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歌唐僧骑马噔里噔:中国院士制度必须拆庙搬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7:57:33

2011525日和815日,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相继公示了本次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与此同时,关于“院士制度”的争议依旧,并且逐年增强。

在这次争议中, “高官院士”、“院士腐败”等话题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各家各派见仁见智。面对增选中出现的种种现象,笔者认为,就事论事不能说透问题,也不能解决问题。最核心的是制度,是根子上出了问题。并且,随时间推移、社会发展,其根劣性愈加突出,越来越阻碍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基于名不正、言不顺、行不果之逻辑,本文首先从“院士”之名说起,然后,对其根劣性问题进行剖析,最后提出,改革并最终废除现有“院士制度”是我国科技创新的唯一出路。

1、名不正,言不顺——无“院士之名”、无“学院之说”

    现在所说的“院士”,源于英文单词“Academician”。194610月,中研院设立的评议会投票决定,将“Member of Academia Sinica”[1]译为“院士”。事实上,“Academician”并非专有名词,在1962年修订的《英华大辞典》中,该词可译为 “学会会员、学士院会员、院士、协会会员”[2]。

 然而,“Academician”译为“院士”恰当与否,却很值得商榷。我国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成立了中央研究院(中科院前身),并于1993年将中科院“学部委员”改称“中科院院士”。但在国外所谓的“研究院”中,却找不到与中文“院士”对应的称号。比如在最早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法国科学学会,实力最强的美国科学学会[3],以及日本学士院,英国不列颠学会,苏格兰的爱丁堡皇家学会,德国的巴伐利亚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学会中,其成员均称为“会员[4](member)”,而非“院士”。

“会员”与“院士”,一个是普通名词,一个是专有名词,表达相同含义,但由于形式不同,便带来了质的变化。“会员”仅是一种荣誉称号,不具有利益和行政意义,也不是最高学术称号,因此更多的体现平等。 “院士”在中国的语系中,是一个专有名词,如同国王、皇帝、翰林,其性质类似于“爵位”。据说,历史学家傅斯年将“学院”与东方传统中“士”的概念衔接起来,创造了“院士”一词。由此,“院士”这一说法,天然的包含了 “士大夫”、“内阁学士”、爵士的官本位成分,增添了位高权重的官位色彩和行政色彩,提高了称谓的内在“含金”量。然而,学术最基本的精神为地位平等、思想自由。“院士”头衔的引入,是对专家教授做了一个分化与等级化,形成了对不同学者身份的歧视,造成了不同“层次”学者的交流障碍。并且,正是由于该名号的特殊性、高位性、稀缺性,学者们从一般的学术追求,退变成对头衔的追逐;从一般的学术竞争,演变成对名利的纷争。

此外,将“Academy”理解为“学院”也有失偏颇。首先,“Academy”一般对应“学会”的概念,可以指代任何学术团体,比如负责奥斯卡评奖的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会、西点军校、第三世界科学学会、国际宇航科学学会,甚至私立高中。可见,这个词汇本身并无“最高地位”或“很高地位”的涵义[5]。其次,从美、英、日、德、法等发达国家的科学组织可以看出,学会“Academy”并非大而全的实体性科学院,而是松散的科学组织。但是我国的科学院是集承担科研项目、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召开学术性会议、出版学报、授予奖章和颁发奖品等各种活动于一身的大而全的实体性组织,与学会性质相去甚远。当然,中国工程院则是一个虚体,没有一个研究所和研究机构,可称为一个典型的“学会”,但既然是“学会”而非“学院”,又何来“院士”?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方面,中国作家协会名实一致,从来都是会员而不是院士。

2、“最高称号”——何来“最高”?

