吴兆骞这样的人,重新玩起过去的一套,载酒征歌,竟无虚日,看来是要将这烟瘴之地,认作山阳竹林了。他性喜山水,遍访当地风景——名山大川自然是没有的,但小山小水还是颇可登临,其中多数连名字也没有,他便一一给取上名字,记载下来。
  他(以及流人杨越)的另一件功德之事是教授当地土人以中原的耕种之术。
  在这些活动中,意外地展现出一种享受生活的独立姿态。——之所以说意外,因为这些性格,在从前的张缙彦身上,简直是找不到。
  在到宁古塔之前,他的大半生可以用“游移”二字概括。在正史中,他是入“贰臣传”的。先是,李自成兵临城下时,他从兵科给事中给超擢为兵部尚书。此时此职,乃是俗话所谓的“别人偷驴你拔橛”。转眼间大顺军进城,他便投降,后来又逃走,到家乡治兵,和南京的福王搭上关系,仍得授原官。顺治三年,走投无路的张缙彦又向洪承畴投降,从此改做大清的官。最后因党争和文字狱的缘故,流徙宁古塔。
  这样的人,气节二字是绝谈不上的。但明末士人的遭遇,实在凄苦。不唯政局早已崩溃(在汉人建立的百年以上政权中,明朝肯定是最坏的一个),信仰也发生危机。贰臣如此之多,而坚守大义的那一班人的抗争又如此激烈,都说明着一些情况。生死事大,不能以责人。只好说儒家建立的两大评价体系,一曰忠信,一曰仁义,内在便是冲突的。至于低贱的戍卒或土人,自己还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不然张缙彦死后,宁古塔不会满城皆哭。
  张缙彦给自己做过不少辩解,今日读来无趣。他晚年在宁古塔时,不知心里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但我们看到的是,徙宁的士人,有各种立场,各种身份,有顺民,有遗民,有曾当政的大员,有民间的反对派,都相处得极好。在宁古塔,政治消失了,生活并没随之破碎,反倒恢复了些自治,甚至——虽然身为罪人——比关内的人更自由。
                 
第28节:百年持此欲何成:陶潜(1)
  


  人人都爱陶渊明,因为他确实是个浑然的人,借用苏轼的评论,欲仕则仕,不以求之为嫌,欲隐则隐,不以去之为高。不像后代许多人,先要喧之再三,“我要隐居了”,等大家都听到,才找个地方隐起来。——如藏猫猫游戏,虽说藏,还是希望被人找到的。曾经假装隐遁的李白有名句云:“问余何事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李白笑什么呢?他以处为出,曲线求仕,佩服自己的精明,所以要偷笑。
  严格说来,只有在“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才有隐士。另外,只有“士”,才能成隐士,普通人不做事,顶多算下岗工人或失地农民。身为士,不去治人或候补治人,也不愿被人治,不事天子,不友王侯,便成化外之民。皇帝必然痛恨隐士的废君臣之义,但隐忍不发,因为要给儒士面子。——自称孔孟之徒的儒士与皇帝合作,心里多少有一点不好意思,需要高抬隐士之德,作为幻想中的价值平衡,良心的后路。
  陶渊明归隐后做什么呢?种种地,看看山,喝喝酒,写写诗。这样的生活,听上去高妙,认真过起来,是有些单调的。散淡如陶渊明者,也未必满足。我们看他的诗文,时有郁气和寂气流露。平日闲居寡欢,慷慨独歌,一听到有访客,就很高兴。他的心情比做官时要好很多,但还是有些闷。《易》里说,遁世无闷。但事情哪里有那么容易。
  在有所不为这一方面,陶渊明做到了,做得非常好;但在有所为的另一方面,则未知何所止泊。宋儒真德秀说,“渊明之学正自经术中来”,就真德秀的原意而言,本是再可笑不过的痴人妄语,但细想起来,居然说到了悲剧的主题。不是陶渊明的个人悲剧,他归隐后虽然穷一点,寂寞一点,大多时候还是快活的,比真德秀辈所能想像的快活得多;但几千年中的所有隐士呢?
  在陶渊明,无可指责。就算任何事也不做,也无可指责,何况他还写下了不起的诗呢。就个人而言,任何一位隐士都无可指责。奇怪的只是,一代一代的隐士,挣脱一个网罗,却挣不脱另一个网罗,人身独立了,精神依旧徘徊在旧局中。隐士是批“说不”的人,但仅仅说不,还是在回答人家的问题,不意味着有自己的新问题。纵然背道而驰,还是在同一条道路上呀。我们看各朝各代的隐士,从《后汉书》的《逸民传》翻到《明史》的《隐逸传》,两千年间,一点儿进化也没发生。做的事还是那么几样,想的问题还是那么几个。一种历经千年的传统,竟谈不上有什么发展史,原因谁也说不清,但事情确实如此。
                 
第29节:百年持此欲何成:陶潜(2)


