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星律师电话:江苏省政府副省长、妇儿工委主任李小敏在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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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副省长、妇儿工委主任李小敏在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9-05-27   作者:   点击: 319
同志们:
  这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妇女儿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今明两年工作任务。昨天,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苏州市妇女儿童工作现场,都感到很有收获。刚才,张京霞同志代表省政府妇儿工委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保障厅和苏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分别介绍了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大家可以学习借鉴。会议还表彰了2006—2008年度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个人。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执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力推动了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一是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坚持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妇儿工委积极协调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局面。二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在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法律责任、赋予妇儿工委监督执行权和建议处罚权等多方面体现了江苏特色。各级政府和妇儿工委、各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较好解决了我省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三是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就业结构和层次趋于合理;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女童与男童接受基础教育的差异基本消除;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四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妇女儿童事业投入不断加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2010年终期目标我省有90%以上已提前实现,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务院妇儿工委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也凝聚了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和妇女儿童工作者的辛勤奉献。
  下面,我就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
  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准则,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能。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理解,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的解放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息息相关。我  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史,始终贯穿着男尊女卑的性别理念,成为束缚女性的沉重枷锁。在旧中国,广大妇女长期遭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多重压迫,地位极其低下。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妇女受压迫的命运,妇女的地位日益提高,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提出保障妇女在家庭和婚姻关系中的平等权利;第二部法律是《土地改革法》,提出保障妇女平等享受土地资源;1954年颁布的《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各个领域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1992年制定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更是一部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专门法律;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写入其中。从妇女地位变化历程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妇女解放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既受生产关系所制约,也受生产力所制约;既决定于社会制度,也决定于文明程度。正如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的,“妇女解放也只有在革命和建设的胜利过程中才能实现”。去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和中国妇女第十次大会代表座谈时,高度评价广大妇女在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中的杰出贡献,强调妇女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历史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要求充分发挥妇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半边天的作用。在去年12月召开的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梁保华书记充分肯定我省妇女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广大妇女更好地发挥作用寄予了殷切希望,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罗志军省长对妇女儿童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就推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重要批示。王国生副书记也对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工作,全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用实际行动表明,我们无愧于崇高的历史使命,无愧于广大妇女儿童的深切期盼。
  2、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让广大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是落实以人为本要求的具体行动。全面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没有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就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要求不同社会群体、不同社会阶层协调共进。男女之间的关系是最自然的社会关系,男女平等发展是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的最基础方面,两性冲突、男女不平等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最直接的要求是一代一代的永续发展。妇女肩负着人类自身再生产的重任,儿童代表着国家的未来,妇女儿童发展程度直接反映了代际关系的状况,直接关系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妇女儿童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在服务妇女儿童、实现科学发展中有更大的作为。
  3、两个率先的重要保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党中央对我省发展的总体定位。我省妇女儿童占人口的三分之二,江苏全面小康4大类18项指标体系有一半与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直接相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更高水平的妇女儿童事业与之相适应。尽管我省妇女儿童工作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妇女在参政、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丑恶现象和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现实生活中的男女平等与法律上的平等差距较大,真正实现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还要付出巨大、艰辛、不懈的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关键在人,在于人的综合素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省从业人员中,妇女占一半比例,妇女是宝贵的人力资源。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广大妇女儿童蕴含着巨大的智慧、力量和潜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我们只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着力提高妇女儿童素质,不断挖掘妇女儿童潜能,才能充分发挥妇女应有的“半边天”作用,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保证。
