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运动裤尺码对照表:刘爱兰:世界古代中期政治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6:57:05

刘爱兰:世界古代中期政治史 作者:wqh550816 wqh550816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女,汉族 北京市人 1948年5月生人1975年10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 1975年10月至今一直在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 世界史教研室从事世界古代史、西方史学史、基督教史等教学工作。自1999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外民族文化交流、世界古代史(希腊、罗马)。专著有《世界古代中期政治史》、《中国古代的外来宗教》、《撒拉族文化史》;论文有少数民族在古代对外交通中的作用》、《4—6世纪西欧和中国游牧民族的迁徙及融合》、《古希腊文化的多元透析》、《民族精神与西罗马帝国的衰亡》、《前进中的中国世界古代史研究》等多篇。
基督教是在多民族的罗马帝国中产生的。善于接受各种外来文化的罗马人为基督教的产生提供了机会。罗马帝国疆域的扩展,使其成为当时西部世界诸文化的一个汇聚点,而基督教则是古代地中海区域诸民族文化交融的产物。http://forum.xilu.com/msg/wqh550816/m/8615.html    西陆-> 社区-> 文学-> 书王 [wqh550816.bbs.xilu.com]
内容提要
本书从政治史角度,记述公元前8~前3世纪的世界历史。公元前8~前3世纪是世界历史上一个多姿多彩的重要时期。在欧洲,爱琴海区域的希腊城邦由盛而衰,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政治遗产;马其顿继之崛起,并建立了地跨欧亚非三洲但却昙花一现的亚历山大帝国;意大利半岛上,罗马由一城而兴,统一了意大利,并开始走上对外征服的帝国之路。
在西亚,亚述帝国兴而复亡,新巴比伦取而代之,又被波斯所灭。在北非,古埃及难保独立,先后沦于亚述、波斯及亚历山大帝国之手。在中亚,波斯帝国称雄二百年而亡于亚历山大帝国。在南亚,恒河流域逐渐形成统一的孔雀帝国。在中国,经历了春秋战国的剧烈动荡、变革时期,诞生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帝国——秦帝国。本书充分体现政治史特色,着重记述这一时期世界各国(地区)的重要政治事件、政治制度及其沿革,介绍在历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政治活动家及政治思想家,同时力求从比较政治的角度,对这一时期的东西方政治制度加以评价。

世界古代中期政治史

一、概述
公元前8~前3世纪是古典文明的全盛时代。古典文明的范围从西亚、北非的大河流域扩展到地中海区域、印度半岛和中国等地区;同时,诸地区的文明亦稳步向外发展,直至相互沟通,使世界历史开始成为一个密切相连的有机整体。
1.政治形势公元前8世纪以后,古代世界文明的主要中心已不再限于埃及和两河流域,以它们为核心的古老文明地区开始衰落。此时,在希腊产生了许多新的城邦,城邦兴衰成了爱琴海区域政治史的主要内容,并影响到西欧近代的社会政治制度。在意大利半岛,罗马由一城而兴,在统一意大利半岛之后,开始向海外扩张,成为地中海区域的一个强大势力。在印度河和恒河流域,大约在公元前7世纪以后,也出现了许多以城市为中心的小王国和部落共和国。中国在周平王东迁洛邑之后,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开始了诸侯分立、争霸称雄的春秋战国时期。
从分立走向统一,是这一时期政治史的主流。但是,这种统一大都是通过军事征服而实现的。从公元前8世纪起,在西亚开始了大帝国更迭的历史过程。公元前8世纪,在两河流域的北部兴起了亚述帝国。它第一次将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亚和两河流域这些最古老的文明中心统一于一个政权之下。
公元前7世纪末,亚述帝国在伊朗高原的米底人和巴比伦的迦勒底人的联合进攻下灭亡,代之而起的是新巴比伦王国。公元前538年,伊朗高原的波斯人灭掉新巴比伦王国,建立了西起爱琴海和色雷斯东至南亚次大陆西北部的波斯帝国。波斯帝国的建立,一方面促进了东西方文明的联系与交融,另一方面也使埃及和两河流域这两个昔日最古老的文明中心,在经过了赛斯王朝和新巴比伦王国的暂短“复兴”之后,更加衰弱,从此基本失去了政治的独立。公元前4世纪,希腊北部兴起马其顿王国,亚历山大时大举东侵,建立了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亚历山大帝国客观上促进了东西方文化在更广阔范围内的交流与融合,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希腊化时代的文化。此时也是东西方各民族交往与融合的一个伟大时代。亚历山大帝国分裂后,西亚处在塞琉古王朝的统治下,埃及开始了托勒密王朝时期,在希腊本土则是马其顿王国。
在南亚,公元前6世纪开始了印度历史上的列国时代,公元前4世纪,印度人民在反抗希腊马其顿的入侵中,取得胜利,建立了以恒河流域的摩揭陀为中心的孔雀帝国,其版图包括了除半岛南端以外的整个印度半岛,从而奠定了今天印度共和国的疆域。
中国在经过春秋战国诸侯争霸称雄之后,也于公元前3世纪末建立了中

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帝国——秦帝国。
此间,无论东方或西方,帝国均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
2.政治思想与政治制度公元前8世纪以后,地中海区域的希腊人和罗马人相继进入文明时代。
希腊城邦和罗马共和国在公元前8~前3世纪的世界政治史上占有重要地
位。
希腊城邦兴起于公元前8~前6世纪,公元前5~前4世纪达到鼎盛,公元前4世纪以后开始衰落,发生了城邦危机。马其顿乘机南下,征服了希腊各邦,公元前337年的科林斯会议,标志着希腊城邦时代的结束。
希腊城邦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许多著名的政治思想家(他们中许多同时也是著名的哲学家),如色诺芬尼、梭伦、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等。他们创立和丰富了希腊国家与法的学说,并使希腊政治思想体系化,虽然他们的政治观点不同,有的拥护民主政治,有的支持贵族政治,有的主张君主专制,但一个共同的思想是强调法制,认为只有法制才能建立秩序,巩固政权,稳定国家。他们著书立说,对政权形式、国家管理等问题,提出自己精辟的论述,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雅典政制》,至今仍是我们研究国家学说不可多得的政治学名著。
希腊城邦是自公元前一千年代初人类进入铁器时代以来,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也是古代东方文明和爱琴文明影响的结果。城邦的产生大
体有三种形式:一是在氏族社会内部的阶级对立和氏族贵族与平民的斗争中
产生,这方面的典型是雅典;二是在征服过程中产生,斯巴达即是这类城邦的代表;三是在早期移民和大殖民中建立的城邦,小亚细亚沿岸、爱琴海诸岛以及黑海沿岸和意大利南部的希腊城市多属此类。城邦规模不大,小国寡民。城邦形成之初,大都实行氏族贵族专政;其后,许多城邦经历了“僭主”
政治,“僭主”一般都支持平民反对氏族贵族。公元前6世纪以后,城邦政体基本分成两大类型:民主共和制和贵族共和制。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邦,如雅典,在克利斯提尼改革之后,确立了工商业奴隶主的民主政治。这种政治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伯里克利时代是雅典民主政治的“黄金时代”。一些以农为本的城邦,如斯巴达,则建立了贵族寡头共和制。个体私人所有制是城邦存在的经济基础,广大农民、小手工业是其存在的政治基础,随着奴隶制的进一步发展,大土地所有制发展起来,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纷纷破产,城邦存在的经济、政治基础遭到破坏,公元前4世纪以后,城邦衰落,最后为马其顿的君主专制帝国所代替。城邦虽依然存在,但其内容已发生了质的变化。
希腊城邦民主政治中“主权在民”,“以法治国”等统治思想,对日后

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确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罗马国家的形成稍晚于希腊,其政治制度深受希腊的影响。罗马建城之初,还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即罗马历史上的“王政时代”(公元前8~前6世纪)。罗马的管理机构包括“王”(勒克斯)、人民大会和元老院。元老院由各氏族首领组成,实际上是罗马的最高权力机关。与希腊人追求自由与民主相比,罗马人似乎从一开始就着重权威和安定。公元前6世纪末~前3世纪中,是早期罗马共和时期。在这个时期,经过长达200余年的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彻底摧毁了旧的氏族制度;调整了自由民内部的关系,从而扩大了共和国的基础;新官职的建立和新法律的颁布,使罗马国家的上层建筑日臻完善。由于元老院仍在罗马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罗马没有产生雅典式的民主政治,而是建立了贵族共和国。共和国的加强,为罗马对外扩张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对外征服中,罗马统一了除波河流域以外的整个意大利半岛,一跃而为西地中海的强国。
公元前8~前3世纪在西亚,北非先后出现的大帝国,均是乘当地政权之虚,在军事征服中建立的。“这些帝国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而是暂时的、不巩固的军事行政的联合。这些帝国不仅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对于整个帝国统一的、为帝国一切成员都懂得的语言。这些帝国是一些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各有各的语言的部落和民族(НародНосТБ)的联合体。”(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526页。)所以,这些帝国都实行古代东方的专制制度,但在许多情况下,又不得不对各地方统治者采取某些宽容、怀柔的政策,而这一作法,又加大了帝国的离心倾向,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也不断发生,于是,帝国很快便陷于分裂,其中亚述、波斯在其帝国灭亡时,本身也失去了独立。
至今,我们还不能清楚地描绘出印度国家形成的过程。但种制度无疑对印度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种姓制度是在雅利安人国家形成过程中出现的。雅利安征服者的种族优越感,后来便演化成比一般等级制度要复杂得多的种姓制度,成为印度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种姓制度强调其内部的纯洁性,尤其在饮食和婚姻方面,有许多清规戒律,并且各种姓职业固定,世袭相传,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不得逾越。所以,种姓是民主的对立物。
它阻碍社会进步,曾受到历代有识之士的反对。但以种姓规范社会秩序,使印度在异己的文化或征服者面前,有一种一致感,使个人在自己的团体中有一种安全感,于是,种姓成为正常的、必需的制度。其各种限制也越来越繁琐、复杂,直至今日仍影响着印度的社会政治。古代印度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就是维护种姓制度。这在古代印度宗教经典《吠陀》及公元前4世纪著名的政论家考底利耶的《政事论》中都有反映。公元前6~前4世纪,是印度历史上的列国时代。此时,印度的经济政治中心从印度河流域扩展到恒河流域,出现了许多小国家,其中主要的有16个。在各国争战中,摩揭陀于公元前5世纪称霸列国,公元前4世纪统一了恒河流域以及恒河以南中印度

各国,为后来孔雀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公元前324年,西北印度的旃陀罗笈多,在领导人民反抗希腊人的斗争中,建立了孔雀帝国(公元前324~前187年)。这是古代印度历史上第一个幅员广阔、统一的奴隶制君主专制大帝国。它庞大的官僚机构和较完备的政治制度,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为印度历代统治者所遵循。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邑,是为东周始。东周时,周天子仅为名义上的宗主,中国历史进入了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的春秋时期和七国称雄、封建兼并的战国时期。公元前3世纪末,秦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专制的秦帝国。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出现了老子、孔子、墨子、孟子、韩非子等一大批政治家和思想家。他们的活动与著作,不仅系统地提出了政权建设的理论,丰富了中国古代的国家学说,而且也成为世界文化思想宝库的一部分。
老子的政治思想充满了对被压迫人民的同情。他否认天神预定人们命运的观点,而以“道”来说明宇宙万物的变化,指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在政治上,他主张人人平等,圣人应为百姓谋福利,“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针对当时诸侯争霸、社会动荡,他提出了清静无为的治国策略,他的政治理想是回到“小国寡民”的安宁社会中去。老子还十分注意各民族间的友好关系,反对侵略战争,提倡“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孔子曾问礼于老子。孔子在政治上维护贵族奴隶主的利益,他主张服从命运,以此说明“君子”和“小人”是上天预定的,因此应以传统的不成文的规范,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来巩固等级名分和社会秩序。孔子政治学说的中心思想是“仁”,指出仁者爱人,要求以礼规范仁,主张克己复礼为仁,以维护统治的等级秩序和礼仪制度。他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要求统治者行仁政和德治。他所创立的儒家学说,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为历代封建王朝所崇奉,并对朝鲜、日本、越南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成为古代东方文明的一个象征。
战国时期,适应建立集中统一国家的需要,形成了法家学派。韩非子是战国末期法家集大成者。他师从荀子,汲取老子及法、名诸派学说,形成了刑名法术之学。韩非子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其政治学说的本旨是:集一切权力于君主一人,主张“法不阿贵”。他的政治思想为统一的封建政权,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使他成为战国末期最合时势的大思想家。
春秋时期,旧有的宗族制度逐渐瓦解,新的家族制度正在兴起。这种转化引起了政治制度的变化。此时,诸侯国君的权力,逐步转移到大夫手中。
这些有权的大夫世代相袭,成为相对于诸侯的、把持国政的世卿。世卿又在自己家内养士作为家臣。但家臣不世袭。于是,诸侯国内盛行世卿制,世卿家内却盛行家臣制。家臣制在战国时发展为客卿制,到秦汉时形成官僚制。
战国时期,周王室已失去了天下大宗和共主的作用,秦、楚、燕、齐、赵、魏、韩七大强国经过征伐,各自建立了地方性王国,公元前221年,秦

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帝国。
3.民族和国家关系公元前8~前3世纪,在欧亚大陆和北非,涌现出一大批新兴国家,各民族、各地区、各国家之间的交往进一步扩大,相互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尤其是联系中国、印度和地中海各国的固定商路的开辟,更为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政治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促进了古代世界各地区各国及东西方民族的沟通与交融。
希腊人在政治上是不统一的,但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天神之子希伦的后代,形成了统一的希腊人概念;当地的土著居民皮拉斯吉人、勒勒吉人等也融于希腊人之中。西亚是多民族聚居和民族迁徙频繁的地区,也是东西方民族融合的一个汇聚点,尤其是亚历山大帝国的东侵,使这一地区的民族成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埃及,随着利比亚人、努比亚人、亚述人、波斯人和希腊人的入侵,也改变了埃及单一民族发展的历史。印度自雅利安人入侵后,尽管种姓制度对不同的民族之间的通婚有严格的限制,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未能阻挡雅利安人与其他民族的接触与融合。中国自古就是多民族杂处的国家。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代民族大融合的一个重要时期。晋、秦、楚、齐等国都经历了和蛮夷戎狄杂处、融合的过程。当时虽有华夏与夷狄之别,但这种区别不是种族而是文化,在诸夏与夷狄之间虽曾有过冲突,但也友好交往,在尊周礼,接受华夏文化的前提下,到东周末年,大体融为一体,至秦汉时代,中国内地已无华夏夷狄之别,大家都进步为诸夏了。
公元前8世纪以后,欧、亚、非各国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扩大。战争仍是国与国之间发生联系的一种方式,如公元前500~前449年的希波战争,公元前4世纪马其顿亚历山大的东侵,公元前3世纪罗马同迦太基的战争等。
另外,为满足某种利益,国与国之间结成联盟,是这一时期常见的国际交往方式。例如,伯罗奔尼撒同盟、希腊人同盟、提洛同盟、中国春秋时期诸夏会盟等。再有就是通过互派使节,建立外交关系和联姻来增进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例如印度阿育王时就曾派使团前往塞琉古王国、托勒密王国和希腊,并同印度南部地区各国保持友好往来。公元前4世纪以后,随着希腊化国家的建立,国际间交往的范围更加广泛。

二、希腊城邦的兴衰
希腊城邦的兴衰,构成了希腊政治史的主要内容。希腊城邦出现于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以希腊本土为中心,逐渐遍及整个地中海沿岸和黑海周围。公元前5世纪,希腊城邦进入繁荣时期。在著名的希波战争中,希腊人击败了波斯的进攻,捍卫了民族独立,同时也显示了城邦制度旺盛的生命力。自公元前4世纪初开始,随着奴隶制的进一步发展,城邦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遭到破坏,城邦制度发生危机,最终为北方兴起的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的中央集权统治所代替。
1.城邦的形成(公元前8~前6世纪)
希腊城邦是古希腊人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地理环境中创造的一种
早期国家形式。城邦一般建在土地肥沃的地方或商路附近,通常以一个城市为中心,联合周围村庄,小国寡民,独立自治,虽彼此较为隔绝,却又生气勃勃。城邦最本质的特征是实行公民集体专政。
希腊城邦的形成方式也有所不同:有的是在多利亚人军事征服过程中形
成的,如斯巴达;有的是在原先氏族制度解体和阶级分化的基础上产生的,如雅典;还有一些城邦则是通过殖民或移民建立起来的。
希腊各城邦在其形成过程中充满了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在对立双方势均力敌的城邦,曾出现过僭主政治,但随着对立双方力量的变化,在平民力量占上风的城邦,建立了民主政治;在贵族势力强大的城邦,则建立起贵族寡头政治。雅典和斯巴达便是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城邦的典型。
(1)城邦形成时期的政治思想
希腊人关于国家和法的思想,随着希腊城邦的产生而形成。荷马时代的希腊社会,已处于氏族制度解体和阶级产生的阶段。军事首长和氏族贵族的经济实力及政治权力与日剧增,普通氏族成员纷纷失去份地,成为贵族的雇工,或沦为乞丐。世袭贵族利用传统的制度维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权威,奴役自己的氏族同胞的行为,引起了氏族成员的不满和愤恨。他们失去了对旧制度的幻想,寄希望于正在产生的国家。
希腊人关于国家的思想,在他们的宗教观念中清楚地反映出来。“神人同形同性”是希腊人宗教思想的一大特点。希腊人认为,神与人的属性相似,区别仅在于神更有力量,更聪明,更美丽和更长寿。公元前6世纪希腊哲学家色诺芬尼(约前560~约前478)说过,“神也是生出来的,会说话,有形体,穿戴和人相同。”(转引自F·M·康福德著:《从荷马到亚历山大时代的希腊宗教思想》,伦敦,J·H·登特出版社1923年版,第85页。)荷马也曾毫无顾忌地述及诸神及其品行,对神的劣迹、愚拙、凶残、狡黠,描绘得维妙维肖,揭露得淋漓尽致。希腊人对神的祈祷和献祭,不是出于对神

的绝对服从和畏惧,而是为了获得神的保护和帮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希腊人与诸神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交换的关系。由于作为人的典型的神都有缺点和不足,并非尽善尽美,所以,人世间也就不可能有居万民之上、神圣不可侵犯和所谓“绝对的善”的君主。希腊人崇尚自由,追求人的自尊与平等的民族精神,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接受绝对服从的君主专制统治。他们希望在一个安稳自在、很少束缚的环境中生活。实行公民集体专政的城邦,即是他们比较理想的政治形式。
古希腊最早的以现实生活为题材的长诗,希西阿德(约公元前750~前700年)的《田功农时》,即反映了当时社会阶级分化,贵族和平民斗争的情况。希西阿德视人类之初的原始时代为“黄金时代”,他哀叹悠闲自在的小农生活的逝去,严厉谴责当时贵族专横跋扈,欺压平民的罪行。他把贪婪的贵族比作凶猛的老鹰,把受欺凌的穷人比作可怜的夜莺。夜莺落入老鹰的爪下,就要受其宰割。但代表真理与正义的夜莺是不会屈服的。在这里,希西阿德第一次表达了小农不甘永远受欺辱的阶级意识,指出复仇之剑终将落到压迫者的头上,宙斯迟早要惩罚那些强暴、欺诈的罪恶之徒。
如果说希西阿德只是表达了他对未来国家的一些朦胧看法的话,那么,
梭伦(约公元前640~前560年)则创立了比较完善的国家与法制的思想体
系。梭伦未曾留下系统的国家和法制的论著,所以,我们对他国家与法制思想的探讨,只能主要依据他的改革措施。梭伦的政治思想是一种温和的有资格限制的民主制。他在限制贵族特权,提高工商业奴隶主政治威望的同时,也注意到了平民的政治、经济利益。他认为,国家的领导者应是氏族贵族和工商业奴隶主,人民只有选举和监督公职人员的权力。梭伦极其重视法制,在他看来,只有法制才能建立秩序,取得一致,权力和法律是国家稳定的保证。以法治国,不仅巩固了工商业奴隶主的地位,而且也使平民学会在法的范围内,用和平、合法的手段保卫自身的利益;与此同时,也限制了贵族的权力。
梭伦的法制,属于全体公民,公民大会成为立法、司法和监督机关。在司法实践中,虽然还不能避免富人因财富和地位而对司法判决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梭伦的法制思想起码在理论上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在法制思想史上无疑是一大进步,同时也为希腊的民主政治奠定了理论基础。
(2)城邦形成与早期僭主政治
公元前8~前6世纪是希腊城邦形成时期,由此开始了希腊历史发展的新时代。
①希腊城邦的形成希腊城邦的产生,是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铁矿的开采和铁器的普遍使用,带来了希腊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高涨。在此之前,希腊人所需的金属块,一般认为是从腓尼基人那里交换来的。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希腊各地开始开采自己的铁矿和铜矿,例如,拉哥尼亚的铁,优卑亚的铜。另外,冶金技艺也有了提高,焊铁和铸铜新技术得到普及。装

有铁铧的犁、铁锄和铁锹等农具广泛使用,使希腊多山而贫瘠的土地有可能成片地开垦和深耕,葡萄、橄榄、谷物的栽培技术也大大超出了以前的水平。
希腊人将自己生产的酒、橄榄油、陶器等运往地中海沿岸乃至欧洲内地,换回希腊本土所需的粮食及各种原材料。这种贸易促使希腊本土经济迅速发展,它不仅使原来的自然农业转向经营性农业,而且也促进了造船、制陶和冶金等手工业的发展。希腊的造船业,在吸取腓尼基人造船技术的基础上,有了很大发展。他们不但能建造船首、船尾高大,货仓宽敞的商船,还能建造结构复杂、有三层桨座的高速远航大船。此时的制陶业也有了显著的进步,能生产各式各样、大小不同的陶瓶和陶罐,且数量很多。随着商业性生产和贸易往来的扩大,希腊各地出现了贵金属铸币。从很早的时候起,希腊人就用薄而短的贵金属条块作为交换媒介了,不过,除此之外,在当时还以牲畜、铜斧、铁块等实物作为价值中介。公元前7世纪初,小亚细亚的吕底亚王国开始使用金银合金的硬币,小亚细亚沿岸希腊诸城邦继而仿制,不久便传到了希腊本土,许多城邦都自铸货币。铸币材料一般都是成色较高的金或银,以此铸成成色重量一致,有某种固定图案的园形货币。贵金属货币的使用,是希腊世界经济发展的结果,同时,又反过来加速了希腊经济的迅猛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希腊奴隶制关系和自由民内部阶级分化也迅速发展起来。氏族贵族利用权势,大量侵吞公社土地和财富;农民的状况进一步恶化,大批失去份地的自耕农,被迫成为贵族的雇工,有的因无力偿还欠债而沦为债务奴隶,甚至被卖为奴;在手工业和商业发展中形成的工商业富裕阶层,虽在经济上较为富有,但在政治上毫无权力,在贵族眼中,他们只不过是昔日“肩上披着山羊皮宛若牝鹿在城门外放牧的人”。此外,私有制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也使一些旧的氏族贵族遭到破产。公元前6世纪麦加拉诗人费奥格尼斯,一个破产的贵族,曾悲哀地感叹,“假若我有钱”便“得人敬重,视我为友”而如今“贫穷锁住了我的舌头”。总之,随着商品货币经济和奴隶制关系的发展,自由民之间的财产不平等进一步扩大,有人穷奢极侈,有人贫穷困厄,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终于导致国家的产生。
希腊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是希腊城邦形成和发展的一个基本因素。希腊地区没有肥沃的大河流域和广阔的平原,连绵起伏的山脉,把希腊分割成一个个相对孤立闭塞的小区块,没有可作为地区统一基础的天然地理政治中心,因此,希腊人很难集合在某种统一的体制下,从而使希腊城邦具有小国寡民、独立发展的特性。希腊城邦除斯巴达较大,约8400平方公里外,其他面积都很小,一般只有几百平方公里,有的甚至不足100平方公里。
人口多则三四十万,少则几万。生活在城邦这种独立的主权国家中的希腊人,将个人与国家很自然地联系在一起,他们生活的小天地就是独立的国家,他们自己就是享有自由的国民,因此,他们没有东方大国之民那种对国家渺茫、抽象的观念,因而也就没有对神明和君主的畏惧和对疆域广阔的大

帝国的想往。
希腊城邦是由设在易于防卫的高地附近的堡垒发展而成的。这些堡垒,既可作为防御侵袭的避难所,又可在其中设立供奉诸神的庙宇。这种堡垒,后来也称为“卫城”或“高城”。人们在卫城周围的乡村居住,从事必要的生产活动,以求生存。随着生产的发展,交换日趋频繁,于是,在卫城下面的空地上出现了广场和集市,并逐渐成为贸易和社会政治活动的中心。这样,就形成了以卫城为中心,联合周围乡村的、有共同地域、共同居民、共同的政治、经济和宗教生活的单一的政治共同体,希腊人称为πολis,即“城邦”。希腊城邦最本质的特征是公民集体专政。亚里士多德指出,“城邦的一般含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
(《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13页。)希腊城邦的公民,并非是指全体成年居民,其中妇女、边区居民、外邦人、奴隶等是不能列为公民的。所以“公民集体专政”,只是区别于东方君主专制的一种政权形式,其实质仍是奴隶主专政。
②公元前8~前6世纪的海外殖民运动公元前8~前6世纪,在希腊城邦形成的同时,希腊人进行了广泛的殖民运动。公元前12~前11世纪,随着多利亚人的南下,在希腊本土曾出现了一次向小亚细亚沿岸和爱琴海诸岛方向的殖民浪潮。时隔几百年后的第二次殖民运动,其规模较前次大得多,殖民范围已扩展到地中海和黑海沿岸,因此称其为“大殖民”。这次殖民运动与第一次殖民活动,有着本质的不同,它不单纯是民族迁徙浪朝冲击的结果。大殖民是在希腊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发生变革的背景下发生的。起初,殖民带有农业性质,稍后便与海外商业的发展、城邦的建立密切相连。大殖民的第一个显著特点是不同种族体系的大混合,希腊人与殖民地各部落、各民族之间发生了直接和长期的接触与联系。第二个特点是原始社会制度的萎缩,也就是说,在殖民城邦,虽仍存在氏族、族盟一类的组织,但究其内容,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其政制基本上是贵族政治。第三个特点是,原始社会制度的萎缩,必然导致血缘关系的破裂,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制度让位于以契约为基础的新政治。(参阅汤因比:《历史研究》(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29—132页)这种新政治就是希腊人在殖民地建起的一个个的城邦。
希腊海外殖民运动,是由当时希腊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条件造成的。经济方面,“过剩人口对生产力的压力”(马克思:《强迫移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618页)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从公元前8世纪下半叶起,希腊人口增长明显加快,对这一时期的考古材料的研究表明,当时生育力正逐渐上升,而婴儿死亡率则呈下降趋势。仅从雅典阿戈拉地区考古发掘的水井数目来看,人口比原来增加了二三倍。在生产力相对低下的情况下,人口的过度增长,超出了土地的承受力,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压力,尤其是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为了生存,只得迫使一部分人向外殖民。如公元前7世

纪后期,铁拉岛大旱,七年无雨,树木枯死,为了生活,岛上居民决定用抽签的办法,从两兄弟中选出一人,到利比亚的库列涅去殖民。政治方面,当时各城邦内部剧烈的阶级分化和平民与贵族的激烈斗争,使许多人被迫远离故土,到海外定居。殖民者的身份、殖民动机各有不同。一些失去土地、生活贫困的农民,为了生计,只得背井离乡,到海外去寻觅新的土地;在政治斗争中失败的政党和集团的成员,包括自由民的下层和失势的贵族,出于无奈,往往去海外寻求托身之地。如斯巴达城邦的“处女之子”,即斯巴达妇女与边区居民的“私生子”,他们没有公民权,不能分得土地,为改变待遇,密谋起义,密谋败露后,遭到斯巴达人的驱逐,于公元前8世纪末被送到意大利南部的他林敦去殖民。又如铁拉岛,原名卡利斯塔岛,相传斯巴达国王埃乌律司铁涅斯和普罗克列斯年幼的时候,曾由他们的舅父铁拉司以摄政的身份执掌王权。两个幼主成人后,当了国王,而他们的舅父却成了普通的臣民。铁拉司受不了这份委屈,于是率领一批人乘坐三艘三十桡船,渡海来到他亲族的住地卡利斯塔岛,在那里建立了殖民点,该岛也因殖民者的名字而改为铁拉岛。(希罗多德:《历史》(上),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322—323页。)以后,随着商业和海外贸易的发展,一些富有开拓和冒险精神的手工业者和商人,为寻求商品销售市场,开发新的原材料供应地和获取廉价的劳动力——奴隶,也纷纷到海外去建立新的居民点,使殖民与发展工商业连在一起。
希腊的殖民运动,起初只是分散的和无计划的,城邦中一些敢于闯荡的人们,怀着获得土地和财富的美好愿望,漂泊到异国他乡,定居生活。到后来,殖民成为一种运动,便多由城邦政府主持了。城邦政府直接参与殖民地点的确定、具体的组织安排及召集参加者。移民到达殖民点后,即分得一份土地,建立起新城邦,取得新城市的公民权。
希腊的海外殖民,首先开始于商业和海外贸易比较发达的小亚细亚沿岸的一些希腊城邦,爱琴海诸岛及希腊本土的大部分城邦随后也加入进来。海外殖民,主要沿东北、西、南三个方向进行。在东北方,从公元前8世纪起,在爱琴海北部、马尔马拉海周围及黑海沿岸,建立了许多希腊的殖民城市。
在爱琴海北部,优卑亚岛的卡尔息斯人在卡尔息狄克半岛,先后建立了32个殖民城市,此后,希腊其他城市的移民也来到这里,科林斯人建立的波提底亚后占了特别重要的地位。继卡尔息狄克之后,在色雷斯沿岸也出现了希腊的殖民城市。在达达尼尔、博斯普鲁斯两海峡的两岸,在马尔马拉和黑海周围,是希腊人开拓殖民的重要地区,但在这里从事殖民活动的主要是小亚细亚的希腊人各城邦。据说,仅米利都就在小亚细亚北岸建立了七十多个殖民地(转引自:顾准《希腊城邦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56页。)象锡诺普,在公元前8世纪就已出现在黑海南岸了,至今仍是土耳其北部的重要港口;此外,公元前7~前6世纪,米利都还在黑海北岸建立了奥尔比亚、旁提卡彭(今之刻赤)和特奥多西亚等殖民城市。此间,希腊

本土的麦加拉也在黑海及其入口处,开拓了拜占庭、加尔西顿和赫腊克利亚等殖民地。对黑海沿岸,特别是黑海北岸的开发,为希腊人提供了新的粮食供应地和商贸集散中心,对日后希腊的经济生活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希腊人对地中海东岸的殖民企图,因亚述帝国及其他势力的阻挡和腓尼基人的抗衡,始终未能实现。
希腊人在西方的殖民活动,主要在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岛以及高卢南岸和西班牙东岸进行。公元前8世纪上半叶,卡尔息斯人在南意大利西海岸建立邱米城,邱米得名于卡尔息斯的一个地名,它是希腊人在意大利建立的最北部的一个殖民城市。不久,卡尔息斯人又在邱米南部建立了尼亚坡里城(即今之那不勒斯),在西西里埃特纳火山的废墟上与纳克索斯岛的移民一起建立了纳克索斯城,在意大利与西西里之间狭窄的海峡岸边建立了墨西拿城。
科林斯人在西西里东岸建立了叙拉古城,在南部肥沃地区建立了阿克拉加斯。麦加拉在西西里建立了麦加拉·海布赖亚城。此外,在南意大利还有斯
巴达人建的他林敦及厄利亚、西巴里斯、克罗托内等比较有名的希腊人城
市。希腊人在较短的时间里,在南意大利及西西里建立了许多在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方面与希腊本土极为相似的殖民地,以致这一地区,尤其是南意大利被希腊人称为“大希腊”。
希腊人的殖民活动继续向西推进,公元前7世纪末,小亚细亚的弗凯亚居民在高卢南部建立马西里亚城(即今之马赛),以后,马西里亚又建立了尼斯、摩纳哥等城邦,并进一步向西扩展,在伊比利亚半岛沿岸,建立了一些新城市。但是,希腊人插足西班牙南部的愿望,因迦太基人的竞争而遭失败。
迦太基是腓尼基人于公元前9世纪,在北非今突尼斯城附近建立的西方最大的殖民城市,在对外扩张中,它的势力达到北非、西班牙、科西嘉、撒丁尼亚和西西里岛。从公元前6世纪初开始,迦太基人与希腊人不断发生冲突。公元前580年,希腊人殖民于阿克拉加斯的时候,迦太基人帮助当地土著厄力密亚人抵抗希腊殖民者,开始了希腊人与迦太基人的第一次冲突。公元前6世纪后期,迦太基已是强盛的帝国,它出兵西西里岛,占领了该岛的西北部,从此,西西里岛成了迦太基与希腊长期争夺之地,公元前3~前2世纪,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的历时一百多年的三次布匿战争,便是这种斗争的继续。
希腊人向南殖民,进展不大。公元前7世纪前期,希腊人在北非建立了昔兰尼殖民地,本想向西拓展,时值迦太基沿北非海岸向东推进,结果双方都停于原地,没有发生什么冲突。昔兰尼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成了希腊谷物及牲畜尤其是马的供应地。
希腊的殖民城市只限于沿海一带,并不向内陆深入。一些城市经过一段发展之后,自己又成为殖民母邦,在附近或较远的地区建立起新的城市。这些殖民城市的面积不大,古罗马雄辩家西塞罗形象地将其描绘成,仿佛是一

条密缝于“蛮邦原野”这大片织锦上的花边。殖民地居民虽承袭了母邦的政治制度与文化传统,但他们与母邦的关系是平等的、两个独立国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公元前5世纪科林斯与它的殖民地科西拉发生战争时(早在公元前7世纪初,他们之间就发生过海战),科西拉使节在雅典公民大会的演说中有生动的论述:“如果一个殖民地受到良好待遇的话,它是尊重它的母邦的,只有它遭到虐待的时候,它才对母邦疏远。派到国外去的移民不是留在母国的人的奴隶,而是他们的平辈。”(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8页。)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取决于母邦与子邦,而完全取决于各邦之间的利害关系,他们之间的联盟与对立,甚至武装冲突,是以各自的利益为基础的。
希腊的海外殖民运动,对殖民地土著居民和希腊城邦产生了很大影响。
由于殖民本身就是一种经济、政治的扩张形式,所以,殖民者的到来,对当地土著居民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殖民者到处侵占土地,掠夺资源,奴役当地居民,甚至将他们沦为奴隶。许多人被迫离开家园,逃往自然条件恶劣的深山荒野,有的则联合起来同殖民者进行斗争。但另一方面,殖民者的到来,在客观上也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加强了希腊人与当地各民族人民的交往与沟通。在殖民过程中,希腊人同巴尔干半岛的色雷斯人、黑海沿岸的斯基泰人、意大利的伊达拉里亚人,法国和西班牙的克尔特人和伊比利亚人以及西西里岛的土著居民,建立了既有和平的商贸往来,又有军事冲突的联系。殖民地的社会发展,仍处于原始社会阶段。希腊人将自己生产的陶器、精美饰品、酒和橄榄油等生活必需品运往殖民地,换回所匮缺的农牧产品。这种交换,引起了当地氏族贵族的兴趣,并成为双方贸易往来的中介商。许多当地居民也倾心经商,一些人种粮就是为了出卖。商业的发展,加速了氏族制度的瓦解,希腊文化的渗入,则使处于野蛮时代的各族人民,加快了文明的进程。希腊人在与外族人的接触中,也受到异邦文化的薰染,他们对酒神的崇拜,便承袭了色雷斯人的风俗信仰,并在以后的希腊社会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起初以农业为主转而以商业或农工商并重的殖民运动,加强了希腊和海外各地的贸易联系,扩大了各城邦间的商业往来,给希腊带来了大量的财富和奴隶,为日后奴隶制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殖民运动也使工商业奴隶主阶层的力量日益壮大,他们与平民在反对氏族贵族中结成联盟,建立起为数众多的,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完全独立的城邦。
③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早期僭主政治希腊各城邦在其形成过程中,充满了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各城邦在其形成之初,大都建立起氏族贵族的专政。一批氏族贵族世世代代处于大权独揽的地位。城邦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贵族会议,其成员为终身制,国家的高级官职如执政官之类,也都由贵族充任;公民大会只限于形式上表决贵族会议的提案和从贵族中选举官员,无权议事。
在经济上,氏族贵族依仗权势,广占地产,并用高利贷剥削、奴役广大平民。

在当时,农民、小手工业者及工商业奴隶主都属于平民阶层。氏族贵族的专横,严重侵害了平民的政治、经济利益,引发了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农民反对氏族贵族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块份地,解除债务,免遭奴役;工商业奴隶主反对氏族贵族,主要是为了改变政治上的无权地位。于是,在工商业发达的城邦,工商业奴隶主往往联合农民和手工业者一起同氏族贵族进行斗争。
平民与贵族斗争的一个重要成果是成文法的颁布。成文法最早出现于公元前7世纪,初时在殖民地,后来在宗主国城邦。其中以卡隆达斯为西西里的卡塔尼亚制定的法典和扎琉科斯替意大利洛克里城编定的法典最为著名。这些法典虽不甚完备,内容也未免太过苛刻,但是,由于它是以整个国家利益和加强私有制为原则,代表大多数平民利益的,全体国民必须遵守的共同法则,所以成文法的颁行,动摇了氏族贵族的统治,引起了国家政体形式的变革。
在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过程中,许多城邦曾出现过“僭主政治”。僭主是通过政变夺取国家权力的独裁者,他们大多数出身贵族,在平民与贵族斗争的双方势均力敌的形势下,乘机以暴力夺取政权。僭主一人大权独揽,地位颇似君主,但为争取平民的支持和巩固其统治,一般都执行打击氏族贵族,维护工商业奴隶主利益,改善下层平民经济状况的政策。因此,早期僭主政治在客观上推动了工商业和小农经济的发展,以及民主政治的建立。
僭主政治首先盛行于小亚细亚及其诸岛。公元前7世纪末,米利都的司拉西布卢斯,僭窃国政,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僭主之一。他对内实行寡头政治,对外长期抗击吕底亚王国的进犯,显示了他非凡的军事才能。另一个著名的僭主公元前6世纪萨摩斯岛的波利克拉特斯,在夺取政权后,与两个兄弟共同执政,不久便将他们除掉建立了独裁统治。波利特拉克斯属富裕的工商业奴隶主阶层,从自身利益出发,更是竭力推行有利于工商业奴隶主的政策。为了把更多的平民群众吸引到自己的周围,他在萨摩斯岛修建了许多宏伟的建筑物,最有名的是雄伟壮丽的赫拉神庙和供全城用水的纵横交错的水道,这位僭主因此闻名全希腊,因他提倡文艺,还被艺术家和诗人誉为恩主。
他组建了拥有百艘军舰的半商半海盗式的舰队,称雄于东爱琴海并敢于和波斯抗衡,从而提高了萨摩斯的政治地位。然而,波利克拉特斯的独裁统治并不长久,他后来被波斯人处死,尸体钉在十字架上。此后,萨摩斯日渐衰微,不久便落入波斯手中。
与小亚细亚诸希腊城邦实行僭主的同时,希腊本土诸城邦如西库翁、麦加拉和科林斯等也先后建立了僭主政治,其中库普塞罗斯(约公元前655~前625年)及其子皮利安德(约公元前625~前585年)的僭主统治,曾使科林斯成为当时希腊世界的强国之一。库普塞罗斯在篡夺政权之后,严厉打击昔日的氏族贵族,将他们驱逐出国门,把贵族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使小农经济得以发展。他的儿子皮利安德,是希腊七贤之一,继位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开拓新殖民地,实行有利于商人和手工业者的政策,改革货币制