  举一个最表面的例子。隐士都喜欢渔弋山水,喜欢写山水诗,画山水画。陶渊明是这样,后来的人也是这样。没钱的,要找一处风景美好的地方,山居岩栖起来;有钱的,会盖园子,装点山林,虽只是片山数石,也以为野趣盎然。人都欣赏自然之美,为什么隐士为甚呢?也许是简单的象征,也许是面对山峦,更觉得自己体玄识远,萧然远寄吧。
  但是,如此爱山,如此爱水,止于观赏,对满目的松师石友,竟从不曾发生知识的兴趣,是件奇怪的事。没有一个人想到事实的考索,没有一个人去建立新知的体系。天天混迹在自然界中,对自然的运行,毫无体察,一点儿也不觉得有什么惭愧。人人如此,代代如此,一直到两千年后,才出了一位徐霞客。
  在人皆入彀的时代,隐士是最当被寄予希望的一批人,难得的独立群体。可惜一直没有独立地发展,像镜中人,虽然相反,却仍是主流的影像。没有新的价值观,所以屈原会自杀;没有新的思想,所以陆羽要大哭。从道不从君,但道又在哪里呢?隐居求其志,但何为其志呢?这不是他们的遗憾,这是我们的遗憾。
  在陶渊明,已经觉到精神的孤云无依。天道幽远,鬼神昧然,他就像没有信仰的苦行僧,虽可屡空晏如,终究顾影自怜。他的喝酒,大概也是想摆脱灰暗念头的纠缠。鲁迅说陶渊明“对于人生,既惮扰攘,又怕离去,懒于求生,又不乐死,实有太板,寂绝又太空,疲倦得要休息,而休息又太凄凉,所以又必须有一种抚慰”,这抚慰就是酒了。“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其实天运并非仅此,只是他不知道。
                 
第30节:此式非天下式:卜式
  


  想当年汉武外事四夷,内兴功利,烦费巨亿,天下虚耗。弄钱的办法,也都想遍了,直到连打鱼也要收归官营。只是国用未见丰足,贫者反而益贫。那时毕竟是古代,富人还没什么觉悟,不要说不肯捐输以佐公家之急,有一回山东发水,向他们借,都借不出钱来。
  忽有河南养羊大户卜式上书,愿意捐出家财的半数,以助军兴。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人,怎么会呢?汉武帝又喜又疑,派使者去问他有什么要求。卜式说:没什么个人要求,只是觉得县官和匈奴打仗,有官爵的应该出命,有财产的应该出钱。话说得如此朴实,在武帝耳中,不啻时代的最强音。汉武把这话和丞相公孙弘商量,公孙弘却说:此非人情,不可以为“化”以乱法。此事便搁下。几年后,招赏降人花费太多,迁徙贫民的钱告缺,卜式再次提出捐输二十万钱。当时富人争相匿财,一捐就是这么多的,普天下不多不少,只有卜式一位。这一回武帝感动得再也受不了,立拜卜式为中郎,另有赏赐,布告天下,尊显以“风”百姓。
  这里提到风和化。风就是教,如风行草上,化则是从风而服,随风而化。古代以德治天下,风化是主要手段,后来流行的旌表烈女孝子,都属此列。在林立于古代的种种榜样中,卜式算是最早最有名的一位。有意思的是,对道德榜样的褒扬,是许以名利,想让人知道做好人可能得“好报”——即有利可图,一方面宣扬反功利即为道德,一方面又以功利劝善,只能令道德的涵义本身发生堕落,执行长久,后果不问可知。
  数年后吕嘉造反,已经官为齐相的卜式又上书“愿死之”,即报名从军。他养羊的本领了得(曾传有《卜式养羊法》,虽是伪托,可见他在古代畜牧业的声望),打仗是不行的,年纪又老,确实和送死一样。武帝不让他去,下诏表彰说:今天下有事,各方官员贵显没一个挺身而出的,只有卜式一个好人,“虽未战,可谓义形于内矣”。赐爵关内侯,金六十斤,田十顷,布告天下,让百姓学习,“天下莫应”。
  武帝一手颁告缗令,一手褒扬卜式,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而百姓仍然不肯分财给天子。于是大棒上场,告缗遍天下,中等以上的商贾,大抵破家。结果怎么着?“民甘食好衣,不事蓄藏之业”——挣点钱都花了,也不肯留给官家。每回读《汉书》至此,我都要叹气:怎么汉朝人的觉悟这么低呀?
  从卜式前后的作为看,这个人确实是老实的好人,没理由怀疑他的真诚。问题出在武帝身上。古代政治理论,一大核心是要与人类趋利的本性作斗争。斗争的结果可想而知,不是率天下为善,倒是率天下为伪。
  至于如何富国,既充实中央财政,又不使民间经济失去活力,说老实话,在抑商扼巧、天下以贫的古代,是条死胡同,不可能有什么好办法。通常的情况是,对富人,无事任其胡为,有事力加搜刮。明末崇祯年间,财政崩溃,亡国在即,这时有一位李琎想出主意,请搜刮江南富户,以实军饷(郭沫若曾夸赞此议为“相当合理的办法”)。大学士钱学升疏论曰:
  “郡邑有富家,固贫民衣食之源也。地方水旱,有司令出钱粟,均粜济饥,一遇寇警,令助城堡守御,富家未尝无益于国。今以兵荒归罪于富家朘削,议括其财而籍没之,此秦皇不行于巴清、汉武不行于卜式者,而欲行圣明之世乎?今秦、晋、楚、豫已无宁宇,独江南数郡稍安。此议一倡,无赖亡命相率而与富家为难,不驱天下之民胥为流寇不止。”
  这自然是典型的富人立场;历代也多批评此论代表着富贵阶层的自私、不与国家共患难。是的,确实如此。但自私毕竟根于人性,是通过制度来利用亦即限制,或通过制度来抵制亦即纵容,那也是古今之分野了。
  “秦皇不行于巴清”,说的是巴寡妇清(据说近年已被封为“中国的首位女企业家”),采矿致富,用财自卫,不受强秦的侵犯。至于“汉武不行于卜式”,自是指汉武大力树立卜式,终于无补于事。当然,所有这些都怪不到卜式头上,他的本色是牧羊,爱国,做好人,哪里能够对后面的事负责?
                 
