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杨三姐告状怀旧版:借条与欠条、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律师答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2:30:24
借条与欠条、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律师答疑)

借条与欠条有何区别?
    张先生咨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最近,我的两位同事之间因为“欠条”打起了官司,请问,欠条和借条,到底有何区别?
    律师:借条和欠条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文件,现实生活中要注意加以区分。欠条和借条形成的原因不同,法院对两种形式的证据审查程度也不一样。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既债权人首先得就欠条形成的原因作出说明并进行适当举证。否则,该欠条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
    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标准的借条。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定金与订金是一回事吗?
    李先生咨询:李先生准备结婚,需要购买几件家具,他到家具商城看好一款家具,店主说现在没有货,告知10天之内便可到货,李先生预付家具店2000元约定10天后取货。店主表示同意,并给李先生出具一份收款收据,上面注明“收到李先生定金2000元10日后取货”,10天后李先生到店里取货,但该款家具却还未到货,李先生婚期将至,只好从其他家具店购买了家具。后因双方退款问题产生争议,李先生认为自己付的是定金,家具店不履行协议,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其定金。家具店则认为李先生付的2000元是预付款即订金,只同意返还2000元。请问,家具店应该返款多少呢?
    律师:家具店应双倍返还李先生4000元。“定金”和“订金”是民法学中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债的履行,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由一方于合同履行前预先付给对方的一定的金钱。定金的成立应当在书面文书上写明“定金”的字样。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定金还具有一定的惩罚功能,体现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只是保障合同订立把付的金钱,只具有预付款的作用,不具有担保作用。合同方违反合同只需返还订金,并不适用双倍罚则。
    我国《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的是“订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则不能适用定金罚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