《中国科学院章程》第三条指出:“中国科学院……是国家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第十五条“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6]《中国工程院章程》的第一条也指出“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第三条“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7]笔者认为,“最高”二字,既无来源依据,也不符合逻辑推理。

首先,世界各国至少发达国家均无此例,没有最高荣誉,最多只有“最高之一”。美、英、日、德的科学学会是各国具有最高学术权威的荣誉机构之一,其学会会员也只是各国最高的学术荣誉之一,而非最高。由于发达国家科研体制分散,除科学学会之外,很多机构也同样拥有丰富的科学家资源,包括很多诺贝尔奖得主。因此,各个机构形成的是“群雄并立”的局面,各学会成员“百家争鸣”,不存在谁拥有“最高”的学术地位。但是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却是官方认证的“最高学术称号”,代表我国最高科技水平,极具行政化和威权化色彩。

其二,即使理论上存在“最高学术机构、最高学术称号”,两院院士的“最高”称号也不可能实至名归。

一是,院士入选门槛过低。只需凭借“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便可获得参选资格。“国家科技成果一等奖”多年空缺,而院士增选却每两年“如期举行”。院士选举,就如同中国足球队,球员没有一流球技,却评出所谓一流的球星。

二是,院士当选后,鲜有研究成果。由于诸多因素,大部分院士当选后,必须应付各种考察、颁奖、座谈等,担任高校和科研单位的领导、名誉顾问、兼职教授,此外,还有一部分由此晋升官员,担任行政职务。无论是哪种形式,大量活动、应酬都使得院士变为社会活动家,使得可利用的科研时间不断压缩。缺乏有保障的科研时间和科研环境,科技创新无异于缘木求鱼,“最高学术水平”也就成了一张纸。

三是,从我国院士平均年龄看,除个别外,几乎不可能有创新,更无需谈“最高水平”。即使存在所谓“最高”,也是限于某一专业,而且是“过去完成时”[8]。由于自然规律,无论是学科开拓者还是专业领头人,其身体功能都随之下降,学术最高地位必然由后人接替。按美国巴特尔研究所研究结论,人的年龄与智力呈复杂函数关系,一般综合能力在45岁达到顶峰后就逐渐衰退。王选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明确表示“根据国外的调查和分析,科学家最具活力的年龄段是25岁到45岁,创造巅峰的年龄是37岁。因此,大多数院士已经不在创造的高峰期。”[9]秦伯益在《院士不是花瓶》一文中写道:“这(院士)不像什么‘终身荣誉’,倒像一只花瓶……没有使用价值,只是供人观赏。” [10] 周光召也指出,目前很多院士都七八十岁了,几乎当上院士后没有什么新的成绩。他自嘲说,至少自己是这样。在一线的院士即使有点成果,也可能是学生帮着做出来的。[11]根据2011年中科院官方网站数据进行统计,该院院士中,年龄分布最大的三个层次分别为70-79岁(296人),80-89岁(157人), 60-69岁(99人),即60岁以上的院士占比高达92.33%[12]。2011年中科院与工程院增选名单中,50-60岁候选院士分别占比35.17%43.09%岁。60岁以上候选人分别占比22.07%27.63%[13]。如此年龄层次,即使当选前达到全国最高水平,当选后还能继续吗?院士不是元老,科学院工程院并非元老院、养老院。然而,我国的院士制度却反其道而行之。

当然,如果是授奖,则授奖对象与年龄无关,甚至与是否死亡无关。

3、“最高荣誉”——贻害无穷

    “最高荣誉”的危害,首要一点,就是对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的破坏。在已制定和实施了三大创新激励制度(奖励制度、职称制度、专利版权制度)的条件下,再设立院士制度,不仅多余,而且有害。因为创新天生排斥这种排座次的所谓最高水平。

在市场机制下,三大制度的本质是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论功行赏”,如“科技成果一等奖”的奖励制度、“教授”职称制度、“发明专利权”制度,这些制度都是肯定过去的成就,同时鼓励未来进一步的创新。而院士制度恰与之相反,其本质是对人不对事,类似于选劳模,人为规定“最高称号”,且为“终身荣誉”。科学的灵魂是创新,而创新是一个打破陈规、挑战权威的过程。赋予一个创新者“最高”头衔,不仅减弱本身的创新动力(已是最高,无法“更高”),还阻碍其他创新者的超越(至多只能并列“最高”)。由于“最高”的存在,一个普通教授无法和院士展开平等的学术竞争,一个一般学者也很难质疑或推翻院士提出的言论或假说。缺乏了学术的自由交流、思维的摩擦碰撞,创新就此陷入泥淖。