第31节:百姓不仁,亦以圣人为刍狗:王莽
  


  王莽篡汉,几乎开创“恶劣的先例”。本来,士人也罢,儒生也罢,在权力中的角色,至多为辅弼,为师保,大如孔子,也不过人称素王;庖人便不治庖,自有草莽英雄取而代之,士人或强仕而死,或另投贤君,或退守其身,哪有图穷匕现,自己要做皇帝的,岂不破坏了合作关系?从这一方面说,后儒之喜欢骂王莽,也不无撇清自己之意。
  王莽年轻时,时人有个评价,说此人“敢为激发之行”。什么是激发之行?拿今天的事打比方,公务活动中人家宴请,虽然不甚妥,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所以大家都循旧例,鱼贯而往;偏偏有一个人不肯去,弄得别人不舒服,他也不管,这便是敢为激发之行了。这类人,按古代的说法,或是至情至性之人,或是大诈大伪之徒。王莽呢?哪样也不是。他的孝悌和廉俭,和家族的风气太不一致,似乎巧伪,但在他而言,既非发乎性情,也不是从小立志骗人,只是读经走火入魔,真想以身为天下率。
  虽然出身权势之家,但在政治活动之外,此人仍是儒生本色。他当皇帝,一半是迷醉权力,一半还是因为攒了一肚子稀奇古怪的抱负,施展不开,看着刘家的政治不耐烦,忍不住赤膊上阵,先是想当周公,后来就要当尧舜了。不只他自己想干,当时的儒生,把理想放在他身上,推着他往火坑里走,算得上众望所归。
  汉武帝与儒生立约,共享天下,但儒生不是铁板一块,有得意的,有失意的,有持此论的,有持彼论的。汉昭帝的时候,有一个叫睦弘的儒生,是董仲舒的再传弟子,上书称汉运将终,劝皇帝求索贤人,禅以帝位,以顺天命。又有一个名儒盖宽饶,在给汉宣帝的封事中议及“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被定为意指禅代,和睦弘一样,下吏而死。
  官天下就是把帝位传给贤人,家天下就是传给儿子。五帝在三王之前,按越古越好的理论,自然优越于夏商周,而为儒家的理想社会。这种禅代理论,后世是不大有人提的,而在西汉,还是儒学中的普遍观念。王莽当皇帝,在西汉儒生看来,也算不上怎么大逆不道。
  王莽初掌大权,给儒生大做好事,广修学校,增加儒生做官的机会,还在长安“为学者筑舍万区”。很快天下的儒生骚动起来,以为于私则高官立至,于公则大同可期。几次征召之下,各地的学者成千成千地奔赴长安,还有更多自费前来的,共襄盛举,唯恐人后。尤其弹冠相庆的,是古文学派的儒生。西汉后期今文学派得势,古文学派在野;王莽兼学今古,但后来遵奉古文经学。古文学者果然给他贡献了许多方略,大者如按《周礼》对社会大动干戈,小者如修明堂,也按《考工记》的说法,修成四室五向。
  王莽筑明堂、辟雍,本是工匠役夫的事,偏有太学生参加义务劳动。他平毁傅丁二后的陵墓,又有许多读书人亲执畚锸。两件大工程,都是二十天便成。王莽拒受新野县封田,全国有四五十万人上书请愿,要加封王莽,宫门前连着好几天都有众人聚集,有点像静坐示威,直到王莽得到九锡之赏。这些事情,固然有出于王莽的布置,但与后世如魏忠贤事等大不一样,舆论确实站在王莽一边,而舆论从来是由士人控制的。
  当时的名儒,多和王莽交好,著名的有刘歆、扬雄、桓潭,还有平晏、马宫、唐林、薛方等辈。他能当上皇帝,内靠家族势力,外靠的便是儒士。当皇帝后,他一板一眼,按照儒家思想,托古改制。他的改革,在今天看来,大多荒唐,但没一样是他的发明,而都来自经书。有些举措(如改官名,地名,人名,甚至匈奴名),只是让人笑话,有些如公田口井(土地国有),五均六管(工商国营),望似不那么可笑,恰弄得天下沸腾。而做这一切,本来是要直奔大同的,那是儒家社会理想的旨归。
  新莽末,起来造反的,是农民、商人、吏员和刘氏宗族,儒生只是在大势已去后才投奔新主。东汉以下,王莽的名声可就一天不如一天了。王莽篡汉和改制,对儒家是尴尬事。大家痛骂新莽,而对理想的破产,缄口不提。此后的儒学,转为以价值观为核心、以个人理想为补充的看守主义,不再有什么社会理想,故得以从这次破产中存活下来,当然,从此也脱却了激进的色彩,不再有什么高调可唱。王莽没有背叛儒学,不知可不可以说儒学背叛了王莽?把他一个人扔在道上,独领千年骂名,自是丢卒保车之意。
  王莽确实不是个好领袖,他固然很有政治手腕,但在别的方面,又顽固又迷信,能愚蠢时绝不做一点聪明事。此人唯一的好处是敢于任事,又很有探索精神,比如他试验人力飞行,又主持解剖人体。尽管是解剖别人,让别人去摔死,仍不失为有些好奇之心。至于胡适说他是中国第一个“社会主义者”,自是有所误解,以童子言为智者语了

