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美食节11月:高考平行志愿政策实施的成效分析——基于上海部分学生和学校的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0:02:42

高考平行志愿政策实施的成效分析

 

——基于上海部分学生和学校的调查

 

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侯定凯  李小娜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张美娇

 

  摘 要:本研究通过问卷和访谈法,分析2008年平行志愿录取政策对上海考生和学校的影响,同时针对平行志愿政策下如何扩大考生利益、如何保证高校之间的有序竞争,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平行志愿;考生满意度;高校层次

 

  一、研究目的及调查样本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开始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即第一、二录取批次中设置4个平行志愿(按A、B、C、D排列),第三批次中设置8个平行志愿(按A、B、C、D、E、F、G、H排列),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接受调剂录取”的选择。

  高校招生工作涉及学生和高校互选过程的各种因素,学生和高校是其中最直接的利益主体。本研究具体考察如下问题:不同学生群体(成绩、高中背景)对平行志愿政策的不同态度;学生对就读院校和专业的满意度及其与志愿填报方式的关系;被录取院校及专业的不同位次与学生满意度的关系;新政策对不同层次高校均质化和差异性的影响。

  本研究对不同批次共10所高等院校中的不同专业的上海生源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713份,回收有效问卷1570份,回收率为91.7%。在有效问卷中,文科学生占49%,理科学生占51%;从不同录取院校批次比例看,第一批次院校占34.9%,第二批次院校占31.3%,第三批次院校占33.8%;从学生毕业中学的类型看,市重点中学占34.7%,区重点中学占26.2%,一般中学占25.6%,民办中学及其他占13.5%。同时还选取10余位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和中学高三年级班主任进行访谈。

 

  二、调查结果分析

 

  1.不同学生群体对平行志愿政策的态度

  为全面了解平行志愿政策实施的受欢迎程度与受益面范围,针对不同高中类型和在高中毕业班中的成绩,调查了学生对平行志愿态度方面的差异性。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学生中,对平行志愿政策表示,非常欢迎的占15.7%,比较欢迎的占41.4%,不欢迎的占24.3%,说不清楚的占18.6%。通过分析不同类型中学来源和不同层次高中成绩的学生对平行志愿政策的态度的差异,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00<0.05),来自重点中学及在毕业班级中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较欢迎平行志愿政策。其中市、区重点学生表示欢迎的比例分别为66.6%和57.9%,毕业班中成绩“优秀”和“良好”学生表示欢迎的比例分别为68.6%和62.4%。而来自一般中学及在班级中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不太欢迎平行志愿政策。

  在平行志愿政策最大受益方的认同方面,所有被调查对象中,认为对高分学生有利的占66.6%,认为对一般学生有利的占27.6%,而认为对差生有利的仅占5.9%。但是,不同类型中学及不同层次高中成绩的学生对平行志愿政策的最大受益方的认同度差异性,均没有统计学意义。

  总体上说,平行志愿政策更受重点高中和高分考生的欢迎,也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高分考生的利益。相对而言,一般中学和成绩中等及偏下的学生受惠不明显。

  2.学生对目前院校和专业的满意度

  平行志愿政策的初衷是更大限度地照顾考生的利益,保证考生有更多选择高校的机会,减少退档的风险,更大限度地提高考生的志愿满足率。2008年,上海各招生院校的投档比例从原来的120%调整到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考生志愿匹配率明显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博弈”现象得以缓解,同时高分考生落榜人数较往年大幅度减少,撤销志愿的考生数量比上一年下降了40.6%。可见,政策制订的目标已基本达成。[1]

