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金达莱烤肉团购:美国网民网上言论为何被判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08:56:57

美国网民网上言论为何被判罪?

2011-12-14 1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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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网民网上言论为何被判罪?

时评/三杉    图/来自网络

据新华网报道:美国俄勒冈州联邦地方法院日前裁定一名博主在其博客上发表的关于一家企业的言论属于诽谤,须赔偿原告250万美元。

 

    被判诽谤罪的克丽丝特尔·考克斯运营着数个与法律相关的博客网站。不久前,她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文章,严厉指责投资企业黑曜石金融集团及其联合创办人凯文·帕德里克,称对方在处理一起破产案时行为不检点。

    今年1月,黑曜石金融集团对她提起诽谤诉讼,指控她的攻击性言论与事实不符,要求赔偿1000万美元,并引用考克斯的一篇博文作为证据。

    美国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是一个言论非常自由的国家,好像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批评谁就批评谁。不是常常有人写文章说,美国百姓连总统也敢骂,媒体是无冕之王,国会也敢批评。就是在美国人气最旺的电视脱口秀节目中,总统、议员等也常常成为主持人嘲弄的主角?按说,美国的制度这么宽松,言论这么自由,那么在博客上发表文章,批评企业的不当做法是不应该有什么麻烦的。但是,这位叫做克丽丝特尔·考克斯的博主却没有那么幸运,仅仅是因为“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文章,指责投资企业黑曜石金融集团及其联合创办人凯文·帕德里克,称对方在处理一起破产案时行为不检点”,就被人告上了法庭,而且被法庭认定“言论属于诽谤,须赔偿原告250万美元”。

    美国法院的这个判决,可能大出某些人的意料,但也给人们以启示!

    它说明,任何人、任何言论都必须有个边界,任何言论传播都必须负责任!哪怕是在自己的私密空间,只要是牵涉到其他人,都必须对所说的事实、所批评的对象考证清楚,出言都必须慎之又慎,而不能是统计加估计、想象加编造,否则就会惹火烧身,就会被人告上法庭。

    其实,认为美国言论绝对自由,是一种非常片面、非常幼稚的看法。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言论的绝对自由。是的,美国人可以拿总统开涮,可以拿议员嘲弄,可以对政府批评,可以对国会讽刺。但是,却绝对不能拿残疾人开涮,不能嘲弄普通民众,更不能发表种族歧视言论,不能在工作单位随便发表政治见解。但凡涉及美国的安全,只要是不符合“国家政治大局”,也会受到相当的限制。记得曾有一篇报道说,当年克林顿访华时,抵达北京的当天晚上,随行的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就召集所有美国随团记者开会,为中美关系和总统访华定调,并强调绝不允许媒体和记者各行其是。所以,在美国因为在博客上发表指责投资企业不检点的文章被法院判定为诽谤,丝毫不让人奇怪。

    博客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网络传播载体,它以其快捷、便利、经济、直接,门槛低、限制少而深受广大网民的喜爱。

现在,美国法院对这个博客主的判决,给了人们一个警示:那就是言论自由,必须建立在尊重事实、遵守法律的前提之下,在美国也不例外。

正当希拉里在大谈网络自由,并且指责、攻击中国限制互联网的时候,美国法院却判处一名博主在其博客上发表的言论有罪,须赔偿原告250万美元。这一判决,就在希拉里的脸上留下了五个指头印。

由此可见在美国的所谓“互联网自由”“言论自由”,也并非“自由”。而且他们的“自由”对别的国家而言是有双重标准的,还是一个带“定向性”具有一定欺骗性的。只要符合他们利益的言论或行为,就很“自由”,只要是不符合西方价值观和体制的国家,就被他们戴上“不自由”的帽子。就会进行大肆鞭挞、攻击。

在这里并非是批评美国法院的判决。而是这种判决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整个世界都必须在一定的秩序约束之下,不然人们就没有了行为标准,那么这个世界不就乱了套?!

凡是法治国家,都有一定的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说只能是一些国家可以用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其他国家就不能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如果别人用本国的法律,来规范本国民众行为的时候,就攻击别人“限制自由”“没有人权”。这与中国家喻户晓的“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又有何区别?

在网络问题上,中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截至2011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较2010年底增加277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6.2%,为什么发展这么迅速,正因为中国网络没有受到很大限制,才能有这么迅猛的发展

我们都是中国网络发展的见证者,在网路上我们都是想说就说,发表意见、抒发情感、交友,都可以在网路上进行。不过,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不良言论或画面。但是广大网民基本上都有鉴别的能力。很多网民对于不良言论和画面,都颇有微词,因此,也希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网络活动成了大家的共识。

作为网络管理,相信在美国不会例外,也不会允许那些黄色下流的东西蔓延,也不会允许有颠覆美国、威胁美国,违反美国法律的言论出现吧。也更不会允许,恐怖分子号召攻击美国的言论出现在美国的网络上吧?!

因此,对于网络管理,当然就要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础上进行,这里与网络“自由”是两码事。相信,每个主权国家都不会离开这个前提。

美国的一些政策都存在着双重标准,对于中国的事情,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们也见惯不惊了。中国建立正常的网络管理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网络管理法规,这是网络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这是必要的、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正是:

上网也要守法纪

违法也会受处理

美国网民被罚款

损害别人也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