 

                           摸-烟-兔

   人的意见,多半在早年就固定下来,以后再学新知,欢欣鼓舞,但一有机会,还是会回去

  这一篇是闲谈,没有专门的话题。

 

有个朋友知道我在写和旧史沾点边的专栏,便误以为我真懂历史,问道:明末流民造反,天下流血,或可以明政残暴、仇恨山积来解释;唐政没那么糟糕,为什么唐末暴动的杀戮也那么惨呢?我哪里答得出,只好含混地说,也许各代都是那么乱杀的,只是有的记录多些,有的阙记了。

人感知世界,最重要的手段是视深和触觉(我国人也可能认为味觉最重要,另议),即所谓看得见摸得着。看不见摸不着,容易忽略,如人的感情。有句话叫“闹情绪”,一个“闹”字,似乎在说对方耍小孩子脾气,买个冰棍哄一哄,或竟不用哄,过一会儿就好了。不妨想象情绪是发光的,一旦激荡出来,绝不会平白消失。那我们站在高处,就可以看见这个城市的情绪地图,什么地方亮,什么地方暗,哪里的情绪是粉色,哪里又是黄色的——情绪是会变化的,不满会积为愤怒,愤怒不得出路,会变成仇恨。仇恨是什么颜色的呢?假设是蓝色的,崇祯皇帝登到高处,看见天下一片蓝,当知不妙,改而更张,也未可知,不过那时多半已经晚了。仇恨不像愤怒那样有一个要求,仇恨是种状态,是对任何事情愤怒的状态。崇祯这时候无论做什么,也没人满意,也许他为自己计,正该一如其旧,因为如果他在愤怒中倒台,肯定要被骂为昏君,在无明确目标的仇恨中亡国,大家忙着互相厮打,倒不大冲着他来了。

我的那位朋友,在读明代几位最杰出的遗民的文章。他说,这几位,头脑都是极出色的,对于旧政的弊病,批评起来头头是道,为什么一旦试图“立万世法”,就又绕回去了呢?我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知道一个故事,不妨说给你听。

 那是一件真事,曾登在二十多年前的报纸上。有一家人,把农药洒到了面口袋上,舍不得扔,将粘到农药的上层面粉掸掉,用剩下的好面做了一锅馒头。这一来全家进了医院,当家的男人死了。农妇哀定后,想馒头用面多,故有危险,如用来包饺子,想必无事。吃饺子后,全家又进了医院,死了一个女儿。农妇再也不敢吃这面粉了,便拿它喂牛。不用说,又把牛毒死了。

这个故事又悲惨,又好笑。与其批评农妇的愚蠢,不如哀怜她的贫困。思想的贫困也是如此,再杰出的头脑,也没办法超出经验(包括为自己所知的他人经验),凭空想出什么来。古代每一次改朝易代,都发生一回大规模的“反思”,但想来说去,必至毒死牛而后已,这是没办法的事。

我的朋友欣然道,现在好了,有全人类的经验可供使用,若是起王、顾、黄诸人于地下,想必是极出色的导师。我说也许吧,不过使用别人的经验,不会那么顺畅,你说的几位,王夫之、顾炎武会如何则难说,黄宗羲就未必喜欢,说不定他会纠缠于体用之辨呢。朋友说,我不同意你的话,人见到好的,便知其为好的,这一点连咱们平凡的人都能做到,何况那些聪明绝顶的人?我摇头说,要是那么容易,早就好了。前一阵子纪念辛亥百年,出了好多文章和书,我也跟着读了一点,读到一些激烈的人,没过几年,一转而为另一种主张,开始讲国情,辨时化,不知今是昨非,还是今非昨是。我便想,人的意见,多半在早年就固定下来,以后再学新知,欢欣鼓舞,但一有机会,还是会回去;有的人言高论深,令人佩服,偶尔在一件小事上,说出的话吓你一跳,借用鲁迅打过的一个比方,皮袍下露出一个小衣角,便可知马褂始终贴身穿着,迟早要回到本色上。

朋友道,你这议论,未免太苛,人固然不能尽弃早年所学,但去旧更新,例子很多,岂能一概而论?我说,是的,我只是想起了一点事情,故有此论,其实择善而行,执中以论,原不必以新旧为念,只是人要清楚自己到底在主张什么,竟是意外的困难,这在我自己身上发生过,所以知道。朋友说,说起这个,我想到一个故事,讲给你听。

我的朋友说,有位教师,一直把“免”字读如兔子的“兔”。这天讲拼音课,遇到“免”字,向学生拼道:“摸-烟-兔。”

  是的,还是兔。

                                                                 行为文学

                                                                   文/刀尔登

《江湖外史》很难介绍,很难评论。很难介绍是因为体例既别致,内容又繁杂,不容易做出———像我们通常能做到的———“这是一本小说”或“这是一本讲怎么挣钱的书”之类的概括。封面折页上印有这样的话:“本书是一本关于武侠的书,也是一本关于1980年代北大‘青春回忆’的书,……而作者本人则认为,本质上,这是一部关于道路问题的书。”差不多就是这样吧,一部关于道路问题的书,只不过,它较少地涉及已经或准备走的道路,涉及较多的倒是或并未实际发生的,或并非真打算去走的道路。而在人们所称“80年代”的气质中,后者显然更有意义。