其二,追逐“最高”乃人之本性。因此,对“院士头衔”的纷争并由此引发腐败就不难理解了。院士在学术界拥有最高地位,也就拥有特权,“权力滋生腐败。[1]”王扬宗认为,“院士俨然成为一种新的独特的特权阶层。至于院士在升迁、工作安排、申请经费、评奖、社会荣誉等方面享有的特殊权利,几乎已形成成文和不成文的制度。”[2]然而,院士拥有特权,却严重缺乏监管。一方面,院士是“最高学术”的代表和权威,无人胆敢约束。另一方面,所谓“刑不上院士”,作为中国唯一受理院士学术腐败投诉的道德委员会没有实际行政权力实施处罚,只能进行道义上的谴责[3];并且,其操作过程完全是一个“封闭的黑箱”。无上限的特权以及近乎真空的监管,使得诸如2001年“核酸风波”、2009年“刘兴土抄袭事件”[4]、2010年“肖传国报复事件”[5]、2011年“石元春作假事件”[6]等层出不穷。

其三,为了“最高荣誉”,各地区、各部门对院士的攀比乐此不疲。首先,各个学部要求增加院士名额,直接导致院士规模的膨胀,目前中国科学院健在院士678人,中国工程院731人[7]。对比1955年中研院(中科院前身)233位学部委员以及1994年工程院96位院士[8],现在已是数倍于最早的规模。院士数量的增长速度,远远大于我国科技发展速度,这无可避免带来院士身份的贬值以及质量的缩水。此外,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了争夺院士资源,对参选院士进行“包装”、“广告”,为被提名人“助选”、“公关”、“拉票”[9]。由于单位的介入,使得院士评选成为一场内耗严重、成本极大的运动。据了解,每轮至多60位院士当选,但全国具有初评资格的行政部门就有100多家,平均一个候选人耗资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不等[10]。

最后,“最高”二字使得院士走入神坛,让全社会顶礼膜拜。这一点,从各地给予院士的待遇上就可见一斑。武汉理工大学承诺,凡引进来的院士,都能获得100万元科研经费、200平方米院士楼住房、50万元安家费[11]。湖南科技大学许诺:院士配偶随调,支付100万元人才使用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安排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安装1部电话,配备1台计算机[12]。这种做法,几乎成为各地引进院士的惯例。由于是“最高水平”的代表,院士被神化为“权威”、“全才”、“万能”,社会各界争相追捧,单位机构“众星拱月”。因此,座谈、颁奖、考察等各种邀请纷至沓来。这一方面使得院士的科研时间大幅缩水,另一方面使得院士群体完全被异化。使得“院士”越来越脱离科研创新的本质,越来越趋向功名、利禄和权力。

4、官学不分——国家行政设立和部委推荐

我国院士所以被神化,是因为其背后有国家行政力量的支撑。

这种国家力量首先体现在章程的规定上。《中国科学院章程》第十五条、《中国工程院章程》第三条明确指出,“院士是国家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第一,国家依何设立?发达国家的“院士”制度,比如日本等,是以高度稳定的法制为基础的[13]。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任何一部法律赋予政府设立院士称号的权力。法无授权则政府不可操作,政府明显是越位设立了院士称号。第二,全球的学术共同体均为NGOs(非政府组织),“国家设立”4字,使院士群体政府化、国家化,并使其与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学术机构成员形成了明显的等级差异。