  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对所选择院校和专业的满意度,也是保障考生利益的重要方面。总体上看,在所有被调查学生对院校的满意度方面,很满意的占11.4%,满意的占40.1%,一般的占39.9%,不满意的占8.5%。而在专业满意度方面,很满意的占15.7%,满意的占43.0%,一般的占34.8%,不满意的占6.5%。学生对目前所在院校及专业“满意”和“很满意”的只占50-60%。影响学生对未来院校及专业满意度的因素可能很多,但学生入校后对学校或专业不满意是潜在的风险,长远看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在此,需要从志愿填报方式及高校录取工作的各环节,全面判断影响学生对未来院校及专业满意度的可能因素,从而有效地降低风险。

  (1)志愿填报方式

  按填报志愿的时间先后,高考填报志愿方式大致分为“考前估分填报”、“考后估分填报”、“考后出分成绩填报”三类。2008年上海市实行两次填报志愿的方法。第一次为考前估分填报志愿,包括全部本科专业(即第一、二批次院校)和军事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志愿。第二次为“考后出分填报志愿”,填报的是除军事公安院校专科专业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含艺体类专科志愿)(即第三批次院校)。[2]调查发现,在三种志愿填报方式中,被调查者希望“考后出分填报志愿”(46.8%)。从不同批次学生的情况看,希望“考后出分填报志愿”的学生也占较高比例,特别是通过第三批次录取的学生,有一半以上希望“考后出分填报志愿”(56.8%)。

  调查还发现,有超过一半的学生(58.8%)认为,自己的估分与实际考分基本一致。而“非常一致”和“相差很大”的分别占12.4%和28.9%。进一步的分析表明,估分较准确者与不准确者对院校和专业的满意度差异性有统计学意义(p=0.000<0.05),其中估分较准确者对院校和专业的满意度均高于估分不准确者。由此可见,考分的不确定性对考生决策会产生干扰,也人影响考生对未来院校和专业的满意度,分数线公布后填志愿的方式更符合大多数学生的愿望和利益。

  (2)院校和专业选择

  长期以来,在高考填报志愿中,究竟是选院校还是选专业是考生和家长最难把握的。实施平行志愿政策后,院校的投档比例降低,考生考分情况扁平化趋势更加明显,各个专业的录取分数相差不大。如果学生同意调剂专业志愿,被录取的可能性就越大,而那些不愿意调剂专业志愿的学生被退档的可能性越大,这很有可能导致专业匹配率的降低,[3]志愿决策中“院校和专业孰先孰后”的难题更加突出。接受访谈的大部分高校招生办老师及相关中学的老师指出,平行志愿政策实施后,考生“院校或专业”两者必择其一的压力更大,对成绩一般的学生来讲尤其如此。在所有被调查学生中,优先选择院校的占60.1%,优先选择专业的占39.9%。“优先选择专业”的学生与“优先选择院校”的学生对目前所在院校及专业的满意度差异性有统计学意义,前者对目前院校及专业的满意度均高于后者。

  (3)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的不同信息源

  学生填报院校志愿时,可能参考父母、老师、亲戚朋友等意见或建议,也有可能自主决定。在所有被调查学生中,60%的学生为自主决定填报志愿,22.7%的学生主要听从父母的意见,12.6%的学生主要听从老师的建议,4.6%的学生参考信息来源于其他渠道。分析显示,不同信息来源与学生对目前院校的满意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主要参照父母或老师的意见”的学生,对目前所在院校的满意度高于“主要是自主决定”的学生;而不同信息来源与学生对目前专业满意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309>0.05)。

  在选择院校时,学生依据的信息分别为:院校往年录取分数(占61.5%)、院校地位与声望(占23.8%)、自己高中成绩或名次(占14.6%)。不同信息与学生对目前院校满意度差异性的分析表明,根据院校地位与声望选择院校的学生,对目前院校的满意度较高;而根据自身高考成绩或名次选择的学生,对院校的满意度相对较低(p=0.004<0.05)。

  在选择专业时,学生的依据分别为:兴趣爱好(占54.7%)、往年专业录取分数(占23.2%)、专业“热门”程度(占17.6%)、学费(占2.0%)、其他因素(占2.0%)。其中,主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填报志愿的学生,对目前的专业较满意,而依据其他因素的学生对目前的专业较不满意(p=0.001<0.05)。