很难评论,因为《江湖外史》是本狡猾的书,把目标———或用武侠小说的爱好者喜好的术语,名之为“命门”———隐藏起来。稍微认真一点的评价,都可能落得表错了情的嘲笑。在这方面,幸好它还没追求极至,因为我们见过不少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成长起来的作者的作品,把羞涩或空虚藏在任诞的外表下,面对这些既渴望又拒绝交流的作品,评论者实在是无所措其词。这种性格,我相信———最简单地说———是1980年代与1990年代世风的差别过大造成的,也是那时的校园里弥漫的文学空气造成的,这种空气不仅仅浸染了文学的爱好者,它影响过非常多的人的自我评价。好些毕业生喜欢把那时的回忆当成“精神财富”,这虽然只是种幻想,却非常地流行。 

本书的作者克服了羞涩,讲了许多个人的事情。我不知道有没有“行为文学”这个词汇,如果没有,现在可以有了。希望这个词不会引起作者的不快,因为这是一种古老的传统,近乎知行合一,很可褒扬。人生的戏剧性可设计者十惟一二,可期待者二三,可想象者六七。负责对此做出评估的,显然是我们通常称之为“文人传统”的东西。另一种传统是知识。是的,是另一种。知识分子与文人只是偶然地交叉,像在作者的出身地,北京大学中文系里发生的那样;它们有点像一道出行的生意伙伴,境遇不好时相拥而泣,得意时便要互相看不起了。

在知识的庙堂与文学的江湖中间,《江湖外史》走的是中间路线,用处理知识的手段处理金庸\古龙这样的题材(尽管近些年颇有相反的论点,在学院的主流中,这两个作者还远无资格成为知识的对象),用轻松的语调导入可令出身低微者羡慕的专业背景。如果做得好,可令读书人头为之点,不读书人膝为之软;如果做得不好,也将从两方面收获批评。这样一种写作方式,我在阅读时觉到,是最适合作者的,处在两捆干草中间不意味着我们非得做布里丹的驴子,谁说不可以左右逢源呢? 

在金庸与古龙中间(如果可以这样说),在风流与世故中间;在取悦于男性读者与取悦于女性读者中间,在取悦于别人与取悦于自己中间;在行为文学与知识传统中间,在强壮的解释力与不驯服的歧义中间……有了这么多个中间,你没办法不写出点有代表性的东西。至于代表的是什么,且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我而言,这不像一本书,倒像一条鱼,瞻之在此,忽焉在彼;既然是条鱼,我也只能将它推荐于读者的口味,而不是诸位的胃肠了。 

(来源:《南方周末》2006-07-13)

              看《塞耳彭自然史》的理由

                                                      (2011-07-30 14:31:23) 刀尔登 第一种看《塞耳彭自然史》的理由,是它是有名气的,而又不是尽人皆知的书。书的封底上,引用着周作人的介绍:“这是18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一异彩,出版150年来流传不绝,收入各种丛书中,老老少少,读之不厌。”书的护封上,有编者的推荐:“18世纪著名博物学家、作家怀特用书信体写成的这部博物记,将英国最可爱的乡村之一——塞耳彭村鸟兽草木虫鱼娓娓道来,……成为那个世纪留给我们的最愉快的遗产之一。”这就差不多给读者提供了保证,保证他不会把时间投资到荒凉之地,就算他对博物学一无兴趣,对一本从蚯蚓的粪便讲到布谷鸣声的调式的书信集厌烦透顶,也将从另一方面得到补偿:在阅读的当前阶级上站得更稳些,或许还能稍稍向前耸一耸身。
    如果高中生证明修养的办法是读点李渔或玛格丽特杜拉斯,念过大学的人就至少要谈论“自由主义的伯克”了,在大城市里做知识分子,则千万别让人看出你不知道约翰生传,再进一步的话,我推荐读者在适当的场合,漫不经心地提一提爱德华·纽顿或《塞耳彭自然史》这样的书,是有用处的。
    第二种理由是科学的兴趣,也可以说是历史的兴趣,因为吉尔伯特·怀特的科学,从今天的生物学角度看,差不多只剩其历史价值了。一个美国教授为本书写的导言里面说:“我们宛然处在动物学初生的日子,得见科学成形的过程。……为求得真理的各层面的每一次抽丝,每一回剥茧,它都保存下来并晶化之。”为了辅助这一兴趣,还可重温一下名气大的达尔文和梭罗,达尔文过16岁生日时从舅舅那里得到一本《塞耳彭自然史》,梭罗更是经常提到怀特。
    又据说,20世纪的生态运动把《塞耳彭自然史》奉为生态圣经,对此我太外行,无法评价。不过动物保护主义者也许不会推崇怀特,因为他既爱那些小动物,又把它们捉来,用针钉起来研究,就像当时一首讽刺诗里所说,“爱自然,却给它上刑”。
    还有文学的兴趣。怀特作了些努力来写得优美古雅,但怎样评价他的努力,读者的意见可能截然不同,一种会认为这本书沉闷、单调,另一种认为它自然、朴实、亲切。喜看中国的旧式笔记的读者,也许更容易接受怀特的叙述方式,而18世纪英格兰乡下绅士那种慢条斯理的风度,又别有一种趣味。《塞耳彭自然史》的流传,主要还是以其文学,这一点还发生在许多别的作品上,据说会让科学家气沮,让文学家得意呢。
    吸引读者的,还可能是怀特本人,这个老单身汉在一个小村子里住了几十年,日以捉虫擘草为事,居然始终兴致勃勃。他对自己的事情谈得很少,读过《塞耳彭自然史》,人们只知道他性情的一个方面。他自愿呈现于人前的那种个性,现在越来越少见其样本了。怀特是非常勤快的人,但到今天,他的书似乎只适合闲人阅读了。这样的人会有多少呢?出版商的估计是相当乐观的:它的中译本印了5000 册。                       无名英雄                                                            2011-07-01 刀尔登

