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ke harper imdb: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构成要素与生成环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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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构成要素与生成环境研究

发表时间:2011-4-1   来源:《学园》2011年02月上旬供稿   作者:贺志明 胡俊文 [导读] 警察职业道德是警察在长期的警务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警察职业特色的价值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理念。 贺志明(湖南省高职德育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胡俊文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摘  要】构建和培育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必须着眼于全面履行新时期警察机关的政治和社会责任,以“忠诚、民本、公正、奉献”为核心理念,铸就“立警为公”的忠诚警魂,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弘扬团结奋进、无私奉献的战斗精神。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生成环境主要有历史文化环境、公民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风险三个方面。
【关键词】警察院校  学生  职业道德  构成要素  生成环境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1)02-0017-02
        警察职业道德是警察在长期的警务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警察职业特色的价值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理念。构建和培育当代警察的职业道德,必须着眼于全面履行新时期警察机关的政治和社会责任,以“忠诚、民本、公正、奉献”为核心理念,铸就“立警为公”的忠诚警魂,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弘扬团结奋进、无私奉献的战斗精神,使警察队伍建设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需要,提升警察文化软实力,推进中国人民警察事业发展。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是警察职业道德的有机而特殊的组成部分。
        一 构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警察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构建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警察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方面,是履行使命、加强队伍建设、铸造忠诚警魂、塑造优良警风、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现实需要。当代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表述为忠诚、民本、公正、奉献。构建当代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应在融入警察文化建设、结合民警思想工作实际中抓践行、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和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下功夫。
        构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警察队伍的生动实践,从根本上反映着民警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对民警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集中反映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任务和职业特性。它以鲜明的政治属性、职业的价值尺度、时代的人文内涵为构成要素,集中概括为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勇于奉献。构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必须把握三个重点:一是加强正面宣传,确保广大民警真学真信;二是紧密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促进理念养成;三是强化典范效应,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立在警察机关内部成员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之上,不是通过硬性强制,而是通过软性引导;不是通过权力,而是通过思想意识,以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民警群体的行为表现。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警察队伍成员行为优化的作用在于它提升民警的精神追求,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它对警察队伍内部人员有潜移默化的凝聚力、感召力、导向力和约束力,并通过此途径增强民警对警察机关的信任感、归属感和光荣感。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塑造民警所起的作用,有一种由内而外、由里及表、潜移默化的特点。它的独特作用在于内部群体素质的提高及其内部凝聚力的加强,精神面貌的改善,敬业精神的增强及队伍战斗力的形成与提高。
        二 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新时期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可以概括为“忠诚、民本、公正、奉献”八个字,这与我们所弘扬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忠诚可靠、团结奋进、英勇善战、秉公执法、纪律严明、无私奉献”是一致的,只是内涵有所丰富。其中忠诚是民本、公正、奉献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是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灵魂;公正是忠诚的价值取向和行动准则;民本是忠诚意识转化为奉献过程所持有的精神状态和胜利保证;奉献(指无私奉献)是忠诚、为民、公正的目标指向和行动结果。四者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体。
        1.忠诚
        忠诚就是组织的成员认同信念和目标,并希望保持成员身份的状态。忠诚有三类:即对个人的忠诚,对组织的忠诚,对主义、信仰、操守、原则的忠诚。中国传统文化一直都倡导为民、为国、为天下的公忠精神,它凝聚了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在政治发达的社会中,人们对这些较为直接的社会集团的忠诚是从属于和容纳在对国家的忠诚之中的。”可见,警察的忠诚是一种职业信仰,是警察对于事业的追求、对职业恪守的行为标准,是一种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承担责任的道德品质。对人民警察来说,判断其是否忠诚,首先要看是否忠诚于党,是否有忠诚于祖国和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品格,是否有执法为民的自觉实践,是否有忠于法律的正义感和使命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高度统一性,忠诚的价值指向是“立警为公”,理论指向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政治指向是自觉服从党对警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行动指向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理想信念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和行动的先导,忠诚意识是确保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核心所在,忠诚可靠更是中国警察所特有的警魂。
        2.民本
        民本即执法为民。在价值、价值观、职业道德这些外来词汇进入汉语表达体系之前,宗旨就是中国语义上的职业道德。警察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国人民警察区别于其他警察的本质特征,是人民警察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当代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警察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职业道德的当代化。执法为民是警察机关履行使命、践行宗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人民警察的立警之本,是警察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每位民警履行职责、践行以服务人民为荣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部党委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基本要求。警察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警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警察是人民的警察,要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真正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利益为第一考虑、满意为第一标准,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服务,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推进警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真正做到人民警察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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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正