度,发展造船业,开凿运河,修筑道路,奖励科学艺术等等。在皮利安德时代,科林斯的经济达到空前繁荣,国际声望也大大提高,皮利安德与雅典有权势的贵族,米利都僭主司拉西布卢斯,甚至埃及的法老都维持着友好的和亲戚的关系。他作为一名伟大的政治家而留名史册。然而,在皮利安德死后,随着工商业奴隶主阶级力量的强大,政权很快转到他们手中,建立起共和国的统治,从而结束了科林斯的僭主政治。此外,受希腊本土的影响,在希腊殖民地也曾出现过僭主统治。
早期僭主政治,虽有过光辉灿烂的时刻,但只是昙花一现,旋即为民主政治或贵族政治所取代。究其原因,僭主政治主要是反对氏族贵族的统治,一旦氏族贵族的统治被击溃,僭主政治便不再符合平民的利益了,结果,僭主失去了自己的社会支柱,只能为另一种在更大程度上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的政治形式所代替。这样,在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城邦,便出现了工商业奴隶主的民主政治,一些以经营农业为主的城邦,大都建立起奴隶制的贵族寡头政治。僭主政治作为希腊许多城邦都曾存在的政体,其历史作用不可忽视。它摧毁了氏族制度及其旧有的社会习俗和宗教崇拜势力,为希腊奴隶制国家的确立扫清了道路,它所推行的一系列有利于平民的改革措施,基本上保持下来,并在新的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3)雅典国家的产生及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
雅典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为我们展示了国家形成的典型形式;它所建立的民主政体,被喻为古代社会民主制度的典范。
①提秀斯改革与共和政治的建立雅典位于希腊中部的阿提卡半岛,境内多山,平原较少,土地贫瘠,不宜农耕,而适于橄榄和葡萄等经济作物的生长。山中丰富的大理石、优质陶土和银,曲折的海岸线和优良的港湾,加上阿提卡地处中希腊与爱琴海世界往来的前缘地带的优越的地理位置,为雅典发展工商业和对外贸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阿提卡半岛从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最早的居民是皮拉斯吉人。公元前1600年前后,爱奥尼亚人来到阿提卡,同皮拉斯吉人混居,并逐渐融合。
公元前12世纪多利亚人南下,没有进入这个地区,使阿提卡居民免受征服者的蹂躏和强加在他们头上的暴力统治,从而为雅典日后成为工商业发达、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的城邦奠定了基础。在荷马时代,阿提卡处于原始社会解体阶段,居民分属4个部落,每个部落包括3个胞族,每个胞族包括30个父系氏族。此时在阿提卡出现了许多自成一体的小城堡,有的城堡还筑起长城互相防卫。这些城堡的遗迹,至今尚存。随着手工业和交换的发展,打破了氏族公社的闭锁状态,氏族、部落之间的联系加强,他们之间的临时军事联盟,逐渐转变成固定的结合。这一联合过程,在阿提卡的历史上称为“联合运动”。联合运动取消了阿提卡境内各自独立的市镇,建立了以雅典为中心的政权机构。相传,阿提卡的统一是由雅典国王提秀斯完成的,此后,他即着手整顿国家,进行改革。首先,他解散了原来各市镇的议事会,废除了

当地的行政官员,设立了以雅典为中心的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处理各部落的重大事务;其二是把阿提卡居民分为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三个等级,并规定只有贵族才能掌握国家大权,农民和手工业者则没有任何权力,成为平民。提秀斯改革的意义在于:它建立了一个凌驾于各氏族和部落之上的公
共权力机构;实现了阿提卡的统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组织遭到破
坏,开始以居住地域划分居民,从而确认了氏族部落内部所不能承认的等级差别。提秀斯改革,标志着雅典国家的初步形成。雅典国家的产生没有受到外族入侵的影响,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65页)因此,雅典是国家形成的“最纯粹、最典型的形式”。(同上)
雅典统一国家的缔造者提秀斯,是个传说人物,他生活的年代,史学家们众说不一,其业绩也无文字可考。据希腊传说,他是迈锡尼时代晚期、特洛耶战争之前的著名英雄,雅典第十代王。但近代多数学者认为,阿提卡的统一发生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提秀斯统一整个阿提卡,不可能是一下子完成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提秀斯的传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元前7世纪以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雅典历史演变的一些真实情况。
雅典建国之初,还保存着不少氏族制度的残余,国家的主要官职都由氏族贵族担任,他们是国家的真正统治者。国家机构有执政官、贵族会议和人民大会。执政官初为一人,代替原来的首领“巴赛勒斯”,成为雅典政府的首脑。这时,所谓传统的王权已不复存在。执政官不久增至3人:王者执政官、军事执政官和名年执政官。此时,王者执政官已退居二位,只主祭祀;军事执政官行使原来巴赛勒斯的职权,成为统率全军的最高军事统帅,名年执政官是执政官之首,故又称首席执政官,他的名字即是其在任之年的年号。到公元前7世纪中叶,执政官增至9人,其中包括新设的6名司法执政官。执政官初为终身职,约公元前752年,改为10年一任,到公元前683年,设置9人执政官的时候,就变成一年一任了。
执政官均由公民会议从贵族中选出,卸任后进入贵族会议。其成员都是终身任职。贵族会议又称阿雷乌泊果斯会议,因会场设在雅典卫城西北的以希腊战神阿瑞斯命名的阿瑞斯山而得名。贵族会议权力很大,它有权推荐和制裁执政官,有权制定和维护法律,审理案件;国家大事由它决定,行政事务由它处理。贵族会议实际上是雅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公民大会此时则没有什么实权。国家政权主要由执政官和贵族会议把持。极少数富有的氏族贵族成员,成了国家统治者,因此早期雅典实行的是贵族寡头政治。但是,这些为数不多的掌权者,可以平起平坐地共商国事,共同管理国家,不存在个人独裁与专制,所以,我们认为,早期雅典是一个共和制的国家。
②基伦暴动与德拉古法典雅典国家形成之初,贵族大权独揽,他们凭借手中的特权,强占雅典最肥沃的土地,用高利贷和重租剥削农民和手工业

者,使其处境不断恶化。许多负债农民,因无力偿还,只得以份地作抵押。
据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记载,当时阿提卡到处都竖着田产出押的债碑。
失去土地的农民,租种贵族的土地,成为“六一汉”,即将收获的1/6留给自己,其余的交给债主(一说1/6交债主,5/6留自己)。如果债务人无地作抵押,或“六一汉”交不出地租,那么他们自身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便沦为债务奴隶,有的甚至被卖到国外。氏族贵族的巧取豪夺,加深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引起了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不满与反抗。
平民反对贵族的另一支重要力量是工商业奴隶主阶层。雅典工商业起步较晚,公元前7~前6世纪,随着工商业和海外贸易的迅速发展,雅典兴起了工商业奴隶主阶层。这些人大都是平民出身,他们经济上十分富有,但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受到贵族的排挤与歧视。他们反对贵放的专权统治,要求通过改革,改变自己的政治地位,从而掌握政权。留居雅典的外邦人,虽是自由人,但没有政治权利,为取得与雅典公民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他们也反对贵族的统治。失去土地的、沦为债奴的农民,处境困难的小手工业者,外邦人,破产的或已染指工商业的贵族,为了各自的利益,聚集在工商业奴隶主阶层周围,向雅典氏族制度的残余,发起了最后的进攻。平民反对贵族的一系列改革和暴动,就是在这一政治背景下发生的。
公元前632年,发生了基伦暴动。基伦是一个贵族出身的青年人,曾在奥林匹亚赛会上得过锦标,是麦加拉僭主特阿真尼的女婿,在雅典很有名望。他企图利用平民对贵族的不满,夺取政权,成为雅典的僭主。基伦利用宙斯节日民众集会的机会,发动政变。参加这次行动的有基伦的亲信和麦加拉的重装步兵,但没有雅典平民。由于得不到平民的支持,遭到惨败。基伦自己逃跑,他的同党大多被杀害。基伦暴动虽有外力插足,但它反映了雅典社会的动荡不安,自基伦之后,这种暴动时有发生。
基伦暴动,打击了氏族贵族的统治,为了维护渐趋消弱的贵族统治,公元前621年,司法执政官德拉古制定了雅典第一部成文法。德拉古法典以苛虐和残酷著称,以致“德拉古法典”成为一切严酷立法的通称。在德拉古法典中,懒惰、盗窃蔬菜与水果的罪犯,同渎神犯和杀人犯一样,也要处以死刑。不过,法典也有进步意义的地方,如反对血族复仇制度,对预谋杀人、
过失杀人和自杀作了细致的区分;尤其是官吏由贵族会议选拔制改为公民抽
签选举制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贵族内部以及贵族与中等阶层的关系,打破了氏族贵族独霸所有官职的局面,因而动摇了氏族贵族的统治。但是法典是以维护贵族的私有财产为宗旨的,所以法律根本没有涉及破产农民面临的土地和债务问题,这激起了雅典平民极大的不满,终于在德拉古立法20多年后,发生了梭伦改革。
③梭伦改革与雅典民主政治的开端梭伦(约公元前640~前560年)是
古代雅典著名的政治改革家、诗人和伟大的爱国者。他出身于破落的贵族家庭,年青时外出经商,到过希腊、小亚细亚和埃及等许多地方,游览各地的

名胜古迹,考察当地的社会制度、风土人情,结交古希腊著名的学者和科学家,这一切,使他获得了渊博的学识和“希腊七贤”的美名。经商和周游列国,对梭伦一生的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扬弃了贵族派的骄矜,支持工商业主经商致富,以发展工商业立国的举措。同时对下层平民的疾苦也深表同情。梭伦酷爱吟诗,他用诗抒发了“财货唯吾愿,宁轻不义财”的情怀,谴责了贵族的贪婪和专横。这些诗篇,使他日后赢得了“雅典第一个侍人”
的桂冠。当时,雅典正与邻邦麦加拉争夺萨拉米岛,雅典几次派兵,都未攻下。梭伦以诗号召人民“到萨拉米去,夺取那美丽的岛屿,洗雪我们的耻辱。”
他奉命率军出战,以卓越的军事才能,一举夺回萨拉米岛。萨拉米战争的胜利,使梭伦在雅典享有很高的声誉。在平民心目中,他成了一位反对贵族、同情人民的革新人物。
公元前7世纪末~前6世纪初,雅典的阶级关系已相当紧张,“多数人被少数人所奴役,人民起来反抗贵族。党争十分激烈,各党长期保持着互相对抗的阵势”。(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Ⅴ)梭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走上政治舞台的。在贵族看来,他终归是贵族出身,总不至于数典忘祖,过份损害他们的利益;工商业奴隶主则认为,他也是经商致富,是自己人;广大平民和穷人更是对他报有厚望。于是,各派都同意他为“仲裁者”。公元前594年,梭伦当选为首席执政官,并被授以立法和修改宪法的权力,从而使他有权进行政治和经济改革。
梭伦上任后的第一项重大改革是颁布“解负令”,取消公私债务,拔除立在债务人份地上的债碑,将因债务抵押的土地,归还原主;恢复了债奴的人身自由;因债务被卖到海外为奴,流落异邦的雅典人,由国家赎回;并永远禁止把雅典公民变为奴隶。其次是禁止输出谷物,鼓励橄榄油的出口,这不仅保证了雅典居民有足够的粮食,也使果园和园圃农业带有了商业性质。
后来又公布遗产自由,打破了氏族贵族土地世代相传的传统,使平民上层的私有财产得以巩固。与之相应的,梭伦还公布了禁止奢侈法,限制了大办葬礼和挥霍无度。同时,为了防止日后出现新的土地集中,梭伦还制定了“土地最大限度法”,可惜关于这方面的材料我们知道的很少。以上可以看出,梭伦改革的一个中心思想,是在立法上承认私有财产和容许土地的转让和分割。
为了发展雅典的手工业,梭伦允许居住在雅典的外邦工匠获得雅典的公民权,提倡每个雅典人学会一种手工业技术。为了发展工商业,他还改革币制,用大多数城邦通行的优卑亚币制代替埃吉纳制,并制定了统一的度量衡制度。
梭伦政治改革的核心,是以财产特权代替贵族的世袭特权,从而消弱了氏族贵族的政治地位和作用。首先,他按财产的多少,将雅典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以等级确定权力和义务。公民财产主要依据其田产的年收入,工商业者则按其货币收入折合成实物来计算。第一等级是每年收入达五百麦斗

(一麦斗合52.3公升)者,称“五百斗级”;第二等级是每年收入达三百斗者,称为“骑士级”,表示有力量自备马匹,充当骑士;第三等级是每年收入达二百斗者,称为“双牛级”,即养得起两头牛;第四等级是年收入二百斗以下者,称为“雇工级”。第一、二等级可以担任执政官等国家高级官职,但要提供骑兵和负担“社会义务”;第三等级可担任低级官职,提供重装步兵;第四等级则不能担任任何官职,只能参加公民大会和充当陪审法庭的陪审员,轻装步兵及后来的雅典海军主要由他们组成。其次是政治机构的改革。梭伦恢复了公民大会,并赋予它更高的权力。公民大会有权选举执政官等国家官员,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在贵族会议之外,又另设立了四百人会议,由雅典的四个部落各选一百人组成,第一、二、三等级公民皆可参加。
它有权力公民大会准备和提供议案,贯彻公民大会的决议,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关。四百人会议把原来属于贵族会议的这些权力转移过来。此外,还设立陪审法庭,所有雅典公民,不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可以担任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除凶杀和叛国案外,它可以审理所有的案件,打破了贵族垄断法庭的局面。
在立法方面,梭伦取消了德拉古法典,只保留了有关杀人罪的规定,禁止对他人包括奴隶在内的暴力伤害,使他们的人身安全相对有了保证;并在财产、继承和犯罪的惩罚等方面,有所创新。梭伦立法以完善、简洁、富于弹性著称。原有法律条文保存在雅典议事会堂,并在市场上立柱公布。对公民的犯罪行为,无论富人或穷人,量刑定罪,均以法律为准绳,因而,在理论上确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使雅典进入了优鲁米亚,即法制统治的时代。另外,梭伦立法是全体公民共同、直接参与的,公民大会成为立法、司法和监督机关,因此,其立法不仅为雅典,也为希腊的城邦政制,开辟了一条“主权在民”的新路。
恩格斯称“以侵犯所有制来揭开的”梭伦改革,是一场“政治革命”(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10页)。“解负令”的实行,发展工商业的措施,使旧有氏族贵族的经济利益受到极大的打击,自由民的经济地位得到改善和巩固,从而调整了自由民内部平民与贵族的关系,扩大了雅典城邦政治的社会基础,也为雅典由贵族政治转变为民主政治奠定了经济基础。按财产划分等级,削弱了氏族贵族享有的种种特权,使工商业奴隶主阶层有机会跻身于国家领导层,富人的政治代替了贵族的政治。一般平民的政治地位也有所提高。公民大会的恢复和权力的提高,四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的设立,不仅使工商业奴隶主和下层平民可以享受原先为贵族所独占的政治权力,也为后来雅典的民主政治铺平了道路,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即是梭伦创立的两个民主机关。所以,梭伦改革标志着雅典民主政治的开端。
梭伦改革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有很大的进步作用,但也有其局限性。由于他的改革是以维护富人的政治、经济利益为目标的,所以,下层平民土地

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氏族贵族残余并未肃清,他们还掌握着一定的特权,使得平民与贵族的矛盾依然存在,他们之间的斗争仍在继续。
④庇西特拉图的僭主政治梭伦改革,调解了各敌对阶级之间的激烈冲突,发展了经济,但没有完全解决社会问题。下层平民因未能重分土地而颇为不满,贵族因丧失太多而忿忿不平,中产阶级因不能充任执政官而怨气冲天,只有工商业奴隶主拥护新法,并渴望得到更多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民选调解官”的梭伦,不愿再卷入矛盾,“好像一群猎狗包围中的狼”。
他只要求雅典人立誓保持他的法律,便放弃了权力,离开雅典到国外旅游去了。梭伦离开雅典后,平民与贵族的斗争更加激烈。当时雅典存在着三大党派:由占据肥沃平原土地的贵族组成的平原派,主要由沿海港口的工商业奴隶主组成的海岸派,由山区贫苦农民组成的山地派。三派为了各自的利益,互不相让,矛盾之尖锐,竟使雅典有时数年内选不出执政官。这种混乱的局面导致了雅典的僭主政治。庇西特拉图(约公元前600~前527年)成了雅典的第一位僭主。
庇西特拉图出身贵族,与梭伦是姨表兄弟,公元前565年左右,在雅典与麦加拉争夺萨拉米岛的战争中(后来萨拉米又被麦加拉夺去),他战功卓著,从此声誉鹊起,成为山地派的领袖。庇西特拉图富有政治野心,善弄权术,他故意弄伤自己,然后佯称是敌党分子所为,于是,在山地派的支持下,组建了自己的卫队,称棍棒队,并依靠这支武装力量,于公元前560年夺取政权,在雅典建立了僭主政治(公元前560~前527年),但由于平原派和海岸派的反对,他曾于公元前556年和前550年两次被赶出雅典。公元前540年,在海外侨居近10年的庇西特拉图,凭籍着在色雷斯开发银矿的巨额财富和外国雇佣军的支持,再次返回雅典,夺取了政权。此后,他的统治一直延续到公元前527年他去世为止,先后执政共19年。
庇西特拉图执政期间,其政策的总倾向是在当时氏族贵族与平民的激烈斗争中,支持平民势力的发展,继续推行梭伦立法,“很少变更”。他没收了被放逐和逃亡贵族的土地,将其分给了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这样,不仅消弱了一些世家大族的势力,也满足了其支持者山地派的利益。为了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政治地位,他还提倡种植橄榄和葡萄,向农民发放低利息的国家贷款,把土地税定为收获量的1/10或1/20;他设立乡村巡回法庭,就地解决纷争,方便农民诉讼,使其有机会行使自己的司法权力。
庇西特拉图深知,要想巩固自己的地位,还要赢得海岸派的支持,为此,他极力发展工商业。在他统治期间,雅典的精美陶器行销地中海、黑海沿岸的许多地方;为开拓海外市场,他大力发展造船业,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海军舰队,在赫勒斯滂海峡(即今达达尼尔海峡)东西两岸建立了殖民地,从而控制了雅典通往黑海的商路;为利于商业发展,他恢复了国家铸造钱币的工作,增加了铸币的供应量。他还大兴土木,修建神殿庙宇、水道和道路,这对发展工商业和保持雅典的安定统一非常有利。

庇西特拉图保留了梭伦创立的一切国家机构,他本人也严格依法办事,当有人控告他犯了杀人罪时,他按时到法庭受审,自行辩护,后因控告人不愿继续追诉,才算作罢。他对人民的态度比较温和,经常到乡间视察,倾听农民的意见,解决他们的困难。然而,在现行的国家机构之上,毕竟高踞着一个以非法手段获得无限权力的僭主。他可以终身任职,其职位世袭;他是国家的主宰,其意志不可违背;他可以操纵官吏的选举,将自己的心腹提拔到国家机关。这些,是僭主政治不可缺少的,同时也是与梭伦民主政体相悖的。
庇西特拉图的宗教、文化及对外政策也都是为发展经济,加强全国的集中统一服务的。始于公元前566年的泛雅典那节,此时的庆祝活动更为隆重,并成了全希腊的节日。从色雷斯承袭来的对酒神狄奥尼索斯的崇拜,起初只存在于阿提卡的一个小地方,从公元前534年开始,发展成雅典的乃至全希腊的酒神节。这种节日对雅典和全希腊都产生了很大的凝聚作用。另外,政府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广招学者诗人,集各邦之精华,对规模巨大的荷马史诗进行整理,并最终编成定本,为宏扬希腊民族文化做出了贡献。在对外交往方面,为保证雅典与黑海地区商路的畅通,庇西特拉图注意和爱琴海地区各城邦保持友好关系,他与萨摩斯著名僭主波利克拉特斯的结盟,对这一地区的其他城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庇西特拉图的政策措施,基本上是梭伦政治的继续和发展。他进一步打击了氏族贵族的势力,扩大了工商业奴隶主的经济和政治力量,并使贫苦农民的土地要求得到部分的满足。他集中力量发展经济,随着工商业的迅速发展,雅典很快跃入希腊世界先进城邦的行列,为以后民主政治的确立打下了物质基础。庇西特拉图的僭主政治,是在氏族贵族力量比较强大,各派势力为各自利益争夺不休下的产物,因此,在贵族政治转向民主政治的进程中,起了防止贵族复辟,扶助工商业奴隶主的重要作用。当后者羽翼丰满时,它便不可避免地退出历史舞台。庇西特拉图以僭主的方式,推行梭伦的民主政治,这充分说明,他是一位审时度势、有智有谋、甚孚众望的政治家。
庇西特拉图死后,其长子希皮亚继为僭主,他不能满足工商业奴隶主和平民的利益,昏庸无能,骄奢淫逸,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君,遭到雅典人民的普遍憎恨。当时,波斯在小亚细亚扩张,雅典失去了对赫勒斯滂海峡的控制,于是,人民开始反对僭主政治,公元前514年,其次子希帕尔库斯被两个与之有私仇的青年刺死,出于对僭主政治的愤恨,人们将两个普通的复仇青年奉为爱国英雄;公元前510年,希皮亚被逐出雅典,结束了庇西特拉图家族的僭主统治。
⑤克利斯提尼改革和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僭主政治被推翻后,雅典各派政治势力的斗争仍很激烈。出身名门望族的平原派领袖伊萨哥拉斯,在斯巴达国王克列奥麦涅斯及其军队的支持下,于公元前508年当选为首席执政官,建立了由300个贵族组成的贵族寡头政治。这遭到雅典人民的强烈反对,

他们发动起义,赶走了斯巴达干涉者,伊萨哥拉斯随斯巴达国王逃跑,其同党被处死。同一年(一说公元前506年),克利斯提尼(约前570~前508年)在人民的拥戴下,当选为首席执政官。
克利斯提尼出身于雅典著名的阿尔克迈翁家族。父亲麦加克利斯,在庇西特拉图当政时,为海岸派领袖,因联合贵族势力反对僭主政治而被放逐国外;母亲是西库翁著名僭主克利斯提尼的女儿。他是长子,与外祖父同名。
他的曾祖父也叫麦加克利斯,雅典发生基伦暴动时,他任执政官,曾经杀害政变失败躲到雅典那神庙避难的基伦的同伙。按照当时的规定,这是渎神罪,于是,阿尔克迈翁家族遭到诅咒,被逐出雅典。在以后的岁月中,这个家族屡遭不幸,备受凌辱。他们失去了土地,只好经营工商业,与昔日旧贵族存在隔阂,而更接近工商业奴隶主阶层,倾向民主政治。梭伦改革,大赦被放逐者,阿尔迈克翁家族回到雅典,积极支持梭伦立法。庇西特拉图当政后,因反对僭主政治,其族人又被放逐国外。流亡中,他们重建了于公元前548年被烧毁的德尔斐的阿波罗神庙,因而赢得了全希腊人的称赞。
父亲去世后,克利斯提尼成了家族的首领。希皮亚继僭主位后,他曾于公元前525~前524年担任过执政官,僭主政治垮台后,为争夺政权,与伊萨哥拉斯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在斗争中,他注意维护工商业奴隶主和平民的权利,因而获得他们的支持,几经周折,终于取胜,以首席执政官的身份,开始了使雅典国家制度民主化的改革。
为了进一步打击贵族势力,克利斯提尼注重于雅典宪法的改革。首先,他重新划分选区,以10个地域部落代替原有的4个血缘部落。全阿提卡分为三个大区,即雅典城及其近郊的平原区,内陆的山地区和沿海区。每一个大区又分成10个区,称为“三一区”(意为部落的三分之一)。每一个部落由三个大区各出一个三一区组成。三一区之下,设自治村社,称为“德谟”,是为雅典的基层单位。每个三一区可辖一个或几个德谟。德谟数目不断增加,克利斯提尼时为100个,到公元前4世纪增至174个。德谟是兼有行政、经济、军事及政治等各种职能的自治体。村长由选举产生,其最重要的职能是负责公民登记,凡年满18岁的男性村社成员都有资格成为雅典公民,氏族族籍不再是取得公民身份的条件,大批无族籍的自由民、侨居雅典的外邦人以及被释放的奴隶因此取得了公民权。此外,村长还要负责税收、招募军队以及陪审员及国家官吏的选举等事宜。
以不相毗连的三个三一区组成一个新选区,是克利斯提尼改革的基本点,对雅典的政治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地域划分的新选区,彻底摧毁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组织,打击了贵族势力;每个选区都包括平原、山地和海岸三派的公民,使过去三个集团的力量很难集中,因而缓和了公民之间的矛盾,稳定了雅典的政局;新选区以村社成员确定公民身份,公民范围扩大,人数增多,从而扩大了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在新选区内,各派力量的发展很不平衡,平原派的氏族贵族日趋没落,海岸派的工商业奴隶主,

力量不断壮大,山地派在反对贵族中,与海岸派结成同盟,因此,新选区的分,极大地削弱了氏族贵族的势力,扩大了海岸派的势力范围,符合了新兴富有阶层的利益。
与新的地域组织相适应,克利斯提尼新设五百人会议,代替梭伦建立的四百人会议。会议成员由每个部落抽签选出的50人组成,第一、二、三等级公民均可当选。五百人会议成员按部落分为10组,轮流主持日常政务,任期为一年的1/10,其主要职能是为公民大会准备议案,以及处理国家事务,执行公民大会的决议。五百人会议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政府的行政机关。
在组编军队方面,克利斯提尼建立了十将军委员会,每个部落选出一名将军,统率本部落的公民军,并组成十将军委员会,轮流统帅雅典军队,任期一年。他还制定了贝壳放逐法。其具体办法是在每年春季的公民大会上由公民投票表决应该放逐的危害民主的分子。公民将应予放逐的人名写在贝壳或碎陶片上,如果票数超过6千,这个人则被放逐国外,10年后才能回来。
这项措施对防止阴谋夺取政权的僭主政变,稳定社会秩序,起到过很大的作用。
克利斯提尼改革,是继梭伦之后的又一次革命,在雅典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它彻底消灭了雅典的氏族制度,摧毁了氏族贵族势力,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构,使雅典国家最终形成。同时,克利斯提尼改革,也使百余年来雅典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以平民的胜利而告结束。从此,奴隶主与奴隶的矛盾成为雅典社会的主要矛盾。工商业奴隶主成为国家的主人,广大下层平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奴隶主民主共和国。它标志着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对日后雅典奴隶制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这可以从财富、商业和工业的迅速繁荣中得到证明。”(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5页。)
(4)斯巴达国家的形成和贵族寡头政治
斯巴达与雅典一样,同为希腊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在希腊历史上起过重要的作用。但是,以农为本的斯巴达,政权始终掌握在贵族手中,实行贵族寡头政治,是为与雅典民主政治不同的希腊城邦政制的又一类型。
①来库古立法与斯巴达国家的形成斯巴达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东南部
的拉哥尼亚平原。这里气候温和,土地肥沃,灌溉便利,宜于农耕;但平原东、西、北三面却是崇山峻岭,南面沿海地区亦缺少良港,不利于工商业和航海业的发展,所以,在斯巴达一直没有形成向传统贵族挑战的新兴的经济和社会力量。
早在迈锡尼文明时代,阿卡亚人就在拉哥尼亚建立了许多城市,斯巴达是其中之一。公元前1200年前后,多利亚人侵入伯罗奔尼撒半岛,毁灭了迈锡尼文明,昔日的城市荡然无存。多利亚人中的一支,征服了拉哥尼亚,

并在此定居下来。这支人被称为斯巴达人。他们的社会发展比较落后,还处于原始社会阶段,起初分为三个血缘部落,后来随着氏族制度的瓦解,血缘关系逐渐为地域关系所代替,大约在公元前10~前9世纪时,形成了五个地域性的村落,称为“奥巴”,并以斯巴达城为中心,实行联合。有趣的是,斯巴达城既无城墙,又无像样的街道。这种联合为国家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斯巴达国家是在斯巴达人对拉哥尼亚本地居民的征服中形成的。关于斯巴达国家的形成过程,目前所知很少。从不多的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斯巴达人在入侵拉哥尼亚之初,与被征服者之间保持着平等的关系,当地居民享有一定的平等权利,称为“边民”,即“庇里阿西人”。他们是自由人,在政治上与斯巴达人是一种联盟的关系,不过,斯巴达在联盟中处于盟主的地位。这是在氏族部落制度的条件下,当征服者不可能消灭被征服者,而又必须与他们共处的情况下,唯一可以选择的适当方式。随着斯巴达经济的发展和氏族内部的阶级分化,这种原始的平等关系很快被奴役的关系所代替。
大约在前9世纪末~前8世纪初,斯巴达人剥夺了庇里阿西人所享有的权利,并要他们纳贡,这引起了居住在拉哥尼亚南部希洛城的庇里阿西人的反抗。斯巴达人镇压了这次反抗斗争,并将这里的庇里阿西人降为集体的农业奴隶——“希洛人”。斯巴达希洛式奴隶制即源于此。随着斯巴达人征服的不断扩大,拉哥尼亚大部分居民沦为希洛人。人口的压力和土地的缺乏,又使斯巴达人垂涎于其西部美丽富饶的美塞尼亚平原,并于公元前8世纪后期,发动了第一次美塞尼亚战争(约公元前740~前720年),夺取了这块宝地,大部分美塞尼亚人沦为希洛人。斯巴达人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引起了美塞尼亚人的反抗,公元前7世纪后期(约公元前640~前620年),美塞尼亚爆发了大规模起义,史称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历时20余年的战争,以斯巴达的胜利而告结束。美塞尼亚的大部分居民再次沦为希洛人。此时希洛人的数目大大增加,约为斯巴达人的六七倍,成为希洛式奴隶制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
长期的征服战争,加剧了斯巴达社会内部平民与贵族,以及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导致了传说中的来库古立法。相传,来库古的父亲是斯巴达的一位国王,在企图驱散骚动者时,被刺身亡。来库古任国王后,决心革新立法。他专程到德尔斐神庙献祭,请示神谕,然后以神意执行者的身份口传约章,即“瑞特拉”,对斯巴达的政治体制、份地制度、公餐制度、教育制度以至社会风气逐一立法,从而奠定了斯巴达国家的基础。来库古因此受到斯巴达人民的崇敬与爱戴,死后,人们立庙纪念他,把他当作正义的化身,热爱人民和祖国的理想领袖的象征。关于来库古其人和他生活的年代,以及其立法的具体内容,古往今来,历史学家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在斯巴达国家形成过程中,出现某种改革是完全可能的。
当然,所有改革的内容不可能一次完成。按照普鲁塔克的说法,元老院,亦

即长老会议的建立,是来库古最早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内容,此时大概是斯巴达第六代王统治时期,约公元前8世纪左右。改革的所有内容可能要到美塞尼亚征服之后才能完全实现。经过来库古立法,确立了斯巴达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器日益强化。公元前7世纪后期,斯巴达国家最后形成。
在斯巴达国家,居民分属三个大的集团:斯巴达人、庇里阿西人和希洛人。
斯巴达人是斯巴达国家的统治阶层,成年男子享有公民权。
他们大约有4万人,9千户。每个家庭都可以从国家领取一份约20公顷的份地和耕种这份土地的希洛人。这种份地可以世代相传,但不得买卖、分割或转让。土地由希洛人耕种,斯巴达人不从事生产,主要职责是从军作战。
庇里阿西人主要指被斯巴达人驱逐到边远地区及原住偏僻山区和沿海
的居民,大约有3万户。他们是没有公民权,但有人身自由的小生产者,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斯巴达人鄙视工商业,称其为“贱业”,所以,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不能与斯巴达人通婚。他们虽有权占有土地和动产,但必须向斯巴达人纳税,服兵役和徭役。
希洛人是斯巴达国家的农业奴隶,约22万人。他们每7户固着在斯巴达人的一块份地上,为主人耕种,每年将收获物的一半(约82麦斗)缴给主人,剩下的一半,维持7户人家的生活。希洛人可以有自己的家室和生产工具,但没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斯巴达公民无权占有和买卖希洛人,但可以任意使用和剥削他们,斯巴达国家甚至可以任意杀害他们。希洛人还必须在斯巴达军队中服各种劳役,必要时还要充当轻装步兵,随同斯巴达人一起出征打仗。他们在斯巴达受尽虐待和迫害,与希腊其他城邦的奴隶相比,其处境是最悲惨的。希洛人与斯巴达人的矛盾,成为斯巴达国家的主要社会矛盾。
②斯巴达的贵族寡头政治斯巴达城邦实行奴隶主贵族寡头政治。国家机构由国王、长老会议、公民会议和监察官组成。斯巴达有二个地位和权利平等的国王,他们分别出自斯巴达两个最有势力的氏族,其职位世袭。他们平时权力不大,只是主持祭祀及负责审判关于家族方面的案件,战时,一个国王留在国内,另一个率军出征,有军事统帅权。国王要受长老会议的限制和监察官的监察。这说明,在斯巴达国家机构中还保留着军事民主制时期的某些内容。长老会议是斯巴达的最高权力机关,由两位国王和28名长老组成。长老是由公民大会从60岁以上的贵族中选举产生的,终身任职。国家大事必须先由长老会议讨论决定,然后再提交公民大会表决。长老会议又是最高司法机关,负责一切民事、刑事和国事案件的审理,并协助一些主要官员处理公共事务。公民大会由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组成,其主要职能是选举长老和监察官,并对长老会议的一切提案进行表决。选举或表决均采用原始的呼声来表示,公民根本没有机会对后选人或决议进行讨论,所以公民大会只是个名义上的权威机构,实际上不起什么作用。监察官由五人组成,其

成员由公民大会从年逾60岁的贵族中选举产生,一年一任。起初,监察官是全体斯巴达公民的代表,有权监督国王、长老和普通公民的行为。自前7世纪后半期开始,监察官的权力日渐增大,国家权力逐步转移到他们手中。
他们可以代替国王主持长老会议和公民大会,有权审讯或废黜国王,并握有司法、财政、外交和征募军队的权力。每年新监察官一上任,首先举行向希洛人“宣战”的仪式,以此表明在其任职期间可以任意屠杀、镇压希洛人。
仪式结束后,即派配有短剑的斯巴达青年,潜入希洛人住地,袭击、搜捕和屠杀有反抗嫌疑和体格健壮的希洛人。这种屠杀制度,名叫“克里普特”,即秘密勤务或“特务行动”。这充分说明,斯巴达国家对内的主要职能是对奴隶阶级——希洛人实行专政。由于国家政权掌握在几个贵族奴隶主手里,所以斯巴达的政治制度是奴隶主贵族寡头专政。
斯巴达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带有浓厚的军事镇压色彩。全体斯巴达人都生活在“平等人公社”之中,这是一种军事性质的组织,有共同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和生产者(希洛人),公民们都是严阵以待的战士,随时准备与希洛人作战。斯巴达人的平等是建立在对希洛人的剥削与压迫的不平等的基础上的,他们是斯巴达的少数特权统治阶层,可以占有份地和生产者,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履行民主权利,但是,由于政权掌握在少数贵族手中,公民大会只是形式上的最高权力机关,所以,在公民内部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公社内部保留着古老的公餐制习俗,每个公民每月交纳定量的产物供公餐之用,无论贫富,大家同桌共餐,以此加强斯巴达人的联系与团结。
斯巴达人一生都要过军事生活。新生儿要接受长老的检查,体弱多病者抛到弃婴场,强健的婴儿,精心养育。男孩从7岁开始,就要离开父母,过集体生活,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18至20岁即跟父辈一起,参加屠杀希洛人的活动,20岁成为正式军人,30岁以后可以结婚,但仍要在军营生活,很少有机会与妻子在一起,直到60岁才能退伍回家。斯巴达妇女也和男子一样,从小就要接受各种体育训练,练就强健的身体,婚后为国家生育健康的后代。斯巴达是个军事化社会,在这里,几乎没有个人生活的自由。集体进餐,执行公务,军事训练,进行艰苦生活的磨练,这就是斯巴达人生活的全部内容。斯巴达的尚武精神,使他们对提高文化修养,进行文学艺术创作不感兴趣,因此文化极端落后。
斯巴达政治制度的另一特点是极力维护立宪的贵族政体,反对僭主政治和民主政治。公元前6世纪,它曾促成科林斯湾诸城邦推翻僭主政体,对雅典庇西特拉图僭主政治的倾复,也尽了一臂之力。同时,由于政治制度不同,使它与雅典除因对付共同敌人而形成短期的联合外,总是处于矛盾的地位。
这也是后来伯罗奔尼撒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之,斯巴达的国家制度是氏族制度与强固的国家现实生活相结合的产物。氏族制度残余保留较多,政治保守,文化落后,但军事力量强大。凭籍着在征服中形成的一支纪律严明,装备精良,战术过硬的军队,斯巴达成为