  有个朋友,让我写一写明代的朱燮元。我说他有什么好写,不过是在苏州民变中,人请发兵镇压,他说了一句“兵,所以御外寇者也”,不肯派兵而已,他别的事迹,后来带兵打仗之类,我又不清楚。朋友说,那你便写写苏州民变。我摇笔写道:孙隆到江南刮地皮,日常吃用之物,无不有税,万历二十九年六月初六这天,有个卖瓜的老头儿,刚进了城,就被收走几只瓜,充做税费,卖掉瓜,买了四升米,又被收走一升,老头儿便哭,税官便打他——写到这里,掷笔道,你这个人,心眼很坏,怎么叫我写这个。朋友又说,那便写第二次苏州民变,如周顺昌,难道不值得写么?

  我说,周顺昌事,牵涉过广,仓促不易立论。他最感人的事,是在狱中受刑前后,但若写这一节,又勾起桩老心事,写不成篇。我偶尔读点旧史,常觉有什么事情阙如,细想来,无数英雄好汉,不舍得留下名字,致令历史与人情隔阂。便说这周顺昌,还有同他一起的杨涟魏大中诸人,在狱中受种种酷刑,你我之辈,连描写的勇气都没有,那下手之人,豪勇大逾常人,但名字不传,心事不传,多么可惜。

  将自己委身于人,一大好处,是道德上不用自决,十分省心,比如一个孩子在吃一块肉,我若劈面抢来,未免不好意思,若有上司一声令下,夺了就走,心安理得。但我想不通的是,自古以来,无数事件中,留下姓名的,都是许显纯那样的发令之人,这些出手之辈,壮举有时比发令人的还要可歌可泣,且亦问心无愧,为什么不肯努力留下名字呢?

  不妨想象,一位好汉回到家中,内掌柜的接物递水,又问可有什么新事,此人或道:“去东市买了一块狗肉,老婆子,拿到凉快处收好;又张老五要搬家,少不得送些物事,在家里翻翻,有什么用不上的,明天给送去。对了,差点忘记,你可知道有个叫嵇康的家伙?老子今天砍了他的头。”媳妇道:“啊呀,这可是大事,你快讲讲,一会儿见街坊,我好说与他们听。”好汉道:“法场四边,上千人围着看——那嵇康一向傲慢得很,听说他写的诗文,好多人争着读,有什么了不起,老子虽不认字,一刀下去,也没见他脖子也比别人粗些。”媳妇道:“如此英雄勾当,将来儿子长大,可得告诉他。”好汉道:“岂止儿子,要让咱们后人,一代代传下去,都知道祖宗当年多么了得——最好花点钱,请个写字先生,做篇文章,也好流传,将来刻在咱的墓碑上,多么风光!” 

  再来想象,另一位好汉活到七八十岁,听子孙说起扬州三屠之事,道:“过来,都过来,你们说的那事,爷爷却是亲历——岂止亲历,爷爷亲手砍死了十好几人,里边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贵有贱,任他什么人,见到爷爷,无不鬼哭狼嚎。有个女人跑得倒快,硬是让爷爷追到了井里,跑得慢的,一刀两段,多么痛快!”子孙中或有人道:“这个似乎略微有伤阴骘,咱们自己知道就行了。”他老人家大怒道:“放屁!长官下的令,与我有什么干系?阴骘阳骘,自有旁人承当,爷爷才不要管。爷爷一辈子最得意的事,若由着你们这些糊涂心思,岂不要埋没起来?这是咱家的荣耀,务必记牢,代代相传,让几百年后的人都知道,老张家出过这么一个英雄好汉。”

  我觉得这样的想象,合情合理,可似乎没有在实际中发生。不免奇怪,无数好汉,为什么不将自己的事迹,细细说给子孙,令其代代相传?不但史书里没有,家谱里没有,清初有一出戏叫《清忠谱》,正是记周顺昌事,里边那个“恼得咱家心性发,拿到京中活打杀”解差,没有名字;“闪开闪开,让咱走路,将皮鞭乱打下”的二校,没有名字;“准备着铜拶子,铁夹棍,阎王闩,红绣鞋,披麻火烙,铜包木棍”的小监,没有名字;最后那“将囊套头,推生仆地,挽绳背曳”的一丑一净两位好汉,也没名字——作者李玉,未免太轻视这些角色,给人家起个名字,能费多少事? 