        将廉洁公正作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构成要素,有着独特的职业道德内涵。廉洁公正是警察机关的生命,是警力生成的重要保证。严格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警察机关的要求,是法律赋予警察工作的职责,也是贯彻落实警察部党委提出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人民警察代表国家保护人民,惩治犯罪,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人民警察便成为正义的象征,公正的代表,清正严明、秉公执法的保护神。创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结合起来,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警察机关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警察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每天都将面对着大量法律与道德交织的问题需要解决,而要体现公平正义,必须首先在道德层面明辨是非。这就需要执法者树牢廉洁公正意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严于律己,知法守法,廉洁从警,秉公执法。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目标,也是个人应有的美德。当代美国政治学家罗尔斯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从我国警察制度来讲,不仅要追求警察制度本身的正义,更要追求警察制度在现实过程中的正义化实现。制度需要有人去遵守,也需要有人去执行,警察就是执行法律制度的人员之一,将警察制度的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统一起来的桥梁就是人民警察。“正义感是警察从事正义之举的内驱力,也是每个警察对抗邪恶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持。”警察的正义感只有在正义行为的实践中才得到体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是警察正义感的具体表现。
        4.奉献
        奉献是一种出于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真诚的付出。作为人民警察,更应秉承国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品格,与忠诚意识融为一体,释放出奉献于党、祖国、人民的至刚至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这种精神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行动。大力倡导无私奉献精神,把自我价值体现在牢记警察神圣职责、默默无闻地干好本职工作中,把立警为公的追求融入执法为民的服务之中,把为他人、为社会做好事作为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当前,构建和培育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在极其复杂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警察队伍正在经受着社会的各种诱惑和考验,我们必须要把培育警察的职业道德放在顺应时代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履行警察职责的全局上来思考,始终带着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去研究解决这个问题。要紧紧抓住高举旗帜、坚持党对警察工作绝对领导这个根本,着眼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形势,扎实做好“抗干扰”工作,解决好思想政治建设“主心骨”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是警察工作的生命线,一切教育活动都要围绕培育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来设计和展开,要改进教育形式、创新教育手段、整合教育资源,不断增强警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警务化管理的力度,通过养成教育培育新时代警察的纪律作风;要大力加强警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警营文化凝聚警心、陶冶情操、育人成才的特殊作用。
        三 我国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生成环境
        1.历史文化环境
        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发展必然受到社会文化发展状况的制约。一方面,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君主专制时期,封建思想文化对现代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生成和提升具有较大的影响,如“王权至上”、“刑不上大夫”等特权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我们借鉴和引进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一些不良思想也乘虚而入,使一些自律自警意识不强的警察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2.公民法律意识
        公民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水平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对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和保障。当今之中国,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和推进,公民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特别是强烈的民主参与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得到加强,依法办事理念逐步形成。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必然引发公民对司法审判和司法服务水平要求的提升,国家、社会和公众对警察群体和警察职业建设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同时,社会公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的强化,也对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建设提出了要求。
        3.职业道德风险
        一定意义上,警察职业活动可以描述为把法律的一般正义落实到具体的个别社会成员身上的个别正义的过程。在一般正义和个别正义的转化过程中始终存在道德风险,这一道德风险源于法律所表达的一般正义的普遍性、确定性与现实生活中个别正义的特殊性、变动性的矛盾。由于规范与事实之间存在共性与个性的矛盾,所以适用于一般情况能达到正义的普通规范,适用于个别情况的结果则未必是正义的。同时,又由于法律规范具有相对稳定性,但现实生活变动不居,法律的普遍规定在适用中要面对现实的特殊性和偶然性。要实现一般正义到个别正义的转化,主要是如何化解两者之间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稳定性与变动性的紧张关系,具体表现为主观与客观都渗入其中的警察认定和处理案件的过程。如:在认定事实的过程中,进入警察视野中的事实并非与案件发生时的事实完全吻合,必须通过警察的非理性、非逻辑和无意识的直觉进行判断,而这一过程是特别地依赖于偏好、背景、个性、教育和经验的,因此,在认定事实的过程中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案件事实和警察所认定的法律真实发生较大偏差而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同样的道德风险也产生于法律解释的过程中。因为法律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概念、规则和原则,表述的基本工具和外在形式是文字和语言。而语言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语词的数量也是有限的,这将使语词极具歧义性。为了使法律语词的不确定性在适用时得到确定的表现,需要警察进行能动的创造性的法律解释,在这一解释的过程中,警察受到来自主观的法律感觉、正义感、世界观、道德信念等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和道德风险。
        由于主客观因素渗入其中,从而蕴涵着道德风险。另外,由于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体系理论研究滞后、培养目标体系的不明确和教育方法的失当,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院校学生职业道德的生成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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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