希腊诸城邦中颇有影响的国家。
③伯罗奔尼撒同盟公元前6世纪,斯巴达已成为伯罗奔尼撒半岛上最强大的国家。对内镇压希洛人的反抗,对外进行扩张,是斯巴达一贯的政策。
公元前6世纪中叶,波斯帝国对希腊的进犯隐约可见,它使斯巴达更加重视以武力威胁实行结盟的政策,此时,除阿哥斯、阿卡地亚和阿卡亚北部外,
伯罗奔尼撒半岛各城邦都加入了以斯巴达为首的军事同盟——伯罗奔尼撒
同盟。同盟最高机关是全体大会,由盟主每年召集一次。加盟各邦无论国家大小,重要与否,均在盟内享有一票。盟内各项事物都交由全体会议讨论,各种议案必须经大多数人同意方能通过。加盟诸国对斯巴达无贡赋义务,但要提供兵源和经费,战时结成联军,由斯巴达人担任联军统帅。斯巴达以盟主的身份,取得了伯罗奔尼撒半岛的霸主地位,它通过这个同盟,干涉各城邦内政,竭力推行贵族寡头政治,反对民主政治,并借助同盟的力量加紧对国内希洛人的镇压。伯罗奔尼撒同盟是斯巴达控制盟邦、争霸希腊的工具,在希波战争中成为抵抗波斯入侵的一支重要的中坚力量。
2.城邦的发展与城邦危机(公元前5~前4世纪中叶)
公元前5世纪至~4世纪中叶,随着希腊人反抗波斯入侵战争的胜利,希腊城邦的发展进入极盛时代,伯里克利时的雅典成为希腊城邦高度发展的典范。随着奴隶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邦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城邦出现危机,城邦制度走向衰落。
(1)城邦发展与衰落时期的政治理论
公元前5世纪,希腊各地的城邦都建立了与本国自然环境经济生活相适应的城邦政制。实行民主政治的城邦,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秩序化;实行贵族寡头政治的城邦,也建立了自己稳固的统治。公元前4世纪,城邦制度开始出现危机。在这一百多年中,目睹城邦兴衰的政治思想家们,从支持城邦制度出发,加强了对国家与法的理论研究。为了维护奴隶主国家的利益,他们竭力探求各种有利于奴隶主统治的国家制度,企图创造出最理想的国家形式。与此同时,各种政治思想日益摆脱了宗教神话的束缚,以其特有的魅力,在社会生活中起主导作用。此间政治思想家们的努力,大大丰富了人类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
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460~前370年)是奴隶主民主派的伟大思想家。
他反对贵族专制,拥护民主制度。在他看来“在一种民主制度下受穷,也比在专制统治下享受所谓幸福好,正如自由比受奴役好一样。”(德谟克利特:残稿,67,625)德谟克利特是个无神论者,认为国家和法的观念不是依靠某种彼岸意志的干预产生的,而是人们在长期的斗争中形成的。他主张城邦内公民之间一律平等,互助互爱,和平友好。国家和法律保护各邦自由民的权益,公民也应将城邦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要服从国家与法律。他强调奴

隶占有制的必要性,认为使用奴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充分反映了他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的阶级立场和政治态度。
德谟克利特主张将政治与自然规范相区别,认为政治是人努力的结果,是一种伟大的艺术。因此,国家管理机关应由最富有智慧和知识的人员组成。如果政权落到素质低下的人的手中,那将是非常痛苦的。在德谟克利特的心目中,只有奴隶主阶级才能培养出优秀人才,其维护奴隶主阶级专政的政治观点显而易见。当然,他也不否认每个希腊公民经过严格的培养与训练,亦能成为国家的管理人才,因为人的才干得利于后天训练,而不是天生就有的。这一方面为广大希腊公民参政议政提供了理论根据,表明他支持民主政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的唯物主义哲学观点。
德谟克利特进步的政治思想和政治态度以及他在哲学和科学文化上的
卓越成就,使他成为当时希腊最著名的人物。生前,人们曾在他的家乡阿布德拉(色雷斯南部沿海的希腊殖民城市。)为他树立铜像,死后以国家的资金为他举行了葬礼。
公元前5世纪中期,雅典民主政制进入高度发展的时代。平民地位上升,个人主义成长及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使希腊开始了一场反对旧的思想方法的所谓智力革命。此时,在希腊各地出现了一批自称为“智慧的教师”的学者,即诡辩家或诡辩学派。他们对旧的哲学体系及对物质世界的研究已不感兴趣,转而关心与人类自身更密切相关的新课题与新知识。诡辨学派依其政治态度可分为两大派别,一派是进步的,拥护民主制度;另一派则更加强调个人主义,支持贵族制度和寡头政体。
诡辩学派是最早对自然法理论的许多重要问题进行探讨的人。他们提出了关于国家和自然法起源的新理论。他们认为政治不是神的创造,也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个人意志的表现,进而指出,国家和法律是人们相互协商乃至自觉缔结的契约的产物。诡辩学派强调自然和法律的对立,认为人类法优于自然法,这是人类通过努力达到的一种进步。法律规范的内容,受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的制约,而各种社会利益的矛盾产生的原因,在于财富分配不均,也正是它动摇了城邦的稳定性。因此,他们大胆地预言,城邦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是不能永久的。这种新颖的见地为日后历史的发展所证实。诡辩派设计了各种各样改变奴隶占有制社会和体现平均主义的乌托邦式的国家方案。这种设想虽是不能实现的空想,但它毕竟为人类理想国家模式提供了宝贵的素材。
最杰出的诡辩学者普罗塔哥拉(约公元前485~前410年),其著名的格言“人是万物的尺度”,不仅概括了诡辩学派哲学的基本点,也是他们认识各种自然与社会现象的法码。从这点出发,所有的诡辩家,那怕他们是支持贵族政治的,都强调人本身的重要性,都崇尚自由、民权与进步,都谴责奴隶制和希腊人的种族排外政策,尤其是关于国家与政治的许多新观点,更为后人所赞叹。

诡辩学派的学说,遭到了政治上倾向保守的希腊人的反对,在他们看来,怀疑态度和个人主义必将导致无神论和无政府状态,任其发展,宗教、道德、国家、社会将无法维持,于是,在希腊又兴起了一场新哲学运动,其理论基础是:真理是实在的,并且有绝对标准。这一运动的主将是苏格拉底
(公元前469~前399年)、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年)和亚里士多
德(公元前384~前322年)三名著名的思想家。
苏格拉底自称智慧的教师,启蒙的赞助者。他的主要活动期,正值雅典及整个希腊世界激烈动荡之际,各种矛盾尖锐复杂,政治变革频频出现。他的哲学与政治观点,明显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他没有著作留传于世,仅以口头讲学的方式阐述自己的观点。他的观点颇为庞杂,甚至相互矛盾,但他的影响是巨大的,尤其在哲学与政治学方面,为后人留下了许多启迪性的财富。
苏格拉底认为,法律对国家和社会是至关重要的,公民应绝对服从国家的法律,诚心诚意地执行权力机关的各项规定。他敌视雅典的民主制度,同情斯巴达的贵族制度;主张国家政权及各行各业都要由经过训练,有知识有才干的人来管理;对体现民主的抽签选举法非常反感。苏格拉底在政治上支持贵族政体,反对民主政治,但是他重视知识,提倡由德才兼备的人管理国家事务的思想,对加强国家政权建设是非常有益的。
在西方哲学史上,柏拉图是第一个使唯心论哲学体系化的人。他生活的时代,希腊城邦开始发生危机,于是探索理想国家的模式便成了他所面临和考虑的主要课题。柏拉图的政治学说集中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和《法律篇》中。
柏拉图认为,国家是互助的产物。由于社会分工,使人们需要彼此协作,于是结成团体,由小渐大,终于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国家。柏拉图对当时希腊世界流行的各种政体,如勋阀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僭主政体,逐一进行考察,认为现存的政体按顺序一个比一个更坏。尤其对雅典的民主政体、更是十分反感。在柏拉图看来,斯巴达的贵族共和国倒是理想的政治形式。他设计的理想国,是一个不受个人和阶级的干扰及利己主义影响的,以融洽和效能为目的的国度。他规定公民应具有四种德性:智慧、勇武、节制和正义;国家应由三部分人组成:护国者、卫国者和供养者。有智慧之德的护国者是国家的统治者。三部分人就像一个从上到下完整的人体,各安其位,各从其事,协调一致。在上者治国有方,在下者不犯上作乱,可谓至善至美,和谐统一。这样就达到了正义,而这正是国家的主要职能,也是理想国的核心。
理想国中的护国者只能是哲学家或具有哲学家的智慧与精神的少数超
人。这种所谓“哲学王”的观点,是柏拉图理想国的核心。培养统治者的措施有两条,教育和选拔。在接受教育和选拔中,男女机会均等。柏拉图的理想国,实际上是以斯巴达的贵族共和国为样板的,他的正义国家其实是一种

贵族寡头政治。
在现实生活中,柏拉图的理想国根本无法实现,于是他开始设计第二套国家方案,其主要内容反映在他晚年完成的《法律篇》中。在《法律篇》中,柏拉图放弃了人治国家的观点,主张以法治国,建立起介于君主与民主之间的“混合政体”,国家政权掌握在选举产生的37名“护法官”手中;公民按收入多寡划分成四个等级,有参政执政的权力,工商业为“贱业”,由非公民经营,属国家控制;奴隶为奴隶主耕种土地,以此获得生活必需品。柏拉图设计的这套方案,虽没有改变其政治思想的保守性质,但是比起他的理想国来,这种法治国家无疑是一种进步。
亚里士多德17岁时来到雅典,就读于柏拉图开办的“学园”,在此研读各门知识凡20年,被柏拉图誉为“学园的精英”。这位生活在希腊城邦已渐衰落,奴隶制度从根本上发生动摇的时代的百科全书式的伟大思想家,在继承总结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前辈的国家学说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关于国家和法的起源、本质、形式与任务的一些新理论。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两部重要著作《政治学》和《雅典政制》中。
亚里士多德有一句名言:“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他认为,国家是满足人类美好生活的最高机构,城邦是希腊人普遍的国家形式。与柏拉图不同,他不注重适应各时代各民族的理想国的设计,而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国家的起源和发展,以及各种政治制度兴亡的社会条件上。他认为,国家不是人们意愿的表示,人为的产物,而是自然而然地产生和历史地形成的。它由家庭和村落发展而来,是人们交往的一种最广泛、最完善的形式。他对希腊的君主、贵族、共和、僭主、寡头和平民(民主)等政体进行比较研究,详细地分析了各自的利弊。他不赞成“哲学王”的统治,少数贵族的统治,很可能会流于腐败,代表富人利益的寡头政体也不理想,平民政体虽不易腐败,不应一概予以排斥,但对雅典的激进民主派抱有根深蒂固的成见。他认为,最好的国家当属共和政体。这是一种由中等阶级公民掌权的国家,可兼顾富者和贫者两方的利益,能够维持城邦秩序,同时既能维护私人财产制度,又可防止财富过份集中。
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他认为法律的伦理基础是道德,因此,他将法律规范的要求视为“正义”。他把法律分成两类,一是普遍法或自然法,另一类是各城邦制定的具体法。普遍法高于具体法。法仅存在于彼此完全平等的人们的相互关系上。但亚里士多德并非主张所有公民在政治上一律完全平等。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上,他主张公民应享有自由,但自由不是放纵,自由不应超越法律的限度。
晚年,亚里士多德也像柏拉图那样,设计出理想国方案。他的方案在许多方面是抄袭柏拉图的《法律篇》。在他的理想国(共和国)中,居民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有平等权利的公民和无权的奴隶及其他下等自由民,如农民、商人、工匠和短工等,这些人是无权参与国家管理的。

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优良的国家制度与一定的外部环境有关的看法,在他看来,地理因素影响着政治生活。总之,作为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许多政治观点既受其老师的影响,又与之有别,在发展国家与法的学说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2)希波战争时期的外交雅典海上同盟
公元前6世纪末,希腊奴隶制城邦受到了崛起于西亚的强大的波斯帝国的威胁。早在公元前6世纪中叶,波斯就征服了小亚细亚,使小亚西海岸的希腊人城邦从属于波斯帝国的统治。公元前6世纪末,波斯征服者跨过博斯普鲁斯海峡侵入欧洲,夺取了爱琴海北岸的色雷斯,使雅典等希腊城邦通向黑海的商路严重受阻。与此同时,色雷斯以西的马其顿也屈服于波斯。希腊诸邦与波斯帝国形成对峙的态势。尤其是雅典,为了保卫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进一步发展奴隶制经济,保证通往黑海商路的畅通及对外扩张,决不容许波斯的西侵。于是,以雅典、斯巴达为核心的希腊城邦和波斯帝国,从公元前500年开始,至公元前449年雅典与波斯缔结和约为止,进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战争,史称希波战争。在这场由于波斯帝国的军事扩张而引起的世界古代史上规模较大的国际性战争中,交战双方,除了付出巨大的军事力量外,还充分施展各自的外交才能,力图使战争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公元前492年夏,波斯水陆两军沿色雷斯海岸,向希腊本土发动了第一次进攻。但波斯舰队在卡尔息狄克半岛的阿托斯海角遭遇飓风,毁坏船只300艘,失踪2万人,损兵折舰而回。波斯皇帝大流士不甘心进攻的失败,他一面积极备战,一面派使者前往希腊各国,企图利用各城邦间的矛盾及其内部的阶级斗争,分化瓦解他们。波斯使者到希腊的主要城邦进行活动,要求他们向波斯帝国“交出水和土”,以示降服。迫于波斯的压力,一些城邦屈服了。但是,雅典和斯巴达这两个在希腊世界最有影响的城邦,顶住了波斯的压力。雅典人将波斯使者投入深谷,斯巴达人则将使者抛进水井,并挖苦道“井里有土又有水,请使者自己去取吧!”消息传到波斯宫廷,大流士暴跳如雷,命令他的仆人,每当他吃饭的时候,必须三呼:“皇帝,请记住雅典人!”甚至几年之后,大流士之子薛西斯再次遣使出使希腊,都没有派使者到雅典和斯巴达要求土和水。
波斯人在使用武力的同时,很注意希腊贵族分子与政治流亡者的作用。
当时,一些实行贵族统治的城邦如色萨利、彼奥提亚诸邦,不仅屈服于波斯,而且在波斯入侵希腊时,站到了波斯人的一边。庇希特拉图之子希庇亚,在逃离雅典后,便投靠波斯,侯机依仗波斯的力量重返雅典。公元前490年,他引导波斯舰队,经基克拉迪群岛直逼雅典。
波斯人很会利用希腊各城邦之间的矛盾,加强自己的力量。他们知道斯巴达与雅典历来矛盾很深,并了解到斯巴达企图将战争的祸水转向雅典及希腊其他城邦,自己则凭籍着科林斯地峡,加强防守。经过努力,他们使斯巴

达的宿敌阿哥斯在战争中保持中立,从而进一步加深了他们之间的矛盾。萨拉米战役之后,波斯人玩弄外交手腕,妄图拆散希腊人同盟。他们将其占领的中希腊地区让出,以此引诱雅典与之媾和。雅典识破了波斯人的伎俩,拒绝同它谈判,并向斯巴达人保证忠于同盟,波斯人的计谋遭到失败。
面对波斯人的入侵,希腊人曾立下誓言:“如果他们在战争中顺利的话,
他们就把自愿向波斯人投诚的全部希腊人的财产的十分之一奉献给戴尔波
伊的神。“①(希罗多德:《历史》Ⅶ,132,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514页。)希腊人强烈的民族精神和爱国热情,是他们克敌制胜的法宝。此外,以雅典为主的希腊城邦之间的一系列外交活动,也是粉碎波斯入侵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
公元前490年,波斯人向希腊发起第二次进攻。波斯军队在征服了优卑亚的埃列特里亚之后,直奔阿提卡,很快就在马拉松登陆,雅典处境十分危急。雅典一面准备迎击敌人,一面派使者向斯巴达求援。雅典的使者请求斯巴达以希腊民族利益为重,援助雅典人,而斯巴达却以一个月的第九天,月亮没圆的时候不能出征为由,拒绝了雅典人。此时,一直受到雅典的保护,
并得到过雅典帮助的、雅典的近领普拉提亚却主动出兵援助雅典(希罗多
德,《历史》,Ⅵ,108,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447页)。雅典在其同盟者普拉提亚的帮助下,创造了古代战争史上,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光辉范例。马拉松战役的胜利,使全希腊人受到鼓舞,一些已臣服于波斯的希腊城邦纷纷宣告独立。
公元前485年,大流士死去。薛西斯继位后,即着手进军希腊本土的准备。大敌当前,希腊31个城邦集合于科林斯,决定消弭矛盾,共同对敌,结成了以斯巴达为统帅的反波斯军事同盟——“希腊人同盟”。雅典和斯巴达是同盟的中坚,在抵御波斯入侵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里,我们要提到一位有勇有谋,善于辞令,最有远见的著名政治家特米斯托克列斯(约公元前528~前462年)。他是公元前五世纪九十年代下半叶到七十年代初雅典政坛上的风云人物,于公元前493年当选为名年执政官。作为民主派的领袖,特米斯托克列斯在马拉松战役之后,清醒地看到,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是增强雅典国力的重要措施。他巧妙地利用了雅典人与拥有强大海军的近邻埃吉纳的敌对关系,说服了雅典人以劳里昂银矿的收入,建造了200艘三列桨座的新式战舰,使雅典成为希腊诸邦中拥有战舰最多的国家。当薛西斯大举进攻希腊时,特米斯托克列斯和斯巴达共同发起联合希腊各邦共同抗击波斯的倡议,终于促成“希腊人同盟”的建立。为增强希腊人同盟内部的团结,他主动把希腊盟军中对海军的最高指挥权让给只有十几艘军舰的斯巴达人。公元前480年,波斯水陆两军直逼阿提卡,他又说服了希腊盟军海军的最高指挥官在萨拉米附近,同波斯海军决战。斯巴达人①戴尔波伊:即德尔斐。编者

同意了雅典人的意见,他们和雅典人并肩作战,取得了萨拉米海战的辉煌胜利,波斯舰队几乎全军覆没,促进战局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此,战争的主动权转到希腊人手中。
萨拉米海战的胜利,使特米斯托克列斯一度成为希腊最显赫的人物。当他访问斯巴达的时候,受到了隆重的接待。但是,特米斯托克列斯并没有因为斯巴达人对他的高度热情,而放松对斯巴达的警惕。斯巴达在希波战争中的种种表现及数十年前一再派兵干涉雅典内政的往事历历在目。由于公元前480年和前479年波斯人两度占领雅典,使雅典蒙受很大的损失,大部分城墙被毁坏,所以尽快修建雅典卫城城墙成了当务之急。特米斯托克列斯凭借自己的崇高威望,及时组织有高昂爱国热情的雅典人进行修建城墙的工作。
此事遭到斯巴达的非议,因为拥有当时希腊最优良的重装步兵的斯巴达人,不善于攻城。他们派使团到雅典,劝说雅典人放弃筑城的计划。特米斯托克列斯首先派人将代表团打发走,然后,又组织了一个以他为首的代表团,到斯巴达解释他们筑城的意图。但是,他将代表团成员留在国内,独自一人来到斯巴达,采取种种方法,托延与斯巴达官员的会晤,当他得知雅典城墙已修建到可据以防御的高度时,才对斯巴达人说明,雅典人修筑城墙,无论是对雅典,还是其他城邦,都是有利的。面对既成事实和正义通达的陈辞,斯巴达人无言以对,只得让他回国。
公元前479年春,希腊盟军在中希腊的普拉提亚,大败再次进犯阿提卡的波斯陆军主力,把残余的波斯军全部赶出希腊半岛。与此同时,同盟海军又在小亚细亚的米卡尔海角消灭波斯的残余舰队。从此,希波战争进入后期阶段。此间,希腊与波斯的战争主要在小亚细亚沿岸及埃及等地进行。公元前478年,斯巴达和伯罗奔尼撒同盟因无海外利益而退出反波斯同盟,战争指挥权完全落到雅典手中。雅典在后期反波斯的战争中,建立起海上霸权。
为了应付进一步消灭波斯的海上势力的新形势,有必要成立新的同盟。
公元前478年年底,雅典与爱琴海岛屿、小亚细亚西海岸等参战诸邦结成新的同盟,史称“雅典海上同盟”,因同盟会议和金库设在爱琴海上的提洛岛,又称“提洛同盟”。同盟各国原则上一律平等,有为同盟提供一定人力、财力及战舰的义务。雅典为同盟提供了300艘三列桨战舰,比其他加盟国舰队的总和还多,是同盟中势力最强的一个。因此,自结盟之始,雅典便掌握着同盟的金库和战舰指挥权。同盟初建时,加盟者并不多,随着反波斯战争的节节胜利,获得解放的城邦愈来愈多,加盟国家也逐步增加。“同盟极盛时
期加入同盟的城邦及小共同体(大概是未建立城市的希腊移民的农村或渔
村)达三百个,人口总额估计达一千万至一千五百万人。“(顾准:《希腊城邦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157页)与此同时,雅典的海上势力进一步扩大,它开始干涉盟邦的内政,以对待属国的态度对待加盟国。公元前454年,雅典将同盟金库移至雅典,盟金变成了”贡金“,由雅典自行支配,用于自己的城市建设和财政开支。同盟会议也不再召开,对于

不满雅典专权,打算退盟的加盟国,雅典便出兵镇压,予以阻止。雅典借助提洛同盟取得了海上霸权的地位。公元前449年,雅典同盟舰队在塞浦路斯再次打败波斯军队,把波斯人完全赶出东地中海。
同年,希腊派使者到波斯的首都苏撒双方签订了卡里阿斯和约。希腊派出的使者是雅典富豪,雅典著名政治家与军事家客蒙的妹婿卡里阿斯,和约因此得名。和约规定:波斯放弃对爱琴海和黑海地区的统治,承认小亚细亚沿岸各希腊城邦的独立;希腊则承认波斯对塞浦路斯岛的统治权。希波战争以希腊人的胜利而告结束。
(3)伯里克利与雅典民主政治的繁荣
希腊人在希波战争中的胜利,使希腊许多城邦的奴隶制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从而为公元前5世纪民主政治的繁荣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前提。这方面的典型是雅典。克利斯提尼时期确立的雅典民主政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公元前5世纪中叶伯里克利执政时代(公元前443~前429年)发展到顶峰。
希波战争时期,以战神山议事会为首的贵族保守势力一度有所发展,其代表人物是马拉松战役的主要指挥者雅典名将米太雅得之子客蒙。他出身贵族,在希波战争中战功卓著,也曾为雅典海上霸权的建立做出贡献。在政治上,他崇拜斯巴达,不顾广大贫苦公民的平等要求,主张少数人掌权,为了在政治角逐中取胜,不惜挥金如土,滥用权力。公元前462年,客蒙不顾民主派的反对,率4000名重将步兵援助斯巴达镇压希洛人起义。民主派领袖厄菲阿尔特(?~公元前461年)乘机掌握政权进行政治改革。根据公民大会的决议,剥夺了战神山议事会否决公民大会决议和控制公职人员行动的权力,只给它保留了审判关于血亲复仇、放火和谋杀的案件的司法权力。这样一来,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等民主机关的权力和作用大大增强,雅典民主派取得了自克利斯提尼改革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公元前461年,厄菲阿尔特遭暗杀,伯里克利继为民主派领袖。
伯里克利(约公元前495~前429年)出身雅典名门,父亲是公元前479年米卡尔海战雅典舰队的司令官,母亲是克利斯提尼的侄女。伯里克利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在希波战争中渡过了青少年时代,晚年又经历了伯罗奔尼撒战争。他品格高尚,廉洁奉公,有远见,善于辞令,坚毅冷静,是一位有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为了继续推行厄菲阿尔特的改革措施,使雅典国家制度进一步民主化,伯里克利与继客蒙之后成为贵族派领袖的修昔底的斯(与历史家修昔底的斯同名)进行了激烈的斗争。伯里克利的民主政策得到雅典大多数公民的支持,公元前444年,依贝壳放逐法修昔的底斯被放逐海外,顺应时代潮流的民主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从公元前443~前429年,伯里克利连任十将军委员会首席将军长达15年,成为雅典的最高统治者。
伯里克利在担任雅典国家领导者的30余年中,推行了一系列有益于雅典工商业奴隶主和中下层自由民的改革措施。首先,他剥夺了战神山议事会

的政治权力,重申公民大会和五百人会议是雅典最高权力机关和行政机构,陪审法庭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其二,所有的官职向一切等级的公民开放。
公元前458~前457年,第三等级公民取得了以抽签方式担任执政官的资格,以后第四等级公民也可担任此职。其三,所有官吏一律实行公薪制。这就为下层公民参加政权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证,使少数公民的民主制变为全体公民的民主制。其四,限制取得雅典公民身份的范围。公元前451年通过的一条法律规定,只有父母双方皆为雅典公民者才能获得雅典公民权。
伯里克利的改革使雅典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呈现出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景象。伯里克利曾自豪地宣称:“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模范……我们的城市对全世界的人都是开放的……我们的城市是全希腊的学校。”(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二卷,第四章,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30—133页。)犹如人们所说,伯里克利统治时期为雅典的黄金时代。马克思认为:“希腊的内部极盛时期是伯里克利时代”。(马克思:《第179号<科伦日报>社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13页。)
雅典民主制度,是一种除奴隶外,全体公民都可以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国家制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在雅典,全体公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这是雅典民主政治的最大特点,也是最大的优点。它使雅典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国家强盛,但是,其阶级实质仍是奴隶主阶级的专政。另外,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将奴隶,没有公民权的外邦人,及妇人排除在外的,由此可见,这种政治即使在其全盛时期,仍有较大的局限性。
(4)伯罗奔尼撒战争时期的外交
希波战争后期,希腊存在着两大对峙的军事集团: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同盟和以雅典为首的提洛同盟,双方为争夺希腊世界的霸权,时有战事发生,最终酿成公元前431年~前404年的几乎波及希腊所有城邦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交战双方,在战场之外,通过各种外交途径,唇枪舌战,激烈角逐。
希波战争刚刚结束,雅典便于公元前448年派出一个由20人组成的外交使团出使希腊各城邦,邀请他们到雅典参加泛希腊大会,讨论重建被波斯焚毁的神庙、保证航海自由和确立希腊世界和平等事宜,企图借此机会,使雅典成为全希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但是,雅典的建议不仅无人响应,还遭到了伯罗奔尼撒同盟的强烈反对。公元前447年,雅典和斯巴达两大集团之间战事又起。公元前445年,双方缔结了三十年和约,确立了他们在希腊两雄并峙的政治局面,并决定暂时放弃军事行动,而以外交手段继续追求各自在希腊的霸权地位。然而,这种休战是短暂的,他们之间的战争已不可避免。
公元前433年,雅典与希腊半岛西北部的科西拉订立军事防御同盟,派出舰队干涉科西拉与科林斯之间的战争。此举实际上已破坏了三十年和约。
事后,科林斯派使团前往斯巴达,建议就雅典破坏和约之事召开全同盟会

议。公元前432年在斯巴达召开了伯罗奔尼撒同盟会议,雅典也派使团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各盟国代表,就是否立即对雅典采取军事行动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科林斯代表慷慨陈词,认为雅典已威胁到各邦的利益,必须立即开战。雅典使节极力为其霸权行径辩护,并以希腊强国的身份向各盟国施加压力,然而,雅典的强词夺理遭到了与会者的反对,其使者在申诉失败后离开了会场。斯巴达监察委员会根据大多数盟国的意见,作出了立即宣战的决定。
战争开始后,双方的外交使团一直没有停止行动。公元前421年,被十年战争拖得筋疲力竭的敌对双方,已无力再战,开始举行谈判,并于同年缔结了为期50年的和约。和约共18款,其核心内容是双方必须退出占领,恢复战前状态。和约中还有一条规定,和约内容,经雅典和斯巴达人双方同意,并经慎重考虑之后,可对条约作必要的修改。和约经双方代表宣誓认可。誓词为:“我将忠实地、诚恳地遵守条约中的各项条款。”(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Ⅵ,第二章,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369页)和约因谈判的参加者,雅典主和派首领尼西亚之名,而称为尼西亚和约。同年,雅典和斯巴达还签定了一项协议,规定,两国之间的任何一方遭到第三国攻击时,另一方应给予援助。另外,在斯巴达发生希洛人暴动时,雅典要帮助斯巴达予以镇压。但是,双方并未履行和约的规定,却在积极备战。
和约签订的第二年,雅典主战派首领亚西比德,约公元前450~前404年当选为首席将军。公元前415年,他和尼西亚一起率舰队远征西西里,从此雅典和斯巴达间又爆发了更大规模的武装冲突。雅典远征西西里遭到惨败,海军损失非常严重,希腊许多城邦纷纷脱离雅典,投入反雅典的军事同盟,提洛同盟开始瓦解。但是,斯巴达认为雅典仍是强大的。要想最后战胜雅典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舰队,这就需要金钱。斯巴达转而求助于波斯。波斯人为了实现重新控制小亚细亚的希腊城邦,进而染指希腊本土的目标,也乐于向斯巴达人解囊。公元前412年夏天到前411年冬天,斯巴达人与波斯总督提萨斐尼斯(?~公元前395年)几经谈判,接连签定了3个条约。根据条约,波斯获得了对小亚细亚希腊人的统治权,但条约中关于波斯提供伯罗奔尼撒海军军费的规定,却迟迟不能兑现。斯巴达对此非常不满,要求修改条约,这激怒了提萨斐尼,转而支持不久之前的敌人雅典。然而,公元前411~前410年雅典海军在亚西比德的指挥下,又大败斯巴达海军,波斯畏惧雅典的胜利,又转向斯巴达。雅典内部民主派与贵族寡头的激烈斗争及盟邦的叛离,大大削弱了雅典的力量,公元前404年,雅典投降,派使者到斯巴达签订和约,接受了斯巴提出的苛刻条件。雅典拆除了雅典城与庇里尤斯港之间的长城;仅允许它保留12艘运输舰,其余的军舰与商船完全移交给斯巴达;海上同盟被解散;雅典承认斯巴达在希腊世界的霸权。
(5)雅典民主政治的衰亡
伯里克利时代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全盛时代。此后,雅典民主政治开始走

向衰落。
公元前413年,雅典海军远征西西里遭到惨败,国内二万名奴隶趁机逃亡,使雅典社会经济濒临崩溃。雅典寡头贵族派,乘国家之危,图谋政变,企图推翻现存的民主制度。在这次政变中,萨摩斯的雅典寡头派海军军官们起了很大作用。他们派政变策划者之一皮山大回国游说。皮山大反复向雅典人说明,只有放弃民主政治,才能使波斯冷淡斯巴达,转而支持雅典,这是挽救雅典于危亡的唯一办法。为了拯救祖国,雅典公民只得忍痛接受皮山大建立寡头政治的主张。公元前411年,雅典寡头派发动政变,强迫公民大会批准废除以前的政治制度,代之以寡头政治制度。由雅典最富有的奴隶主组成的四百人议事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寡头派把议员规定为四百人,有效法祖先,即梭伦时代的议事会之意。然而,内容却大相径庭。寡头政治取消了抽签选举和津贴制,剥夺了占公民绝大多数的中下层公民参政的可能性,国家大权集中在几个寡头手中。此外,政府还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人数限为5000人。
寡头派对内独断专行,残酷迫害民主派;对外用武力迫使各属国改民主制为寡头制;与斯巴达的谈判,因斯巴达坚持要雅典完全放弃海上霸权而失败;所许诺的波斯的援助,只是一纸空谈。这一切,激起了雅典公民对四百人政府的普遍不满。尤其是萨摩斯的海军,他们大多属民主派,对寡头派的行为非常愤慨。他们将正在波斯的亚西比德迎到萨摩斯,让他担任雅典海军的最高指挥官。在他的指挥下,雅典海军在赫勒斯滂海峡附近,连连打败斯巴达海军,夺回了黑海海峡的控制权。军事上的胜利,增强了雅典民主派与寡头派斗争的信心和力量。公元前410年,他们推翻了寡头政府,恢复了民主制度。
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后,根据条约中“恢复祖先的制度”的规定,在斯巴达人的直接干预下,雅典建立了“三十僭主”政府。其成员原本是新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委员,但很快就成为大权独揽,犹如僭主的统治者,因而被称为“三十僭主”。这个政府的主要头目,是苏格拉底的弟子,卓越的政论家
和演说家克里提亚斯(公元前460~前403年)和代表雅典签订投降和约的
特拉门尼。前者代表极端寡头分子,后者代表比较温和的寡头分子。他们都曾参加过公元前411年的寡头政变。“三十僭主”政府任命了一个由500名最富有的人组成的议事会,公民人数削减为3000人,取消了陪审法庭的最高审判权,恢复贵族议会的权力,雅典又一次回到寡头政治。但是,“三十僭主”政府的统治是极不稳固的。寡头派内部矛盾非常尖锐。不久,温和派的首领特拉门尼,因反对极端派的政策,被克里提亚斯处死。克里提亚斯的恐怖、残暴统治,激起雅典人民的强烈反对。公元前403年,流亡国外的民主派海军将领色雷西布拉斯乘雅典内部混乱之时,率领民主派占领了雅典门户庇里尤斯港,极端派头目仓惶逃往雅典西北部的厄琉西斯。雅典一时出现了三个政府:雅典城的温和寡头派政府(后来换为温和民主派),厄琉西斯

的极端寡头派政府和庇里尤斯的民主政府。此时,厄琉西斯政府最为孤立,他们再次求助于斯巴达。曾经帮助雅典寡头派建立“三十僭主”政府的斯巴达前海军统帅吕山德(?~公元前395年)请求斯巴达国王让他率军支援被推翻的寡头派,但是,斯巴达国王惧怕吕山德权势过大,阻止了这次行动。
此后,庇里尤斯和雅典两个政府宣告合并,厄琉西斯政府垮台。公元前403~前402年,雅典再次恢复了民主制度。但是,雅典公民数目受到严格限制。
雅典民主政治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存在的基础,一是独立的小农和手工业经济,二是发达的奴隶制工商业。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雅典的农业和手工业遭到严重破坏,农民和手工业者纷纷破产;亚历山大的东侵,使工商业的重心转向爱琴海和地中海东部沿岸一带,从而使雅典的工商业逐渐衰落。由于上述条件的变化,雅典的民主政治不复存在。
(6)希腊城邦的衰落
伯罗奔尼撒战争是古代希腊奴隶制城邦由盛而衰的转折点。战后,希腊奴隶制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奴隶制大庄园、大作坊,使土地和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城邦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小农和小手工业经济遭到破坏。此时,奴隶数目增多,奴隶劳动排斥自由民劳动,大量公民破产沦为游民无产者,从而动摇了城邦统治的社会基础。与此同时,作为城邦统治支柱的公民兵制也因公民人数锐减,而代之以雇佣兵制。雇佣兵唯利是从,使城邦失去了忠实的保卫者。自由公民贫富分化的加剧,使希腊各城邦内部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日益复杂尖锐。许多破产公民与奴隶一起,发动了反对奴隶主阶级的起义。总之,经济基础和阶级关系的变化,使城邦存在基础荡然无存,城邦衰亡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公元前4世纪前期希腊城邦间的混战,是希腊城邦危机的重要表现。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斯巴达成了全希腊的霸主。它依仗霸权,任意干涉各邦内政,推行过时的贵族寡头政治。斯巴达的高压政策和横征暴敛,引起许多城邦的憎恨,科林斯、麦加拉等斯巴达盟邦,对于斯巴达独吞胜利果实的行为,更是强烈不满。
公元前399年,斯巴达与企图统治小亚细亚沿岸希腊各邦的波斯发生战争。战争期间,斯巴达以霸主的身份向希腊各邦征调军队,波斯则采取收买和外交的手腕,鼓动他们反对斯巴达。公元前395年,底比斯、雅典、科林斯、麦加拉、阿哥斯等城邦结成反斯巴达同盟,起兵反抗斯巴达。因战争主要在科林斯地峡一带进行,故称为“科林斯战争”(公元前395~前387年)。
现在,斯巴达既要与波斯作战,又要对付希腊本土的反斯巴达同盟,可谓内外交困。公元前394年,波斯舰队在小亚沿岸的克尼达斯海角大败斯巴达海军,斯巴达的海上霸权也随之丧失。此时科林斯战争还在进行,斯巴达被迫向波斯求和。公元前387年斯巴达和反斯巴达同盟分别派代表前往波斯首都苏撤,与波斯缔结和约。和约因斯巴达全权代表之名而称为安太尔西达和约。和约规定,小亚细亚沿岸的希腊城邦和塞浦路斯岛归属波斯;除伯罗奔

尼撒同盟外,在希腊不得再有任何其他同盟,应立即终止科林斯战争。
安太尔西达和约虽暂时保住了斯巴达的霸权,但希腊各邦与它的矛盾并未解决。斯巴达继续以武力干涉希腊各城内政,推行寡头政治,于是又引起希腊各邦的反抗。公元前379年,底比斯的民主派在雅典的支持下,赶走了斯巴达驻军,推翻寡头政治,重建彼奥提亚同盟,恢复了民主政治,成为中希腊的强国。公元前378年,雅典利用当时的有利局势,以联邦与自治为原则,建立第二次海上同盟,共有70多个城邦加盟。这两个同盟的建立,对斯巴达的霸权构成严重威胁。在对雅典用兵失败后,斯巴达集中兵力与底比斯作战。公元前371年,斯巴达与底比斯军队在彼奥提亚的留克特拉附近决战。底比斯的杰出统帅伊帕密南达,虽出身显贵,却是一位忠实的民主党人和伟大的爱国者。他采用加强左翼的新式方阵战术,大败斯巴达军。公元前370年,伊帕密南达率七万底比斯大军进攻伯罗奔尼撒,攻占了阿卡地亚和美塞尼亚等地,使这些地区的城邦纷纷自治与独立,瓦解了伯罗奔尼撒同盟,斯巴达霸权遂即崩溃。底比斯获得了希腊霸权。
雅典畏惧底比斯的强大,转而与斯巴达结盟。不久,伊帕密南达又对伯罗奔尼撒发起新的进攻。公元前362年,底比斯与斯巴达、雅典的军队决战于曼丁尼亚,底比斯取得胜利,但代价惨重,伊帕密南达阵亡。底比斯从此衰落。雅典企图乘底比斯和斯巴达衰落之时,重振海上霸权,于是又以霸主的身份对其盟国进行勒索和压迫,引起盟国的反抗,爆发了“同盟战争”(公元前357~前355年),结果是第二次海上同盟的崩溃。
希腊城邦间的争霸和混战,加速了城邦制度的衰落,为北方新起的马其顿征服希腊准备了条件。
3.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公元前4世纪
中叶~前3世纪)
正当希腊各邦在争霸和混战中,打得精疲力竭之际,僻处一隅的马其顿却迅速强大起来,经过腓力二世的(公元前359~前336年在位)改革,马其顿发展为军事强国,并于公元前337年的科林斯泛希腊大会上确认了其对希腊各邦的统治地位,从此结束了古典希腊城邦的历史。随着亚历山大的东侵和亚历山大帝国的建立,开始了希腊历史上的希腊化时期。亚历山大帝国崩溃后,希腊各邦处于马其顿的统治之下。
(1)希腊城邦崩溃时期的政治思想
随着马其顿的崛起及其对希腊的统治,早已危机四伏的希腊城邦体系,开始彻底崩溃。曾一度辉煌的城邦社会生活一去不复返了。社会变迁,引起了人民思想的波动和观念的变化。人们开始淡漠政治问题,对国家与法的问题也不甚关注,相反,个人主义和不问政治的风气倒很盛行。与共和制相比,人们更倾向君主制,国家公民的观念已为世界公民的观念所取代。希腊城邦