  (4)学生被录取院校及专业的不同位次

  平行志愿政策的实施,一改以往第一志愿以外其他志愿的“低效性”。2008年各批次投档比例分布比往年更为均衡,本科两个批次A位置的投档比例在20-25%,其他三个位置大致在75%以上;专科批次A位置的投档比例在19-28%,其他7个位置大致在72%以上。[4]但是,不同位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对目前院校的满意度存在差异(见表1)。被录取院校的位置越靠前,学生满意度越高;相反,位置越靠后学生满意度越低。同样,被录取专业的位置越靠前,学生的满意度越高,位次越靠后满意度越低,而调剂录取专业的学生满意度最低(见表2)。

  可见,平行志愿政策有效地提高了投档率,但学生对同一批次上不同位次志愿(无论院校或专业)的“心理价位”并不“平行”。从提高学生对志愿满意度的角度看,仅仅依靠增加志愿(专业)的数量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确保考生填报的各志愿真正符合学生的兴趣。

  3.高校生源差异

  本研究通过录取分数线、生源地高中和专业录取等方面信息,分析平行志愿政策实施对不同高校的生源质量和学校层次差距的影响。

  (1)录取分数

  统计显示,2008年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较2007年有提高,上海地区高校2008年投档线普遍高于2007年。[5]主要原因有:第一,平行志愿政策的实施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焦虑和风险,考生发挥较好;第二,2008年不再强制必须填报一所外地院校,学生们都集中填报本地高校,导致本地高校录取分数上升;第三,投档线和最终的录取线也随各批次录取控制线的上扬而提高。

  为进一步了解2008年上海各高校生源的变化情况,我们对2005-2008年有招生计划的上海高等院校录取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分差值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见表3)。数据显示,与前几年相比,第一批次院校内部所有的校际差距(无论文科或理科)并没有在2008年进一步拉大,理工类甚至出现了大批院校差距缩小的趋势(占同类院校的58.3%);部分第二批院校的校际差距,在2008年有不同程度的拉大,其中校际文史类差距拉大的趋势更加明显(占同类院校的73.7%),各院校理工类的差距在2008年有扩大,也有缩小的;部分第三批次院校的校际差距在2008年有所扩大,这一批次文科类方面,各校差别没有在2008年扩大,理工类各校差距在2008年的扩大和缩小的比例相当。从整体上看,2008年各批次内部的校际地位基本维持原来的格局,并没有出现差距扩大的趋势。进一步观察发现,分数与高校间的对应关系更明显、更稳定。

  (2)生源的高中分布状况

  通过对上海10所不同批次高校2008级新生的高中背景进行的调查显示(见下图),高校的分层与中学的分层基本一致。市重点中学毕业的学生高度集中在第一批院校,这类学生的数量呈现出从第一至第三批次依次递减的趋势。区重点中学相对集中在第二批次,而在第一批次和第三批次均匀分布。非重点中学(包括一般中学、民办中学及其他)高度集中在第三批次院校,这一类学生的数量呈现出第一批次至第三批次依次递增的趋势。

  (3)生源均质化与差异性扩大趋势并存

  调查中,高校招生办负责人普遍反映:平行志愿政策实施后,高考分数出现均质化与扁平化。具体体现在:与往年相比,高校录取最低分与最高分的差距、各个专业间分数差距、同一个专业的录取最低分和最高分差距三方面的差距都有不同程度的缩小。第一批次高校录取的招生负责人提到,一直生源很好的该校某专业新生中,2008年540分以上的比2007年少了7、8个左右,占到该专业人数的25%。第二批次高校录取的招生负责人提到,该校2008年招生总体情况不如往年,名次明显后移了。第三批次高校录取的招生负责人指出,和以往相比,该校2008年高分段学生流失明显。对于各批次内部层次较低的院校,这一现象更为明显。[6]让各高校忧虑的是,一般院校的重点学科或优势专业没有好的生源支撑,甚至生源不足,将影响院校的办学特色和长远发展。

