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海假日花园在哪:连续5次重大事故,中石油董事长仅受警告处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04:45:57

2011年11月22日18时35分,中石油大连新港两个10万吨级储油罐因雷击再发大火。 

后经大连官方证实:起火点是位于大连港油品码头海滨北罐区的31、32号原油罐,因雷击造成密封圈着火,一个小时后,火情得到控制,无人员伤亡。 

当晚21时,记者在大连新港附近看到天空一片灰色,空气中还能闻到焦糊味道。在记者赶往现场的一个小时时间里,粗略估计有超过100辆消防车急速奔往事故现场。 

据了解,此次事故地点与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火灾起火罐体(103号罐)属同一区域,距离今年8月涉险的福佳大化PX芳烃项目直线距离大约5公里。这一地域因为密集布局石油化工企业,近年连发的危险事件,而引发广泛关注。

 

回溯过去一年半,这是中石油第五次在大连发生火灾。

 

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在大连新港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导致约1500吨原油流入海洋。当年10月24日,这一事故现场拆除过火油罐时,罐内残留油品再次发生火情。今年,位于大连东北部甘井子区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还曾发生两次事故。7月16日14时20分左右,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厂区蒸馏装置发生泄漏,引起火灾。8月29日,同一厂区储运区875号柴油储罐发生火情,从10时06分起火持续燃烧了3个多小时,大火一度蹿至30多米高。

 

中石油大连4起火灾均为责任事故 董事长受处分     2011年11月25日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辽宁省大连市的所属企业发生的“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其中,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2010年“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4起事故涉及的6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输油管爆炸    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附近海域被污染。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人轻伤、1人失踪;在灭火过程中,消防战士1人牺牲、1人重伤。据统计,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经查,这起事故直接原因是: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违规在原油库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剂”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

 

    事故处罚  中石油向国资委作检查 

    国务院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1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给予29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警告处分。责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 

    此后,中石油在辽宁大连的所属企业又连续发生了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2010年“10·24”火灾事故和大连石化分公司2011年“7·16”火灾事故、“8·29”爆炸火灾事故等3起责任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同意,给予35人党纪、政纪处分。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
砖家级人士 2011-11-25 13:14:58.0 警告,通报批评,"内部罚款100元一次,再犯加倍罚款",内部检讨一次、自我批评一次、记大过一次,记小过一次,记过一次,写检查一次,写检讨一次,暂停职务,降级一次,留用察看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一年;调查中,检查中,受理中,追究刑责(不了了之);无期、死缓(保外就医,减刑,再减刑,几个月后一年后出狱,不准作报道,不准公开新闻)....(未完,请网友接力);真厉害创造出这么多点子来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