崩溃时期的政治思想,主要表现在伊壁鸠鲁(约公元前341~前270年)和斯多葛派的见解中。
伊壁鸠鲁深受德谟克利特的影响,是古希腊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伟大的无神论者。他从伦理学的角度观察社会现象,其伦理学说的核心是快乐论。在他看来,理智,道德和正直是生活愉快的保证。伊壁鸠鲁的伦理学有很明显的个人主义倾向,他希望“不为人们注意地生活”,以求个人心灵上的宁静。
伊壁鸠鲁在国家与法的问题上,与诡辩学派相类似,他提出了“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间的契约”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47页)。在他看来,“法律是为聪明人颁布的,其目的不在于使他们不为非作歹,而在于使别人对他们不敢为非作歹。”(转引自K·A·莫基切夫主编:《政治学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第65页。)
伊壁鸠鲁的这种“社会契约”的政治思想,在当时反对马其顿人的统治,反对以非人道待遇对待奴隶,承认妇女平等权利方面,有着积极进步的意义。
斯多葛派的政治主张,则与伊壁鸠鲁相对立。斯多葛哲学学派是塞浦路
斯岛人芝诺(约公元前336~约前264年)于公元前300年左右在雅典创立
的学派,由于他通常在雅典的画廊讲学,故称之为画廊学派或斯多葛派。斯葛多派认为世界理性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所谓“世界理性”,就是神性,它是世界的主宰,个人只不过是神的整体中的一分子。所以,斯葛多学派是唯心主义的。
在社会生活中斯多葛派强调顺从天命,要安于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要恬淡寡欲,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他们自称是世界主义者,打破了希腊人和野蛮人之间的传统界限,宣传人类是一个整体,只应有一个国家,一种公民,即宇宙公民。而这个国家也应由智慧的君主来统治。这种理论是为马其顿统治希腊服务的。在国家观方面,斯葛多派认为,国家不是人们的意志达成协议的结果,而是自然的创造物。
公元前3世纪,希腊各邦内部的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奴隶制的生产方式已出现了裂痕,人民反抗运动时有发生。乌托邦式的幻想小说的出现,即是这种社会现象的反映。其中著名的有欧格墨洛斯的《神书》和雅谟布罗斯的《太阳国》。小说中描写的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奴隶制,没有剥削和暴力的理想国,成为人们憧憬的美好社会。
(2)马其顿的兴起及其征服希腊
马其顿地处希腊北部边陲,地域辽阔,东部沿海平原地区为下马其顿,西部山区为上马其顿。这里平原山林兼有,既有适于农耕的土地,也有丰富的森林资源。马其顿居民成份比较复杂,大部分属西北希腊语人;其社会发展落后于希腊其他地区,直至公元前6世纪,还处于原始部落阶段。公元前

5世纪后期至前4世纪初,马其顿国家形成,居民以农业畜牧业为主,此外,矿业在马其顿的发展也比较早。马其顿与希腊世界的最初接触,见于史书的是在希波战争时期。波斯入侵希腊时,马其顿一度沦入波斯人的统治。当时
马其顿王亚历山大一世(约公元前495年~前450年在位)曾将波斯的军事
行动计划密告希腊人,并向雅典人表白:“因为我本人的远祖是希腊人,而我也决不愿意看见自由的希腊会受到奴役。”(希罗多德:《历史》Ⅸ44—45,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644页)亚历山大一世时,下马其顿已在其统治之下,山区诸部落也已依附于他。亚历山大一世执政时期,与希腊各城保持着密切的经济和文化联系,并因此落下了“希腊之友”的绰号。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及其后,马其顿与希腊各邦的交往更加频繁,并在希腊城邦渐趋衰落的过程中,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国王阿奇拉(公元前413~前399年)统治时期,马其顿已在巴尔干半岛希腊著大国中占有显著的地位,阿奇拉宫殿富丽堂皇,阿奇拉本人也非常注意吸收希腊文化,他邀请希腊许多著名的艺术家和诗人到他的宫廷,雅典著名的悲剧作家幼里披底斯(公元前480~前406年)专门写了一部名为《阿奇拉》的悲剧献给他。这一切表明,马其顿已从希腊世界之外的“蛮国”发展成为希腊世界的一名成员。
在腓力二世当政时期,马其顿真正成为希腊世界的强国。腓力是马其顿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年轻时,曾作为一名人质,住在底比斯统帅伊帕密南达家里。因此,他不仅深受希腊文化的影响,而且对希腊各邦之间的矛盾也非常熟悉。为了加强马其顿的王权,腓力二世实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在政治上,他废除了上马其顿半独立的贵族领地,打击和限制氏族显贵的权力,控制了贵族(“王之战友”)会议和公民会议。在经济上,他支持城市建设,发展工商业,改革币制,使波斯的金币和希腊的银币在境内同时流通,他大力开采金矿,扩大黄金储备,国家财力大增。在军事上,他仿效底比斯方阵,创造了纵深密集的作战队形——马其顿方阵。这种新式方阵,重装步兵纵深达16排,最多能达到20排。士兵手执马其顿长矛和盾牌,方阵的排越深,长矛越长。最后几排方阵兵把长矛架在前几排战士的肩上。这样,从前面望去,长矛林立,犹如一头猛朴的豪猪。方阵两翼配有轻装步兵和骑兵作掩护。腓力二世不仅建立了一支经过严格训练的常备军,还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海军。腓力二世的改革,加强了王权,以及马其顿的军事和经济力量,君主制的马其顿成了希腊世界举足轻重的强国。
腓力二世凭藉着强大的军事力量,乘希腊城邦衰落,城邦之间矛盾重重之机,开始了对外扩张的活动。腓力首先染指与之相毗邻的爱琴海北岸,历时十年,占领了卡尔息狄克半岛和色雷斯沿岸广大地区。同时,腓力二世还以外交、金钱收买和武力威胁等手段,开始干涉希腊内政,在确立了对北希腊(首先是色萨利)的政治优势之后,于公元前352年发兵直抵温泉关,将扩张矛头指向中希腊。
马其顿的侵略行径,在希腊各邦引起了强烈的反应,许多城邦内部分裂

成亲马其顿派和反马其顿派,两派之间的斗争以雅典最为激烈。雅典的亲马其顿派由富有的大奴隶主组成,其代表人物是著名的修辞学家和政论家伊索克拉特斯(公元前436~前338年)。他出身于雅典一个富裕的作坊主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非常善长撰写演说词,但因噪音不好,未能成为一名登台演讲的演说家。伊索克拉特斯的基本政治主张是,以牺牲亚洲人民的利益来解除希腊城邦危机。他认为希腊各邦应在一个强有力的人物的领导下统一起来,远征波斯,掠夺东方的财富和土地,以安置希腊过剩的人口,吸引为数众多的无业游民,摆脱城邦危机,振兴希腊经济。公元前346年,他在《致腓力书》中,呼吁马其顿国王在希腊人中建立和平,稳定社会秩序,率领希腊人与波斯作战。他大声疾呼:“把战争引往亚洲,坚决从蛮族手中把他们现在正是靠牺牲希腊而谋取的利益夺过来。”(《致腓力书》,9)
雅典反马其顿的代表人物是古希腊卓越的演说家和著名的政治家德摩
斯提尼(公元前384~前322年)。他的主张,代表了雅典与海外商业有密切关系的工商业奴隶主、广大中下层平民的利益。他认为马其顿是希腊最危险的敌人,希腊各邦应团结一致,维护城邦独立,维护雅典的民主制度和海外利益。他多次登上雅典公民大会讲坛,慷慨激昂地申讨腓力二世的扩张行为。他的总计8篇演说词,通称“腓里皮卡”。后来,“腓里皮克”(“腓里皮卡”一词的单数)成了猛烈抨击和揭露政敌的演说的代名词。
公元前348年,马其顿攻陷了爱琴海北岸诸邦的盟主、卡尔息狄克半岛上的奥林托斯城,将其夷为平地。该城曾与雅典结盟,这对雅典震动很大,城邦内亲马其顿的势力占了上风,他们认为,如果继续同马其顿斗争,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公元前346雅典人与腓力二世在马其顿首都伯拉签订了菲洛克拉特斯和约。对于雅典,这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根据和约,雅典失去了在色雷斯沿岸的全部领地,马其顿取得了北部沿海地区的霸权。对于这个条约,亲马其顿派和反马其顿派的态度截然不同。伊索克拉特斯认为,这一条约的签订,迈出了统一希腊,远征波斯的第一步。德摩斯提尼极力反对这个条约,认为它对雅典极为不利,要求将菲洛克拉特斯及其同伙送交法庭审判。
菲洛克拉特斯条约缔结之后,马其顿对希腊的扩张更是有恃无恐。公元前355年~前346年,因佛西斯人侵占德尔斐神庙的财产,庇比斯联络色萨利及中希腊的一些城市,组成同盟,与之进行战争,因为战争是以保护神庙利益为借口,故称“神圣”战争。腓力二世加入同盟,与底比斯一起击败了佛西斯人,占领了佛西斯领士,并成为希腊各邦间发生争执时的仲裁人。在确立了北希腊的霸权并涉足中希腊之后,公元前340年,马其顿又开始向赫勒斯滂海峡扩张,使与黑海沿岸有密切贸易关系的希腊各邦的利益受到严重威胁,激起他们的极大愤慨。希腊各邦反马其顿的势力又占了上风。同年春天,在德摩斯提尼的倡导下,组成了包括雅典、科林斯、麦加拉及中希腊各邦在内的反马其顿同盟。波斯因畏惧马其顿在爱琴海与之争衡,也在经济上

支援同盟。这一年,希腊人在拜占庭附近的海战中大败腓力舰队,迫使马其顿取消了对拜占庭的包围。然而,同盟并未能阻止马其顿对希腊的全面进攻。公元前338年,马其顿军队与希腊军队决战于彼奥提亚的喀罗尼亚城下。
结果,盟军大败,2/3沦为俘虏,千人战死,反马其顿同盟随之瓦解。
喀罗尼亚战役之后,腓力二世进军南希腊,除斯巴达外,伯罗奔尼撒同盟各邦均承认马其顿国王的统治。公元前337年,腓力二世在科林斯召开全希腊大会,希腊各邦(斯巴达除外)都派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会议宣布,希腊各邦停止战争,保持和平,建立永久同盟,马其顿为同盟的盟主;禁止重分土地,废除债务,以及为政变而释放奴隶。会议决定,由腓力二世任军事统帅,率希腊盟军远征波斯。科林斯会议实现了希腊各邦大奴隶主对内镇压奴隶、平民起义,对外远征波斯以解除城邦危机的要求。与此同时,它确认了马其顿在希腊的霸权地位,标志着希腊古典城邦时代的结束。
(3)亚历山大帝国及其统治政策
在取得希腊的统治地位之后,腓力二世即着手组织实施远征波斯的计划,未及实现,便于公元前336年夏天,在他女儿的婚宴上遇刺身亡,其子亚历山大(公元前356~前323年)继位,时年20岁。
亚历山大少时受过很好的希腊文化教育,亚里士多德曾任他的老师。他非常喜爱《荷马史诗》,崇拜诗中的英雄阿溪里(又译为阿喀琉斯),并在自己的事业中努力仿效这位英雄。另外,他也耳濡目染马其顿宫廷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习惯。当亚力山大还是一位少年时,腓力就开始叫他学习管理国家事务,16岁时,开始随父亲征战,18岁时,在著名的喀罗尼亚战役中,指挥马其顿军队的一翼骑兵,并取得辉煌战果。先进的希腊文化和粗犷、残酷的马其顿习俗,养成了亚历山大冷静、宽厚而又残忍、狂暴的性格,他意志坚强,智力超群,具有敏锐的判断力和随机应变应适复杂环境的才能。他好大喜功,专横霸道,有统治世界的野心,在武略、外交与雄心壮志等方面,远远超过了他的父亲。
亚历山大登上王位后,迅速、果断地平息了宫廷内的骚乱和希腊、马其顿人民的起义,稳定了后方。之后,他继承父王未尽事业,以马其顿、希腊联军最高统帅的身份,于公元前334年,率步兵3万,骑兵5千,战舰160艘,渡过赫勒斯滂海峡,进入亚洲,开始了侵略性的远征。经过10年大规模的军事远征,亚历山大建立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它的领土,西起希腊,东到印度河流域,南临尼罗河第一瀑布,北抵药杀水(锡尔河)几乎囊括了古代世界除东亚外的全部文明地区。帝国首都在巴比伦。
亚历山大在戎马倥偬之中,已在构想帝国的蓝图,并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巩固战果。从前326年开始,他已把波斯人编入马其顿方阵。军事行动结束后,如何统治这个大帝国,成了亚历山大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亚历山大的统治政策,从根本上说,是沿袭了东方专制帝国的旧规。因为东侵之前的马其顿王国本身就是一个君主制的国家。亚历山大利用东方传统的君权神

授说,成了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帝国的重要官职均由国王的亲信和马其顿贵族担任。为加强军队的战斗力,他改变军队成份,将大量波斯人和中亚人征入部队,接受马其顿的战略战术训练。为扩大希腊与东方的贸易往来,他在希腊和西亚实行统一币制,金银币同时流通,直至他死后多年仍然如此。
亚历山大还注意调整他与希腊各邦反东方上层人士之间的关系。他在征战中,沿途建立了许多城市,有不少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这些城市实行自治,主要由希腊——马其顿人管理。大批希腊商人和殖民者随远征军涌入东方,劫掠财富和奴隶,发了横财。但希腊各邦及马其顿的势力仍很强大,准备侍机东山再起。亚历山大看到了处理好与波斯等东方诸国达官显贵的关系,有利于维护大帝国的统治。他沿袭了波斯的行政制度,地方设行省,任命一些归顺的波斯贵族为总督。在军队中,也任用波斯将军。为了缓和与被征服地区居民的矛盾,他允许保留波斯宗教和社会习俗,他本人也入乡随俗,穿戴起波斯君主的袍服和头巾,采用波斯宫廷礼仪。
亚历山大为维护大帝国的统一,实行民族融合政策,力图使希腊人与东方人混合为一。他竭力鼓励马其顿人和亚洲女子结婚。他自己在远征印度之前就曾娶巴克特里亚王公之女罗克珊为妻,三年之后,在苏撒举行的盛大“结婚典礼”上,他又与大流士三世(公元前336~前330年在位)之女斯塔提拉结为夫妻。在他的带动下,80名马其顿将领娶了波斯显贵的女儿,很多士兵与波斯妇女结婚。这一天,举行婚礼的大约有10000对之多。在婚礼上,亚历山大亲自向新婚者馈赠礼物,同时规定,马其顿人与亚洲女子结婚,可以享受免税权利。
亚历山大东侵给东方各族人民带来了严重灾难。他们沿途烧杀劫掠,许多无辜居民遭杀戮,大批财物遭洗劫,一些文明城市被焚毁,成千上万的人被卖为奴隶。但从历史发展全局来看,此次东侵,客观上促进了东西方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他使希腊与东方之间的贸易更加密切,在征服中建立的数十个城市,后来都发展成各地的经济中心。在文化方面,不少希腊学者随远征军来到东方,传播希腊文化,研究东方的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东西方文化互为补充,相互影响,其深度和广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个时期。
亚历山大远征的胜利,主要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有关。当时,马其顿王国经过腓力二世的经营,正处于鼎盛发展时期;经历深刻危机的希腊城邦也想从向东方扩张中寻求出路。而这时的波斯已是老大衰朽,摇摇欲堕,加上大流士三世的优柔寡断和昏庸无能,使得风华正茂、胸怀奇才大略的亚历山大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并作为古希腊一名杰出的军事家和政治家而永垂史册。
亚历山大帝国是以武力征服迅速建立起来的,没有统一的经济基础,东方传统文化在当地居民中影响很深,因此帝国是不稳固的,也不可能长久。
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病死,帝国旋即分裂。各方势力经过一场血腥的混战之后,分裂为三个较大的独立王国;马其顿王国(公元前276~前168

年)、托勒密王国(公元前305~前30年)和塞琉古王国(公元前305~前
64年)。
(4)马其顿统治下的希腊
希腊各邦始终没有停止摆脱马其顿统治的斗争。公元前323年,亚历山大去世的消息传来,雅典首当其冲,联合一些城邦组成新希腊同盟,展开反抗马其顿统治的斗争,在公元前323年10月的拉米亚战役中,一度打败马其顿军队,但第二年又被马其顿打得大败,同盟随即瓦解,反马其顿的领袖被处死,亲马其顿派在雅典建立了寡头政治,从此,雅典再也无力充当反马其顿的中心了。公元前276年,安提柯·贡那特(公元前283~前239年)
夺得马其顿王位,建立了安提柯王朝此后,希腊各邦又长期处于安提柯王朝的统治之下。
安提柯王朝统治下的希腊,反马其顿运动的中心开始转移到社会矛盾不甚尖锐的后进地区。公元前4世纪末至前3世纪初,希腊先后出现了埃陀利亚同盟和阿卡亚两个同盟。前者包括除雅典以外几乎整个中希腊各邦,后者包括除斯巴达、埃利斯、阿卡地亚等城邦以外伯罗奔尼撒半岛各邦。此间的城邦同盟,已今非昔比,没有什么权力,力量也较弱,并且各邦的自治也离不开马其顿王国的阴影。尽管如此,这两个同盟仍不失为反马其顿的重要力量。埃陀利亚同盟在公元前3世纪中期全盛时,曾将马其顿的势力排斥于希腊西部和色萨利之外。阿卡亚同盟在阿拉托斯(公元前271~前213年)任同盟领袖时,赶走了马其顿在科林斯的驻军。
公元前3世纪,希腊各邦经济继续衰落,贫富分化更加剧烈,城邦已是穷途末路,难以维持。然而,此间仍有一些当权者,为重振国力,摆脱贫民起义的危险,而力图改革。斯巴达即是这方面的典型。
当时,斯巴达的土地兼并非常严重,大批公民失去份地,平等人公社制度已经瓦解,到公元前3世纪初,全邦公民仅剩700户,其中占有土地的只有100户,阶级矛盾非常尖锐,贫民侍机准备暴动。为使斯巴达脱离困境,摒弃奢侈腐败,追求享乐的社会风气,出现了自上而下的社会改革运动。
首先进行改革的是国王阿基斯四世(公元前262~前241年,前245~前241年在位)。他出身王族,生长于巨富之家,18岁登上王位,是斯多葛派哲学家斯淮洛斯的崇拜者,执政后,立志恢复斯巴达往日的强盛。他主张废除债务,重分土地,恢复过去的公民人数。他甚至说服自己的亲属献出财产。他以合法的立法形式进行改革,得到一般百姓,特别是年青人的支持,但遭到大多数贵族的反对。经过努力,废除了债务,还未来得及重分土地,适逢埃陀利亚入侵斯巴达,阿基斯被监察官们派往境外率兵作战。代表反对派利益的另一个国王列奥尼达斯乘机夺取了权力,和监察官们勾结在一起,以图谋建立僭主政权的罪名,处死了出征回来的阿基斯四世。改革也随之夭折。
阿基斯之死,未能消除改革的力量。几年之后,列奥尼达斯之子,24岁

的克列奥麦涅斯三世(公元前260~前219年,公元前236~前222年)继承父王登上王位。他吸取了阿基斯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以阿基斯事业继承者的身份进行改革。克列奥麦涅斯认为,只有用武力清除阻碍改革的监察官和元老会议,改革才能实现。此时,阿卡亚同盟领袖阿拉托斯,想乘斯巴达老王刚死。新王年轻的机会,扩大同盟势力,出兵阿卡地亚和埃利斯,而克列奥麦涅斯也在寻机对外作战,借此组织武装力量。在同阿卡亚同盟作战中,他掌握了军队,大败阿卡亚人之后,率军返回斯巴达,发动政变,杀死监察官,将80个反对党人驱逐出境,同时废除了监察官制,取消了元老会议,独揽了斯巴达国家的军政大权。
随后,克列奥麦涅斯召开公民大会。在会上,他首先为自己的行动作了解释。他告诉公民们,在国家危机关头,必须采用暴力和恐怖手段对付那些反对拯救斯巴达的人,否则,就不能实行改革。他表示,要废除债务,重新分配土地,并率先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库。改革后,公民增加了4000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城邦的公民兵制度。此外,他还恢复了古老的习惯和风纪,如实行公餐、倡导俭朴,企图以恢复古制来挽回斯巴达昔日的“光荣”,然而,在当时,这已很难实现。
克列奥麦涅斯的改革,给斯巴达注入了新的力量,提高了国王的威信,并在同阿卡亚同盟的战争中,打了一些大胜仗。同时,斯巴达改革也波及到阿卡亚同盟的许多城邦,那里的贫民视克列奥麦涅斯为救星,也掀起了要求重分土地,废除债务的运动。阿卡亚人为防止斯巴达改革在伯罗奔尼撒半岛各地流行,便向马其顿求援。面对马其顿人和阿卡亚人的联合进攻,斯巴达的军队渐趋被动。于是,克列奥麦涅斯下令,希洛人可以出一些钱买到自由身份。据说,他因此获得了一笔款项,并武装了2000名被解放的希洛人,补充军队。尽管如此,在人力或财力上,他还是无法与马其顿人与阿卡亚人相持。公元前221年7月,两军在斯巴达北部的塞拉西亚决战,斯巴达军遭到彻底的失败,克列奥麦涅斯只身逃回斯巴达,之后乘船逃往埃及,不久便自杀而死。斯巴达被迫加入了以马其顿为首的“马其顿阿卡亚同盟”,克列奥麦涅斯的改革被废除。斯巴达又恢复了贵族寡头政权。
反对派的胜利,并未改变斯巴达动荡不安的局面。财产不平等的日益增长,使彼此敌对的富人与穷人的矛盾更加尖锐激烈,贫民反对贵族寡头的起义时有发生。到公元前3世纪末,斯巴达的改革采取了更激进、更猛烈的形式。那比斯(公元前207~前192年在位)在广大贫民的支持下,建立了僭主政治。他驱逐了大奴隶主,平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解放希洛人,把土地分给庇里阿西人,招回了因反对贵族而遭放逐流落国外的所有斯巴达人。那比斯的改革,得到下层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成了奴隶和“落魄的”自由民的解放者。那比斯改革坚持了15年,终于在阿卡亚同盟和罗马的武装干涉下失败,本人也被干涉者阴谋害死。
公元前3世纪中到前2世纪初,斯巴达几位当权者为复兴自己的国家,

不惜献出自己的一切,致力改革,但都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主要是以恢复公民兵和斯巴达霸权为目的的改革,违背了当时奴隶制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城邦制度作为一种过时的政治制度,已不可能在新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发挥作用。其次,改革运动面临的敌人过于强大,它不仅遭到本国贵族寡头的反对,还受到外部敌对势力如阿卡亚同盟、马其顿和罗马的武装干涉。总之,当时的国际国内条件,决定了改革不可能成功。

三、罗马王政时代和早期罗马共和国
公元前8~前3世纪的罗马,经历了原始社会解体、城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公元前8~前6世纪,是罗马历史上的王政时代,即由氏族制度向国家过渡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伊达拉里亚人曾统治过罗马,并对后来罗马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王政时代后期发生的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改革,对原始的罗马公社起了分化瓦解的作用,标志着罗马氏族制度的解体和奴隶制城邦的形成。
公元前6~前3世纪中期的早期罗马共和国时代,经过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罗马城邦日趋完善、发展,达到全盛。罗马城邦的发展,是与罗马的对外征服连在一起的。公元前5~前3世纪中叶,罗马统一了除波河流域以北地区的意大利半岛,此后又开始了对地中海区域的扩张,通过布匿战争,成为西地中海的强国。
罗马城邦制度形成之初,与早期希腊城邦制度大体相似,实行君主政体,国家政权掌握在贵族和元老院手中。但罗马城邦其后的发展,与希腊城邦有很大的不同。在希腊,没有一个城邦统一了希腊本土,更不用说整个巴尔干半岛了。而罗马却在城邦形成之后,统一了意大利半岛。究其原因,一是地理因素,意大利虽有亚平宁山脉贯穿南北,但不像巴尔干半岛那样重峦叠障,相对来讲易于统一。另外,罗马人对意大利其他居民实行“分而治之”
的统治政策,使意大利各地因各自利益不同而难于联合起来反对罗马,从而加强了罗马对这一地区的控制。最后,罗马拥有一支强有力的军队和独特的战略战术,也是它获胜的一个原因。
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胜利,使罗马的政治制度融进了一些民主的因素,但由于罗马长时期的对外征服,使它发展成囊括地中海区域的大帝国,致使民主因素未能充分发展,而趋向夭折,并最终为君主制所代替。
因此,在民主化方面,罗马远不如雅典。
1.罗马王政时代(公元前8~前6世纪)
后来得名罗马的地方,在意大利中部第伯河南岸的拉丁姆地区。这里有许多小山丘。山丘上建立了村落聚居地,其中以帕拉丁山丘上的拉丁人村落最为重要。大约在公元前8~7世纪,帕拉丁山丘逐渐与附近的几个山丘联合起来,形成“七丘同盟”。罗马城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按传统的说法,从公元前753年罗慕洛建立罗马城,到公元前510年共和国建立的这段历史称为王政时代。这是罗马从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时期。
(1)王政时代的管理机构
相传罗马有300个氏族,每10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称库里亚;每10

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称特里布斯。罗马共有3个部落,组成“罗马人民”,即“罗马公社”。“罗马公社”实行军事民主制,设有三种主要的管理机构;一是“王”,称“勒克斯”,在正常情况下,由选举产生,终身任职,但并非世袭。他是军事首长、最高祭司和最高审判官,虽拥有行政和司法特权,但无立法权,还不是握有无限权力的世袭君主。
二是由300个氏族长组成的元老院。它是从氏族部落长老会议发展而来的。元老院元老终身任职。元老院是“王”奉行对内对外政策的咨询机构,不能自行召集会议,也不可自提创议。在“王”的参与下,它有权批准或否定库里亚会议的决议,并握有推举新“王”、收税、征兵、媾和等权利。
三是人民大会或库里亚大会。由全体氏族成年男子参加,会议成员同时也是战士。库里亚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它有权处理公社生活中最重要的问题,如通过或否决新法案、宣布战争、审判重大案件、选举包括“王”在内的一切高级公职人员等。
王政时代先后共经历了七个“王”。整个王政时代可划分为两个时期:前4个王是拉丁王和萨宾王统治时期(约公元前8~前7世纪),罗马人生活在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下。后三个王是伊达拉里亚王统治时期(约公元前6世纪),此时罗马社会正逐步迈入阶级社会的门槛。
(2)塞尔维乌斯改革
公元前6世纪,随着罗马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私有财产的扩大,阶级分化日益加剧。平民与贵族,“被保护人”与“保护人”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约当雅典的梭伦改革后不久,王政时代的第六个王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约公元前578~前534年),进行了一次重大的改革。
首先,他将所有居民,不论贵族和平民,皆按财产多少分为五个等级。
五个等级拥有的财产依次为10万、7.5万、5万、2.5万、1.1万阿司(AS)
①。每个等级提供不同数目的武装人员即百人队:第一级出80个重装步兵百
人队和18个骑兵百人队(骑士);第二级出22个次重步兵百人队;第三级
出20个次重装步兵百人队;第四级出22个轻装步兵百人队;第五级出30
个轻装步兵百人队;财产不足1.1万阿司的贫民不列级,称为“无产者”,出轻装兵一个百人队。总共193个百人队。
其二,创立百人队会议,也称森都里亚会议,凡服兵役者都能参加。百人队会议代替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库里亚大会及其主要职能。百人队会议上,每队只有一票表决权,第一等级掌握了多数票,因此百人队会议实际上操纵在富人手中。
其三,把罗马原有的三个血缘氏族部落,划分为四个地域部落,居民按地域部落登记入册,并依据其财产资格,而不是以血统或出身来确定他们的公民身份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①阿司是罗马最早的货币单位,每阿司约重327.45克纯铜。

据考古材料和新近研究成果,塞尔维乌斯大概属于公元前6世纪中叶的一个历史人物,其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无疑具有历史真实性。当然,这次改革不可能是他一人所为,而是一系列社会和政治结构变革的结果。
塞尔维乌斯改革的意义在于,它破坏了罗马公社的氏族制度,基本上完成了由氏族制度到国家的过渡。正如恩格斯所说:“这样,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被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6页。)
(3)伊达拉里亚人的统治和共和国的建立
公元前1千年代初,伊达拉里亚人从小亚细亚进入意大利①,在第伯河和亚努河之间居住下来,并建立了一些城市。伊达拉里亚人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到公元前7~前6世纪,手工业和商业也发展起来,并同腓尼基、埃及、希腊和迦太基有了广泛的贸易往来。公元前6世纪,伊达拉里亚的奴隶制度已有相当的发展。城市的统治者称拉尔斯,卢库蒙即军事首领、祭司等奴隶主贵族,构成伊达拉里亚阶级社会的特权阶层。这时它的势力北至阿尔卑斯山,南到拉丁姆平原和坎佩尼亚,并一度统治罗马。受东方和希腊文化的影响,伊达拉里亚人文化发展水平高于一般的意大利居民,并对罗马的政治制度、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等,产生过深远的影响。罗马城的建设即仿效伊达拉里亚的城市模式,筑有城墙,并在城墙里建有排水设备。在宗教信仰方面,罗马人沿袭了伊达拉里亚人崇奉的三位一体神丘庇特、朱诺和米涅尔瓦。此外,罗马人根据禽鸟飞翔、牲畜内脏和电闪雷鸣等自然现象进行占卜及人祭等宗教仪式也与伊达拉里亚人有关。在政治生活中,罗马最高长官的十二侍从,高级长官坐象牙宝座,穿镶着绛紫色边的长袍,足登红鞋,武剑、凯旋等作法儿,也是从伊达拉里亚人那里学来的。
罗马王政后期的三个国王都是伊达拉里亚人,即塔克文父子和塞尔维乌斯。最后一个王高傲者塔克文用暴力杀死自己的岳父塞尔维乌斯,夺取了政权。他是个暴君,其残酷统治激起了罗马平民的愤怒。约公元前510年,罗马爆发了反对伊达拉里亚人统治的斗争,驱逐了塔克文,赶走了伊达拉里亚统治者①,同时也结束了王政时代,从此罗马开始了共和国的新时代。
2.早期罗马共和国(公元前6世纪末~前3世纪中)
早期罗马共和国,通过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彻底消灭了氏族制度的残余,使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得以加强和完善;通过对意大利半岛的征服和海外①伊达拉里亚人的来源问题,有东来说、北来说、土著说等多种;其进入意大利的时间也有不同的说法。
①一些现代学者根据材料认为,伊达拉里亚人对罗马的统治,一直延续到公元前474~前470年。

扩张,罗马成为西地中海的强国。
(1)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具有明显的军事性质。最高行政权力掌握在两个权力相等的执政官手中(起初称行政长官)。他们由森都里亚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任期一年。执政官是军队的统帅,拥有指挥军队以及召集元老院会议和公民大会等行政权力。遇到危急关头,两名执政官中的一人被推举为“狄克推多”即独裁官,总揽军政大权,以应付紧急局势。独裁官由元老院任命,任期半年。执政官有随身侍卫12人,他们肩上背着一束中间插有战斧的笞棒,随时惩治违法犯罪分子,或以笞棒鞭打,或以斧杀头。这种笞棒称为“法西斯”,象征着罗马最高长官的权力。现代意大利的法西斯党即由此得名。
只有在召开公民大会的时候,执政官才命令侍从将法西斯垂下来,以表示执政官的权力来自人民。执政官无宗教权力,由贵族任命的“圣王”主持宗教事务,但无实权。由于执政官的任期短,权力有限,彼此牵制,他们还不可能成为大权独揽的最高统治者。
共和国的其他高级官吏还有财务官和营造官。财务官初为两人,后增至4人,由执政官直接任命,公元前5世纪后半期,改为由选举产生。他们是执政官的副手和在审判方面的助手,后来成了掌管国库的官吏。稍晚一些的营造官,是执政官在市政建设及维持城市公共秩序方面的助手。
真正掌握国家权力的是由贵族把持的元老院。元老院由氏族长老和退任执政官组成。它有权决定内外政策、审查和批准法案、掌握财政、监督执政官的行动。退任执政官在元老院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他们才有权发言和提出各种议案,氏族长老的作用仅在于他们之间发生意见分歧,需要参加投票表决而已。此外,他们还可以指挥现任执政官,使执政者成为执行他们意旨的工具。
塞尔维乌斯改革时设立的森都里亚会议,成为最高国家管理机关。开会时,就元老院审查过的最高长官的选举、宣战或停战,以及其他议案不经讨论,直接进行表决。表决时,第一等级的98个百人队享有优先权,若他们对议案的意见一致,其他等级便不必再行使投票权了,遵从第一等级的决定就是了。可见,森都里亚会议代表了罗马最富有者的利益。
综观罗马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及其职能,可以看出,罗马共和国的实权掌握在贵族奴隶主的手中。
(2)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
在早期共和国时期,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是当时的主要社会矛盾。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成为这一时期罗马政治史的主要内容。
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在王政时代就已存在。共和国建立之初,贵族通过元老院控制着国家政权,平民虽按财产资格可以参加森都里亚会议,但他们不能担任国家的高级长官,不能进元老院,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参与公有土地的分配与使用。除少数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活动的富有者外,大多数人

日益贫困。同时,共和国初期的连年对外战争,不但加重了平民兵役和捐税的负担,而且也使破产的平民负债累累,沦为贵族的债务奴隶,甚至被卖到海外或处死。平民为摆脱这种受奴役受压迫的悲惨命运,围绕政治权利、土地和债务问题同贵族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公元前5世纪初,开始了大规模的平民反抗贵族的斗争。当时,罗马与北方的伊达拉里亚人、高卢人及其周围的一些部落时有战事。作为罗马军队主要成员的平民,往往利用外敌压境,急需用兵的时候,携带武器离开罗马,拒不参战,迫使贵族妥协。这种斗争方式称为“撤离运动”。全副武装的平民离开罗马,到圣山扎营,使得罗马兵力锐减,田地无人耕种,生产停滞,敌人乘机通过无设防据点侵入罗马。同时,平民的撤离,随时有可能发展成公开的武装起义。平民的撤离,给罗马社会及贵族的统治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元老院便派一些德高望重的人员代表政府去圣山与他们谈判,使对立的双方达成某种妥协。据说第一次撤离运动发生在公元前494年,当时罗马正同邻近部落激战。这次斗争迫使贵族向平民让步,平民获得了举行平民会议和选举保民官的权利。平民会议通常是集日时,在广场上举行,并得到贵族政府的承认。到公元前471年第二次撤离运动时,平民会议开始按地区,即特里布斯召集,从此便称为特里布斯会议。保民官是全体平民之长,由平民会议选出,最初是两名,后增至十名。平民保民官保护平民不受贵族官吏的欺压,并有权否决有损平民利益的法令。保民官本身神圣不可侵犯。
保民官制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曾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保民官的作用还只限于当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习惯法的解释权和司法权仍掌握在贵族手中。由于没有成文法典做依据,贵族法官可任意曲断法律而无任何约束。于是,要求订立成文法便成为平民下一步斗争的目标。公元前462年,平民保民官提出了制定成文法的要求,经过十年的斗争,终于使元老院在公元前5世纪中期同意记载和公布法律。
公元前452年森都里亚会议选出了由10人组成的十人立法委员会,并赋予委员会以充分的权力进行立法工作。委员会从公元前451年至前450年工作了两年,其成员,起初全是贵族,公元前450年又选出了新的十人委员会,由5名贵族和5名平民组成。领导这个委员会的是贵族出身的阿匹阿·克劳狄。
经过两年的工作,委员会将成文法刻在十二个铜表上,立于广场,公布于众。十二铜表法由此得名。这是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法典原文没有保存下来,其主要内容散见于古典作家的著作中。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整理与记录,但也加进了公元前5世纪以后早期罗马共和国的某些内容。
例如,在刑事审判中,占统治地位的还是古老的氏族复仇法,法典第八表第二条规定:“如果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与[受害者]和解者,则他本身亦应遭受同样的伤害。”(周一良:《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341页)。另外,氏族制度的残余在法典中也有所反映。法典

第五表第四、五条规定,没有继承人或生前未立遗嘱的人,死后其财产归最近的父系亲属所有,若无父系近亲,则财产由其族人取得(同上,第336页)。
法典保护贵族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不容侵犯。法典第八表第十二条和十四条规定,“如果于夜间行窃,[就地]被杀,则杀死[他]应认为是合法的。”
“在行窃时当场被捕之自由人,则予以体罚,……如果是奴隶,则鞭打之,并把他从崖上抛下”。(同上第342页)法典承认债务奴隶制,但对高利贷的利息作了限制,第八表第十八条A规定,“任何人不得取得超过百分之一[月]息”(同上)。
法典承认父家长的绝对权威,妇女及子女处于无权和奴隶的地位。第五表第一条规定,“[我们]的祖先认为,甚至成年女子,因其生性轻佻,也应予以监护……惟独维斯塔女尼可以例外,古罗马人尊重其圣职,故彼等可免受监护。”(同上第335页)第四表第二条规定,“父如三卖其子,子则可以[由]父[权]之下解放出来”。(同上第335页)。
总之,十二铜表法虽然较多地保留了习惯法的内容和氏族制的残余,但毕竟融进了维护奴隶制的新篇章,这正是这部法典的进步之处。另外,由于法律已经编成明确的条文,在审判和量刑定罪时,须以条文为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专横。十二铜表法奠定了罗马法的基础,并对中世纪和近代欧洲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以阿匹阿·克劳狄为首的十人立法委员会,在任期届满时,仍无心交权,尤其是克劳狄,像个暴君,任意杀戮平民,抢夺他们的财产,加上成文法中的一些条文也没有满足平民的平等权利,终于在公元前449年再次爆发了平民的武装起义。十人委员会被迫交权,克劳狄被捕入狱,自杀身亡。瓦列里乌斯和荷拉提乌斯当选为执政官。迫于平民的压力,此间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平民大会通过的决定,对全体罗马公民具有法律效力。使特里布斯会议开始具有公民会议的性质,它所通过的议案对贵族同样有约束力。据李维罗马史,这一年还通过了保民官神圣不可侵犯的法案。
公元前445年,平民又取得了新的胜利。平民保民官坎努里阿提出了允许贵族与平民通婚的法案。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大概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并被列在十二铜表法的第十一表中。这项提案,遭到贵族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从根本上触动了贵族的利益,亵渎了贵族高贵的血统,消灭了氏族的权利。但经过斗争,贵族让步了,平民获得了与贵族通婚的权利。次年,平民又获得了当选与执政官相当的军事保民官(军政官)的权利。至此,平民在争取政治权利方面,取得了不少重要胜利。为以后平民上层与原有的贵族联合而成“新贵”准备了条件。
贵族为最大限度地保持他们的权利,从公元前443年起,又设立了监察官的职位。监察官为两人,从功勋显著的贵族高级官吏中选举产生。每五年选举一次,任期十八个月。其余三年半则没有监察官。监察官的职能,最初主要负责公民调查,根据公民财产划分公民等级。调查在玛尔斯广场公开进