  4、政府职责的重要方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既是我国政府必须承担的国际义务,也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联合国一贯重视推进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将性别观念纳入社会发展各领域的主流,使社会性别主流化成为促进两性平等的全球发展战略。1995年,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庄重承诺,将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00年,我国政府又承诺最迟在2015年实现8项千年发展目标,其中涉及妇女儿童的就有“促进两性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力”、“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等5项。《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规范了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及有关部门在实施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和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职责。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今年省政府还把“实施母婴健康工程,重点落实特困家庭妇女按标准免费进行妇女病普查”列入50项重点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以上从四个方面讲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要真正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除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上存在的模糊或错误认识。我认为,相比较而言,对妇女发展存在的错误认识,甚于对儿童发展的错误认识,产生的负面影响也超过后者。这里列举几种在妇女发展上存在的错误认识,我们一起来批判、纠正。有些人认为,提出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对妇女的照顾,并且认为照顾妇女会产生不公平竞争,影响经济效率。这一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把贯彻男女平等等同于照顾妇女;二是把妇女劳动力等同于低效率。国际社会共同遵守的赋权妇女理论告诉我们,天赋人权于妇女,或妇女赋权于自己。赋权妇女,不是指从外部把权力恩赐给妇女,而是要实现法律所赋予妇女的平等权利。市场竞争需要追求效率,而效率又是通过公平竞争实现的。在传统性别分工模式下,男性的社会功能被张扬,自然本性被压抑;而女性社会功能被压抑,致使女性发展受阻,社会化程度低于男性,并形成了社会对女性的贬低和歧视。只要这种歧视存在,市场竞争就不充分、不公平,也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成熟和高效率。所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是要求市场经济改变公平竞争规则,给女性更多的照顾,而是要求通过性别平等规则的建立,促进公平竞争规则的进一步完善,用公平竞争来保证市场的高效率。还有些人认为,经济社会发展了,妇女事业自然就发展了,这个认识的误区在于“自然”两字。妇女事业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展,但我们要清楚地看到,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如果财富分配不公,社会分化严重,弱势群体无法与强势群体平等对话,就可能出现弱者被剥夺的现象。因此,单纯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其他方面进步,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实现两性平等。如果不坚定不移地贯彻男女平等国策,不注重其实施的效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还有可能扩大两性的不平等。一些人还这样认为,促进男女平等主要是妇联的事,政府只要支持妇联工作就可以了。这种认识混淆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责任主体。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政府制定的具有全局指导意义的重要政策,政府是贯彻落实这一国策的责任主体。妇联是妇女的群众组织,基本职能是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作为非政府组织,妇联在配合政府落实促进妇女发展、实现男女平等政策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很好地学习妇联同志在促进男女平等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高度责任感、执着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切实担当起应尽的责任。以上列举了三种错误认识,这些认识有一定的代表性。当然,模糊或错误的认识不止这些。对所有不利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思想观念,我们都要坚决地予以消除。只有消除这些思想障碍,妇女儿童事业才能健康向前发展。
  二、认真抓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
  关于今年的妇女儿童工作,张京霞同志已作了全面部署,这里我简要强调一下今年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要大力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妇女就业是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许多妇女面临就业困难。各级妇儿工委要急广大妇女之需、解广大妇女之难,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推动妇女就业创业。要积极实施“巾帼牵手就业援助行动”,充分发挥女企业家、女创业带头人的作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形成鼓励、带动妇女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不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在小额贷款、信息咨询等方面为城乡妇女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帮助。要全面推进巾帼就业培训工程,实施千名女性经营管理者、万名女性创业者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妇女、返乡农村妇女和城市失业妇女、农村失地妇女的特色培训,提高妇女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力争实现全年新增城镇妇女就业40万人。
  二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是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任务。当前,女职工劳动保护、家庭暴力侵害、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等问题仍较突出。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监督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重视研究新形势下妇女劳动保护和权益被侵害问题,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指导企业开展女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切实保护企业女工的特殊权益,并严禁非法雇用童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积极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文化市场、传媒和网络的管理,强化对妇女儿童生活用品、食品的安全监管,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成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要有效解决流动妇女就业、流动儿童就学难等实际问题,因地制宜地推进对单亲家庭、特困家庭的妇女和流浪儿童的帮扶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要着力加强农村妇女儿童工作。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当前,农村妇女儿童的生产、生活、健康、教育等问题已成为提高妇女儿童整体发展水平的制约因素。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采取优惠政策措施,帮助农村妇女脱贫致富,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救助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的项目和工程。要以国家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改善城乡基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条件,推动妇幼卫生保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切实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妇女病普查普治、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和服务工作,使广大农村妇女儿童享有优质的基本妇幼保健服务。要积极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宿条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就读和生活困难问题。
  四要努力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提高妇女儿童素质是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努力提高妇女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继续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做社会新风尚的倡导者、建设者;继续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品德教育,注重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紧密衔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教育和遵纪守法、社会公德教育,培养理想远大、人格健康、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一代新人。要努力提高妇女儿童的科学文化素质。广泛深入开展“百万妇女大学习”行动,鼓励和支持妇女热爱学习、加强学习、终身学习;不断提高女性接受各类教育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女性受教育程度;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整体劳动素质。要加大女性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注重女性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全面提高妇女的知识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三、切实发挥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
