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励骏庞都:婚姻:也需要契约精神 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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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也需要契约精神 2011.10.7阅读(19.75万)下一篇:南海:非得一战吗... |返回日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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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也需要契约精神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以后,经过数周的沉寂,沪上终于出现加名潮。
市民们手中拿着结婚证书和房产证等材料,“其中,有新婚燕尔的年轻夫妇、结婚十几载的中年夫妻,甚至一旁还有婚龄几十年的老年夫妻。一位特地推着残疾人丈夫前来的妻子表示,他们到交易中心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尽早把产证加名的事给办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加名潮呢?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夫妻”关系,除了结婚证能解决的,还有结婚证不能解决的,这个时候,“夫妻”们,无论是新婚燕尔,还是结婚十几载的中年夫妻,甚至婚龄几十年的老年夫妻,都似乎醒了过来,婚姻不仅受婚姻法的管辖,还受物权法的管辖。除了感情之外,他们还应该用“契约”,比如房产契约,等等来规定双方关系。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好事。中国人向来没有契约精神,小到互相之间合作谋事,大到互相协作做生意,甚至个人和国家之间,向来都是靠感情,友情、亲情、爱情甚至爱国情来维系,很少有立定明确契约的,相互之间职责不明,进而那模糊的地带,常常被各种善心、恶心左右,有时善事变成恶事,恶事则变得更恶。
兄弟相残、夫妻反目、家国个人相争,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在这个温情主义的国家,这个仁义至上的国家,为什么这样的争执反而更多?上海有档非常有名的节目,由一位善于调节家庭纠纷的柏万青阿姨主持,那个节目里,太多这样的纠纷了,轻则妻离子散,重则家破人亡。都是一个字“利”惹的祸,而这个“利”的纠纷,又多是房产问题带来的。
这个时候,房产证的“加名”,就是一种“有话好好说”并且“落字为证”的好模式。矛盾可以通过明确协商,利益可以通过契约约定为证,犯不着怄气斗嘴,甚至“图财害命”。这不是好事吗?
这次解释三的出台,因为其契约意识,遭到很多女权主义者和爱情至上主义者的反对。
女权主义者的反对我认为是不合理的。解释三并不是针对女性,而是针对男女两性一视同仁,因而并无对哪个特别的歧视。至于,女方经常在婚姻中出嫁妆等相对于男方产房而言的贬值品,女方家务劳动需要特别尊重,等等,这些恰恰是新婚姻法要反对的,女方和男方应该平等协商、共建家庭,男方不应该特别要嫁妆、女方也不应该特别要聘礼,如果一方不要嫁妆,另一方不要聘礼,而是共同建设家庭,共同出资买房,那么最公平合理的方案就是:双方合资买房等应该在房产证书中集中体现——当然,如果种种原因,一方虽然少出,却要求另一方让利,只要双方自愿,也都是合理的。而婚后所谓女性多承担家务,云云,这些都要区别对待,应该提倡夫妻共同出身平均分摊家务,其实,女方如果在家里多做了家务多数是为了让男方在社会上花更多精力工作,挣更多的钱养家,这样,女方的家务劳动就已经体现在婚后共同收入(男多女少却夫妻共享)之中,并不需要特别保护和尊重。
许多婚姻法也反对解释三,认为这个解释对婚姻关系的认定混同于民法,过于明晰的产权对婚姻关系是一种伤害。我不这么看,我还没有看到什么夫妻是因为明确产权关系而离婚的,我多看到是因为要离婚而明确产权关系的。这些婚姻法专家,不要把这个关系弄颠倒了。
解释三的意义非常明确:一是要杜绝财产婚姻和变相买卖婚姻,让那些为了房子钱财而结婚的人打消想法;二是让夫妻感情纯粹,减少产权关系不明晰带来的各种情感变数,带着明确的产权关系进入婚姻,要比模模糊糊时刻准备计较要好(婚前通过产证契约解决好财产问题,婚后双方关系则容易得多);三是增强国民契约意识,让国民意识到婚姻同时也是一种契约关系,婚姻不是说“感情有就结,无就离”那么简单,要同时考虑你的责任,你这个责任就体现在你在婚内需要处理的那些契约上,包括产权关系契约等等。你要想好,你真的想付出了吗?
