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违约:JBC4.9 古埃及的“天朝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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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作者:修木读史 提交日期:2011-7-8 0:29:00 | 分类:犹太人 | 访问量:2025
  犹太人,《圣经》与基督教的产生: 第四章 古埃及
  
  4.9 古埃及的“天朝观念”
  
  因为地理的关系,古埃及在旧王国期间倒是没有遭受外来者入侵。但是,埃及与邻近地区还是有不少接触,特别是贸易上的往来。丰衣足食的埃及,有一个大一统的政治组织,不但保证了沿河民众的安居乐业,还可以动员大量人力物力,修建筑,造雕像,其文化与经济上的成就是周边地区所难以比拟的。同一时期的两河地区,在文化上也有许多创造,但是在地理上离埃及有相当一段距离。埃及周边的邻居,要么是南边(努比亚)的山地部落,要么是北边地中海沿岸的小规模城邦与游牧部落。与这些邻居相比,埃及要发达、强大得多。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埃及来说,很有几分类似于我们的“天朝对蛮夷”的优越感。
  
  我们的老祖宗有“泱泱大国”自大的毛病,但据说古埃及人在这一点上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1]。这其中的许多例子,在中国人读来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埃及”(Egypt)这个地名,并不是当地人自己的叫法,而是古希腊人在翻译旧王国首都孟菲斯的别名时,得到的音译单词。当地人把自己脚下这块土地称为“Khemit”,意思是“黑土地”或是“土地”。把泛指的土地变成特指的地名,他们所住之地就是“地上”,这倒是与我们所常用的“天下”一词有异曲同工之妙。中国的诗人,喜欢在“大江东去”上做感叹。住在尼罗河边的古埃及人,则认定“滔滔河水向北流”。到后来新王国时期,埃及大军远征到两河地区的幼发拉底河边,将士们看着那自北向南的河水,大为惊叹,“这河水竟然是倒着由下游往上游流的!”埃及人不喜欢在外闯荡,也有叶落归根的情节,怕的是不能在死前回到自己家乡,或许会失去死后在阴间享福的机会。在欧西里斯的神话之中也讲到,欧西里斯最先将文明引入埃及,之后才到其它地方去传播。工艺、技术都是古埃及的最为古老,最为完美。当他们发现别人也有新发明的时候,则认为那不是别人的发明,而是神灵送给别人的礼物。但是埃及人的自大,却不是近代西方人的种族上的自大,而是一种地理上的自大。外族人,只要在埃及生活,接受埃及文化,也可以成为埃及人。
  
  与两河地区相似,古埃及虽然农产丰富,却缺乏矿物与木材。他们倒是可以采石,但是以石灰岩居多,更硬的花岗岩要在南边的努比亚开采。根据古埃及壁画上的描绘,努比亚人皮肤是黑色的,属于真正的非洲黑人。(埃及虽然在非洲,埃及人却不是黑人。)努比亚大部在现代苏丹的境内,除了花岗岩之外,还有金矿,也是埃及人所需要的。埃及的东北部,是西奈半鸟,伽南(巴勒斯坦)及叙利亚,那里住着的“亚洲人”是讲闪语的部落,包括以色列人的先祖。与埃及相比,那里也是贫困地区,但是却有铜矿及(含铜的)绿宝石。与埃及交往最多的是在地中海沿岸,黎巴嫩境内的比布鲁斯(参见图十七)。那里的山坡上盛产松柏,还有松油松脂,可以用来点燃照明的火把。从古埃及的第一王朝开始,大兴土木的埃及就要从比布鲁斯进口木材。欧西里斯的神话里,艾西斯正是在比布鲁斯找到丈夫的遗体,那个木箱也是包在香柏木柱之中。
  
  埃及开始与周边地区贸易的时候,已经是有组织的大国。尼罗河畔的农业是有组织有规模的生产,那里才真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除了少数王公贵族之家,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在政府、寺庙组织下进行。贸易也不例外,属于“国家行为”,通常的方式是由周边的部落小国向埃及国王进贡,国王再赐予他们奖赏。这种形式,表面上是宗主与附属之间的礼尚往来,实际上则是官方主持下的贸易,同样曾经在我们的历史上流行。
  
  对周边的邻居来说,埃及一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创世纪(12:10-20)就说到,亚伯拉罕最先到达伽南时遇上饥荒,只好流落到埃及。沙漠上的游牧生活虽然自由,不受城邦、国王的管束,但是却时常处在饥饿的边缘。对这些赶着牲畜四处流浪的部落来说,尼罗河边不但有水源,还有农业社会所特有的各式农产品与日用品。他们可以用牲畜、奶制品与农业社会交换,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却不大对称。沙漠上的牧民无法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粮食、蔬果及日常用具。尼罗河边的农民却可以在种粮之外,自养牲畜。二者的经济交往上,游牧部落处于弱势。亚伯拉罕到埃及之后,连妻子都保不住,得当成妹妹,送进国王的后宫。只是在上帝的护佑之下,才转危为安。除去故事之中的传奇成份,倒是不难看出其中的一份无奈与心酸。他们之中,有的只在埃及短暂停留,有的来往于两地运送物品,有的却在尼罗河边长期住下,或是寺庙当奴隶,或是成为当地人家的佣人。埃及人对他们也不排斥,后来出土的莎草纸账本上,有大户人家的仆人花名册,其中有不少名字明显的是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亚洲人”,有男有女,还有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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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十九:古埃及壁画中所显示的“亚洲”商人,留长发,穿裙子,赶着小毛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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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曼涅托的列王表,第十二王朝统治了两百年之后,到公元前1786年埃及又进入另一轮混乱时期。第十三王朝在一百五十年中出了六十位国王,建都于南部的底比斯。第十四王朝则有七十多位国王,建都于北部,统治三角洲地区的下埃及。自此,古埃及进入一段“南北朝”时期,在历史学上称为“第二过渡期”。王朝的衰落给来自“亚洲”(叙利亚,伽南)的游牧民族提供了可乘之机。北部的王朝后来被他们所取代,建立了两个希克索斯(Hyksos)王朝,在曼涅托的列王表上分别是第十五与第十六王朝。他们虽然未能征服整个埃及,但是南部埃及人本土的王朝反倒要向希克索斯王朝俯首称臣。
  