  《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是指引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要进一步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既抢抓当前,通过抓规划目标如期完成,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又立足长远,及早谋划新的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确保全面完成规划各项目标。距离完成2010年规划目标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但完成规划提出的婚前医学检查率、基层妇女参政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少儿图书馆建设进度等指标尚有不小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尚未达标的重点指标、支持性指标和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督办反馈、年度监测、性别分析、评价排序和评估报告等制度,切实将责任分解到人、压力传递到位。要注重示范引导。深入开展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的结对帮扶活动,继续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作用。要建立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事业法规和政策保障机制、妇女儿童工作资源整合运行机制、妇女儿童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妇女儿童发展考核激励机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将规划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要集中精力办好实事项目。按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在近两年内要着力抓好以下8项事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实事项目:一是妇科疾病检查项目。县级以上政府至少每两年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检查,重点落实100万特困家庭妇女按标准免费检查工作。二是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到2010年底,全省13个省辖市和90%的县(市)均建成1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加快推进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期工程建设,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扶持女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每年免费对2000名女大学生进行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建立500个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四是推进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项目。我国妇女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是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因此提高妇女进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比例就显得非常必要。到2010年,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中要各有1 名女委员,村党支部正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中有一定数量的女性。五是建立受害妇女庇护场所项目。到2010年,13个省辖市和各县(市)以及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或指定1所受害妇女庇护场所。六是加强农村学前儿童教育项目。建立和完善0―6岁婴幼儿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到2010年,学前3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90%;加快推进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今年扶持苏中苏北经济薄弱地区100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合格幼儿园。七是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项目。今年新建农村初中学生宿舍面积35万平方米、学生食堂面积8万平方米,解决10万名留守少年儿童食宿问题。八是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继续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每年对5000名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进行免费康复治疗。以上8件实事项目,涉及妇女儿童工作的诸多方面,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要抓紧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
  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清晰的发展思路、扎实的推动措施、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看我们说什么,更要看我们做什么;不仅要看我们做什么,更要看我们到底做得怎么样。因此,从一件件具体事情做起,并且做好一件件具体事情,就成为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基于这样的想法,我与张京霞主席和妇联同志商量,要在今明两年办好几件让妇女儿童受益的实事。这些实事的选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要有针对性。或是针对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或是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或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二是要有带动性。通过办实事,能够对重点工作起到推动作用,再通过重点工作的推进,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要有连续性。不是抓一抓再放一放,而是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力求取得显著的积累效应。今天在会上提出这8件实事,是否符合这些要求,请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一旦确定,就要坚定不移地办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及早谋划制定新的发展规划。各级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班子,拟订工作方案,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要将制定新规划与实行规划终期评估结合起来,系统总结规划制定和实施的成功经验,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为制定新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的做法,广泛听取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意见,真正做到集思广益。要以保持全国领先、彰显江苏特色、坚持以人为本为总体要求,以维护妇女儿童根本利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积极推进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要注重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努力使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人口变化新特征、妇女儿童新期盼,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国际公约相衔接,成为引领事业新发展的行动纲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为制定新规划进言献策。
  四、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法定职责,调动各方力量,努力构建“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积极负责、部门主动履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全省妇女儿童事业整体发展水平。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政策体系,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政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做到情况明、研究深、措施实,确保领导责任到位、资源整合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妇女儿童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夯实基础,在人力调度、资源配置、资金分配等方面更多地向基层倾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妇儿工委作为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主要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肩负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责任,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发挥优势、扎实工作,形成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对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指标,相关单位要厘清责任,明确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要联合行动,集中攻坚,务求取得突破。
  (三)抓好队伍建设。妇儿工委办公室作为妇儿工委的办事机构,承担 着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要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岗位锻炼,切实提高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调查研究、协调推动的能力,面向社会、宣传动员的能力,努力培养一支素质好、作风好、业务好的妇女儿童工作队伍。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大力宣传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在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 等主体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巾帼志愿者”、“小公民道德建设”等活动载体,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局面。
  妇女儿童事业关系千秋万代,妇女儿童工作影响千家万户。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省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