  历史上所有事件中,都有这些人的身影,作用丝毫不比大人物小。我们姑且认为,他们事迹之不传,是因无人做传吧。那好,如今教育普及,网络发达,人人皆可为作者,唯盼自今以后,无数为王前驱的好汉,把自己的事迹说将开来,令四邻皆知,天下皆知,庶可免于不得不做无名英雄!
                 蜡令和罗令

                         刀尔登

转自南方周末 2011、9、15


中古的时候,希里花斯出了头贪婪的野兽,叫做站在身后的西庇,能吸食人的弱点。每人都有弱点,所以站在身后的西庇的力量越来越强,一开始它只是小偷,等到它觉得自己的力量足够强了,就改行做了强盗,肆虐全国,勒索每一个人。人们每年凑出一大堆谷物来喂食它,可西庇是喂不饱的,他吃得越多,胃口就越大。人们十分苦恼,只好对自己说,这是没办法的事,生活也许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有的时候,人们听说西庇抢劫了某某,心里还有几分高兴,想的是,看来今天是不会轮到我了。
比西庇还早出现的,有一口古井,叫做照得见结果的井。人们作出重要的决定之前,经常来到井口,朝里边看,往往能看到自己要做的事情的结果,如果那结果是他想要的,他就欣然去做,如果相反,他只好另想办法。
王国里的人,每一天都想把站在身后的西庇赶掉。如此重要,又如此危险的事,问一下照得见结果的井,总是稳妥的。一些智勇双全的人,排着队来到井口,可不管是哪一个,照见的都不是好结果,十个人里面,有七八个看见的都是自己被西庇吃掉,脸色立刻就白了,踉踉跄跄地跑开了,边跑边对旁人说:“天啊,幸亏我没去和西庇作战,幸亏我在井里照了一下!”
每一年中,都有些人,来访问照得见结果的井,所有这些人,都没能在井中看见成功。西庇也就一年年地盘踞在希里花斯,得意洋洋。
国王收到的控诉越来越多,便找来科学院的头目,对他发了一顿脾气,命令他立刻研究出对付西庇的办法。科学院的人连夜商议,各种意见,都是有的。
支持者最多的意见是:“谁能预见,同西庇摊牌的全部后果?如果有人能够,就请他站在这里,告诉我们他所看到的,如果他能使我们相信他的话,我们就跟随他,去挑战站在身后的西庇。如果没有人能够,我们还是遵从自己的理性吧,因为丧失理性,是比西庇的肆虐,更有害的。”
另一种是:“西庇虽然可恶,但希里花斯,自古以来,怪物层出不穷,西庇未见得就是最坏的;即使有人认为它是最坏的,谁能保证,如果我们赶掉它,不会有更坏的怪物,接管它的山洞?如果有谁能保证,也请站出来,让我们看看他的证据。如果没有人能够提供证明,我们还是暂时维持现在的局面,等待我们把行动的结果,全部分析清楚。”
会议快结束的时候,蜡令生气地说:
“你们这些人呀!我们这些人呀!把一块石头,扔到水池里,激起的涟漪,永远不会止息,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要等到水池平静下来,还是要等到我们有新的眼睛,能看到水底的秘密,才肯扔出石头?”
大家都反对他,认为他背叛了科学的精神。蜡令只好一个人,去找西庇。他路过那口照得见结果的井,也照了照,然而什么也看不见。他宽慰自己说:“这比照见恶果,已是好多了。”他刚要离开,来了一个叫罗令的人,也到井口照,然而照见的是恶果。蜡令走上找西庇的路,发现罗令也在身后跟来,奇怪地说,你这不是去寻死么,你在井中照了,你看见的是自己的尸体。罗令说,我知道的,但西庇毁掉我的收获,害死我的亲人,无论如何,我要和他拼一下。蜡令与罗令结伴同去,许多人在后面看着他们,都说这两个人疯掉了。
和众人预料的一样,蜡令和罗令,再也没有回来。不过从这一天开始,事情有了一点变化。有人效仿蜡令和罗令,先是一个,后来又有一个,陆续地多了起来。这一天,几个人结成一伙,去挑战站在身后的西庇,他们路过照得见结果的井,向里面看,每一个人,不是看到恶果,就是什么也看不到。他们发了怒,叫嚷起来:“填了那井!填了那井!”他们就真的用泥土,填平了照得见结果的井。他们到山
中,找到西庇的巢穴,意外的是,他们没有找到西庇。站在身后的西庇,已经从希里花斯消失了。

             我为什么不喜欢狗                 刀尔登

    有人把我派作鲁迅一党,我说非也,鲁迅是不喜欢猫的,而我不但喜欢猫,还因为狗与猫作对,把狗恨恨不已。我的不喜欢狗,很多朋友都知道,一同去乡下玩时,常有人叫道,那里有只狗呀!便是想挑拨我去和狗打架。城里的狗都不是好欺负的,因为每条狗都领着一个人,高低惹不起,只好偶尔去饭馆吃顿狗肉,聊抒快意。狗的样子我也不喜欢,小时候在山里见过一只狼,以为是狗,不知道害怕,现在想来,很是对不起,因为狼的脖子和尾巴分明是粗硬的,而进化为狗之后,都细软起来,以便摇头摆尾,哪里还有一点狼的样子。

    尤不喜的是乖而顺之的狗脾气。当然,这种脾气,也是人教给的,而且教学相长,人再重新从狗身上学过来,动不动就“上怀犬马恩”,眼眶也湿。不知道早先狗是怎么被改造过来的。现在店里卖的狗粮,至少是小康水平,但想当初,五十者才衣帛食肉,轮到狗头上,恐怕只剩下猪狗不食其余的东西,较之狼在山林里的伙食,远有不如。不过,毕竟是一份安稳饭,头顶上“嗟”的一声,面前就有吃的,在改造好的狗看来,已经是福气。明人陶宗仪的《辍耕录》里面讲,驿站里拉车的狗,口粮有“狗分例”,要是被人克减了,它们会反啮其主。这样的狗脾气倒讨人喜欢,不过日常里所听到见到的,全是克己奉主的故事,甚至有自愿饿死,以成狗节的。所以陶宗仪多半是在瞎编,别的不说,居然要“辍耕”,可见其不是什么良民。