  希克索斯时期是古埃及历史上第一次遭受外族入侵。曼涅托对这一段历史的描述,后来被犹太作者约瑟夫斯(Josepheus)转载在他自己的著作之中。约瑟夫斯(公元37-100年)生活在公元一世纪的罗马帝国时期,比耶稣只晚了约三十年。那时候,犹太人与罗马帝国当局及罗马境内的其它民族(希腊人,埃及人等等)关系紧张,有不少人质疑《圣经》。约瑟夫斯以曼涅托的记载来证明《圣经》的正确,声称“希克索斯”的意思是“牧羊人之王”,来自叙利亚与巴勒斯坦,正是以色列部落。后来希克索斯王朝被埃及人推翻,撤离埃及之后回到巴勒斯坦,正是《圣经》中所记载的摩西带领以色列部落出埃及。他还引用曼涅托的描述,称希克索斯是上帝发出的惊雷,突然出现在埃及的东北方,措手不及的埃及人一场战役都没打就被征服。其后,希克索斯的统治极为残忍,烧毁城市,推倒神像,铲除神庙,埃及人不是被屠杀,就是被奴役[2]。
  
  从现代的考古资料来看,希克索斯的确是来自叙利亚与巴勒斯坦。他们没有留下文字记录。但是从对比希克索斯时期下埃及的墓葬与同时期叙利亚出土的墓葬,可以看出许多相似之处。最为独特的是,两地都有为死去的毛驴造墓的习俗[3]。他们都应该属于《圣经》中所说的亚摩利人(Amorite),我们在前一章3.4节中已经提到过。他们有许多分支活跃在地中海东岸地区。有一支向东进入两河地区,创立了古巴比伦著名的汉谟拉比王朝(公元前1800年前后)。另一支进入埃及,建立了希克索斯王朝。也有人猜测以色列人可能也是亚摩利人的一个小分支。
  
  约瑟夫斯对“希克索斯”一词的解释却是错误的。它并不是“牧羊人之王”的意思,而是“番邦之主”的意思,也就是说埃及人把这一时期当作外族统治。至于说希克索斯的残忍,从考古证据上却看不大出来,没有发现多少焚烧,人为破坏的痕迹。曼涅托的说法可能只是后来的王朝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与功业,对前朝的贬低之词。希克索斯的征服,也不是一个突如其来,神兵天降的过程,而是逐渐的移民渗透,其后因为埃及王朝自身的衰落,给外族人提供了夺取政权的机会。在宗教文化上,希克索斯并不排斥埃及的神灵,反倒是吸收了许多埃及文化的影响。他们的国王同样也崇拜埃及神灵,特别是太阳神。当然,他们也保留了一些沙漠之中带来的神灵,其中有我们在前一章(3.10)已经提到过的在地中海东岸流行的巴力与他的女神配偶阿娜特。害死哥哥欧西里斯的恶神塞特,竟然也是他们的保护神,不知这是碰巧同名,还是因为埃及神话之中塞特原本就是沙漠之神[4]。这可能在埃及人听来不免有几分不顺耳。但是一百多年下来,塞特在众神灵中还是保持了一个受崇拜的地位,特别是在希克索斯统治的三角洲区域。
  
  二十世纪初,曾有学者认为希克索斯可以征服下埃及,是因为他们发明了两样埃及人没有的新技术,一样是带轮子,由马拖着跑的战车,另一样是弹力更大的复合弓。水路运输方便的埃及,带轮车的使用一直不大普及。但是近年来,这一说法已经不大为人接受。马拖的战车通常是中看不中用,虽说跑得快,但是驾驭起来难度大,战斗力有限。后来的挖掘在其它地方也发现了战车与复合弓,肯定不是希克索斯人的发明[5]。不过,希克索斯王朝之后,车轮的使用倒是在古埃及变得更为普及起来。从时间上来说,埃及人在这一项技术的使用上比两河地区迟了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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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十:古埃及战车,在希克索斯时期引入埃及。于此之前,因为河运方便,古埃及人不大使用带轮子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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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 参见Paul Johnson, “The Civilization of Ancient Egypt”, p.38-42 (Weidenfeld and Nicolson, 1978)
  
  [2] 参见Rosalie David, “Discovering Ancient Egypt”,p.145 (Michael O’Mara Books, 1993)
  
  [3] 参见Robert Chadwick, “First Civilization. Ancient Mesopotamia and Ancient Egypt”, 2nd ed., p.170 (Equinox, 2005)
  
  [4] 参见Rosalie David, “Discovering Ancient Egypt”,p.146 (Michael O’Mara Books, 1993)
  
  [5] 参见Robert Chadwick, “First Civilization. Ancient Mesopotamia and Ancient Egypt”, 2nd ed., p.170-171 (Equinox,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