当然,我是提倡弱势保护的。离婚时,收入少或者无收入方应该获得对方的赡养补偿,至到其再婚为止。同时,要提倡当婚房是对方惟一居住房的时候,应该保护弱势方的居住权。当这些条款具备的时候,解释三是非常进步的,对婚姻有积极作用的。
说到这里,我主张结婚房产证加名应该交税。这是一种赠予行为,应该按照房产赠予了交税。不应该因为婚姻而特列免税。婚姻法应该从属于民法。婚内财产关系应该受民法管辖,符合民法法理。中国人本来就缺乏契约意识,婚姻法如果和民法冲突,更是助长这个风气。中国为什么没有民法典呢?有些部门利益不愿意接受法典的管辖罢了,把公利当私立。同样,婚内和婚外,也适用。如果大家希望中国不要有什么特例阶层和机构,不希望把他们把他们的利益当婚内财产转让不让人染指,那么,婚房加名,就应该先做个示范。
上周末申城涌动“房产加名潮”
赶早让“我的”变成“我们的”

一位特地推着残疾人丈夫前来的妻子表示,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尽早把产证加名的事给办了。
本报记者 陈弋 摄
距《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在沪正式落地已有半月时间,在平静度过一段政策“适应期”后,申城终于迎来首个“加名小高峰”。据记者了解,从上周五至周日的这段时间中,全市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夫妻间“产证加名”的工作量都有显著增加,仅静安一区三天来办理人数均不下二十对,是往常的4-5倍。本报记者陈弋 实习生 张秋珏
昨天下午3点30分左右,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里办理交易过户的市民并不多,显得稍微有些冷清,一层和二层加一起总共也不超过二十多位市民,和交易中心的总体冷清相对,在交易中心并不宽敞的税务窗口前,坐满了排队等待办理加名业务的市民。记者看到,这些市民手中都拿着红色的结婚证书和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其中,有新婚燕尔的年轻夫妇、结婚十几载的中年夫妻,甚至一旁还有婚龄几十年的老年夫妻。一位特地推着残疾人丈夫前来的妻子表示,他们到交易中心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尽早把产证加名的事给办了。不过,当被问到前来加名是否与《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对方一笑,并未正面回答。
记者从部分业内人士处获悉,自本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已经过了大约半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中,市民对新政的内容与特点也在逐渐熟识掌握,在慢慢将政策“吃透消化”后前来有的放矢地办理业务。“还有一些人担心以后上海也要和外地一样,夫妻间加名同样缴3%的契税,所以趁政策还没有变动,先过来把名字加掉。”
交易窗口的工作人员透露,单上周五一天便受理25对夫妇加名,而周日截至下班前,已经受理有20多对。“一些夫妻双方因为平时工作繁忙,此次特地趁周末有空赶来加名。其实可以理解。”记者注意到,有一对年轻夫妇,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们表示,虽然家中有急事,但也得先把加名手续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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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一窝蜂?早加早心定!
记者调查发现,周末“产证加名”陡增的诱因主要有三个:尽早确认产权份额、防止契税变动、夫妻有时间共同到场。一位加名夫妇告诉记者,由于平时夫妻双方工作都比较忙碌,因此只能选在周末前来加名,“早加晚加都要加名字,既然家里人内部都已经商量好了,也就没有必要‘夜长梦多’了。”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和以前单日平均3-4个加名案例相比,这两天确实出现了少见的加名火爆,不过,是否与《婚姻法》有关还不能肯定。“现在还没有迹象表明,‘加名’升温必然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有关,只不过周末加名字对夫妻双方都比较方便。”
记者了解到,不单静安一区加名火爆,上周末,虹口、普陀、浦东、闵行等区也出现加名火爆的景象,“这两天税务机关在统计加名人数,现在还不能给出具体数字,但加名的夫妻增多却是事实。”一位业内人士如此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