  调查显示,2008年有1000余名分数达到一本线的考生放弃一本征求志愿资格,选择二本院校,这加剧了报考二本院校过程中的竞争态势。[7]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尤其针对中下层高校),更多考虑专业是否热门。水平相当的高校,进档考生的分数都呈扁平化,相近考分扎堆现象非常突出。中下层次高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冷、热不均,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人数增多,退档比例相应增加。

 

  三、启示与建议

 

  1.加强面向中学、家长和学生的信息发布

  调查发现,在新政策推出的第一年,很多中学教师对平行志愿政策的内涵知之甚少,更谈不上对学生填报志愿的有效指导。一些普通高中的教师认为,新政策仅仅保护了重点高校和重点中学的利益。有很大一部分家长及老师指导学生填报志愿时,只根据历年录取分数选择高校,未引导学生全面考虑个人兴趣爱好等因素。为减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提高大众对新政策的认知程度,尤其要让中学老师及家长细致领会政策的操作流程、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最大程度地保证学生的利益。

  2.改“考前估分填报志愿”方式为“考后出分填报志愿”方式

  从调查结果看,虽然大部分学生高考估分与实际考分基本符合,但大多数学生更希望考后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从提高学生对自身院校及专业的满意度出发,建议实行公布分数后填志愿的政策,以减少考生决策时因考分不确定性带来的干扰。

  3.发展普通院校的优势学科,以平衡这些学校整体实力与重点院校的差距

  在维护考生利益的同时,确保高校在生源竞争中拥有相对均等的发展机会,确保高校之间的有序竞争和均衡发展,是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高校批次的划分不应该一成不变,否则会影响学校的办学积极性。考虑到学生择校时,“先专业后院校”的学生对未来大学和专业的满意度更高,对高校来说,可以通过发展部分优势学科专业来增强对生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政府部门需要重点扶植、宣传、扩大和发展一般院校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的学科,让一般院校更多地创造、拓展和拥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4.对高校利益的保护,应该从“提供额外的投档比例”,转向提供更大的录取方式和标准的掌控权

  过去规定额外投档比例虽然让招生单位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但这样的利益保护是消极的,因为它“纵容”了一些学校无需提高竞争力,而仅仅依靠录取过程中的“优势地位”就可以获得生存机会。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一般指高等学校依法享有自主决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自主决定选拔形式、自主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的权力。高校招生自主权是高校自主、有特色办学的重要保障,因此也应该成为平行志愿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

  5.通过不断增加选择机会,保护考生利益

  目前平行志愿政策中之“平行”意义,更多体现于志愿投档之前。虽然从目前看,同一批次内各位次的志愿录取人数的比例大致平衡,但是一旦某个院校的志愿完成投档,其他志愿就“失效”了——无论考生或高校都没有继续选择的机会。另外,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问题上,考生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如果“愿意调剂”,可能进入自己不喜欢或不适合的专业;如果“不愿调剂”,考生存在被退档的可能性。为了更充分保障考生和高校的利益,考生要有机会不断调整自己的志愿决策,不至于因一次决策而导致“一招不慎、满盘皆输”的局面。

 

  参考文献

  [1][4][5]沈本良,汪成辉,卢致杰.促进高考公平公正的一次成功尝试[J].中国高等教育,2008,(19).

  [2]第二次填报志愿是为了增加志愿填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EB/OL].http://www.h-edu.com/htm/200603/2006030109082737.html

  [3]高考平行志愿并非“保险箱”周刊教你巧填志愿避风险[N].新闻晚报,2008-02-15.

  [6]逾半考生放弃一本搏二本[EB/OL].http://xwcb.eastday.com/c/20080712/u1a449121.html.

  [7]二本投档线今晚公布预计普涨[N].东方早报,2008-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