其次,从历史沿革来看,院士制度一开始就被纳入行政体制轨道[14]。1928年,中研院首任和继任院长均为政界大鳄(蔡元培、朱家骅)。1949年成立中科院时,郭沫若、陈伯达任院长。1955年,诸如周扬、胡乔木、吴晗等大批党政官员入选首届学部委员。事实上,学部委员的参选资格就包含“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标准,并且,最终入选人由“中央有关政党部门协商决定[15]”。1994年成立中国工程院以及2000年成立工程院管理学部后,官员院士更不在少数。在中国工程院网站上公布的院士信息中,十七届中央委员2人,十七届候补中央委员5人,两会院士代表共69人。此外,从级别上讲,几乎所有两院院士都享受副部级以上待遇[16]。相比而言,两院甚至高于科技部。因为科技部长是部级,而两院的离任院长则多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由此可见,院士制度,一直就与行政官位紧密相连。

其三,经济从计划向市场转轨并未使得院士“去官化”。相反,官位色彩在院士制度中还在逐步渗透和扩散。

首先,院士“增选”,就是行政渗透的重要途径。从科学院“院士增选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和工程院“院士增选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可看出,部委是院士推选的重要途径。2011年工程院院士增选名单中,涉及部委遴选的共236人,占初选人数48.66%,其中包括23名政府高官或央企高管(含已离任)[17]。在我国,两院不仅是“荣誉性、学术性咨询机构”,还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8]。而各省各部委是运转行政权力的机构。因此,两院和其他部门、省市之间,自然形成了“嫡亲”关系。部委遴选,无法避免部门之间权力和利益关联和依赖。部长、企业高管等在整个行政系统中的地位,决定了他们在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院士选举中所具备的天然优势。并且,在职的高官高管当选院士,也很容易产生利益的输送。因此,通过部委途径增选的院士,从一开始,就没有与行政权力划清界限。行政权力渗入学术界,对于纯粹的学术共同体,带来的是学术独立性的逐渐丧失;对于行政机构,则会引起政府序列间的尖锐矛盾。

此外,院士待遇的“官员化”也促使行政权力在学术界的进一步扩散。新疆明文规定,在新疆的院士除了享受副省级干部待遇,还将聘为自治区党政领导的科技顾问,参与自治区重大科技、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决策[19]。河北宣布,院士医疗保健按副省级对待,配备相对固定的专用车辆。[20]湖南省政府曾提出,给在湖南工作的院士配发“湘O”牌照(警务用车专属)。沈阳市曾规定飞机场和火车站对院士出行要给予贵宾待遇[21]。重庆人才网发布信息,院士除国家规定的待遇外,享受省部级干部医疗待遇。河南省也明确提出院士享受相当于副省级医疗待遇[22](当然,所谓省部级待遇本身就是一个必须改革的问题)。

学术与权力沾染,必将严重损害其纯洁性、严谨性、权威性。一方面,两院作为学术咨询部门,为政府科技决策部门提供建议。另一方面,我国院士又直接参与各种国家决策活动,如重点科技项目立项审批、基金项目的评审、各种科研成果评奖。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双重角色,行为上受到行政领导干预,经济上依赖于财政支持,院士团体本应具有的公正客观的立场、创新的积极性,以及建议的可信度,都会大打折扣。“官学不分”,轻则不利于院士群体的健康发展,重则严重阻碍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

5、院士制度变革的近期对策之一:可暂停院士选举10年或20

由以上分析可知,中国院士制度是封建等级制度在学术界的翻版,单靠自律是无法解决其本身的缺陷。只要院士制度存在,学术竞争、学术创新以及科研发明就会被扼杀,中国科学家,尤其是院士,就难以得到诺贝尔奖。因此,笔者认为,院士制度一日不废除,中国世界级的重大科技创造一日无可能。当然,院士制度的废除,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要减轻“废除院士制度”这场革命的阵痛,或许暂停选举和透明选举是两个值得考虑的权宜之策。

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公布的院士名单,两院院士人数分别为731和678,合计1409人。1994年工程院成立之时仅96位院士,到2001年增加至667人,6年时间内翻了6倍。1980年初,中科院院士为255位,经过80年和91年两次大规模增选,人数也增至将近700。我国目前仍保持着每两年60位左右的增选幅度。然而,院士规模的庞大不意味着科技水平的先进;院士数量的大幅增长,也不意味着科学水平的高速发展。