行。监察官的权力不断扩大,编制财产表、掌管国家财务、编制元老院名单,开除其中不合格者,监督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等都纳入他们的职权范围。监察官成了共和国的一个重要机构,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平民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虽使平民获得了不少政治权利,但是与下层平民密切相关的土地和债务问题并未解决。公元前396年罗马攻下了围困10年的伊达拉里亚人的重要城市维爱曾把征服的土地分给平民,平均每人7犹格①,使平民要求土地的矛盾有所缓和。但公元前5世纪末至前4世纪初,罗马对外战争频繁。公元前390年,波河流域的高卢人大举进攻罗马。罗马城被洗劫一空,罗马人被迫退守陡峭的卡皮托山。最后高卢人向罗马人索得1000磅黄金方始离去。战争的负担大都转嫁到平民身上,土地集中和债务盘剥的现象愈益严重。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更为尖锐和激烈了。
公元前376年,李锡尼和绥克斯图当选为平民保民官,他们针对平民最为关切的土地问题、债务问题和担任高级官职的问题,提出三项新法案:(1)
凡公民都可占用公有土地,但不得超过500犹格的最高限额;(2)平民欠的债务一律停止付息,已付的利息计作偿还本金,尚负债款,分三年还清;(3)取消军事保民官,恢复执政官的制度。每年选出两名执政官,其中一名必须由平民担任。这一法案遭到贵族的极力反对。元老院企图利用保民官的否决权来阻止法案的通过。他们收买了几个保民官,当李锡尼和绥克斯图召集平民会议进行表决时,这几个人在一群贵族的簇拥护卫下,冲入会场,阻止法案的宣读,不准平民履行表决手续。平民与贵族,围绕着新法案,展开了激烈的斗争。10年间,曾有两次弄到要采取独裁的地步。公元前376年至前371年的五年间,甚至出现了贵族的牙座官空虚的状况。牙座是罗马执政官、司法官、独裁官等贵族高级官吏所坐的一种凳子,四脚成S形两两交叉,凳面是皮的,上加垫子,无靠背,四脚雕花,镶以象牙。有资格使用者,称为“牙座官”。与此同时,李锡尼和绥克斯图却连年当选。平民经过10年的斗争,公元前367年,法案终获通过。绥克斯图当选为公元前366年的第一任平民执政官。但是,平民也作了些让步,在执政官之下,任命一个司法官,执掌城内的司法,由贵族担任。此外,还设了两个尊贵营造官。
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的通过,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又一重大胜利。
此后,公元前365年,平民也可充任尊贵营造官,不久又获得充任最高审判官,公元前356年,平民第一次被任命为独裁官,公元前351年第一次担任监察官。至此,平民获得了充任一切官职的权利。公元前339年独裁官普布利里乌斯·披罗又公布了三项法律。第一,重申前449年通过的平民会议对全体公民具有法律效力;第二,经元老讨论同意、人民大会通过的法案,不经元老院的批准,即成为法律;第三,两位监察官中必须有一位从平民中选①1犹格约等于4华亩,100犹格约等于25公顷。

出。
公元前326年,通过了彼提利阿法案,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以他的财产而不是以人身对债主负责。债务奴隶制被取消,因负债而沦为奴隶的罗马公民获得释放。
公元前312年,原十人立法委员会首领阿匹阿·克劳狄的玄孙,也叫阿匹阿·克劳狄,当选为监察官,这个人后来眼睛瞎了,因此被称为“盲目的”。
他高傲、固执,性情暴烈,任监察官时,进行了一项大胆改革,负责审查元老院名单,并且把被释放奴隶的儿子也加了进去。这一改革代表了日益增长的富有市民和工商业奴隶主阶层的利益,引起了贵族的强烈不满,致使克劳狄的支持者丢了官职。第二年的执政官仍按旧有的名单召集元老院。但克劳狄的监察官职位仍然保留。公元前308年,他当选为执政官,又进行了一项打击贵族,有利平民的改革,规定公民有权加入任何一个特里布斯,并在他所愿意的地方登记自己的财产。但这项措施直至公元前304年才被批准。
阿匹阿·克劳狄当政时,还完成了两项为后人造福的巨大工程,一是铺设了连接罗马和卡普亚的“阿披亚”大道,二是修筑了一条15公里长的水道,以保证罗马的饮水问题。
公元前287年,平民进行了最后一次撤离运动。平民出身的独裁官霍腾西阿颁布一项新法案,再度重申平民会议的决议,不必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全体罗马公民必须遵守。可见,围绕这个问题,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还是很激烈的。一般认为,《霍腾西阿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告一段落。
(3)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后果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对罗马历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平民取得了充当各级官吏的权利,可以与贵族通婚,这不仅打破了贵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且摧毁了贵族极力维系的血缘氏族的最后防线,清除了氏族制的残余,调整了平民与贵族的关系,从而扩大了共和国的统治基础。其次,废除了债务奴隶制,平民摆脱了沦为奴隶的命运。他们的公民身份和权利得到保证,有利于罗马兵农合一制度的推行,从而加强了罗马国家的军事力量,推动罗马向海外扩张。最后,在平民反对贵族斗争中确立的新官职、颁布的新法律、建立的各项新制度,使罗马国家的上层建筑逐渐完善,使之更能适合奴隶制经济基础的需要。
实际上,关系到平民切身利益的土地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债务的减免和小量公有土地的分配虽使土地集中暂时缓和,小农经济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维持,但无法摆脱的重税、兵役、高利贷以及奴隶制经济的排挤,不可避免地造成平民负债和破产,他们和大土地所有制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并未停止。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并未使平民个人获得更大的自由,只是对行政官吏的权力有所限制而已。虽然平民在政府中享有较多的政治利益,但元老院的权威地位却无显著的变化。元老院特权的根深蒂固,使罗马国家政权的保

守势力一直比较强大。而且,担任行政官吏无薪奉,这使广大贫民无机会充任各级官职。因此,在平民和贵族斗争中得益最多的是少数富有的平民上层,他们获得了担任高级官职和进入元老院的权利,并与旧贵族合流形成豪门贵族,即所谓“新贵”。他们共同把持着共和国的高官显职。随着贵族的社会成份和性质的变化,平民的概念也与前不同了。此后罗马平民专指城市和农村自由居民的下层。罗马共和国的实质仍然是贵族奴隶主共和国。
3.公元前8世纪~前3世纪的罗马外交罗马与其周围部落的外交活动,很早就开始了,但比较规范的外事交往则在共和国成立之后。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3世纪,罗马在与周边部落、意大利半岛及迦太基的外交事务中,逐步建立了一套与罗马政治生活相适应的外交制度和外交机构。
(1)罗马的外交机构
礼待客卿是罗马自古以来的传统,并设有专门的外事组织——费启亚里斯祭司团,负责调解部落及部落联盟之间所发生的争执和误会。
费启亚里斯祭司团由20人组成,成员都出身于世家,终身任职。他们的穿着打扮也与众不同,一般为毛料衣服,以布缠头。祭司团的活动非常神秘,他们口念咒语,举行各种仪式。当需要到邻国边界去调解争端或宣布战争时,便由选出来的祭司代表即“圣父”出面解决。“圣父”出使时,手握王笏和象征着誓约保护神丘庇特的燧石,并由一位费启亚里斯祭司陪同。这位祭司手中拿着从卡皮托山连根拔出的草。若调解无效,可诉诸武力。在古罗马,宣布战争的手续也非常复杂。首先,由费启亚里斯祭司前往欲挑起争端的城市,高念咒语,诅咒他们破坏和平的行为。几经诅咒,祭司们返回罗马,等待答复。33天后仍无回音,费启亚里斯祭司即向元老院和公民提出报告,然后,“圣父”最后一次来到敌方边界,将一支镖枪头烧热并涂上血迹,投向敌人的土地。
缔结和约的仪式也同样繁杂。当各项规定的仪式完毕后,由“圣父”宣读条约本文,同时念一套对破坏和约者降临灾祸的专门咒语:“罗马人从来
不会首先破坏我现在所宣读并记载在这些表上的条件……如果他们破坏这
些条件,就让丘庇特象我现在处治这献祭的牲畜一样去处治他们,而且就像神比人厉害多少倍一样,神对违约者的处治也要厉害多少倍。“(李维,《罗马史》,Ⅰ,24)
随着历史的发展,宣战和媾和的形式也有所改变,但直到共和国末期甚至帝国时期,费启亚里斯祭司团仍然存在。
另外,在古罗马还有一个类似仲裁法院的组织,混合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专门选出的法官组成,人数为3至5人。起初,委员可以是罗马人,也可以是罗马以外其他部落的人,但后来,委员只能选自罗马人。混合委员会

负责审理罗马与邻国及部落之间,罗马公民与异国个人之间发生的财产争讼。到公元前2~前1世纪时,它还开始受理罗马诸行省居民的申诉和对总督不法行为的控诉。
随着罗马与外界交往的不断扩大,在罗马开始出现了国际法的萌芽。它源于古老的费启亚里斯法,后以“万民法”的形式出现。“万民法”着重于调整罗马与外邦人之间的关系,便于缔结各种商约和契约,并已蕴含着某些涉及国际关系的原则。
古罗马的外交机构,与罗马的政治制度相一致。王政时期,国王掌握着外交权力,外交使团由国王选派,使节由费启亚里斯祭司担任。共和国时期,外交政策的制定及外交使团的选派等权利转归元老院。元老院很重视使节的人选,并专门制定了组建外交使团的原则。使节首先要具有高贵的品质,一般选自元老阶层,当选者不得拒绝。外交代表团一般由三人组成,有时则由两人、四人、五人乃至十人组成。外交代表团的团长由高级元老担任。使节的人身安全受惯例和法律的保护。
使节手戴一枚表示身份的金戒指,凭借这枚戒指,可享受免费乘坐车船并获得旅途所需的生活用品。使节所乘坐的船只,由战舰专门护送。代表团的随行人员由自由民和奴隶组成,担任秘书、翻译、厨师及随身仆人。
外交代表团,代表罗马履行各种使命,包括宣战、媾和、签订条约、处理罗马与行省的关系、仲裁国际冲突,解决宗教纠纷等。
使节完成使命后,要以报告的形式,向元老院汇报出使情况。在罗马,派出和接纳外交使团的权利均属元老院。对于敌对国家的使团,不准他们进入城内,只能住在城外的一所专门公共别墅里,等待着元老院的接见。若元老院拒绝接见,此敌对国家的使团便必须在限期内离境,不经允许,不得再来。
对待友好国家的使团,态度则迥然不同。当然,招待的规格,也是按来访国家的强弱、大小而定的。对来自强国的外交使团,通常由财务官出面接待,来访期间,陪同他们游览参观,负责安排他们的生活及娱乐,最后为他们送行。财务官与使节外出时,跟在其后,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示恭谦。
在与外宾交往中,罗马经常送些礼物给他们。对特别尊贵的来访者,甚至在卡皮托山脚下为其树立雕像,表示纪念与友好。出使罗马的使节,也往往通过馈赠贵重礼品使罗马得到一笔财富。例如,迦太基送的一只金制花冠,重达25磅;叙利亚王安提奥克送的几只金瓶有500磅重。
(2)王政时期的对外交往
王政时期罗马对外交往的情况,所知甚少,只是从后人记载的传说中略见一斑。此时交往的方式主要是联盟和战争。大概在公元前7世纪的时候,在拉丁姆存在着以阿尔巴·伦加为中心的联盟。这座古城,建在阿尔巴努斯山,城中的丘庇特神殿是联盟的宗教中心。参加联盟者计有30个,罗马是其中之一。到第三个王图路斯·荷斯提理乌斯时,摧毁了阿尔巴·伦伽,并

将该城的居民移居罗马,给予他们公民权,其中显贵者还允许加入元老院。
但阿尔巴·伦伽联盟是否存在,便不得而知了。相传,图路斯·荷斯提理乌斯非常好战,除阿尔巴·伦加外,他还对其他拉丁部落、伊达拉里亚人和萨宾人作战。到第四王安库斯·玛尔克优斯时,对外扩张主要面向西部沿海和伊达拉里亚,其中第伯河口的盐田是一个重要因素。
老塔克文以后的三个王都是伊达拉里亚人,在他们统治期间,罗在在拉丁姆地区的势力大大加强。与此同时,罗马人与伊达拉里亚人的战争也很频繁,并最终将其赶出罗马。
(3)早期罗马共和国的对外政策
罗马立国之初,不过是第伯河畔的一个不大的城邦。其北部有伊达拉里亚人和山南高卢人,南有拉丁人的城市和萨莫奈部落,半岛南部沿海地区则是希腊人的诸殖民城市。立于其间的罗马,经常受到他们的侵扰和威胁。罗马人采取结盟和作战的办法,应付困难而复杂的局面。在对外关系上,它最初采取守势,在击退了伊达拉里亚人和高卢人的进攻后,至公元前4世纪中期才转守为攻,走上了对外扩张的道路。
①与拉丁人的同盟共和国之初,罗马又沦为伊达拉里亚人的统治。高傲者塔克文被逐后,即跑到伊达拉里亚的克路西乌姆城,求助于波尔谢那国王。波尔谢那认为恢复塔克文在罗马的统治,对伊达拉里亚人有利,于是便出兵罗马。在占领罗马后,强迫罗马人签订了相当苛刻的、屈辱性的条约。
约公元前506年,波尔谢那之子阿尔伦斯率伊达拉里亚军队进攻拉丁城市阿里齐亚,被拉丁人和邱米的希腊人打败,使拉丁姆的大部分地区获得独立,不久,罗马也从伊达拉里亚的统治下解放出来。
但是,与伊达拉里亚人的战争消弱了罗马的力量。公元前5世纪初与罗马毗邻的伏尔西人和埃魁人乘机对罗马发起进攻。为此,罗马与一些拉丁城邦结成联盟。公元前493年,执政官斯普里乌斯·卡西乌斯同以图斯库伦为
盟主(但宗教中心在阿里齐亚的狄安娜神殿)、由六个拉丁城市组成的拉丁
同盟签订条约,成为其中的一员。条约强调罗马同所有拉丁城市之间的和平,互不侵犯,一致对外,互助互利,发生争端要及时调解。据说,卡西乌斯还是第一个起草土地法案的人。公元前486年,他建议将从赫尔尼克人那里得到的土地的一半分给平民。他还准备动用一部分国有土地解决平民的土地问题,但遭到另一个执政官的反对,并以想夺取国家权力的罪名被处死。
同年,住在伏尔西人和埃魁人之间,可能与拉丁人有血缘关系的赫尔尼克人,因受到邻人的威胁,也加入了联盟。这样,就形成了以平等权利为基础的三角同盟。它使罗马多次击退了伏尔西人和埃魁人的进攻,保卫和加强了罗马的独立,使它集中力量对付来自北方的伊达拉里亚人。
②罗马同伊达拉里亚、高卢人的战争从公元前5世纪前期到公元前4
世纪初,罗马与伊达拉里亚的重要城市维爱进行了三次大的交锋,史称“维爱战争”。

罗马与维爱战争的主要原因是双方都想得到第伯河口的盐场和第伯河
沿岸的重镇。战争中,双方各有胜负。第一次维爱战争,大概发生于公元前477年,这次战争罗马人失利,双方签定了40年停战协定。40年后,战事又起,在第二次维爱战争中,罗马获胜,公元前428年,维爱国王被杀死,罗马人将其甲胄奉献给了丘庇特神殿。公元前426年,维爱和罗马缔结了20年的停战协定。在公元前406~前396年的第三次维爱战争中,罗马占领了维爱城,城中居民均被卖为奴隶,从此罗马消除了北方的威胁,迈出了统一意大利的重要一步。第伯河流域和它右岸的广大地区都置于罗马的控制之下。
公元前4世纪初,居住在波河流域的高卢人,经伊达拉里亚南下,侵入罗马。据说,高卢人南下过程中,包围了克路西乌姆城,该城即向罗马求援。
罗马派出了由三名显贵组成的外交使团到高卢人那里去进行调解。但三名代表在谈判中,明显地站在克路西乌姆人一边,其中一人甚至杀死了高卢的首领。高卢人中止了谈判,并要求交出凶手。罗马政府拒绝了高卢的要求,与此同时还从这一显贵家族中选出了第二年的军事保民官。于是,高卢人放弃了对克路西乌姆城的包围,将进攻矛头直指罗马。以上只是高卢入侵罗马的借口,事实上,双方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在离罗马不远的第伯河支流阿里亚河畔,高卢人大败罗马人,进而攻入罗马城,将城市洗劫一空,居民纷纷外逃。剩下小部分军队退守到地势险要的卡皮托山,此后高卢人对卡皮托山的围攻长达7个月之久。一天夜里,高卢人偷袭卡皮托山,他们沿着陡峭的山坡悄悄地爬上来,走在前面的一个高卢人已爬上山顶,正当此时,朱诺神庙的圣鹅叫了起来,住在山丘上的前执政官玛尔库斯·曼里乌斯起身冲出家门,直奔悬崖,将第一个攀上山顶的高卢人推下深渊。被掠醒的罗马人也纷纷赶来,经过一场奋战,打败了偷袭的高卢人。后人因此说鹅拯救了罗马。
玛尔库斯·曼里乌斯也成了人民拥戴的英雄。他出身贵族,却于公元前385年领导了负债平民的反抗斗争。罗马任命独裁官平息这一事件。独裁官首先下令逮捕了玛尔库斯·曼里乌斯,将他关进监狱,这一行动,激起了人民更大的反抗,元老院只得将其释放。但不久就以控告他企图夺取王权罪,提交法庭审判,被处以死刑。李维对曼里乌斯的评价很高,说他“在贵族中第一个成了人民的拥护者,”(李维:《罗马史》Ⅵ,11)。
高卢人与罗马人在卡皮托山的对峙,耗尽了双方的精力,罗马人建议和谈,高卢人表示同意。高卢人在得到1000磅黄金后离开了罗马。但高卢军队撤退时却受到罗马军队的打击。这支军队是在卡皮托被困时,在罗马之外重新组建的,由战胜维爱的独裁官玛尔库斯·富里乌斯·卡米路斯率领。据说,罗马人不仅击溃了高卢人,还夺回了他们带走的黄金。此后,高卢人又几次进犯拉丁姆,并一直深入到南意大利,但却未能再度领罗马。直到公元前348年,高卢人才停止对拉丁姆的侵掠,公元前334年,他们与罗马人缔结了和约。

高卢人的入侵,使罗马在周围毗邻地区的地位受到很大影响。埃魁人、伏尔西人和伊达拉里亚人又乘机侵袭罗马。罗马不得不与这些邻近的山地居民进行战争。与此同时,罗马的老同盟,赫尔尼克人和某些拉丁城市,也企图摆脱罗马的控制。高卢人入侵后,于公元前493年订立的拉丁同盟一度瓦解,经过几十年的斗争,直到公元前4世纪中期,罗马才重新将其恢复起来。
公元前358年,拉丁人被迫接受了公元前493年的条约,也有人认为,他们又订立了一个新条约。根据新约,罗马在同盟中的盟主地位得以巩固。同盟的恢复加强了罗马对拉丁姆地区的控制,提高了它在意大利各部落斗争中的地位。
③对中部意大利的征服公元前4世纪初,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中部意大利先前各分散的氏族部落,组成了许多军事同盟,其中以居住在亚平宁中部山区的萨莫奈人的部落军事联盟的势力最为强大。自公元前5世纪后期以来,萨莫奈人为寻找牧场和掠夺战利品,开始向坎佩尼亚扩张势力,并把卡普亚、邱米等富裕城市,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此后,其势力进一步深入到阿普利亚及南意大利,成为半岛上一支强大的力量。罗马在清除了北部劲敌及周围的敌对势力之后,开始了对中部意大利的征服。它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萨莫奈人。罗马人早已垂涎富饶的坎佩尼亚平原,为此,双方发生了长期的战争。
公元前343年,卡普亚派使团到罗马,与罗马结盟,请求罗马人帮助他们对抗萨莫奈人。罗马借此机会将军队开进坎佩尼亚,与萨莫奈人进行了第一次战争(公元前343~前341年)。这时,与罗马同盟的拉丁城市,乘机联合伏尔西人和坎佩尼亚人共同起来反抗罗马。罗马匆匆与萨莫奈人议和,转而同拉丁城市作战。
按传统说法,战争的起因是从属于罗马的各拉丁城市,要求在同盟中取得平等地位。他们要在元老院占半数席位,还要有一个执政官的职位。罗马当然不能答应他们的要求,于是,开始了公元前340~前338年的“拉丁战争”。战争之初,罗马人在拉丁姆南部苏埃萨附近击溃了拉丁人及其同盟者,并和坎佩尼亚人单独缔结了和约,用罗马的公民权收买了卡普亚贵族。此后,罗马人又与拉丁人、伏尔西人进行了两年的战争,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拉丁城市从此臣属于罗马,拉丁同盟不复存在。为防止他们联合起来共同行动,罗马对拉丁城市采取了不同的政策,与他们分别签订了内容不同的和约。对于罗马周围的各城市或公社的居民,给予完全的公民权,对其余的虽也予以罗马公民权,但没有选举权和担任公职的权利。对于个别反抗情绪较大的城市,罗马则采取剥夺他们部分领土的强硬措施。罗马对拉丁同盟的政策,为以后统治意大利奠定基础。拉丁战争也使伏尔西人受到致命的打击,他们的住地成了罗马人的殖民地,个别残余分子被赶到山里去了。到公元前4世纪30年代,罗马已成为意大利最大的国家,整个拉丁姆和坎佩尼亚北部都在其统治之下。

拉丁战争时期,罗马与萨莫奈保持着同盟,在战争中,萨莫亲人甚至帮助过罗马人。战争结束后,罗马继续在坎佩尼亚扩张,而这块沿海宝地也正是萨莫奈人所要求的。位于坎佩尼亚沿海的希腊殖民城市那不勒斯成了罗马与萨莫奈战争的起因。公元前327年,萨莫奈进攻那不勒斯。该城贵族党向罗马求援。罗马元老院一向支持意大利境内的贵族势力,加上这种支持正是罗马向南扩张的借口,于是罗马派执政官克温图斯·普布里乌斯·披罗(当过公元前339年的独裁官,是一位改革家)带领军队,包围了那不勒斯。在对这个城市包围封锁一年之后,亲罗马的贵族党占了上风,他们赶走了萨莫奈的军队,投降了罗马人,并与之缔结了联盟。由此引发了第二次萨莫奈战争(公元前326~前304年)。公元前321年,罗马军队在萨莫奈西南部考地乌姆城附近的峡谷中遭到萨莫奈人的伏击,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被迫投降,与萨莫奈人签订了可耻的和约,保证不再发动战争,并留下了贵族出身的600名人质。但萨莫奈人还不肯罢休,罗马人受到了在轭门下遣俘的侮辱。
他们在地上插上两支长矛,再将第三支长矛横架在上面,然后,让被俘的罗马士兵一个一个地从下面通过。罗马并不甘心失败,继续与萨莫奈人作战。
公元前314年,罗马军队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一万多名萨莫奈人死于战场。
又经过10年的战争,罗马人取得了胜利。萨莫奈人请求缔和,被迫割让一部分土地。罗马则获得了整个坎佩尼亚。
6年之后,面对罗马人日益增长的威胁,萨莫奈人与伊达拉里亚人、高卢人等组成强大的联盟,共同对罗马作战,即所谓第三次萨莫奈战争(公元前298~前290年)。这样一来,罗马人要在南北两条战线上同时作战。公元前295年,罗马军队在翁布里亚北部的森提努战役中击败了萨莫奈与高卢的联军,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萨莫奈人及其他反罗马的同盟者先后屈服。
高卢人和萨莫奈的残余力量退散到南北各地;伊达拉里亚人则与罗马缔结了
40年的休战协定,并支付大量赔款。公元前290年,战争结束,罗马取得最后胜利。从此罗马取得了从波河流域以南,直到卢卡尼亚北境的整个中部意大利的统治权。
④对南意大利的征服罗马在征服中部意大利之后,又将触角伸入南部意大利。这里有许多希腊移民城市。当时,这些城市因商业利益,经常发生冲突,其中一些由于衰弱而失去独立。它们当中势力最强的是他林敦。公元前282年,卢卡尼亚人进攻希腊城市图里。图里不愿向他的竞争者他林敦求援,而请求与之有友好关系的罗马给予帮助。罗马的贵族和商人早就盯上了这些富庶的希腊城市,图里的求援,使罗马获得了向南部意大利扩展的好机会。罗马的舰队开进他林敦港湾。这引起了他林敦的极大不满,他们派兵袭击罗马舰队,夺取了罗马的5只战船。船员一部分被杀死,一部分被卖为奴,罗马的舰队司令官也在战斗中丧生。于是罗马和他林敦之间的战争爆发了。
他林敦虽有相当雄厚的兵力,又有卢卡尼亚等同盟者的支援,但仍敌不过强大的罗马,遂向希腊伊庇鲁斯国王皮洛士(公元前319~前272年)求

援。皮洛士是希腊化时代一位富有才能和胆略的军事家,也是一位政治冒险家。他出身伊庇鲁斯王族,是马其顿亚历山大的一个远亲,梦想成为亚历山大第二,易激动,有扩张野心,妄想征服南意大利和西西里,再回师东进,征服巴尔干,建立一个环地中海的大帝国。所以,当他林敦请求援助时,他便欣然答应。公元前280年春,皮洛士率训练有素的步兵、骑兵及20头战象来到他林敦对罗马作战。第一次会战,皮洛士大败罗马军,几乎直抵罗马。
但其自身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伤亡4000人。这种付出很高代价的胜利,后来被人们称为“皮洛士的胜利”。皮洛士自知难于攻克罗马,便决定与罗马和谈。他派善于辞令且具有外交手腕的色萨利人西尼阿斯出使罗马。西尼阿斯提出要罗马承认他林敦等希腊城市的独立,退还从萨莫奈人、卢卡尼亚人等处夺到的东西,以此作为放回罗马战俘的条件。这一建议,遭到了元老院一位德高望重的元老的反对,他提出只要皮洛士还在罗马,就拒绝与他谈判。此后,皮洛士和罗马虽仍有使节往来,并相互释放了俘虏,但始终未达成协议。公元前279年4月,皮洛士再次打败罗马军队,但却付出了伤亡3500人的惨痛代价,其中有些还是他的主要将领和知心朋友。皮洛士非常伤心。
他说:“再有一次这样的战斗,我就没有军队了。”这时,希腊移民城市的宿敌迦太基与罗马结盟,共同对皮洛士作战。公元前275年,罗马在萨莫奈境内的贝尼温敦战役中击败皮洛士。皮洛士丢盔卸甲,退回希腊。公元前272年,他林敦向罗马投降。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统一了除波河流域以北地区的意大利半岛。罗马变成西地中海地区最强大国家之一。罗马之所以能够在争夺意大利斗争中取胜,原因是多方面的。平民反对贵族的节节胜利,使罗马社会内部的矛盾得到调整与缓和,自由农民的小农经济地位相对稳定,兵民合一制度得以顺利推行,从而保证了公民军有取之不竭的兵源。罗马在地理上适当意大利的中心,是各种力量,包括经济的、民族的和文化的汇集点。它及其周围地区的经济也较为发达,这样,不仅为罗马连年作战准备了较为充实的物质条件,也为它吸引、容纳周边地区的居民创造了条件。
在罗马敌人中,萨莫奈人的战斗力虽强,但组织松散,不利久战;南意大利的希腊移民城市彼此分立,矛盾尖锐,临时组成的雇佣军的战斗力远不及罗马公民军。皮洛士的军队远离希腊本土,又同时分兵作战,使它不可能在意大利和西西里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迦太基又适于此时与罗马结盟,共同对付皮洛士,更使他的失败不可避免。总之,罗马取胜的根本原因在于罗马自身的政治、经济优势,加上它善于把握时机,充分利用各种矛盾,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斗争,征服了意大利。
⑤罗马对意大利的统治罗马征服意大利,并没有组成统一的国家,而是按照各地区在征服过程中对罗马的态度,以及它们各自在经济上,战略上的重要性,采取不同的统治形式。为了加强对边远地区的控制和缓和农民的土地问题,罗马实行一种带有军事性质的移民政策。将一部分罗马公民迁移到远离罗马的被征服地区,在那里建立起罗马公民的移民地。移民地起初由

罗马管理,移民在法律上被视为罗马公民的一部分,有充分的公民权利。但是,这种制度实行起来很不方便,后来,移民地取得了自治权。他们开始有了自己的市议会,选举高级官吏,建立了与罗马本城相似的管理机关。
对于其他被征服的地区,则根据不同的法律地位,采取不同的统治形式。一种是有表决权的城市公社,公社本身自治,其居民拥有罗马公民权,加入罗马的特里布斯,有权当选罗马执政官。拉丁姆的大多数城市都属此类。
一种是无表决权的城市公社,公社居民在财产、婚姻等方面的权利与罗马公民相同,但没有政治权利,不能参加罗马公民大会。这类公社有自治权,但只有在罗马官吏的监督下才能行使他们的自治权。坎佩尼亚的一些城市即属此类。
一种是拉丁移民地,即拉丁同盟各城市在罗马占领地区建立的军事性的移民地。这种移民地有自治权,但居民在战时也要服兵役,他们不编入军团,而编入由罗马将领担任最高统帅的同盟者的特殊部队。拉丁移民地的居民没有罗马公民权,只有迁到罗马常住者才能获得充分的罗马公民权。但公元前3世纪后期,由于迁居者过多,而对这一权利进行了限制。规定只有在本城任某种官职一年者方可获得罗马公民权。
一种是所谓“同盟者”。这类城市数目最多,是被罗马打败后,与罗马缔结和约的一些公社。罗马在和约中对它们规定了不同的义务。有的要求在罗马遭到进攻时,必须支持罗马人,有的则规定必须参加罗马所进行的一切战争。其中以后者规定居多。同盟者保持自主,但外交权由罗马控制。有的同盟者被罗马剥夺了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土地,分给罗马及拉丁同盟的移民。同盟者的居民无罗马公民权。他们的军事义务是:提供条约所规定的数量的辅助部队,沿海城市则提供战船。一切军事费用由同盟者自己负担。同盟者视其为“血税”。同盟军队另编成特殊的同盟部队,归罗马指挥。萨莫奈部落和一些希腊移民城市都属此类。
还有一种是向罗马无条件投降的地区和部落,是为罗马的臣属。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由罗马派“监督”治理或依附于邻邦。他们的土地完全变成罗马的公有地,居民称为降民,不能拥有武器。意大利南部的布鲁提亚就属这一类。
罗马统治者的这种“分而治之”的政策,使被征服者之间因利益不同,很难团结一致,结成反罗马同盟。罗马一方面依靠各部落和地区的社会上层作为统治支柱,一方面又利用移民地加强对征服地区的控制。这样,就使得罗马在征服意大利之后,能在这一地区实行较长时间的统治。
⑥罗马在西地中海霸权的建立罗马统一意大利后,和当时的迦太基成为地中海西部的两大强国。迦太基原是腓尼基城市推罗的殖民地,位于今北非的突尼斯。它地处地中海商路的汇合点,商业发达,有着广泛的海上贸易。
境内土质肥沃,盛产粮食。到公元前6世纪,它已领有北非西部沿海地区、

西班牙南部、巴利阿里群岛、撒丁尼亚、科西嘉,以及西西里岛西部,成为西地中海最强大的国家。罗马和迦太基早有交往。公元前508年和前348年,它们曾签订过通商条约,公元前279年又缔结盟约共同反对皮洛士。当罗马征服了南意大利,成为陆上强国,并准备进一步对外扩张时,与只有一条狭窄的墨西拿海峡相隔的海上强国迦太基的冲突便不可避免了。为争夺西地中海的霸权,公元前264年~前146年,罗马同迦太基进行了三次战争。罗马人称腓尼基人为布匿克斯,因此这场战争称为“布匿战争”。
在第一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64~前241年)中,罗马人第一次转向海上作战,依靠新组建的海军,打败了迦太基人,初战告捷。迦太基被迫求和,双方订立和约,罗马获得3200塔兰特的赔款①,取得了西西里岛以及西西里岛与意大利之间的所有岛屿。迦太基海上霸权地位受到沉重打击。
罗马在第一次布匿战争后,并未停止它的扩张。而这就需要极大限度地动员人民的力量从军作战。同时,战争也暴露了罗马政府机构的一些不足。
于是,大概在公元前241~前217年的某个时候,罗马的百人团会议进行了一次改革。改革的中心思想是把地区的原则和财产资格的原则结合起来。这时,罗马已有35个特里布斯。经过改革,每个特里布斯的五个等级各出两个百人队,第一等级原来的十八个骑兵百人队,仍然存在,此外还有手工业者和乐师的四个百人队及无产者的一个百人队,总计三百七十三个百人队。
这样一来,第一等级只有八十八个百人队,远不够半数,改变了塞尔维乌斯·士利乌斯时期的定制。消除了第一等级的特权,使每个等级在森都里亚大会中的投票权基本相等。从而提高了平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使罗马政治增添了一些民主色彩。但这种民主化后来由于罗马的一系列对外扩张而趋于夭折。公元前225~前222年,罗马征服了山南高卢,在肥沃的波河流域扩建了新的殖民区,使每个移民家庭获得了三十犹格的土地。罗马的这些措施,为继续同迦太基人作战准备了条件。
迦太基不甘雌伏,加紧向西班牙扩充殖民势力,以西班牙为基地伺机报复罗马。公元前218年,迦太基杰出的军事家汉尼拔(公元前247~前183年)率军翻越阿尔卑斯山,入侵意大利,从而开始了第二次布匿战争(公元前218~前201年)。汉尼拔在意大利打了几个胜仗,著名的康奈战役(公元前216年)曾使罗马一度陷入危机。
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不仅有血染沙场的厮杀,而且还有唇枪舌战的外交斗争。此时,罗马与迦太基的战争,已越出两国之间的界限而成为与地中海各国利益攸关的重大事件。正如波里比阿所指出的:“从前,世界上的事情似乎都是互不相干的,因为其中每一件事都有其特殊的地点,特殊的目的和结局。而从此时起,历史似乎变成了一个整体:意大利和利比亚的事件同①塔兰特既是重量单位也是货币单位。作为重量单位,1塔兰特=25.86公斤;作为货币单位,1塔兰特=60明那。10明那价值约相当于40英镑或200美元。

亚洲和希腊的事件交织在一起,并且这一切都归结到一个结局上去。“(波里比阿:《通史》,Ⅰ,3。)汉尼拔不仅是一位军事家,还是一位天才的外交家。在翻越阿尔卑斯山之前,他曾与不愿臣服于罗马的高卢人秘密谈判,取得他们的支持。他还利用自己的军事优势建立起反罗马同盟,并将目光投向东方希腊化诸国。康奈战役之后,汉尼拔派出外交代表团出使马其顿,于公元前215年与马其顿王腓力五世(公元前221~前179年)缔结了友好条约,强调同罗马作战时彼此互助。
此举使罗马大为惊恐。为防止他们结盟的危险后果,罗马立即对腓力宣战,开始了第一次马其顿战争。与此同时,罗马在希腊各邦展开了广泛的外交活动。它在希腊组成了一个强大的反马其顿同盟,其中包括政治、军事力量比较强大的埃陀利亚同盟和阿卡亚同盟。公元前212年,罗马和埃陀利亚结成友好同盟,商定分别从海上和陆上对付马其顿。此外,希腊其他各邦和
北方的伊利里亚人以及东部小亚细亚的帕加马国王阿塔路斯一世都加入了
反马其顿的行列。此时,罗马已渡过康奈战后的困境,从汉尼拔手中夺回了南意大利的许多重要据点,逐渐由守势转入攻势,战争正朝着有利于罗马的方面转化。腓力五世见取胜无望,便背弃了同迦太基的同盟,转而与罗马人进行和谈,于公元前205年,双方签定了和约,汉尼拔的反罗马同盟终成泡影。在阿非利加罗马通过与努米底亚结盟,掌握了它的精锐骑兵,在扎玛决战中大获全胜(公元前202年)。第二年,迦太基与罗马签定和约。和约规定,迦太基放弃一切海外属地;除仅留的10艘舰船外,交出全部战舰;赔款10000塔兰特;不经罗马许可,不得对外进行战争。从此迦太基失去了强国的地位,罗马成了西地中海的霸主。
第二次布匿战争以后,经过半个世纪,迦太基逐渐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罗马恐怕迦太基复兴,便制造借口,发动了第三次布匿战争(公元前149~前146年)。结果,城市被夷为平地,残余的居民被卖为奴,所属地区被罗马划为“阿非利加省”。

四、西亚军事帝国的更迭
公元前8~前3世纪的西亚政治史,以军事大帝国的兴衰、更迭为主要内容。公元前1千年代初,游牧民族对欧亚诸文明区域的第二次冲击已趋平息。游牧民族的入侵,使当时西亚、北非的政治形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昔日埃及、赫梯、巴比伦等大帝国已衰落解体,地中海沿岸的腓尼基、巴勒斯坦和叙利亚兴起了独立的小国。随着铁器的普遍使用和海陆贸易的发展,使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扩大和加强。这就为在这一地区形成新的军事和行政的联合体提供了条件。于是从公元前8世纪前3世纪,在西亚相继崛起了亚述、新巴比伦、波斯和塞琉古等军事大帝国。这些依靠征服建立起来的军事大国,迅速地崛起和衰落,其统治者也频频更换。但王朝的更替并未中断这一地区社会历史发展和文化承袭的连续性。究其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西亚文明的根深蒂固,以致一些后来者,不得不因循前人的政治和文化轨迹继续前进。
1.亚述帝国(公元前8~前7世纪)
亚述位于两河流域北部,是以底格里斯河中游的亚述城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居民主要是塞姆语族的亚述人。亚述国家大约发生于公元前3千年代末,
其全部历史可分为早期亚述(公元前3千年代末~前16世纪)、中期亚述
(公元前15~前9世纪)和新亚述(公元前8~前7世纪)三个阶段。至新亚述时期,亚述在西亚历史上第一次把居住在西亚和北非广大领土上各个不同民族结合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建立起一个奴隶制的军事大帝国。
(1)亚述帝国的建立
公元前10世纪,来自南方的另一支塞姆人阿拉米亚人,停息了对亚述的进攻,在两河流域定居下来,逐渐融于当地居民之中。此时,亚述已进入铁器时代,大量铁制工具和武器的使用,及马拉战车和骑兵的更广泛推广,大大提高了它的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适当此时,在国际上已不存在与亚述相抗衡的强大力量。这一切为亚述的重新崛起和扩张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从阿舒尔丹二世(公元前934~前912年)开始,亚述诸王连续不断地向西方,北方和西北方用兵。尤其是亚述那西尔帕二世(公元前883~前859年)曾兵抵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将领土扩张到幼发拉底河上游的卡尔赫美什附近,进至腓尼基海岸。他还给北方的乌拉尔图以沉重的打击,东面则打败了米底部落,奠定了后来亚述帝国的基础。其后继者沙尔马纳塞尔三世(公元前858~前824年),连年征战,继续向西扩张,直指叙利亚方向,以占领通向地中海商道的所有重要城市。当他占领了卡尔赫美什,继续西进时,遇到当地人民的强烈反抗。以大马士革和以色列为首的叙利亚、巴勒斯坦、腓尼基和西里西亚等地的十多个小国组成反亚述同盟,同亚述进行了长

