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拉哈迪德上海维密秀: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俱乐部 纳税人俱乐部,财税法规,地方法规,公司理财培训,企业财务内控培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0:53:11
个人所得税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现在发放2010年度年终奖,其中有部分员工已调离我公司,2011在我公司也没发过工资,现在发年终奖,这部分员工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软件上是先填12月份工资,再填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工资薪金所得栏不强制性填写数据,他们的个人所得税就缴的少,如果填上数据和我们实际的数据不符,怎么填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没有发放月工资,就不用填写或填写1元,奖金直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