首先,从论文发表的数量来看,ISI(美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在01-04年每年收录文章接近6000篇[1],其中,收录中国期刊书占比约1%,美国该比例一直保持在30%以上,英国、日本该比例接近10%[2];在ISI收录国家科技期刊上,美国、英国位居首位,分别占比38.35%,20.69%,荷兰、德国、日本随后,中国仅占1.17%。在高引用论文方面,1997-2001年美、英、日、中的比例为62.76%,12.78%,6.9%,0.99%[3]。从被引证次数看,1991年至2002年 SCI[4]引证中国论文几乎保持在1%左右;在平均引用次数上,中国1995年-2001年该指标为1.87,美国、英国、日本分别为7.55,6.03,4.62[5]。此外,ISI从1981-1999年,每年在22个学科分类中选出引用次数最多的200篇高影响力论文中,有大陆学者参加的文章占比0.2%,大陆学者为第一作者的文章0.06%[6]。近几年数量有所增长,然而相比其他国家,仍是不足道,特别是我国高影响力的论文数量较低,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学术研究的影响力,与国际水平相比还处在落后地位。

其次,在反映高技术水平的国际发明专利(PCT)方面:2008年,美国稳居第一(53521件);日本第二(28774件);德国第三(18428件);中国第六(6089件)[1] 2009年我国PCT国际申请受理量达8000件,跻身世界前五[2]2010年全世界约有16万件,美国发明专利约4万-5万,占比约30%左右。日本,为2万多件,占比13%左右。德国接近2万件。而中国2010年国际发明专利的申请量为1.2件,虽然名次升高,但仍为日本的1/2,美国的1/4。

其三,2011年,我国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空缺,2000年起今的12年中,已出现8次空缺[3];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自1998年到2003年连续六年空缺,2005年度再次空缺[4]。此外,根据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发布的《国际竞争力年度报告》,我国竞争力从1998年的13位下降至2001年的29位[5],06-10年,我国排名也在15-20位徘徊[6]。事实上,这个排名的上升,很大程度上也仅仅是GDP而非科技进步的贡献,尤其是考虑到近年来发达国家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经济增长,由此使得国内排名相对上升。

没有诺贝尔奖、没有具有国际影响力原产科技论文、没有受到国际认可的创新能力,却有着越来越隆重的院士增选和越来越庞大的院士队伍。这种“低水平的排座次、戴桂冠、装扮成学术大家”,“自娱自乐”,“选出水平还不如美国普通大学正教授的中国院士,却给予比美国‘院士’还院士的待遇和特权”[7],是必然会遭到社会的反对和诟病的。因此,不达标准就没有资格,宁缺毋滥。笔者建议,暂停院士选举10年-20年,用其他的方式奖励科学上的成就,如奖励制度、专利制度、职称制度,市场可以通过科学而经济的办法对创新的优劣者进行选择和淘汰,最终的结果,比起选举院士,更具有说服力和公信力。

 

6、院士制度变革的近期对策之二——选举透明与人大监督

院士名单中出现成串高官高管名字,章程中明确指出的“部委遴选”,充满行政色彩的院士制度,使得院士增选从起点就出现不公平,拉票、公关、贿赂越发普遍。笔者认为,院士制度要想改革,最先的改动和最小的切口就是选举的完全公开透明化。尤其是在我国转轨没有完成,各个制度待有完善的阶段,透明是多方权衡下的较优选择。公开所有候选人材料,包括年龄、单位、推荐渠道以及学术成果等,接受学界监督举报;根据“贡献”而非“数量”[8]对学术成果进行严格评审;实行实名制投票。虽然,很多学术团体采取匿名投票选举,但在如今院士选举已经存在“黑箱”情况下,学习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选公开投票的方式,“有利于增强评委的责任感、增加评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9]”