期的斗争,使亚述消耗了很大的兵力,用了十余年的时间才夺取了叙利亚。
但到公元前8世纪初,北部的乌拉尔图又强大起来,它们和新组成的北叙利亚同盟联合起来,共同攻击亚述,迫使亚述失去了叙利亚和小亚细亚的许多地方。亚述奴隶主军事贵族统治集团的骇人听闻的、极其野蛮残暴的征服政策,不仅引起了被征服地区人民的强烈反抗,也使国内的各种矛盾尖锐起来。在沙尔马纳塞尔三世统治末期,多次爆发人民起义,使亚述从公元前8世纪80年代末至40年代中的30多年中,实际处于瘫痪状态。
公元前746~前745年,亚述再次爆发人民起义,国王阿淑尔尼拉列五世(公元前754~前746年)在动乱中死去,卡拉赫总督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公元前745~前727年)登上王位,使一度衰弱的亚述转向强盛,开始了亚述帝国的新时代。
在巩固国内统治的同时,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开始了新的对外扩张。
公元前745年,他首先向南再次击败阿拉米亚人,胜利进军到达西帕尔,由此向东渡过底格里斯河,沿河继续南下,征服了巴比伦尼亚的尼普尔一带,将其划为一个新省区,派官员进行统治。公元前744年,又发动了对东方和东南方的进攻,占领了米底人的一些地区,并向南达埃兰的北部边境。公元前743年,他又集中兵力,发起了第一次大规模的西征,同得到乌拉尔图支持的以阿巴德为盟主的北叙利亚各国联盟进行了近3年的激战,于公元前740年攻克阿巴德城,不久,征服了北叙利亚等地。到公元前738年,包括以色列和大马士革在内的叙利亚、巴勒斯坦诸国都向亚述称臣纳贡。公元前737年,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回师东向征伐米底地区的马纳,并在那里建立了一个新省区;而后,于公元前735年,率军突入乌拉尔图本土,围攻其都城吐施帕,久攻不克,在城外刻石立碑而还。乌拉尔图从此衰弱下去,在两河流域北部和叙利亚北部,再也无力与亚述争衡了。
正当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在东方和北方用兵之时,以色列和大马士革再次结盟反抗亚述。公元前734年~前732年,他亲率大军第二次西征,使以色列归附,同盟诸国被翦除,灭掉大马士革,征服了整个南叙利亚。此时,巴比伦王国发生动乱,公元前731~前729年他又率军南下干涉巴比伦内政,于公元前729年被巴比伦祭司迎入城内,兼任巴比伦王和祭司长。整个两河流域南部直至波斯湾并入亚述版图。
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的后继者们继续扩张事业。萨尔贡二世(公元前722~前705年)于公元前722年攻下撒玛利亚,灭亡了以色列国;公元前714年大举进攻乌拉尔图,攻占了乌拉尔图最神圣的城市穆萨西尔,使其受到毁灭性的重创。阿萨尔哈东(公元前680~前669年)登位后,全力以赴地实现征服埃及的庞大计划。公元前677年,占领埃及的盟国西顿;公元前671年占领孟斐斯,征服了埃及。亚述巴尼拔,公元前668~前631年)是亚述帝国时期最后一个伟大的君主,他于公元前639年占领了苏撒,灭亡了埃兰。最终建立了东起伊朗高原西部,西临地中海及至埃及,北达亚美尼亚,

南到波斯湾,以两河流域为中心,地跨亚、非两大洲的亚述奴隶制军事大帝国。
(2)亚述帝国的统治
亚述帝国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统治。其发达的官僚机构和较完备的行政制度,在提格拉特帕提沙尔三世统治时,便基本确立下来了。他不仅是一位有作为的军事家,还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他在进行征伐扩张的同时,在军事、行政及对被征服地区居民的政策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在军事方面,他实行募兵制,建立了一支由国王直接掌握的常备军。军队装备由国家提供。军队包括中央直属兵团和地方兵团。后者除戍守地方外,可供出征时调用。军队兵员以亚述人为主,也在认为可靠的被征服地区居民中征集,但只能充任步兵,或辎重兵、工兵中的杂役。此时还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新兵种——工兵。经过改革,亚述建立了兵种齐全、装备精良、极富战斗力的强大军队。是为亚述军事奴隶制帝国的重要支柱。
在行政方面,他将原由总督掌管的大区划为较小的行省,由他任命的省区长官负责治理。到公元前738年,帝国内这种行省达80个。省区长官有收取赋税、贮存军需品及组织居民履行国家义务等职能,无权免除居民赋税和义务。行省的政务,由国王另外任命的委任官治理,以此加强国王的集权统治。为加强对各级官吏的监督,他规定亚述人可以直接上书给国王。此外,他还搞过国家人口普查,建立了以驿站传递消息的情报网,以便随时掌握各地的军政动态。通过行政改革,加强了中央和国王的权力。
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统治时期,从根本上改变了帝国对俘虏和被征服地区居民的政策。过去,亚述统治者对被征服者实行极其残酷的大屠杀,只将少量的战俘留作奴隶。自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以来,虽也屠杀被征服者,但更多的是将其进行强制性的迁徙。这种迁徙往往是以一个或几个家族为单位,携带妻子儿女及一部分家什,分小股迁离故土。新住地的居民由不同民族,不同语言的人们组成,以防止他们组织起来反抗亚述统治者。这种迁徙和混居的政策,一直延续到亚述帝国的灭亡。被迁徙的居民,被视为国家或贵族奴隶主的奴隶。他们可以分得一块土地,从事农业或畜牧业,但要将大部分产品交给主人。其人身及财产亦属主人。奴隶主可将他们和土地一起出卖,但不拆散他们的家庭。这种有一定特色的奴隶制剥削方式,较之先前无疑是一大进步。
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以后的几代君主,继续执行他的统治政策,并且非常注意国家管理机构的完善和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
亚述国王依靠军事贵族和祭司集团的支持进行统治。军队是亚述帝国的支柱,不断地征讨和掠夺,既可玄耀帝国雄威,也是其赖以存在的依托。而专制君主要想最大限度地将权力集中在自己的手中,就要借助宗教使其神圣化。国王以国家主神亚述神的代理人的身份进行统治,并担任最高祭司长,亲自主持宗教仪式。群臣拜见国王,必须跪拜在他的脚下,吻其面前的土地

或他的脚。国王在进行大规模的征伐之前,或任命重要官吏时,要到祭司们那里去征询诸神的意旨。这一方面使国王的行动蒙上一层神的光环,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祭司集团对国家政策所起的重要作用。
为了适应军事征服的需要和管理领土辽阔的大帝国,亚述建立了一套庞大,发达的官僚机构。国王的宫廷是全国的指挥中心,国家最重要的官吏也经常留驻在宫廷里。从保存下来的阿萨尔哈东时期的官吏表中可以看出,当时各种官职达150个。并设有专门的军事机关和财政机关。
加强对被征地区居民的统治,也是亚述国家统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被征服地区,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于亚述本土附近的小亚细亚、叙利利北部及米底的一些地方,将其直接并入亚述区域划为行省,由国王委派官吏进行管理。对远离亚述本土的地区,如叙利亚南部、腓尼基、巴勒斯坦、阿拉伯北部、埃兰、埃及等地,则保留原有的国王和政权,但要向亚述纳贡服役,而对埃及等地区则派有监督。对两河流域南部的一些大的、古老的城市如巴比伦、尼普尔、西帕尔等,采取联盟的统治方式,允许它们保留原有的自治权和法律制度,并有免缴赋税和免服徭役的特权。这种特权,始于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到其子沙尔马纳塞尔五世(公元前726~前722年)时,为打击经济力量过于强大的贵族奴隶主和祭司、商人等阶层,而被取消。萨尔贡二世及阿萨尔哈东当政时代,又将其恢复。
亚述帝国以军事征服为动力,以宗教神权的力量为精神支柱,凭借着庞大复杂的官僚机构,建立了以国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
(3)亚述帝国的对外政策
亚述的对外政策与它的征服扩张相联系。帝国的统治者们在实行武力征服的同时,还展现了他们灵活多变的外交才能。亚述帝国不仅曾以强悍的武力称霸西亚,而且还在西亚、北非错综复杂的国际外交斗争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亚述的扩张,引起西亚各国极大的不安,迫使这些国家放弃前嫌,共同对敌。为了对付亚述,他们组织了三个强大的同盟:在西南方面,有以埃及为首的同盟;东南方面的同盟以埃兰为首;北方的以乌拉尔图为首。萨尔贡二世充分利用这三个同盟内部成员之间的矛盾,在其登上王位不久,粉碎了与之作战的埃及同盟军,占领了从小亚细亚边界到阿拉伯与埃及边境的全部叙利亚。为了对付乌拉尔图,萨尔贡二世首先于公元前716—前715年,征服了曾得到乌拉尔图支持的东部山地居民,然后于公元前714年大举进攻乌拉尔图,占领圣城穆萨西尔,虏走了神象,其国王鲁萨一世羞愤自杀。公元前721年,巴比伦发生了起义。起义的领导者是已移居巴比伦的迦勒底人梅罗达克·巴拉丹,他与埃兰国王结盟,共同对付亚述。萨尔贡二世为解巴比伦的心腹之患,出兵镇压起义,但由于埃兰的帮助,使其在巴比伦一时未能得逞。12年后,他利用巴比伦各城市神庙奴隶主贵族对巴比伦国王梅罗达克·巴拉丹的不满,以支持他们的斗争为名,再次插足巴比伦,终于取得胜

利。萨尔贡二世被巴比伦的祭司们迎入城内,并自命为巴比伦国王。
萨尔贡二世死后,他所征服的西部地区发生叛乱,形成了以推罗和犹太为首的新的反亚述同盟。叙利亚、巴勒斯坦和腓尼基等诸城市重新团结在一起,并得到了埃及的支持。萨尔贡二世的继承者辛那赫里布(公元前704~前681年),于公元前700年率军来到西方,但强大的军事力量并未立即将起义镇压下去。在施加武力的同时,辛那赫里布充分施展外交手腕,利用推罗和西顿之间的矛盾,进行活动,大大消弱了同盟的力量。与此同时,他击溃了前来援助的埃及军队,进而围攻耶路撒冷,迫使犹太向亚述求和,向其送上丰厚的礼品和赎金才保住了耶路撒冷。在粉碎了西方的同盟之后,亚述国王集中力量对付东方的敌人。埃兰和巴比伦结成新的联盟,共同反抗亚述。联盟最强大时,还包括阿拉米亚诸部落、米底边区的一些小国及迦勒底诸部落。亚述同新的联盟进行了长期的斗争,直至公元前689年才最后占领了巴比伦城,将全城劫掠一空,几乎成为废墟。
亚述帝国最后一位强有力的国王亚述巴尼拔,为维护帝国统一和军事政治的威力,曾9次出征,镇压各地人民的反抗。与此同时,他还善于施展外交手段,以求分化瓦解敌对势力,最大限度地争取同盟者,巩固帝国的统治。
在他统治时期,帝国边境相继出现各种反亚述军事同盟。其中以埃及的情况最为复杂。当时统治埃及的埃塞俄比亚王朝(25王朝)诸法老,极力反抗亚述的统治。为此,亚述巴尼拔扶植了一个名叫尼科的埃及王子,使其登上埃及王位,是为尼科一世。亚述因此在埃及统治了约20年。但后来,尼科的儿子乘亚述内部发生困难之时,借助利比亚和希腊雇佣军的支持,脱离了亚述,于公元前645年恢复了埃及的独立。
在亚述帝国时期,巴比伦一直是反亚述的中坚力量。巴比伦的得失,对亚述中央集权的统治是至关重要的。为加强对巴比伦的控制,亚述巴尼拔派自己的弟弟沙玛什·舒姆金作巴比伦总督。没想到弟弟背叛了他,宣告巴比伦独立,自立为王,并组成了强大的反亚述同盟。米底、埃及、腓尼基诸城市、吕底亚以及阿拉伯的一些部落,甚至埃及都加入了这个同盟。面对强大的敌人,亚述巴尼拔除积极准备武力征服外,还十分注意谨慎行事,力图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问题。他立即致函同盟各国,声明这次行动的罪魁是沙玛什·舒姆金并重申亚述对巴比伦等城市的免征贡赋,允许他们行使自治等政策不会改变。通过信函,使一些城市脱离了反叛者而转到亚述巴尼拔方面。
由于保住了巴比伦同亚述的同盟,使这次反亚述的行动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在平息了巴比伦的动乱后,一些反叛分子逃往埃兰,其中包括年近古稀的巴比伦王梅罗达克·巴拉丹的孙子。埃兰又成了各种反亚述力量的活动中心。这种情况使亚述巴尼尼非常焦虑不安,但他并未立即对埃兰采取军事行动,而是派遣使节前往埃兰,以离间当权显贵的方式,扩大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从中寻找亚述的支持者。亚述使者抵达埃兰后,将亚述王措词强硬的信件转变给埃兰官员,并要求他们立即交出逃犯,否则将以战争相威胁。在亚

述的威逼下,埃兰王和亚述王举行了谈判,但拒绝交出逃犯。此后两任埃兰王都因不顺从亚述而遭厄运。最后亚述以武力平定了叛乱,逃到埃兰的巴比伦王也因此丧命,埃兰被并入亚述版图。
亚述巴尼拔以向外派遣间谍和外交官的方式,了解周边国家的动向,挑拨离间各种反亚述势力或集团,根据密探发回的情报,及时采取应付措施。
例如,亚述曾将大量的间谍和外交官派往乌拉尔图及北方其他国家,密切注视乌拉尔图及其同盟者的一举一动。通过他们,亚述王对这些国家的军事部署及行动了如指掌,甚至得到了他们准备谋杀亚述巴尼拔的绝密情报。亚述和乌拉尔图之间的斗争持续了数百年之久,亚述虽费尽心机,却始终未能将其消灭掉。到亚述巴尼拔统治的末期,随着西亚、北非国际形势的变化,加之连年征战已使亚述民穷财尽,使它在这一地区的国际交往中数领风骚的地位丧失贻尽。亚述国势日渐衰落的迹象已充分显露出来。
(4)亚述帝国的灭亡
靠军事征服建立起来的幅员辽阔的亚述帝国,由于没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极不稳固。帝国的繁荣和鼎盛,是以军事征服为动力的,一旦征服停止,战俘和战利品及其他利益也随之减少或消失,暂短的繁荣即刻转向衰落。政治上,帝国内部矛盾重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统治集团内部军事贵族集团与祭司工商业奴隶主集团之间,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始终充满了矛盾和斗争。宫廷内部争夺王位的阴谋也不断发生。沙尔玛纳塞尔五世(公元前726~前722年)和辛那赫里布,曾先后死于宫廷谋杀;亚述巴尼拔的弟弟沙玛什·舒姆金则自立为巴比伦王,与之分庭抗礼。被亚述征服的各地各族人民,也从未停止过反抗斗争。这在亚述诸王的年代记中充分反映出来。在亚述巴尼拔的年代记中,就记载了他曾9次出征,镇压埃及,地中海东岸地区、巴比伦尼亚、埃兰等地的起义。公元前645年,埃及摆脱亚述而独立。东北部的一些游牧部落,如西密利安人、斯基太人、米底人和波斯人也经常威胁亚述。亚述已处于危机四伏,国势渐衰的境地。公元前7世纪中叶,国际上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埃及建立起第二十六王朝,重新统一了埃及国土,进入了自己的“复兴时期”,小亚兴起了强盛富有的吕底亚,伊朗高原的西部兴起了新的军事强国米底,早已在巴比伦尼亚定居的迦勒底人的势力也日益壮大。亚述已失去了昔日在国际上一主沉浮的有利地位。
亚述巴尼拔死后,亚述叛乱四起,急剧衰落。公元前626年,迦勒底人首领那波帕拉沙尔(公元前626~前605年)夺取了巴比伦王位,建立新巴比伦王国。不久它与米底结盟,共同进攻亚述。公元前614年,米底军队攻陷古都亚述城。公元前612年,联军攻下亚述都城尼尼微,亚述王放火烧王宫自焚。亚述残军退至卡尔赫美什,公元前605年,新巴比伦的军队占领了该城,最后击溃了亚述军队,亚述帝国彻底灭亡。此后,西亚又出现了新的大国角逐争夺的局面。

2.新巴比伦王国(公元前7~前6世纪)
亚述帝国灭亡后,新巴比伦和米底瓜分了亚述的领土,亚述北部和东北部的领土归米底,新巴比伦则占有两河流域南部、叙利亚、以色列以及腓尼基的大部分。此时,新巴比伦王国、米底王国(公元前625~前550年)以及小亚的吕底亚王国(公元前7世纪~前6世纪前期)成了西亚的主要强国。
此外,埃及也曾染指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至使巴比伦与埃及进行了多次战争。新巴比伦在与米底联盟灭掉亚述之后,一直保持友好关系,但到公元前6世纪中叶,双方关系恶化,发生冲突,而吕底亚为防备波斯,却与巴比伦结盟。米底和吕底亚在公元前590年,为争夺小亚细亚,曾发生了5年的战争,互有胜负。公元前585年5月28日,双方激战于哈里斯河畔时,发生了日全蚀,顿时天昏地暗,吓得他们慌忙停战,订立和约,结成同盟。三个强国6世纪中期以后,先后为在伊朗高原兴起的波斯帝国灭掉。三国当中,新巴比伦王国最为强大,在西亚历史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1)新巴比伦王国的建立和扩张
新巴比伦王国是塞姆人的一支,迦勒底人建立的。所以新巴比伦王国又称迦勒底王国(公元前626—前538年)。
大约在公元前1千年代初,迦勒底人定居在两河流域南部,与同属塞姆语系的古巴比伦人密切接触,接受他们的文化,并逐渐与他们融于一体,形成一支新的强大力量。在亚述帝国统治时期,巴比伦仍是西亚最富庶强大的国家,为争取经济和政治的独立,巴比伦人同亚述帝国曾经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新巴比伦王国的建立者那波帕拉沙尔,在亚述巴尼拔时,曾当过亚述的军事统帅,亚述巴尼拨死后,他成为巴比伦人反抗亚述统治的一个首领。公元前626年,那波帕拉沙尔在巴比伦称王,建立了新巴比伦王国。他领导巴比伦人继续同亚述斗争,公元前614年同米底结成反亚述同盟,公元前612年联军攻下了尼尼微。此时亚述同埃及结盟。埃及唯恐新巴比伦强大起来会受到威协,因此宁愿支持曾经征服过自己的亚述。尼尼微陷落后,埃及出兵西亚,支援亚述残余势力。公元前605年,卡尔赫美什一役,新巴比伦军队击溃亚述残军,大败埃及军队。在这次战役中,那波帕拉沙尔之子尼布甲尼撒二世(公元前605~前562年)任全军统帅,他卓越的军事才能,使其在国内的威望和地位大大提高。同年8月,那波帕拉沙尔去世,尼布甲尼撒继位,因公元前12世纪的一位巴比伦王与之同名,故称其为尼布甲尼撒二世。
他即位后,多次发动对外战争,与埃及争夺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他在位的头11年中,除第五、九两年外,连年对叙利亚、巴勒斯坦用兵,迫使他们纳贡称臣。公元前586年,他攻下了耶路撒冷,灭犹太王国。耶路撒冷惨遭劫掠,大部分居民被掳往巴比伦。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巴比伦之囚”。
接着,他又派兵围攻腓尼基城市推罗,用了13年的时间,终未攻下。最后,双方签订和约,推罗基本上保住了独立。随着对外扩张活动的成功,新巴比

伦王国夺得了叙利亚和巴勒斯坦,控制了从波斯湾到地中海的几乎所有重要商道,赶走了埃及人,但与他们的冲突却未停止。
(2)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统治和外交
尼布甲尼撒二世统治时,是新巴比伦王国最强盛、最繁荣的时期。当时,巴比伦神庙祭司集团是一股很强的社会势力,他们代表了工商大贾、高利贷者及其他上层奴隶主的利益。尼布甲尼撒二世与他们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依靠神庙祭司奴隶主集团的支持进行统治,这种作法对双方都有好处。国王将战利品和奴隶奉献给神庙,增加了神庙的经济收入;国家一方面可分享神庙的收入,另一方面神庙也是国家政治稳定的精神支柱。尼布甲尼撒对神庙十分恭敬虔诚,他在位时兴建和修复了许多宗教建筑,其中包括最著名的巴比伦马都克神庙的塔寺。在一年一度的登位典礼上,国王要行屈节礼(不必亲临,可由旁人代行),然后由马都克神庙的高级祭司亲授王权的象征物。
地方上的统治者也大都由僧侣担任。新巴比伦王国的各大城市由长老会议管理,它拥有裁判和行政的权力,但长老会议的首领则由祭司或神庙主持担任。
尼布甲尼撒十分注意扩大他统治的社会基础。除仰仗神庙祭司奴隶主集团的支持,他还依靠军事贵族奴隶主集团进行统治。在那波帕拉沙尔和尼布甲尼撒时代,军事贵族常常从国王那里得到土地,成为富有的大土地所有者。他们虽未形成一股独立的、巨大的势力,但也拥有一部分权力,其中许多都是军事将领或统帅。尼利迦尔沙勒吉尔(公元前559~前556年)便是他们中的代表。他出身平民,在战争中成了占有大量土地的巨富和战将,新巴比伦军队第二次围攻耶路撒冷时任主将。尼布甲尼撒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还让他管理过西帕尔神庙的商业事务,后来还当了新巴比伦的国王。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治,尼布甲尼撒还施展了高超的外交才干。公元前590~前585年,米底和吕底亚发生战争,他曾派使臣出面调和,使米底毗连巴比伦和吕底亚的边界上,较长一段时间平安无事。新巴比伦对其东部强国米底的政策,一是提防,二是避免冲突。尼布甲尼撒二世继位前已娶米底公主为妻。为取悦公主,安慰她思乡之情,他令人在皇宫中建起高25米,上面栽满奇花异木的“空中花园”,成为古代世界一大奇观。与米底联姻,巩固了新巴比伦与米底的联盟。为防止联盟破裂和米底人的突然袭击,他在巴比伦尼亚北部建起一道跨越两河平原的防御性的长城,并大兴土木扩建巴比伦城,使其成为一座固若金汤的帝都。
(3)新巴比伦王国的衰亡
新巴比伦王国不象亚述帝国那样,有强大的军事奴隶主贵族集团及其指挥的强大军队,作为国家统治的基础,而是由神庙祭司集团操纵国家政权,诸王只是他们的傀儡,王权相对脆弱。随着祭司地位的加强,国王与祭司集团之间的裂痕越来越深。尼布甲尼撒二世死后,祭司集团多次发动政变,6年中废了3个国王,其中两个被杀,政局不稳,国势渐衰。公元前555年,

那波尼德(公元前555~前538年)即位,企图摆脱祭司贵族的影响。他崇奉月神辛,为之重修庙宇,把它提到与巴比伦主神马都克并列的地位,还将其他城市的神像移到巴比伦,引起了祭司的忌恨和百姓的抱怨:此时西部边疆发生了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人民的起义,被囚在巴比伦的犹太人也宣称自己是上帝耶和华的选民,盼望救世主拯救他们重返家园,被征服的各族人民的反抗运动不断发生。那尼波德刚刚镇压了叙利亚的反抗,又面临东北部新兴的波斯人的进攻。公元前550年,波斯征服了米底,沿新巴比伦边界向小亚细亚进军。巴比伦为迎战波斯,曾和埃及、吕底亚结盟,但波斯很快便于公元前546年,征服了包括吕底亚在内的小亚细亚全境,使巴比伦尼亚东、北、西三面受敌。巴比伦的祭司集团则将开拓市场,保持自己特权地位的希望寄托在波斯人的征服上。广大人民群众,因沉重的赋税和无止尽的劳役,而对国家的前途失去信心,依靠雇佣和强制征集的军队,此时也处于瘫痪状态。
因此,当波斯人大敌压境时,那波尼德孤立无援。公元前538年,波斯军队长驱直入,兵临巴比伦城,城门竟不战而启,存在88年的新巴比伦王国灭亡。
3.波斯帝国(公元前6~前4世纪后期)
新巴比伦王国灭亡后,伊朗高原的波斯入主西亚,公元前6世纪末,建起了古代世界第一个地跨亚、非、欧三洲的大帝国,直至公元前330年为马其顿亚历山大所灭,雄居西亚达200多年。
(1)阿黑门尼德王朝的建立和扩张
波斯人在语言上属印欧语系东支的伊朗语族,与米底人同族,大约在公元前二千年代后期从中亚进入伊朗,定居在伊朗高原西南部古埃兰人的住地。公元前7世纪中,波斯臣服于亚述,亚述灭亡后,公元前6世纪初又臣服于其北部的米底。
据希罗多德讲,波斯人分为10个部落,6个从事农业,4个从事畜牧业,在和米底的斗争中形成强大的部落联盟。氏族制度开始瓦解。部落里已有了贵族氏族,阿黑门尼德氏族便是其中之一。此族以其先祖阿黑门尼德得名,世代为王,居鲁士(公元前558~前529年)时,统一波斯各部,建立了波斯帝国。居鲁士与他的祖父同名,历史上也称其为居鲁士二世。有关他的传说很多。据说,他的母亲是一位米底公主。怀他时,他的外祖父米底国王梦见女儿的身上长出一条长藤,遮住了整个亚洲。居鲁士降生后,为防止外孙长大后取代他统治亚洲,米底国王命其亲信将婴儿杀死。这位大臣不忍心杀死这个孩子,将他交给国王牧人。牧人的妻子刚生下一个死婴,夫妇俩收下了居鲁士,大臣则以死婴复命。居鲁士长大成人后,乘米底内乱和与巴比伦冲突之际,于公元前558年领导波斯联盟的10个部落起兵反抗米底,经过公元前553年~前550年的三年战争,灭掉米底,建立了阿黑门尼德王朝。

居鲁士灭米底后,并未将米底人沦为臣民,而将他们当作居波斯人之下,却居于其他民族之上的统治民族,继续执行米底王国的征服政策。居鲁士首先使原来臣属米底王国的亚述、亚美尼亚和小亚东部承认波斯的统治,进而向吕底亚进军,于公元前546年灭吕底亚,取得小亚沿岸的希腊城邦,切断了巴比伦对外的商业联系;打通了波斯的海上交通。公元前538年灭新巴比伦。居鲁士进入巴比伦之后,不是以征服者的身份出现,而以本地的合法君主自居,宣布自己是“宇宙之王、伟大的王、强盛的王、巴比伦的王、苏美尔和阿卡德的王,统治四方的王”。他对亡国之君那波尼德,表现了宽容,此人去世时,他亲自表示哀悼。他保留了巴比伦的管理形式,保护神庙,尊重巴比伦人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厚待臣服贵族,因此得到巴比伦祭司集团的欢迎与支持。
在征服巴比伦尼亚之后,又打算进军另一个大国埃及。为此,他释放了囚在巴比伦的犹太人,将尼布甲尼撒所虏的金银祭器全部归还他们,允许他们以自治神庙城市的形式重建犹太国,重建耶路撒冷圣殿。他还给予腓尼基人以广泛的自治权。居鲁士的开明政策,使他同原属巴比伦的叙利亚、腓尼基和巴勒斯坦诸小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腓尼基人还答应为他提供舰队,从而加强了波斯的海上力量。为进攻埃及,居鲁士作了精心的计划和准备,但他却没有实现这个愿望。
为巩固东北边境,扫除进攻埃及的后顾之忧,公元前529年,居鲁士远征中亚,很快占领了巴克特里亚,粟特和花剌子模,控制了乌浒河(阿姆河)
和药杀水(锡尔河)之间的很多地方,但在对北方草原游牧部落马萨革泰人作战时,战败身亡。
作为波斯帝国的奠基者,居鲁士不仅是一位战功显赫的军事领袖,还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建立帝国的手段,不只是靠武力征服,还靠他善于利用各种矛盾与机遇,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条件下,对被征服地区施以适当的宽容与仁慈,从而加强了他的统治。他也因此落下了一个好名声,波斯人称他为“父亲”,犹太人更是对他感恩戴德,称他为“涂圣油的王”。
居鲁士死后,其子冈比西斯(公元前529~前522年)继位,因他的祖父也叫冈比西斯,所以史书上又称他为冈比西斯二世。冈比西斯在镇压了各地的反抗之后,继续对外扩张。他利用埃及祭司贵族对专制法老的不满,在阿拉伯游牧部落和腓尼基舰队的支持下,于公元前525年征服埃及。冈比西斯自任埃及法老,按埃及的习俗举行加冕礼,以埃及的纪年制度建立了第27王朝。他重建了赛斯的神庙,保留了当地的宗教信仰,依靠祭司贵族进行统治。他从埃及继续向西、向南征服,埃及西部的利比亚慑于他的威力,向其称臣纳贡,对迦太基和埃塞俄比亚的征服,遭到失败。
冈比西斯在埃及时,波斯国内发生动乱。米底祭司高墨达,冒充已被冈比西斯秘密处死的皇弟巴尔狄亚,于公元前522年发动政变,夺取政权。冈比西斯闻讯急忙回国,但于途中死去。

高墨达夺取政权后,实行了一些改革。他下令全国人民免服兵役,免税3年;没收村社的牧场、土地和奴隶,破坏氏族祭祀中心。他企图通过加强米底贵族的力量,缓和各种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办法,取得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支持,巩固自己的统治。
在他统治的6个多月中,巴比伦、埃兰、亚述、埃及都脱离波斯独立。
中亚和其他地区的人民反抗运动也不断发生。
公元前522年9月,阿黑门尼德的族人大流士(公元前522~前486年),利用西部波斯军队和王室贵族对高墨达的不满,与其他6名波斯贵族青年合谋,将高墨达刺死于宫廷,取得了波斯王位。这一年他27岁。高墨达曾得到波斯、米底、巴比伦乃至其他各地各族人民的拥戴,他的死更激起人民的不满。大流士当政之初,帝国境内争取民族独立的运动,此起彼伏,大流士在两年内进行了19次战争,平定了各地的反抗,重新征服了脱离波斯的诸国。他将这次征战的情况,用波斯、埃兰、巴比伦三种文字刻在米底古都埃克巴坦那(今哈马丹)西南的贝希斯敦大崖石上。即著名的《贝希斯敦铭文》。
铭文上方的浮雕,刻着被缚的8个国王,8王之后还有一王,是大流士于公元前519年下半年征服东斯基太人后所补刻的斯基泰王。在他们的对面,大流士昂然直立,左脚踩着仰卧在地的高墨达,右手高举,向空中的阿胡拉·马兹达神致敬。阿胡拉·马兹达伸出左手,准备将手中象征王权的园环授予大流士。
大流士在稳定了一度动荡的波斯帝国之后,又开始了新的扩张。公元前518年,征服印度河流域西北部;前517年,攻略中亚北部游牧部落,取得某些胜利,但未能战胜马萨革泰人,使波斯在中亚的势力始终未能越过锡尔河。公元前514~前513年,他又渡海远征黑海北岸的斯基泰人,遭到惨败,但却占领了赫勒斯滂海峡和色雷斯部分地区。此后,又进一步向爱琴海扩张,并控制了萨摩斯等一些岛屿。至此,波斯成为古代世界第一个地跨亚、非、欧三洲的奴隶制大帝国。其领土东越印度河流域,西至爱琴海的一些岛屿和欧洲的色雷斯,北达亚美尼亚,南括埃及。此时,帝国的首都有四个:苏撒、埃克巴坦那、巴比伦和波斯波利斯。波斯国王及其宫廷一年四季轮流驻跸于每个都城。
(2)大流士的改革和波斯帝国的统治
居鲁士和冈比西斯对被征服地区主要实行军事统治,没有建立起正常的行政机构和一套系统的管理措施,因此帝国统治很难维持。大流士继位后,在平定各地的暴动之后,借鉴西亚地区两千多年来奴隶主阶级专政的经验,从公元前518年起,进行了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改革,建立起完备的统治机构,以巩固帝国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
首先,他建立了军、政分权的地方行政制度。分全国为20余个行省①。
①行省数目各古代文献说法不一,从20个到30个,可能是不同时期,行省数目有所不同。希罗多德《历

每省设总督一人,由国王亲自委派,多由波斯贵族和王室成员充任,掌握本省的行政、司法大权。总督之外另设将军一人,统领本省驻军。总督和将军都直接对国王负责,彼此互不隶属,以便互相监视。总督身旁还特设“皇室秘书”一人,负责总督与国王之间的联络,更重要的是加强对总督的监督。
此外还派遣国王的亲信,即所谓“王之耳目”,巡行全国各地,秘密监视地方军政人员的活动,加强国王对地方的控制。
二是建立行省的贡赋制度。“在居鲁士和他以后的冈比西斯的统治年代里,并没有固定的贡税,而是以送礼的形式交纳的。”(希罗多德:《历史》Ⅲ,89)大流士在帝国内建立了常设税务机构,明确规定除波斯以外各省的贡赋数额。各省设有专司税收的高级官吏,并直接对国王负责。各省必须交定额的货币税。国家每年从赋税得到的收入约14560塔兰特。此外,根据各省的资源,国王还向全国各地搜括大量的实物贡赋,如贵金属、土特产、谷物,家畜等。正是这套复杂,完备的赋税制度,及十分精细的计算,波斯人称大流士为“商人”。
三是改革军事制度。为巩固波斯帝国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大流士实行了一系列的军事改革。大流士是波斯军队的最高统帅,分全国为五大军区,每个军区长官统辖几个省的军事首长,并直接对国王负责。建立一支由波斯人组成的国王近卫军,由一千名贵族骑兵、一千名枪兵和一万名号称“无敌”
的部兵组成。近卫军人数永恒不变,如出现空缺,立即补充,因此希腊人称之为“不死队”。大流士还亲自规定了各省驻军的规模及各兵种的人数;常备军以波斯人为主,他们是帝国军队的核心,驻防各省的军官多由波斯贵族担任。陆军之外,还利用腓尼基人,巴勒斯坦人建立了一支拥有数百艘战船的海军,为与希腊人争夺东地中海的霸权准备了条件。大流士还建立了每年检阅军队的制度。国王驻地周围的军队,由国王亲自检阅,较远地区则由国王委派官员进行。通过军事改革,波斯拥有了一支强大的军队。
四是修筑驿道。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与联系,便于军队的调遣,大流士在原赫梯、亚述驿道的基础上,又修筑了若干新驿道,形成驿道网。其中最长的一条是“御道”,从苏撒经两河流域的中心地区到小亚沿岸的以弗所,全程约2400公里,沿途每20公里设一驿站。从苏撒出发,日夜兼程,7天即可到达终点。另一条重要干道,西起巴比伦城,向东横贯伊朗高原抵达巴克特里亚和印度边境。四通八达的交通,将国内最重要的经济、行政和文化中心连成一体,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商业文化的发展。
五是统一了度量衡和币制。苏撒发现的大流士尺,用黑石灰石制成,长18时;还有大小不等的青铜和石制的权,在埃及南境的一个地方还发现了一件记载当地犹太雇佣军“按国王的石(权)”偿还债务的纸草文书。当时计算谷物、豆类和椰枣等的量,以“丕”计算。据说,在大流士末年,“国王史》Ⅲ,89,认为有20个。

的量“已取代了私人的量。
大流士制定了统一的铸币制度。规定国家有铸造金币的特权,各行省和自治市只许制造银币和铜币。大流士铸造的金币重8.416克,成色最好,含纯金98%,称为“大流克”,在帝国全境流通。
六是尊奉琐罗亚斯德教为国教。大流士注意到宗教对维护帝国统一的作用。相传,该教由米底先知琐罗亚斯德所创,它所崇奉的最高善神,是代表光明与幸福的阿胡拉·马兹达。大流士号召人民都来崇拜这个善神,并将它视为王权的保护者。
大流士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帝国建立了完备的国家管理机构,确立了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国王是帝国最高统治者。他主持国政,制定法律,审理诉讼,公布政令,掌握军队和国库。国王依靠庞大的官僚机构进行统治。
专制王权的阶级基础是贵族奴隶主、高级祭司和富商集团以及被征服地
区的统治者。波斯人是帝国依靠的核心力量,在许多方面居于特殊地位。
大流士比较注意对被征服地区的政策,除派波斯贵族进行统治外,也利用当地上层人士镇压各民族人民的反抗。大流士时,行省总督一般都由波斯显贵充任,但对个别地区,经国王批准,可由原地方统治者担任,如埃及就保留了一些旧日的州长,但他们大都服从波斯人的指挥。大流士虽将琐罗亚斯德教定为国教,但不强制人民信仰,各地区仍可保留自己的民族宗教。大流士还很重视以法治国,他所制定的法律虽未流传下来,但有资料证明,他的法律曾为帝国境内各地区的臣民所慑服。
大流士在波斯帝国的政权建设中,功绩卓著。他头脑清醒,有政治远见和组织才能,是继居鲁士之后,波斯帝国又一个杰出的政治家,由于他的雄才大略,才使波斯帝国得以强盛、巩固于一时。
(3)波斯帝国的衰亡
波斯帝国的统治,经过大流士改革,在许多方面建立了比亚述更为进步的专制制度,但靠暴力征服建立起来的帝国,缺乏统一的经济和文化基础,仍然只是个民族混杂的不稳固的军事行政的联合体。它虽然采取了一些较为宽容的政策,笼络各地方的上层势力,但又竭力维护波斯贵族的特权地位,尤其是不断的对外征服和繁重的赋税,更加重了帝国境内各族人民的负担。
因此,庞大的波斯帝国,统治基础却十分狭窄,民族矛盾亦非常突出,阶级斗争往往同各族人民反对帝国统治连在一起。一旦对外军事失败,国内便烽烟四起,一片混乱。
为实现称霸欧洲的野心,公元前5世纪,大流士及其后继者发动了对希腊的侵略战争。希波战争(公元前500~前499年)是波斯帝国由盛而衰的转折点。大流士于公元前492、前490年两次进攻希腊,都被希腊军队打败。
其子薛西斯(公元前486~前465年)继位后,于公元前480年,分水陆两军向希腊发起第三次进攻,损兵折将而归。公元前449年,双方签订和约,波斯放弃对爱琴海的霸权,貌似强大的波斯被捍卫民族独立的希腊城邦所打