    现代人满耳是汽车喇叭声,所以做起诗来,不再说什么“无使尨也吠”,而是慨叹听不到鸡犬之声了。但我对狗叫有两种意见,第一是一犬吠形,百犬吠声,自己明明长着一双狗眼,却不用,偏偏听别狗的。我有几次夜间进到乡村,一点坏事没来得及做,忽然之间,就有上百只狗在黑暗里大叫不已。其实它们也只是瞎叫叫,互为声援而已,并不知道在叫什么。蜀犬吠日,粤犬吠雪,总还有点由头,像这样不明不白地以天下为狗任,实在是只有“狗脚朕”们才喜欢的脾气。我并不是反对狗叫,狗不叫,性乃迁;但西谚云:“无论大狗小狗,都应该有自己的吠声。”

    第二种意见是狗只讲恩属,不论是非,所谓桀犬吠尧是也。最坏的人,也可以有最好的狗,因为这“最好”者,标准只在于“吠非其主”。人有人道,狗有狗德,人被别人的狗咬死了,人们并不觉得那狗有什么不是。这虽然是犬监主义,未始也不是更多的人的立场。据说最好的狗,对主人最柔媚,永远夹着尾巴做狗,对不是主子的人毫无情面,不管高矮胖瘦,黑白妍,一概作势欲啮。假如这世上只有一个人,那还好办,但并不是这样,而且养狗的人也很多,走在这些人之间,犬牙交错,我们实在不知道是该怕人,还是怕狗。

    喜欢狗的形貌,不妨算是人情之常,我不敢非议;喜欢狗德,在我看来,就有点不同寻常。在中国,“狗”是骂人的话,可见爱狗的人,对狗也是看不起的,至于赫胥黎声称愿意做达尔文的斗犬,齐白石有一方印上刻着“青藤门下走狗”,不过是比方而已。而我们爱猫的人就不是这样,以“猫”字加于人,并不觉得可恼,但也并不宣称要做猫。爱狗的人经常对我宣讲狗的种种用途,狗宝狗皮,引车救人之类,我同意,不过谁要是说这些事只有狗才能办,那我是说什么也不信。

    临难狗免的事是没有的,倒霉的总先是狗;犬吠云中我也没听到过,呜咽一声死掉,倒是见过几次。所以若说“恨”狗,是不确的,其实只是憎厌而已。至于吃狗肉,因为它们毕竟是狗,不是人,人肉我是不吃的。而狗咬人,早已不是新闻了。

 

    刀尔登本名邱小刚,1982年以河北省文科状元身份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不过今天的刀尔登却不愿再提当年之勇,尽管他被一些人称作是1977年后北大中文系出品的最优秀的三个学生之一。

  在他最新出版的专栏结集《中国好人》封面上,印有这样的文字:“海内中文论坛,才气第一”,“中国杂文,鲁迅、王小波之后,幸好还有刀尔登”。对于出版方的宣传口号,刀尔登有些无奈,他说这些句子自己读了都脸红。而有网友在读过此书之后,写下以下评论,“他的文字,宗鲁迅惟妙惟肖,而兼有李零之‘文’、王小波之‘武’。”

  《中国好人》共分四个部分:“刀尔登说今”、“中国好人?中国坏人”、“世事?人情”、“以天下为狗任”。

  说今的部分中有一篇“为什么不能拿农民开玩笑”,就是有感于对春晚上拿农民开玩笑的批评,刀尔登告诉我们有种人很讨厌,“他喜欢的,不许别人冒犯;他敬重的,不许别人轻视”。他觉得这样的态度很不宽容,不利于和谐。

  刀尔登还重新评价了历史上一些被脸谱化的人,得出的结论是:其实所谓好人也不是那么好,所谓坏人也不是那么坏,中国历来的以道德杀人、以忠压倒孝、以忠压倒仁,以及以所谓大节掩盖小节的评价标准和认识视角是有问题的,“礼教自己是不杀人的,它只负责劝人甘愿被杀”;作者尤其对历史上无论是读书的还是放羊的,都“爱以天下为狗任”的传统抱有深刻的警惕,对海瑞一类“道德迫害狂”式的人物不以为然。

  作者一向惜墨如金,文章轻易不出手,戏言常以“量莎士比亚或王国维的尺子”来要求自己。在这本《中国好人》里,读者看到的会是:“好人”没有一个,“坏人”一个没有,稍显例外的是包拯和海瑞,人性上无懈可击,在当时和后世,享有高名,却始终不怎么招人待见。

  刀尔登目前定居石家庄,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因为太懒,不想为了挪地儿而去工作。据说他当年在河北社科院上班,家住桥东还嫌太远。闲云野鹤般的个性和生活让他得到了“当代大隐”的名号,还有人说他是古代竹林七贤之刘伶,但他自己断然拒绝了这顶“帽子”,为什么?看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了。

  无题
(刀尔登,小学毕业后的第一首诗)


我见过春蔓缠于秋木,
桥下的水,不肯流去;
我见过比夜晚更黑的傍晚,
群鸟飞向城市,唱道:
烟雾,烟雾。 

我见过人们掷石于错误,
献媚于邪恶;
我见过干鱼的笑容,
大概是对同类,
以及,獾子山神般的笑容,
那次,它坐在荒径的路口。

我听说星辰和日月同现,
争相射出光芒,
那却是一个比傍晚更黑的夜晚,
就像今天。
那天,我不在;
今天,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