 此外,可以考虑加强全国人大对院士甄选的监督,将院士选举增立为个案进行监督,减少各种干扰对选举产生的不良影响

7、院士制度变革的远期根治对策——基本废除,回归会员

正如上文提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院士制度已经严重束缚了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院士设立也逐渐远离初衷。笔者认为,中国的院士制度废除已势在必行。中国院士制度一日不改革,中国重大科技创新一日无可能。

首先,拿掉“国家设立”,割断与政府的脐带。避免由于行政力量的介入和对财政的依赖而产生的种种弊端。政府仅通过相关法律,进行宏观上间接的监督调控以及一定程度经济和荣誉上的支持。其次,取消“最高学术称号”,摘掉院士神秘光环,消除学者之间的等级划分,避免学术界对名利的争夺和对头衔的攀比,进而促进学者在全国范围内的公平竞争。

进一步的,淡化并逐步取消“院士”称号,回归“会员”。与中国科协整合,将现有院士全部改称为“中国科学学会会员”、“中国工程学会会员”、“中国医学学会员”,原会员可全部或部分注销,重新选举入会。在现代社会中,必须淡化名号、身份、等级制,更多地关注学者的学术成就以对社会的贡献。

最后,对两院进行解散、改组和兼并,成立“学会”。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作为国务院下属的学术垄断性机构,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此外,由于与中国科协职能上重复,两院的设立和继续运行也必然会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损失。因此,有必要对两院职能进行重新安排和优化分工。第一,取消没有任何实体或子虚乌有的中国工程院。第二,将各研究所整合,或者划归到高校,或者划归到部委,或者划归到企业。第三,基于中国地域和人口的考虑,可借鉴德国经验,以“大区学会”(6大区或7大区)为实体,在全国设立松散的“学会联合会”或“联席会”。

 

笔者经过10多年的思考,始终认为,必须淘汰所有类似于院士、大学士、导师、大师、首席科学家之类的带有封建残余的身份认定,摘掉所有“最高学术称号”等一切扼杀创新、妨碍竞争、危害平等的“爵位”头衔,割裂学术与一切行政、官位、特权等利益相关的联系。让院士回归为普通的会员,才是全社会真正尊重科学、尊重真正的科学家之时,才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真正“与时俱进”之时。

中国院士制度小改小革无济于事,必须拆庙搬神。

[1] 郭金海. 中央研究院的第一次院士会议[J], 中国科技史杂志,20071.

[2] 文榕生. “中国院士”的考证[J], 自然杂志,200404.

[3] 张利华,王义超. 关于科学院院士增选制度的剖析[J], 自然辩证法通讯,2006(3).

[4] 中央研究院概况:中华民国五十五年度. 转引自文榕生. “中国院士”的考证[J], 自然杂志,200404.

[5] 张仁和. 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有何不同?[DB/OL]. http://news.cn.yahoo.com/ypen/20110604/398241.html.

[6] 中国科学院章程. 中国科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as.cn/jzzky/jbjs/200909/t20090921_2514141.shtml

[7] 中国工程院章程. 中国工程院官方网站http://www.cae.cn/cn/zc/zzgcyzc/

[8] 潘家铮. 再论院士制度问题[DB/OL].  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0/2/229216.html

[9] 丛中笑. 王选秘书回忆王选:创新拼搏的精神永存[DB/OL].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21/153910497778.shtml.

[10] 秦伯益. 院士不是花瓶[DB/OL].

http://www.gmw.cn/01wzb/2002-07/11/01-6C9885AD7C85F5C348256BF300045503.htm

[11] 嘉实. 两年一度的院士增选即将揭晓,当此关口众院士炮轰院士制度[DB/OL]. http://www.s1979.com/young/announce/201108/2316881623.shtml.