败。
远征希腊的失败,使波斯军队的威力大减,各地乘机反抗,帝国西部尤其多事。巴比伦尼亚、小亚希腊各邦以及埃及,起义不断发生,埃及还曾于公元前404~前343年摆脱了波斯的羁绊,获得独立,建立了本地人的第28~30王朝。与此同时,统治集团内部相互倾轧,争夺王位的宫廷政变不断,薛西斯父子即是这种宫廷阴谋的牺牲品。随着中央权力的逐渐削弱,各行省总督乘机大权独揽,据地称王。公元前401年小亚安那托利亚总督、波斯王子小居鲁士叛乱,公元前366~前359年,西部各省总督联兵叛变,波斯帝国已陷入十分衰弱的境地。公元前334年,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率军大举入侵波斯,外强中干的帝国已不堪一击,公元前330年波斯军队被彻底击溃,帝国末王大流士三世(公元前336~前330年)败亡,存在了200多年的波斯帝国终为马其顿亚历山大所灭。
4.塞琉古王国(公元前4世纪后期~前3世纪末)
随着亚历山大征服的成功,开始了东西方文明在更大范围内的汇聚与融合,使亚历山大帝国瓦解后所形成的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带有鲜明的希腊化特征。
(1)塞琉古王国的建立及其专制统治
亚历山大帝国瓦解后,其最有魄力,最负盛名的部将之一塞琉琉古一世(前331~前280年,前305~前280年)于公元前312年占据巴比伦一带,地位日渐巩固,公元前305年称王,建塞琉古王国(公元前305~前64年)。
王国统治中心主要在叙利亚,所以又称叙利亚王国,首都安条克。中国史书称塞琉古国家为条支。
塞琉古称王后东侵印度。此时北印度正值孔雀王朝时期,国势方盛。公元前305年,双方缔结和约。塞琉古一世被迫退出印度河以西地区,印度则给塞琉古王国500头战象。相传,塞琉古还把女儿嫁给孔雀王朝的国王旗陀罗笈多。他还派使者麦加斯特涅斯到华氏城居住多年。这位使者所著《印度志》一书,虽原书已佚,但许多片断仍保存在其他古代作家的作品中,成为研究印度古代史的重要材料。此后,塞琉古一世集中全力向西扩张。公元前301年小亚中部的伊普索斯之战,塞琉古和亚历山大的几个部将联合打败安提柯(公元前306~前301年),此后继续扩张,达到小亚西部。公元前280年,塞琉古渡海进攻马其顿,遇害身亡。其子安条克一世(公元前280~前261年)继位,击退了北方克尔特人的侵袭,又同埃及争霸东地中海。塞琉古王国达到极盛,其统辖地区西起小亚,包括叙利亚、巴勒斯坦、两河流域、伊朗和中亚的一部分,所属领土与大流士一世时期的波斯帝国版图大体相当,是希腊化国家中疆土面积最大的一个。
塞琉古王国的政治制度,大体沿袭波斯帝国的专制政体。主权神授,国

王独断专行,着紫袍,戴皇冠,宫廷礼仪与波斯同。中央政府拥有庞大的官僚机构,高官显吏往往冠以“王亲”、“王之僚友”等名衔,成为中央各部门的首脑。财政和军事是政府两大重要部门。财政大臣负责规划政务,筹措财政;军队兵种有重装步兵、骑兵、战车兵、攻城兵、战象兵等,各郡、各城市都驻有国王的卫戍部队。帝国强盛时,地方分25个郡,各郡设总督、将军和财务官,分别主管本郡的民政、军事和赋税。
塞琉古王朝的统治者是希腊马其顿人,所辖地域,种族复杂,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和语言各异。帝国统治除依靠希腊人的支持外,地方祭司,贵族集团和神庙也是帝国巩固政权的一支重要力量。塞琉古王国继承了亚历山大建置希腊式城市的政策,如安条克、底格里斯河畔的塞琉西亚等。
这类城市希腊移民较多,市政机关按希腊城邦形式,有自治权;对于以神庙为中心的古老城市如巴比伦、乌鲁克等,也给予自治权。其他城市也大都享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权。各类城市都受专制君主所派官吏的管辖。所以,此时的城邦就其性质而言,已不同于希腊古典时代的独立城邦。
塞琉古王国地处东西交通交汇处,商业发达,工商业奴隶主和城市在国家政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另外,地方贵族在政治、经济上也还有力量,因此塞琉古的王权不如托勒密埃及那样集中。但在古代东方专制同古典城邦的结合上,塞琉古王国较之托勒密王国来,则表现得更充分、更鲜明。
(2)塞琉古王国的对外关系
公元前3世纪初,托勒密埃及是希腊化世界中的强国。它占有叙利亚南部、腓尼基、小亚南岸的一些希腊城市和爱琴海的部分岛屿,称霸东地中海。
埃及成了塞琉古称霸海上的劲敌。于是,争夺东地中海霸权,便成了塞琉古王国长期奉行的主要对外政策。从公元前276年~前195年的80年间,塞琉古同埃及发生了五次战争,史称叙利亚战争。在第一次叙利亚战争中(公元前276~前272年),埃及虽占优势,但未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战后不久,小亚的帕加马王国脱离塞琉古宣布独立,并与埃及结盟,从而巩固了埃及在小亚细亚的地位。公元前260年,战争又起。安条克二世(公元前261~前246年)与马其顿结盟共同对埃及作战,取得小亚西岸的爱奥尼亚、叙利亚南部和西里西亚西部。第二次叙利亚战争至公元前255年结束。此后,巴克特里亚和帕提亚相继脱离塞琉古独立。
公元前246年,安条克二世去逝。其前妻之子继位称塞琉古二世(公元前246~前226年)。安条克二世曾娶托勒密二世(公元前282~前246年)
之女为后,生有一子。此时埃及的托勒三世(公元前246~前222前)欲立其姊所生幼子为王。因王位继承问题,又引发了第三次叙利亚战争(公元前246~前241年)。战争之初,埃及很快占领了叙利亚、两河流域、帕提亚和巴克特里亚。但到公元前245年,战局转对埃及不利。塞琉古二世击败了叙利亚的埃及军队,叙利亚和巴比伦尼亚各城市转向塞琉古方面。埃及海军也严重受挫于马其顿,但仍占有小亚南岸及爱琴海的一些据点。公元前221

年至前217年,塞琉古王国同埃及之间为争夺叙利亚南部和腓尼基,又爆发了第四次叙利亚战争。塞琉古王国战败,除塞琉西亚港外,埃及占领了全部叙利亚海岸。但安条克三世(公元前223~前187年)在东方却取得胜利,约公元前210~前204年,进军米底、帕提亚和巴克特里亚,迫使后者再次沦为属国,并与印度西北部诸小国订立了“同盟”,从而控制了东西商业大道。
公元前203年,安条克三世和马其顿王腓力五世(公元前221~前179年)结盟,乘埃及国内动荡之机,于公元前201年~前195年之间,与埃及进行了第五次叙利亚战争,占领了叙利亚南部、腓尼基和巴勒斯坦。在战胜埃及后,安条克三世又西入爱琴海和希腊,与正在向东方扩张的罗马相遇,于公元前190年小亚的马革尼西亚一役被罗马打败。此后,亚美尼亚、巴克特里亚也脱离塞琉古独立。本无统一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民族成份复杂的塞琉古王朝,从此开始衰落,公元前64年为罗马所灭。

五、埃及帝国的衰落与外族人的统治
埃及新王国瓦解后,长期陷入分裂、混乱的局面,国势更加衰微,从公元前1千年代初至公元前3世纪,基本上丧失了独立,曾先后受到利比亚人、努比亚人、亚述人、波斯人和希腊人的统治。此间,埃及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也异常尖锐,不断爆发人民的反抗斗争。
1.埃及沦为外族人的统治(公元前10~前7世纪)
新王国解体后,埃及内乱频繁,并不断遭到外族入侵。公元前11世纪初,北方以塔尼斯为都城建立了第二十一王朝(约公元前1085~前945年),底比斯阿蒙神庙的大祭司统治着南方,形成了南北分裂的局面。公元前10世纪中期,利比亚雇佣兵领袖塞桑克夺取政权,在北方的布巴斯提斯建立第二十二王朝(约公元前945~前730年),即所谓“利比亚王朝”。塞桑克占领了底比斯,任命自己的儿子为阿蒙神的最高祭司,暂时统一了埃及。但南方底比斯的势力仍很强大,100多年后他们建立了第二十三王朝(约公元前817~前730年),与二十二王朝并存,再次形成南北对峙之局。另外,许多地方统治进也居地独立,二十三王朝末代法老后,几个王公争立为王,北方赛斯城的统治者特夫那赫特势力最强,建立了第二十四王朝(约公元前730~前715年)。从公元前945年至公元前715年,利比亚人统治埃及200余年。
特夫那赫特在平定了三角洲的割据势力后,继续向南扩展,引起底比斯阿蒙神庙祭司的恐慌,急忙向南部的努比亚求援。努比亚国王皮安希乘机出兵埃及,打垮了特夫那赫,宣布自己为全埃及的法老,以那帕特为都城,建立了第二十五王朝(约公元前730~前656年),也称“努比亚王朝”或“埃塞俄比亚王朝。特夫那赫特不久又恢复了自己的统治,与二十五王朝并存十几年。公元前7世纪中期,埃及被亚述征服,受其统治约20余年。
自二十一王朝以来,埃及的社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商品货币关系活跃,高利贷业十分兴旺,加上经常不断的分裂、混乱和王朝战争,引起社会的进一步分化,大批小土地所有者纷纷破产,一些中等阶层的土地也为大土地所有者所兼并。由于此时已不存在新王国时代那样大规模的侵略战争,战俘锐减,但商品货币和高利贷经济,却促使债务奴隶制大大发展起来,出现了自卖奴、养子、债奴等奴役形式。奴役本国人的后果是自由民分化加剧,从而削弱了埃及的军事力量,使阶级关系愈加激化。为扭转这一严重局面,第二十四王朝法老波克霍利斯进行改革。他以颁布法律的形式限制债务奴隶制的发展。据说,梭伦曾把这项法律引进雅典。但是,由于二者所处的历史条件不同,结果全然不同。在奴隶制已发展了大约2700年的埃及,奴隶社会的基本矛盾,以改革和立法的形式已很难解决,必须来一场彻底的社会革

命方能奏效。因此,波利霍利斯的改革,既未能缓和尖锐的阶级对立,也未能限制债务奴隶制的发展。
2.赛斯埃及及其统治(公元前7~前6世纪)
二十五王朝后期,埃及受到亚述帝国的威胁,于公元前671年被其征服。
亚述立尼科一世为傀儡,进行统治。不久,特夫那赫特的后裔、尼科之子普萨姆提克(公元前664~前609年)脱离亚述,在赛斯建立第26王朝(公元前664~前525年),史称赛斯埃及。普萨姆提克与吕底亚结盟,于公元前655年赶走亚述入侵者,重新统一了埃及,并在各方面出现了较为繁荣的景象,因而常常称这一时期为埃及的“复兴时代”。
普萨姆提克是赛斯埃及一位有作为的统治者。为巩固埃及的统一,他建立了强大的陆军和海军,依靠希腊雇佣军进行统治。他还吸引希腊人到埃及经商、定居,发展对外贸易。他提倡古埃及文化和艺术,崇尚古代的社会习俗与传统,将复兴古代埃及文化作为加强自己统治的手段。他在位五十多年,为其子尼科二世(公元前609~前594年)留下了一个强大而独立的国家。
尼科二世基本继承了普萨姆提克的统治政策。他主张发展海外贸易,动工开凿尼罗河和红海之间的运河,并组织了一支由腓尼基人担任水手的船队绕航非洲。为防止日益强大的新巴比伦与之争夺西亚的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他继承先王与亚述结盟的政策,在尼尼微城陷落后,曾出兵巴勒斯坦和叙利亚,与亚述残军汇合占领了卡尔赫美什。公元前605年,埃及和亚述联军被新巴伦王国打败后,退出西亚。公元前601年,尼科二世率军阻止了新巴比伦对埃及边境的进攻。此后,他又使犹太成为自己的臣属,支持它与新巴比伦作斗争,并再次出兵西亚,直达幼发拉底河,但被尼布甲尼撒的军队打败,退回了埃及。
埃及人对赛斯朝的亲希腊政策向来不满,以此为契机,公元前6世纪中叶,埃及发生了大暴动,国王被迫放弃王位,埃及的一个军事将领雅赫摩斯二世(公元前568~前525年)成为埃及的统治者。为缓和国内矛盾,他曾
公布一项法令:“每一个埃及人每年要到他的诺姆的首长那里去报告他的生
活情况,而如果他不这样做或是不来证明他在过着忠诚老实的生活时,他便要被处以死刑。“(希罗多德:《历史》,Ⅱ,177)为安抚埃及人,他将埃及边境的希腊军队调到孟斐斯,而代之以埃及军队;面对希腊商人的竞争,他还设法保护埃及商人。但他依靠希腊军队,重视希腊商人的政策始终未变。希罗多德称赞雅赫摩斯是个天才的外交家。为保卫埃及的安全,他同西部的利比亚订立了和平条约,并娶利比亚公主为妻,从此结束了两国之间的不友好关系。在东方,他既要夺回失去的巴勒斯坦,又要正视西亚地区的复杂局面。为此,他曾同新巴比伦发生冲突,但为对付新兴的波斯强国,他

又同新巴比伦和吕底亚、塞浦路斯萨摩斯结盟。雅赫摩斯二世以他政治家的才干和智慧,曾使埃及兴盛于一时,但终究不能挽救王朝的衰落。雅赫摩斯二世于波斯征服埃及之前死去。公元前525年,波斯国王冈比西斯率军远征埃及,大败赛斯王朝末王普萨姆提克三世,埃及沦为波斯帝国的一个省区。
3.波斯统治下的埃及(公元前6~前4世纪)
冈比西斯征服埃及后,给自己加上了法老的头衔,建立了埃及历史上的第二十七王朝或波斯王朝(公元前525~前404年)。冈比西斯虽注意利用埃及的传统和宗教进行统治,但作为征服者,他对埃及的统治政策还是相当残酷的。希罗多德说他是个非常疯狂的人物。因此,当他占领了底比斯,又派军队远征努比亚和西瓦绿洲时,埃及人民乘机起义。被废黜的埃及法老普萨姆提克三世参与了这次斗争,被俘后,自杀身亡。冈比西斯死后,埃及再次爆发反波斯侵略的斗争,以致大流士一世继位后,于公元前518年又重新征服埃及。大流士虽对埃及的宗教、文化传统及地方官吏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宽容,并完成了尼科二世时代开凿运河的工作,但对埃及人民的盘剥与奴役却丝毫没有减轻。波斯帝国每年向埃及征收700塔兰特白银的贡赋和6亿公升的谷物,另外,波斯征服者在埃及广占田产,控制着埃及的经济和交通运输,使埃及人民的处境十分艰难。
埃及人民不甘忍受波斯统治者的野蛮统治和残酷剥削,他们反抗波斯征服者的事件屡见不鲜,尤其是波斯人在国际事务中受挫或遭到失败时,反暴斗争更是频频发生。希波战争时期,公元前490年,波斯人在马拉松战役中遭到失败,公元前486年埃及三角洲地区爆发了反波斯的起义,不久,被大流士之子薛西斯镇压下去。薛西斯死后,其子阿塔薛西斯公元前464~前423年)继位,此时,埃及、利比亚地区又爆发了以伊纳罗司和阿米尔塔伊俄斯为首的大规模的埃及人民起义。两位领导者是埃及的王公,他们依靠一支希腊舰队的支持,沿尼罗河直达孟斐斯,打败了阿塔薛西斯派来镇压人民起义的30万波斯大军。起义军围攻孟斐斯18个月,后因伊纳罗司被波斯人虏去杀害,才被迫撤退。伊纳罗司死后,阿米尔塔伊俄斯领导起义军继续与波斯军作战,最后迫使阿塔薛西斯答应由一些埃及人担任埃及省区的总督和其他职务。这次起义,正象希罗多德所说的那样:“没有人比伊纳罗司和阿米尔塔伊俄斯给波斯人以更大的损害了”。(希罗多德:《历史》,Ⅲ,15。)
经过不断的斗争,埃及人于公元前404年摆脱波斯统治,取得独立,建立了埃及人的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王朝(公元前404~前343年)。这些王朝的法老们依靠埃及的祭司集团和希腊的雇佣军进行统治,并继续与波斯作斗争。第三十王朝法老涅克塔内布二世统治时,波斯再次进攻埃及。法老组建了由6万埃及人和4万希腊雇佣兵组成的10万人军队,抵抗阿塔薛西斯三世(公元前359~前338年)30万大军的进攻,结果失败。波斯第二

次统治了埃及,开始了埃及历史上的第三十一王朝(公元前343~前332年)。
在短暂的三十一王朝时期,埃及人民再次掀起反波斯侵略的解放斗争。
其中最著名的是三角洲的卡巴沙领导的起义。他曾一度在孟斐斯称王。公元前332年,马其顿亚历山大率军侵入埃及,结束了波斯在埃及的统治,从此埃及开始了希腊·马其顿统治的时代。
4.托勒密埃及(公元前4~前3世纪)
亚历山大死后,帝国分裂,其部将托勒密(公元前367~前283年)占据埃及。公元前305年,托勒密正式称王,为托勒密一世(公元前305~前283年),建立了埃及历史上的托勒密王国(公元前305~前30年),是为主要的希腊化国家之一。从此,埃及失去了独立,长期处于外族统治之下。
公元前3世纪,托勒密王朝达到全盛,其领土除埃及外,还包括昔兰尼加、
塞浦路斯、巴勒斯坦、叙利亚南部、小亚西部和南部、爱琴海诸岛及爱琴海
北部沿岸地区,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首都亚历山大里亚。
托勒密王朝的政治制度承袭了埃及法老的传统,实行君主专制。国王是最高统治者,集全国的行政、司法、财政和军事大权于一身。国王自以为神,托勒密一世就以“索特”即“救主”自称。国王是国家的化身,他的意旨就是法律,群臣既是国家的官吏,也是国王的仆役。中央集权下的地方机构,也大体如旧,全国仍分为上下两部分,南部的上埃及以底比斯为中心,北部的下埃及以亚历山大里亚为中心。中央以下的行政单位是州,州下设县,县辖村社。各级官吏都由中央委任。
托勒密王朝的官吏,根据同国王的亲疏关系分成不同的品级。如“王亲国戚”属最高品级;王的“知已”属二品;王的“朋友”属三品等。国家所有官职中,最高的是财务大臣,除主理财务外,还掌管行政,相当于宰相。
此外,州的财政官权力也很大。除财务官外,军事长官的地位也很重要。州的长官为将军,起初只握有军事权,后也行使行政和司法权。开始,托勒密王朝的各种官吏几乎都由希腊、马其顿人担任,后来,地方官职也可由埃及奴隶主上层人物担任。另外,托勒密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一直注意对埃及祭司阶层的拉笼利用,因为他们是埃及奴隶主阶级中最有权势和影响的集团,但国王仍是神庙的统治者,他直接任命监督管理神庙,宣传王权神化的思想。
托勒密王朝时期,在埃及的土地上出现了一些希腊式的城市,如亚历山大里亚、托勒密迈伊及原来的希腊殖民城市瑙克拉提斯等。这些城市享有自治权,政治体制类似希腊的城邦,但也要受中央集权专制王权的控制,所以不是独立的城邦,不过,居住在这种自治市中的希腊商人和殖民者享有免税和充任官吏的特权。
为称霸东地中海,托勒密王国不断对外扩张,自公元前3世纪起,长期

与塞琉古和马其顿作战,国力为之耗损。同时,托勒密王朝对埃及人民的掠夺剥削也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民族矛盾、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人民反抗不断发生,大规模地逃亡是他们经常采取的斗争方式之一。一件属于公元前259~前258年的纸草文书,记载了一个叫芝诺的农庄管家,同时分发几封信函,要求协助捉拿逃亡的奴隶。到公元前2世纪,奴隶逃亡非常普遍,通缉逃奴已成为政府的一项经常性事务。此外,农民和手工业者也经常发生有组织的集体大逃亡。从公元前3世纪末起,土著的埃及士兵因生活所迫及不公平的待遇也经常发生暴动。劳动人民的反抗和士兵暴动相结合,大大削弱了托勒密王朝的统治。
公元前216年,在北部埃及爆发了有士兵、农民参加的大规模起义,10年后,即公元前206年,起义大军转移到南方,在底比斯出现了地方统治者。
公元前3世纪末,在利考坡里,甚至孟斐斯也发生了大规模的起义。起义者袭击希腊士兵和殖民者的驻地,破坏他们的土地,冲击神庙,反对埃及僧侣贵族。托勒密五世(公元前205~前180年),费了很大力气,动用武力,采用欺骗手段,直至公元前186年才将起义镇压下去。公元前3世纪末托勒密王朝开始衰落,在公元前2~前1世纪人民起义的打击下,渐趋瓦解,公元前30年为罗马灭亡。

六、印度从列国到帝国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以后,属印欧语系的雅利安人的一支自中亚南下,历经几个世纪,陆续进入次大陆西北的印度河流域。初到次大陆的雅利安人还过着游牧生活,其社会发展仍处于原始社会的父系氏族阶段。在公元前一千年代初的几个世纪中,雅利安人开始了氏族制度解体和国家形成的过程。
公元前6~前4世纪是印度历史上的列国时代。公元前6世纪初,北印度存在着16个大国。列国之间战争不断,公元前5世纪,摩揭陀开始称霸列国,并于公元前4世纪后期,统一了印度北部地区,为以后的孔雀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公元前324年,旃陀罗笈多(约公元前324~前300年)领导印度西北部人民驱逐了马其顿入侵者,自立为王,建立了孔雀王朝(约公元前324~前187年),开始了印度历史上的帝国时代。
1.雅利安人的种姓制度和国家的产生侵入印度的雅利安人的早期历史,主要反映在他们最古老的宗教文献《吠陀》以及解释《吠陀》的诸圣书中。《吠陀》,意为“知识”、“学问”,也是雅利安人最古老的文学作品。习惯上,人们将这一时期称为“吠陀时代”
(约公元前1500~前600年),其社会发展,与罗马的王政时代相当,即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吠陀时代末期开始出现了国家。《吠陀》共有四部,其中以《梨俱吠陀》最早,它所反映的时代,在历史上称为“早期吠陀时代”
(约公元前1500~前1000年)。成书较晚的《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三部《吠陀》,以及有关解释《吠陀》的作品所反映的时代,史称“后期吠陀时代(约公元前900~前600年)。
在早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仍过着部落生活,不过这时部落组织已开始解体,进入了军事民主制阶段。雅利安人的部落称为“迦那”,部落由氏族,即“维什”组成。每个氏族居住在一个或几个称为“哥罗摩”的村落里。每个村落由许多父系大家庭组成,每个家庭都占有一块土地。此时土地归公社所有,但定期分配到各家。部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战时,一些部落结成联盟。部落首领称为“罗惹”,由民众会议选举产生,但实际上已逐渐由同一家族世袭了。村落首领称为“哥罗摩尼”。除部落首领外,还有“萨巴”和“萨米提”两种会议,前者可能是长老议事会,后者可能是民众大会。罗惹、萨巴和萨米提,构成了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管理机关。
在早期吠陀时代后期,私有制和奴隶制开始发生。《梨俱吠陀》中曾提到,“某人用一百头驴、一百只密毛母羊和一百个达萨献礼。”(《梨俱吠陀》Ⅷ56.3)这里所说的达萨,显然指奴隶。《梨俱吠陀》中曾多次提到以奴隶、牲畜和其他财物充当礼品赠送的情况,说明当时社会已出现贫富差别和阶级对立的现象。起初,主要是战俘奴隶,男奴称“达萨”,女奴称“达

西“。
早期吠陀时代的晚期,社会分化更加明显,其突出表现是印度种姓制度的萌芽。雅利安人初到印度河流域,用“雅利安瓦尔那”和“达萨瓦尔那”
将自己与黑皮肤的土著居民相区别。“瓦尔那”本意为“颜色”、“品质”,白皮肤的雅利安人以此表现自己强烈的种族优越感。随着雅利安人氏族社会的瓦解,其内部也分化出了不同的等级,旨在表现种族划分的瓦尔那,开始有了等级划分的意义。在《梨俱吠陀》最后一卷记有当千首千眼千足的造物神普鲁沙被分割时,它身体的不同部分产生了四个不同的瓦尔那。“他的嘴变成婆罗门,他的双臂变成了罗阇尼亚,他的双腿变成了吠舍,由其双脚生出首陀罗”。(《梨俱吠陀》X,90.12)这种神话传说,多少反映了古代印度种姓制度形成的一些情况,当然,这时的社会等级可能还没有发展到固定不变的程度。
后期吠陀时代,是雅利安人种姓制度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时期。此时,雅利安人已从印度河流域逐渐扩展到东部整个恒河流域。从公元前一千年代初开始,印度进入了铁器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导致了社会的进一步分化,为争夺土地和奴隶的战争也更加频繁。战争已不仅限于雅利安人和当地人之间,雅利安各部落之间也常有战事,他们甚至同当地部落结盟,以对其他雅利安部落进行战争。这样,一些战败的雅利安人也沦为“达萨”。奴隶制的成长和社会分化的加剧,使早已萌芽的瓦尔那制度,成长为一种森严的等级制度,成为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一等级为婆罗门瓦尔那,由独揽宗教事务的祭司贵族组成。他们除掌握神权外,一些人还充当国王的顾问,参与政务和军事。第二等级是刹帝利瓦尔那,由从前的“罗阇尼亚”(王族)发展而来的军事行政贵族组成。他们无宗教大权,但掌握着国家的军政大权。第三等级是吠舍瓦尔那,为雅利安人的一般公社成员。他们是有人身自由的平民大众,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没有经济和政治上的特权,必须以纳税和捐赠等方式养活不事生产的婆罗门和刹帝利。第四等级是首陀罗瓦尔那,其成员主要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也包括被征服的和失去公社成员身份的雅利安人。他们主要从事农、牧、渔、猎及其他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其中一部分是奴隶,大部分是贫民和雇工。四个瓦尔那中,前三个瓦尔那拥有公社成员的身份,有受教育和再生的权利,称为“再生族”,首陀罗瓦尔那无受教育和再生的权利,称为“非再生族”。“瓦尔那”汉译为“种姓”,故称种姓制度。
在种姓制度下,每个人的家庭出身严格按血统世袭,不得改变,因此,不同种姓之间原则上禁止通婚;每一个种姓都有自己固定不变的职业,世代
相传;对不同种姓的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和礼仪局限性有复杂的规定和限
制;最后,婆罗门为各个种姓制定了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用以规定各种义务和责任,并以“法”,即“达磨”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种姓制度打破了雅利安人平等的部落生活,种姓的不平等,构成了阶级社会中的

阶级对立。政治上,婆罗门和刹帝利成为统治阶级,吠舍和首陀罗成为被统治阶级。在国家形成过程中,种姓制度保护了氏族贵族的特权地位,使其统治合法化。种姓制度是印度社会结构的坚实支柱,它影响着印度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使人们忠于社会秩序胜过忠于国家,因而国家政治制度往往也要服从于种姓制度。异常牢固的种姓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社会进步,遭到印度历代改革者攻击,但时至今日,仍在印度社会生活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后期吠陀时代是雅利安人国家产生的时期。由于史料缺乏,还不太清楚雅利安人国家产生的具体过程。从军事民主制时期向国家的转化,大概从摩诃婆罗多大战后就开始了。据印度著名的史诗《摩诃婆罗多》,这次战争大约发生在公元前9世纪。这次大战虽系婆罗多族的两支后裔居楼族和般度族之间的战争,但北印度几乎所有的部落都被卷入这场战争。战后,般度族的首领成了居楼国的国王,以阿桑迪瓦特城为国都。该城成为古代印度最早形成的城市之一。此后又有一些先进的部落过渡到国家。到公元前7世纪,在
印度河上游和恒河流域已出现了乾陀罗、克迦耶、马德拉、乌希纳拉、玛蹉、
居楼、般阇罗、迦尸、居萨罗、毗提诃等十个国家。这些国家都有自己的中心城市或城堡,如乾陀罗的都城■叉始罗,居萨罗的都城阿踰陀等。这些城市一般都建有坚固的城墙,成为一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新建的国家都是地域范围不大的小国,一般称为城市国家。
2.列国时代(公元前6~前4世纪)
公元前6~前4世纪是印度历史上的列国时代。这是古代印度奴隶制国家普遍形成和发展的时代,也是各个国家由分立走向统一的时代。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佛教也兴起于此时,所以也称这一时期为“早期佛教时代”。
据佛教文献,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初,在印度有16个比较重要的大国。
它们是:鸯伽、摩竭(即摩竭陀)、迦尸、居萨罗、跋祗(即弗栗恃)、未
罗、支提、拔沙即梵萨、居楼、乾陀罗、阿湿波、阿般提、婆蹉(即玛蹉)、
苏罗婆、乾陀罗、剑浮沙。此外还有一些小国如释迦等。实际上,当时大大小小的国家总共约有20多个。这些国家的政体形式主要有两种,即君主国与共和国,以君主政体为主。当时16国中,有14个是君主国,只有跋祗和未罗及一些小国是共和国。当时的共和国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由单一的部落组成,如释迦国;另一类是由部落联盟组成,例如跋祗就由九个部落联盟组成。共和国没有世袭的王,其首领称“罗阇”,由选举产生,类似于希腊、罗马的执政官。长老会议和公民大会是国家的重要机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内政、外交、军事、司法等大事,都由公民大会讨论决定。在君主国内,则强调王权,阶级对立严重,不断爆发人民的反抗斗争。
公元前6世纪时,印度的政治中心已逐渐东移。十六个大国,大都在恒

河中下游地区,当时唯一提到的一个南印度国家是阿湿婆,而在印度河流域也只有乾陀罗和居楼两国。促使印度政治中心东移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铁器的普遍使用,使印度中部和东部广大的丛林地区得以开发,恒河流域肥沃的平原和良好的气候更适宜稻谷的生长,越来越多的雅利安人向东迁移,使这一地区成为他们新的政治中心。另一个原因是外族人的入侵。公元前6世纪末(前518年)波斯征服了乾陀罗和印度河流域。乾陀罗被列入波斯帝国的第七个州或总督辖区之内。印度河流域成为人口最多的第二十州。它每年纳贡黄金360塔兰特。从此,西方对印度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流行于西亚的阿拉米亚字母也传入印度。波斯的建筑风格也影响了印度。波斯在西北印度的统治究竟维持了多久,已无从可考。可能在波斯帝国的末期,统治已很微弱,当地各小国曾又重新兴起。
公元前6世纪以后,恒河中下游诸国逐渐强盛起来。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和向外扩张,成为各国之间争霸的根本原因。起初,迦尸在诸国中势力最强,它与居萨罗南北相对,双方为争夺恒河流域,经常发生冲突。摩揭陀和鸯伽则为夺取恒河下游而兵戎相见。跋祗也来角逐。后来居萨罗吞并了迦尸,一度称雄,但不久即被摩揭陀摧毁。
摩揭陀位于现代印度比哈尔邦的南部,土地肥沃,农业发达,水陆交通便利,又有丰富的金、铁等矿藏。公元前6世纪中期,为频毗沙罗(即瓶沙王,约公元前544~前493年)所统治,都于王舍城。他和当时的许多强国保持着友好关系。他与乾陀罗通好,该国曾派遣使者到摩揭陀。他还选派五位医生为阿般提国王治病。他与居萨罗等国联姻,其居萨罗籍夫人以一个收益丰厚的迦尸田庄作陪嫁。同时,他也侍机对外扩张,以武力吞并了近邻鸯伽国。
摩揭陀在频毗沙罗统治时代国势渐强。据说他管辖着8万个村镇。各村有在村长领导下的村会议,中央则有由各村长组成的大会议。国王是最高统治者,下设大批官吏分掌行政、司法和军事。国王对他手下的高级官员实行严格的控制。在国内,他一方面热衷于佛教,另一方面却实行严刑苛法。其刑罚包括监禁、鞭笞、烙印、斩首、割舌、肢解等。相传频毗沙罗晚年为其子所杀。其子阿阇世(约公元前493~前462年)当上国王后,继续奉行对外扩张政策。频毗沙罗的居萨罗籍夫人死后,她的兄弟想重新夺回迦尸田庄,于是阿阇世首先同居萨罗进行了长期的战争,结果双方暂时讲和,阿阇世娶了居萨罗公主为妻,保住了迦尸田庄。之后,他又对跋祗进行了长达16年的战争,最终征服了这个国家。从此摩揭陀开始称霸列国。在阿阇世以后的四个国王时期(约公元前462~前430年),首都迁到华氏城。该城处于水陆交通要冲,对摩揭陀以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战略意义。据说阿阇世之后的四个国王都是杀父自立,并且暴虐无能。最后一个国王可能是被市民起义赶走,大臣希苏那伽登上了王位(约公元前430年)。他统治时期,摩揭陀征服了其西部强国阿般提,从此国势更盛。大约在公元前364年,希

苏那伽的继承者伽腊索伽统治时,出身低贱的摩诃帕德摩·难陀杀死国王,篡夺了王位,开始了难陀王朝的统治(约公元前364~前324年)。难陀王朝时,摩揭陀征服了其最大劲敌居萨罗,基本上统一了恒河渡流域以及恒河以南中印度各国,为后来孔雀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3.孔雀帝国(公元前4~前2世纪)
孔雀帝国是古代印度历史上第一个幅员广阔、统一的奴隶制君主专制大
帝国。它庞大的官僚机构和较完备的政治制度,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为印度历代统治者所效仿。
(1)孔雀帝国的建立
马其顿亚历山大灭亡波斯后,于公元前327年越过兴都库什山侵入印度西北部。当时那里正处于小国分立的局面。亚历山大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将其各个击破,并征服了旁遮普。他本想继续向恒河流域入侵,但由于士兵厌战和摩揭陀难陀王朝的强大,不得已于公元前325年顺印度河而下,分水陆两路,返回巴比伦。他撤兵后,将被征服地区交由两个印度傀儡统管,另设总督和马其顿驻军监管。亚历山大对印度西北部的入侵,削弱了当地诸小国的军事实力,客观上对以后印度的统一有利。
亚历山大的入侵和统治,激起了当地人民的愤怒和不满,到处都有人民的反抗斗争,北印度社会动荡不安。一个出身微贱、名叫旃陀罗笈多(约公元前324~前300年)的人,成为驱逐马其顿侵略军的领导者。他领导人民取得了反侵略的胜利。大约在公元前324年,旃陀罗笈多在西北印度自立为王,然后东进攻占了摩揭陀首都华氏城,推翻了难陀王朝。公元前317年,马其顿驻军全部撤离印度。从此,整个北印度在旃陀罗笈多的统治下归于一统。旃陀罗笈多(月护王)利用人民的力量登上了王位的宝座。由于他出身于孔雀氏族,他建立的新王朝便称为孔雀王朝(约公元前324~前187年)。
公元前305年,塞琉古王国入侵印度。具体战争情况不详,但最后双方订立了和约。根据和约,孔雀帝国获得了大体相当于今天阿富汗和俾路支斯坦一带的大片领土,从而扩大了帝国的版图。旃陀罗笈多死后,其子宾头沙罗(约公元前300~前273年)继位,他继续向南方扩张,并且镇压了■叉始罗的叛乱。到宾头沙罗之子阿育王(约公元前273~前236年)时,征服了南印度的羯陵伽。至此,孔雀王朝的疆域,北起喜马拉雅山南麓,南至迈索尔,东抵阿姆河西界,西达兴都库什山,形成了印度历史上空前辽阔的统一大帝国。
(2)孔雀帝国的政治制度
关于孔雀帝国的政治制度,考底利耶(公元前4世纪)的《政事论》和
塞琉古王国驻孔雀帝国的使节麦加斯特涅斯(一译美伽斯提尼)所著的《印
度志》,为我们提供了重要资料。

考底利耶是古代印度著名的政治家和政论家。他是■叉始罗城人,出身于一个婆罗门家庭,知识渊博,才华横溢,有政治头脑,关心国家事务。他辅佐旃陀罗笈多建立了孔雀王朝,是孔雀王朝的开国功臣。他所著的《政事论》,包括15卷,共180篇,内容涉及内政、外交、民政、军事、商业、财产和司法等方面,并着重论述了关于国家组织的问题。这部书问世后,曾引起许多政治家的关注。有人认为,这部著作不可能是一个人的观点,可能有后人的修订和增删,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是出自考底利耶的手笔,经后人修改,大约在公元2世纪成为定稿。麦加斯特涅斯的《印度志》,原书已亡佚,但在斯特拉波和阿里安等古代作家的著作中,保存了许多片断,使我们对孔雀王朝的官僚机构和政治制度有所了解。
孔雀帝国是一个强大的君主专制帝国。国王是国家最高统治者。他亲自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统帅军队,握有司法权力,任免高级官员,颁布诏令。
国王之下设有庞大的官僚机构。中央政府有首席大臣、军事长官、财务大臣和税务大臣,他们可以充当国王顾问,辅佐国王管理国家。另外还有供国王咨询的大臣会议,名为“帕利沙德”。地方分划若干省,设总督统治。省下设县,地方的基层行政单位是村社,由村长管理。据麦加斯特涅斯所述,国家官员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地方长官,负责管理水利灌溉,丈量土地,管理猎人,征税并监督那些与土地有关的人员,如伐木工、木匠、铁匠、矿工等。另一类是城市长官。他们每5人一组,共分6组,分别监管工艺、外侨、生死登记、征税、零售商和度量衡、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以及征收商品什一税。
此外,公益事业、物价调节、港口及寺庙的管理,也由城市长官负责。第三类是军事长官,由30名高级官员组成,分成6部,每部5人。各部分别管理海军、给养和运输、步兵、骑兵、战车及战象。孔雀帝国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常备军,旃陀罗笈多的军队有60多万人,是为专制统治的强大支柱。
考底利耶在《政事论》中也了提到了分别职掌32个部门的高级官员,例如国库、矿务、造币厂、税收、航运、战车、监狱、驿政等。在很大程度上,国王的诏令就是法律,国家最高法院为国王的法庭,城镇和县也设有特别法庭。孔雀帝国还建立了严密的侦探制度。侦探分为两类,固定侦探和流动侦探。他们作为国王的耳目,对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及庶民百姓的行动进行侦察和监督。
(3)阿育王的统治
孔雀帝国在阿育王(无忧王)统治时期,达到极盛。
阿育王是孔雀帝国的第三代君主。他18岁时,被父亲宾头沙罗王派往阿般提省任总督。后来,■叉始罗城发生叛乱,据说是国王所派的大臣为治无道所至。宾头沙罗又派阿育王为该地总督,前去镇压。当阿育王率军兵临城下时,■叉始罗人民并未抵抗,反而出城迎奉,从此阿育王崭露头角。
公元前273年,宾头沙罗病逝,阿育王即位,4年后举行正式登极典礼(灌顶仪式)。这时,帝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已达到了顶峰。阿育王是全国最