[12] 数据来源:中国科学院官方网站。

http://www.casad.cas.cn/ysxx/nlfbt/

[13]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整理得。

[1] 江时. 中国院士制度陷入争论教育[J], China Education, 编辑部邮箱 2006年 14期

[2] 赵杰. 中国院士制度被指公平缺失 荣誉和权力紧密挂钩[DB/OL].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8-30/3293214.shtml

[3] 宗兴旺.  学者谈中国院士制度弊端,学术腐败侵蚀良知[J].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 2003(7). 

[4] 刘炎迅,董朝. 包含巨大利益“价值”的中国“院士”头衔[DB/OL].

http://news.qq.com/a/20110824/001138.htm

[5] 方舟子遭“落选院士”报复[DB/OL].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fangzhouziyuxi/

[6] “三院院士”石元春被举报学术腐败[DB/OL].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1-09/15/c_122035710.htm

[7]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官方网站“全体院士名单”

http://sourcedb.cas.cn/sourcedb_ad_cas/zw2/ysxx/qtysmd/,http://www.cae.cn/cn/ysxx/qtysmd/

[8] 文榕生. “中国院士”的考证[J], 自然杂志, 2004(04).

[9] 张哲. 中国工程院是什么院[DB/OL].

http://www.infzm.com/content/59918。

[10] 张利华,王义超. 关于科学院院士增选制度的剖析[J],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06(3).

[11] 刘炎迅,董朝. 包含巨大利益“价值”的中国“院士”头衔[DB/OL].

http://news.qq.com/a/20110824/001138.htm

[13] 王扬宗. 中国院士制度的建立及其问题[J], 科学文化评论,2005(6).

[14] 孙英兰. “社科界”院士制度呼之欲出[J], 瞭望新闻周刊, 2006(5).

[15] 张哲. 中国工程院是什么院[DB/OL].

http://www.infzm.com/content/59918.

[16] 同上

[17] 孙英兰. “社科界”院士制度呼之欲出[J], 瞭望新闻周刊, 2006(5).

[18] 杨与肖. 院士是什么[DB/OL].

http://www.p5w.net/news/cjxw/201107/t3714638.htm.

[19] 张哲. 中国工程院是什么院[DB/OL].

http://www.infzm.com/content/59918.

[20] 争议院士制度  瞭望新闻周刊 2005年5月22日

[1] 贺飞. 论中国科技期刊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DB/OL].

http://www.paper.edu.cn.

[2] 王扬宗. 中国院士制度的建立及其问题[J], 科学文化评论, 2005(6).

[3] 同上。

[4] SCI为ISI(美国科技信息研究所)1961年创办出版引文数据库。

[5] 张利华. 藉由SCI的中国学术研究能量之国际比较[J], 科学学研究, 2004(12).

[6] 同上。

[1] 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排名世界第6位[DB/OL].

http://www.mof.gov.cn/pub/caizhengbuzhuzhan/zhengwuxinxi/caijingshidian/cjzylm/200902/t20090205_111657.html.

[2] 刘然. 我国PCT专利国际申请受理量达8000件 跻身世界前五[DB/OL].

http://ip.people.com.cn/GB/136672/136683/180999/10904214.html.

[3] 仲玉维. 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2年8次空缺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9-15/3329247.shtml.

[4] 刘培香,王彦,高天赋. “一切为了国家需要”:记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DB/OL].

http://news.sina.com.cn/c/2007-03-19/085811443403s.shtml

[5] 鲁蒙. 评论:期待“李爱珍”成院士制度改革导火索[DB/OL].

 http://news.sohu.com/20070528/n250259310.shtml.

[6] 张晋.《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新加坡中国香港前两名[DB/OL].

http://economy.enorth.com.cn/system/2010/05/21/004705272.shtml.

[7] 嵇少丞. 建议无限期地停止院士增选[DB/OL]. http://www.cas.cn/zhengwen/jsgj/201105/t20110526_77372.shtml

[8] 潘家铮. 再论院士制度问题[DB/OL]. 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0/2/229216.html

[9] 陈熙涵. 茅盾文学奖评选引争议:等于“主席文学奖”?[DB/OL].

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1/08-15/32579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