高统治者。他在敕令中自称为“诸神的宠爱者”,神圣不可侵犯。国王之下有皇太子和他的首席大臣辅佐朝政。大臣会议在政治上仍起着重要作用。阿育王时,全国至少已有5个省区,设总督统治。边远省份的总督通常由王子充任,首都及其附近的省份直辖国王。
阿育王称王后,即开始向外扩张。在他举行登极典礼后的第8年(约公元前262年),征服了其南方临海强国羯陵伽。这是他在位时,最大规模的、最有影响的一次征服战争。据他的第13号铭文敕令所记,在这次战争中,有15万人被虏走,10万人被杀,还有若干倍于此的死亡者。但这以后,阿育王本人及其内外政策,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他对残酷的羯陵伽战争所造成的灾难深感忏悔。战后不久,阿育王皈依佛教,从此偃旗息鼓,转而大力宣扬非暴力的佛教和“法”(达磨)。阿育王的“法”,是以印度古老的道德准则为基础的。强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仁慈友善,虔诚信奉,在他看来,臣民的行动要比他们的信仰仪式重要得多。所以,在独尊佛法,宣扬佛教的同时,阿育王对其他教派采取了宽容政策。大约在公元前253年,在阿育王的赞助下,佛教僧侣在华氏城召开了佛教的第三次结集大会,编纂整理经、律、论三藏。此后,阿育王不仅派人到国内边远地区宣扬达磨,而且还将传教士派往锡兰、缅甸、尼泊尔、叙利亚、埃及、希腊等地。相传,阿育王的一对儿女皈依佛门后,被派往锡兰传教,并获得成功。佛教在阿育王时代,开始越出国界,逐渐变成世界性的宗教。
阿育王在转向佛教后,他的对外政策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对于印度半岛极南端的边境诸国,他不再实行武力征服,而是与他们友好相处。他还继承先王的政策,与叙利亚、埃及、希腊等国保持友好往来,从而使孔雀帝国的国际地位大大提高。
阿育王是古代印度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同时还是一位宗教家。他勤于国政,在他的第6号敕令中写道:“报告者,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即使我在就餐、在后宫闺房、在内室、在厕所、在轿上、在花园,都必须(及时地)向我报告有关人民的事务。我到处都要处理人民的事务。”
他执政期间,比较注意公共福利事业,例如修路、种树、挖井、建医院等。
他聪明睿智,在征服羯陵伽后,能够顺应形势,放弃穷兵黩武的政策,大力宣扬佛教,以“法”治国,施行较为宽容的政策,因此,在他的统治时代,帝国出现了和平昌盛的景象。
盛极一时的、庞大的孔雀帝国,由于没有统一的基础,因此并不巩固。
印度各地区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及相对的独立性,造成了帝国内部阶级矛盾的复杂和尖锐,使得靠征服而统一的大帝国很难长期维持下去,一旦统治力量消弱,地方势力便会脱离中央而独立。阿育王死后,他的两个儿子分别统治着帝国的西北和东部核心地区,帝国开始被分割,此时南部的安度罗和羯陵伽据地独立,西北喀布尔河地区不久也脱离了孔雀帝国。大约在公元前187年,孔雀王朝的末代国王被其将军普沙密多罗·巽加,(约公元前187~

前151年)所杀,使印度在政治上得以统一达一个多世纪之久的孔雀帝国灭亡了。此后,印度又陷于分裂的局面。

七、中国由诸侯争霸走向封建统一
公元前8~前3世纪,中国经历了史称“春秋”、“战国”的诸侯争霸和封建兼并时期;嗣之,出现了多民族统一的秦代封建中央政权。对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产生影响的政治制度、家族观念、传统思想和民族关系等,经过这个时期“诸子百家”的争鸣和推动,循着各自发展的规律,形成结构完备的理论和实践体系。
根据中国政治和历史的特点,大多数学者将公元前8~前3世纪的中国社会,划分成三个历史时期:
诸侯争霸的春秋时期(前770~前476年);
封建兼并的战国时期(前475~前221年);
秦代封建中央政权时期(前221~前206年)。
1.诸侯争霸的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
大约在公元前8世纪80年代,即周宣王末期和幽王初期,中原华夏发生了空前的干旱和地震等自然灾害,《诗·大雅》的《云汉》和《召旻》等篇,描述的灾情是赤地千里,许多田园成为荒地:“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
(《诗·大雅·召旻》)。特别是周幽王逆施暴政,为讨好宠爱的褒姒,竟以烽火戏诸侯,导致游牧于泾渭流域(今陕西省彬县、歧山一带)的大戎,联合申侯攻周,杀幽王于骊山(今陕西省临潼)下。幽王之子平王,在诸侯的帮助下,于平王元年(前770年)将都城东迁洛邑,是为东周开始。东周时,周天子仅为名义上的宗主,中国历史进入了王室衰弱,诸侯争霸的春秋时期。
春秋的前期先是齐、晋霸诸夏,秦霸西戎和楚霸诸蛮;后期却是诸夏各国“政逮于大夫”(《论语·季氏》),出现了中国古代士和家臣夺取宗族权力的开端。春秋时期先后称霸的齐桓公、晋文王、秦穆王、宋襄公和楚庄王,被称为春秋五霸。虽然,对春秋五霸的说法有所不一,但它所反映的正是这个时期,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齐、秦、晋、楚、吴、越等国争霸的历史。
(1)诸侯争霸的局面
春秋时期各地社会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出现了楚、齐、晋、秦、吴、越等主要的诸侯大国。
①楚国传说时代,主要分布在长江中游以南的三苗,在发展到黄河流域,与华夏先民发生交融和冲突之后,有一部分退回长江中游,其中较大的一支便是荆楚。周成王时,封其首领熊绎为子爵,居当阳(今湖北秭归县)。
荆楚积极吸收和学习华夏农业文化,国力发展很快。后来,立国号为楚。春秋时期,楚文王迁都郢(今湖北省江陵县),吞并周围小国,与齐、晋等国争夺中原霸权。

春秋之始,东周王室与鲁国、宋国曾是黄河流域三个政治和礼仪文化中心。东周王室的衰微,使不少王室旧官和百工,带着专门知识和文化技术,流向诸侯国家。前520年,周景王死后,一批丧失职位的旧官和百工,带着典籍逃奔楚国。这是东周王室的礼仪文化,一次规模最大的向楚国传播,使楚国替代东周王室,成为与鲁国和宋国鼎立的三个政治和礼仪文化中心。其实,在此之前楚国已开始接触中原文化。
公元前613年楚庄王即位,任用孙叔敖整顿内政,使楚国的社会政治迅速发展,遂与齐国、晋国争为霸主。楚国君臣自称“蛮夷”,敢于“问鼎中原”,不以尊王攘夷为号召。“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韩非子·有度》),推进了华夏礼仪文化在长江流域,融汇成富有巫文化特色的楚文化。楚国还向长江下游的吴、越等国开拓,对中国南方地区各古代民族的社会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②齐国春秋首霸齐国的始祖是吕尚。吕尚姜姓,被周文王尊奉为师,因灭商功著而封于齐,有太公之称。吕尚之女邑姜是武王的正妻,生成王和晋国始封者叔虞。成王封吕尚为齐侯,有征伐有罪诸侯的权力。厉王时,齐献公迁都临菑(今山东淄博市),在胶东半岛富腴的滨海平原上,从事农耕、渔业、制盐业和工商业。社会政治也较为先进。首邑临菑是当时中国较早发展的都市。公元前685~前643年,齐桓公在位。他任用管仲为相,一方面“作内政以寄军令”,改革国政,将全国分为21乡,其中有15个士乡,6个工商乡。士乡即为农乡,以五家为一轨,十轨为一里,四里为一连,十连为一乡,五乡为一军。平时,农夫耕田,士食田;战时农夫当兵,士当甲士和小军方。每家出一人,五人为伍,伍有轨长;五十人为小戎,小戎有里有司;二百人为卒,卒有连长;二千人为旅,旅有乡良人;五旅一万人为一军,一国有三军。而工商则专心本业,免服兵役。士经过三次审选,可为“上卿之赞”。管仲还以土地的好坏,分等定赋税的轻重;主张适当征发力役,禁
止掠夺家畜;规定了以军器和金属赎罪的办法;设盐官、铁官发展盐铁生产;
铸造和管理货币,以调剂物价。几年之间,国力大振,齐桓公七年(公元前679年)开始称霸华夏,成为春秋第一个霸主。
另一方面,齐国又以“尊王攘夷”为号召,命名诸侯对东周王室盟誓,协同防御戎、狄等游牧民族。齐桓公曾率师驱狄,助卫复国,获得诸夏的尊崇。公元前656年,桓公率齐、鲁、宋、陈、卫、郑、许、曹等8国伐楚,楚成王派人媾和。这是春秋时期黄河流域诸夏第一次联合抗楚,暂时压抑了长江流域楚文化的向北扩展。
齐国“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史记·齐太公世家》),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行为,客观上捍卫了中原诸夏的农耕经济,保卫了华夏礼仪文化,维系着诸侯之间的盟誓信约,这种“一匡天下”的霸业,百余年后还受到孔子的称赞:“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袵矣!”(《语论·宪问》)管仲和桓公死后,齐国衰落;楚国势力又北进黄河流域,与继霸的晋国争霸中原。

③晋国继齐而霸的晋国,地处汾河流域,原是戎狄的游牧地区。周成王封同母弟叔虞于此为唐侯,却不按鲁、卫等农业地区那样分配耕地,而是按戎狄习俗,分配牧地。叔虞子燮父改国号为晋。东周初,晋献公建都绛(今山西省曲沃西南),兼并统一了汾河流域,并占有黄河南岸,形成一个比较集中的强国。晋献公对屡犯边境的骊戎,一面以兵力驱迫,一面又娶骊女为妾。从而在“政平民阜,财用不匮”基础上,使晋国成为汾河间唯一大侯,曲沃亦继临菑成为中国早期的都市。
公元前636年,被放逐19年的晋文公继位,君臣齐心协力,整顿国政。
文公即位初,东周襄王被王子带所攻,文公出兵勤王,开始号召诸侯“尊周”。
公元前632年,文公率晋、宋、齐、秦四国联军,在卫地城濮(今山东省鄄城县西南濮城集)大败楚军,从此晋国成为华夏霸主。
晋国先后兼灭境内的戎狄,还灭了20余个同姓和异姓国。
同时,又以“奖王室,毋相害”为号召,扩大领地和实力。当晋国与楚国争霸中原之时,秦国常助楚攻晋,因此晋国也常与秦国发生战争。后来,吴国强大,与晋国在黄池(今河南省封丘县)争霸,晋国并未占到优势。于是,晋国的势力下降,并逐步分为日后的韩、赵、魏三国,所谓纠合诸侯,“尊王攘夷”的春秋霸业,实际上也就不存在了。
④秦国秦国地处关中,“膏壤沃野千里,自虞夏之贡以为上田。”(《史记·货殖列传》)平王东迁时,封秦襄公为诸侯,襄公之子文公击退犬戎,占有歧山以西地区。秦德公时建都雍(今陕西省凤翔),占有今陕西省中部和甘肃省的东南端。公元前659~前621年间,秦穆公在位,任用谋臣百里奚、蹇叔、由余等人,复修明内政,奖励生产,国力愈富,“兼国十二,开地千里”。(《韩非子·十过篇》)公元前624年的秦晋之战,秦军大破晋兵,秦穆公成为西戎霸主。
秦穆公虽然称霸,但仍被中原华夏视为戎狄,阻挠其东进参与盟会。于是,秦国不得不向陇西和巴蜀发展。秦国与当时的翟■、义渠、乌氏、朐衍、大荔等西戎和羌人密切交往,互相发展,一方面以华夏的西北屏障,保卫着
华夏西部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又汲取西戎和羌人的某些政治制度和社会文
化;特别是,秦占有了西周故地,安定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对西戎和羌人不稳定的游猎、游牧生活,具有很大的吸附力量。秦国的农业文化也对西戎和羌人的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⑤吴国传说吴国始祖是周太王长子太伯、次子仲雍,为让继承权给季历,出奔到梅里(今江苏省无锡县东南),在当地人民的归附和拥戴下,断发文身,相继任君长,立国号为吴,占有今江苏省大部分,安徽省和浙江省的一部分,建都吴(今江苏省吴县)。吴国先是楚的属国,吴君寿梦时力量逐渐强大。公元前584年,晋国派人带战车到吴,教吴人学习射、御和战车阵法,以从侧面攻击楚国。吴国与晋国的交往,不仅促进了吴国的兴起,加入争霸行列;而且也使华夏礼仪文化,从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扩展至长江

下游的东南沿海。
吴国原先和楚国的密切关系,使由东周入楚的华夏礼仪文化,早就传入长江下游,公元前544年,寿梦之子季札,聘问鲁、齐、郑、卫、晋等中原各诸侯国时,表现出吴国已有极高的礼仪文化。长江下游优越的自然和地理条件,既适宜农耕,又有着渔盐水利之便。《吴越春秋》还记,公元前6世纪初,吴国已掌握了较先进的冶铁技术,招致许多“天下之喜游子弟”,前来开发“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山五湖之利”,首邑吴也是当时“江东一都会”。(《史记·货殖列传》)
吴国阖闾任用楚国伍子胥为谋臣,以军事家孙武为大将军,大举进楚,五战五胜,遂成霸主。阖闾又北上兼并徐淮一带的小国,与齐国争夺对鲁国的支配权。楚国帮助越君允常称王,与阖闾互攻不休。允常死,勾践继位,阖闾发兵攻越,败于槜李(今浙江嘉兴西南),阖闾受伤致死。吴王夫差即位,公元前494年大败越国于夫椒(今江苏吴县西南太湖中)。然后,夫差一心北上争霸,于公元前482年率大军到黄池会盟诸侯,与晋国争当霸主。
越王勾践乘虚攻入吴都。夫差回国向越国求和,公元前473年,终被越国所灭。但是,夫差为了北上争霸,掘深沟北连沂水,西接济水,沟通了长江和淮河两大水系,为中国古代南北水上交通,开创了不朽的基业。
⑥越国《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说:“越王勾践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披发,披草莱而邑焉。后二十余世,至于允常。允常之时,与吴国阖闾战而相怨伐。允常卒,子勾践立。”
少康庶子无余时,建都会稽,即今浙江省绍兴市。经过卧薪尝胆、刻苦图强扩展后的越国疆域,大抵占今江苏省北部的运河以东、江苏省南部、安徽省南部、江西省东部和浙江省北部一带。
越国原来比吴国落后,也曾是楚国的属国。因为晋国助吴攻楚,楚国便让当时著名的才士文种和范蠡,帮助越国允常称王,致使吴越仇怨不休,攻战不息。勾践继位后,任用文种、范蠡等人整顿国政,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使国力由弱转强,并于公元前473年一战灭吴。越王勾践灭吴之后,北渡江淮,又进至徐(今山东省滕县),会齐、晋等诸侯共尊周天子,遂号称霸主。勾践知道楚国不会让越国强盛,范蠡也明白勾践不会信任楚人。后来,文种被勾践杀死,范蠡先已带着财宝浮海到齐国行商。战国时,楚威王攻越,取浙江以西的土地。公元前222年,秦使大将王翦平定江南,越君降秦,以其地为会稽郡。
纵观春秋时期近300年间,大小诸侯打着“尊王”的号召,所发动的争霸战争,频使人民受难。据《春秋》所记,这些战争中言“伐”的212次,言“侵”的60次,言“围”的44次,言“入”的27次,言“战”的23次,言“取师”的3次,言“进”的2次,言“袭”的1次;言“取”、言“灭”

的不可胜数①。所以,中国历史上曾有“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章句下》)之说。春秋时期的诸侯争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社会当时所经历的剧烈的政治变革。
(2)政治制度的演变
春秋时期中国社会的政治制度变革,主要有以下的情况。
①税亩制的出现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将农民耕种公田,以公田所产作为诸侯领主财源的旧制,改为诸侯领主向有田者按亩收税。这样,私田也就随着公田的废除而失去意义,形成了允许土地兼并,占地多者逐渐成为地主的税亩制。这标志着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度的重大变革。
②庄园制的变化大诸侯、大领主领地的扩大,并将土地赐其左右,便出现了邑县,如孔子所说“十室之邑”。邑是原来的庄园,县是包括几个邑的一种行政区划。称作邑的庄园内住着诸侯领主及其家属、左右;还有从事耕作的农民、工匠等劳动者,及个体生产者。大诸侯的首邑如临淄、曲沃和江南的吴等,都逐步成为中国早期的都市。庄园原为单级管理,后发展为层叠式的行政管理。如齐国的县、乡、卒、邑;晋国的郡、县、邑;楚国的县、邑等。这就势必赋予邑、县、郡各级大夫的较大权力,促使西周初期分封制的崩溃。
③世卿、家臣和养士的盛行春秋时期,诸侯国君的权力,逐步转移到大夫手中。这些有权的大夫世代相袭,他们对诸侯来说,乃是把持国政的世卿。世卿又在自己家内养士作为家臣。不过家臣并非世袭。春秋时期,诸侯国内盛行世卿制,世卿家内却盛行家臣制。卿大夫家内的家臣多由士来担任,于是世卿养士也成为时尚。社会上还出现了专门训练士的大师,如孔子和墨子就是这样的大师。孔子聚士讲学,他培训了著名的72贤士。士的社会和经济地位从属于卿大夫,但在政治上却是进退可以做官的能人才子。后来,士争取到跻身卿相的机会,家臣制却在战国时发展为客卿制,到秦汉时代又成为官僚制。
(3)古代思想文化的繁荣
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繁荣时期。这主要是对夏、商、周以来的进步思想文化,表现了极大的创造性,如西周产生的“敬天保民”思想,到春秋时期,已明确地将鬼神置于民的从属地位了。《左传》桓公六年(前706年)便指出:“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以民为主体的理论,是中国古代思想的一大贡献,正因有这个贡献,中国社会政治的发展,才没有给鬼神观念和宗教意识获得支持的地位,鬼神和宗教也未能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造成绝对阻碍。
另外,春秋时期大批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的活动,及其所留下的不①据吕振羽:《简明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1955年6月新一版,第90页。

朽论著,给中国社会政治和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留下了丰富的遗产;也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有益的影响。
①郑国的子产子产又名公孙侨、公孙成子,生年不详,卒于鲁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2年)。鲁襄公三十年(公元前543年)始,子产在郑国执政20余年,励行改革,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使贵贱尊卑一律以法从事。
子产首创刑鼎之后,邓析又在郑国编制新刑法,写在竹简上,称作竹刑。法治使郑国社会政治发展很快,郑国也成为法家学派的中心,而子产应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
郑国地处晋国和楚国两大霸主之间,为求生存,必须在外交上讲求善策,郑国参与诸侯盟会,言辞十分慎重,子产准备的言辞首先由裨堪起草,再请世叔讨论,次由子羽修饰,最后再由子产润定。战国时纵横家以口才言语纵横于各国,子产又应为纵横家的初创者。
②吴国的孙武孙武约生活在公元前5世纪,原是齐国人,字长卿,以《兵法》13篇见吴王阖闾,拜吴国大将军,攻破楚国。孙武认为:“兵者,国之大事”(《孙子·计篇》);提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孙子·谋攻篇》)的著名论断。孙武从战争中敌我、众寡、强弱、虚实、攻守和进退等态势,充满辩证地指出了认识和掌握战争客观规律,以克敌制胜。孙武创兵家,其所著《孙子兵法》是中国最早的兵书,也是世界古代第一兵书,现传有曹操等的注《孙子十家註》。
③楚国的李耳李耳即老子,大约生活在公元前6世纪。
《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老子者,楚苦县(今河南省鹿邑县东)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伯阳,谥曰聃。”任过“周守藏室之史”,后隐居。孔子曾向老子问过礼,事见《礼记·曾子问》:“孔子曰: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史记》也记述着孔子“问礼于老子”。
老子以道来说明宇宙万物的变化,指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思想学说,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法,认识到事物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例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出于当时诸侯争霸的战争和动荡,提出了清静和无为的政治主张,甚至希望回到“小国寡民”的安宁社会中去。老子基于寡欲、贵己和重生的生活哲理,教诫人们清静淡泊地修身处世,以达到“复归于朴”的境界。
老子思想学说的合理因素,是中国古代传统思想文化的积极部分,昭示着历代中国人民,影响着中国古代政治家和统治者的治国策略。中国古代唯心和唯物的两大哲学流派,以及道教教义都从不同角度,吸取并发展了老子的思想学说。
④鲁国的孔丘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先世为宋国贵族,父叔梁纥曾任陬邑宰。孔子少时“贫且贱”,传说孔子学无常师,曾问礼于老子,学乐于苌弘,学琴于师襄。孔子聚众讲学,从事政治活动,年五十,升任鲁国司寇,摄理相事。又

曾周游宋、卫、陈、蔡、齐、楚等国。晚年致力于教育,相传有弟子3千人,其中著名的有70余人。
孔子大力宣传仁的学说,指出仁即爱人,并要求以礼规范仁,主张克己复礼为仁,从而维护统治的等级秩序和礼仪制度。孔子的思想学说主要是“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他要求统治者行仁政和德治,并重视伦理道德的教育。孔子还整理了《诗》、《书》等中国古代文献,删修编纂了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春秋》。
孔子在政治上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巩固等级名分和社会秩序。在教育上注重学与思的结合,提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及“温故而知新”的理论。在伦理道德上,提出重义轻利思想,构成了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基本模式。孔子的思想学说,经其创立的儒家所发挥,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正统思想和传统文化的支柱,被历代封建王朝所崇奉,孔子本人被后来封建统治者尊为圣人。孔子的思想学说对中国周边的日本、朝鲜、越南,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被视为古代东方文明的一个象征。
⑤宋国的墨翟墨子,名翟,是墨家的创始者。相传为宋国人,后长期生活在鲁国。墨子生卒年不详。清人孙诒让认为他大约生于周贞定王元年(前468年),卒于周安王二十六年(前376年)间;然而,《墨子·非攻篇下》,论述“今以并国之故,万国有余皆灭,而四国独立”,提到楚、越、齐、晋四分天下,可见墨子所处当时,正值越国方强、晋国未亡的春秋后期。
墨子先是“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后不满儒家的繁礼,另立新说,并成为儒家的主要对立派,一度以墨儒显家并盛于一时。墨子提出非命和兼爱,与儒家的天命和爱有差等之说对抗。墨子主张“官无常贵,民无常贱”,提出“节用”、“节葬”、“尚贤”、“尚同”等思想,都深得下层庶民赞成。墨子的思想学说和墨家带有宗教色彩的政治团体,及其刻苦实践、听从命令、实行教义、严守纪律等,都反映了中国古代下层庶民团结的特点,而在民间世代传沿。所传的《墨子》一书,是中国古代唯一反映下层庶民及劳动者利益的系统思想理论著作。
2.封建兼并的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
周元王元年(前475年)是战国时期的开始。战国时期社会政治主要是,秦国、楚国、燕国、齐国、赵国、魏国、韩国七个强国之间的征战。
(1)七雄并峙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封赵籍、魏斯和韩虔为侯,承认他们的三家分晋。周安王十六年(公元前386年),册田和为齐侯。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是战国时大夫篡立的主要例子,也标着七雄并峙的出现。
①秦国秦孝公(公元前381~前338年)于公元前361年即位,任用卫

国法家公孙鞅,并封鞅于商(今陕西省商县东南),故号商鞅。秦国经商鞅变法,迁都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公元前316年,秦惠王取蜀,徙民1万户到蜀,后又攻占巴,巴蜀“其地足以广国,得其财足以富民缮兵。”(《战国策·秦策》)秦地北有上郡(今陕西省北部),南拥巴蜀,西达今甘肃省东部,东至黄河和函谷关;地势雄险,宜守宜攻,成为战国七雄的第一强国。
②楚国战国七雄的疆域以楚国最大。楚威王于公元前334年灭越国,又遣庄蹻入滇,以滇池(今云南省昆明市)为中心,扩地数千里。楚国在北起中原,南抵苍梧(今湖南省南部),西有黔中(治设湖南沅陵县)、巫郡(治设今四川省巫山县),东濒海滨的广大地域内,以华夏礼仪文化为主,融合东南百越的稻作文化、南方山地民族的游耕文化,形成了长江中游和江汉沅湘之间,具有巫文化特色的楚文化。楚国是战国时期能与秦国抗衡,并为各民族统一的封建中央政权的建立,作出重要贡献的国家。公元前223年被秦国攻灭。
③燕国燕国是周初所封的召公奭之后,姬姓。建都蓟(今北京市),又有易(今河北省易县)为下都,其疆域东北有辽东与朝鲜为邻,北筑长城和东胡、林胡、楼烦等古代游牧民族相连,西边是赵国,南面为齐国,离秦国较远,受侵扰较少,故而有力量开拓辽河流域,为中国古代东北地区的社会政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燕国是战国七雄中较弱小的国家,常受山戎等北方游牧民族攻掠;又因内乱,一度被齐国攻占。燕昭王(?~公元前279年)于公元前311年即位,改革政治,招徕人才,起用乐毅为将,于昭王二十八年(公元前284年)击破齐国,成为北方强国。公元前222年为秦国所灭。
④齐国公元前386年世卿田和代姜氏为齐侯,齐国势力更盛,疆域东临滨海,南接楚界,北和燕国相邻,西同赵国接界;与秦国隔得较远,不受秦兵威胁。齐宣王(?~公元前301年)时,召集天下学士,给予优厚条件,聚居在都城稷门(西门)外,当时称作稷下先生,让他们自由地议论和讲学。
这些学士不同于贵族卿相家中的食客,他们对中国古代文化有着一定贡献。
宣王之后,齐国的养士风气尚存,各种思想学派,大体汇集齐国。都城临淄成为战国时期的文化名城。前221年为秦所灭。
⑤赵国赵国开国的赵籍为晋大夫赵衰之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被封为赵烈侯,建都晋阳(今山西省太原市),前386年迁都邯郸(今属河北省),疆域有今山西省中部、陕西省东北角和河北省西南部。赵武灵王(?~前295年)于公元前325~前299年间在位,他进行军事改革,学习胡服骑射,国势大振。公元前298年传位给惠文王,自称主父。惠文王时用名将廉颇、大臣蔺相如,与秦国抗争。公元前262年与秦国在长平(今山西省高平西北)大战,廉颇坚守3年,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中反间计,起用赵括为将,赵括空说其父兵法,盲目出击导致大败。从此赵国衰落,公元前222年,终被秦国所灭。

⑥魏国魏斯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受封为魏文侯(?~公元前396年),建都安邑(今山西省夏县北),其疆南以鸿沟(即汴河)与楚国为界,东以淮、颖与宋国、齐国相邻,北与赵国接壤,西与秦国相连。
魏文侯崇学儒术,著书6篇,礼侍子夏、段干木、田子方等人;重用西门豹、李悝等法家,以及军事家吴起等人,在诸侯中声望大增,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魏惠王(公元前400~前319年)在公元前369~前319年在位,从安邑迁都大梁(今河南省开封西北),公元前344年于逢泽(今开封东南)召集秦、韩、宋、卫等国会盟,自称为王,是战国七雄的君主称王之始。公元前342年马陵(今河北省大名东南)之战,被齐国打败,国势一蹶不振,公元前225年灭于秦。
⑦韩国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封韩虔为韩景侯,建都阳翟(今河南省禹县),疆域占今山西省东南角和河南省中部,介于当时魏国、楚国和秦国之间,是战国七雄中最弱小的国家。公元前375年韩哀侯灭郑,迁都到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县)。韩昭侯时任用法家申不害为相,国力暂时强大,申不害死后,韩国又被侵伐。公元前230年最先为秦国攻灭。
(2)战国时期的社会政治
战国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处于进步发展过程。
①战国时期社会的发展战国社会的发展既可从农业、冶铁技术和手工
业的进步上反映出来;也可以实物地租的产生得到证明。商鞅变法改100方步的周亩为240方步的秦亩,意在扩大田亩面积,便于提倡牛耕。牛耕是战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深耕、粪田和对水利沟渠的建设,如西门豹引漳水灌邺田,李冰父子开渠都江堰,建郑国渠灌田4万余顷等,无不都是战国时期农耕制度发展的标志。战国时锻炼“钢铁”逐步普遍,由吴越传到楚国的炼钢术,使楚国铁剑的锋利为秦昭王所赞奖,长沙楚墓就曾出土铁剑长77公分,宽约4公分,韩国的冶炉城也是铸剑处,有龙渊水所淬刀剑称作龙渊剑。其他如铁制的耜、镰、斧、锯,乃至针、锥等生产和生活用具,也同样说明战国社会的进步。
当时手工业匠工有了大匠、拙工和良工、贱工之分;形成了陶制、铁制
和制兵、制甲、制鞋、造车、皮革等行业分工,及独立的技艺部门;出现了一定的地域性手工业分工,如楚国的刀剑,邯郸的冶铁,巴蜀的竹木器,齐国的桑麻纺织,及临淄的陶器等。手工业发达不仅活跃了社会,还推进了商业兴旺,临淄、邯郸和大梁都是战国时的大商会。战国末期大商人吕不韦还参与了秦国政权,在社会政治中占了重要地位。
《商君书》的:“訾粟而税”反映战国时实物地租的出现。这是当时秦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孟子·尽心》也说:“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进而证明战国时,其他地方也有以布缕为贡纳、以粟米为地租和徭役相结合的赋役制度的存在。战国末期,社会上的实物地租已占相当地位了,所以《荀子·富国篇》才有“轻田野之税”之说。

②宗法制的演变和士的分类家族替代宗族而兴,是战国时期战争带来的结果之一。邑宰、县令、郡守等官职,不能任意袭职给子孙,所以没有嗣子与否之分。即使特许世袭的爵位,以长子承袭,也已是原先宗法制的变形,长子、长孙只在财产继承和某些传统观念上得到优待。
同时,反映在宗法上的子孙共同宗奉祖先,长子、长孙只在祭典时担任主祭,以及丧服上的主孝。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宗法制便向着后来所谓的族制和服制演变了。
战国时七雄的君主将相争相养士,因此士成为社会政治中的一种因素。
著名的贵族如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和春申君,各养士3千人以上。当时
的士大体可分为四类:
一是学士。如儒、墨、名、法、道等各家的士,他们通过著书立说,提出政治主张和思想学说,为中国古代的思想文化,作出了不同的贡献和影响。
二是策士。他们有政治才能,擅长议论辩说,以才干和口辩博得官爵和富贵,如以苏秦、张仪等为代表的纵横家即是。
三是方士和术士。他们中的上流为天文、历算、医药、农业和技艺等方面的专家,对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下等便是具有阴阳、占卜、神仙和房中等术的游客。
四是最低一层的食客。这些人当时为数众多,鱼目混杂,其中甚至包括有鸡鸣、狗盗、任侠、奸人、屠夫、刺客和罪犯、赌徒等,他们依靠贵族的豢养,汲食社会财富和人民血汗。
(3)诸子争鸣的思想文化
《汉书·艺文志》,依据当时的认识,称战国时期儒家、墨家、法家和道家等各派思想学说的学者及其著作为诸子。如儒家的孔子、孟子,墨家的墨子,道家的老子等;并著录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10家著作:“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遂有诸子百家的总称,形成这一时期的百家争鸣。
①孟子孟子(约公元前372~前289年),名轲,字子舆。
传说孔子曾传曾参,曾参传子思,子思传孟子,反映了孟子是孔子思想学说的嫡传。孟子提出“民贵君贱”思想,主张“法先王”,“行仁政”,肯定了人性本善,要求达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道德修养。同时,他也提出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
的观点。孟子的思想学说,对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孟子因此作为孔子之后的最大儒家大师,被儒家学派奉为“亚圣”。现存《孟子》一书7篇。
②庄子庄子(约公元前369~前286年),名周。他继承发展了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认为道是“无所不在”的,强调事物的自生自化,否认神的主宰。同时,他又追求安时处顺,逍遥自得的境界。庄子的思想学说虽

源出老子,但脉流不同,所以汉初以黄老并提,而不称老庄;东汉以后,配以老庄之说,为道家主要思想流派。所著《庄子》一书,又称《南华经》,是道家的经典之一,现传33篇。
③荀子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38年),名况,又称荀卿或孙卿。荀子的思想学说原为儒家八派之一,他主张法后王,建立“一天下”的统一国家;并以性恶论反对孟子的性善论,强调后天环境的影响;荀子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思想。荀子对自然界的看法不同于孔子,却与老子相近,他认为“天行有常”,即天有常道,地有常法。可见,荀子的思想学说反映了当时新的社会发展和要求,并为法家建立地主阶级封建政权的理论奠下了基础。正因如此,尽管秦汉儒生所传诗、礼、易、春秋,多出荀子,他实际上也是可与孟子并立的最大儒者,但后世孔庙中却没有荀子的位置。
现传《荀子》有32篇。
④韩非子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战国末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他出身韩国贵族,师事荀子,继承荀子思想,汲取老子学说及郑国传统的法家、名家诸派学说,形成了刑名法术之学。韩非子思想学说的本旨是:集一切权力于君主一人。他指出当时“争于气力”的时代,要通过战争实现统一;实行法治才能符合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他主张“法不阿贵”、“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避匹夫”。他的思想学说为统一的封建政权,提供了理论根据,得到秦王政的重视,于公元前233年被邀入秦。不久,受李斯的陷害下狱,被迫自杀。著有《韩非子》55篇。
⑤屈原与楚辞屈原(约公元前340~前278年)是楚国贵族,楚辞的最伟大创始者。他在吸收民间艺术的基础上,创造骚体这一新形式。其诗作,想象丰富,构思奇伟,大量运用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开我国浪漫主义文学之先河,对后世影响很大。屈原因遭楚怀王和楚顷襄王两代昏君及佞臣的迫害,被逐出朝廷,流放沅湘一带,悲愤无奈而投江自尽。他的政治理想和洁志芳行,都通过其作品表达了出来。屈原的《离骚》、《九歌》及其弟子宋玉的《招魂》等作品,千古不朽,流传百世。楚辞的出现使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反映了中国古代的文化高潮。
3.秦代封建中央政权时期(公元前221~前206年)
秦王嬴政(公元前259~前210年)于公元前246年即位,积极推行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法治政策,加快了对六国的兼并。公元前230年先灭韩国,接着于公元前225年灭魏国,公元前223年灭楚国,公元前222年连灭赵国和燕国,最后在公元前221年灭齐国,结束了七国称雄局面,建立起中国第一个封建中央政权,成为公元前8~前3世纪,世界政治史进程中的重要事件。
(1)秦始皇统一中国

嬴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称始皇帝,定都咸阳,废除分封制,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继续进行统一中国的事业。首先,巩固一统疆域,加强封建中央统治。秦始皇平毁原来各国所筑的城廓要塞,疏浚鸿沟作为中原水路中心,修驰道促进全国的交通和联络;又派蒙恬率兵30万,取河南(今内蒙古河套以南及甘肃省黄河以南)地,置44县;发50万人戍守五岭,开凿灵渠,沟通湘江和珠江两大水系。巩固了秦代封建中央政权下的一统疆域。同时,实行郡县制,在全国设立郡、县、乡、亭等行政区域,确立了“名田”
制,以承认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占有。
其二,设立封建中央和地方统治机构。秦始皇自己总揽统治的大权,设左右丞相辅佐国政,设有太尉管军政,御史大夫助丞相掌秘书、监察。又分设治粟内史管钱粮,廷尉管司法,少府管税收,大仆管车马交通,典客管外事活动,奉常管祭祀礼仪,郎中令管内廷警卫,卫尉管宫外保卫和屯守,设博士供顾问。地方的郡设郡守主郡政,郡尉主军事,监处史监视郡政;县设令主县政,县尉主军警,县丞主司法裁判;乡设三老管教化,啬夫管讼狱赋税,游徼管地方治安;亭设亭长管治安。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吏,均由皇帝任用。秦代设置的统治机构,保证了秦始皇的统一事业,也奠定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央和地方政权机构的组织。
(2)秦代的社会政治
秦代的社会政治,维护新兴的地主阶级的利益,巩固地主阶级的封建中央政权;这对中国多民族统一的历史进程,起到了一定的进步作用。
车同轨、书同文,促进了古代华夏族的共同经济基础和共同文化心理。
秦代为巩固疆域,加强统治和方便皇帝巡视,在全国修建称作驰道的交通干道,驰道宽50步(6尺为步),两旁供军民往来交通,中央宽3丈,为皇帝专用。驰道的修建,对当时中国的沟通和发展,对各民族的交往,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秦代又以当时笔画比较简单划一的小篆(又称秦篆)为通行文字,让李斯作《苍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母敬作《博学篇》,都用小篆书写,作为学童课本。同时,狱吏程邈犯罪在狱中苦心钻研10年,创出更方便书写的方形字体隶书,到汉代广为推行。这就解决了周秦以来“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给人民在广阔地域交往,所带来的不便。中国古代各地、各族之间的方言、方音不同,都因有了统一的文字,而可以无妨碍地频繁的交往和大量地移民了。
行同伦统一了古代华夏族的传统思想意识。秦始皇统一中国和秦代初期,推崇荀子、韩非子、李斯等人的思想学说;又取阴阳五行家的学说,以水为德,定亥月(十月,属水)朔为岁首;记数以六,如六尺一步,车宽六尺,符长六寸,冠高六寸等。特别是严禁以古讽今、攻击朝政的儒家私学,焚烧不属博士官所藏的《诗》、《书》,坑杀一批极端反对秦代统治的儒生。
这些思想文化上的严厉措施,既开启了中国历史上文化强制,乃至屡兴文字狱的先例;但是也给古代华夏,用适应政治制度的思想、行为,作为共同的

思想意识,并使之逐步成为巩固和维系民族发展的一个重要反映和凝聚力量。
修长城、戍五岭,推动了中国古代的民族区域文化发展。秦始皇发大军击匈奴,在原燕国、赵国等诸侯国的长城基础上,修建东起山海关,西至嘉裕关的万里长城,以拒匈奴等游牧民族。同时,在平江南,以其地为会稽郡;“并楚,百越散去”,又派屠睢率50万大军,分五路进兵岭南,“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戌”。于是,大体上按自然和地理环境,及其影响下的物质资料生产和人们生活方式的不同为基础,推动着中国古代的民族区域文化的发展,使之形成长城以南的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东南沿海等地的华夏
农业礼仪文化;长城西部和北方的游牧民族区域文化;岭南越人诸部的稻作
区域文化,以及南方山地民族的游耕区域文化。这种古代的民族区域文化,对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交往及民族关系,对多民族统一的中国历史发展,产生着深刻的内在影响。
秦代统一的封建中央政权,比之诸侯争霸和封建兼并,是历史的前进和发展;秦代的封建政治制度,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权形式的基本模式;秦代的统治措施,客观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各民族统一的中国巩固和发展。然而,由于秦代推行了一些极端手段,无休止地滥用大量民力,从事修宫殿、建墓室等不顾人民疾苦的挥霍性举动,尽管留下历史业迹;但却自毁统治根基,以至秦始皇死后,公元前209年爆发了以陈胜、吴广为首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短促的秦代“二世而亡”。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继续再立了地主阶级的封建中央政权,中国的社会政治,循着民族统一的历史进程,揭开了汉代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